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基础公司休假制度
葛洲坝休假管理制度
葛洲坝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葛洲坝员工休假制度,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葛洲坝全体员工。
第三条葛洲坝员工休假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休假有权进行监督和管理,禁止私自请假,也禁止员工利用休假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反公司规定的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六条为了更好地实施休假管理制度,公司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休假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休假规划,提出合理建议,共同营造良好的休假氛围。
第二章休假类型和规定第八条葛洲坝员工的休假主要包括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第九条带薪年假是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年限后享受的带薪休假。
第十条探亲假是指员工用于探望父母、亲人等的有薪假期。
第十一条婚假是指员工结婚后享受的有薪假期。
第十二条产假和陪产假是指员工产假和陪产假的有薪假期。
第十三条丧假是指员工因家庭丧事享受的有薪假期。
第十四条除上述假期外,公司还鼓励员工参加公益活动,如无偿献血等,给予相应的带薪假期。
第三章休假申请和批准第十五条员工休假前需提前进行休假申请,包括休假类型、休假时间、休假原因等。
第十六条员工应在休假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休假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八条如果员工在外地休假或出差,需提前报告个人联系方式,以备公司紧急联系。
第十九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接听公司电话,以备公司调动的需要。
第二十条员工在休假期间,禁止做与休假事项无关的工作,也不得以休假为由接受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休假补偿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享受有薪假期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助。
第二十二条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或加班导致无法享受有薪假期,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调休。
基建工程人员请休假制度
基建工程人员请休假制度一、目的基建工程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项目,任何一个项目中都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团队进行指导和协调。
然而,这些人员也需要休息和休假来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请假制度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基建工程项目中从事指导、监理、施工、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请假条件1.本人身体不适或患重病,需进行长期治疗的;2.家庭出现紧急情况需处理;3.有重要事宜需要处理,如婚丧等;4.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5.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请假程序1.请假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和事由。
2.单位领导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请假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单位相关人员。
4.请假结束后,应报告请假期间的假期情况,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请假时长1.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1-30天的假期。
2.请假时间超过30天的,需提供医生证明或者相应的事实依据。
六、请假期间1.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需保持联系,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工作需要。
2.请假期间需保持健康状态,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活动。
3.请假期间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七、请假考核1.请假人员在请假结束后,需进行请假考核。
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将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2.请假期间未履行工作职责,将影响个人的考核评价。
八、特殊情况1.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请假人员应及时向单位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由和依据。
2.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延长请假时间。
九、批准权请假制度的批准权属于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批准请假的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十、定期检查单位应定期对请假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矛盾,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一、执行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公司关于休假的规章制度
公司关于休假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休假制度。
第二条:员工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休假。
具体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实际工
作年限和职务等级而定,具体如下:
1. 累计工作一年至三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
2. 累计工作三年至五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带薪休假。
3. 累计工作五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20天带薪休假。
第三条:员工如需休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将按照实际休假天数发放。
第四条:员工应当在请假单上注明休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方便公司进行人力资源调配。
第五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遇事故或突发状况,需及时电话或邮件联系公司,说明情况并延
长请假时间。
第六条:公司在员工休假期间应当保护员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员工的休假
信息。
第七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休假制度,不得违规外出旅游或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遇紧急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
后方可提前结束休假。
第九条: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假制度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员工如有异议,可向
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公司通知为准。
以上为公司休假制度,希望广大员工遵守规定,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保持工作积极性和工
作效率,共同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休假简单制度范本
公司休假简单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休假分类公司休假分为法定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
第四条休假规定与待遇1. 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安排员工放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员工工作时,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 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未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在下一年度内补休。
如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休。
3.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支付工资。
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事假期间,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支付工资。
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员工享受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支付工资。
第五条休假安排1.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2. 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3.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
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休假管理,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有根据本制度规定而获得的各类休假。
第三条公司员工休假原则上应当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请假。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员工的休假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未经批准假期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六条公司规定的请假类型包括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第七条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期间享有的带薪假期,年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级别确定。
第八条事假指员工因私事需求所请的假期,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经批准。
第九条病假指员工因生病所请的假期,应提供相关病假证明并按规定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
第十条婚假、产假、陪产假和丧假的具体天数和条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除上述请假类型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假需提前报备并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章休假程序第十二条员工如需请假,应当提前向其直接上级主管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应当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及时维护员工的请假记录,并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或做与请假事由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休假薪酬第十六条年假为带薪假期,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将继续获得正常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事假的薪酬将根据员工实际请假天数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未全天请假的将按照实际请假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病假的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病假证明并经公司人事部门确认后才能享受病假薪酬。
第十九条其他特殊假期的薪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息权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休假类型第四条公司员工休假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 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参照国家规定。
2. 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等。
3. 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家庭或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具体天数参照国家规定。
6. 陪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陪产假,具体天数参照国家规定。
7.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具体天数参照国家规定。
8.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丧假,具体天数参照国家规定。
三、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员工休假前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填写《休假申请表》。
第十条休假申请审批流程:1. 员工填写《休假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4. 经批准的休假申请,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休假。
四、休假待遇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带薪年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 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3. 病假: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4. 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扣。
5.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休假纪律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1. 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宜。
2. 休假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 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休假情况。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休假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休假种类及规定1. 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且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及职务等级确定。
2.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病假。
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四、休假申请及审批流程1. 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原因、时间等,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2. 直接上级收到申请后,应根据工作安排及员工实际情况,审批休假申请。
如同意,将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如不同意,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员工。
3.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休假申请后,负责审核并备案。
如有需要,可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五、休假期间工作安排1. 员工休假前,应将手头工作交接给指定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2.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岗位职责,待员工休假结束后恢复原职。
六、休假期间工资待遇1. 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2. 病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支付病假工资。
3. 事假: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其他假期: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执行。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需要修改,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职工休息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职工休息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身心健康和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进一步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阴东部填海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不包括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
第二节休息休假第三条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调整每周正常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此之外,职工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哺乳假、工伤假、节育假等。
第四条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对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给予20元罚款,每月累计迟到5次者,给予200元罚款。
无故旷工一日者给予100元罚款,无故旷工达3日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职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单位可根据职工工作安排及其实际需要酌情批准事假。
事假在半日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假在一日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事假当日工资照常发放,此类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日。
事假在一日以上的,需到综合管理部领取职工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将休假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部门副职以上的负责人请假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事假期间,除年功工资外其他工资停发,月应发工资额低于个人应缴纳“五金”的由所在单位缴纳“五金”差额部分。
第六条职工休假以当年或当期为限,原则上不得移至次年或延期。
第七条职工在休假往返途中,若遇到意外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当事人应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其超期假日可以算作休假路程假期。
第八条假期规定及待遇(一)年休假1、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安排员工每年的年休假时间和日期。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 个年度安排。
葛洲坝基础公司休假制度
葛洲坝基础公司休假制度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附件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清单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1、厨师、后方办事员等后勤服务岗位2、项目部部门正副职,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经营商务管理员、翻译、办公室人员、测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生产车辆司机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3、工程处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资料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机长、班长、记录员、操作手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1、公司领导2、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三总师3、工程处、试验室、测量队、机电物资调配中心等单位正、副职和技术负责人4、市场合同部、国际工程部所有岗位5、各地办事处所有岗位6、交通车辆司机、小车司机7、前后方值班、保卫、巡逻、维修、环卫岗位附件2: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中葛股人资〔2010〕1号关于印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已经集团股份公司2009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股份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第二次团长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职工休假管理办法通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制发校对:陈明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股份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不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规定新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工作效率与员工福祉,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公平的基础上享有应有的休息时间。
以下是新规定的要点概述:一、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
2. 打卡要求:员工需在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卡,以记录出勤情况。
3.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一天。
二、请假规定:1. 年假:员工每年享有法定年假天数,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及国家规定执行。
2. 病假:员工因病无法工作时,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事假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4. 婚假、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加班规定:1. 加班原则:公司鼓励高效率工作,非特殊情况不提倡加班。
2. 加班申请: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得批准。
3. 加班补偿:加班后,员工可选择调休或按国家规定获得加班费。
四、休假审批流程:1. 员工需至少提前一周提交请假申请,详细说明请假理由及时间。
2. 部门经理审批后,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紧急情况请假,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直属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五、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 对于伪造请假证明等行为,公司将依法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公司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休息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休息休假的基本规定1.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2. 员工的休息休假时间包括法定休假和公司额外福利休假两部分。
3. 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休假。
第三章带薪休假1. 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7天。
连续工作两年后,带薪年假增加至10天。
2. 年假的安排: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休年假时间,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 年假的使用:年假可以连续休假或者分段休假,但是每次休假不能低于3天。
第四章病假管理1. 病假抬头:员工因病需请假时,需在请假当天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病假申请,提供相关的医生证明。
2. 假期工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其标准由公司规定,通常为基本工资的80%。
3. 请病假期间所需治疗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支付。
第五章婚假管理1. 员工结婚时可享受婚假3天。
2. 员工因父母、子女结婚可享受陪嫁假1天。
3. 请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章产假和陪产假管理1. 女员工生育孩子可享受产假90天。
2. 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3. 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
第七章丧假管理1. 员工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受丧假3天。
2. 请假时需提供相关丧葬证明。
第八章调休管理1. 公司每年会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年度休假计划,员工需按照公司的调休计划进行休假。
2. 由于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面临调休的情况,公司会提前与员工沟通并安排相应的补休。
第九章节假日管理1. 公司员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享受休息,具体安排由公司HR部门提前发布。
2.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公司追加额外的团建、放假福利等活动,提高员工团队凝聚力。
第十章加班管理1. 公司禁止无故加班,如确有工作需要,需要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批。
公司部门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部门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预防过度劳累,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确保公司运营的连续性和效率。
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休假类型1. 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享有相应天数的年假。
2. 法定假日:员工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
3.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可按照公司规定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
5. 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三、申请流程1. 员工需提前填写休假申请表,注明休假类型、时间及原因。
2. 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通知直接上级,事后补交休假申请。
四、休假安排1. 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计划。
2. 员工应尽量避免在公司高峰期或项目关键时期申请休假。
3. 员工休假期间,部门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五、休假期间的管理1. 员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2.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擅自延长休假时间。
3. 违反休假规定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休假记录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并进行年度汇总。
2. 员工的休假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之一。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休息,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确保员工身心健康,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休息时间第四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五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第六条员工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第七条员工休息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日外的休息时间。
第八条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第九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十条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十一条员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批次安排。
具体安排由员工本人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四章休息休假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员工休息休假,应当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公司审批员工休息休假申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三)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员工休息休假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应当按时休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未按规定休假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照旷工处理;(二)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休息时间的,按照加班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葛洲坝基础公司工资制度
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意见》(中葛股人资[2010]4号)文件精神,建立相对统一的、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覆盖公司全体职工,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理顺工资分配关系,有效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坚持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业绩挂钩、能升能降的原则;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向管理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高素质人才岗位和一线生产职工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当前收益与长期收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全体员工,包括在国外工程工作的员工薪酬。
第二章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的确定第四条公司工资总额与公司产值、合同签约额和利润三个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浮动,经过预算等形式报集团股份公司审批;公司对所属各单位通过责任书等形式核定工资总额。
第五条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浮动实行限高保底。
当经济效益指标增长较快时,公司将根据集团股份公司要求,控制岗位工资基数增长幅度;当未完成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结算工资总额下降过快时,公司将根据集团股份公司要求保底确定岗位工资基数。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构成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定岗定编定员和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基础,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四大因素测评确定岗位等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参照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五个工资单元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为相对固定部分,按月发放,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相对浮动部分,一个考核周期发放一次;加班工资在加班次月发放。
公司规范休假制度的规定范本
公司规范休假制度的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积极安排休假,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二章休假种类和待遇第五条休假种类包括:周休日、法定休假日、婚假、产假、照顾假、带薪年休假、其他假期。
第六条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司视具体情况可给予员工适当的节日慰问或福利待遇。
第七条员工在婚假期间,享有法定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员工在产假期间,享有法定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员工在照顾假期间,享有法定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有法定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响应公司的工作需要。
第三章休假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员工休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第十三条休假申请须经直属上级审批,并在审批权限内进行。
第十四条休假申请批准后,员工应将《休假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在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并按公司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应合理规划休假时间,确保休假期间工作交接顺利,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应立即返回公司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对休假制度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以虚假事由请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关于休假、出差手续办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休假、出差手续办理的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休假,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即员工下山前,必须到综合管理科领取《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本人申请、部门长签字同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分公司经理批准审核后,方可离开营地。
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工地的,均按矿工处理;休假结束后必须第一时间到人力资源管理员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的员工,在申请的休假日期到期后,后续未销假天数均按矿工处理;
2.分公司员工申请休假,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须在申请休假日期到期前,报告部门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确认继续休假后需告知人力资源管理。
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亲自办理续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通过电话请假,待本人返回工地后,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理续假手续,私自延长假期的,其私自延长的休假天数均按矿工处理;
3.分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需离开营地的,须到综合管理科领取《员工出差单》,经本人申请、部门长签字同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营地,车班人员出车办理出车单即可,其办理流程与出差单一致,不用再次办理出差单,综合管理科事后不因员工到财务报帐而给出差人员补办出差手续。
由于未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影响财务报帐的,概由本人承担后果;
4.员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以上相关手续的,在离开营地前,必须
1。
葛洲坝基础公司休假制度
附件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清单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1、厨师、后方办事员等后勤服务岗位2、项目部部门正副职,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经营商务管理员、翻译、办公室人员、测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生产车辆司机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3、工程处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资料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机长、班长、记录员、操作手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1、公司领导2、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三总师3、工程处、试验室、测量队、机电物资调配中心等单位正、副职和技术负责人4、市场合同部、国际工程部所有岗位5、各地办事处所有岗位6、交通车辆司机、小车司机7、前后方值班、保卫、巡逻、维修、环卫岗位附件2: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中葛股人资〔2010〕1号关于印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已经集团股份公司2009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股份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第二次团长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职工休假管理办法通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制发校对:陈明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股份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不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第三条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生产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可实行适当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方式和考勤办法,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公司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行为,保障员工休息权利,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尊重和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确保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享有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二章休息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员工的休息时间包括以下几种:1. 周末休息:每周六、日为休息日;2. 法定节假日休息: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3. 周末调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员工同意,可进行周末调休;4. 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六条员工休息时间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应经公司批准。
第三章休假制度第七条员工休假分为以下几种:1.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确定;2. 带薪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批准,可享受带薪病假;3. 带薪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处理家庭事务,经公司批准,可享受带薪事假;4. 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5. 带薪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
第八条员工申请休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员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联系。
第四章休假审批与登记第十条员工休假审批流程如下:1. 员工填写休假申请表,提交部门负责人;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审批后,通知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登记:1.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填写休假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2. 人力资源部对休假登记表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违反休息休假规定,公司可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员工连续两次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给予警告;2. 记过:员工三次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给予记过;3.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休息休假规定,或累计违反三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休假规则制度内容范本
员工休假规则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休假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二、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请假程序1.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因病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公司的重要通知。
四、假期分类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等。
五、假期规定与待遇1.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1)元旦:1天(2)春节:3天(3)清明节:1天(4)劳动节:1天(5)端午节:1天(6)中秋节:1天(7)国庆节:3天2.年休假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执行。
3.事假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待遇。
4.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5.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按照公司和地方政策执行。
6.工伤假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享受工伤假待遇。
六、请假考勤管理1.员工请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公司规定计入考勤。
2.员工请假未批准或未按时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取消其请假待遇,要求员工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七、附则1.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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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清单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1、厨师、后方办事员等后勤服务岗位2、项目部部门正副职,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经营商务管理员、翻译、办公室人员、测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生产车辆司机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3、工程处施工员、质检员、机电物资管理员、财务、出纳、资料员等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机长、班长、记录员、操作手等技能操作生产岗位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1、公司领导2、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三总师3、工程处、试验室、测量队、机电物资调配中心等单位正、副职和技术负责人4、市场合同部、国际工程部所有岗位5、各地办事处所有岗位6、交通车辆司机、小车司机7、前后方值班、保卫、巡逻、维修、环卫岗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中葛股人资〔2010〕1号关于印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已经集团股份公司2009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股份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第二次团长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职工休假管理办法通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制发校对:陈明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股份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不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第三条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生产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可实行适当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方式和考勤办法,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工时制度第四条集团股份公司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一)集团股份公司对以下因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岗位人员,可以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2、因工作性质需要连续作业的轮班职工(如水泥生产企业的部分职工、高速公路收费员、发电企业主要运行岗位的职工等)。
3、船员,宾馆及游轮服务员,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旅游企业的部分职工。
4、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部分职工。
(二)集团股份公司对以下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集团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及专职秘书。
2、工程项目部的正、副经理等项目部班子成员。
3、投标报价人员、采购人员、营销人员、清欠人员等具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办事处等长期驻外人员。
5、交通司机、小车司机等非生产性的司机,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港口和仓库的装卸人员,部分值班、保卫人员,维修人员,消防人员。
6、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三)集团股份公司对除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岗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与工会协商拟订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清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
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工实行的工时制度;对因职工岗位调整需要实行不同工时制度的,应及时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各岗位实行的工时制度,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
(一)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部分工作性质特殊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具体作息时间由各单位本着方便工作、有利于职工健康的原则,参照集团股份公司总部或业主等单位的作息时间科学做出规定。
(二)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以年为综合计算周期,工作时间总数为2000小时,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年累计延长工作时间总数不得超过432小时。
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
项目部的后勤服务人员和机关管理人员每工作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8小时。
(三)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可在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实行弹性工作和休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职工的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在计算职工每个工作日(班)的工作时间时,不包括其间职工休息、用餐的间歇时间和上下班路途时间。
(一)准备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是指职工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是指职工因自身的合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工艺中断时间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第三章休息休假第八条假期规定(一)职工除正常公休日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情况还可享受以下假期: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护理假、哺乳假、节育假、工伤假、病假等。
(各种假期的具体适用范围、休假天数等见附件1《职工假期规定》)。
(二)职工本人需要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的,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酌情给予事假,一次连续休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一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个月。
(三)职工休假(除探亲假外)以当年或当期为限,原则上不得移至次年或延期。
(四)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护理假、哺乳假、节育假、工伤假、病假的天数包括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年休假、事假的天数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
(五)职工在休假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应持有交通机关等证明,向所在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后,其超假日期可算作路途假期。
休假期间因急病或正在住院不能回单位的,要及时向单位汇报,病愈回单位时,要按有关程序补齐病假手续。
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假期待遇(一)职工在休探亲假以及经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在休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按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标准发放,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休年休假、工伤假、节育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及经批准的婚丧假的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请事假期间,按照请假天数扣减工资。
在休病假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各单位根据职工的本企业工龄发给病假工资:实际累计病假6个月以下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按基本工资60%发放;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发放;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发放;满6年不满8年的按90%发放;满8年及以上的按100%发放;实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时,6个月以上部分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按40%发放;满1年不满3年的按50%发放;满3年及以上的按60%发放;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法定年标准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三)探亲假期间的往返路费,由职工所在单位参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路费标准报销,但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 以内的部分,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正常休息日休假。
职工请事假时如有未休年休假的,应优先安排年休假。
第十一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和轮休调休等工作和休息方式,公休日和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工作为正常劳动。
对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的,职工请事假时如未休集中休假的,应优先安排集中休假。
(一)对工作地固定的单位职工,应尽量均衡安排休假时间,原则上按月或季实行轮休调休。
(二)对在项目部工作的职工,实行项目部就地灵活安排休假与离开项目部集中休假相结合的休假方式。
其中每月单位安排在项目部就地休假的时间应不少于4天,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工作计划和现场具体施工生产情况按天或小时灵活安排。
对在法定休假日,除必需的值班人员、赶工期人员及现场必须连续作业的生产人员外,其他人员都应安排休息。
离开项目部集中休假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项目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也可分两次安排,单位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对项目部当年工期不满半年的,原则上在工程完工后安排。
离开项目部集中休假的天数包括探亲假、年休假和路程时间在内,按以下规定执行,不另行安排探亲假和年休假:1、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集中休假35天--50天。
2、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集中休假40天--55天。
3、累计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集中休假45天--60天。
第十二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单位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采取集中休假和平时灵活安排休假相结合的休假方式。
项目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实行项目部就地灵活安排休假和离开项目部集中休假相结合的休假方式,集中休假时间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项目部就地休假时间,由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条件下灵活安排。
第十三条假期申请与审批(一)法定休假日职工按照国家下发的休假通知执行。
(二)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护理假、哺乳假、节育假、工伤假、病假、事假集团股份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分公司负责人休假实行报告制。
集团股份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向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报告,集团股份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其他负责人向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子分公司其他负责人向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项目部经理、总工等休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将自己休假期间工作的接替人报业主、监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