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介绍
第七章 资源税
1、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能促使用地单位 用地时精打细算,达到合理使用土地、提 高土地使用的效益。 2、可以调节土地的级差收益。 3、对不同地区及同一地区的不同地段采取 高低不同的税额,可以促进土地使用者加 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在平等的条 件下展开竞争。
34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区别(重点)
(六) 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1)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 务机关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应向收购地缴纳。 (2)纳税期限P289、 1、六种: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 六种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于次月1日—10日内申报纳 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本节回顾
30
重点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定额税率、免税3个、减税3个、 征收管理
31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32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市和县城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二、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义 要点: 中国土地的现状是,人多地少,但由 于长期对土地采用无偿划拨、无限期使用 的方式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例
16
【例-选择题】某矿山本月生产锰矿石1200 吨,销售锰矿石1600吨,自用300吨用于连 续生产,本月应纳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为 ( )吨 A 1200 B 1500 C 1600 D 1900 【答案】D Nhomakorabea17
(四)、资源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 征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 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 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资源税法律制度重点
第 10 讲资源税法律制度知识点 11: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3.征税范围〔1〕能源矿产包含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
〔2〕金属矿产包含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3〕非金属矿产包含矿物类、岩石类、宝玉石类。
〔4〕水气矿产包含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矿泉水。
〔5〕盐包含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盐。
注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视同销售,应当按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注 2: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4.税率采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采纳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其他应税资源均采纳比例税率。
(多项选择题)〔2021 年〕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情形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A.煤矿开采原煤用于职工福利B.天然气公司开采天然气对外销售C.贸易公司进口原油D.超市销售食盐(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单项选择题)〔2021 年〕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8 月销售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435万元,其中包含从坑口到码头的运输费用10 万元、随运销产生的装卸费用5 万元,均取得增值税发票。
已知资源税税率为2%。
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为〔〕。
A.8.7 万元B.9 万元万元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置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jin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
行为目的税的征收目的和作用
调节经济活动
通过征收行为目的税,政府可以 调节某些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引导社会行为
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政府可以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更健康、 环保、节约等有益的行为方式。
增加财政收入
行为目的税作为一种税收收入,可 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区别
征收对象与范围不同,资源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行为目的税属于间接税;征收目的与作用不同,资源税侧重 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财产税侧重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行为目的税侧重于调节市场经济活动和增加政府 财政收入。
05
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资源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
煤炭资源税
背景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但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 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环境,我国开始征收煤炭资源税。
02
财产税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 一类税收的统称,如房产税、车船税 等。
特点
财产税是对个人或组织拥有的财富进 行课税,具有受益性、级差性和普遍 性等特点。
财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
对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税种,包 括房屋原值、租金收入等。
车船税
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种,根 据车辆类型、吨位和用途等确 定税额。
04
三种税收的比较与联系
征收对象与范围的比较
资源税
针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 取得的收益征收的税种,征 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矿产、 海洋等自然资源。
财产税
对财产所有者拥有的财产 价值或收益征收的税种, 征收范围包括房产、地产、 金融资产等。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了解)一、 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 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 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2.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 3.具有级差收入税 的特点三、基本原则—— 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第二节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 资源税的纳税人。
(对出口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
(除原油、天然气、 煤外)第三节 征税范围★一、矿产品(一) 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 天然气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 煤炭: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石、煤炭制品) 。
(四)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金锭,如铝土矿、铁矿、金矿等)(五)非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如石灰石、 井矿盐、湖盐、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海盐 、 煤层气、粘土砂石等)(六)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是否征收资源税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 利用的成分)伴采矿 征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 不征岩金矿(已纳资源税)的尾矿再利用 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仍缴纳资源税)第四节 税率★ 6%-10% 2%-10% 1%-20% 粘土、砂石原矿 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0.4 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1.5 元 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非金属 水资源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固定税额 不征(不单独征收) 矿产资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一般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一)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 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第六章资源税
A.原油 B.铜矿石 C.天然气 D.石棉矿 E.铁矿石
▪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 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 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第三节 征税范围
一、 矿产品 (一)原油 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 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 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 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 其他煤炭制品。
二、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有偿分配) 严格意义上的税-----凭政治权利征收 资源税----凭政治权利和资产所有权征收,
具有受益性特点。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四)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例题】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特点有(
A.具有受益税性质 B.具有行为税性质 C.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D.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E.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因素 2.依据部分资源加工产品的税负转移情
况 3.依据盐类产品的税负变化情况
矿产品
税率形式 具体标准
原油、天然气
比例税率 5%-10%
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矿、 固定税额 有色金属矿原矿、 盐
矿产品差别、 地区差别 0.3-60元/吨
(二)特殊规定
1.税目税率明细表中没有列举名单的 纳税人适用税率的确定:由各省级人民政
▪ 【考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资源 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天然气用于福利,以自 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对外销售原煤,以销售数量 为计税依据
C.纳税人以自产原盐加工精盐后销售, 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哪些需要交资源税
哪些需要交资源税哪些需要交资源税 哪些东西要征收资源税?应征收的资源税是多少呢?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资源税范围限定如下: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造⽯油。
(2)天然⽓,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暂不包括煤矿⽣产的天然⽓。
海上⽯油、天然⽓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投⼊和风险也⼤,过去⼀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费,为了保持涉外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对海上⽯油、天然⽓的开采仍然征收矿区使⽤费,暂不改为征收资源税。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属矿原矿。
(5)⿊⾊⾦属矿原矿,是指纳税⼈开采后⾃⽤、销售的,⽤于直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选精矿、制造⼈⼯矿、再最终⼊炉冶炼的⾦属矿⽯原矿。
(6)有⾊⾦属矿原矿,是指纳税⼈开采后⾃⽤、销售的,⽤于直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选精矿、制造⼈⼯矿、再最终⼊炉冶炼的⾦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俗称卤⽔)是指氯化纳含量达到⼀定浓度的溶液,是⽤于⽣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纳税税率/资源税 计算课税对象每⼀单位应征资源税额的⽐例。
现⾏资源税税率采⽤定额税率,简称为税额或单位税额。
资源税在税额⽅⾯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如何确定税额,⼆是由谁确定税额。
资源税税额基本上是按照应税产品的资源等级并兼顾企业的负担能⼒确定的。
资源税资源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组织⾏业专家按照不同矿⼭或矿区的资源赋存及开采条件、选矿条件、资源⾃⾝的优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项经济、技术因素综合确定的。
资源等级的⾼低⽐较全⾯、客观地反映了各矿⼭资源级差收⼊的⾼低,所以资源税就根据资源等级相应确定了级差税额。
等级⾼的,税额相对⾼些;等级低的,税额相对低些。
另外,部分税⽬资源税税额的确定同1994年流转税负的调整是统筹考虑的,如铁矿⽯、镍矿⽯、铝⼟矿、盐等。
资源税
资源税的性质及定位
• 从西方国家的资源税费制度来看,最主要的税费工具有两种:一种是权 利金,另一种是资源租金税。权利金指直接对矿产资源开采行为所课征 的费用,它是矿产开采人因开采不可再生矿产资源而向矿产资源所有者 的支付,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对其经济权益的体现。而资源租金 税指的是直接对矿产资源产生的经济租金所课征的税收,也称为超额利 润税、附加利润税等,其主要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益。资源租金税最 典型的课征方法是从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的累计收益中扣减掉累计成本, 然后对一定回报率之上的净现金流课征。 • 我国在资源税性质的认识上始终存在着争议。主流看法认为资源税属于 权利金,而不同意见主要有三种:一是认为资源税应为资源租金税;二 是认为权利金是费,是对国家财产权利的补偿,而资源税是税,二者不 能等同;三是认为我国开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已经是权利金,因此资源 税不应认定为权利金。导致分歧产生的原因很多,包括资源税征收方式 的几经变更、法律条文的不当表述和实践中资源税费关系的混乱等等。
我国资源税的发展历程
• 1984年,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资源税体系,我国开始征收资源 年 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资源税体系, 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 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 后来又扩大到对铁矿石征税。 种,后来又扩大到对铁矿石征税。 • 1987年4月和 月和1988年11月我国相继建立了耕地占用税制度和城镇土地 年 月和 年 月我国相继建立了耕地占用税制度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制度。 使用税制度。 •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 日重新修订颁布了《 国务院于 年 月 日重新修订颁布了 行条例》 财政部同年还发布了资源税实施细则, 行条例》,财政部同年还发布了资源税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执 年 月 日起执 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过去的煤炭、 行。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过去的煤炭、石油 天然气、铁矿石少数几种资源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 ,天然气、铁矿石少数几种资源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 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种,其中, 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种,其中,原油 仅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洫天然气, 仅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洫天然气,暂不包 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炭, 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炭,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选煤等金属矿产 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石; 系指固体盐、液体盐。 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石;盐,系指固体盐、液体盐。但总的来 资源税仍只囿于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都没有征税。 看,资源税仍只囿于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都没有征税。 •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 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 次常务会议通过《 年 月 日国务院第 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并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并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9章 资源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三)税率
4. 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 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中 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
5.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 6.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7.其余的资源税应税产品适用税目税率
见表9-1。 8.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
标准规定。
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
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 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 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 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 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 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期限 四、纳税地点
6.非金属矿。 7.海盐。 8.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
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 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 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二)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 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河北省 包括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非金属矿
23
24
海盐
表9-1
《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
石墨 硅藻土 高岭土 萤石 石灰石 硫铁矿 磷矿 氯化钾 硫酸钾 井矿盐 湖盐
环保税收政策措施
环保税收政策措施一、背景介绍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各国纷纷制定和实施各种环保政策措施,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碳排放和构建绿色经济。
而在环保政策措施中,环保税收成为一个重要的手段,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转型升级,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本文将对环保税收政策措施展开详细阐述,包括资源税、排污费和碳税等多个方面。
二、资源税1. 背景介绍资源税是指针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的一种税收。
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可以引导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2. 现行资源税政策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资源税改革,主要涵盖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类型和开采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征收过程中还加入了差别化的税率调整机制,以逐步实现对高污染、高浪费企业的税收惩罚和对资源节约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3. 现行资源税政策的优劣势分析现行资源税政策的优劣势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优势:通过征收资源税,可以达到鼓励企业减少资源开采、降低资源消耗的效果,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升级。
(2) 劣势:现行资源税政策的税率设置相对比较低,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很好地引导企业进行资源节约的行为。
4. 建议改进针对现行资源税政策的一些不足,可以考虑以下改进措施:(1) 提高资源税税率,进一步激发企业资源节约的积极性。
(2) 完善税收调整机制,根据企业资源消耗情况动态调整税率,实现更精准的税收惩罚和优惠。
三、排污费1. 背景介绍排污费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征收的费用。
通过排污费的征收,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质量。
2. 现行排污费政策我国从2018年开始试点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企业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才能进行排污。
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排污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3. 现行排污费政策的优劣势分析现行排污费政策的优劣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优势:排污费的征收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激发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减排。
资源税基本规定
资源税第一节资源税基本规定第一条资源税概述资源税,是以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资源税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其目的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调节级差收入;为国家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实施分税制。
资源税是从1984年10月开征,经过税制改革,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目前只包括具有商品属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矿产品、盐等。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其课税数量是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
第二条资源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1〕(二)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注2〕(三)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注2〕第三条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一)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注1〕(二)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注2〕第四条资源税税目、税额(二)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注1〕(三)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额,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执行。
(见附录)〔注2〕第五条资源税减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资源税计税方法
资源税计税方法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的征收对于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税的计税方法是资源税征收的核心内容之一,下面将就资源税的计税方法做一简要介绍。
首先,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主要包括计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计税程序等内容。
计税对象是指应当纳税的主体,通常是指从事资源开采或利用的单位或个人。
计税依据是指确定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通常是以资源的产量、销售额或利润等为计税依据。
税率是指资源税的税率标准,通常是以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计税程序是指资源税的征收程序和纳税申报程序等内容。
其次,资源税的计税方法还包括了不同资源类型的不同计税方法。
比如对于矿产资源,资源税的计税方法通常是按照矿产资源的产量或销售额计算资源税;对于水资源,资源税的计税方法通常是按照取水量或水资源利用费用计算资源税;对于森林资源,资源税的计税方法通常是按照木材产量或销售额计算资源税。
不同资源类型的不同计税方法,能够更好地适应资源的特点,实现资源税的合理征收。
再次,资源税的计税方法还需要考虑到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在确定资源税的计税方法时,需要兼顾税收的公平性,避免因计税方法不当导致资源税的偏低或偏高。
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计税方法的可操作性,避免因计税方法繁琐或难以操作而影响资源税的征收。
最后,资源税的计税方法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适应。
资源税的计税方法需要与资源税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确保资源税的征收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所述,资源税的计税方法是资源税征收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合理征收资源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税的计税方法需要兼顾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与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以实现资源税的合理征收和有效管理。
希望本文对资源税的计税方法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第07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资源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资源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一、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对资源占用行为课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
我国对资源占用课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
此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1984年我国开征资源税时,普遍认为征收资源税主要依据的是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三方面。
从受益方面考虑,资源属国家桥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从公平角度来看,条件公平是有效竞争的前提,资源级差收入的存在影响资源开采者利润的真实性,或偏袒竞争中的劣者,或拔高竞争中的优胜者,故级差收入以归政府支配为好;从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资源应由社会净效益髙的企业来开采,对资源开采中出现的掠夺和浪费行为,国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促其转变。
这些解释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开征资源税的意义和必要性。
征收资源税的最重要理论依据是地租理论。
由于矿产等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国家凭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垄断,使资源产生地租。
矿产资源的地租表现为矿产资源的租金。
矿产资源的租金体现了矿产资源的价值。
这种价值不是矿产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的“劳动凝结”,而是矿产资源无以复加的使用价值的“国家所有权垄断”的体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允许,都不可能实施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权,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实际上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让渡。
《税法一》必考知识点:资源税
《税法一》必考知识点:资源税《税法一》必考知识点:资源税税务师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担忧,毕竟没有哪样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标,就为了它奋斗,店铺为大家总结了《税法一》必考知识点:资源税,一起来复习下吧:【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五章第24讲资源税【知识点】:资源税考点1:资源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相关链接】资源税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
2、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考点2:资源税的税目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分为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个税目。
【特别提示】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对征税范围进行了调整:将用于洗选的自采原煤,由按原煤征税调整为按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征税。
但非自采的外购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重复征收资源税。
因此,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自采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相关链接】煤层气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
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2007年1月1日起,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
在计算抽采煤层气增值税“先征”环节时使用13%的税率。
考点3: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计税伴生矿——同一矿床内主产品和副产品元素成分混杂——同床同目伴采矿——同一矿区内开采主产品伴采非主产品——同区异目伴选矿——对矿石原矿中所含主产品进行选精矿的加工过程中,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同批另类岩金矿——原矿已交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尾矿再利用——分别核算、堆放,已税尾矿不重征考点4:资源税的税率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采用比例税率;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除稀土、钨、钼外)、盐采用定额税率。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学习本章首先应关注:一、资源税的特点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开采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
2、资源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税不重征。
在资源初级产品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缴纳,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资源税额的计税依据为数量(试点地区除外)。
4、资源税采用地区差别固定税额,就地征收。
二、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关系应税资源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缴纳资源税还要缴纳增值税。
两者区别如下:资源税增值税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价外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计税依据销售或自用数量(试点地区除外)销售额计税方法从量定额(试点地区除外)从价定率纳税环节一次多次联系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类似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三、资源税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一、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地租理论三、资源税的发展: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四、各国资源税的一般规定五、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单位税额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1、不包括进口。
即进口不缴纳资源税。
2、如果开采后出口则要缴纳。
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4、资源税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2005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解析:进口应税产品是不征收资源税的;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
2024年资源税现状及改革内容分析报告
一、资源税的背景和意义资源税是指国家对资源类产品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调节资源供求关系,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税也是一种资源约束措施,通过对资源的征收与管理,实现资源价格的内部反应,引导资源配置与沉淀。
二、2024年资源税的现状1.税种范围:2024年,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煤炭资源税、石油资源税、天然气资源税和稀土资源税等。
2.税率调整:2024年,我国对资源税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其中,煤炭资源税的税率按照销售额的3%征收,石油资源税的税率则按照销售额的5%征收。
此外,我国还对稀土资源税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稀土资源税的税率。
3.征收规范:为了规范资源税的征收,2024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税务部门对资源税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三、2024年资源税的内容1.税制:在资源税的征收方面,2024年,我国推出了新的资源税方案。
这一方案主要包括对资源税税率的调整和,以及对资源税实施综合征收的措施等。
通过这一,实现了对资源税的科学化、规范化征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税的征收质量。
2.政策调整:在资源税征收的政策方面,2024年,我国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其中,对煤炭资源税实施差别化政策,通过降低一些地区的煤炭资源税税率,保护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煤炭企业的发展;对稀土资源税实施一些特殊政策,以促进稀土资源的研发和利用等。
3.取消资源税:为了精简税收体制,2024年,我国还对一些资源税进行了取消。
其中,对一些极低产出或生产周期长的煤矿、油田等资源进行了取消资源税的政策,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四、资源税的影响和建议资源税的对于我国的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适当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和政策,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但是,资源税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税率的调整需要考虑到资源产量和环境影响等因素,避免对企业产生过大的冲击。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本章内容:第一节资源税概述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税率★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申报与缴纳★第一节资源税概述一、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有偿分配)(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四、资源税与增值税——重叠征收资源税与消费税无关资源税:一次课征制、价内税。
应税矿产品和盐,均不属于消费税课征范围。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注意:1.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注意:1.未税矿产品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
2.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第三节征税范围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规定(一)伴生矿(同矿床内、副产品):不单独征税,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二)伴采矿(同矿区内):征收资源税。
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伴采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资源税。
(三)伴选矿(选矿中的副产品):不征税资源税。
(四)岩金矿:(原矿的尾矿)原矿已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只要财务和实物操作上同应税原矿明确区分,不再征收资源税;划分不清的,按原矿征。
第五章资源税13页PPT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 款。
• 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8 /3/2024 8:06:24 AM08:06:242024/8/3
• 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 出第一步。8/3/2024 8:06 AM8/3/2024 8:06 AM24.8.324.8.3
•
2、
。08:06:2408:06:2408:068/3/2024 8:06:24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
3、
。24.8.308:06:2408:06Aug-243-Aug-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
4、
。08:06:2408:06:2408:06Saturday, August 03, 2024
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 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例题 1、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
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山适 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40 000+60 000)*15*40%=600 000元
第一节 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国有 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我国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资源 税,并颁布了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4年执行。
自考名师王学军《中国税制》应试精华(13)
第七课资源税制 ⼀、资源税的概念及分类 1、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取得的级差收⼊的⼀种税。
我国现⾏资源税征税范围只限于矿产和盐资源,我国现⾏资源税属于级差资源税,主要是调节矿产及盐资源的级差收⼊。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然资源的单位和个⼈,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课征的⼀种税。
⼀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地、矿藏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某种⾃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权⽽征收的⼀种税。
2、按照课税的⽬的和意义,资源税可分为级差资源税和⼀般资源税。
⼆、资源税的作⽤ (⼀)调节资源级差收⼊,有利于企业在同⼀⽔平上开展竞争 (⼆)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使企业合理开发、利⽤国有资源 三、资源税的征收制度 (⼀)征税范围和纳税⼈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切开发和利⽤的国有资源。
但考虑到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所以资源税征税的范围只包括矿产品、盐等。
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 1.矿产品 包括:原油、天然⽓、煤炭、⾦属矿产品和其他⾮⾦属矿产品等。
2.盐 指固体盐、液体盐。
具体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
这⾥需要强调说明的是:盐税作为⼀个独⽴的税种被取消,将盐作为资源税的⼀个税⽬,纳⼊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内,同时对盐征收⼀道增值税。
资源税的纳税⼈包括从事应纳资源税产品的所有单位和个⼈。
因此,对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也⼀律依法征收资源税。
取消盐税,将盐纳⼊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后,将分配销售盐的运销单位、国家指定的盐收购单位、改变减免税盐⽤途的单位、动⽤储备盐的单位、进⼝盐的单位,统统从盐资源税的纳税⼈中剔除出去。
确定了以盐场(⼚)为盐资源税的纳税义务⼈。
(⼆)税率 资源税采⽤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征收原则。
普遍征收的含义有两层:⼀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的、纳⼊咨源税征收范围的⼀切资源,征收资源税;⼆是每⼀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所有开采或⽣产者要依法缴纳资源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
二、资源税的制度内容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包括外商
投资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外国企业)和个人
征收范围:矿产品和盐 税率、计税依据:税率表。
税率:原油、天然气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其他项目 从量差别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或 =课税金额×比例税率例
第一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概述 现行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和生产原油、 天然气、煤炭和矿产、盐征收的一种税。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
资源税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
只对特定资源征收; 从量或从价计征,分档调节(税率差异较大) 具有受益税的特点
作用:
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节约使用。 调节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平等竞争。 补偿国有资源的收益,正确处理国家现开采利用者之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
三、征收与缴纳
一般纳税单位自行申报缴纳。 税源零星、不定期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由收购单位
代扣代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 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