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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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说明材料

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说明材料

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说明材料

一、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构成

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超额绩效和奖励绩效。这三部分的分配比例是7:2:1。

1. 基本绩效:这部分占辅导员绩效的70%,根据辅导员的实际人数和出勤天数进行考核发放,每月标准为700元。

2. 超额绩效:这部分占辅导员绩效的20%。它根据辅导员实际所带学生数超过200人以上的人数逐月计算发放。为了平衡资源,学生生均超额绩效不超过10元/生月。

3. 奖励绩效:这部分占辅导员绩效的10%,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辅导员。

二、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高校辅导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考核结果直接相关。具体标准如下:

1. 考核优秀:每人每月1200元。

2. 考核合格:每人每月1000元。

3. 考核基本合格:每人每月500元。

4. 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绩效工资。

三、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专项资金

为保证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的顺利发放,设立了辅导员绩效工资专项资金。此资金专款专用,直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此激励辅导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以上为高校辅导员绩效工资的基本说明,各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细节可参考各高校的相关规定。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为引进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知名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处罚与奖励办法

以一个月为周期,具体处罚与奖励措施如下:

一、日常工作

1、辅导员不服从系主任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有临时任务拒不完成,视情节

给予10分—20分处罚,严重者给予直接撤除职务。

2、每班每月请假人次不得大于班级人数的30%,超出部分每多一次扣1分。

3、辅导员每天进行寝室内务及早晚自习(出勤、纪律、学生着装等情况)进行检

查并督促学生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若未能按要求进行,参考校学生会舍务部、学习部等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4、每天班级及室内外分担区保证三扫(三扫时间早7:30—7:50、中13:00—13:20 、

晚18:00—18:20),如若未能按要求完成,参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5、每天按时进行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

次扣1分。

6、每天按时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7、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

分。

8、每周按时与家长电话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

每次扣1分。

9、每周按时与学生或学生干部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

辅导员,每次扣1分。

10、每周按时进行1-2次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

扣1分。

11、班级无人未关灯、断电或存在违禁电器等,发现一次扣罚1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为引进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知名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处罚与奖励办法

以一个月为周期,具体处罚与奖励措施如下:

一、日常工作

1、辅导员不服从系主任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有临时任务拒不完成,

视情节给予10分—20分处罚,严重者给予直接撤除职务。

2、每班每月请假人次不得大于班级人数的30%,超出部分每多一次扣1

分。

3、辅导员每天进行寝室内务及早晚自习(出勤、纪律、学生着装等情况)进

行检查并督促学生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若未能按要求进行,参考校学生会舍务部、学习部等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4、每天班级及室内外分担区保证三扫(三扫时间早7:30—7:50、中13:00

—13:20 、晚18:00—18:20),如若未能按要求完成,参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5、每天按时进行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

每次扣1分。

6、每天按时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7、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

次扣1分。

8、每周按时与家长电话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

导员,每次扣1分。

9、每周按时与学生或学生干部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

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0、每周按时进行1-2次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1、班级无人未关灯、断电或存在违禁电器等,发现一次扣罚1分。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暂行方案

二、辅导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在年度优秀辅导员评比中加分

1、辅导员参加活动(包括论文评奖)获省级或以上一等奖,一项加3分,获省级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一项加 2.5分;获市级二等奖、三等奖和总院级一等奖,一项加2分;集体活动获得总院级二、三等奖、分院一等奖,一项加1.5分,集体活动获得分院二、三等奖,一项加1分,同一活动只记最高分。活动累计不超过5分

2、每学期由学工处、教务科组织任课老师对班级班风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前十名没人加 3分;在各班随机抽15名学生,对辅导员进行综合测评,考评前10名,每人加3分。

三、辅导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将酌情扣分并取消本年度优秀辅导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辅导员资格.

1、由于工作失当,造成学生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可抗拒除外)。

2、由于工作失当,造成学生群体上访、罢餐、罢课、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的。

3、班级学生擅自离校48小时以内未能跟家长联系或上报学工处,导致学生家长来以此为借口生事者.

4、分管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被学校或者学院查处的.

5、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理的。

6、在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贫(特)困生资助等工作中违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被学生举报经学校查处属实的.

7、其他由于工作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连续三个月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在全校后三名的。

四、辅导员考核实际学期总评制,分别分A、B、C、D、E、F六个档次,A档为优秀,占辅导员人数的5%,B占15%,C占30%,D占30%,E占15%,F占5%.

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

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
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对高校辅导员的工作 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为辅 导员的晋升、奖惩、培训等提供依据 ,促进辅导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绩效考核的重要性
提高工作质量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及时发现辅 导员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而 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提高工作
质量和效率。
激励优秀表现
绩效考核可以激励辅导员积极进取 ,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表现,为学 校和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考核周期:每学年一次
考核对象:XX大学全体 辅导员
考核内容:工作业绩、工 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XX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案例分析
考核结果较为客观
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基 本一致,体现了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 性。
重视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在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考核指标较为全面
工作能力指标
01
02
03
组织协调能力
考察辅导员在组织协调方 面的能力,如组织学生活 动、协调学生关系等。
沟通能力
评估辅导员与学生的沟通 效果,包括理解学生需求 、解决学生问题等。
创新能力
考察辅导员在工作中是否 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如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 方法等。
工作态度指标
工作责任心
评估辅导员对工作的认真程度和投入程度。
考核指标权重不合理

辅导员绩效考核(范文4篇)

辅导员绩效考核(范文4篇)

辅导员绩效考核(范文4

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辅导员绩效考核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辅导员绩效考核(1)

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

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负责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参与学生学风建设~积极配合教学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班级学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改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五,负责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六,负责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负责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评比制度~做好分管学生的评行先、评优工作。

,八,负责制订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做好工作记录。

辅导员绩效考核的方案设计

辅导员绩效考核的方案设计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5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绩效管理》课程实验报告

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班级15 升人力资源1班

小组成员王帅飞

指导教师冯进峰

2015年12月10日

引言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队伍建设亦是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措施。

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影响.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和科学.如对辅导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缺乏理性的认识。不能进行有效考核,在奖惩赏罚、提拔任用的过程中,硬性指标少,人为因素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很大程度上损害辅导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致会影响到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良性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符合所在高校实际情况和辅导员工作特点的绩效管理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1.绩效考核是建设专业化辅导员队伍的重要举措。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职责而定,工作职责需要考核前予以明晰、确认。如果辅导员工作只有要求,没有考核,就会逐渐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局面。通过对辅导员具体工作内容的考核,就能使辅导员平时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认真钻研提高工作水平的手段和方法.真正形成职责清晰、责任明确的学生工作教育与管理的良好局面。

2.绩效考核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辅导员工作是一门有内涵、有学问的科学.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可以说是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促进辅导员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辅导员的全面发展辅导员考核的内容涉及辅导员岗位职责的方方面面。是对辅导员平时工作一次全面检阅.使辅导员能够发扬优势.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

(第五届教职工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除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交流、支教教师)

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

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每学期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

教师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具体发放如下: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反之,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中,对长期病假人员可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规定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数额。

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发放下一个学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时实施。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部分核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人均奖等,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元)=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基本任务完成奖(人均奖)。

学院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常规工作与特殊工作相结合、学生反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和兼职辅导员,且必须工作满一年以上。专职辅导员是指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

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学校成立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审核确认考核结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研究生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分别由研究生处处长、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研究生处副处长、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全面完整版)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全面完整版)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全面完整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

百尺河镇小学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小学德育纲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校风、班风,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以客观、科学、真实、全面地评价中队工作,把中队辅导员的荣誉、待遇同中队管理挂起钩来,并作为学年度考评“先进中队”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调动中队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中队管理工作。特制订以下考评激励细则: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少先队工作计划,每月德育主题实施方案,有每月活动安排表,每一项的活动方案、通知、活动结果。

二、利用重大节日向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禁毒反邪教教育等,并有专题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三、负责作好国旗下的讲话,间周一篇国旗下讲话稿,并将其整理成册。

四、一月一次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先明确活动内容,然后通知班主任组织,最后主持操作。

五、及时认真完成镇少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建立红领巾广播站,每天早上或中午利用20分钟进行广播,内容为学校好人好事,新闻,介绍乡情等,广播内容应有资料,并整理收集。

七、建立红领巾监督岗,对a、室内卫生b、室外卫生c、眼保健操d、

早读e、校服、红领巾佩戴f、广播操g、路队h、校园秩序等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关记录。采取由值日教师以及红领巾监督岗共同检查、记载、考核评定的办法。常规评比每周公布一次,每周每项的负责人将本项各中队评比结果汇总后由负责人填到校园门口的评比表上。有则改之,无则加冕。期末,将各周得分累加,纳入班级考评总分内。要有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学生管理办公室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充分

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根据《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

管办、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受理绩效考核中的申诉;确定每月的考核重点;及时对考核细则进行必要的调整;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向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辅导员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学管办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和当月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额度为全体辅导员工资前两项的15%,其中10%由学院提供,5%从辅导员工资中计提.

第四条辅导员绩效考核实行排名制和积分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量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对所有辅导员进

行绩效排名,名次级差为50元,按照排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为:级差+平均绩效基础工资.年终考核则按照

积分制进行,即在每月考核排名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排名第一积10分,排名第二积9分,余此类推。年终考核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定性考核:试行个人自评20%,员工互评30%,领导考评50%,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凡是当月考评为基本称职的扣除当月级差工资,凡是当月为不称职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中两次定为基本称职,报人事处调整工作岗位,两次不称职,报人事处解除劳动合同。一年中凡有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记录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在岗在职)。

二、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

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院(系)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考核权重与专职辅导员有所区别。

(一)学生测评:占20%。各院(系)岗位考核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参加测评学生不能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90%。学生测评满意率达95%为18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4分,加满20 分为止;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4分。

(二)院(系)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占20%。院(系)考核小组根据对本部门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院(系)给每位辅导员基础分值为80分(百分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加减分。

符合下列条件加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多于4次,每多一次加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准),加满3分为止;

2、经常与所带学生谈心,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高于要求次数;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和宿舍办公次数多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多一次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4、辅导员所带班级学风好,综合奖学金获得率高于本院(系)的平均率或受到学业处理的学生低于本系院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加1分或每少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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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表

200 ——200 学年第学期

注:综合业绩记分办法见<辅导员学期考核(综合业绩)记分标准>

辅导员学期考核(综合业绩)记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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