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管理的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审批1.已提前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或试用协议的学生可以申请到相应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由相关教师指派可以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申请审批程序①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报各系审批;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③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⑤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各留一份;⑥学生负责将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确定后,各系进行统计汇总,将学生名单报教科部备案。
二、教学管理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确定一名校内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名用人单位中级 (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经系审核后,报教科部备案。
2.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后,应按照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确定日程安排,报校内指导教师备案,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指导,重点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标准,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性指导,重点把握市场标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标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步训练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或实际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实际的工作作风和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
二、根本要求〔一〕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学位;讲师以下职称人员〔无学历〕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根据需要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二级学院可聘请校内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技术、管理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二级学院必须指定专人与其合作指导,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教师应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那么上不超过10人,科研、教研能力突出的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学位人员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最高不超过15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那么上不超过6人。
4.指导学生选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安排学生做开题报告,编写指导方案,制定方案和工作程序;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资料、进行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开展实验以及数据处理等;指导学生按标准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在学生辩论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指导学生参加辩论;根据二级学院安排参加辩论工作。
〔二〕学生 1.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明确各环节目的、意义和要求,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试行)
XX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改革,鼓励和提倡学生采用各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多出研究成果。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多样化类型及规范要求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以下称多样化)管理,各学院(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多样化类型范围内申请。
各类型毕业论文(设计)所体现的成果,必须与其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不得随意降低要求,所有成果必须在XX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并以XX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各类型具体申请要求和质量规范如下:一、调研报告、商业策划(一)申请要求(1)具有本专业性质;(2)要以校级(含)以上项目为载体或获第三方项目支持,且研究成果被第三方采纳,项目可以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新苗人才计划、学科竞赛项目等,申请者必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3)调研报告资料翔实,调查方法科学,分析全面透彻;商业策划可行,具有创新性;(4)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字数均应不少于2万字;(5)需有两位指导教师同时对调研报告、商业策划进行评阅并给出能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意见和结论。
(二)基本质量规范(1)学生须将所做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电子版提交至XX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2)学生须就参加的项目,特别是本人所从事的项目工作进行相关理论的综述或分析,字数要求在4000字以上。
二、学科竞赛(一)申请要求(1)具有本专业性质;(2)学科竞赛须获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并纳入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国家学会级一等奖以上奖项;(3)成果须是本人在学习期间以XX大学的名义所获得的成果;(4)若是团队成果项目,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他合作者的签字同意;(5)特殊类型竞赛取得的成果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有效。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
第六条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立项第七条学生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并确定选题。
第八条学生的选题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研究性。
第九条学生在选题的基础上,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立项申请表应当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以及时间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中期评审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当按照时间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教师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评审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估和指导的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任务,并撰写中期报告。
第十五条中期评审的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应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委的意见,及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和提交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毕业设计是大学生在学校最后一个学年进行的科研实践项目,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和规范管理,学校应该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措施进行阐述。
一、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毕业设计是学生在大学期间最重要的实践环节之一,对于学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毕业设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有利于学生顺利毕业并为未来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正公平、科学规范、阶段性管理、综合评价、导师指导和学生自主。
公正公平是制度建立的核心原则,保证每个学生在毕业设计环节中都能够公平竞争,得到平等的机会。
科学规范是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
阶段性管理是针对毕业设计的不同阶段进行管理和评价,保证设计过程的有序进行。
综合评价是在设计完成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设计报告、实施情况、创新能力等因素。
导师指导是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学生自主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方式,学生应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任务。
三、具体实施措施1. 毕业设计选题学校应向学生提供一定的选题范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进行选择。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些重点课题供学生选择。
在选题过程中,学校应当注重选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确保选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导师指导学校应为每个学生指定一名导师,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
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指导和评价,在设计过程中解答学生的问题,提供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给予学生指导意见和反馈。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一、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论文写作的重要环节,是考核本科生毕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时限。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负责对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课题、制定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进行核对。
2.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批改意见表述,并对学生提供必要的修改意见。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定结果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4.及时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
三、学生的职责1.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与指导教师保持沟通,完成进度计划。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对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按时完成修改、撰写论文的最终版本。
3.严格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做出合理的安排,不得擅自延期。
五、教务处的职责1.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管理机制,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职责和分工。
2.监督、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情况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3.及时组织评审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定结果,及时发布评审结果。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结果及时调整学生的毕业资格。
五、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时间表1.设计(论文)选题学生在大三下学期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尽早选定设计(论文)课题,并提交选题意见书。
选题意见书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签字,并经系(院)同意后,将提交到教务处备案。
2.设计(论文)的研究学生在大四上期按进度表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包括有关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等。
要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安排逐步完成指定的任务和计划。
3.设计(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学生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的整体构思、分章节撰写和修改,最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版本并提交评审。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毕业设计管理,规范毕业设计的实施,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的毕业设计。
第三条毕业设计的内容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学科设置和要求,毕业设计的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并落实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条毕业设计的立项应依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明确选题、指导教师、计划进度等。
第五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毕业设计实施的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资料和软件。
第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合理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指导职责,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定期检查学生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学校建立毕业设计管理办公室,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毕业设计选题和立项第十一条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毕业设计的选题,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和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在选题时,应结合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设置合理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第十三条学生在选题时,可以参考科研成果和实际项目,但绝不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四条毕业设计的立项应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生须向学校提交立项申请,明确选题、指导教师、计划进度等。
第十五条毕业设计的立项申请需要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通过,方可正式立项。
第三章毕业设计的实施第十六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照毕业设计的计划进度进行,并定期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和汇报。
第十八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九条学生应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合理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的进行顺利、高效。
该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高职学校及相关部门。
2. 毕业设计的定义和目的毕业设计是高职学生在学习期末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检验学生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掌握程度。
毕业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毕业设计的组织和管理3.1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安排每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其毕业设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指导能力。
3.2 毕业设计选题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毕业设计的题目。
选题过程中,学生可以咨询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选题应符合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
3.3 毕业设计进度管理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共同制定毕业设计的进度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
学校应当加强对毕业设计进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按计划进行毕业设计。
3.4 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毕业设计完成后,学生需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
指导教师和专业评审组将对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和打分,评价内容包括设计的创新性、实用性、技术难度等。
4. 毕业设计的要求和规范4.1 毕业设计的内容和结构毕业设计应包括设计背景、目标与意义、理论研究、设计方案、实施过程、结果分析和总结等部分。
设计报告应具有逻辑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4.2 毕业设计的文献综述毕业设计需要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综述内容应准确、全面、有条理。
4.3 毕业设计的实施和验证毕业设计需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和验证。
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实验、数据采集和分析,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4 毕业设计的报告和答辩毕业设计的报告应包括设计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报告,并参加毕业设计的答辩。
答辩评委将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价和提问。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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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院属各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管理,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实际应用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过程分为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考核三个阶段。
每个阶段考核均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汇报答辩(可结合报告、论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利用挂图或采用PPT演示方式),三个阶段考核成绩总和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一)开题考核(满分10分)
第八学期第五周末组织进行开题考核。
此过程由指导老师负责考核。
开题考核由学生向导师汇报以下内容:
1:任务书(开学时交)(满分2分)2:开题报告(4-5周交上)(满分3分)3:文献综述、参考资料等(满分3分)4:学习态度及平时表现(满分2分)考核成绩由导师交至系主任指定人那里存档。
考核表见附件(二)中期考核(满分30分)
第八学期第十一周末组织进行中期考核。
由各专业设三人以上的考核组,可分一组或几组。
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中期考核及学生汇报包括以下内容:
1:上交中期考核进度表(满分5分)2: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3:学习态度及团队合作能力(出勤情况,团队合作,学生在设计、论文撰写工作期间的表现等,导师打分)(满分5分)4:完成毕业论文的质量(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有错误,是否抄袭等)(满分10分)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交至系主任指定人那里存档。
考核表见附件(三)答辩考核(满分60分)
第八学期第十七周末组织进行答辩考核。
按学校有关规定组成答辩组。
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答辩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满分20分)2:工作的饱满程度及难度(满分10分)3: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4:答辩情况(讲解及回答问题情况)(满分10分)5:学习态度、平时表现、团队精神(导师打分)(满分10分)每个阶段的考核成绩(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均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的2:4:3:1比例评分。
答辩评语包括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均应用黑色碳素笔手写。
二:关于学生请假及补答辩规定
毕业学生必须参加各阶段考核及汇报。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各系或专业自主安排补答辩(除因研究生复试请假的,补答成绩为该阶段考核的实际成绩*0.8;);无故不参加答辩的,该阶段的考核成绩为零分。
有两个阶段考核成绩为零分的学生,本次毕业设计成绩为零分,必须跟随下一届重新补做毕业设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规定
1、学院支持并鼓励学生办理正常手续到校外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原则上要求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都在学院规定的考核时间返回学校参加阶段考核。
注意事项:
(1)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请到学生科填写请假申请表。
(2)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将校企双方审批的协议书、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证明(科级、工程师等以上职称),在办理完整后统一交到学院学生科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核阶段,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出示完整的校企双方审批的协议书方可参加答辩。
2、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应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协商确定,最后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查论文题目是否达到一定深度。
3、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照进度计划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对其毕业设计工作把好质量关,其毕
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存档期限内出现的相关问题由指导教师跟踪负责。
4、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必须每周与指导教师定期交流,必须保证交流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
保留交流记录。
5、确实因为路途遥远等客观原因不能回校参加开题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考核日前一天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资料等汇报内容的电子版发送给指导教师。
作为开题考核的成绩。
不回学校参加开题考核且不按时提交考核文档的学生,本次考核成绩为零分。
6、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回学校按时参加中期考核与答辩考核,否则该次考核成绩为零分。
7、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未通过中期考核的,指导教师有权利中止其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工作,返回学校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其他
1、长期在外地进修和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累计在外时间超过2个月的,不允许指导毕业生,学生随指导教师一同出差进行毕业设计的除外。
2、有条件的学科建议,阶段性考核建议使用PPT文档进行汇报,避免通篇文字,要尽量多的使用图表和图片;也可用版书汇报。
本条例自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附件1: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证明
附件2: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开题考核表
附件3: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中期考核表
附件4: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考核表
其中,燕山大学关于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协议、本科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设计文献综述、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毕业设计完成情况考核表毕业论文、燕山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意见表、燕山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表模板均由各专业及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燕山大学理学院
2010年4月7日
证明
我单位________同志具有_____________职称,研究方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能力指导贵校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同学做毕业设计。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理学院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开题考核表
一、开题考核及要求
1、开题报告总分为10分
2、学生汇报内容及要求
(1)任务书(开学时交)(满分2分)(2)开题报告(4-5周交上)(满分3分)(3)文献综述、参考资料等(满分3分)(4)学习态度及平时表现(满分2分)
二、学生开题考核记录
毕设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签字:
**专业同学查阅了(大量、较为丰富、较多)的国外内参考资料,文献综述叙述(通顺、较为通顺、一般),学习态度(认真、较为认真、一般),平时表现(积极、较为积极、一般),出勤情况(良好、较为良好、一般),开题报告撰写(规范、较为规范、一般)。
三、学生开题考核成绩
四、导师意见
同学开题报告考核(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年月日
理学院专业本科毕业设计中期考核表
一、中期考核及要求
1、中期考核总分为30分
2、学生汇报内容及要求
(1)上交中期考核进度表(满分5分)(2)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3)学习态度及团队合作能力(出勤情况,团队合作,学生在设计、论文撰写工作期间的表现等,导师打分)(满分5分)(4)完成毕业论文的质量(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有错误,是否抄袭等)(满分10分)
毕设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签字:
二、学生中期考核成绩
三、考核小组意见
同学中期考核(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考核小组签字
年月日
理学院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考核表
一、答辩考核及要求
1、答辨考核总分为60分
(1)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满分20分)(2)工作的饱满程度及难度(满分10分)(3)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4)答辩情况(讲解及回答问题情况)(满分10分)(5)学习态度、平时表现、团队精神(导师打分)(满分10分)
二、学生答辩记录
毕设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签字:
三、学生答辩成绩
四、答辩小组意见
同学答辩(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答辩小组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