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机理分析
内部人控制
内部人控制文|陈彩虹20世纪90年代,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中国国内热热闹闹地讨论过一阵子。
时间过去二十多年了,这个问题在当下,仍被不时地拿出来说道一番。
不过,与上个世纪那次不同,现在的说道,大多针对具体案例,且对“内部人控制”的判别,有了多元的结论,而不仅仅将其看成是一个绝对不合理的存在——理论上不再口诛笔伐,实践中也非断然排斥。
所谓“内部人控制”,据称,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带来的一种现象,公司经营管理者基本控制了战略、投资、融资、销售、人事和财务等的权力;相应地,资本所有者则完全没有这些权力,有的甚至于对公司的基本运转,也知之甚少。
这样的公司,如同一座封闭的城堡,资本所有者只能在城堡外面看看公司的外观风景,作为“内部人”的经营管理者,掌控了城堡内的一切。
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这种“内部人控制”问题,从逻辑上讲,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既然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那么,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在分离权责时,就对各自拥有的权力,有清晰的界定。
否则,就不能认为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有过分离。
而一旦权力界定完成,经营管理者在确定的权力范围内制定战略和实施投资等运作,本就不是资本所有者的事情了,“内部人控制”又从何谈起呢?反过来说,如果经营管理者不去做如此的“控制”之事,公司的运作不就出现了经营管理的“真空”了吗?有观点认为,“内部人控制”问题,恰恰是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权责界定不清晰的情况下产生的。
潜台词是,不要以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公司制度,就一定会带来所有者和经营者权责界定的到位,“内部人”由于对公司信息掌握充分,可以从不清晰的界定中,谋取到更多的控制权力。
然而,这种貌似事出有因的看法,其实完全没有道理。
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权责界定,大体会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资本所有者极为分散,他们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直接关心的能力,也就没有直接关心的热情。
我国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我国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大学的“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大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当我国大学的所有者不能有效地对管理者行为进行控制时,作为管理者的“内部人”行为就可能与委托人的目标相偏离,“内部人”就可能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采取有利于自身的行为;作为“内部人”的大学管理者在治理大学的过程中,就可能会追求高工资待遇、高福利水平、高公款消费等行为,这些行为有害于大学本身发展。
当这些行为发生时,我们就可以说,我国大学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根源在我国,国家或地方政府虽然作为大学的所有者,但他们并不直接管理大学,而是通过任命校长,由校长来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这种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下,由于产权主体的缺失、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就产生了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资产产权主体不明晰是“内部人控制”行为产生的首要原因。
我国大学资产,作为国有资产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却并不行使具体权利,而是通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来代为行使,并由全体人民进行监督。
然而,国家拥有大学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大学资产的代所有者,其本身就很抽象,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具体独立的部门,来代理大学资产的所有权。
所以,我国大学资产并不存在独立的所有者,国家或地方政府只是作为全体人民的代理人,行使大学资产的所有权。
这实际上是一种“虚无”的委托-代理关系。
也就是说,大学没有明确的所有人,很多部门都可以来监管大学,却都监管不力,因而诱发了“内部人控制”的产生。
(二)我国大学治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给“内部人控制”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这是因为:1、作为委托人的国家和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目标不一致。
在利益的驱使下,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就有可能会放弃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的利益。
2、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无法及时监督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的行为。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和措施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和措施内部人控制问题,说白了就是公司或者组织里,一些所谓的“核心人物”有点过于“掌控全局”了。
你知道吗?就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人,感觉自己就能决定一切,无论是财务、战略,还是日常管理。
这种现象在很多企业里面屡见不鲜,甚至已经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尤其是那些股东和管理层分不清楚界限,或者说是权力高度集中的时候,更容易让人产生这种情况。
而这种“内部人控制”,可不是个小事儿,长期下去,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影响可大了!说白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背后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原因——就是权力集中。
你想啊,公司的核心高层人员手里有权有势,手一挥,什么事儿都能决定。
这就让那些其他员工,特别是一些投资人,根本无法插手。
谁让他们没那号召力呢?而更严重的情况是,这些人有时候会把公司当成自己的“私人小天地”,做些不太合规的事儿。
我不是说所有的管理层都不好,问题出在那些少数人,他们在利益面前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
这时候,企业就变得不健康了,甚至可能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公,资金流失,甚至丧失了原本的竞争力。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有啥办法解决这种问题呢?其实办法有很多,关键看怎么去做。
最基本的,就是要加强监督机制。
现在不是古代了,信息公开透明的时代,大家手里的手机和电脑都能随时了解公司动态,作为一个高层领导,没什么理由去做什么遮遮掩掩的事儿。
比如说,财务报表、决策过程,最好是能做到透明化。
这样一来,不仅能杜绝一些不明不白的操作,也能让公司内部的其他人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公司里的人要建立一种“平衡机制”。
换句话说,老板或者董事长可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必须有一个好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大家要有充分的讨论和制衡。
就像古代的三国演义,曹操再牛逼,还是要看刘备和孙权的脸色,对吧?所以,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这样才能避免某一个人控制全局,导致决策失误或者偏离公司发展方向。
哦,还有一点,就是要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如果一个企业内部文化好,员工之间有信任感,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关系也和谐,这样的公司自然就能避免那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了。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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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使独立董事成为具有真正权力和义务的一种职位和责任主体,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在法律上确认独立董事制度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和责任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二要建立独立董事的市场遴选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三要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绩效考核体系,做到责权利相称;四要建立独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对独立董事没有履行义务、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促使独立董事尽心尽责;五要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报酬,以保证独立董事执行职务时有足够的动力。
二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治理对策
对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国家控股且是公司唯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是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因此,通过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转让实现我国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将有利于对内部人的监督约束。国有资产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只控制少数关键性、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同时引入企业法人大股东,将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限制在一个相对正常的范围之中。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主动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在设立之初就形成有几个相对持股较大的股东的公司;二是对已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采取减持国有股,引进国内外法人机构投资者,形成前几名股东拥有较高比例而股权比例相差不大的股权结构;三是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允许和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入市持股,并积极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
健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年薪制与股票期权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高管人员报酬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的关联性;二是推行管理层收购(MBO),使高管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相统一,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三是大力培养经理人市场,对经理人员的选择采取市场化的标准,从而使经理市场的竞争和声誉机制,对经理人员构成外部的压力和约束;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的收购接管机制,鼓励敌意收购,易于转移的公司控制权将会有效地约束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迫使其努力工作。
内部人控制产生的原因
内部人控制产生的原因1. 信息不对称是内部人控制产生的一个原因。
公司里啊,普通员工对高层的决策过程、财务状况啥的知道得少得可怜,就像住在地下室的人,根本不知道顶楼发生了啥。
高层呢,就像住在顶楼的住户,他们掌握着各种信息。
这时候,内部人要是想搞点小动作,普通员工很难察觉。
比如说,有个公司要投资一个大项目,高层知道这个项目风险很大,但他们隐瞒了关键信息,普通员工都被蒙在鼓里,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瞎搞。
哼,这多不公平啊!2. 监督机制薄弱也会导致内部人控制。
你想啊,一个大公司就像一个大院子,要是没有好的看门狗(监督机制),那小偷(内部不良之人)不就可以随便进出了嘛。
我听说有个企业,监事会就像个摆设,成员都是内部人指定的,根本不会去认真监督。
那些内部人就像调皮捣蛋的孩子,没人管得了,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这监督机制要是强一点,他们敢这么放肆吗?3. 股权分散是内部人控制的又一祸根。
就好比一群人合买了一头牛,每个人都只占那么一点点份额,谁也不想花太多精力去管这头牛。
公司也是这样,小股东们持股少,觉得自己说了也不算,就懒得去管公司的事儿了。
那内部人呢,就像占了牛棚的人,没人和他们争,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这头牛(公司)了。
像那种上市公司,小股东们都分散在各地,谁有那个闲工夫天天盯着公司内部人呢?真让人着急!4. 激励机制不合理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
在一个团队里,如果干多干少一个样,就像跑步比赛,第一名和最后一名都拿一样的奖品,谁还有干劲啊?公司给内部人的激励要是不合理,他们就可能会想歪点子为自己谋福利。
我认识一个朋友在一家企业,员工的奖金分配全由部门领导说了算,领导自己就拿大头,还经常乱改业绩指标。
这就好比一场游戏,规则都是他定的,他当然会为自己着想啦,真是太气人了!5.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催生内部人控制。
这就像盖房子,要是框架结构没搭好,房子能稳吗?公司的治理结构要是乱成一团麻,内部人就像在迷宫里乱闯的老鼠,他们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对“内部人员控制”的再认识
对 一 内部人控制 一的再
者群体侵 占所有者利益的行为。 费方域认为有 “ 法律上 的内部人控 制” “ 与 事实上的 内部人控 制” 两种 。 法 律上的 内部人控制是指内部人c 经理层与
职工1 通过持有本企业 的股权不仅掌握对
企业资产使用 的剩余控制权 ,而且掌 握 了企业资产使用 的剩余索取权 ;事实 上
维普资讯
理论探讨
政领导的决策 ,甚至一句话都对企业的 决策起至关重要 的作用 ,他们并不在企 业 中直接任职 、也不在企业有任何的实 际工作 ,那 么这些行政机关领导相对于 企业究竟是 “ 内部人” 还是 “ 外部人” 呢?
在我看来 ,他们应该 归人 “ 内部 人”的
人 ” 在这样 的视角下 , : 具有企业所有权
决策效率 的损失 ;同时 ,在股东不具备 经营管理知识 和技能要件的情况下 ,如 果每一位股东 都参与 公司的经 营管 理 ,
就会面临严重 的投 资障碍。由于两权合
一
的特 性 , 使得企业不可能从 外部融资 ,
因此外 部投资者无法确定企业所有人在 资 金的使用上是对企业主有利还是对投 资者有利 , 两权合 一成 了企业融资 的“ 瓶 颈” 。私 人业 主制 之后 出现 的合伙 制企 业 、无 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 司 ,虽 然部分 缓解 了单 个企业 主的资金 约束 . 但随之来的共同所有权的问题—— “ 搭
股东对 董事会 与经 理层 的监督与约束 ,
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 与运 行 ,直接关 系
到公司 的控 制权 问题 。所有权与经营权
的分离 , 使现代公司制企业 旧 有企业和 私有制企业都一样] 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 之间的激励 不相 容 、信息不对称和责任 不对等 , 而出现 固有的委托代理矛盾 , 使 得 企业 的控制权不是掌握在“ 企业家 ” 手 中,而是掌握在 “ 内部人”手 中,这样 就 出现 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它实质上是 指 法人治理结构 中 “ 所有者缺位”和控 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 匹配而产生的经营
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报告论文
摘要在转轨经济中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已经成为转轨经济国家公司治理中现实而且严峻的问题。
我国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伴随着企业改革而产生的,但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并且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道巨大障碍。
本文以基于法律的视角逐步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司;内部控制人;法律手段目录摘要1引言3一、内部控制人概述4(一)内部人控制的概念4(二)内部人控制的表现4(三)内部人控制产生的成因分析5二、我国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立法现状分析6(一)我国的立法模式6(二)我国的立法规定7(三)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8三、我国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立法完善9(一)尽快制订《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和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努力保证股东权利结构的平衡9(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9(三)明确内部人失控后的救济机制10(四)健全相关市场的立法体系10结论11参考文献11引言公司的发展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再到经理层中心主义的演变历程。
由于企业规模膨胀、投资极端分散、信息不对称和公司运营高度专业化等因素所致,内部人控制可谓之不可避免。
而在我国,出现内部人控制又有特殊历史背景与现实原因,如国有股一股独大等。
内部人控制有利有弊,但弊大于利,虽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效率,但其失控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加巨大。
对内部人控制问题可从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进行规制,具体方法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道德手段等。
本文探讨的是运用法律手段从公司内部治理角度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各项措施。
一、内部控制人概述(一)内部人控制的概念“内部人控制”最早是由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青木昌彦在1994年提出的,是用来分析前苏联与东欧的激进式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企业情况,在转轨型经济中,中央计划的完全退出和解体,导致从计划机关获得很大控制权的经理们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自己的权力、架空投资者的现象。
浅析我国公司_内部人控制_问题
物资信息报/2005年/6月/30日/第002版市场经济论坛浅析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刘丽霞一、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的特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既不同于发达国家的情况,也不同于其他东欧转型经济国家的情况,有着其独有的特点和原因。
1.和其他转型经济国家相同,国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缺乏人格化的代表,但我们并没有通过私有化来解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不统一的问题,没有使事实上的控制权变成合法的控制权,并使掌握剩余控制权的人同时获得剩余索取权。
所以我国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比那些合法的内部人控制有着更为严重的不合理性。
2.尽管政府通过正式颁布《公司法》等正式法律,明确授予经理人员多项有限制的剩余控制权,但他们在法律上获得的剩余索取权却并不多,企业的利润仍是由中央出面行使出资者的最终控制权和索取权的国家所有。
3.由于我国现在还缺乏经理市场的竞争,企业的经理人员主要由上级行政部门指定或从企业内部提拔,或由大股东委派,或是大的股东之间在企业控制权的分配上相互妥协达成的一致结果,从而无法保证他们的经营能力。
4.长期以来的全民共有的观念,使国有企业内部的经理人员和工人的身份差别不明显,经理常被认为是员工中的普通一员,二者在企业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差别没有被强调,经理人员的智力资本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没有通过合法的利益回报加以体现,从而导致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不相容。
二、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表现东欧国家经济转型时期所产生的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主要表现为公司经理与职工共谋的行为。
但我国公司当前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产生的背景有很大的不同,因而我国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的表现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利用改制、重组转移资产和利润。
党的十五大以后,国有企业普遍实行股份制改造。
但由于一些企业改制操作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在控股股东策划下,上市公司扮演大股东圈钱的机器。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没有做到“三分开”,大股东借助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把上市公司“制造”成一台“圈钱”的机器。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成因
建立产权的企业性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各级政府通过委托代理制将国有产权委托给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由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再按照委托代理制,将国有资产交由企业进行运作。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作为企业性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其主要功能是国有产权管理与资本经营。对于国有独资和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应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股东结构和非国有经济的介入,完善产权委托代理制,使企业真正获得法人财产权,为企业建立法人产权制度奠定基础。
4、健全职代会民主监督制度。职代会要履行和加强对企业重选好职工监事进入企业监事会。
5、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考核制度。在考核内容上,应将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利润率、人均利润率、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衡量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的主要依据。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坚决追究失误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对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企业领导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经营者滥用职权、监督失控的状态,可以说问题出在企业内部,而其根源在企业外部,即外部职责的懈怠和外部治理功能的缺失。
编辑本段治理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产权制度,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我国大中型企业应建立以公有制法人(即各种代表公众的机构)为主、自然人持股为辅,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产权制度。所谓代表公众的机构持股为主的股份制,是指“以养老基金、社会基金会、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开发银行、各级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持股,大学、科研单位、医院等非行政的公共事业机构持股以及企业交叉持股为主的股份制度”。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并规范运作。这是一组相互联结并规范公司法人中相应的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相互权利、责任、利益等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股东持有,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上交易其所有权(股权),以此来选择、评价、约束公司行为,并转移风险,但不能凭股权来分割公司法人产权或直接支配公司行为;管理权作为经营管理的执行权由经理掌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者拥有对整个公司资产组合的支配权。所谓公司法人产权实质上是一种受所有权委托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董事会代表公司法人成为出资者的代理者,由此相应地产生了所有权、法人产权、管理权的矛盾,因而也就要求相应的治理结构衔接并规范诸方面的利益关系。法人产权制度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消除了政府行政直接干预企业的基础,也从结构上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有利于解决我国现行股份制企业产权结构单一的问题。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形成的机理分析
理论探讨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形成的机理分析杨 浩 一、关于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所有权利经营权相分离,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两者的激励发生矛盾而引起的。
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可以追溯到18世纪,亚当斯密1776年在《国富论》一书中指出:“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通常是由一个董事会管理的。
这个董事会,在各个方面事实上常常控制了股东大会。
而这些股东中的大多数在多数情况下并不讳言他们对公司业务所知甚少;当那些对公司业务有所了解的少数人的意志凑巧不占优势地位时,这股东除了满意地接受董事会认为适当数量的半年期或年度红利外,别无他想。
……这种公司的董事,作为别人的钱而不是自己的钱的经营者,不能指望他们会象私人合伙制中做到的那样以极大的警惕性关心公司的钱财。
”经济学家把内部人控制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指在现代公司制形成后出现的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美国的两位法学家贝利和米恩斯1933年在所著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公布了他们对家美国公司进行的实证研究结果,其研究表明由于股份分散化,不占有50%以上股份的股东、甚至完全不占有股份的经理人员也可能控制公司。
在所调查的200家大公司中,有44%的公司和58%的公司资产不是由股东控制的,而是由并不持有公司股份的经理人员控制的。
由此,他们得出结论:现代公司的发展,已经使它们受经营者控制或实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
二是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发生的、企业最终控制权与企业实际控制权分离所导致的国家在拥有企业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企业内部信息的拥有者、企业经营者利益与国家利益不一致,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不相容。
这种现象在俄罗斯和东欧的国有企业中表现最为突出,在处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国有企业内也大量存在。
这被斯坦福大学的青木昌彦教授称之为“内部人控制”。
显然,我们所要研究的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是指第二种情况。
尽管青木昌彦等人主要以俄罗斯、东欧国家及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等经济转轨国家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但其成果对国有企业具有普遍的意义,其基本的分析方法同样适用于对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研究。
内部人控制的博弈分析与解决思路
内部人控制的博弈分析与解决思路内容摘要:在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制改造的过程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信息不对称,在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受托人)之间必然存在利益冲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经营者往往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当这种偏离缺乏监督或监督不足时,便产生了内部人控制。
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从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的角度,对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在对内部人控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给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内部人控制博弈分析解决思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出现,缘起于现代公司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所派生出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对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问题,激励的目的是为了使代理人积极为投资人的利益而努力工作,而约束的目的则是为了使代理人不至于因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激励的实施,就应使代理人有职、有权、有利,而约束的出现,就应使代理人的职位、权力、利益时刻受到监督,二者之间的制衡便成为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与否的关键。
但是由于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严重地限制了董事会监督、评价经理业绩的能力。
同时,在多数情况下董事会中又普遍缺乏深谙公司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对本已有限的信息资源的利用。
信息不对称造成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之间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使委托——代理循环恶性发展,从而造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应当承认,适度的内部人控制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尤其是当股东监督成本大于内部人的代理成本时更是如此。
但这不是本文所讨论的内部人控制。
本文论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指内部人控制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发展,严重背离了社会最优化目标。
事实上尽管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在逐渐完善,但内部人控制问题依然相当严重。
基于此,本文从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的角度,对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行为展开分析,进而在对内部人控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浅谈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浅谈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一批流星般一闪而过的企业,诸如德隆、健力宝、爱多、科龙等昔日明星。
通过对上述现象进行分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形同虚设无疑是导致其崩溃的主要原因,随着企业向现代企业制的迈进,其”内部人控制”问题日渐突出。
其根本在于企业改革过程中,还没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约束监督机制,致使经营者有充分的条件去实施”内部人控制”。
因此,解决”内部人控制”现象要从其根本原因入手,即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
【关键词】:内部人控制;原因分析;解决对策一、”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提出在现代公司中,由于企业的外部成员(如股东、债权人、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力,企业的内部成员(如厂长、经理或工人)即直接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以及从事具体生产经营决策的各个主体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内部人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损害外部人利益的现象。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只要企业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不可避免要出现”内部人控制”。
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是”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表现有:过分的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而且不及时,报喜不报忧,随时进行会计程序的技术处理;短期行为;过度投资和耗用资产;工资、奖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利润;转移资产;置小股东利益和声誉于不顾;大量拖欠债务,甚至严重亏损等。
二、”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分析“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形成,实际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的问题。
1. 所有者缺位。
名义上,产权和所有者是清晰的,是明确的,可事实上,在现代公司中,资产实际上是由企业的内部成员代表股东进行具体管理。
股东来监管和控制资产时,不仅激励不足而且缺乏信息来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企业家,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人无需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或风险损失小于从内部人所获取的收益时,股东这个资产的活动主体实际上是缺位的。
基于人本原理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人本原理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目前,很多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良好的管理思想形成的企业文化的支持。
本文将主要从管理学的人本原理的思想出发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利用人本思想使内部控制富有成效的对策。
【关键词】人本原理;内部控制;问题;对策2008年6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又正式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至此,我国内控体系基本形成。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很多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内部控制缺乏有效性。
一、人本原理(一)人本原理的理念人本原理是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以人为出发点,围绕着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展开的,以实现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一种管理思想。
所谓“人本”,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把人的智慧才能全部发掘出来,并且应用于管理实践。
对人的尊重只有发自内心,深入企业的骨髓,成为企业的灵魂,才能渗透融合于企业的各种关系之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人本原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民主型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发挥实质上的效率优势,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它能够将企业的价值观传递给每一个员工,用企业文化来感召员工,使员工的工作态度、执行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有利于内部控制的实施和企业的管理。
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能促进企业文化更加人性化的提升,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人本文化通常是隐含于企业制度中,被员工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认可,是一种软约束。
而内部控制是企业以明确的制度要求或规范的操作程序,要求企业员工严格遵守,是一种硬约束。
但两者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从人本原理的角度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一)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使得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虽然很多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高层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更没有对其普通员工进行培训,普及关于内部控制的理论及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因此使得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国有企业公司化进程中“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公司化进程中“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对策——公司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的重建姓名:庄* *学号:2002534103班级:02工商管理一、引言内部人控制是国有企业改革中面临的突出而又复杂的难题。
自1978年以来,无论是放权让利,还是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都试图通过调整企业内部治理来改进企业的效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非但没有建立起来,内部人控制却愈演愈烈,致使企业难以摆脱低效率运作的状态。
1994年以来,如何消除内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的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
许多学者围绕内部人控制的内涵、形式、危害和如何消除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随着国有控股公司上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CEO的风行,公司董事会的相当一部分权力让渡给了公司经理,公司经理已经由“国有资本管理者”演变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实权阶层。
银广夏事件的披露,红光实业的造假上市,方正科技的争夺控制权等,大量国有企业的腐败和衰败案例说明,由于经理滥用权力、荒唐决策等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企业微观效益低下,亏损严重,资源浪费惊人;导致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比重低、资产负债率过高;公司经理人通过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开支或多报成本的方式侵吞公司利润,寻找各种借口进行“在职消费”等等。
这样的行为不但导致企业资本运营效率的低下,而且导致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扭曲与失衡,治理机制难以对代理人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二、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提出(小四黑体,全文1.5倍行距)(一)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其理论回顾(5号字,黑体)(5号字,宋体)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是现代公司经营的基本特征之一。
专业的管理职能和强大的资本基础使现代公司制企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缺乏有效率的公司治理基础,就容易产生代理人(经营者)违背、侵犯委托人(所有者)利益的问题,即“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般来讲,“内部人控制”是指在两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代公司里,当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后者就可能利用这种控制权来谋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探讨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探讨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在企业内部存在一些管理层或高级员工利用其职权地位,违背了公司的最佳利益,从而获得私利的行为。
这种现象在会计学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探讨。
本文将从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定义、原因、影响和对策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定义内部人控制现象主要包括管理层滥用职权、高级员工操纵会计数据、内幕交易等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股价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破产。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管理层的道德败坏。
一些管理层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忽视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滥用职权获取私利。
2. 绩效激励机制不健全。
企业的绩效激励机制如果不健全,可能导致员工为了获取更高的奖励而采取不正当手段。
3. 控制环境不健全。
企业内部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滋生。
4. 道德风险管理不到位。
企业对道德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不到位,也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内部人控制现象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严重的影响:1.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管理层操纵会计数据可能使企业的财务报表失真,误导各方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2.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的价值下降,使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
3. 对员工士气的影响。
公司内部发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可能导致员工的士气低落,影响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
4. 对公司形象的影响。
一旦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被曝光,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致命的打击,影响公司的发展和生存。
为了防范和化解内部人控制现象,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斀: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确保公司内部相关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违反公司利益。
2.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公司内部人员的行为,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加强道德风险管理。
企业需要对内部的道德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提高全员的道德素质水平。
公司治理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研究
公司治理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研究2013年05月29日09:55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年第43期作者:刘强朱欣悦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6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中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通过赋予职业经理人公司的治理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实现了企业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
但由此也引发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企业的长久性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内部人控制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消极现象。
本文通过对内部人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加强企业的管理与控制,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内部人控制主要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不尽相同,从而导致经营者对企业实行实际控制,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所有的权利基本上都掌握在经营者手中,而股东由于对企业的治理情况了解较少,从而难以实现有效监督,由此容易对其利益产生损害。
由此可见,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企业股东的影响较大,而且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管理,确保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同时也减少内部运营问题,促进企业整体经营效益提升。
一、内部人控制概述内部人控制主要是由于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而形成的,经营者对于企业的控制掌握有实际权力,由此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产生,企业中的投资权、筹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企业的经营者手中,而股东由于自身身份的局限性,导致其难以对经营者的行为实行有效监督,权力过分的集中在内部人手中,导致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与内部人相对的则是外部人,主要是指不在企业内部担任相关执行职务的股东和债权人。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中内部人控制问题越发凸出,很多经营管理层借助于股东赋予的全力,利用企业资源及信息优势谋取私利,从而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权益产生严重侵害,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
刍议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
刍议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指出,企业经理在工作时一般不会像业主那么尽心。
为此,应建立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以确保投资者收益,防止其被企业“内部人”侵吞。
但已采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运行过程中却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这是为何呢?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形成原因代理人廉价投票权的限制。
作为代理人的国企产权代表一般是由政府派出的官员,作为董事其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投票结果与自身利益很难直接挂钩,最差的情况也无非是调换岗位,因此这种投票是一种廉价投票,代理人不承担任何投票风险。
而通过内部人合谋,代理人却可得相当回报。
所有者缺位的影响。
就资产责任而言,作为政府委派的董事及董事长都不是凭借个人资产权利成为公司决策者,因此并不比他人具有更强的责任心。
公司业绩好坏与他们并无直接利害关系,董事长只对政府负行政责任,这样国企中就少了一个有资产责任心的代理者,也就是所谓的“所有者缺位”,因此公司董事及董事长就不会从所有者角度出发去监督和激励经营者,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制止那些有损国有资产权益的决策的贯彻执行。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政府与国有资产代理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其对产权代表的任用有很强的行政性,而对其评价则不完备,从而导致了各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存在。
委托-代理问题。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讲,代理人必然有损害所有者利益从而增加自己福利的倾向。
而所有者代表作为人格化主体行使国有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也有使自己利益极大化的目标。
在考虑代理人为委托人取得收益的同时也须考虑代理成本,只有当代理成本小于代理收益时,委托代理才该发生。
但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未来不确定及代理人的逆向选择等,双方签署的契约不可能完备,故代理人掌权后,多会利用信息优势,侵占委托人的剩余索取权,损害委托人利益,逐步形成国企受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不规范的国企改革的影响。
国企改革实际上是一个放权让利的过程,但由于改革的复杂性和地区的差异性,它也是在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下形成的。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探讨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探讨1. 引言1.1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探讨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公司内部高管或职员利用其职权、信息或资源获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现象在企业经营中可能导致管理混乱、资产流失、金融诈骗等问题,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会计学作为管理公司财务信息和监督内部运作的学科,对内部人控制现象具有重要的探讨和研究意义。
在会计学视角下,内部人控制现象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操纵公司财务信息和利益的行为。
高管或内部人员可以通过虚假报告财务信息、滥用资金、操纵股价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会计学研究如何通过规范、监督和控制公司财务信息流动,有效防范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在理论基础方面,会计学对内部人控制现象的研究主要依托于信息对称理论、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
这些理论为研究者提供了分析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框架和工具,帮助理解内部人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
在方法分析方面,会计学通过内部控制评估、审计检查、财务报告分析等手段来揭示和预防内部人控制现象。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案例研究,会计学可以深入探讨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的特点和规律,为实践中的风险防范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风险防范方面,会计学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提倡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以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和损失。
会计学在研究内部人控制现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防范和监督手段。
只有通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内部人控制现象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2. 正文2.1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视角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视角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内部人在公司管理和财务领域中的权力和责任。
内部人指的是公司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密切相关的个人或实体。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会计学视角可以从内部人的激励机制入手。
内部人通常会受到公司业绩和股价表现的影响,因此他们可能会采取一些操纵财务信息的手段来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
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及原因、对策分析——以宇通客车为例一、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以宇通客车为例根据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和钱颖一给出的定义,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掌握了企业控制权的现象。
从广义上来讲,“内部人控制”问题就是“委托-代理”问题,即代理人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事情来。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只要企业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
内部人控制主要发生在国有企业,下面以宇通客车为例进行简要分析。
宇通客车是1993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属于大型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客车。
重点研究公司股东情况得到以下有意思的结论。
1997年和1998年公司大股东均为郑州国资局,股本性质为国有股。
从1999年开始,公司大股东变更为宇通集团,并且在随后几年内,该公司持股比例呈逐步上升趋势。
这期间,大股东股本性质仍为国有股。
但从2004年开始,公司大股东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简单名称的变更背后隐藏着变相管理层收购的玄机。
通过查找公开资料得知,宇通集团是由宇通客车董事长汤玉祥及838名员工共同发起成立的一家公司,也即宇通客车的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为以董事长汤玉祥为首的内部人。
并且,自宇通客车上市以来,几乎每年都派发高额股利,根据以上股权变更的分析,我们认为公司派发高额股利很可能出于内部人掏空上市公司的动机。
结果则是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变相侵吞了国有资产。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行为中,最常发生的也就是恶意经营和滥用职权。
具体表现有公司管理层利用职权谋取灰色收入。
相较于年薪,内部人的灰色收入不透明,不便于监督控制,已经成为侵蚀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黑洞”。
从产品购销、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资金占用等关联交易中谋取私利。
以自己利益关联方的名义开办企业,与所掌管的企业建立业务联系,以此中饱私囊,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国有资产的转移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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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2006年/3月/6日/第B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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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机理分析
黄燕
在我国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制改造的过程中,内部人控制企业成为一种常见现象,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控问题,正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司治理架构中的内部人
至今,内部人概念的外延一直没有得到规范的分析确认。
本文将从公司的治理的一般架构中定义内部人的外延。
来分析内部人控制的失控问题。
阴影部分即为可能出现内控问题的内部人。
几乎所有经历过或正处于转轨经济的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过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内部人主要是通过私有化证券等方式在法律上获得了企业的控制权。
南斯拉夫和波兰在企业控制上唱主角的是员工,俄国的企业则主要由经理人员所控制,而捷克和匈牙利等国的许多企业的控制权则为经理人和员工共同获取。
而我国在国企改革的不同阶段,曾经出现过不同的内部人主体,内部人呈多元化态势。
青木昌彦(1994)认为,在私有化的场合,多数或相当大量的股权为内部人持有;在企业仍为国有的场合,在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内部人的利益也能被强调。
内部人控制问题最早是从对转型经济中的公司治理问题中引发出来的,虽然目前对公司治理问题仍没有标准的解释,但是对下面的观点存在共识——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旨在对公司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和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制衡机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一种制衡关系,当这种制衡关系,由于偏向于内部人而使这种制衡关系被打破时,内部人控制问题就随之产生了。
另外,从企业的利益特征来看,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多个利益主体组成的利益组合,该企业内控制其现金流量的利益主体,有可能通过剥夺一个或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而谋取私利,即使在利益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也存在人为地改变利益分配结构的潜在可能。
当这种人为控制来自于内部人时,内部人控制问题则不可避免。
内部人控制的产生机理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国有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出现了资产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特定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一前提下,由于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
产生于西方经济社会的委托代理理论,也验证了内部人控制之所以成为一种内生现象的本质原因。
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
对国有企业来说,所有者即国家的目标是单一的,即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是多元的,既追求收入,也追求在职消费、经理王国的权利等利益。
当两者利益不一致时,经营者就有可能会放弃所有者的利益转而追求自己的利益。
从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权力中心——国家而言,它的目标是双重的:一是努力降低界定、谈判和实施作为经济交换基础的合约所引起的交易成本,实现社会总产值的最大化;二是通过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执政者的垄断租金最大化。
而与初始委托人和国家不同的是,对具体行使国有产权的自然人——政府官员而言,他们的效用函数可能包含了薪水、津贴、声望、权力、庇护、机构的产出以及各级管理机构的便利性等(杨瑞龙,1997)。
由于政府官员是国有公司的直接控制者,因而他们的长菜单般的效用函数必将影响国有公司的治理和运作。
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
国家作为所有者是“外部人”,由于不参与实际经营,除非付出高昂的成本,否则,无法获得企业经营过程的真实信息。
而经营者拥有关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收入和费用的全部信息。
这种信息不对称,也使得经营者有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所有者的权益。
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经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从而赋予经理人随机处置权,以及权力主体与经理人相互之间不利于前者的依赖关系,是作为代理者的经理人取代作为权力主体的所有者,从而成为企业经营中的权力主宰。
所有者和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结果所承担的责任不对等。
中央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一般是通过中间人(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来进行。
中间人相对于上一级来说是代理入,相对于下一级或企业来说又是委托人,这样就形成了一条委托-代理链,但是,在这个委托代理链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不对称。
首先中央政府代表全国人民享有绝大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但它却并不直接承担监控国有企业的任务。
中间人则相反,他们享有的剩余索取权远远不能和其拥有的决策权相匹配。
而对于企业内部人来说,他们享受的是近乎固定的报酬,企业剩余的多寡和他们自身利益关系甚微,这种激励机制显然不能调动其经营积极性。
当他们认为可以把企业的利益转化为更多的自身利益时,内部人便会利用自己手中的决策权和信息优势,不遗余力地谋求对企业的控制。
产权理论的制度因素分析
国有企业的初始委托人是全体人民,但实际上全体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无具体行为能力:特别是企业韵剩余索取权与初始委托人不相干,以致他们缺乏监督的动力。
这就是国有产权“人人都有、人人都无”的现象。
结果。
谁也没有动力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和监督,从而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国有企业事实上的“产权主体缺位”,没有人真正承担责任。
独特的企业权力结构。
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比较特殊,表现在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
政府对企业的人事任免拥有绝对的权威,其它投资机构拥有的权力十分有限。
但是,政府对经理人员的任免、奖惩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经济绩效,还包含政治和其它因素,这必然使得经理人员的行为目标函数偏离企业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国有企业,官员代表政府管理国有企业。
官员以政府的名义按照法律授予的权力管理与控制国有企业,可国有资产并非为这些人所有,为人民利益工作只是官员价值取向的一部分,他们会利用某种消费的增加补偿另一种消费的降低,官员效用函数中金钱与权力的转换就产生了大家都知道的“廉价投票权”现象。
从理论上说,只要得到的收益大于预期的损失。
就有可能诱使官员损害国家(人民)的利益。
人力资本理论的人为因素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历来应有的剩余索取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却未被明确赋予这一权利,即人力资本没有得到相应收益,没有形成合理的“回报机制”。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国有股独大、产权主体缺位的历史背景,却为这种回报机制提供了实现的条件。
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虽然初步改变了原有单一的所有格局,但国有股权仍然占很大的比重,其他所有者所占的比重低且分散。
据统计,深沪交易所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高达45%,而第二大股东平均持股仅有8%。
很多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80~90%以上。
即使是国有企业中的上市股份公司,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股票流动性差,削弱了“用脚投票”对经营者实施“退出”威胁的能力(2000年底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到总股本的63%)。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仍处于低级阶段,难以形成对职业经理人的有效约束。
同时也尚未形成完善的经理入市场,国有公司不能象民营公司那样,采用各种激励政策对经理进行奖励,使经理人的剩余控制权与其剩余索取权匹配。
外部经营环境理论的外因分析
外部市场机制不完善。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基础下,市场评判是监督和约束经营者行为的主要依据,市场机制则为这种监督和约束的实现创造了前提条件。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所有者只要通过企业的利润率。
就足以对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和监督。
在这个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
其作用是,依据企业的经营绩效对经营者进行奖惩,从而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变成相容。
国有企业的非经济义务过多。
改革后国有企业,由于仍然承担一系列传统发展战略和体制遗留下来的政策性和社会性负担,缺乏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公平竞争的条件。
在国企经营绩效难以考核和评价的情况下,政府不但缺乏足够的动力(压力)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考核和监督,反而很可能会与企业经营者妥协,甚至合谋损害国家(人民)的利益。
预算约束软化。
预算约束软化是导致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预算约束软化时,企业内部人往往会钻预算约束的空子,而不是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如当一些企业发现在股票市场上剥夺小股东比废逃银行债务更容易时,企业上市就会起到软化而不是硬化预算约束的作用。
目前我国财务制度尚不健全,尤其是执行不力,财务活动未能对企业经理人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
同时,由于财务活动本身缺乏独立性和规范性,这势必形成经理人操纵控制财务以致扰乱财务秩序的现象,也必然导致“内部人控制”失控。
例如近期的美国安然、安迪生、惠普、微软这些世界知名大公司均由于财务操纵,官司缠身。
国内前几年沸沸扬扬的郑百文、银广夏等也莫不如此。
基于以上内部控制机理分析,企业内部、外部的控制问题已提上日程,尤其是国有企业必须从深层次上加以解决,才能让企业的内控得以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蓬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