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 取消人数、身份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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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个体工商户是指店主以个人名义经营某类商业活动的经济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

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存在一些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限制。

本文将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为题,探讨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范围选择和限制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定义和重要性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

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需要选择经营范围,并将其明确写入营业执照中。

经营范围的选择对于个体工商户至关重要,它决定了个体工商户能够从事的业务种类和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选择应根据市场需求、自身能力和经验等因素进行合理决策。

如果经营范围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以及法律风险。

因此,个体工商户在选择经营范围时应仔细考虑,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种类和例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个人服务、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

具体的经营范围种类相当丰富,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范围:1. 商业零售类:包括食品、饮料、日用品、服装、家居用品、电子产品等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

2. 餐饮服务类:包括餐厅、快餐、咖啡馆等餐饮服务业务。

3. 个人服务类:包括美容美发、健身、按摩、美甲、家庭保洁等个人服务业务。

4. 家政服务类:包括家庭保姆、月嫂、育儿嫂、长者照顾等家政服务业务。

5. 文化娱乐类:包括影院、KTV、游乐园、电玩城等文化娱乐服务业务。

以上仅为几个常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举例,实际上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种类非常广泛。

具体的经营范围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限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限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某些行业需要取得特定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如医疗美容、营养师等行业。

个体户的从业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户的从业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户的从业⼈数是如何规定的个体户,曾经代表着略有资产,甚⾄最后发展成为⼀个中⼩型及⾄⼤型企业,现在随着各种经济体的发展,这个曾经蓬勃的经济体开始⾛下坡路了,据⼯商局的数据表明个体⼯商户的数量逐年下降。

国家也出台了专门针对这个群体的管理条例,那么个体户的从业⼈数是如何规定的呢?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个体户的从业⼈数是如何规定的《个体⼯商户条例》取消了从业⼈员⼈数和⾝份的限制,还放宽了个体⼯商户的经营范围,管理费也不再征收。

⼆、个体⼯商户的法律地位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个体⼯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商户享有所有权。

个体⼯商户可以在银⾏开设帐户,向银⾏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

个体⼯商户从事⽣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商⾏政管理。

个体⼯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三、个体⼯商户的法律特征个体⼯商户是个体⼯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1、个体⼯商户是从事⼯商业经营的⾃然⼈或家庭。

⾃然⼈或以个⼈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商户。

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员和农村村民。

此外,国家机关⼲部、企事业单位职⼯,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商业经营。

2、⾃然⼈从事个体⼯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个体⼯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商⾏政管理机关。

个体⼯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

个体⼯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续。

3、个体⼯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业。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个曾经辉煌的群体,现在也⽇渐没落了,对于它的从业⼈数的限制也已经取消,经营范围也有所扩⼤,就算流动摊贩也可以登记成为个体⼯商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涌现出来,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有一些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涉足超出其经营范围的行业,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并规定了处罚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个体工商户超出经营范围,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资质,却在不经意间加剧了市场的混乱,影响到了合法企业的努力。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非法行业的存在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或侵犯消费者权益。

因此,法律针对个体工商户这种行为实行了严厉的处罚标准。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超出经营范围的具体违法行为。

其中,最常见的是擅自添加经营项目,超出了其原许可范围,以获取更多利益。

其次,一些违法商家会通过虚构产品和服务的方式进行欺诈,诱骗消费者上当受骗。

还有一些个体工商户通过非法手段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本,以牟取不公平的利益。

这些行径的严重性不言而喻。

最后,我们来谈谈违法个体工商户的处罚标准。

超出经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

其中,罚款数额根据行业不同有所不同,但不得低于当次违法收益的两倍。

此外,一些市场监管部门会制定“黑名单”,禁止违法个体工商户在一定期限内经营同类业务,并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企业的利益。

针对这一现象,法律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度。

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位个体工商户应本着公平、合法的原则开展经营,同时加强自身管理,为美好的市场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怎么办理

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怎么办理

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怎么办理引言个体户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形式,其经营范围通常需要在营业执照上进行明确登记。

然而,有时个体户可能需要增加经营范围,以适应市场需求或拓宽业务领域。

本文将为您介绍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的办理步骤,并提供相关的注意事项。

步骤1. 确定经营范围在办理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前,首先需要明确您希望增加的具体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可以包括各种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制造等活动。

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行业趋势或个人兴趣来选择适合的经营范围。

2. 联系工商部门一旦您明确了经营范围,您需要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通常,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窗口咨询相关问题。

3. 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个体户经营范围增加时,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虽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以下常见材料:•营业执照或个体户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增加经营范围的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特许经营许可证);•其他可能对申请有影响的证件或材料。

请确保您准备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避免耽误办理流程。

4.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您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个体户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增加的经营范围及具体描述;•经办人的个人信息。

请仔细填写申请表格,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以避免后续的审批延迟或拒绝。

5. 提交申请和材料完成申请表格后,您需要将其连同所需的材料一起提交给工商部门。

具体的提交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咨询工商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6. 等待审批一旦您提交了申请和相关材料,您需要耐心等待工商部门的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需要数个工作日或数周。

在等待期间,您可以与工商部门保持联系,以了解申请进展情况。

7.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工商部门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其中包括更新后的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及限制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及限制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及限制个体工商户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形式,它是指由个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及限制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下面将对其经营范围和限制进行探讨。

一、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指其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分为“主营项目”和“兼营项目”。

1. 主营项目:个体工商户的主营项目是其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需要在注册时明确申报,也是注册时的重要依据。

主营项目应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态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一个开设小吃摊的个体工商户,其主营项目可以包括摊位租赁和经营食品服务等。

2. 兼营项目:个体工商户的兼营项目是在主营项目之外开展的经营活动,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是核心经营内容。

继续以上面的例子,一个开设小吃摊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兼营一些与食品相关的项目,例如销售食品原料或者提供包装服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从事与其经营范围不符的业务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限制,主要是出于法律法规和社会需要的考虑。

1. 行政审批:个体工商户在开展一些特定业务时,可能需要进行行政审批,例如涉及药品、食品、卫生等领域的经营活动。

开展这些业务前,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资质要求:某些行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有一定要求,例如医疗、教育等领域。

在这些行业中,个体工商户需要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执照,才能合法经营。

3. 税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税务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等。

不按规定缴纳税款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4. 合规经营: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

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标 签】港澳同胞,个体工商户登记【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 号】工商个字〔2016〕99号【发文日期】2016-05-31【实施时间】2016-06-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登记注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安排》)已经分别在香港、澳门签署,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在个体工商户领域累计开放至135个行业。

为做好《安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鼓励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到内地投资创业,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就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自2016年6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不包括特许经营),由经营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照内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直接予以登记。

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二、港澳居民可以按照《安排》中清单(见附件1)所列举的经营范围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无从业人员人数和营业面积的限制。

三、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办理,其中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登记申请文书不填写 “经营者”一栏,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见附件2)作为替代,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见附件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25•【文号】工商个字[2006]第196号•【施行日期】2006.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2006]第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澳门、香港特区政府分别于2006年6月26日和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根据《补充协议三》的有关规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7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其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增加以下行业:1、种植业:包括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中类011);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中类012);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中类013);中药材的种植(中类014)。

2、饲养业:包括牲畜的饲养(中类031);猪的饲养(中类032);家禽的饲养(中类033)。

3、养殖业:包括海水养殖(小类0411);内陆养殖(小类0421)。

4、计算机修理服务业:包括计算机维修(中类613);其他计算机服务(中类619)。

5、科技交流和推广业:包括技术推广服务(中类771);科技中介服务(中类772)。

二、港澳居民申请登记的经营项目涉及种子生产经营、农业转基因植物生物生产经营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应当分别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前置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台发[2005]28号)的有关规定,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再持身份证件、身份核证文件及《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经营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前置许可,提交有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办理前置许可手续。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限制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限制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限制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为主体、以个人财产为经营投入、自负盈亏、自负债务,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分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限制,并探讨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影响。

一、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通常由国家行政部门规定,并在开办个体工商户时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进行明确。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确定是根据该经济组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根据我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生产经营范围:如农副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等;2. 商品批发零售范围:如食品、日用品、文化用品等;3. 服务行业范围:如餐饮、住宿、教育、医疗、娱乐等;4. 其他经济活动:如出版、广告、市场调研、中介服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确定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同时也需要与其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适当调整经营范围,但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限制除了明确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还受到一些限制和规定,这些限制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业准入和资质要求:一些特定的行业需要取得相应的行业准入许可证或专项资质才能从事,如医疗、金融、技术、法律等行业。

此外,还有一些行业有明确的门槛要求,如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

2. 经营行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同时对于一些特定行业还需要遵守行业协会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定。

3. 市场竞争和垄断限制: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国家对于特定行业或市场可能会设立准入门槛、限制市场份额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网上操作流程

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网上操作流程

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网上操作流程概述个体户经营范围的变更是指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减少或调整其经营的业务范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的申请可以通过网上操作来完成,方便快捷。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体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的网上操作流程。

步骤一:准备材料在进行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的网上操作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个体户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经营范围变更申请表 - 其他相关证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步骤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打开浏览器,进入所在地区的政府网站,找到“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点击进入。

步骤三:选择经营范围变更服务在网上办事大厅页面中,找到“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相关服务项目,点击进入。

步骤四:提交申请资料根据网上办事大厅的提示,逐步填写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申请表,上传准备好的材料,并按要求进行信息确认。

步骤五:等待审核提交完申请资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办事申请号,并给出预计的审核时间。

个体户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步骤六:审核结果通知个体户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通常会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给出结果。

步骤七:缴费如果个体户的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审核通过,个体户需要根据通知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具体的缴费方式以及金额会在通知中说明。

步骤八:领取相关证件进行缴费后,个体户可以根据通知要求,选择上门领取相关证件或邮寄等方式进行领取。

注意事项•个体户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内容,以避免后续的麻烦。

•提交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情况,将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缴纳费用时,要注意查看通知中的具体缴费方式,并按时缴纳,以避免延误办理进度。

结论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的网上操作流程相对简洁方便,通过合理准备申请材料,按照流程逐步操作,个体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政府的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个体户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个体工商户的优惠税务政策和未来前景展望》——中诚税科(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的优惠税务政策和未来前景展望》——中诚税科(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的优惠税务政策和未来前景展望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提出,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个体工商户是一知半解,那这篇文章就从整体来说下个体工商户和相关的优惠政策以及未来的前景展望。

一、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

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1、个体工商户应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进行核准登记。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家庭,凡是要进行个体经营的,都须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颁发个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包括手工业、加工业、零售行业以及修理业、服务业等。

对此,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3、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享有名称权个体工商户依法在法律规定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经营权利,并经批准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账户,以便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享有名称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的姓名作为经营者的名义,这种经营者使用的姓名实际上已经与自然人本身的姓名有所区别,具有字号的含义。

4、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核定征收,也就是税务局根据你的营业状况给你设定一个缴税标准,每个月按此标准定额缴税。

个体工商户还有一种查账征收,是税务局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实征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4.01.31•【分类】问答正文《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问答2024年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4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

但是,当前个体工商户仍然存在发展信心不足、总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针对其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帮扶资源的有效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各地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二、什么是个体工商户分型?个体工商户分型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三种类型,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实施针对性帮扶举措。

分型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22827138_取消经营范围资格审查的政策及实践意义

22827138_取消经营范围资格审查的政策及实践意义

10编者按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专门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明确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

关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可以作为投标的资格条件,这个话题业内一直多有争论。

按照习惯操作,部分采购人有审查经营范围的主观意愿。

在“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经营范围审查又被加注上了设置不合理门槛的“标签”。

那么,经营范围是否一刀切地不允许作为资格条件?在不能作为资格门槛的同时,是否可以作为加分项体现?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一定被认定为合同无效……围绕上述业内关心的话题,本期,《中国招标》推出专题——《经营范围能否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取消经营范围资格审查的政策及实践意义□文/王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不再作为招投标项目中资格审查的对象,为以往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划上了“休止符”。

取消经营范围审查的政策意义(一)取消经营范围审查是对“深改精神”的传承延续自中央深改委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以来,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文件,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营造了更为公平、宽松的环境,更好地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本次《通知》中提出“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原则性要求,明确“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等操作规定,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价值目标是不谋而合的,同时也为如何在招投标活动中落实“深改精神”提供了实践依据。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三日发布)一九八一年七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群众、安置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二大报告再一次明确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精神,现就各地在执行《规定》中有关个体工商业的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一)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范围:手工业,可以允许使用机动工具加工、生产;运输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允许使用机动车船承揽客、货运输;修理业,允许为人民生活修理服务和为生产、科研修理服务。

(二)个体工商业户经批准可以从事长途贩运、批量销售,但限于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以及工业品中的三类小商品。

对个体零售商业,除向国营商业批购商品外,还可以经营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的工业消费品,以及国家计划没有规定任务的其他商品。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定个体商业的经营范围时,要适当放宽。

个体工商业户经营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业、修理业、运输业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八二年八月六日国务院发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过批准从事个体工商业的退休职工,属于正常退休(不包括病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退休待遇一般不变:⒈能够带学徒传授技艺或经营经验的;⒉有传统技艺,能够恢复发展名特产品的。

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发布 专家称将带动就业形式好转

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发布 专家称将带动就业形式好转

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发布专家称将带动就业形式好转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发布专家称将带动就业形式好转
2011-05-03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汪群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24年前出台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即将废止。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刘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将为中国3400多万个体户提供更加宽松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

简单的说,首先是在雇员限制上的变化。

现行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够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可以再带三五个徒弟;新的条例对人员限制取消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来招收从业人员。

第二,取消了申请个体户的身份限制。

现行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应该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新条例扩大为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可以。

再有就是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

另外新条例规律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只要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都可以进入。

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会在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1987年8月5日国务院颁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我们国家的个体经济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后,后来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股很大的力量,并且成了吸纳劳动力的重要力量。

1978年我国的个体从业人员是14万人,到去年底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7千万人,所以刘小平认为新的条例的实施将会对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很好的带动就业形势的好转。

个体户财务制度可以取消吗

个体户财务制度可以取消吗

个体户财务制度可以取消吗
首先,个体户财务制度的存在意义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个体户作为经济体的基本组成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职能,为社会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


体户的财务制度是其经营管理的基础,通过财务制度,个体户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
的经营情况,作出合理的决策,实现经营目标。

同时,财务制度也是个体户与政府、金融
机构等各方沟通的桥梁,为各方提供了信息依据,促进了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其次,取消个体户财务制度会给个体户经营带来哪些影响呢?首先,取消个体户财务制度
将使个体户的经营管理变得混乱和不规范,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难以做出正确
的经营决策,从而增加了经营风险。

其次,取消财务制度也会给政府、金融机构等监管部
门带来困难,难以监督和管理个体户的经济活动,增加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不稳定性。

再次,取消个体户财务制度也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使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受到干扰,影
响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个体户财务制度的存在对于个体户的经营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取消财务制度
将给个体户经营、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应当继续完善
和规范个体户财务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4年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篇)

2024年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篇)

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在中国,个体户经营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形式。

这种经营方式使得许多人能够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就业。

然而,与个体户经营相关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作为雇主与员工之间权益保障的一种手段。

然而,自2021年12月1号起,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个体户将不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这一政策的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一方面,此举被认为能够减轻个体户的负担,简化个体户经营的程序。

个体户往往是自己的老板,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显得多余和繁琐。

取消劳动合同的要求,可以进一步降低个体户的运营成本,促进个体户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一些人担心取消劳动合同会给个体户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文件,取消劳动合同后,个体户可能面临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争议。

此外,劳动合同的取消也可能使得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更加难以维权。

当然,取消个体户签署劳动合同的决策是在各方面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出的。

政府认为个体户作为经济的基石,其经营活动应享受一定的自由和灵活性。

由于个体户经营的特殊性,其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不像公司或企事业单位那样明确。

因此,取消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个体户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需要依据相关法规与员工建立工作关系的其他形式。

虽然取消个体户劳动合同的政策看似简化了程序,但也引发了许多其他问题的关注。

在某些情况下,个体户与雇员之间可能发生纠纷。

例如,工资计算、投诉处理、工作条件、保险问题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来解决,以确保个体户和雇主之间的合法权益,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鉴于上述情况,个体户在取消劳动合同后,应该与雇员建立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其他形式合同。

这种合同可以是雇佣合同、业务合作协议或其他适用的协议。

在签订这些合同之前,个体户和雇员应该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刑释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三年

刑释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三年

刑释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三年
刑释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三年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6部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在2005年年底以前,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将给予免征3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这两类人员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此外,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国家也将给予税收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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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取消人数、身份等限制日前,国务院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取消限制——人数、身份、经营范围
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0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达3452.89万户,登记从业人员7097.67万人,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国务院日前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

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

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放宽了经营范围。

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

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

根据国务院2008年批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精神,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

扶持发展——提供信息、取消收费、改进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对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采访人:本报记者富子梅秦佩华解读人: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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