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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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感谢观看
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感谢观看
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人身保险》课件
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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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 缴费方式:趸缴年金、年缴年金
• 领取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 给付方式:纯粹年金、保证期限年金、偿还式年金
• 受领人数:单一年金、联合年金
• 联合生存年金、联合生命年金、联合减半年金
• 给付类型:定额给付、变额给付
23
年金受领人所 缴保费
年金保险运行
利息收益
年金保险基金
仅对生者给付
3
一、人身保险
• 定义 • 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一旦被保险人遭受死亡、疾病、残疾 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 特点 • 定额给付性 • 长期性 • 储蓄性 • 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 无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
4
长期性-利率因素 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积累值比较
• 即使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被确定为残疾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保险人仍要负责给付保险 金。
41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1、按照所保风险划分
•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实施方式划分
•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 • 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保险期限划分
•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 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1、 职业是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 2、 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厘定一般不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等因素。 3、 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对被保险人也不必进行体检。 4、 不负责因疾病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40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条款
•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 定时期,即责任期限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 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第六章 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
15
• (四)给付限额条款 • 由于健康的风险大小差异很大,医疗费用支出的高低也相差很大,为了加强对
健康保险的管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一般对医疗保险 金的最高给付均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16
• (五)体检条款 • 该条款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
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作出鉴定。条款还要求被保险人接受定期检查,以确定是 否仍丧失工作能力。体检条款主要适用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7
• (六)转换条款
• 该条款允许团体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在脱离该团体后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时,无 须提供可保证明。对被保险人而言,这种权利的行使意味着其不得进行重复保 险,否则保险公司将拒绝承保。将团体健康保险单转换为个人健康保险单时, 被保险人通常要交纳较高的保险费,在保险金给付上也受到更多的限制。
7
• 3.定价技术复杂,精算要求较为特殊
• 健康保险不仅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费用率、利率等 影响因素,而且与被保险人性别、年龄、职业、生活习惯、家族病史、当地环 境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等息息相关。基于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健康保险的精算技 术属于非寿险精算的范畴。
• 健康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尤其在核保、理赔步骤中还需要涉及很多医药学专业 问题。因此其费率的核算除了要考虑以往的经验数据和统计资料外,还需要相 关精算人员在核算费率时充分考虑可保疾病患病率、检查诊疗必要性及医药费 用的合理性等,这些都需要有专业的医药学人才进行协助
31
第四节 失能收入保险
• 一、失能收入保险(Disability Income Coverage)的概念 • (一)失能的定义 • 失能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
• (四)给付限额条款 • 由于健康的风险大小差异很大,医疗费用支出的高低也相差很大,为了加强对
健康保险的管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一般对医疗保险 金的最高给付均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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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条款 • 该条款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
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作出鉴定。条款还要求被保险人接受定期检查,以确定是 否仍丧失工作能力。体检条款主要适用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7
• (六)转换条款
• 该条款允许团体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在脱离该团体后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时,无 须提供可保证明。对被保险人而言,这种权利的行使意味着其不得进行重复保 险,否则保险公司将拒绝承保。将团体健康保险单转换为个人健康保险单时, 被保险人通常要交纳较高的保险费,在保险金给付上也受到更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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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定价技术复杂,精算要求较为特殊
• 健康保险不仅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费用率、利率等 影响因素,而且与被保险人性别、年龄、职业、生活习惯、家族病史、当地环 境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等息息相关。基于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健康保险的精算技 术属于非寿险精算的范畴。
• 健康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尤其在核保、理赔步骤中还需要涉及很多医药学专业 问题。因此其费率的核算除了要考虑以往的经验数据和统计资料外,还需要相 关精算人员在核算费率时充分考虑可保疾病患病率、检查诊疗必要性及医药费 用的合理性等,这些都需要有专业的医药学人才进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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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失能收入保险
• 一、失能收入保险(Disability Income Coverage)的概念 • (一)失能的定义 • 失能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变额万能寿01险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保险理论与实务 第6章 人身保险.ppt
(二)按保险风险分类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1.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3.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第三节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1.单纯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第三节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 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收入损失。
健康保险中的疾病是指由于人体内在的原 因,造成精神上或肉体上的痛苦或不健全。
第六章>>第四节
一、健康保险的含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 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由于 外来的、剧烈的原因造成的病态视为意外伤害,而 疾病是由身体内在的生理的原因所致。
(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第六章>>第二节
三、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是指分期交费的长期人身 保险合同,当投保人无力或不愿意继续交纳保 险费,提出退保或者保险人解除合同时,对于 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投保人, 也可以作为趸缴保险费将原保单改为缴清保单 或展期保单。究竟如何处理,由投保人任意选 择。
(七)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
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是指分期支付保费的长期 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生效2年后,如果投保人逾 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的 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
第六章>>第二节
三、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八)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是指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 时期(常为2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单为质 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贷款金额不得高于保险单项下积累的现 金价值。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1.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3.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第三节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1.单纯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第三节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 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收入损失。
健康保险中的疾病是指由于人体内在的原 因,造成精神上或肉体上的痛苦或不健全。
第六章>>第四节
一、健康保险的含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 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由于 外来的、剧烈的原因造成的病态视为意外伤害,而 疾病是由身体内在的生理的原因所致。
(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第六章>>第二节
三、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是指分期交费的长期人身 保险合同,当投保人无力或不愿意继续交纳保 险费,提出退保或者保险人解除合同时,对于 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投保人, 也可以作为趸缴保险费将原保单改为缴清保单 或展期保单。究竟如何处理,由投保人任意选 择。
(七)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
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是指分期支付保费的长期 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生效2年后,如果投保人逾 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的 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
第六章>>第二节
三、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八)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是指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 时期(常为2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单为质 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贷款金额不得高于保险单项下积累的现 金价值。
第六章:人身保险.pptx
4
二、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与产险比,人身保险、特别是寿险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大。 主要原因: 1.由于意识、观念上的原因,人们能够更轻松地谈论财产的受损 而不大愿意谈论人的死亡和伤残等问题,产险的推销较人身险的 推销更为容易; 2.有一些产险的险种是属于强制性的或准强制性的;而人身保险 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属于自愿性的; 3.财产保险属于损害赔偿保险,在现实中,一般没有其他产品可 以替代它的这一功能;而人身险,特别是一些人寿保险具有储蓄 性质,其替代产品相对较多。因此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保费费率 的高低具有更强的敏感性。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 及原投保年龄 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 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 交保险费。
13
分类: 1.定额定期寿险 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保持不变; 保费通常或者递增、或者保持不变。
14
2.递减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递减定期寿险保单的续期 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
适合投保的客户 1、在短期内急需保障的人 2、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 的家庭主户
12
条款实例
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9906)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由投保人 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 明。 本公司所承担的 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 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2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一)大部分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非生即死)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人身保 险中寿险事故的发生却是确定的:一个人非生即死具有必然性。
在现实中,大部分保险人都是以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以及被 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来承保的,因 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超过财产保险的赔款率,人身险的费率通 常也就高于财产险的费率。
二、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与产险比,人身保险、特别是寿险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大。 主要原因: 1.由于意识、观念上的原因,人们能够更轻松地谈论财产的受损 而不大愿意谈论人的死亡和伤残等问题,产险的推销较人身险的 推销更为容易; 2.有一些产险的险种是属于强制性的或准强制性的;而人身保险 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属于自愿性的; 3.财产保险属于损害赔偿保险,在现实中,一般没有其他产品可 以替代它的这一功能;而人身险,特别是一些人寿保险具有储蓄 性质,其替代产品相对较多。因此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保费费率 的高低具有更强的敏感性。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 及原投保年龄 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 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 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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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1.定额定期寿险 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保持不变; 保费通常或者递增、或者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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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减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递减定期寿险保单的续期 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
适合投保的客户 1、在短期内急需保障的人 2、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 的家庭主户
12
条款实例
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9906)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由投保人 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 明。 本公司所承担的 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 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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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一)大部分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非生即死)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人身保 险中寿险事故的发生却是确定的:一个人非生即死具有必然性。
在现实中,大部分保险人都是以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以及被 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来承保的,因 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超过财产保险的赔款率,人身险的费率通 常也就高于财产险的费率。
第六章 人身保险108219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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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二. 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
1. 属性不同。人身保险是保险人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 的一个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 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 人身保险是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 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主 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以确 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人的 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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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6. 业务经营方面的不同。财产保险出险偶然性大, 加上存在出现巨灾和巨额风险的可能性,为了 分散风险,保证保险财务的稳定性,必须有分 保业务。人身保险保险事故小额分散,大部分 保单(寿险保单)的给付又具有必然性,而且 给付率的计算也比较精确,因此财政稳定性较 强,一般不需要分保。
❖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 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合同范 围内的保险事故,以致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 或保险期满、年老退休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 的有关条文,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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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 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类财 产本身或者与财产有关联的经济利益,当财产 遭受保险事故而损失时,根据保险条款规定, 给予经济补偿。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人的 生命或身体。
目录
❖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 四、人身保险的作用 五、人身保险的分类
演示模板第六章 人身保险概述.ppt
无须体检
一年居多
采取非寿 险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不保风险
犯罪活动 寻衅殴斗 酒醉、吸毒 自杀、自加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特约风险
战争、军事行动 剧烈运动、比赛、冒险 核辐射 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上述风险一般为除外责任,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 保险人加收保险费才能承保。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死亡 伤残
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给付 按照残疾程度给付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险种
普通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 综合保险
特殊意外 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 入保障保险
第三节 健康保险
演示课件
主要内容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与一般寿险的区别 ➢健康保险分类 ➢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
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也称为住院手术和门诊保险,它为 意外和疾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给付赔偿。
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也称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它 为应付严重病症所可能支出的大笔医疗 费用开销而设。
额外医疗费用保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另一种选择性或额 外保险,用来辅助主要医疗费用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除不保风险和特约风险之 外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可保风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死亡 (责任期限内)
意外伤害
失踪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年居多
采取非寿 险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不保风险
犯罪活动 寻衅殴斗 酒醉、吸毒 自杀、自加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特约风险
战争、军事行动 剧烈运动、比赛、冒险 核辐射 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上述风险一般为除外责任,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 保险人加收保险费才能承保。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死亡 伤残
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给付 按照残疾程度给付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险种
普通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 综合保险
特殊意外 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 入保障保险
第三节 健康保险
演示课件
主要内容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与一般寿险的区别 ➢健康保险分类 ➢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
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也称为住院手术和门诊保险,它为 意外和疾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给付赔偿。
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也称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它 为应付严重病症所可能支出的大笔医疗 费用开销而设。
额外医疗费用保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另一种选择性或额 外保险,用来辅助主要医疗费用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分析
不保风险 特约风险
可保风险
除不保风险和特约风险之 外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可保风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死亡 (责任期限内)
意外伤害
失踪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6章 人身保险PPT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被 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保险金给付 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
6.3.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念及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保险责任是对被保险人因意外而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承担 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 保险一般按残疾程度对应的保险金额百分比给付; 保险费计算依据是保险金额损失率,费率厘定主要依据被 保险人职业、工种或从事活动的环境; 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 年全部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
6.2.2 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基本内容
3.两全保险:又称为生死两合保险,是指在保 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 种人寿保险,它是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 结合,其储蓄性极强、责任范围最为广泛。 4.年金保险: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在被保险 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方式, 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是生 存保险的特殊形态。
6.3.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种类和可保风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意外伤害按照是否承保一般可以分 为: 1.不可保意外伤害 2.特约保意外伤害 3.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6.3.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 给付规定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判定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或支付了医疗费用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因或
人身保险的定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约定的疾 病、伤残、年老、死亡等保险事故或事件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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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简称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以调整 的的寿险。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的首期保费后,可 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时候缴纳任何数量的保险 费,有时可以不再缴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 付保单的相关费用。同时,保单持有人也可以在具备 可保性的前提下提高保险金额,或根据自己的需要降 低保险金额。
②脑中风昏厥→跌倒→加速脑出血→死亡 本案由于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被保险人生前患有高血压, 故法院没有认定被保险人的死亡近因为高血压诱发脑 中风,因此,法院判决被保险人系先行跌倒受伤后引 起脑中风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
第六章 人身保险
▪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形态 ▪ 第三节 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 ▪ 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 ▪ 第五节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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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一 人身保险的概念 ▪ 标的:人的生命或身体 ▪ 保险责任:生老病死伤残 ▪ 给付条件:保险事故发生或期满生存 ▪ 给付形式:定额给付 ▪ 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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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形态
▪ 一 人寿保险的概念
▪ 二 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
▪ (一)死亡保险
▪
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
▪
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
▪ (二)生存保险
▪
单纯生存保险
▪
年金保险
▪ (三)两全保险 5
▪ 三 寿险形态的发展 ▪ (一)变额人寿保险 ▪ (二)万能人寿保险 ▪ (三)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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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红型人寿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在为被保险人提供 寿险保障的同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时,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险种的可 分配盈余,按一定比例,以一定形式 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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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 死差益:在实际运营中,实际的死亡率低 于预期死亡率而减少保险金的给付;
▪ 费差益: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完善,而使其 费用开支低于预定费率而产生的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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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之体现了该险种的保险保障型, 其投资性并未体现出来。
若谢某在保险期限内并未发生保险事故, 那么谢某保单满期时保费累积301 500元,其 中投资账户分配保费245 280元。假设缴费期 间投资帐户平均净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 5%、8%,那么保单期满保险金额分别为339 966元、443 765元、674 212元。显而易见,该 险种的投资保障性在此得到充分体现。
▪ 利差益: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 其预定利率而产生的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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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
▪ 一 宽限期条款 ▪ 二 复效条款 ▪ 三 贷款条款 ▪ 四 自动垫缴保费贷款条款 ▪ 五 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 六 保单转让条款 ▪ 七 共同灾难条款 ▪ 八 不否定条款 ▪ 九 年龄误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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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保险与投资连接保险的比较
1.承担的风险不同。万能寿险投资收益设有最 低保证收益率,超过最低保证收益率的超额部分 ,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分享;投资连接保险无最 低保证收益率,除管理费外,投资收益全部由投 保人所有,投资风险也全由投保人承担。
2.身故保险金不同。万能寿险的身故保险金由 身故保险金额和账户余额(投资和收益总和)两 部分构成;投资连接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取两者较 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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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费率而言,是根据保险金额 损失率计算,这点与财产保险相似。
3、就责任准备金提取来看,按当 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这点与 财产保险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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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如在马路行走遭遇车祸。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的意外伤害是 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和残疾的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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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variable life insurance),简 称变额寿险,我国称为投资连接保险。是其保险金额 随其投资帐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终身寿险。
投保人所缴保费,一小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大部分 则转入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代为管理投资,投资收 益扣除少量的管理费用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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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接保险金额的确认
被保险人谢某在2000年7月31日投保10份平安 世纪理财连接投资保险,每年缴保费12 060元, 缴费期25年,保险期限为25年,总保险金额为 34万元。同年11月1日,谢某不幸遭遇车祸死亡。 平安世纪理财保险按条款规定:第一年的保费 全部用于被保险人的生命保障,一年后如果被 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将在本人保险金额和投资 账户价值总额中取金额较大者进行理赔。据此, 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给付34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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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确认
1998年9月9日,赵某为其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 万元的终身寿险和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1999年4 月17日,被保险人赵父被人发现倒卧在其居所附近的 自行车棚内死亡。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保 险公司经调查,对终身寿险10万元保险金给付责任无 疑义,但对给付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有疑义。家属 上诉法院。 焦点:①意外跌倒→脑中风→死亡
3.灵活程度不同。万能寿险灵活性强,在缴费 时间和金额、保险金额等方面又灵活规定;投资 连接保险在上述方面则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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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变额万能人寿保险(universal variable life insurance), 简称变额万能寿险,是一种终生寿 险,将万能寿险的缴费灵活性和变 额寿险的投资弹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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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和特征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简称意外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 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 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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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1、就可保风险而言,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的是由于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 非本意的事故对人体造成伤害导致的残疾 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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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人身保险的特征 ▪ 给付性保险 ▪ 保险金额确定特殊 ▪ 人身风险特殊性:风险变动性和稳定性、
分散性 ▪ 保险期限长期性 ▪ 保障性与储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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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人身保险的分类 ▪ (一)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 ▪ (二)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
险 ▪ (三)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 ▪ (四)标准体保险、次健体保险
2、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简称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以调整 的的寿险。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的首期保费后,可 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时候缴纳任何数量的保险 费,有时可以不再缴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 付保单的相关费用。同时,保单持有人也可以在具备 可保性的前提下提高保险金额,或根据自己的需要降 低保险金额。
②脑中风昏厥→跌倒→加速脑出血→死亡 本案由于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被保险人生前患有高血压, 故法院没有认定被保险人的死亡近因为高血压诱发脑 中风,因此,法院判决被保险人系先行跌倒受伤后引 起脑中风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
第六章 人身保险
▪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形态 ▪ 第三节 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 ▪ 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 ▪ 第五节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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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一 人身保险的概念 ▪ 标的:人的生命或身体 ▪ 保险责任:生老病死伤残 ▪ 给付条件:保险事故发生或期满生存 ▪ 给付形式:定额给付 ▪ 人身保险与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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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形态
▪ 一 人寿保险的概念
▪ 二 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
▪ (一)死亡保险
▪
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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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
▪ (二)生存保险
▪
单纯生存保险
▪
年金保险
▪ (三)两全保险 5
▪ 三 寿险形态的发展 ▪ (一)变额人寿保险 ▪ (二)万能人寿保险 ▪ (三)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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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红型人寿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在为被保险人提供 寿险保障的同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时,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险种的可 分配盈余,按一定比例,以一定形式 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寿险。
13
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 死差益:在实际运营中,实际的死亡率低 于预期死亡率而减少保险金的给付;
▪ 费差益: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完善,而使其 费用开支低于预定费率而产生的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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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之体现了该险种的保险保障型, 其投资性并未体现出来。
若谢某在保险期限内并未发生保险事故, 那么谢某保单满期时保费累积301 500元,其 中投资账户分配保费245 280元。假设缴费期 间投资帐户平均净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 5%、8%,那么保单期满保险金额分别为339 966元、443 765元、674 212元。显而易见,该 险种的投资保障性在此得到充分体现。
▪ 利差益: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 其预定利率而产生的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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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
▪ 一 宽限期条款 ▪ 二 复效条款 ▪ 三 贷款条款 ▪ 四 自动垫缴保费贷款条款 ▪ 五 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 六 保单转让条款 ▪ 七 共同灾难条款 ▪ 八 不否定条款 ▪ 九 年龄误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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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保险与投资连接保险的比较
1.承担的风险不同。万能寿险投资收益设有最 低保证收益率,超过最低保证收益率的超额部分 ,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分享;投资连接保险无最 低保证收益率,除管理费外,投资收益全部由投 保人所有,投资风险也全由投保人承担。
2.身故保险金不同。万能寿险的身故保险金由 身故保险金额和账户余额(投资和收益总和)两 部分构成;投资连接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取两者较 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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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费率而言,是根据保险金额 损失率计算,这点与财产保险相似。
3、就责任准备金提取来看,按当 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这点与 财产保险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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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如在马路行走遭遇车祸。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的意外伤害是 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和残疾的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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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variable life insurance),简 称变额寿险,我国称为投资连接保险。是其保险金额 随其投资帐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终身寿险。
投保人所缴保费,一小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大部分 则转入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代为管理投资,投资收 益扣除少量的管理费用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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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接保险金额的确认
被保险人谢某在2000年7月31日投保10份平安 世纪理财连接投资保险,每年缴保费12 060元, 缴费期25年,保险期限为25年,总保险金额为 34万元。同年11月1日,谢某不幸遭遇车祸死亡。 平安世纪理财保险按条款规定:第一年的保费 全部用于被保险人的生命保障,一年后如果被 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将在本人保险金额和投资 账户价值总额中取金额较大者进行理赔。据此, 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给付34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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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确认
1998年9月9日,赵某为其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 万元的终身寿险和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1999年4 月17日,被保险人赵父被人发现倒卧在其居所附近的 自行车棚内死亡。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保 险公司经调查,对终身寿险10万元保险金给付责任无 疑义,但对给付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有疑义。家属 上诉法院。 焦点:①意外跌倒→脑中风→死亡
3.灵活程度不同。万能寿险灵活性强,在缴费 时间和金额、保险金额等方面又灵活规定;投资 连接保险在上述方面则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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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变额万能人寿保险(universal variable life insurance), 简称变额万能寿险,是一种终生寿 险,将万能寿险的缴费灵活性和变 额寿险的投资弹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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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和特征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简称意外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 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 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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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1、就可保风险而言,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的是由于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 非本意的事故对人体造成伤害导致的残疾 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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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人身保险的特征 ▪ 给付性保险 ▪ 保险金额确定特殊 ▪ 人身风险特殊性:风险变动性和稳定性、
分散性 ▪ 保险期限长期性 ▪ 保障性与储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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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人身保险的分类 ▪ (一)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 ▪ (二)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
险 ▪ (三)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 ▪ (四)标准体保险、次健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