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16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助字[2013]16号

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使本学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优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

一、评定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雪佛龙奖学金、斯伦贝谢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华油天然气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中原油田奖学金、东营大明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百勤石油奖学金、杰瑞奖学金、勘探励志奖学金、神州方圆奖学金、宝石奖学金、宏生石油奖学金、新奥奖学金。

特别提示: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资金目前未到我校,经多次咨询,估计奖励指标和标准与往年相同,请相关学院做好预案。

二、评定原则

(一)本学年内(2013年9月—2014年7月),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

(二)全校统一考察上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本科生大一学年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但可参评助学金。

(四)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组织申请奖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获奖学生于本学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本次评奖不予考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1、奖励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由研究生学院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获得本年度助学金。

2、奖励标准:5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都必须位于前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可以在前30%,并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4、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应充分体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情况。

5、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三)中国石油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励标准:优秀生6000元/年,特困生6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了解中国石油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优秀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特困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50%,“特困奖”获得者必须从获得2013年助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研究生除外);

(6)研究生要求有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考虑。

4、报送材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申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5、设奖单位(个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四)雪佛龙奖学金

1、奖励对象:本科生、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生、硕士生20000元/年;本科生10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能源事业和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专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6级考试)和计算机水平(通过计算机二级);

(3)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雪佛龙中国能源公司

(五)斯伦贝谢奖学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