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疼痛诊疗项目及试行价格1(来源于国家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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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范诊疗项目及价格公示

医院规范诊疗项目及价格公示

医院规范诊疗项目及价格公示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试行版〉》《以下称。

页目规范》〉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规范调整省管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闽价费[2005]24号〉〈以下称《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省卫生厅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总体思路,切实改善医院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收费行为,树立诚信、合理形象,特提出我院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的要求。

现通知如下,请各科室严格执行:一、《价格法》、《项目规范》和《实施意见》是医院物价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各科室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加深理解,提高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的认识积极配合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规范民疗服各顶目和收费行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我院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其中《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特殊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执行省级政府指导价格的项目有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等5大类122项,其他3844项执行即将出台的泉州市医疗服务价格。

三、《项目规范》以外未经报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定价收费。

超出《项目规范》且没有项目编码的项目属于自立项目,项目内涵中用"含"界定的内容不得分解项目。

自立项目和分解项目收费均属于乱收费行为。

四、《项目规范》中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实行目录管理。

未列入目录管理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一律不得收费。

对列入管理目录的,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费用。

进货单价不同,加价率不同,具体加价比率暂定为:①、进货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加价率为8% ②、进货单价在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加价率为5% ③、进货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3%。

五、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查、专家评审、物价部门批准试行等审批手续。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使用说明一、本2010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

本规范分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两部分,其中《指导手册》仅供定价时使用。

在制定《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共计4170个项目)中,为精简项目数量,将一些服务价格相近的项目合并,因此导致很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蕴含了一些子项目。

各地在执行《2001版项目规范》中为适应医疗机构在收费中广泛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均将《2010版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新拆分至终极项目(各地将其拆分到7000-15000项不等)。

同时,各地对拆分后的子项目重新界定内涵、除外等内容。

由此而产生了地区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导致原本统一的《2001版项目规范》变得不再统一、不再规范了。

为此,本次《2010版项目规范》修订中,参考各地拆分情况,组织专家在各地拆分项目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拆分规范,力图使之达到终极(不包括新技术、新疗法出现产生的新项目,此类项目将按新项目申报程序另行申报),以利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达到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列项目是建立在2009年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基础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换言之,本《项目规范》力求最大限度地使临床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起来。

同一个项目名称既能用于医疗服务收(付)费,也能用于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成本测算和科研数据分析。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8.15•【文号】计价格[2001]1560号•【施行日期】2001.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医疗安全与血液,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的通知(二00一年八月十五日计价格〔2001〕15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卫生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国家计委、卫生部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测算和分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证《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顺利实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加强领导,由价格、卫生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同时要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地要随着医疗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的变化,适时测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一、成本测算基本框架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分为三个层次:医院成本测算、科室成本测算和服务项目成本测算。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1999年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总成本由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构成,包括行政和后勤科室费用在内的管理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分摊计入到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中。

为了便于分摊医疗服务成本,根据科室服务功能,将医院医疗科室分为医疗辅助、医疗技术、临床等三类。

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需要,将医院医疗部门分为直接成本科室和间接成本科室,并把间接成本科室的成本按照一定的分摊系数分摊到直接成本科室中去。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 位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次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说明
异常血小板形态检查 24小时尿胱氨酸测定 尿卟啉定量测定 粪便脂肪定量 精子低渗肿胀试验 精子凝集试验 精液卵磷脂测定 精液渗透压测定 精子速度激光测定 精子爬高试验 精子顶体酶活性定量测定 精浆弹性硬蛋白酶定量测定 精浆(全精)乳酸脱氢酶X同 工酶定量检测 精浆中性a-葡萄糖苷酶活性 测定 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检 查 精浆锌测定 精浆柠檬酸测定 精子膜表面抗体免疫珠试验 包括IgG、IgA、IgM 精子膜凝集素受体定量检测 抗精子抗体混合凝集试验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测定 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 定 磷酸葡萄糖变位酶(PGM)测 定 简易凝血活酶纠正试验 纤维蛋白溶解试验 血栓弹力图试验(TEG) 小密低密度脂蛋白(sdLDL)测 定 血酮体测定 包括血酮体快速测定 血清游离钙测定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谷胱苷肽还原酶测定 血清谷氨酸脱氢酶测定 甘胆酸(CG)检测 糖缺失性转铁蛋白(CDT)检 测 B型钠尿肽(BNP)测定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 定 α1—微球蛋白测定 包括血清及尿标本 T-H糖蛋白测定 含呕吐物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310100034 交感神经节毁损术 310205009 连续动态血糖监测 310205010 310510012 310601013 310606002 310800027 310903014 310905024 310905025 311100019 D-木糖耐量测定 口腔活检术 一氧化氮呼气测定 恶性肿瘤腔内灌注治疗 脾穿刺术 胶囊内镜检查 经内镜胆管内超声检查术 消化道造瘘管换管术 精液优化处理

北京,广东等臭氧收费标准

北京,广东等臭氧收费标准

北京,广东等臭氧收费标准附件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七)一、诊疗项目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调整内容计量编号诊疗项目名称收费标准限用医疗机构调整内容单位1 主动脉球囊反搏治疗术例 1000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取消该项目基本手术费收费标准变更为基本手2 子宫肌瘤电切术例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40元术费240-500元10 耳显微镜检查次 20元甲类1080元,一级,11 髓核化学溶解疗法例 1296元,二级, C型臂另收甲类1404元,三级,888元,一级,12 异体肾移植术例甲类1066元,二级,1154元,三级,注释:1、“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中标有[适]字的~指该诊疗项目的使用必须符合所列病种、适应症或其他限制条件方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标有[限]字的~指该诊疗项目的支付办法必须按照[限]字所列限用医疗机构、科室或限报金额执行。

2、凡在“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中标有[适]、[限]字的诊疗项目~必须同时符合[适]、[限]字后所列各条限制内容方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疼痛科治疗收费标准-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8]127号2008-3-25发布序号:160编码:331501058项目名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包括椎间盘摘除、减压术)计价单位:每间盘(颈椎间盘加收20%;每增加一间盘加收50%);331501058,1: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等离子)价格(元):1310;331501058,2: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臭氧) 价格(元):1480;331501058,3: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电热疗) 价格(元):1500;331501058,4: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酶溶) 价格(元):1210;331501058,5: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射频) 价格(元):1500;序号:161编码:331501059经皮椎体成形术价格(元):1800;疼痛科治疗收费标准-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广西省物价局2010-6-23补发编码:331501058项目名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包括椎间盘摘除、减压术)计价单位:每间盘(颈椎间盘加收20%;每增加一间盘加收50%);331501058:腰椎间盘微创消融术(臭氧)价格(元):1480;附件二:部分地市收费标准1、江苏省附件1: 新增疼痛诊疗项目及试行价格表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价说明位格36 (一)疼痛诊疗类不含影像定位、监护费仅限取得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

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8.12.29•【文号】计司价格函[1998]134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计司价格函[1998]134号1998年12月29日)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你司《关于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问题的函》(卫规财规[1998]第207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接受医疗和临床采供血机构委托,进行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收费标准。

(一)化学部分。

1.常规化学750元/每年;2.酸碱平衡及血气700元/每年;3.内分泌750元/每年;4.肿瘤标记物750元/每年;5.血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90元/每年。

(二)微生物学部分。

1.需氧细菌分离、鉴定,定性药敏试验700元/每年;2.结核菌涂片、培养700元/每年。

(三)临床免疫部分。

1.肝炎类770元/每年;2.免疫类660元/每年;3.病原体核酸PCR检测类790元/每年;4.传染性指标类510元/每年。

(四)血液、体注解部分。

1.血常规类650元/每年;2.凝血实验650元/每年;3.尿液测定650元/每年;4.血站血红蛋白100元/每年。

(五)血液浓度600元/每年。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向被评价单位另外收取质控物成本费等其它任何费用。

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的临床检验中心开展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在不高于本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核定。

四、本收费标准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使用说明一、本2010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

本规范分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两部分,其中《指导手册》仅供定价时使用。

在制定《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共计4170个项目)中,为精简项目数量,将一些服务价格相近的项目合并,因此导致很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蕴含了一些子项目。

各地在执行《2001版项目规范》中为适应医疗机构在收费中广泛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均将《2010版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新拆分至终极项目(各地将其拆分到7000-15000项不等)。

同时,各地对拆分后的子项目重新界定内涵、除外等内容。

由此而产生了地区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导致原本统一的《2001版项目规范》变得不再统一、不再规范了。

为此,本次《2010版项目规范》修订中,参考各地拆分情况,组织专家在各地拆分项目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拆分规范,力图使之达到终极(不包括新技术、新疗法出现产生的新项目,此类项目将按新项目申报程序另行申报),以利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达到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列项目是建立在2009年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基础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换言之,本《项目规范》力求最大限度地使临床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起来。

同一个项目名称既能用于医疗服务收(付)费,也能用于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成本测算和科研数据分析。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豫发改收费[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60号)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卫生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河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和组织专家严格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核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附后)。

现作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规定的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下浮由各级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二、严格特殊医用材料费的加收管理。

凡项目规范“除处内容”未明确规定的材料费均不得向患者收取,明确规定可另外加收的特殊材料费,按进价顺加5%作价,并报同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的规定执行,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违规加收费用等。

各地、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20日起执行。

各医疗机构执行前,应按规定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试行价格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八年一月十日。

省属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一览表

省属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一览表

次 1150 外诊断试剂 外诊断试剂
每人份价格 每人份价格
600)
1100)
500
(其中:体

540 外诊断试剂
每人份价格
380)
400 (其中: 体外诊断 试剂每人 份价格
白(PSEP)测定

195
省属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一览表
金额:元
序号 计算机编码
项目名称 除外内容
说明
抗谷氨酸受体抗体 16 625040205300
测定
用于脑炎患者
抗神经抗原抗体测 17 625040205400

18 625040205500 抗肌炎抗体测定
19 625040205600 抗磷脂酶A2受体 (PLA2R)抗体测定
71)
63)
170
170
(其中:体 (其中:体
外诊断试剂 外诊断试剂
每人份价格 每人份价格
88)
77)
170
170
(其中:体 (其中:体
外诊断试剂 外诊断试剂
每人份价格 每人份价格
88)
77)
340
(其中:
体外诊断
试剂每人
份价格
200)
300
(其中:体
外诊断试剂 300
每人份价格
150)
省老年
前列腺小体外泄蛋 15 625030102700
用于慢性顽固性疼痛
及癌痛治疗

4800
4800
4800
4800
4800
周围神经电刺激镇 3 633020201900 痛术
经皮穿刺胸椎背根 4 633020402200 神经节射频术 5 633020402300 经皮穿刺颈椎背根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版定价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使用说明精品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版定价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使用说明精品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使用说明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各省(市、区)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定价的专用手册。

本《指导手册》所列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换言之,是指可以收费的价格项目)。

本《指导手册》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含: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经营性服务项目、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和由政府提供补偿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本《指导手册》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实验室诊断、病理学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物理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临床辅助操作、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十大类4355项中的全部子项目,总计10958个子项目。

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成的框架根据临床实践中的习惯,专业、专科、通用等服务项目的特点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实验室诊断、病理学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物理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临床辅助操作、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十大类。

每类下设第二至五级分类,第五级分类为医疗服务价格终极项目。

其中,“临床诊断”和“临床治疗”两类参照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的分类格式,按照系统结合解剖部位从上至下,由近端到远端,由浅层到深层原则排序。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类的基本框架举例如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综合服务类实验室诊断……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A B H J 一级分类-章节麻醉……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A D P R 二级分类-系统食管胃十二指肠……直肠肛门A C K T U三级分类-部位穿刺引流切开切除扩张修复……34 35 40 62 65 68四级分类-术式经皮经管腔直视经内镜……1 2 3 4五级分类-入路四、《指导手册》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必需、除外可选、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含量、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共12个栏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十)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费用问题
医疗机构对患者收取诊查费的同时,收取疾病档案费、疾病健康教育费、婴幼儿健康体检费等,属扩大范围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未提供相应服务收取围产保健访视费用的,属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十一)关于新增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收费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向有权限的管理部门提出新增医疗技术服务项目申请或按照规定程序试行期结束后,在有关部门正式下文批复或重新批复收费标准前,擅自开展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属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关于麻醉机使用钠石灰单独收费问题
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规定,麻醉手术中麻醉药品可单独收费。钠石灰作为二氧化碳过滤剂,是麻醉机必须使用的耗材,不属于麻醉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将钠石灰作为麻醉药品单独收费属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关于重症监护费问题
重症监护费的收费标准、项目内涵及除外内容,应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收取重症监护费的同时,对规定除外内容可另行收费。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特殊仪器监测、医护人员护理等项目单列收费的,属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发改办价监〔2011〕3156物价局:
为密切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3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目前对检查发现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已进入结案处理阶段。为明确政策界限,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行为总体处理原则和有关问题的具体认定意见通知如下:

医院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特殊卫生材料管理办法

医院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特殊卫生材料管理办法

医院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特殊卫生材料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特殊卫生材料的申报工作,以促进我院新医疗技术的开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指医院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规定,经临床验证、评估、审核,能提高诊断水平,诊疗效果明显,在医院开展并需要单独制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体现技术先进性、兼顾经济合理性,同时要符合社会实际需求,保证其他基本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分类按照项目技术认定和项目价格管理审批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二类:1、由省级价格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进行项目技术认定、核定最高指导价并公布执行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简称新增省级审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具体包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内项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内项目;由省级价格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进行项目技术认定、核定最高指导价的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2、由医院进行项目技术认定并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的新增临床检验项目价格(简称新增医院试行临床检验项目价格)。

具体包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目录外的临床检验项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目录外的临床检验项目。

(二)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申报1、临床科室申报新增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认真填写《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表》(见附表1),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价格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新增项目所涉及的医用设备、试剂、专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购置票据;外省市相关项目价格批准文件(首创除外);其他有关资料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医务部负责医疗、医技类新增项目的技术认定,护理部负责临床护理类新增项目的技术认定。

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4〕190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精神,制定《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暂行办法》公布前,已经市卫生局暂批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有关医疗机构可继续执行。

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暂行办法》分批对暂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切实发挥对本单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审核、管理和监督作用。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和检查,对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二??四年九月八日1附件, 北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政府定价目录》及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符合卫生行政部门临床应用准入条件、尚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

原有项目中价值较高、确需在项目价格外另行收费的仪器、器械、一次性医用耗材及手术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等按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卫生局管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第五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疼痛医学迎来历史

疼痛医学迎来历史

随着医学的迅速发展,疼痛医学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 诊疗技术以及中枢痛、头面痛、腰背痛、软组织痛、癌痛、 盆腔痛、疼痛神经阻滞与介入技术等分支专业,疼痛科学 成为临床独立学科已具有必然性。长期以来,疼痛患者散 落在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康复科、肿瘤 科等多个科室,难以从整体上把握慢性疼痛性疾病的规范 化诊治,其结果往往是“小痛科科看,大痛无人管” 化诊治,其结果往往是“小痛科科看,大痛无人管”,使 众多慢性疼痛患者未得到有效治疗。没有疼痛科编制,给 疼痛诊疗专业人员在工作安排、职称晋升、专业考核及继 续教育等方面造成困扰,也严重影响疼痛专业学科队伍建 设,成为阻碍疼痛医学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刊2004 设,成为阻碍疼痛医学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刊2004 年第15期就疼痛诊疗的专科化、规范化问题也专门进行了 年第15期就疼痛诊疗的专科化、规范化问题也专门进行了 探讨,指出在我国医院设置独立的疼痛诊疗学科势在必行。
放眼中国疼痛医学发展,任重道远;展望 为民除痛神圣事业,前程似锦! 为民除痛神圣事业,前程似锦!
谢谢!
我国疼痛医学的发展方兴未艾,充满机遇和挑战。王福 根教授表示,疼痛专科成立后,要尽快参加国家卫生技术 专业资格职称系列考试,使疼痛专业队伍的资质、晋升等 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从而使这支队伍趋于稳定和壮大;健 全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化体系建设,加强疼痛专业队伍的培 训、考核以及医学继续教育等工作;分会将建立3 训、考核以及医学继续教育等工作;分会将建立3个疼痛 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更多地培养技术过硬、知识全面的学 科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对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疼痛科建立 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临床诊疗的范围,制订技术和项 目实施规定;加强与国外疼痛学界的联系和学术交流,积 极参加世界性或地区性疼痛学术会议,跻身世界疼痛医学 之林;新成立的疼痛科,要与骨科、麻醉科、神经内外科、 肿瘤科、康复科、放射介入科等相关科室形成相互促进、 相得益彰的良好关系,各自在擅长的领域内健康发展。可 以相信,随着疼痛科的建立和发展,攻克慢性疼痛性疾病 已为期不远。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
诊疗科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医发[2007]227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7.07.16
【实施日期】2007.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发[2007]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经研究决定:
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27”。

“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
1 / 1。

浙江省新增试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核医学检查项目价格调整表

浙江省新增试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核医学检查项目价格调整表

调查基本膳食状况、疾病状况、用药史等(含婴儿母乳
2
110200902 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
喂养状况),计算每日膳食能量及营养素摄入量,测定 能量消耗,测量人体身高、体重、腰围、臀围、上臂围
、上臂肌围等,计算体重指数,进行综合营养评定。
3 120100901 高危压疮防范护理
对卧床、截瘫、便失禁、坐轮椅病人及大手术后、营养 不良、病危、病重、意识不清等病人进行压疮风险评分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对应预防措施:(一)使用减 压工具(二)避免局部刺激(三)促进血液循环、 (四)改善机体营养
在麻醉恢复室内,监测仪连续血压、心电、血氧饱和度 监测,经气管内导管或面罩吸氧,吸痰,拔除气管导管 等呼吸道管理或呼吸机支持,静脉输液,麻醉作用拮抗 等

30

100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指深达后弹力层的板层角膜移植术。手术区消毒,开
38
330404901 全植床深板层角膜移植术

900

230 限于7周岁以内

50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28 310401904 耳石复位治疗
29 310510901 种植体周围翻瓣刮治术 30 310607901 高压氧舱专用遥测监护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用于眩晕治疗。让受试者戴上红外摄像眼罩平卧于测试 床上,不断变换体位,先行位置试验。依据位置试验的 结果确定耳石症的诊断,明确受累半规管的位置和侧 别,根据诊断结果进行耳石手法复位,如为垂直半规管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PPV)。选用Epley手法复位法 、水平半规管BPPV采用翻滚复位法,如多个不同半规管 同时受累,则选用综合耳石复位法。治疗中,可能出现 恶心呕吐等不同程度迷走神经兴奋症状。复位过程中通 过红外成像系统观察眼震情况判断耳石复位情况。

疼痛科收费标准

疼痛科收费标准
包括髋、膝、踝、足关节
手部关节松解术
882
每关节
每增加一节加收90元
肌腱粘连松解术
684
每手指
多一个手指加收90元
髂胫束松解术
990

椎管内置管术
120

臭氧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的收费:
采自体血
Hale Waihona Puke 70次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含输氧、采血、紫外线照射及回输;包括光量子自体血加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
70

(臂丛、腰骶丛)
鞘内注射
30

(鞘内封闭)
骶管滴注
100

神经阻滞麻醉(包括颈丛、臂丛、星状神经等各神经阻滞及侧隐窝阻滞术、侧隐窝臭氧注射)
200
2小时
侧隐窝臭氧注射800元:每增加一小时增加50元
关节滑膜切除术(大);包括膝、肩、髋
1512

激光加收180元
关节滑膜切除术(中);包括肘、腕、踝、
120
次/套
血袋及输血器
100

光量子自体血加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加收200元
收费标准(DSA(介入治疗室))
(根据烟台物价标准的90%计费)
物价(医保)编码
计费名称(内涵)
价格
单位
说明
射频消融术
3000

腰椎间盘极外侧突出摘除术
1422

不含一般腰间盘突出
椎管扩大减压术
2160

每增一节经根管减压应加收180元
椎管扩大成形术
1782

经皮激光腰椎间盘摘除术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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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00016 360100017
经皮深部神经肌肉节点 阻滞 经皮椎间盘激光(射频 、臭氧)减压术 经皮椎间盘成型术 神经电刺激器引导下神 经阻滞 神经电刺激器引导下神 经丛阻滞 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 超声引导下神经丛阻滞 自控镇痛
定位,定位用专用耗材 影像定位,射频电极、 含激光、射频和臭氧机器 一次性套管(穿刺针) 使用 、负极板 影像定位,射频电极、 含专用于成型术的射频机 一次性套管(穿刺针) 器使用 、负极板 含电刺激仪使用 含电刺激仪使用 含超声引导 含超声引导 含PCA泵的调节、随访、换 药 含①鞘内注药测试,疗效 观察②鞘内置管、固定及 皮下隧道③皮囊袋成形及 灌注泵植入④首次药物灌 注 含消毒材料 特殊穿刺针 特殊穿刺针
含电极植入+术中测试(电 极调整,疗效观察) 含电极植入+术中测试(电 极调整,疗效观察)
植入式穿刺电极或外科 电极及电极固定材料 植入式穿刺电极或外科 电极及电极固定材料
侧/次 侧/次
5000 5000
360100025-c 360100025-d 360100025-e 360100025-f
每椎间盘 支 丛 支 丛
1500 100 200 200 500 50
镇痛泵、一次性药袋 植入式灌注泵、鞘内导 管以及固定材料、皮下 隧道组件和导管检测组 件 重灌注组件

360100024
鞘内靶控(程控)药物 灌注系统植入术 鞘内靶控(程控)药物 灌注泵重灌注 鞘内靶控(程控)药物 灌注泵调控 鞘内靶控(程控)药物 灌注系统取出术 鞘内靶控(程控)药物 灌注泵更换术 脊髓(外周)神经电刺 激系统植入术 脊髓神经电刺激电极植 入术 外周神经电刺激电极植 入术
360100004

360100005 360100006 360100007 360100008 360100009 360100010 360100011 360100012 360100013 360100014 360100015
次 次 次 次 次 每个关节 次/侧 次/侧 次/节 次 点
腹腔神经丛、上腹下神经丛、胸交感神经链 600 、腰交感神经链等的神经阻滞。用于疼痛治 疗。需要在影像定位下操作。 腹腔神经丛、上腹下神经丛、胸交感神经链 、腰交感神经链等的神经阻滞并损毁。主要 1400 用于癌性疼痛治疗。需要在影像定位下操作 。 三叉神经,舌咽神经,副神经,面神经等神 400 经阻滞 三叉神经,舌咽神经等神经阻滞和化学毁 1200 损,用于治疗神经痛 1400 三叉神经,舌咽神经,副神经,面神经等神 经(节)射频治疗用于治疗神经痛和肌痉挛

7000
360100024-a 360100024-b 360100024-c 360100024-d 360100025 360100025-a 360100025-b
次 次 次 次
300 200 1000 2000
含程控仪检测、药物剂量 导管检测组件 调整 含植入式灌注泵、鞘内导 管的取出 含旧灌注泵的取出和新灌 植入式灌注泵 注泵的植入
经皮植物神经(丛、节、 含刺激器使用和穿刺针 链)阻滞 经皮植物神经(丛、节、 含刺激器使用和穿刺针, 链)毁损术 含经皮植物神经阻滞 经皮颅神经阻滞 经皮颅神经阻滞和化学 毁损术 经皮颅神经射频热凝术 经皮脊髓背角化学毁损 术 经皮脊髓背脚和传导束 射频毁损术 大关节腔内穿刺注射 经皮骶髂关节腔内穿刺 注射 经皮髋关节腔内穿刺注 射 微小关节内注射 经皮骨胳肌附着点松解 术 神经肌肉节点阻滞 含刺激器使用和穿刺针 含射频治疗仪使用 含穿刺针 含射频机器使用 含穿刺针 含穿刺针 含穿刺针 含指根局麻 含局部麻醉,含治疗用具 和仪器使用 定位、定位用专用耗材 射频电极、一次性套管 (穿刺针)、负极板 射频电极、一次性套管 (穿刺针)、负极板
次 每椎间盘
800 1200
用于梨状肌,脏器括约肌内注射。治疗坐骨 神经痛,会阴痛,尿失禁等。 适用于颈椎、胸椎和腰椎间盘的激光和射频 减压 需影像协助定位,适用于颈椎、胸椎和腰椎 退变间盘射频成型修复。
360100018 360100019 360100020 360100021 360100022 360100023
神经电刺激刺激器植入 术 神经电刺激电极取出术 神经电刺激刺激器更换 术 神经刺激器功能分析和 随访 硬膜外药物输注通道植 入术 硬膜外注药囊注药 硬膜外药物输注通道取 出术
360100026
360100026-a 360100026-b
含延伸导线和刺激器的植 入 含植入的电极、延伸导线 和刺激器的取出 含旧刺激器的取出和新刺 激器的植入 医生控制器检测,刺激强 度调整,疗效观察 含①硬膜外注药测试,疗 效观察②硬膜外置管、固 定及皮下隧道③皮囊袋成 形及注药囊植入④首次药 物注入 含消毒材料 含植入的硬膜外导管和注 药囊的取出
植入式延伸导线、刺激 器以及患者控制器
侧/次 侧/次
2000 1000 2000 200
植入式刺激器
侧/次 次
硬膜外植入套件和穿刺 套件

1200
次 次
Hale Waihona Puke 30 4001400 用于晚期癌痛,需要在影像定位下操作。 1600 用于晚期癌痛,患肢痛等,需要在影像定位 下操作。 100 指膝关节,肩关节等大关节腔内穿刺注射 300 500 关节内及囊周围 指关节,趾关节等 主要用于背部肌肉长期张力过高和痉挛引起 800 的慢性持续性疼痛 40 用于治疗痛性书写痉挛,半侧面肌痉挛等 60
附件1:
新增疼痛诊疗项目及试行价格表
编码 36 360100001 360100002 360100003 项目名称 (一)疼痛诊疗类 星状神经节氙光照射 直线偏振光照射 项目内涵 不含影像定位、监护费用 含设备使用和耗材 含设备使用和耗材 侧 部位 次 50 50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仅限取得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未 注明含麻醉的,麻醉费用另收。 每次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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