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5.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奖惩依据。
五、兼职教师待遇
1.兼职教师工资按照课时费标准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
4.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师解聘与辞职
1.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பைடு நூலகம்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4)合同到期,学校不再续聘的。
2.兼职教师提前辞职,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兼职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与所教授课程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
5.非全日制在编教师,能保证每周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课时。
三、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发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课程、待遇等相关事项。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教师管理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职责、待遇等,确保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选拔程序:(一)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二)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四)学校与合格应聘者签订兼职教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职责与待遇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职责:(一)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兼职教师的待遇:(一)兼职教师按课程或工作任务领取报酬,报酬标准由学校确定;(二)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三)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教育教学培训和业务提升的机会;(四)兼职教师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管理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成果。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退出机制,对教育教学能力不足、不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应予以解聘。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兼职老师,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领域的教师。
三、兼职老师的基本要求1. 兼职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兼职老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进行教学。
3. 兼职老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及学校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四、兼职老师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
2.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做好学生辅导工作。
4. 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和困难,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5.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兼职老师的权利1. 享有学校提供的正常教育教学资源,如教材、教室、教学设备等。
2.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3. 在教学过程中,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4. 享有学校规定的教师待遇,包括课时费、奖金等。
六、兼职老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将对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兼职老师续签合同、调整待遇的重要依据。
3. 考核不合格的兼职老师,学校将视情况予以解聘。
七、兼职老师的解聘与离职1. 兼职老师因个人原因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学校将对离职原因进行核实,如确属个人原因,学校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学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和考核结果,对兼职老师予以解聘。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选聘、管理、考核、激励等环节,确保兼职教师队伍稳定、素质优良,为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四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四)愿意承担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条聘请兼职教师时,优先考虑以下人员:(一)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二)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三)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第三章选聘程序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选聘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兼职教师,包括以下程序:(一)发布选聘信息;(二)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三)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四)学校领导批准聘用。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兼职教师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三)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四)协助学校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对兼职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质量;(二)参与教研活动情况;(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
第六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以下激励与保障措施:(一)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兼职教师报酬;(二)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三)组织兼职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四)为兼职教师提供职称评定、进修深造等机会。
学校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员兼职兼薪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与外部社会合作,提高学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人员兼职兼薪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兼职兼薪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公正公平原则:兼职兼薪活动应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适度原则:兼职兼薪活动应适度,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第二章兼职兼薪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学校人员可从事以下兼职兼薪活动:(一)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二)担任校外兼职教授、研究员、顾问等职务;(三)参与学术期刊、书籍的编审、翻译、撰写等工作;(四)在学校规定范围内,开展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相关的兼职活动。
第五条学校人员兼职兼薪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二)具备兼职兼薪活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兼职兼薪活动不得与本职工作相冲突,不得影响本职工作质量;(四)学校认为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第三章兼职兼薪的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兼职兼薪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人员兼职兼薪活动的审批、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人员申请兼职兼薪,应向兼职兼薪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一)兼职兼薪申请表;(二)兼职兼薪活动相关证明材料;(三)本人工作证明;(四)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兼职兼薪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学校人员兼职兼薪活动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参加兼职兼薪活动,不得擅自缺席;(二)兼职兼薪活动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应事先征得所在部门同意;(三)兼职兼薪活动所得报酬,应按照国家规定纳税。
第四章兼职兼薪的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学校设立兼职兼薪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人员兼职兼薪活动进行监督。
医院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教学质量,规范医院兼职教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聘请的兼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生、护理专业人员、医学检验技术人员等。
三、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医院的教学工作贡献力量。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教学大纲,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2. 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
3.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4. 参与教学研讨,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配合医院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
五、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1. 聘任程序(1)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提出聘任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管理制度(1)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2)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兼职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3)兼职教师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兼职教师的待遇1. 兼职教师按照合同约定,享受一定的课时费。
2. 医院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1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精神,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经学院系部审核认可的其它人员;3.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教师工作者;4.掌握某项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够胜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聘任办法1.根据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系(部)具体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和受理工作;2.兼职教师必须先试讲。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兼职教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2、教学时间与课时安排3、薪酬与支付方式4、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标准5、培训与提升机会6、违规与处罚规定7、协议的解除与终止条件11 兼职教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111 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教学大纲和要求,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112 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113 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试卷,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给予针对性的辅导和建议。
114 积极参与学校或教育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和教学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12 教学时间与课时安排121 兼职教师应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课程安排,按时到岗授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122 每周的教学课时应在协议签订时明确约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提前与学校或教育机构协商。
123 寒暑假、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教学安排应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通知执行。
13 薪酬与支付方式131 兼职教师的薪酬根据教学课时、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132 薪酬标准在协议签订时明确,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兼职教师并协商一致。
133 支付方式为每月固定日期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支付渠道支付,兼职教师应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等信息。
134 如有扣薪情况,应明确列出扣薪的原因和标准,如教学事故、违反规定等。
14 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标准141 学校或教育机构将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成果考核等。
142 学生评价将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表现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143 同行评价由其他教师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观摩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144 教学成果考核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习进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145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将与薪酬调整、奖励、续聘等挂钩。
15 培训与提升机会151 学校或教育机构将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培训和专业提升机会,帮助兼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培训机构兼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培训机构和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招聘的兼职教师。
三、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技能,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工作职责1. 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主动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成长,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4. 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维护培训机构的教学秩序。
五、工作要求1. 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2. 兼职教师应按照培训机构的要求,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3. 兼职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兼职教师应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六、考核与评价1. 兼职教师的工作表现将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学生满意度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晋升和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兼职教师如有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警告、辞退等处理。
七、待遇与保障1. 兼职教师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课时费、奖金等。
2. 兼职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3. 兼职教师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是指在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专职教师,包括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等。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资格与聘任第四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纳入教学内容;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 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兼职教师需求;2. 兼职教师应聘者向职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3. 职业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4. 职业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兼职教师的管理:1. 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2.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其能力建设;3. 职业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考核:1. 考核内容: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素养、师德师风等;2. 考核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校领导评价等;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兼职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八条兼职教师待遇:1. 职业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兼职教师合理的薪酬待遇;2. 职业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九条兼职教师激励:1.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2. 职业学校应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各职业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从事课程辅导、讲师、助教等工作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等方式招募兼职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提供个人简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学校根据招聘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并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兼职教师入职后应当接受学校的岗前培训,并熟悉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材,保障其教学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课时管理规定,按时上课,不得擅自缺课或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如果兼职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应提前请假并得到学校的批准。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学习习惯,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教学评估,评估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七条兼职教师的薪酬根据教学课时、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按时申报授课情况,确保薪酬的正常领取。
第十九条学校可以为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提供额外的奖励和福利。
第二十条兼职教师享有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提升个人教学水平。
第五章终止与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终止合作关系:(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学秩序的;(二)擅自调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严重的;(三)教学质量不达标,连续被投诉或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四)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高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高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兼职老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促进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校兼职老师的聘用、管理和评价。
第三条高校兼职老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高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兼职老师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兼职老师的培训与引导,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六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兼职老师,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八条高校招聘兼职老师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符合条件的合适人员。
第九条兼职老师的聘用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流程办理,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兼职老师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资料和相关证明,接受学校的审查。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教学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为兼职老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其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兼职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第十六条兼职老师在聘用期满后,如表现良好,学校可考虑延长聘用期限,提高待遇。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在聘用期间有不良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兼职老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强化管理监督。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兼职老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为兼职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保障其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兼职老师的建议和意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普及,兼职教师在学校教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保障兼职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个规范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1. 兼职教师岗位设置兼职教师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进行合理规划,拥有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2. 兼职教师的资格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背景,熟悉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同时,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素养,能够承担起教学工作。
三、招聘与选拔1. 招聘公开透明学校在招聘兼职教师时应公开透明,开展公平竞争,注重选拔优秀的教师,并在校园网或其他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确保对所有求职者公开公平。
2. 选拔程序与标准招聘过程应严格遵循程序,进行面试、教学展示等环节的评估。
招聘委员会应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背景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判,选取最合适的人员担任对应岗位。
四、合同与待遇1. 签订合同兼职教师与学校应签订合同,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和报酬等方面的细节,保障教师的权益,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与顺畅。
2. 待遇与激励机制兼职教师的待遇应与其教学水平和贡献相匹配,学校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激励其积极投入教学工作。
五、管理与评估1. 教学指导与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针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指导与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学校教学需要,提升教学质量。
2. 教学评估和反馈学校应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与反馈,根据评估结果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帮助兼职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六、纠纷解决和终止合作1. 纠纷解决机制学校应建立兼职教师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纠纷,保护双方权益,确保合作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2. 终止合作当兼职教师存在严重违反教育法规、道德操守等行为,或者无法胜任教学任务时,学校有权解除与兼职教师的合作关系。
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和评价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高质量和效果,提高培训中心的教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根据教师的能力和素质进行选拔和聘用,并给予公平的评价和待遇。
2. 专业学识: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胜任所分配的课程教学工作。
3. 教学质量:教师应积极参与培训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4. 培训需求:根据培训中心的需求和教师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
5. 定期评价:对教师的教学和培训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专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1. 聘用方式(1)专职教师的聘用:依据煤矿培训中心的岗位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
(2)兼职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中心的实际情况,通过邀请、合作或合同的方式聘用兼职教师。
2. 聘用条件(1)专职教师的聘用条件:a.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b. 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c. 符合煤矿培训中心的招聘条件和标准。
(2)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a.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b. 能够满足培训中心的教学需求;c. 有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氛围营造能力。
3. 教师管理(1)专职教师的管理:a. 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b. 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完成交给的教学任务;c. 定期参加教学讨论会和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d. 及时向培训中心汇报教学情况和工作进展;e. 配合培训中心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学员评价。
(2)兼职教师的管理:a. 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b. 按时完成交给的教学任务;c. 配合培训中心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学员评价;d. 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e. 及时向培训中心汇报教学情况和工作进展。
四、教师评价1. 教师评价指标(1)教学水平: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
(2)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师生互动和学生学习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3.兼职老师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4.机构对兼职老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酬待遇、续聘或解聘。
五、培训与发展
1.机构为兼职老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教学方法、教育理念等方面。
2.兼职老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机构鼓励兼职老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兼职老师与机构签订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续签的,应签订新的合同。
2.兼职老师在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机构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3.机构应对兼职老师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性。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1.兼职老师需按照机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4)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兼职老师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机构。
七、其他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教育培训机构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兼职老师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的管理,保障教学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资格条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工人系列技师、高级技师,并对应中级、副高级职称);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承担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外聘教师的职责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学院的领导;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3、上课时必须备好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教研室的检查;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主动接受学院教学办及教研室不定期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代课费或解聘;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6、负责实习指导的外聘兼职教师除认真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享受学校同级职称教师的教师岗位绩效奖励工资和教师考核绩效奖励工资(即代课费数量部分和质量部分),参与学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
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一)外聘教师的招聘1、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人才需求计划,报学校审批。
2、学院根据学校审批的计划,教研室和教学办确定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者到学校附属惠济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后)。
(二)外聘教师的辞聘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待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学校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解聘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分院可予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3、经考核,被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不服从学校、分院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5、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6、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并计算)3次及以上。
外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外聘兼职老师,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对外聘兼职老师开设的各类课程。
第三条外聘兼职老师指被邀请来校执教、担任讲师或授课教师的个人。
第四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实行严格管理制度,要求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质量。
第五条外聘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所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根据需求开展对外的兼职老师招聘工作,招聘条件和流程应当公开透明。
第八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
第九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进行考核选拔,评审合格者签订合同,确定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
第十条外聘兼职老师在聘用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备课,结合教材和教学大纲,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积极参与教学评估,接受学生和领导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三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外聘兼职老师教学过程中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进行不正当交易,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学生评价等因素,评定绩效等级。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外聘兼职老师聘用续聘、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考核结果。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外聘兼职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薪酬,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外聘兼职老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为外聘兼职老师提供兼职老师服务平台,方便进行教学工作和信息交流。
第二十一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学校设备和资源。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在职业能力方面具有高级技师、技能大师称号的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学科及相应专业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系部的教学管理,遵守系部教师的管理规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外聘兼职教师职责1、严格执行我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2、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实践教学开展教学工作。
并为系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针对各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需要,协助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
4、为学生提供专业前沿知识,重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1)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提前结束课程。
因病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教学时,须事先向我校教务处、聘用系部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2)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参加聘用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请程序1、确定计划。
每学期结束前2周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任务、教师编制等提出下学期校外兼职教师需求计划,报教务处汇总并初审,报学校审批。
2、公开招聘。
各系(部)在校园网上发布校外兼职教师需求计划,开展招聘宣传。
3、聘用单位考核。
各系(部)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以试讲为主的业务考核,然后将《系(部)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及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交人事处。
培训机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培训机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与所教授课程相关的学历和资格证书。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熟悉课程内容,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工作基本要求1. 积极参加培训机构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2. 按时完成备课、授课、辅导等工作,确保教学进度和效果。
3. 注重研究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4. 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关注学生成长。
5.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分享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四、教师管理1. 教师选聘:培训机构应根据教学需求,严格按照任职条件选拔兼职教师。
2. 教师考核: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
3. 教师培训: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兼职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 教师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处罚。
五、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2. 教学资源:培训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
3. 教学纪律:兼职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
4. 教学评价: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学评价机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六、学生管理1. 学生考勤:兼职教师应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出勤率。
2. 学生纪律:兼职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3. 学生安全:兼职教师应关注学生安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4. 学生评价: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行为,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兼职老师,包括但不限于外聘专业教师、教育咨询顾问等。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并以提升教学品质和服务水平为宗旨,履行教学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兼职老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兼职老师的聘用第五条学校按照教学需求和聘用程序,对合格的兼职老师进行聘用。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教育背景证明资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学校与兼职老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双方共同努力,实现共赢。
第八条兼职老师可按期满自动续聘,也可根据教学质量和业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第三章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职老师享有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权利,有权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
第十条兼职老师有责任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课、迟到早退、缺课等,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考核和教学评估,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章兼职老师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兼职老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兼职老师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兼职老师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兼职老师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等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兼职老师进行考核评估,评定教学业绩,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兼职老师的待遇与奖惩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需求确定教学报酬,保证其合理收入。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教学奖金制度,根据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业绩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兼职老师,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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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
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花名册
姓名性别职称聘用专业备注
高级工程师男常全根数控技术李智信男高级工程师数控技术董永强数控技术中学高级教师男
双师型教师花名册
2008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在不
断上升,国家对职业成人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
职业成人教育的发展对职业成人教育师资力量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教师的专业水准和综合教学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师资力量现状,制定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
1、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选送1-2名数控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选送10-15名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
4、选送1-2名专业课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5、每周一下午第三节由教务科组织进行教师师德及业务学习。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2008年3月
2009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在不断上升,国家对职业成人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
职业成人教育的发展对职业成人教育师资力量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教师的专
业水准和综合教学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师资力量现状,制定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
1、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选送1-2名数控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选送20-30名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代教育
技术能力的培训。
4、选送1-2名专业课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5、每周一下午第三节由教务科组织进行教师师德及业务学习。
6、全体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能力考核。
7、全体教师参加县人事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学习。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月3年 2009.
2010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职业教育的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实践教学方面,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要不断加强,要与企业生产相联系。
教学方法要不断改进,现代教育技术要运用到教学中去。
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提
高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教学水平。
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1、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
利用下午第三节或教师例会时间,分2-3次对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方法与授课技能进行讲解、培训学习,让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教学方法和工具。
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师德教育学习
充分利用每周一下午教师例会时间进行师德教育学习,净化教职工心灵,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
3、积极选送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学习。
通过部分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拓宽教师视野,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带动本专业教师不断进步进取。
4、全体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能力学习考核。
通过学习考核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月3年 2010.
2008年度教师培训名单
2009年度教师培训名单 2010年度教师培训名单数控技术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贯彻执行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数控技术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操作能力,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培养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
毕业后能在各工厂企业中从事数控车床操作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三年(两年在校学习,一年企业实习。
)
三、招生对象
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课程设置与授课时数
(一)、文化基础课
1、职业道德与指导 80学时
2、哲学基本常识 40学时
3、法律常识 40学时
4、语文 160学时
5、数学 160学时
6、英语 160学时
7、体育与健康 80学时
学时 80、音乐 8.
(二)、专业基础课
9、计算机应用基础 80学时
10、制图 200学时
11、基础 120学时
12、电子线路 80学时
(三)、专业课
13、AutoCAD 80学时
14、数控编程 240学时
15、数控工艺 240学时
16、机械制造 120学时
17、公差配合 120学时
18、数控电气技术 160学时
五、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一年(40周),有学校统一联系安排在与所学专业相对口的各个企业进行。
六、考核
凡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省教育厅验印的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