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党员组织的关系转接培训共24页文档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ppt
★及时转移和接收(以下简称“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 党的基层组织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
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根据《中共中央组 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介绍信。属于多名党员集
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介绍 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填写《兖矿集团集中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人员名单》,加盖印章后同介绍信一并移交。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集团公司内部转接的一般不超过
一、总则
★党员因调动工作、外出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 在的单位,经党组织同意,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各 级党委组织部门是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职能部门。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
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 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增减台帐》,便于日常掌握。如下图:
四、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管理
★职工子女中未就业学生党员、
待安置转业(退伍)军人党员 等非兖矿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需
转接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
织管理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并填写《兖矿集团挂靠组织关 系转接申请表》,由其欲转入 单位党支部批准,经矿处组织 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相关 手续。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
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关于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有关要求及说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系部党总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统一用A4纸打印,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各系部党组织从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随身携带,并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及档案密封,交由学生自带。
3.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关填写要求说明1.介绍信(详见附表2)中第一联由院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由学生党员自带。
2.第二联横线①填写“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具体名称由学生党员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就业或去向单位咨询。
3.第二联横线②填转出地的毕业院校(一般应与毕业证盖章校名一致)。
4.第二联横线③填具体毕业去向单位。
5.第二联④“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转本省范围的可填80天,转外省的可填90天。
6.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填写介绍信①栏(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介绍信③栏(毕业去向单位)的具体说明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1)考取山西省内院校研究生的①栏直接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③栏填“×××大学×××院(系)”。
(2)考取外省院校研究生的①栏需填写该院校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考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某工业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讲义(PPT 31张)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
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 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办法
我们根据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去向, 将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分为三大类、 9小类。
毕业生党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 择符合自己的转接办法:
(一)升学类
(一)升学类
④ 考取外省市的研究生、二学位:
阅读《录取通知书》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 的要求,或向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党委组 织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 何填写。
第一步:向学院党总支提供信息(姓名、性别、民 族、身份证号码、正式或预备党员、联系 电话、录取院校名称、介绍信抬头); 第二步:办理离校手续当日在学院领取介绍信;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 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 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 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 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
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国家民航局党委及国家民航局直属的各地 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例如:我校自动化专业的某毕业生 要转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党委 组织部。那么,该生的组织关系转接流 程如下:
4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5 、广州市白云区委组 组织处向广州市白云区 织部向人和镇党委组织 介绍信跨省平级 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 转 移 到 广 州 市 白 部开具介绍信。
云区委组织部。
由于现在很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等其他形式的单位工作,这些单位往往没 有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可以有以下 两种选择: 一是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户口档案转往县以上政 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 构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⑧点。 二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⑨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第一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1、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党员自己携带社区党委、党总支开出的转出证明,到街道组织部办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到丰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转接——→③到组织关系所要转往的单位所在市委组织部转接——→④交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组织关系转往本市范围内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党员自己携带社区党委、党总支开出的转出证明,到街道组织部办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直接交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1、组织关系由外省、市转入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党员自己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②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③到丰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转接——→④交到街道工委组织部——→转各社区党委(党总支)。
2、组织关系由本市范围内单位转入本地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党员自己携带原单位党委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直接交到街道工委组织部(不必经过市委组织部)——→转各社区党委(党总支)。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门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第二篇: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自发文之日起,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通过“党员e家”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网站、手机APP)实现无纸化办理。
合肥工业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培训
转往省内单位 (第一步)
校党委组织部
XX学院
安徽大学
以我校转到“安徽大学”为例(省内):
第2步: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转往 安徽大学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如下:
转往省内单位 (第二步)
安徽大学党委组织部
合肥工业大学
贵处
以我校转到“安徽大学”为例(省内):
第3步:由安徽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转 往下属学院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如下:
八、其他问题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丢失,党员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报告。学院党委 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客观原因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 可予以补办。
2、毕业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原工作 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党组织;如毕业 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还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 有效期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到学院党委办理 ,不在有效期内者,不予办理。
转往省外单位 (第二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合肥工业大学
清华大学
以我校转到“清华大学”为例(出省):
第3步: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开出介绍信,转 往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如下:
转往省外单位 (第三步)
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合肥工业大学 你处
以我校转到“清华大学”为例(出省):
第4步:由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转往清 华大学下属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如下:
四、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
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男 □女 手机
身份证号
常用 QQ 号
所在党支部
党员身份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党费已交至
年月
入党时间
年 月 日 转正时间
年月日
家庭住址/联系人
电话:
所去工作(学习)单位名称 介绍信抬头
电话:
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
电话:
转出原因:
本人申请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党员组织 关系接转手续。本人清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严肃性。本人清楚党章规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所在党支部 审查意见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党员本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经办人
注:本表学院留存备查。
年月日
年月日
时间
(盖章) 年月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事项的通知全体2011届毕业生党员:为切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向所在党支部交清党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时,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及各系党组织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对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各位毕业生党员应于6月6日前将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报告系学生党支部,以便填写《邵阳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按邵阳市内、邵阳市外分别填写),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
5、毕业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应由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转入地党组织。
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原所在系党总支联系,不得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
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未办理转接手续,被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学校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6、择业过程中单位出现异动的,其组织关系应由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另办理转移手续,不应退回学校。
如关系转出三个月内必须退回、转换的,学校组织部凭原开出的介绍信另予办理转换手续。
二、其他要求1、离校前夕,毕业生党员应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接手续,避免出现违反组织关系转移程序、转错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丢失、组织关系材料在个人手中逾期滞留造成组织关系过期失效或不能按期转正等问题;2、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应牢记党员身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转入地党组织的联系;3、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应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某工业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讲义.ppt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
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 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பைடு நூலகம்
二、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办法
我们根据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去向, 将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分为三大类、 9小类。
毕业生党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 择符合自己的转接办法:
(一)升学类
例如:我校自动化专业的某毕业生 要转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党委 组织部。那么,该生的组织关系转接流 程如下:
4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5 、广州市白云区委组 组织处向广州市白云区 织部向人和镇党委组织 介绍信跨省平级 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 转 移 到 广 州 市 白 部开具介绍信。
云区委组织部。
3 、学校组织部向北京 6 、人和镇党委组织部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 接收组织关系,并向学 接收的基层党委 具介绍信。 向 学 校 党 委 反 馈 校组织部反馈回执。
回执联。
2 、由党总支审核并填 写《组织关系转移登记 表》盖章后提交组织部。 1 、学生本人向支部提 出转移组织关系申请, 并提供相关信息。
由于现在很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等其他形式的单位工作,这些单位往往没 有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可以有以下 两种选择: 一是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户口档案转往县以上政 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 构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⑧点。 二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⑨点。
第一步:向学院党总支提供信息(姓名、性别、民
族、身份证号码、正式或预备党员、联系
电话、抬头:介绍信接收单位;去处:工 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学校党委组织部于毕业生离校前集中组织各学院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暑假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学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关系隶属在原学院党委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关系隶属跨学院发生变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培训课件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1、审批发展入党后
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 员的身份证,遗失不补。
烟台大学
贵处
●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转往省内市外组织关 系
● 《党章》第八条
以我校转到“山东大学”为例(省内市外):
烟台大学党委组织部
以化学院党委转到药学院党总支为例(校内):
校内组织关系转移
第1步: 由化学院党委开出介绍信,转往校 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如下:
● 《党章》第八条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1、审批发展入党后 2、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 的身份证,遗失不补。 ●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 《党章》第八条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对党员的起码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 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 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 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 许有任何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 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
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 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 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 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 相了解,互相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 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要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 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为了帮助毕业生党员更好地了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顺利的转移党组织关系,我们将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一书中的部分规定以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些常见问题汇编如下: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注:下文所指党员组织关系均是狭义概念即正式组织关系)2、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所属党组织发生变化时应根据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何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Xx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Xx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为规范学院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工作,根据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接收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接收和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和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采用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用毛笔或钢笔填写,。
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XXX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一、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范围党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开会、实习、考察,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时间不确定,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和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介绍信有关事项党员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必须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便于新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其身份,并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大学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XX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1、员因学习、工作单位及人事关系发生变动时,必须按照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院级委由院办负责办理;直属总支由组织委员负责办理;学校委由组织部负责办理员组织关系的接入或转出工作。
2、员在本校范围内调动工作、离退休时,由原单位委(直属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直接到新单位委(直属总支)办理组织关系接入手续,院级委(直属总支)按季度把变动情况上报到校委组织部。
3、省内高校转入我校学习、工作的员,由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校委组织部,如果原单位是省内外或部队,必须经过XX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校委组织部代办),然后到校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研究生和本专科新生员报到后,各院级委(直属总支)要及时向委组织部报送新生员名册,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接转时,应认真审核每一份新生员的组织关系和员材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委和校委组织部汇报。
新生员的材料经审核无问题后,由院级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4、我校调至校外单位、外出学习、学习、辞职的员,接到调令或在办理离校手续的过程中,由员本人及时到原院级委(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然后到校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接收单位的手续。
二、毕业生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员,其工作单位建立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域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员组织关系由院办负责统转到校委组织部,再由校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自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由校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试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和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增强组织观念,按照中组部有关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离退休、上学、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基层党组织,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员组织关系滞留原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没有接到党员组织关系的,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不能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更不能收其交纳的党费。
3、向校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含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校内各基层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由分党委、党总支及直属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组织部接转。
外单位转入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跨省转入者,须经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省内传入者,直接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
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于组织部签署意见的外单位转来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应妥善保存,在本人回原单位时,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注意见,统一到组织部盖章,交本人带回原单位党组织。
4、党员临时离校学习、工作或来我校进修、做合同工、临时工作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凡持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所到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出国进修学习的党员,只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国家教育部(或派出部门)保存;学习结束后,本人带回由保存单位签章的原党员证明信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书面通知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未接到组织部通知的基层党组织,不得将其编入支部过组织生活。
6、出国工作(含出国考察)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按照派出单位公函的要求,办理其组织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