各类医疗制度(汇总)
医院各项医疗管理制度
医院各项医疗管理制度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1. 医疗服务对象医院的医疗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急诊患者等。
医院要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给予相应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2. 医疗服务范围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科,医院要合理组织医疗资源,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
3. 医疗服务质量医院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的医疗质控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医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4. 医疗服务监督医院要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5. 医疗服务流程医院要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明确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效率,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目标医院要明确医疗质量的目标,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机制,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2. 医疗质量检查医院要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医疗服务、医疗设备、医务人员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医疗质量。
3. 医疗事故处理医院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及时赔偿受害者,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追责和惩处,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4. 医疗质量评估医院要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院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
5. 医疗质量监督医院要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建立医疗质量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人和监督流程,定期对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安全目标医院要确保医疗安全是首要任务,建立医疗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计划,全面提高医疗安全。
2. 医疗设备管理医院要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对患者的影响。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记忆口诀两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记忆口诀两篇篇一:18项医疗核心制度口诀:会接新病人,首查三血急,手术危亡时,药护难安全。
十八项核心制度你记住了吗?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十八项核心制度,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打油诗顺口溜:会接新病人,首查三血急,手术危亡时,药护难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拓展阅读:也可以这样教你巧记18项医疗核心制度1、有个病人来了(1.首诊负责制),2、有点重,请上级一起看(2.三级查房制度),3、上级也觉得重,请{词语被屏蔽}科一起看(3.会诊制度),4、大家都觉得很重,是个疑难病人(4.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5、大家商量一下,要抢救啊(5.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要手术啊,谁做(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怎么做(7.术前讨论制度),8、这个手术是新开展的手术,打个电话给医务科(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9、常规备血(9.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0、术前要用抗生素吧,用什么抗生素(10.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1、护士姐姐来打针(11.查对制度),12、送到手术室,麻醉师叫护士姐姐查对一下做什么手术(1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3、楼下护士打电话来了,你这个病人,几级护理啊?(13.分级护理制度),14、化验室帅锅又打电话来了危急值啊!(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可惜这个病人呼吸、心跳停了,赶快心肺复苏啊!遗憾的是病人还是挂了(15.死亡病历讨论制度),16、这个时候天亮了,交班了(16.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7、交完班还得写病历(17.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18、看看病历是否保存了(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规章制度
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流程、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价、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医疗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患者医疗费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感染控制等内容。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人员资格要求、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疗人员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记录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医疗信息安全等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患者投诉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听取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文)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文)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1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1.明确不同级别医师在查房中的职责和权限。
2.查房应当及时、全面、系统。
3.查房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4.查房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并及时反馈给治疗团队。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指对疑难病例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病例,由多名医师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提供治疗建议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会诊的目的、程序、参与人员和时间。
2.会诊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会诊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并及时反馈给治疗团队。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根据患者病情和护理需求的不同,将患者分为不同的护理等级,实施相应的护理措施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分级护理的标准、程序和内容。
2.护理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护理措施应当科学、规范、有效。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医务人员交替值班,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和要求。
2.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交接班应当及时、全面、详细。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对于疑难、复杂或危重病例,由多名医师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提供治疗建议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讨论的目的、程序、参与人员和时间。
2.讨论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讨论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并及时反馈给治疗团队。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对急危重病患者进行抢救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抢救的程序和要求。
2.抢救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抢救应当及时、全面、有效。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定义指在手术前,由手术团队成员共同讨论手术方案、风险评估、手术操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讨论的程序和要求。
2.讨论记录应当详细、准确、规范。
3.讨论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的医疗活动的制度。
医疗规章制度
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条,医疗服务对象。
1.1 医疗服务对象包括患者、家属及其他与患者相关的人员。
1.2 医疗服务对象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配合医疗工作。
第二条,医疗服务内容。
2.1 医疗服务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2.2 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保
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医疗服务流程。
3.1 医疗服务流程包括挂号、就诊、检查、治疗、结算等环节。
3.2 医疗服务流程应当合理安排,保证患者的就诊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疗安全管理。
4.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安全。
4.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第五条,医疗纠纷处理。
5.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
的投诉和意见。
5.2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解决医疗纠纷。
第六条,医疗服务质量评估。
6.1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改进医疗服务
水平。
6.2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
7.1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安全。
7.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汇总
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一)病历书写制度病历是临床医生诊疗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可作为病人进一步诊治的参考,也是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的素材和法律工作的重要依据。
同时现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
1.新入院患者1.1ICU 病历书写制度原则上与普通病房一致,并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2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书写医师签字。
1.3 客观如实反映病情。
1.4 病历内容要求完整,重点突出,次序分明,条理清楚。
1.5 病历摘要据概括性和系统性,能确切反映病情特点,可作为初步诊断的依据。
1.6 入院24 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书写。
1.7 格式与内容同普通入院病历及首次病程记录。
2. 转入ICU 的记录要求2.1 转入ICU 不足24 小时的患者仍需有的转科记录。
2.2 转入ICU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入科4 小时内完成。
2.3 记录内容与普通病房的转科记录基本一致,应包括2.3.1 因何种疾病(手术名称,术中发生特殊情况)入科及入科方式。
2.3.2 转入时给予何种处理(或处理原则),处理后的反应。
2.3.3 病人现实情况(生命体征等)。
2.3.4 需要继续观察的项目。
2.4 化验回报单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2.5 病程记录2.5.1 病程记录的书写每天至少1-2 次,病人病情遇有重大变化及短期调整治疗应及时记录。
2.5.2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鉴别诊断、上级医师病情分析查房意见,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录处理及治疗后的效果,要记明施行时间和方法,对病情变化的简单分析,需要值班医生关注的项目等。
书写者应为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
如进修医生的记录应有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的签名认可。
3.转科记录要求与医院统一要求相同。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目录
医疗管理目录医疗管理—35 项一、急诊工作制度二、抢救室工作制度三、观察室工作制度(无设置科室及制度)四、门诊工作制度五、处方制度六、病历书写制度七、查房制度八、医嘱制度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一、查对制度十二、会诊制度十三、转院、转科制度十四、病例讨论制度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十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附、围手术期管理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附:麻醉恢复室管理(无建立科室及制度)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二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二十一、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二十六、首诊负责制二十七、约束具使用制度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无科室及制度)三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三十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三十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无科室及制度)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补充: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人员准入制度出院随访制度三基三严考核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风险处置与损害处置制度医疗技术损害中止制度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制度患者术前讨论及评估制度手术医师技能评价再授权制度赤峰朝聚眼科医院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急诊手术制度重大手术审批制度及流程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毕业论文致谢词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1.明确不同级别医师的查房职责和频次。
2.查房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查房医师应当及时处理患者的诊疗问题和医嘱执行情况。
4.查房医师应当与其他医务人员进行交流和协作,确保患者诊疗质量和安全。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内或跨机构之间,由专家会诊组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和诊断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和决策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会诊组成员和会诊程序。
2.会诊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会诊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
4.会诊后应当及时反馈结果和建议,确保患者及时得到诊疗。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根据患者病情和护理需求,将患者分为不同级别,实施相应护理措施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不同级别患者的护理标准和护理措施。
2.护理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护理人员应当按照护理标准和措施进行操作,确保患者护理质量和安全。
4.护理人员应当及时反馈患者病情和护理效果,协助医务人员制定诊疗方案。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各科室在不同时间段内,安排医务人员值班和交接班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各科室值班和交接班的时间和人员。
2.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值班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患者紧急情况和医疗问题。
4.交接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情况、诊疗方案和医嘱等信息详细记录,并进行交流和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内或跨机构之间,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研究和决策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讨论程序和参与人员。
2.讨论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讨论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和方案。
4.讨论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和执行,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明确抢救程序和参与人员。
2.抢救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3.抢救人员应当按照抢救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抢救质量和安全。
医疗规章制度
医疗规章制度第一条,医疗机构的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医疗流程管理等,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疗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二条,医疗流程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流程管理制度,包括患者就诊流程、医疗记录管理、医疗费用管理等。
2.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进行保密,严禁泄露和非法使用。
3.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医疗费用的收取和管理,确保费用合理、透明,并提供合理的费用解释和退费政策。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评估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医疗安全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风险评估、医疗安全培训、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医疗安全。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和扩大。
以上为医疗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doc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 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 ( 首诊医师 ) 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 , 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 二) 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 , 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 , 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 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 , 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 二) 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 , 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 , 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 , 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 , 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 , 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 , 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 二) 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 , 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 按病情紧急程度 , 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 分钟内到位 , 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 小时内完成。
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医疗十二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二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详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
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
6.危重患者首诊医师负责转送急诊科进行抢救,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7.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治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吩咐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
8.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他医师负责。
二、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各一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汇报病情要简明扼要,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医疗危急值管理制度(汇总)
医疗危急值管理制度(汇总)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危急值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危急值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危急值管理制度。
二、危急值定义危急值是指患者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心电图等检查项目中,出现异常结果,可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采取临床干预措施的指标。
三、危急值管理制度1.危急值报告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危急值报告制度,明确危急值的报告范围、报告对象、报告流程和时限。
(2)医务人员在发现危急值时,应立即向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记录和处理。
(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危急值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危急值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危急值处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制定危急值处理流程,明确危急值的处理措施、责任人、处理时限等。
(2)医务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危急值处理流程,立即采取相应的临床干预措施。
(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危急值处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危急值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危急值培训制度(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危急值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危急值的识别、报告和处理能力。
(2)医疗机构应将危急值管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确保新员工熟悉危急值管理制度。
(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危急值相关学术活动,提高危急值管理水平。
4.危急值质量监控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危急值质量监控体系,对危急值报告、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危急值管理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疗机构应将危急值管理质量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提高危急值管理水平。
四、危急值管理信息化建设1.医疗机构应加强危急值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危急值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捷性。
医院医疗规章制度书(精选3篇)
医院医疗规章制度书(精选3篇)医院医疗书篇1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共同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行。
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
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
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九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目录(以此为依据,可以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适当修改、补充、完善)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9、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0、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21、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范文(5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范文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____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____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____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____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____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目录 *查房制度医嘱制度转科转院制度处方制度查对制度重危患者抢救制度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病案书写制度住院病案门急诊病案会诊制度病案讨论制度病案管理制度病案复印制度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规定门诊工作制度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医患服务告知细则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贵重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住院医师培养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查房制度1、病区实行主任、主治、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2、主任或副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二次。
3、查房前,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各项检查资料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经治医师应报告简单病史,目前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病况做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
4、医生查房时,陪客应暂离病室。
5、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或副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重危病员及重点新入院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院外会诊、转院。
抽查医嘱、病史及护理质量。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疑难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检查病史、诊断、医嘱、治疗并予修正,决定院内会诊、出院等。
3)、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全面检查所负责的病员,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病员,查阅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
遇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4)、各级医师尤其住院医师应及时了解病情,病员及家属的心理状态,予以指导。
医嘱制度1、医嘱须用蓝黑墨水、黑墨水钢笔书写,医嘱单上的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必须完整填写,所开医嘱要写明起止时日,药名、剂量、剂型。
浓度必须准确,医师签署全名,见习期住院医生医嘱必须有上级医生签名。
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医嘱。
2、医嘱一般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必须在同一时间停止,应在其后写上“作废”字样,并签字后重新书写。
3、急诊危重抢救病人入院后要立即开出医嘱,及时告知值班护士。
告病危时必须开出医嘱。
除上午常规医嘱外,其他时间开出的医嘱,包括新病人入院后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均应向护士交代清楚,以防贻误。
4、原则上医师不准下达口头医嘱,抢救中必须下达者,护士应即刻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应及时补记。
5、护士护理或执行医嘱后,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6、护士须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执行医嘱时要三查七对,正确执行。
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向医师了解清楚后再执行。
转科转院制度1、 医院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诊治有困难者,或其他特殊原因2、 需要转院治疗时,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认可,与转入医院联系或会诊并征得同意后给予转院。
3、 预计转院途中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应留院处置。
必须转院的危重病人,事先要征得家属同意并签字,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由医务人员护送转院。
4、 转院的病人应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病史摘要和出院小结交付病人或有关人员处方制度1、医师/士及聘用人员的处方权(含特种、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各科主任提出,经院批准,登记备案(进修医师按规定由医教部发给进修图章),并将本人签名或印章留样于药剂科。
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和无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不得开处方。
见习期人员处方必须由带教医师审阅后盖章。
2、处方应严格遵守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对所用药品必须熟悉其性能、特点、剂量、用法、用量、适应症、禁忌症及配伍禁忌,避免盲目滥用和重复用药。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不得开大处方、人情方、跨科方。
3、处方应用颜色区分普通处方、住院处方、麻醉处方。
处方上每一栏目均应完整填写。
处方一律用蓝黑墨水、黑墨水钢笔书写,字迹清晰,书写完整,不得随意涂改;若必须更改,应在更改处签字或盖章。
4、处方内容应包括药品全名、剂型及数量、用法及用量、医生签字盖章。
4.1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原则上应以药典、卫生部及市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4.2处方上药品数量及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单位:固体、半固体以“克”(g)、毫克(mg)、或国际单位(u)为单位,液体以毫升(ml)为单位,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中药以“克”(g)为单位。
5、急诊处方以3日为限,门诊处方以3-7天为限,某些慢性病可延长为二周,特定疾病(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可酌情增加至一月以内。
门诊处方有效期为2天,麻醉处方当日有效。
6、麻醉药品、特种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须由特种、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发且使用专用处方。
严格控制处方限量,每次剂量不得超过常用一次剂量,一日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并按规定使用。
7、如处方有错误或所需药品缺货时,有关人员应通知医师更换,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8、药剂科要严格把关,凡用量、用法不当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药剂科应建立错误处方登记制度,每月对全院处方抽查,做出分析。
对违规处方要上报医务部。
9、处方保管:一般处方保留二年,麻醉及特殊药品处方保留三年。
到期由药剂科上报院部批准后销毁。
10、原则上不允许外配处方。
查对制度l、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负责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由年资最高的当班医师主持抢救工作。
特殊病人应及时报请院部,医务科组织全院相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补记内容不得超过6小时,涉及纠纷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听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及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以取得家属配合。
7、抢救工作期间,病房、检验及功能检查科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
8、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征询家属意见后需立即转院的,在抢救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救护车到来时将病人护送上车,特殊情况可参加护送转院。
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各科室值班由科主任根据病床数及任务确定值班人员,上报医务科。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告知去向。
接班人员未到达,不得擅自离岗。
3、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病人、危重病人的病情与接班医师进行交接班,危重病人要进行床边交接班,并将所交诊治情况记录于交班簿上。
4、接班医师应按时到岗参加交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5、值班医师在值班时间内全面负责医疗及病房管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全面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对于病人的各种处理应详细记录于病史上。
值班医师遇有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并做好病程记录。
病案书写制度病案是关于病人和疾病的最具价值的医学信息资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医疗文书。
它为医生进行医学干预提供依据,为医院的医疗、预防工作提供资料。
它在相当程度上体现撰写医师学术水平和工作态度以及科室的医院和科学管理水平。
本制度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印发的《上海市医院病案撰写规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
住院病案1.1院完整案病案由见习期医生、住院医生撰写,主治医生对其进行修改并签字。
1.2同一疾病再次入院只需由住院医生撰写再次入院录。
1. 3住院完整病案,入院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因抢救危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例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4病程录1.4.1新病人入院,首疹病程录应及时完成,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以内,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一周以内要有查房记录。
1.4.2重危病人随时记录。
抢救记录、死亡记录、首次病程录以及接班记录均应在当班完成。
1.4.3新病例至少应连续3天有病程录。
病情稳定的长期住院病人至少3天记1次病程录。
病危通知告知的病人应在告病危之日起必须有主任连续3天查房记录,以后每周至少1次直至停告病危。
1.4.4.长期住院的病人,应每月书写阶段小结。
1.4.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超过一周。
1.4.6病案首页在出院后48小时内填写完毕。
1.4.7病案首页在出院后48小时内填写完毕。
1.5 病案撰写的具体要求1.5.1各项告知应有病程记录并附正式的书面签字材料。
1.5.2所有记录均应用蓝黑墨水及黑色墨水笔书写,每页按栏目填写完整,过敏药物名称及上级医师修改病案可酌情使用红墨水。
1.5.3病案内容力求通顺、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和剪贴。
1.5.4医学各专科术语应符合规范。
疾病名称应按ICD的命名书写。
中医各专科应使用中医术语,其病证名称按《上海市中医病证诊疗常规》要求书写。
中西医结合病例应名括中医及西医的诊断和治疗内容。
1.5.5度量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1.5.6修改病案或病程录以点证及提示为主,各级医师要按规定审修并签全名。
出院归档的病案不允许重新抄写。
1.5.7实验室检查与特殊检查报告单应分别粘贴。
门急诊病案2.1门急诊病卡上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等一般项目均应逐项书写。
年龄要具体写明。
过敏药物及放射科检查编号应在病卡上注明。
2.2门急诊病案应注明日期(急诊须写明时间,时分秒),六项齐全,包括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处理、医生签名。
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报告单粘贴的病案卡上。
2.3门诊、急诊病案应当时完成。
2.4门诊病人同一疾病相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原则上按初诊病案处理。
2.5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科室及会诊目的书写清楚。
会诊医生应写清检查、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全名。
2.6门急诊病人需住院时,由医生签写住院卡,并写明初步诊断意见。
2.7重要的病情告知,应在病卡上详细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病危通知即时签发。
2.8死亡病例应按时在案病上书写死亡记录,并填写相应死亡证明。
会诊制度1、凡诊断、治疗技术上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可由所在科提出院内外会诊。
2、门急诊会诊:申请会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详细记录有关检查结果、疾病诊断以及会诊目的,由病人持卡前往会诊科室。
会诊医生也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病卡上并签全名。
对不属会诊科室处理的疾病应予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