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标准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标准范本)
一、目的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工作绩效。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三、适用范围
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的考评可参照进行。
四、考核内容
对辅导员岗位的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
辅导员绩效考核标准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得分项目指标
德(10分)道德品质
(5分)
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政治意识强,有大局意识(2分)
2.公道正派,具有奉献精神,遵守社会公德(3分)
职业道德
(5分)
1.安心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严于律己,
为人师表(1分)
2.热爱学生,坚持以人为本,乐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
理解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强(2分)
方案名称
编制部门
执行部门
××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
(接上表)
德(10分)职业道德
(5分)
3.能及时准确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无拖拉扯皮现象,
能按要求及时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工作计划与
总结(2分)
能(15分)引导沟通能力
(5分)
1.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与难点问
题,每学期上报1~2篇学生思想动态调查报告(3分)
2.具备较高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2分)
科研能力
(5分)
开展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研与课题研究,每学期
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
创新能力
(5分)
1.具有创新意识,善于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方
法与手段,有方法,成效显著(2分)
2.能结合学生工作的特点,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具有一定社
会影响和可推广性的特色工作项目和机制(3分)
勤(15分)个人考勤
(15分)
1.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教育培训、学术讲座、政治学习活动
和工作例会等(10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1分;每
缺席、旷课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3次(5分)。未按要求下宿舍,
每缺1次,扣0.5分
绩(60分)学生教育
(15分)
1.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同负责的每个
学生每学期至少谈话1次(2分),做好谈话记录(1分)2.重点关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有违纪行为等
的学生,建立相应的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3分)3.每学期至少给负责的学生做1次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
报告(2分)
4.及时挖掘学生集体、个人中存在的正反典型事例(3分)
5.组织开展集体教育活动,做好学院的主题教育活动(4分)
(接上表)
绩(60分)
学风建设
(15分)
1.调查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2分),有学风调研报告(2
分)并指导学习困难稍微学生完成学习任务(1分)
2.深入学生课堂,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2分),保持和
任课教师的联系(1分)
3.重视并抓好考风、考纪教育(7分),出现1次违纪情况,
扣0.5分
学生基层组织建设
(10分)
1.掌握班级的基本情况(1分),明确各班级建设的目标,
组织做好班级建设自评估工作(2分)
2.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三位一
体基层班级建设有思路、有举措(2分)
3.加强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2分),
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的发展、教
育工作(3分)
日常管理
(15分)
1.每月分专业召开1次学生大会(2分),针对学生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总结和讲评,明确下一阶段的
工作重点(1分)
2.认真完成学生的综合测评(1分)、奖学金评定、优秀学
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2分)
3.对各项资助工作的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针对不同
困难程度的学生给予相应资助,联动资助效果好,无过度
资助和资助不足情况(3分)
4.深入学生宿舍,及时发现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卫生等方
面的问题并予以解决(3分)
5.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3分)
辅导员自身建设(5分)1.参加辅导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会议(2分)2.主动、系统地学习辅导员工作的相关知识,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研与研究(3分)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辅导员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末进行年度考核,由人事处统一布置,学工处负责实施;考核时,辅导员应提供《辅导员工作日志》和有关材料。
(二)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分个人自评占10%,学生评议占10%,系、专业考核占40%,学生工作处考核占40%。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考核阶段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辅导员自我评价。
2.系(专业)考核。各系(专业)在辅导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辅导员考核评分表”,并将考核结果报学工处。
3.学生评议。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的50%左右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实施,对辅导员进行不记名评分,辅导员不得人为干扰或通过暗示手段影响学生的评分,否则扣个人得分5分。
4.学生工作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日常调研及辅导员完成工作情况,经集体讨论后,各自予以不记名评分,取平均值。
六、加减分事项
下列所示的各项加减分事项一并纳入对辅导员的考核成绩中。
(一)加分
1.所带班级获得院级或市级、省级、国家级以上集体荣誉,分别加2、3、4、5分;加分不重复累加,以获得最高荣誉为准。
2.在院级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中主动承担任务,且完成情况好的,酌情加2~5分。
3.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思政调研,撰写或发表专题文章的,按级别分别加分(院级科讨会论文1分、市级学术年会论文2分、省级学术年会论文3分、CN刊物论文4分、核心刊物论文5分),不重复加分。
(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