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的职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保护,职业技能的提高等,具体内容在后续章节中规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和职工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六条本单位应当雷同职业病危害性质和程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的工作环境、职位、作业方式等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保护职工免受危害物质侵害,确保职业病发病率低。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指导职工正确使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向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共同维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保护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倡导职工遵纪守法,勤奋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工的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职工,惩戒违纪违法的职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处理职工的投诉举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职工的利益。
第四章职业技能的提高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煤矿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责任第二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责任由煤矿企业负责。
第三章职业危害评估与监测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危害评估。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监测。
第四章预防控制措施第五条煤矿企业应采取技术措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对职业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对重要岗位进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岗位作业环境控制第七条煤矿企业应保证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防治的认识和能力。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作业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第六章个体防护用品与设备第十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个体防护用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七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遇事不乱、会抢救的能力。
第八章禁止行为第十四条煤矿企业禁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发现违反禁止行为的,煤矿企业应及时查处,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煤矿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发现煤矿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的,煤矿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
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制度。
以下将从制度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的内容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危害预评价:根据煤矿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决定具体措施的实施方式和范围。
2. 设施要求:为防止危害的产生,公司应当为工人提供安全设施。
需根据预评价结果进行设施安装和布局,并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
此外,公司应当对设施进行标识,并对工人进行设施使用的培训与教育。
3. 危险源控制要求:通过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制定危险源管理措施。
公司可以采用物理隔离或化学处理等方式进行控制。
需要设定安全作业规范,保证工人不会产生人为危害。
4. 职工防护用具要求: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避免危害产生。
此外,还应当制定规定要求职工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能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具。
二、实施与监督实施上,公司应当根据制度要求进行布置。
该制度应当由公司的安全环保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机构负责实施。
通过建立档案和实行日常巡查、检查等措施,保证公司的制度能够得到落实。
同时,公司还应当强化人员管理和日常检查,保证员工能够使用相应的设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监督上,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煤业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检查,对有计划地开展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
如果煤业公司存在相关问题,应当及时督促公司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示,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制定和实施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企业损失和社会成本。
最终实现人与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一年目录一、------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1、-------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 (1)2、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3、董亊长职责 (2)4、总经理职责 (2)5、总工程师职责 (3)6、副总经理职责 (4)7、生产技术部职责 (4)8、通风安全部职责 (5)9、机电部职责 (6)10、公司工会职责 (6)11、综合办公室职责 (7)12、员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8)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4)三、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5)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7)五、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18)1、管理制度 (18)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表 (19)3、使用和管理 (20)六、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1)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23)八、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4)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5)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26)十一、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27)十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1、适用范围 (29)2、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29)3、职责 (30)4、应急救援程序 (31)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32)6、矿救援信号主要电话报警联络 (33)7、有关规定和要求 (33)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33)1、职业病报告制度 (33)2、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制度 (34)3、职业危害事故认定与处理 (35)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36)5、附表 (38)一、…………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煤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文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部长、通风安全部部长、机电部部长、综合行政部部长、工会主席、各矿矿长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汇编
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汇编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煤业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责任制度,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一、领导责任制1. 公司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2. 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提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3. 公司领导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随时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督促并督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
二、部门责任制1. 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化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 各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管理。
三、班组责任制1. 班组长要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班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班组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
四、员工责任制1. 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 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举报和纠正安全隐患。
3. 员工要主动参加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保护好自己的健康和身体。
以上为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汇编,各项责任制度的贯彻执行,将有力地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良性发展。
煤矿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煤业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在这方面,公司还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五、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岗位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XXX煤业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DOC188页)
二〇一八年目录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董事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4)纪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7)安监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9)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9)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0)机运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1)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2)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2)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4)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4)救护队(兼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5)党群业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6)财务业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7)规划发展业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8)人力资源业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9)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9)征迁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0)纪委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0)保卫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1)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1)物资供应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2)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3)物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4)驻矿医务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6)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6)安全监察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7安全监察部技术主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7安全监察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8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9)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1)生产技术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1(分管采煤、调度) (32)生产技术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4(分管机运) (34)生产技术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5(分管通防) (35)生产技术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6(分管地测防治水) (36)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37生产技术部采掘技术主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38 生产技术部采掘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39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技术主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 (40)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0)生产技术部调度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1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2)党群业务主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3)党群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4)(分管工团宣传) (44)纪委(监察审计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45 财务业务主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5)规划发展业务主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6征迁办业务主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7)经营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7)经营管理部业务协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8经营管理部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49经营管理部考核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9培训业务主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0)物资供应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0物资供应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1)物资供应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2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2)采购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4)火工品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4)煤炭运销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5煤炭运销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6)煤炭运销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7煤场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8)磅房计量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8)采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9)铲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0)物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1 物业公司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1)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2)浴池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3)洗衣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4)宿舍保洁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4)驻矿医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5)驻矿护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5)食堂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6)食堂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6)食堂炊事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8)食堂服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9)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0)采掘单位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0 采掘单位主管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1 采掘单位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2)采掘技术主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3)采掘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4)采掘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6)验收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7)材料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8)机电维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9)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1)液压支架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2)单体支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3)乳化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3)综掘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5)掘进打眼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6)爆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7)锚杆(索)支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8锚喷支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9)装岩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0)机电工区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1机电工区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2)机电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4)机电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5)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6)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7)电缆、小型电器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98油脂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9)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0)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0)电钳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1)机电检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3)井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4)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5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6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7)主扇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8)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9)主排水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0)电焊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1)小型电器修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3)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3)变电所值班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4)变电所检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6)变配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7)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8)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0)钢丝绳检查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1)锅炉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2)污水处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3)行车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4)运输工区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5运输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6)运输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7)运输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8)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9)检身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0)卸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1)胶带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2)胶带巡检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3)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4)轨道运输信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5)斜巷挂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6)无极绳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7)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8)轨道运输人车工、跟车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9)轨道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40)轨道维修班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2)井下运输调度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3)运输下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4)推车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6)轨道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6)运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7)机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8)机车跟车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9)主提升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0)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1)运输机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2)矿车修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3)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3叉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4)通风工区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55通风工区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6)通风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7)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8)通风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0)通防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1)查火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2)测尘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3)防尘洒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4)安全监测监控工(井上)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5)安全监测监控工(井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6)密闭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7)束管监测维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8)束管监测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9)探放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0)瓦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1)材料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2)注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3)制氮、注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4)兼职救护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5)兼职救护队仪器装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6)兼职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7兼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8)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董事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附件1职业危害防治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操纵和排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防治职业病,爱护白芦矿宽敞干部职工的躯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经职业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白芦矿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区队、各部门在职业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治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储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向劳动者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判、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操纵成效评判、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区队、各科室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觉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储存。
十、定期托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判,检测与评判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制定本制度时参照了相关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指导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确保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与卫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个人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管理,科学施策;明确责任和职责,加强组织和领导,实施全员参与;明确控制措施,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涉及的职业危害包括粉尘、化学物质、噪声、辐射、温度、湿度和振动等。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相结合,共同推进。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七条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方针和工作计划。
第八条本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单位负责人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护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并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保证从业人员接受职业危害防护的培训和教育,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进行作业,正确使用和保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职业病诊断。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并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具体措施等。
一、管理目标
1、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和活动安全;
2、切实保障职工健康;
3、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有序。
二、管理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工作的职工,具体包括:施工人员、机修
检修人员、运输机械司机、操作工、技术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
1、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划、预防为主、危害控制、源头治理;
3、按部就班、有步骤地检查煤矿职业危害;
4、以全寿命周期管理,建立严格的评价体系;
5、各类危害防治工作形成系统,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措施;
6、全面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
四、预防措施
1、工艺流程:煤矿采用科学的、安全的工艺流程,减少岩石、煤岩、尘埃、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危害;
2、设备设施:采用能够抵抗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的设备和设施,内部要求严格执行健康安全检查程序;。
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为了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给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积极采取措施,控制职业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辩识和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公司职业危害清单的最终确认。
4、各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职业危害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的基础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安环部。
5、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公司职业危害监测计划。
6、各部门员工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7、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业、材料。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二章职业危害预防措施1、按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配备职业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应做到“三同时”,执行《露天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
2、有效地控制或尽量消除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发生,即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源。
3、降低生产过程中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4、采取低毒或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5、建立、健全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卫生设施。
6、做好卫生健康检查统计和作业环境监测工作。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类制度汇编
名目第一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国家平安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21]121号)等文件精神。
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卫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所属各科室、队的要紧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治理台账,并建档保持。
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治理台账,并建档保持。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的,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平安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工程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讲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l05l-2021〕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咨询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气构进行体检。
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关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煤矿作业场所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职工在煤矿作业中面临着许多潜在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煤矿作业场所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草案,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场所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应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职工必须参加相关职业危害防治培训,了解职业危害的特点、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识别与评价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组织职业危害的识别与评价,确定职业危害的种类、数量和影响范围。
第八条职业危害评价应包括对职工暴露情况的调查、测量和评估。
第九条职业危害评价结果应及时向职工通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的种类、数量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定期更新。
第三章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优先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具,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监督。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室内外职业危害监测体系,对职工的暴露情况进行监测。
第十五条职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防护设施和工具,并参加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培训。
第四章职业危害的应急处理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职工在危险情况下的应急行为和求助方式。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设立应急设施,包括紧急报警装置、防毒面具和急救设备等。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精品
1总论1.1项目背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4号“关于临汾市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3处煤矿为1处整合保留,矿井能力由72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省地方国营古县多沟煤矿、山西省古县地方国营古阳煤矿、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而成。
2009年12月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220046418,批准开采2—11号煤层,井田面积12.7443km2,保有地质储量2797万吨。
2010年11月,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并取得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批复。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劳发【2011】1499号文件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委托临汾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按照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对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1.2评价依据1.2.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6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国发105号公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年3月11日卫生部卫监发[2002]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6月11日卫法监发[2002]142号);《职业病目录》(2004年4月18日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通知》(2006年9月18日卫生部卫监督发[2006]357号);《关于贯彻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煤调[2010]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4月27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年4月27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2年4月27日);《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2011]1499号);《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2011]1516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补充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劳发[2012]600号);《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整理汇编
* * * * * * * * *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 *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零一二年三月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为确保我矿从业人员(接触煤尘、粉尘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并配备职业危害防治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1)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2)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要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新工人入矿前必须到吐鲁番地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登记接受各种培训(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5、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新招工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我矿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准下井工作。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6、在岗期间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人员,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7、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
煤业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汇编(
第一部分公司领导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董事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条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病防治经管规章制度。
第四条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领导和支持职能经管部门工作,赋予职业病防治经管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
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隐患。
第六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条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二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经管机构,建立三级职业病防治经管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经管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五条每季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技术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六条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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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IGUXIANANJIXINYUANMEIYE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管理制度二零一六年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5)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7)五、从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购买、保管、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8)六、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0)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2)八、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3)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4)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7)十一、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8)十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21)十三、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23)十四、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24)十五、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25)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25)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我矿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一)、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我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法定代表人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4、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5、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本矿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职业危害防治科兼管,其职责如下:1、组织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劳动者、工会代表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9、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技术科的职责: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充分利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2、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3、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4、职业病危害防治科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我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②、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③、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管理档案。
④、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⑤、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⑦、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⑧、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四)工作场所负责人、工作地点负责人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定期检查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对作业场所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7、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一、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办公室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四、负责培训的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通风科、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职业危害防治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发挥我矿新闻媒体宣传作用。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发挥矿区宣传栏和文艺团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矿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为加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营造浓厚的氛围。
每年5月份周密策划《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职业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抓好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由培训科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参加。
通过学习培训,使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提高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各单位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督促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安全管理科监督检查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连队、班组和每一个职工。
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让职工知情、知法,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三、职业病防治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保养,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四、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下列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一)产品名称、型号;(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六、各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从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购买、保管、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我矿为从业人员配备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科对全矿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五)、企划管理部对矿的劳保用品安全性负责。
二、劳动防护用品(一)、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型:1、防护帽、防护衣裤、防护口罩、面罩;2、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围裙;3、耳塞、耳罩等;(二)、企划部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自检,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三)、三无产品不的得纳入采购。
(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要有记录。
(五)、劳保用品必须发放到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一)、人事劳资科应当按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二)、财务科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各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供应科不得采购和使用无煤安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四)、供应科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