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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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过程,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3.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是指记录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的单据。

二、联单的制作和填写1.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应在转移开始前制作,由医疗机构进行填写。

2.联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联单编号、转移起始时间、转移截止时间、转移方式、医疗废物种类和数量、转移目的地等。

3.联单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联单的审核和报备1.医疗机构应设立联单审核制度,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联单内容真实准确。

2.审核通过的联单应按规定报送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备查验。

3.联单的审核和报备应及时完成,不得拖延时间。

四、联单的保存1.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安全保存。

2.联单应按规定的期限保存,一般不少于五年。

3.联单的保存应采取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联单的查验1.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随时查验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查验应当全面、细致,核实联单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如发现联单内容有虚假情况或不符合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六、联单的废弃处理1.如联单内容有误或信息不准确,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废弃处理,同时填写废弃处理联单。

2.废弃处理联单应详细记录废弃的原因、时间,以及后续处理的具体措施。

3.废弃处理联单应报送给卫生行政部门,由其进行审核和决策。

七、违规处理1.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制作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医疗机构提供虚假的联单信息或串联其他联单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医疗机构不按规定保存联单或未如实提供相关档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制度及转移联单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制度及转移联单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制度及转移联单巴南区石龙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制度及转移联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为防止危险废物转移时产生污染的环境管理制度。

即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医疗废物转移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医疗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移交医疗废物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医疗机构向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移交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收运记录单。

五、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收运记录单使用填写要求:1、医疗废物每转移一车(次)应使用一份转移联单。

2、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相关项目。

3、按要求做好留存归档。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号 _________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第一联产生单位产生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单位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废物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_______ 形态_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外运目的:中转贮存利用处理处置主要危险成分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运人_______________ 运达地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___ 年—月—日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一、目的和范围:制定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运输流程,确保医疗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可控,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该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转移的科室和部门。

通过实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监督,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包装、标识、运输、暂存到最终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从而提高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分类如下:1. 感染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生物性废物;- 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物品;-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物;- 其他含有病原体的废物。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具有锋利、切割、刺穿等特性,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废物。

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器械的锐器,如注射针、解剖刀、手术刀片等;- 玻璃制品,如试管、培养皿等;- 其他可能导致人体损伤的废物。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由患者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体的组织、器官、尸体等废物。

包括以下内容:- 手术过程中废弃的组织、器官;- 尸体解剖产生的废物;- 医疗实验、教学产生的废物;- 其他含有大量病原体的废物。

4. 药物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量、过期、变质等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

包括以下内容:- 过期、变质的药品;- 被污染的药品;- 废弃的药物包装材料;- 其他不宜使用的药品。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化学物品。

包括以下内容:- 化学试剂;- 医疗器械消毒剂;- 医疗设备清洗剂;- 其他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的化学物品。

医院医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院医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部门以及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

三、职责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部门:负责将医疗废物分类、打包,并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2. 医疗废物收集部门:负责接收科室、部门移交的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审核、签字。

3.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将医疗废物按照转移联单的规定,安全、及时地运输至处置单位。

4.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接收、处置医疗废物,并负责转移联单的签字确认。

5. 医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符合规定。

四、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1.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应一式四份,分别由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收集部门、运输部门、处置单位各执一份。

2.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部门在产生医疗废物时,应按照规定分类、打包,并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注明医疗废物种类、数量、重量、产生时间等信息。

3. 医疗废物收集部门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审核转移联单的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

4.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转移联单的规定,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地运输至处置单位。

5.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在接收、处置医疗废物后,应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将一份转移联单返还给医院环境保护部门。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部门、收集部门、运输部门、处置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符合规定。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行为,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转运联单管理。

第三条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应当遵循分类收集、规范包装、安全运输、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并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纱布等;(二)病理性废物:包括患者的毛发、指甲、尸体、器官等;(三)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玻璃制品、尖锐物品等;(四)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废弃的药品、药瓶等;(五)化学性废物:包括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的方式,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使用专用容器、包装袋等工具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进行标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渗、防漏、防盗等安全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储存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的储存、出库、销毁等进行记录,确保医疗废物可追溯。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医院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院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确保危废的安全转移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危废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并对危废转移进行全程监管。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废收集、分类、暂存等工作,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3. 医院危废处置单位负责接收、处置医院危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危废转移联单管理1. 危废转移联单是指医院危废产生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之间,用于记录危废转移过程和责任主体的凭证。

2. 危废转移联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接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运输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主管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危废名称、数量、特性、转移时间、地点;(6)转移联单编号;(7)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3. 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2)各联单应顺序填写,不得跳行、漏项;(3)各联单填写完毕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1)产生单位在转移危废前,应向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方发出转移联单,五方收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2)危废转移过程中,各联单应随车携带,并妥善保管;(3)危废转移完成后,各联单由接收单位保存,作为危废处置的依据。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产生和转移医疗废物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药房、研究机构等。

三、联单填写
2.必须将联单连续编号,并在填写后签名确认;
3.转移联单应在医疗废物转移前一天填写完毕,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人
员审核确认。

四、联单交接
1.转移联单由原产生单位交接给接收单位时,由原产生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人员核对联单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接收单位应于收到联单后24小时内进行签收,并在联单上进行签
名确认。

五、运输
1.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运输要求,如车身封闭、防滴漏等;
2.运输中应保持联单与废物一同运输,并防止丢失或损坏。

六、接收与处置
1.接收单位应根据联单上的信息进行废物的接收,并及时进行记录;
2.接收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废物进行处置,包括分拣、分类、包装、运输等工作;
3.接收单位应将处置情况填写在联单上,并留存副本备案。

七、联单存档
1.转移联单应在废物转移后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
2.联单的存档应包括原始联单、接收单位签收单及处置情况记录等。

八、监督检查
1.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定期进行联单的抽查,并进行记录;
2.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进行检查,了解废物的转移和处置情况。

九、违规处理
1.发现联单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进行整改;
2.发现运输或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情况,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由负责人或授权人员提出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防止疾病传播,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二、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单》管理, 由医疗废物暂存处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时填写, 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数量、交接时间、运送车号、交接人员签名。

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该交接单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一式两份, 由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 医疗废物暂存处与处置中心分别保存, 保存时间为5年。

三、预防为主, 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监测, 及时发现可疑病例, 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 切断传播途径, 迅速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四、对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人实行隔离治疗;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五、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 向上级主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报告。

六、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药品上做好充分准备, 以确保应急处理的顺利实施。

七、迅速组织由院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医内、院外应急医疗救护队, 负责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八、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 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 避免发病病人进入集体活动场所, 防止交叉感染。

九、发生传染病流行时, 对发病区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保持空气流通, 要经常开窗通风。

避免传染病的进一步漫延。

十、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接触可疑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时, 应严格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十一、疫情发生后, 迅速向公众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 坚持正面宣传, 避免不必要要的恐慌情绪。

十二、实行24 小时值班制, 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无阻, 加强同市疾控中心的联系, 保持信息通畅, 密切关注疫情变化。

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医疗废弃物转移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申办指南》要求,现对我市医疗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具体管理办法说明如下: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二)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六)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1、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2、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3、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4、易于清洁和消毒;5、避免阳光直射;6、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运送管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和传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运送管理。

3.医疗废物指产生于医疗机构、医疗实验室和生物工程实验室等单位的废弃物和污染物。

二、责任部门: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医疗废物运送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运送对象:1.医疗废物应当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如医疗废液、医疗废固体、医疗废药物废品等。

2.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确保不发生泄漏、扩散、渗漏等情况。

四、运送方式:1.医疗机构应当委托具备医疗废物运送资质的单位进行运送,不得自行进行运送。

2.运送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条件,能够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

3.运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车辆和设备消毒,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五、运送要求:1.运送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制定合理的运送方案,并报送给医疗机构备案。

2.运送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运输车辆的整洁和通风,并进行适当的包装和隔离,防止医疗废物泄露。

3.运送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可靠。

六、应急处理:1.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意外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2.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七、监督检查:1.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医疗机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对于违反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解释和修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医疗、预防、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具有传染性、危险性、活性、毒性等特征。

对医疗废物实行严格管理,是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的需要。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废物转移过程安全、规范、有序的重要环节。

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作用1. 规范转移过程: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是医院与废物处理单位之间的重要桥梁,记录了医疗废物的转移过程、数量和内容,可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转移。

2. 增强监管力度:通过联单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可以在转移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废物的准确转移和处理。

3. 方便信息追踪: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中记录了转移过程的关键信息,方便追溯废物来源、转移路径,对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内容要求1.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明确记录医院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医疗废物接收单位:包括废物处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3. 废物转移量和种类: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重量等数据。

4. 转移时间和路径:记录废物的转移时间、转移经过的路径,确保废物的安全转移。

5. 转移人员信息:包括转移人员的姓名、从业资格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6. 处理方式和结果:记录废物的最终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处理。

四、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制定规范:医院和废物处理单位应共同制定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程序要求。

2. 培训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3. 定期审查:定期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4. 执行监督: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转移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五、结语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4 页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医疗废物转移方案。

一、根据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的《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的要求和时限严格实施医疗废物的转移。

二、专人负责,专人收运生产部经理负责医疗废物转移、收运、储存、无害化处置、统计上报的管理工作。

暂配备工作人员有9名,专用收运医废车2辆,电脑3台,以便展开正常工作。

三、实行收运记录单(三联)制度(医疗废物收运记录单设有箱数、合计、毛重、净重等)原则上每2天去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运一次,并当场填写收运记录单,有产生单位,运输处置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当日上交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输入电脑,并每月将记录单装订成册,保存三年。

四、配合医废产生单位办理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简称五联单)相关事宜。

医废产生单位到本区环保局领取五联单,根据“收运记录单”填报重量。

其重量为当月收运记录单重量之和。

五、严格消毒清洗制度医废专用车辆当日未经消毒清洗不得驶入停车场。

医废周转箱未经消毒清洗不准投入试用,收运人员试用的劳保防护用品按时消毒。

六、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按公司的应急预案处理。

xx公司第 2 页共 4 页2017年3月9日第 3 页共 4 页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4 页共4 页。

医疗废物处理转移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转移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转移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转移,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和转移活动。

三、定义医疗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处理和转移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医疗、护理、后勤、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分类收集1. 医疗废物应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

2. 各科室应配备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六、包装与标识1.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包装,并确保包装牢固、密封。

2. 包装物上应有清晰的医疗废物分类标识和警示标志。

七、暂存与登记1. 医疗废物应暂存在指定的暂存场所,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 暂存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和环保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和转移应有详细的登记记录。

八、转移程序1. 医疗废物的转移应由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并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

2. 转移前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确保无泄漏。

3. 转移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合规。

九、处理方式1. 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化学消毒、高温蒸汽灭菌等。

十、应急预案1. 制定医疗废物泄漏、丢失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一、培训与宣传1. 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2.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和转移制度的宣传,提高全院员工的环保意识。

十二、监督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和转移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理和转移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记录。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的转运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的转运过程,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医疗机构发出的医疗废物的转运过程,包括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化学废物和尖利、刺激性废物等。

三、转运联单的编制1. 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废物转运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转运联单。

转运联单应包括以下内容:a.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信息;b. 医疗机构与转运单位之间的协议,包括转运日期、时间、地点等;c. 所送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特性等详细信息;d. 转运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信息;e. 转运车辆等相关信息;f. 监督执法部门的要求;g. 其他必要的信息。

2. 转运联单的编制应由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负责,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方可使用。

四、转运联单的使用1. 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废物转运时,应将转运联单与医疗废物同批装车,并交由转运单位的驾驶员保管。

2. 驾驶员在进行转运过程中,应与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一同核对转运联单上的信息,确保所载医疗废物与转运联单一致。

3. 在转运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与转运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转运完成后核对转运联单。

五、转运联单的保存1. 医疗机构和转运单位应对转运联单进行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为五年。

2. 转运联单的保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3. 监督执法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医疗机构和转运单位的转运联单,并开展现场核查。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和转运单位,监督执法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医疗机构或转运单位的相关资质;4. 吊销医疗机构或转运单位的相关资质。

七、附则1. 医疗机构和转运单位应定期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对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2. 医疗机构和转运单位应加强与监督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转运工作。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预防和控制因医疗废物不当处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内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转运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得到严格控制。

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定义:医疗废物系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拥有以下特性的固体废物: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被患者体液、血液污染的医用织物、敷料、医疗器械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可能对人体造成物理损伤的废物。

例如医疗锐器(针头、刀片等)、玻璃制品等。

3. 病理性废物:主要包括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生物组织废物。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失效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疫苗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化学性质的废物。

如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等。

本制度中对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旨在明确各类废物的特性,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转运和处理,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安全。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明确以下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保持一致。

- 定期评估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出改进措施。

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组织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全院职工对医疗废物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指导改进。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医疗废物接受单位: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医疗废物转移方案。

一、根据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的《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的要求和时限严格实施医疗废物的转移。

二、专人负责,专人收运
生产部经理负责医疗废物转移、收运、储存、无害化处置、统计上报的管理工作。

暂配备工作人员有9名,专用收运医废车2辆,电脑3台,以便展开正常工作。

三、实行收运记录单(三联)制度(医疗废物收运记录单设有箱数、合计、毛重、净重等)
原则上每2天去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运一次,并当场填写收运记录单,有产生单位,运输处置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当日上交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输入电脑,并每月将记录单装订成册,保存三年。

四、配合医废产生单位办理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简称五联单)相关事宜。

医废产生单位到本区环保局领取五联单,根据“收运记录单”填报重量。

其重量为当月收运记录单重量之和。

五、严格消毒清洗制度
医废专用车辆当日未经消毒清洗不得驶入停车场。

医废周转箱未经消毒清洗不准投入试用,收运人员试用的劳保防护用品按时消毒。

六、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按公司的应急预案处理。

XXXXX公司
2017年3月9日。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篇一: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统一交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2、各科室工友在护士长的监督下与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进行交接并登记数量。

3、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应认真地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地将医疗废物进行称重作好记录,同时对一天的总量进行统计。

4、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来接收垃圾时,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交接时要点量并与其做好转移登记。

5、每月底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须将各种登记单交与院感控科保存。

延平区医院感控科20xx年6月12日篇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xxx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1、我院转移医疗废物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2、联单一式两份,由xxx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运送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处置专职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3年;3、每月5日前由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将上月的转移联单交后勤科统一存档;4、转移联单按年为单位统一装订。

篇三: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附表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时间:年月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2《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3: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报送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每年上报。

附表4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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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医疗废弃物转移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申办指南》要求,现对我市医疗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具体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二)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六)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1、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2、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3、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易于清洁和消毒;
5、避免阳光直射;
6、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市环卫局是我市唯一的医疗废物专门运输单位,负责将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定期收集统一运送至成都红河医疗特种垃圾处理场处置。

由于我市辖区内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须移交市环卫局,再集中转运至成都市红河医疗特种垃圾处理场处置。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市环卫局鉴定明确的医疗废物收运协议;
(二)每个医疗卫生单位收集存放好的医疗废物应定期交由市环卫局统一运送至成都市红河医疗垃圾特种处理场处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堆存和自行焚烧或以其它方式随意处置;
(三)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每年向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成都市医疗机构转移医疗废物申请表》;
(四)市环卫局协调市卫生局,明确乡镇医疗废物集中清运点位及辐射范围,适当增加医疗垃圾集中清运点数量,建立起完整的医疗废物集中清运体系,并加强管理;
(五)市环卫局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明确的清运时间表,保证医疗废物在各医疗废物集中存放点的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按时清运,不得延迟、延误;
(六)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市环卫局继续实行医疗垃圾清运的交接签单制度,市环卫局每月制作一份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产生医疗废物明细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操作程序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共有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第二部分由废物运输单位填写;第三部分由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目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较多,且我市每次转运的医疗废物只有一车,如果每家医疗卫生机构都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手续太繁琐,实际操作很困难,因此由市环卫局统一向市环保局领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一)市环卫局每次收运医疗废物应该对医疗废物是否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进行检查,并对所接收的医疗废物种类、重量进行检查核实;
(二)检查核实无误后,填写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单;
(三)全市每转运一车医疗废物,填写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市卫生局代产生医疗废物的全体医疗卫生单位签章,市环卫局具体负责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填报工作;
(四)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由市环卫局送成都市红河医疗特种垃圾处理场签字、盖章,成都市红河医疗特种垃圾处理场留存转移联单第四联,并负责将转移联单第五联送接受地环保局存档;
(五)市环卫局每月将转移联单第一联正联和第二联,分别转交给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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