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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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营业员日常行

为规范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营业员守则

一、总则

(1)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主动接受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

(2)热爱本职工作,诚实敬业。

(3)善于用微笑面对顾客并用礼貌与规范的语言接待顾客。

(4)了解和熟悉所销售的商品。

(5)掌握商品的推销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6)掌握商品陈列与包装的技巧。

(7)认真遵守和执行本中心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细则

(一)仪容仪表

(1)合适的发型。不能梳怪异发型,不得将头发染成怪异的颜色。

(2)着装要符合营业人员的形象。要穿职业装、工作装、不允许穿前卫装,如短裤、超短裙、吊带衣、超短衣等上岗,店内营业人员要统一工装,保证店内形象的一致性。

(3)提倡穿黑皮鞋上岗,要保持鞋面清洁光亮,不允许穿拖鞋或赤脚上岗。

(4)指甲要修剪整齐并保持干净。不允许留长指甲,染怪颜色指甲。

(5)男营业员不允许留胡须。

(6)不得佩戴夸张饰物,如超大耳环、佩戴多副耳环或多只戒指。

(7)女营业员不得过分化妆或浓妆艳抹,提倡化淡妆。

(8)不得戴有色眼镜。

(9)正确佩戴胸卡,应将胸卡正面朝上佩戴在左胸前。

(10)上述要求中,特殊行业工作人员经商管公司批准可以除外。

(二)日常营业行为规范

(1)不准迟到、早退、早班须提前半小时到。

(2)不准在店内会客待友、吸烟、吃东西。

(3)不准与顾客争吵,辱骂殴打顾客。

(4)不准在店内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

(5)不准因上货、结帐或点款而不理睬顾客。

(6)不准趴、蹬、靠店内货架,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7)不准挪用货款、票券以及冒领促销礼品。

(8)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9)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如要离开必须请假。

(10)上下班须走员工通道,没有特殊原因不准乘坐客梯,手扶梯。

(11)不准贬低、损毁、侮辱万达中心品牌、形象和其它商户形象。

(12)不准辱骂、殴打中心工作人员。

(三)售货服务要求

(1)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更不得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向顾客及同事发泄。

(2)顾客进店时,要主动地使用“您好,欢迎光临”等规范文明语言打招

呼,然后让顾客从容轻松地浏览和挑选商品,并加以介绍。

(3)实事求是地介绍商品。对于确定有购买行为的顾客,应迅速提供服务,以提高成交的可能性。对于没有确定购买,行为犹豫不决的顾客应该态度热情、耐心周到,揣摩其心理,启发和引导其购买。对于没有购买欲望的游动顾客,也要满腔热情,不要冷落,留给他们良好的印象,为其今后能成为购买对象打基础。总之对顾客无论成交与否都要保持一种良好的服务态度。

(4)当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不许伏案、睡觉、吃零食、看书报杂志,不得听收音机、不得聚堆闲谈、说笑、玩游戏机等,有顾客光临时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向顾客问候并做好接待。

(5)当顾客多时,要注意按顾客进店的先后顺序接待,尽量缩短接待顾客的时间,如在接待顾客中被打岔或被其他人叫时,要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如:“对不起,请您稍等”告之顾客,以免顾客感觉被冷淡或无人理睬而离开。(6)当商品断货时,要向顾客表示歉意,如有确切的到货日期时,要向顾客明确告之,或者征求顾客意见后留下顾客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介绍替代品。

(7)顾客在选购产品时要礼貌地对待顾客的犹豫与考虑,不能用欺骗的方式达到将商品售出的目的。更不允许采取强买强卖的方式逼迫顾客购买商品。(8)当顾客对店内商品提出异议时,要以冷静和友善的态度回应,无论事实是怎样都不要把顾客放到一个错误的位置上,要学会在一些无关大局的问题上表示赞同。当顾客有不友好的行为时,不要与顾客对峙,更不允许与顾客对骂或对打。

(9)当顾客与本店成交而收到顾客的现金时,要与顾客将商品价格,实际收到多少钱,找回多少钱当面点清,并要给顾客开据信誉卡,然后微笑着双手把商品交给顾客,提醒其带好物品,并感谢顾客购买本店商品,最后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您走好”“欢迎下次光临” 与顾客道别。

(10)对待顾客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顾客看似有钱或有购买意向而热情,也不能因为顾客看似无钱或无购买意向而蔑视。即使当顾客百般挑选后没有在本店购物,也不得出言不逊,甚至出口伤人。应当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您走好””欢迎下次光临”与顾客道别。不得有冷淡或奚落顾客的行为。

(11)当顾客在本店提出商品的退换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搪塞。只要商品保持原样并符合相关的退换货规定的,一律无条件退换货。当商品超出退换条件和期限的,店内如能解决的自行协调解决,自行解决不了的可陪同顾客一起至总服务台协商解决。但在此期间不得与顾客发生任何争执,更不得发生吵骂或打架的行为。

(四)店面纪律

(1)不得迟到、早退。营业员进店前,要配带好工牌,凭商管公司统一颁发的《员工出入证》按顺序和指定的通道进店,并自觉接受中心管理人员的合理检查。每天正式营业时间开始之前30 分钟,店门(档口或多经摊位布帘)未及时打开者,一律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到之前离店视为早退。

(2)营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胸卡,凡在店内的营业人员就应

正确佩戴胸卡(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营业人员)

(3)工作时间不得无故擅离岗位,不得聚堆或串店闲聊。

(4)不得在开业后向店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和垃圾。

(5)不得过分化妆、夸张着装和佩带夸张饰物,不得违反中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6)不得在店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在店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或吃饭、

喝水用的容器及报刊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不得在店内倒卧或伏案睡觉,更不得坐着为顾客服务,不得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

(8)不得在店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放机、收音机广播、玩游戏机等,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系的事情。

(9)不得在店内带小孩、干私活。

(10)不得在店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

(11)要严格遵守中心颁布和规定的各种促销政策和要求。

(12)不得酒后上岗。

(13)不得在店内长时间接待个人来客,店内会友不得超过十分钟。

(14)不得私自将顾客丢失在店内的物品据为已有或私分。

(15)我商场为无烟商场,商场内和商铺内一律禁止吸烟。

(16)不得以任何理由激化与其他营业员或顾客之间的矛盾,不得与同事及

顾客吵架或斗殴。

(17)不得无理取闹、不服从商管公司的正当管理。

(18)不准强买强卖。禁止搞不正当竞争,禁止以大声叫嚷、击掌、拉扯等方

式招揽顾客。

(19)店内物品、商品摆放要整齐、规范。禁止商品摆放到店以外的任何区域。

(五)营业员出入证管理要求

(1)所有商户营业人员,包括营业员、收银员、商铺经理(店长),必须凭商管公司的《员工出入证》进出中心。如没有或忘记携带,商管公司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中心。在上班时间必须配戴统一的工牌,商管公司工作人员有权

随时检查、监督。

(2)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假冒商管公司的《员工出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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