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五行志(下之上)(5)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4)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4)全文(1)昭公七年:前535年。
(2)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鲁昭公元年,楚灵王弑君自立,四年会诸侯于申。
(3)执徐子,灭赖:鲁昭公四年,申之会,楚人执徐子,遂灭赖。
赖:春秋时小国名。
在今湖北随县东北。
(4)招:陈成公子、哀公弟。
《春秋》昭公八年陈侯之弟招杀陈太子偃师。
偃师:陈哀公之子。
(5)楚因而灭之:鲁昭公八年九月,楚人围陈,灭之。
陈:春秋时国名。
在今河南淮阳,(6)灭蔡:鲁昭公十一年,楚师灭蔡。
蔡:春秋时国名。
先在今河南上蔡,后至今河南新蔡,又至今安徽凤台。
(7)灵王亦弑死:鲁昭公十三年,楚公子比弑其君虔于乾溪是也。
(8)二月:钱大昕曰:月当作日。
与宣十年同。
(9)士文伯:晋大夫伯瑕。
(10)谁将当日食:古人迷信,以为日食是天谴,人将受其灾祸。
(11)恶之:意谓受其凶恶。
(12)卫大鲁小:谓卫受祸大,鲁受祸小。
(13)去卫地,如鲁地:此就分野而言。
杨伯峻曰:古代将天空星宿分力十二次,配属于各国,用以占卜其吉凶,分曰分野。
娵訾为卫之分野,降娄为鲁之分野。
去卫地者,士文伯以此次日食,先始于娵訾之末。
如鲁地者,日行至降娄之始然后见日。
(14)从:谓如士文伯之言。
(15)可常乎:常可以此占之吗?(16)胡:何也。
(17)《诗曰》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北山》。
宴宴:安逸貌。
尽悴(cu ):憔悴。
(18)日月之会:日、月的交会点。
即夏历一年十二个月的月朔时,太阳所在的位置。
(19)引诗见《诗小雅十月之交》。
臧:善也。
(20)无政:无善政。
(21)不用善:不用善人。
(22)择人:择善人。
(23)因民:因民之欲而利之。
(24)从时:顺四时之所务。
(25)《易》曰等句:引文见《易传系辞上》。
县:通悬。
(26)三经:谓《易》、《诗》、《春秋》。
(27)丰之震曰等句:引文见《易丰卦》九三爻辞。
丰其沛:谓大其草舍。
沛,通茇(b ) ,草舍。
昧:通魅,鬼怪。
(28)于《诗十月之交》等句:《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皇父卿士,番维司徒。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全文传曰:思心之不(1),是谓不圣,厥咎霿(2),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
时则有脂夜(液)之妖(3),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4),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5)。
(1):宽容。
(2)霿(m ng,又读m ng):晦也。
引申为愚蒙。
(3)脂液之妖:传说中的脂妖和液妖。
(4)眚(shěng):灾异。
(5)沴(l ):因气不和而生的灾害。
引申为相害、相克。
思心之不,是谓不圣。
思心者,心思虑也;,宽也。
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1)!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
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霿无识(2),故其咎霿也。
雨旱寒奥(燠),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
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
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
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
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霿则冥晦,故有脂夜(液)之妖。
一曰,有脂物而夜(液)为妖,若脂水夜(液)污人衣,淫之象也。
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
温而风则生螟螣(3),有裸虫之孽。
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4),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
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5)。
一曰:地气盛则秋冬复华。
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
于《易》坤为土为牛(6),牛大心而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
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疴。
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
凡思心伤者病土气,土气病则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
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7)。
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
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1)孔子曰等句:引文见《八佾篇》。
(2)区(qiū)霿:昏昧。
(3)螣(t ):食苗叶的小青虫。
(4)巽:《周易巽卦》。
(5)华孽:《补注》引叶德辉曰:《隋志》引《五行传》云:华者,犹荣华,容色之象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2)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2)全文(1)(庄公)二十六年:前668年。
(2)心:星宿名。
二十八宿之一。
七方七宿第五宿。
(3)线:缕也。
(4)戎侵曹:事在鲁庄公二十四年。
戎:古族名。
曹:春秋时小国名。
(5)再蚀:再次日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1) 。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2),夫人诛(3),两弟死(4),狄灭邢,徐取舒(5),晋杀世子(6),楚灭弦(7)。
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1)(庄公)三十年:前664年。
(2)鲁二君弑:谓鲁子般为围人所(3)夫人诛:谓哀姜为齐人所杀。
(4)两弟:指叔牙、庆父。
(5)徐:春秋时国名。
在今江苏泗洪县南。
舒:春秋时小国名。
在今安徽庐江县西南。
鲁僖公三年,徐人取舒。
(6)鲁僖公五年,晋侯杀太子申生。
(7)楚灭弦:鲁僖公五年,楚国灭弦。
弦:春秋时小国名。
在今河南息县东南。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1) 。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霸),江、黄自至(2),南服强楚(3)。
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4),郑伯逃盟(5),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现)戒。
其后晋灭虢(6),楚围许(7),诸侯伐郑(8),晋弑二君(9),狄灭温(10),楚伐黄(11),桓不能救。
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1)僖公五年:前655年。
(2)江、黄自至:事在鲁僖公二年。
江、黄:春秋时二小国名。
江国在今河南罗山县西北。
黄国在今河南潢川县西北。
(3)南服强楚:鲁僖公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遂伐楚国,盟于邵陵。
(4)陈、楚不附:邵陵盟后,齐以误军之罪而执陈辕涛徐,陈不服,楚亦不附。
(5)郑伯逃盟:鲁僖公五年秋,齐侯与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6)虢:春秋时邑名。
在今河北任丘西北。
晋灭虢,事在鲁僖公五年。
(7)楚围许:事在鲁僖公六年。
许:春秋时小国名。
在今河南省中部。
(8)诸侯伐郑:事在鲁僖公六年。
郑国:在今河南新郑。
(9)晋弑二君:谓里克弑奚齐及卓子。
(10)狄灭温:事在鲁僖公十年。
后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原创实用版】目录1.后汉书五行志的概述2.后汉书五行志的主要内容3.后汉书五行志的历史价值正文《后汉书五行志》是东汉历史学家班固所著的一部史书,主要记载了东汉时期的各种自然现象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事变革。
作为一部以五行学说为基础的史书,它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为我们研究古代社会和自然环境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一、后汉书五行志的概述《后汉书五行志》是班固在《汉书》的基础上,对东汉时期的历史进行补充和完善的一部史书。
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归结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的运动和变化。
在《后汉书五行志》中,班固运用五行学说对东汉时期的历史事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解释,从而为后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这段历史。
二、后汉书五行志的主要内容《后汉书五行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天文现象:记录了东汉时期的各种天文现象,如日食、月食、彗星、流星等,以及这些现象在当时社会中所引起的恐慌和迷信。
2.地质灾害:详细记载了东汉时期发生的地震、山崩、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这些灾害对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3.气候变化:描述了东汉时期的气候特点,包括温度、降水、风向等方面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4.人事变革:通过记录东汉时期的皇位更迭、政治斗争、战争、改革等重大历史事件,探讨了这些事件背后的五行学说原理。
三、后汉书五行志的历史价值《后汉书五行志》作为一部历史学著作,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首先,它为我们提供了东汉时期丰富的自然和人文史料,为研究古代社会和自然环境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它以五行学说为理论框架,对东汉时期的历史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解释,为我们认识这段历史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最后,它以史为鉴,可以为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汉书·谷永杜邺传(5)全文
汉书·谷永杜邺传(5)全文夫去恶夺弱,迁命贤圣,天地之常经,百王之所同也。
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质有修短,时世有中(仲)季,天道有盛衰。
陛下承八世之功业(1),当阳数之标季(2),涉三七之节纪(3),遭无妄之卦运(4),直百六之灾厄(5)。
三难异科(6),杂焉同会。
建始元年以来二十载间(7),群灾大异,交错锋起,多于《春秋》所书。
八世著记,久不塞除,重以今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三朝之会(8),四月丁酉四方众星白昼流陨,七月辛未彗星横天。
乘三难之际会,畜(蓄)众多之灾异,因之以饥馑,接之以不赡。
彗星,极异也,土精所生,流陨之应出于饥变之后,兵乱作矣,厥期不久,隆德积善,惧不克济。
内则为深宫后庭将有骄臣悍妾醉酒狂悖卒(猝)起之败,北宫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闲之处徽舒、崔杼之乱(9);外则为诸夏下土将有樊并、苏令、陈胜、项梁奋臂之祸(10)。
内乱朝暮(11),日戒诸夏(12),举兵以火角为期(13)。
安危之分界,宗庙之至忧。
臣永所以破胆寒心(14),豫(预)言之累年。
下有其萌,然后变见(现)于上,可不致慎!(1)八世:指高帝、惠帝、文帝、景帝、武帝、昭帝、宣帝、元帝。
(2)当阳数之标季:渭阳九之未季。
(3)涉三七之节纪:谓已涉向三七(二百一十岁)之厄的节纪。
(4)无妄:《易》卦名。
应劭曰:无妄者,无所望也。
万物无所望于天,灾异之最大者也。
(5)百六之厄:古谓一百六岁为阳九之厄。
(6)三难:指三七之纪,无妄之运,百六之厄。
(7)建始元年:前32年。
(8)三朝:岁、月、日三者之始,称三朝。
(9)徵舒、崔杼之乱:春秋时,陈国夏徵舒弑其君平国,齐国崔杼弑其君光。
(10)樊并、苏令:其起义,永始三年(前14)事。
陈胜、项梁:本书卷三十一有其传。
(11)内乱朝暮:言内乱之祸则在朝夕。
(12)日戒诸夏:言时时警戒诸夏起兵。
(13)火角:火星的芒角。
(14)破胆寒心:言极为恐惧。
祸起细微,好生所易(1)。
愿陛下正君臣之义,无复与群小媟黩燕(宴)饮(2);中黄门后庭素骄慢不谨尝以醉酒失臣礼者(3),悉出勿留。
后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实用版】目录一、五行志简介二、五行与天地人的关系三、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四、五行在历史中的应用五、五行志的现代启示正文一、五行志简介《后汉书五行志》是古代中国一部关于五行理论的经典著作,主要研究了五行这一哲学思想在自然、社会和人类生活中的具体应用。
五行理论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宇宙万物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构成,这五种元素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以此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变革。
二、五行与天地人的关系五行理论把宇宙万物归结为五种基本元素,认为这五种元素既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也是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
五行与天地人的关系密切,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五行与天地:五行分别对应着天地的五种基本属性,如金对应天,木对应地,水对应阴,火对应阳,土对应中和。
这五种属性共同构成了天地万物的本质和运行规律。
2.五行与人体:五行与人体的五脏六腑相对应,如金对应肺,木对应肝,水对应肾,火对应心,土对应脾。
五行理论认为,人体五脏六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与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密切相关。
3.五行与社会:五行理论还应用于社会领域,如五行分别对应着五种基本的社会关系、道德观念等,用以解释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三、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是五行理论的核心内容,具体表现为:1.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这种相生关系体现了五行之间的相互促进和依赖。
2.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这种相克关系体现了五行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四、五行在历史中的应用五行理论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如在医学、哲学、文化、建筑等领域。
在医学领域,五行理论指导着中医的诊断和治疗;在哲学领域,五行理论影响了古代儒家、道家的哲学观念;在文化领域,五行理论影响了文学、艺术、风俗等方面的发展;在建筑领域,五行理论指导着古代建筑的设计和布局。
五、五行志的现代启示虽然五行理论起源于古代,但它的哲学思想和观念仍然具有现代启示。
《五行志》
《五行志》宋史曰:“按《五行志》,宫室盛则有火灾。
”《五行志上》1、五行志上:《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
”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
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
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
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讯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斁。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逌叙。
’”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2、五行志上:“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渖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
”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
以为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
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
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3、五行志上: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
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错。
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
是以髓仲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4、五行志上:经曰:“初一曰五行。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5、五行志上: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6、五行志上:说曰:木,东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为观。
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5)全文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5)全文成公七年(1) 正月,鼷鼠食郊牛角(2):改卜牛(3),又食其角。
刘向以为近青祥,亦牛祸也,不敬而傋霿之所致也(4)。
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故成王命鲁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时,三家始颛(专)政(5),鲁将从此衰。
天愍周公之德(6),痛其将有败亡之祸,故于郊祭而见戒云。
鼠,小虫,性盗窃,鼷又其小者也。
牛,大畜,祭天尊物也。
角,兵象,在上,君威也。
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语之也。
成公怠慢昏乱,遂君臣更执于晋(7)。
至于襄公,晋为漠梁之会(8),天下大夫皆夺君政(9)。
其后三家逐昭公,卒死于外,几绝周公之祀。
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10)。
京房《易传》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啮郊牛角。
(1)成公七年:前584年。
(2)鼷(xī,旧读x ):鼠类最小的一种。
食:咬也。
郊牛:备郊祭之牛。
(3)改卜牛:改用它牛卜其吉凶。
(4)傋(g u)霿:愚昧。
(5)三家:春秋时鲁大夫孟(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
(6)愍:哀怜。
(7)君臣更执于晋:鲁君臣一再被晋所执。
成公十年秋,被晋扣留,至十一年三月才得归。
十六年秋,成公被晋所扣。
九月,季孙行父被执,十二月才归。
(8)晋为溴梁之会:襄公十六年,晋平公会诸侯于溴(j )梁。
溴梁:溴水的大堤,在今河南西北部。
(9)天下大夫皆夺君政:溴梁之会,诸侯在场,而鲁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等盟。
这是侵君权行为。
(10)牲:供祭祀之畜。
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1)。
刘向以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恶如彼,亲用孔子为夹谷之会(2),齐人俫(来)归郓、灌、龟阴之田(3),圣德如此,反用季桓子(4),淫于女乐,而退孔子,无道甚矣。
《诗》曰:人而亡(无)仪,不死何为(5)!是岁五月,定公薨,牛死之应也。
京房《易传》曰:子不子(6),鼠食其郊牛。
后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一、引言《后汉书》是东汉末年历史学家范晔所撰的一部官修史书,记载了东汉末年至东晋初年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事迹。
其中,五行志是《后汉书》的一部分,主要记录了五行学说在后汉时期的发展和应用情况。
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它认为宇宙万物都由五种基本元素组成,即金、木、水、火和土。
这五种元素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形成了宇宙的运行规律。
后汉时期,五行学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不仅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所发展,还渗透到了政治、医学、农业等各个领域。
本文将从五行学说的基本原理、后汉时期的五行学者、五行学说在不同领域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探讨五行学说对后汉时期社会的影响。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原理五行学说的核心观点是宇宙万物都由五种基本元素组成,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形成了宇宙的运行规律。
具体来说:1.金:代表坚固、收敛、刚硬的性质,对应西方方位和秋季。
2.木:代表生长、蓬勃、柔软的性质,对应东方方位和春季。
3.水:代表流动、寒冷、柔软的性质,对应北方方位和冬季。
4.火:代表炎热、光明、炽热的性质,对应南方方位和夏季。
5.土:代表稳定、肥沃、黏土的性质,对应中央方位和季节的转换。
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变化是由五行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转化所引起的。
其中,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形成了一个循环的过程。
这种循环的运行规律被称为“生克制化”。
三、后汉时期的五行学者后汉时期是五行学说发展的重要时期,出现了许多重要的五行学者。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1.董仲舒:董仲舒是后汉时期的著名学者,他在《春秋繁露》一书中详细阐述了五行学说的理论基础和应用方法,被誉为五行学说的奠基人。
2.杨雄:杨雄是后汉时期的学者,他在《法言》一书中进一步发展了五行学说,并将其应用于占卜和医学等领域。
3.班固:班固是后汉时期的历史学家,他在《汉书》中详细记载了后汉时期五行学者的思想和贡献。
这些五行学者通过对五行学说的研究和应用,不仅推动了五行学说的发展,也为后世的学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全文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1) 。
《榖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
《公羊传》曰,食二日。
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2),郑获鲁隐(3),灭戴(4),卫、鲁、宋咸杀君(5)。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凡日所躔而有变(6),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
人君能修政,共(恭)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7)。
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无)常,随行而成祸福也。
周衰,天子不班朔(8),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
京房《易传》曰:亡(无)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9),并食不一处。
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
纵畔(叛)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
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10)。
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
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
公欲弱主位,兹渭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
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
君疾善(11),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
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析木,日赤。
内臣外乡(向)兹谓背(12),厥食食且雨,地中鸣。
冢宰专政兹谓因(13),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无)云。
伯(霸)正越职(14),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
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15),天营(营)而鸣(16)。
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
受命之臣专征云试(17),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18)。
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19),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
诸侯更制兹谓叛(20),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
適(嫡)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莝莝(21),月形见(现)。
酒亡(无)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
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7)全文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7)全文史记魏襄王十三年(1),魏有女子化为丈夫。
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
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1)魏襄王十三年:前343年。
哀帝建平中(1),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2),嫁为人妇,生一子。
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将亡(无)继嗣,自相生之象。
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1)建平:哀帝年号,共四年(前6 前3)。
(2)豫章:郡名。
治南昌(今江西南昌市)。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1),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2)。
先未生二月,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1)建平四年:前3年。
(2)山阳:郡名。
治昌邑(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
方与:县名。
在今山东鱼台县西,稍北。
田无啬:姓田,名无啬。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1),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2),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3),曰:年二十七,不当死。
太守谭以闻。
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考亡(无)咎,(4)。
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遑)(5),亦重见先人之非(6),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
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1)元始元年:即公元1 年。
(2)朔方:郡名。
治朔方(在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
广牧:县名。
在今内蒙古五原县西南。
(3)夫死父:夫之故父。
(4)《易传》曰等句:引文为《易蛊卦》初六爻辞。
原意谓匡正父不正行为,有子如此,则父自无咎。
(5)皇:通遑。
闲暇:有暇。
(6)重:犹难。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两头异颈面相乡(向),四臂共匈(胸)俱前乡(向),尻上有目长二寸所(1)。
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2),厥妖人生两头。
下相攘善,妖亦同。
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无)上,正将变更。
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
二首,下不壹也(3);足多(4),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
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y n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5)全文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5)全文汉书·五行志(中之下)(5)全文(1)阳朔四年:前21年。
(2)许皇后自杀:许后死于绥和元年,距阳朔四年为十四年。
此言后十六年,误。
以上言雪。
定公元年十月,陨霜杀菽(1) 。
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2),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
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得立,故天见(现)灾以视(示)公也。
釐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3)。
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
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4)。
一曰菽,草之难杀者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
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强者,天戒若曰,加诛于强臣。
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1)定公元年:前509年。
菽:大豆。
(2)消:景祐本作销。
观:《易.观卦》。
(3)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意谓襄仲专权,杀嫡立庶,公室遂弱。
(4)重杀谷:谓以杀谷事为重。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1),陨霜杀草木。
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2),欲袭单于(3),单于觉之而去。
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无)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
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
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
佞人依刑,兹谓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
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1)元光四年:即公元前131年。
(2)五将军:韩安国为护军将军,李广为骁骑将军,公孙贺为轻车将军,王恢为将屯将军,李息为材官将军。
马邑:县名。
今山西朔县。
(3)单于:匈奴君主。
元帝永光元年三月(1),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
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
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2)。
(1)永安元年:前43年。
(2)以上言霜。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1) 。
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2)。
《后汉书之五行一》完整版原文全文
《五行一》原文貌不恭淫雨服妖雞祸青眚屋自坏讹言旱谣狼食人《五行传》说及其占应,《汉书·五行志》录之详矣。
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并撰建武以来灾异。
今合而论之,以续《前志》云。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
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
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B928木。
”说云:气之相伤谓之B928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
然崇等视之如小兒,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
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乱不可整。
时,大司农杨音案剑怒曰:“小兒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
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
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
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
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
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
上以后故,但谴敕之,不治其罪。
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
后遂诛灭。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
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
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
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顺帝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兗、冀部淫雨伤稼。
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余日。
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
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
汉书五行志译文
汉书五行志译文以下是《汉书五行志》的译文:原文:“初一曰五行。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译文:五行中的第一行是水,第二行是火,第三行是木,第四行是金,第五行是土。
水的自然特性是能向下润湿,火的自然特性是能向上燃烧,木的自然特性是可以弯曲也可以伸直,金的自然特性是可以改变形状也可以熔化铸造,土的自然特性是在上面可以耕种收获。
原文:“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译文:传上说:“外出打猎不遵照规定的时间,饮酒吃饭的时候不行享献之礼,出征作战没有节制,侵占了耕种的时间,以及有邪恶阴谋,这样木就失去可曲可直之性。
”原文:“说曰:‘木,东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为《观》。
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
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
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译文:说:“木代表东方。
《易经》上说地上的木为《观卦》。
对于君王的事来说,威严、仪表、音容笑貌也要讲求观瞻的效果。
所以走路时有身上佩戴玉佩的法度,乘车时有车马上悬挂金铃的礼节;出外打猎有一年只行三次的制度,饮食宴会有敬享呈献的礼节;征伐要有正当的理由。
让老百姓服役要在合适的时间。
致力于号召百姓发展农业生产、营求安定百姓。
做到以上这些,木就可以得保其性了。
如果外出打猎尽兴驰骋不回宫室;饮食沉湎于美味佳肴而不顾法度规矩;不考虑民力大兴徭役而侵占了人民耕作的时间;变换手法敲诈勒索伤害民财;这样就会使木失其本性了。
于是工匠要做车轮却干不圆;要做箭杆却弄不直;以及木头自己发生变化出现怪异。
这就是木失去可曲可直之性的表现。
《春秋》载:鲁成公十六年“正月下雨有木冰”。
后汉书·五行志原文 惊天亘地之水
后汉书·五行志原文惊天亘地之水原文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
家贫,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
恭俭义让,所居服其德。
屡辟公府,不起。
时陈蕃为太守,以礼请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谒而退。
蕃在郡不接宾客,惟稚来特设一榻,去则县之。
后举有道,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
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疏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政之所由也。
《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
天挺俊乂,为陛下出来,当铺弼明时,左右大业者也。
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著、颍川李昙,德行纯备,pulchre人听到。
若并使擢尼里三事①,协亮天工,必能够翼宣盛美,毛伟明日月矣。
”桓帝乃以越王玄粮②,对备礼征之,并不至。
帝因反问蕃曰:“徐稚、袁闳、韦著谁为先后?”蕃对曰:“闳吐出公族,闻道渐辨。
著长于三辅礼义之谓之,所谓不扶自直,不镂自雕。
至于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宜当为重。
”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
及琼卒归葬,稚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
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稚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
及于涂,容为设饭,共言稼穑之事。
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及林宗有母忧,稚往吊之,置生刍③一束于庐前而去。
众怪,不知其故。
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
《诗》不云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吾无德以堪之。
”灵帝初,欲蒲轮聘斯维恰河,可以卒,时年七十二。
子胤字季登,笃行孝悌,亦隐居不仕。
太守华歆礼请相见,固病不诣。
汉末寇贼从横,皆敬胤礼行,转相约敕,不犯其闾。
建安中卒。
【译文】徐稚,字孺子,豫章郡南昌县人。
家里很穷,常常亲自耕种,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就不吃。
做人谦恭节俭仁义谦让,周围的人都佩服他的品德。
屡次被公府征召,他都不肯就任。
当时陈蕃任豫章郡太守,按照礼节请求徐稚暂时代理功曹一职,徐稚无法推辞,拜见陈蕃之后就退回去了,陈蕃在郡府不接待宾客,只有徐稚来,才特意摆设一副坐榻,徐稚离开后就把它悬挂起来。
后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
摘要:
一、五行志简介
二、五行与天地万物的关系
三、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
四、五行在历史、文化、哲学等领域的应用
五、五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正文:
五行志,是我国古代一部关于五行学说的重要著作,它详细地阐述了五行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是古代人们用来解释天地万物生成、发展、变化和消亡的一种哲学思想。
五行与天地万物的关系密切。
古人认为,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元素,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行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产生。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即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这种相生相克的关系,既是物质之间的相互联系,也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广泛应用于历史、文化、哲学等领域。
在历史领域,五行被用来解释历史的发展变化,如"五德终始"说,认为历史发展是由五行的相生相克决定的。
在文化领域,五行被用来解释文学、艺术、音乐等的创作,如"五行之诗",就是按照五行的相生相克创作的诗歌。
在哲学领域,五行被用来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如"五行说",就是用五行来解释事物的运动和
变化。
五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深远。
它不仅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内容,也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117志第十七五行五
117志第十七五行五《后汉书》志第十七五行五射妖龙蛇孽马祸人痾人化死复生疫投霓《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
《尚书大传》“皇”作“王”。
郑玄曰:“王,君也。
不名体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则王极象天也。
天变化为阴为阳,覆成五行。
经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论语》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
’是则天之道于人政也。
孔子说《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为政。
’则王君出政之号也。
极,中也。
建,立也。
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为中和之政也。
王政不中和,则是不能立其事也。
”《古文尚书》:“皇极,皇建其有极。
”孔安国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
”马融对策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人君。
”厥咎眊,《尚书大传》作“瞀”。
郑玄曰:“瞀与思心之咎同耳,故子骏传曰眊。
眊,乱也。
君臣不立,则上下乱矣。
”《字林》曰:“目少精曰眊。
”厥罚恒阴,郑玄曰:“王极象天,天阴养万物,阴气失,故常阴。
”厥极弱。
郑玄曰:“天为刚德,刚气失,故于人为弱。
《易》说亢龙之行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
’此之谓弱。
或云懦,不毅也。
”时则有射妖,郑玄曰:“射,王极之度也。
射人将发矢,必先于此仪之,发则中于彼矣。
君将出政,亦先于朝廷度之,出则应于民心。
射,其象也。
”时则有龙蛇之孽,郑玄曰:“龙,虫之生于渊,行于无形,游于天者也,属天。
蛇,龙之类也,或曰龙无角者曰蛇。
”时则有马祸,郑玄曰:“天行健。
马,畜之疾行者也,属王极。
”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郑玄曰:“夏侯胜说'伐’宜为'代’,书亦或作'代’。
阴阳之神曰精气,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张无度,则是魂魄伤也,王极气失之病也。
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为病,将以开贤代之也,《春秋传》所谓'夺伯有魄’者是也。
不名病者,病不著于身体也。
”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郑玄曰:“乱谓薄食斗并见,逆谓赢缩反明,经天守舍之类也。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全文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全文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恒奥(燠),厥极疾(1)。
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赢虫之孽(2),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青赤祥。
惟水诊火。
(1)厥极疾:韦昭曰:以疾为罚。
(2)蠃(luǒ)虫:即傈虫。
旧时总称无羽毛鳞甲蔽身的动物。
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哲,知(智)也。
《诗》云:尔德不明,以亡(无)陪亡(无)卿;不明尔德,以亡(无)背亡(无)厌(侧)(1)。
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2),长同类(3),亡(无)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
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燠)也。
奥(燠)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
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由)臣下则杀不以时(4),故有草妖。
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
视则以色者(5),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柄)之明者也(6)。
温奥(燠)生虫,故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类当死不死(7),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
刘欲以为属思心不容。
于《易》,刚而包柔为离(8),离为火为目。
羊上角下蹄,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
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疴。
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
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诊之。
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3)。
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
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嚎为乌星(10),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粪(11)。
说非是(12)。
庶征之恒奥(懊),刘向以为《春秋》亡(无)冰也。
小奥(懊)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
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懊),雨雪四至而温。
臣安禄乐逸兹谓乱(13),奥(懊)而生虫。
知罪不诛兹谓舒,其燠,夏则暑来人,冬则物华实。
重过不诛,兹谓亡(无)征,其咎当寒而奥(懊)六日也。
(1)《诗》云等句:引诗见《诗经大雅荡》。
不:通丕,大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
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
贺欲出,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贺怒,缚胜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
光时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贺。
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泄,召问胜。
胜上《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伐上。
’不敢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
”光、安世读之,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
后数日,卒共废贺,此常阴之明效也。
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
雾,上下合也。
蒙,如尘云。
蜺,日旁气也。
其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
妻不壹顺,黑蜺四背,又曰蜺双出日中。
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
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
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
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
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中窥贯而外专。
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
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
適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
取于不专,兹谓危嗣,蜺抱日两未及。
君淫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
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
尊卑不别兹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
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大温,已蒙起,日不见。
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
辟不下谋,臣辟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
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示,日不明。
德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
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
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
公不任职,兹谓怙禄,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
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
公惧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
禄生于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
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
下陈功,求于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
班固《漢書》志·五行志上
班固《漢書》志·五行志上班固《漢書》志·五行志上《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
”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
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
周既克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己而問焉。
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烏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逌敘’。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攸。
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得《雒書》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鄉用五福,畏用六極。
”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
以為《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
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
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促舒錯。
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
是以促舒,別向、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于王莽,舉十二世,以傅《春秋》,著於篇。
經曰:“初一曰五行。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曰稼穡。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
”說曰:“木,東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為《觀》。
其于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有和鸞之節,田狩有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有名,使民以時,務在勸農桑,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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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五行志(下之上)(5)全文
(1)元平元年:前74年。
(2)昌邑玉贺:本书《武五子传》附传。
(3)夏侯胜:本书卷七十五、八十八有其传。
当:遮阑;阻当。
(4)何之:往哪去。
(5)嘱吏:交给官吏(审处)。
(6)白:报告。
霍光:本书有其传。
(7)张安世:张汤之子。
本书《张汤传》附传。
(8)让:责备。
(9)察察:辨明;分析。
(10)专:贝也。
(11)霓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孟康曰:若五月再重,赤而员,至十一月旱也。
(12)解而温:蒙气解而温(服虔说)。
(13)取:通聚。
禽:迷乱。
(14)六辰:谓从卯至申,即卯、辰、巳、午、未、申。
(15)女不变始:始贵高于夫,终行此不变。
(16)果:当读为裹(杨树达说)。
(17)媟(xi ):狎慢;不恭敬。
(18)嫡不答:意谓妻有承顺之心,而夫不报答。
适:通嫡。
正妻。
答:报也。
或曰答,对也。
(19)霓三出三巳,三辰除:韦昭曰若从寅至辰也。
霓旦现西,晏则雨。
(20)周:欺也。
辟(b ):国君。
(21)试:任用。
(22)窳(yǔ):愚劣。
夭:屈抑。
(23)怙(h ):倚仗,依靠。
(24)惧:疑作拒。
王先谦曰:惧,疑拒,声近而讹。
拒下使不言道,所谓闭下也。
作惧则无义。
(25)恶(wū)恶( ):憎恨邪恶。
(26)尊卦:有二说。
一说指乾、坤卦(孟康说)。
一说谓之方伯卦,指震、兑、坎、离等卦(臣瓒说)。
(27)厝(cu ):通错。
错杂。
(28)试:任用。
(29)知佞厚之:知邪佞而优待之。
庳:痹之误。
盖知佞而不能远,近于麻痹不仁也。
(杨树达说)(30)弼:违背。
悖:惑也。
(31)以上言恒阴。
严公十八年秋(1),有蜮。
刘向以为蜮生南越。
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生,故圣人名之曰蜮。
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
南方谓之短弧(2),近射妖,死亡之象也。
时严将取齐之淫女(3),故蜮至。
天戒若曰,勿取(娶)齐女,将生淫惑篡弑之祸。
严不寤(悟),遂取之。
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诛。
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
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4),厥咎国生蜮。
(1)庄公十八年:前676年。
蜮(r ):即螣。
一种食禾苗的害虫。
或谓一种能含沙射人的动物。
(2)短弧:师古曰,即射工也,亦呼水弩。
(3)严:庄公。
(4)试:任用。
史记鲁哀公时(1),有隼集于陈廷而死(2),楛矢贯之(3),石砮(4),长尺有咫(5)。
陈闵公使使问仲尼(6),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咫矢(7),石砮长尺有咫。
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忘服(8),故分陈以肃慎矢。
试求之故府,果得之(9)。
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国亡表也。
象陈眊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
是时中国齐晋、南夷吴楚为强,陈交晋不亲,附楚不固,数被二国之祸。
后楚有白公之乱(10),陈乘而侵之(11),卒为楚所灭(12)。
(1)鲁哀公:春秋时鲁君。
前494 前468年在位。
(2)隼(sǔn):乌纲、隼科各种类的通称。
陈:春秋时陈国。
廷:殿廷。
(3)楛(h )
矢:以楛木做干的矢。
楛木,荆类。
贯:射穿。
(4)咫(n ):石制的箭镞。
(5)咫(zhǐ):古代长度名。
周制八寸曰咫。
(6)陈闵公:名周,陈怀公之子。
《国语鲁语》作陈惠公,疑误。
(7)肃慎:古族名。
在今东北地区。
(8)服:事也。
(9)求之故府,果得之:意谓陈国库藏中果然还有楛矢。
(10)白公:名胜,楚平王太子建之子。
建遇谗,奔郑而死。
胜在吴,称白公。
吴人伐慎,白公败之,请以战备献,因而作乱。
事在鲁哀公十六年。
(11)陈乘而侵之:陈国乘白公之乱而侵楚。
事在鲁哀公十七年。
(12)为楚所灭:鲁哀公十八年,陈被楚所灭。
以上言射妖。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于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1) 。
夏帝卜杀之,去之(2),止之(3),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4),乃吉。
于是布币策告之(5)。
龙亡而漦在,乃椟去(弆)之(6)。
其后夏亡,传椟于殷周,三代莫发(7),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
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8),漦化为玄鼋(9),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10),生子,惧而弃之。
宣王立,女童谣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11)。
后有夫妇鬻是器者(12),宣王使执而漻(戮)之。
既去,见处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13)。
后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为褒姒,幽王见而爱之,生子伯服。
王废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
废后之父申侯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14)。
《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15)。
刘向以为夏后季世(16),周之幽、厉,皆悖乱逆天,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
檿弧,桑弓也。
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
女童谣
者,祸将生于女,国以兵寇亡也。
(1)褒:古部落名。
(2)去:驱逐。
(3)止:拘留。
(4)漦(l ):涎沫。
(5)布币策告之:奠币为礼,读策辞而告之。
(6)椟:柜。
去:通弆(j ǔ) ,藏也。
(7)发:打开。
(8)噪:疑为澡。
漦为沫水,妇人裸体而洗澡,在情理之中。
(9)玄:黑色。
鼋(yu n):俗称癞头鼋。
或谓蜥蜴。
(10)处妾:宫中之处女(童女)。
(11)檿(yǎn)弧:以山桑制成的弓。
萁:草名。
似获而细,可以织服,萁服:以萁草编织的箭袋。
(12)鬻(y ):卖。
(13)亡:逃也。
(14)缯:古国名。
畎戎:即大戎。
(15)《诗》曰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正月》赫赫:盛貌。
宗周:镐宗。
(16)季世:末世。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1),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2)。
刘向以为近龙孽也。
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3),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4)。
是时子产任政(5),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无)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
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1)昭公十九年:前523年。
(2)郑:春秋时郑国。
时门:城南门。
洧渊:潭名。
洧水源于阳城山(今河南登封县东北),流经密县,过新郑县南,为洧渊潭。
(3)摄:夹处。
(4)不能修德三句:意谓如果不修德,则面对三个强国,必然危亡。
(5)子产:郑国的贤臣。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1),有两龙见(现)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2),至乙亥夜去(3)。
刘向以为龙贵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
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4),诸吕亦终诛灭。
京房《易传》
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5)。
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1)惠帝二年:前193年。
正月癸酉:正月四日。
(2)现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孝事纪》作现兰陵家人井中。
温陵:人姓名。
(3)乙亥:(正月)六日。
(4)三赵王:赵隐王刘如意、赵幽王刘友、赵共王刘恢。
(5)《易传》曰等句:沈钦韩曰:此下脱成帝时黑龙现东莱事。
《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1)。
刘向以为近蛇孽也。
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2)。
后厉公出奔(3),昭公复入(4)。
死,弟子仪代立(5)。
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6),使僇(戮)子仪(7)。
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
蛇死六年,而厉公立。
严公
(8):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
人亡(无)衅焉,妖不自作。
人弃常,故有妖。
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