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奖学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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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终稿)

天津大学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终稿)

天津大学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国家政策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励学金、助学金。

为规范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学金的激励作用,将资助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专项奖助学金的性质可分为专项奖学金、专项励学金、专项助学金三大类。

此项分类以标注的评选类型为准,与奖项名称无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基金会、社团或个人等向我校捐赠或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励学金、助学金。

第四条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中专项励学金和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该学生范围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指通过评选年度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

第五条根据奖项级别分类,我校专项奖助学金分为省部级、校级、院级三类。

第二章专项奖助学金的设立与管理第六条省部级专项奖助学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并应在财务处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第七条校级专项奖助学金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与捐资单位或个人协商设立奖助学金的有关事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资金管理和发放监督工作。

第八条院级奖助学金由学院负责与捐资单位或个人协商设立奖助学金的有关事宜,在上报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由学院负责管理。

第九条原则上校级专项奖助学金应为一年内单笔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或捐赠金额不低于5万元且设奖范围超过三个学院。

第十条院级奖助学金设立时,须向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交奖助学金协议和管理办法。

第三章专项奖助学金的申请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天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及专项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为更好开展我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体现专项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设立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时间每年9月-11月,根据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奖安排,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开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奖范围1.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

3. 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但专项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评奖条件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6. 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7. 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四、评奖程序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受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委托,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开展申请学生材料收集以及初评分计算工作。

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

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奖学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基金会、社团或个人等在我校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管理第三条为了加强对专项奖学金的管理,学校成立专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领导及两办、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宣传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专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专项奖学金评审小组。

第五条专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1.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受权审批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设立,讨论和决定各类专项奖学金的重大问题;2.监督和检查全校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管理情况;3.开辟专项奖学金来源,增设专项奖学金新项目;4.审批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

第三章专项奖学金的设立第六条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分为校级专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

第七条校级专项奖学金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捐资单位或个人协商设立奖学金的有关事宜,并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院级专项奖学金由学院负责与捐资单位或个人协商设立奖学金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院级专项奖学金设立前,须向学校专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报,经学校专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设立。

申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1.设奖单位或个人情况简介;2.奖学金名称(按学校统一规定,奖学金名称均为“天津大学××奖学金”);3.奖励对象、人数、金额、等级等事项;4.评选办法及评选时间。

第四章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第十条天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及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专项奖学金申请通知

专项奖学金申请通知

专项奖学金申请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不断进取,追求卓越,学校决定设立专项奖学金,以表彰在特定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

现将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设立目的本专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同学们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特长,为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奖学金类别及奖励标准1、学术卓越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等。

奖金金额:_____元。

2、社会实践奖学金表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同学。

奖金金额:_____元。

3、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在创新创业领域有独特想法和实践成果的同学。

奖金金额:_____元。

三、申请条件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在申请的专项领域有突出表现,具体要求如下:(1)学术卓越奖学金本学年学业成绩优秀,平均绩点在_____以上。

有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累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时长达到_____小时以上。

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得到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认可和好评。

(3)创新创业奖学金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且已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申请材料1、《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可在学校官网下载)。

2、个人成绩单。

3、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实践证明、创新创业项目报告等。

4、个人陈述,包括申请理由、个人成长经历、未来规划等,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五、申请时间和流程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申请流程:(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

(2)学院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_____个工作日。

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奖通知(分解版)

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奖通知(分解版)

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奖通知(分解版)
一、评奖指标:(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申请)
二、评选条件:
满足申请基本条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优先:
1. 在全国或部、省学科或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者;
2.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
3. 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团干称号者;
4. 文体比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三、评定程序:
由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审核后按本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专业中排序,按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推荐。

四、上交材料:
本科生将手写申请书、《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湖南大学2012-2013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于2013年10月27日中午12点前交至吉峰(3区11栋216室)处,《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湖南大学2012-2013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电子档发至792271627@。

专项奖学金方案

专项奖学金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关注学生的教育质量。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设立专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名称XX大学专项奖学金三、奖学金宗旨1. 奖励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2.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3. 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四、奖学金对象1.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2. 入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3. 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学金设置1. 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的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 专项奖学金:针对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设立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

六、奖学金评选标准1. 学年奖学金:(1)学习成绩:占60%,以学年成绩排名为依据;(2)综合素质:占40%,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

2. 专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以学生在科研、论文、专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为依据;(2)社会实践奖:以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为依据;(3)文体活动奖:以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为依据。

七、奖学金评选程序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3. 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 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奖学金资金来源1. 学校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企业赞助。

九、奖学金发放1. 学年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次年发放;2.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评选和发放。

十、管理与监督1. 建立健全奖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2. 加强对奖学金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3. 定期对奖学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聊城大学奖学金细则公示

聊城大学奖学金细则公示

聊城大学奖学金细则公示1. 奖学金的种类和标准聊城大学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

奖学金的标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出一批拥有优秀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

•校级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

•专项奖学金:根据捐赠方和赞助商的要求设立,奖励对象、数量和金额不尽相同。

2. 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为了公平公正地评选奖学金,聊城大学设定了一系列评选条件,具体如下:•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已获得全日制本科教育学籍;–在上一学年内成绩优异,绩点排名在全年级前10%之内;–素质优良,无不良学术记录和违纪情况。

•校级奖学金评选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已获得全日制本科教育学籍;–在上一学年内成绩优异,绩点排名在全年级前20%之内;–素质优良,无不良学术记录和违纪情况。

•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根据不同专项奖学金的设立要求进行评选,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等。

3. 奖学金的评选程序聊城大学根据评选条件设定了一套完善的奖学金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具体程序如下:1.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公示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流程,供学生了解并准备提供相应的材料。

2.申请提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通过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必要的材料,向所在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办公室申请提名。

3.初审核查:奖学金评选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的资格核查,确保申请学生符合评选条件。

4.评审打分:评审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学院提供的绩点排名等信息进行评审与打分,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5.结果公示:学校在指定时间内公示奖学金的获奖名单,同时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学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6.奖学金发放:获奖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学金。

关于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告家长书

关于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们:为了更好地向您通报关于奖助学金的最新情况,特向诸位家长介绍此次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以下是相关内容:一、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1. 我校奖助学金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校内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为:一是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二是学生的学业成绩,三是学生在校内的综合表现。

2. 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个级别。

其中,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校内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

二、奖助学金的发放程序1.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 学校将会在确定名单后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公告、班级通知等形式通知获奖学生,并将发放名单及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3. 奖助学金将在学校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发放到获奖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手中,具体发放方式将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家长。

三、关于今年的奖助学金发放情况1. 今年,我校逐级组织了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综合评定。

2. 经过评定,本次共有XXX名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金,XXX名学生获得了校内奖学金,XXX名学生获得了社会奖学金。

具体名单请家长们关注学校的通知公告。

3. 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将在学校开学后进行,发放时间和具体流程将由学校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家长。

四、家长们协助工作事项1. 请家长们关注学校的通知公告,及时了解学校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2. 家长们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学校通联,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3. 希望家长们能够督促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努力学习,争取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爱每一位学生,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最好的支持和帮助。

祝好!学校全体教职工上述述。

五、奖助学金的管理和监督1.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发放。

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的相关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的相关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的相关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三好学生奖金。

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数1%的比例进行评选,奖金额为1500元/人。

申报具体要求: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院公选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排列都在班级8%以前(含8%)。

2、三好学生奖学金。

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数6%的比例进行评选,奖金额为1000元/人。

申报具体要求: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院公选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列在班级25%以前(含25%),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排列都在班级30%以前(含30%)。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数4%的比例进行评选,校区自律委员会、广播站、勤管中心分别按其学生干部人数的15%的比例进行评选,奖金额为400元/人。

申报具体要求: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院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列在班级40%以前(含40%),且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4、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设综合测评品德奖学金、综合测评学习奖学金、综合测评文体奖学金)。

按班级学生人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奖金额为250元/人。

申报具体要求:学年综合测评该项成绩排列在班级25%以前(含25%),并且另外两项综合测评成绩排列在班级50%以前(含50%)。

5、二级学院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名额可转给三好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名额可转给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在参评学生人数的11%以内。

学院专项奖学金工作积极分子奖学金。

按二级学院参选学生人数2%的比例进行评选。

校区自律委员会、广播站、勤管中心分别按其学生干部人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奖金额为100元/人。

申报具体要求:由二级学院评选推荐。

校区自律委员会、广播站、勤管中心的干部分别由校区学生办推荐。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4.16•【文号】财教[2002]33号•【施行日期】2002.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7月6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6日)废止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4月16日财教[2002]3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

现将《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请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3.身体健康;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

第五条高等学校可按照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设立专项奖学金方案

设立专项奖学金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重视子女的教育,而奖学金作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重要手段,在校园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专项奖学金方案。

二、奖学金名称(一)名称:XX大学“全面发展奖学金”(二)简称:全面发展奖三、奖学金设置(一)设立奖项1. 学习成绩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2.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3. 社会实践奖:奖励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4. 综合素质奖: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优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 创新创业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 社会实践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 综合素质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评选标准(一)学习成绩优秀奖1. 学期平均成绩排名前10%;2. 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单项成绩突出;3. 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二)创新创业奖1. 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取得一定成果;2. 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3. 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会实践奖1.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2. 在实践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3. 社会实践成果得到认可,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

(四)综合素质奖1.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取得优异成绩;3. 在班级、学校活动中担任重要职务,发挥榜样作用。

五、评选程序1. 学生自荐或推荐;2. 各学院组织评选,上报学校;3.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4. 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奖励办法1. 获奖学生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一定金额的奖金;2. 奖学金金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年度预算确定;3. 奖学金颁发仪式在学校年度颁奖典礼上举行。

奖励结果通知函书

奖励结果通知函书

奖励结果通知函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我们非常高兴地通知您,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定,您在本次XXX奖学金评选中脱颖而出,并获得了XXX奖学金的奖励资格。

在此,我代表XXX机构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本次奖学金评选旨在鼓励和表彰在学术、领导能力和社区贡献方面具有卓越表现的学生。

您以出色的学习成绩、积极的参与社区活动以及杰出的领导潜力,赢得了我们的认可和赞赏。

XXX奖学金的获奖将使您能够继续深耕学术领域,追求卓越的目标。

我们希望,这一荣誉能够成为您向未来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的支持和激励。

根据XXX奖学金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为您提供XXX奖学金的具体奖励细节如下:1. 奖学金金额:本次奖学金金额为XXX元。

2. 发放方式:奖学金将通过银行电汇的方式直接打入您提供的银行账户,请您务必正确填写您的银行账户信息。

3. 奖励证书:为表彰您在学术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表现,XXX 奖学金组委会将为您颁发XXX奖学金获奖证书。

请您在接到本函7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件地址等)告知我公司工作人员,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确认奖励证书的邮寄地址。

请您注意,奖学金的发放将遵循以下条件和要求:1. 奖学金使用规定:您需按照XXX奖学金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奖学金。

2. 监督与考核:为了保证奖学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我公司将对您的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请务必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信息。

我们希望您能够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并将此次奖学金作为自己继续努力的动力。

我们对您的未来成就充满期待,并将继续关注您的发展。

最后,再次恭喜您获得XXX奖学金,并衷心祝贺您在未来的学习和事业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再次祝贺!此致敬礼XXX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日期。

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的规定,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奖励在不同领域具有专长和取得成绩的学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一)学术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原则上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者,可申请学术奖学金。

学术奖学金分为特等和一至三等共四个等级,获奖条件分别为:1.特等学术奖学金理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理工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Top Journal发表学术论文;文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文科业绩津贴期刊目录》中规定的A类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2.一等学术奖学金理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理工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SCI 2区非Top Journal发表学术论文;文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文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B类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3.二等学术奖学金理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理工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SCI 3区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文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C类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4.三等学术奖学金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系统收录,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

注:《北京师范大学理工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北京师范大学文科业绩津贴期刊目录》为参考目录,如有更新,按论文发表年度核准。

(二)竞赛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原则上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者(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可申请竞赛奖学金。

竞赛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获奖条件分别为:1.特等竞赛奖学金在世界和大洲及地区参加各种竞赛、比赛,获得奖励者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竞赛包括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等,竞赛须为本领域内最高水平竞赛,且所获奖项代表较高水平。

2.一等竞赛奖学金在全国科技竞赛,文体竞赛,语言、艺术表演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中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团体前六名者(团体奖项必须是主力参赛队员,参评人员排序由主办单位或竞赛评奖委员会审定)。

学生奖学金计划

学生奖学金计划

学生奖学金计划学生奖学金计划旨在鼓励学生在学业上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并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学习,追求卓越。

该计划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激励学生取得更好的学术表现,同时也为他们创造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一、奖学金类型学生奖学金计划提供多种类型的奖学金,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和特长。

以下是最常见的三种奖学金类型:1. 学术成绩奖学金:该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在学业上的成绩绩效进行评定,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表现、学术竞赛成绩等。

学生在课程中突出的表现将有机会获得此类奖学金。

2. 专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是根据学生在特定领域或专业中的杰出表现和贡献来评定的。

例如,在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均有机会获得专项奖学金。

3. 综合能力奖学金:该奖学金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社会活动、领导才能等因素。

学生在学业成绩优秀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学校社团、组织等社会活动,并具备较强的领导潜质,将有机会获得综合能力奖学金。

二、申请流程申请学生奖学金需经过以下步骤:1. 资格评估: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资格要求。

2. 评审和筛选: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根据申请材料对学生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专业能力、领导才能、社会服务等方面。

3. 公布结果: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学金。

未获奖的学生也会收到通知,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鼓励,以提升他们在学业上的表现。

三、奖学金的意义学生奖学金计划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1. 激励学术上的优异:奖学金鼓励学生在学术上取得杰出成绩,激发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学习的热情。

优秀的学术表现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自信心,还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减轻经济压力: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减轻了他们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关于评定国家助、奖学金通知

关于评定国家助、奖学金通知

关于评定年国家助、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通知各系:现将《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条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条例”中有关国家助、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在3年制专科2、3年级和5年制专科4、5年级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在3年制专科班级和5年制专科3、4、5年级学生中评定,学院奖学金在非新生班级学生中评定。

2、助、奖学金名额分配。

系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轻工系3 17 208按照学院资助条例规定评选人数比例评选酒食系18 209机电工程系18 278信息工程系18 243设计艺术系17 219管理系19 234财经系38 4803、国家助学金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程度分别评定为3个等级,其补助标准分别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4、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完成时间:(1)国家奖学金。

由于名额较少,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在10月26日前直接向学生处申报,11月4日前学院资助中心完成审查、公示和学院审批工作,11月5日上报教育厅。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系根据划拨名额在10月30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并上报学院资助中心;学院资助中心11月4前完成审查、公示和学院审批工作,11月5日上报教育厅。

(3) 国家助学金。

各系区根据划拨名额在11月7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初审并上报学院资助中心;学院资助中心在11月14前完成审查、公示和学院审批工作,11月15日上报教育厅。

(4)学院奖学金。

各系在11月20日前完成学院奖学金的初审工作;11月27前学院资助中心完成审查、公示和学院审批工作。

学生处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附件1:《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条例》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条例(2010年10月修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设立专项奖学金的方案

设立专项奖学金的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面临着学业压力和经济负担的双重挑战。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提高我国教育质量,特提出设立专项奖学金的方案。

二、奖学金名称“励志阳光奖学金”三、奖学金宗旨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四、奖学金对象1.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2.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3.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五、奖学金设置1. 奖学金名额:每年设立100名,其中本科生50名,研究生50名;2. 奖学金金额: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3. 奖学金评定周期:每年评定一次。

六、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原则上要求评定对象学习成绩排名前30%;2. 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3. 家庭经济状况: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确保奖学金发放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七、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励志阳光奖学金申请表》;2.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4. 学校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5. 学校发放奖学金。

八、奖学金管理与使用1. 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2. 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不得挪作他用;3. 学生需定期向学校报告奖学金使用情况。

九、预期效果1.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2. 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让他们安心学习;3.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十、经费来源1.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2. 学校自筹资金。

十一、结语设立“励志阳光奖学金”旨在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让他们在逆境中成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1.奖学金设置(1)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比产生,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2)学科奖学金:根据学生学科成绩评比产生,分为文科奖、理科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3)专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特定领域或项目中的表现评比产生,如体育、艺术、科研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2.奖学金评选标准(1)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评比主要包括学术成绩、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

评选标准主要考虑学生的成绩水平、科研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学科奖学金:学科成绩评比主要根据学生在各科目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参与学科竞赛等。

(3)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标准由特定领域或项目设定,主要根据学生在该领域或项目的表现进行评比。

3.奖学金金额(1)综合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

(2)学科奖学金:文科奖每人每学期1000元,理科奖每人每学期1000元。

(3)专项奖学金:根据特定领域或项目的要求,金额不低于500元。

4.奖学金评选程序(1)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程序包括学生自荐、个人表现材料提交、综合评议等环节。

(2)学科奖学金:由学科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科成绩排名、评选结果公示等环节。

(3)专项奖学金:由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程序根据特定领域或项目的要求设定。

5.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

(2)奖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3)学生获得奖学金后,需签订书面承诺,保证在学习、思想品德等方面继续保持优秀的表现。

1.助学金设置(1)困难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用于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分为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2)特殊助学金:针对残疾学生、孤儿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用于资助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奖学金发放通知范文

奖学金发放通知范文

奖学金发放通知范文求告知,助学金都快发了,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关键词:高校应按月十五条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你们可以投诉到教育厅!...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要给家里发通知吗额、我是高中生,但我没有像你一样。

可能你在家时总有家人的帮助,什么事都不怕。

但在学校住宿就像感到自己的世界就变了,会觉得自己很无助、很孤独等。

如果你想解决这种现状,那你就要广交朋友了!在遇到困难时,你们的朋友就会让你感到很温暖的!你要习惯独立,这社会比你现在的残酷得更可怕!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困难补助申请书我叫xxx,xx年级xx班。

我来自xx省xx市,一家x口人。

父亲月收入xx元,母亲月收入xx元。

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此致敬礼学生:****年*月*日高中生助学金申请书范文和申请表上的申请理由贫困生申请表格范例这是一篇关于贫困生申请表格,贫困申请表格,贫困生申请书表格的文章。

这是一份贫困生申请表格,其中包括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过,这两份贫困生申请书表格仅供您参考,如果您需要申请认定贫困生,你可河北两成高中生可获国家助学金最高补3000元这是一篇关于河北联合大学贫困生助学金,河北单亲家庭大学生助学,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文章。

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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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2010-2011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一)研究生奖学金名称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安泰研究生创新奖学金、平安励志奖学金、蓝月亮奖学金、三星奖学金、董辅礽经济科学奖学金、泰康奖学金、中英人寿未来之星奖学金、众友仪器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根据设奖单位及捐赠人意愿,评选范围包括在籍的2009级三年制硕士生和2009级博士研究生、2010级全日制研究生及2011级硕博连读生中评选(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2.根据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设立协议,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及名额、范围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1.凡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3)积极投身学术科学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2.申请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四)几点说明
1.凡本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应申请各项专项奖学金;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学校专项奖学金;
4.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必须在10月8日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B145),其他专项奖学金申报材料(报盘)请务必在10月15日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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