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
论刑事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论刑事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问题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限制和监管措施。按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强制医疗和强制
戒毒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犯罪活动的侦查和打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1 侵犯人权和个人自由的问题
刑事强制措施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和个人自由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特别
是在逮捕和羁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言论、通信等权利常常受到侵犯,
甚至出现刑讯逼供等现象,这与法治社会的要求相矛盾。
1.2 滥用刑事强制措施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存在滥用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执法人员
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标准和程序把握不准确,导致滥用;另
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执法人员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形成滥用权力的现象。
1.3 人身权利的保护不足
在实践中,刑事强制措施容易导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比如在
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着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虐待等问题,而法律并没有给予
他们足够的保护。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完善建议
针对刑事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完善。
2.1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人权保障
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和限制范围,强化
对人权的保障。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留置期限,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2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As long as the mood is clear, there will be no rainy days in lif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办案机关可以采取5种不同程度的强制措施。这5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
虽然对于大多数的民事主体恶言,有可能一生都不会用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不少主体的权益遭受到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的侵害,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有可能会启动强制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
(一)拘传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讲强制措施
$number {01}
刑事诉讼法-第七讲强制措施
日期:
汇报人:
目
录
•强制措施概述•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逮捕
01强制措施概述
定义和特点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维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
或者被告人等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特点
强制措施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具有强制性、预防性和临时性等特点。
拘留
取保候审
05
0403
020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
逮捕
监视居住
拘传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到案接受讯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1
2
3
维护社会秩序
强制措施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强制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02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Authorization and trust are the effective way of authoriza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导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继续犯罪,自杀,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或剥夺的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
(一)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四)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五)逮捕。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
引言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
规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使用。这些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以便侦查、审判和执行刑事案件。本文将对刑事案件强制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为了侦查犯罪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拘
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但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
37日。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进行询问、盘查、搜查等活动。
作为一种非刑事处罚,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销毁证据、干
扰证人、继续犯罪等。在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包括生活、休息、饮食、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二、逮捕
逮捕是指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将其送交审查机
关的行为。逮捕必须经过审查机关批准,并且必须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逮捕期间可以进行审讯和侦查活动,但需要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逮捕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销毁或伪造证据、威胁证人等。逮捕期限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7个月。逮捕
的时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否则需要释放被逮捕人。
三、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提供一定的限制和保证,以确
保被告人积极参与案件侦查、不逃跑等。取保候审可以分为监视居住和不得离开居住地,具体取保候审的措施由审查机关依法决定。
取保候审的时限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个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的限制和要求,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定期到案件处理机关报告情况等。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条款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条款
在刑事诉讼法中,强制措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
措施,旨在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犯罪活动的受害人得到及时的司法救济。本文将围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强制措施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和分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
格限制,不得滥用。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
格限制,不得滥用。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
格限制,不得滥用。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逮捕。
第四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
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五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
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六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
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这篇⽂章是由店铺⼩编为⼤家提供的⼀篇有关强制措施的知识,希望这样的⽂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店铺向律师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六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被告⼈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七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被告⼈,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活不能⾃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的妇⼥,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
以上内容由店铺⼩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强制措施
02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与特点
拘传
定义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 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特点
拘传具有强制性,被拘传人必须 到案接受讯问。拘传通常适用于 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取保候审
定义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以保证其不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 措施。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采 取各种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
起诉程序
审判程序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可以对犯罪 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 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可以对被告人采 取强制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
适用期限与变更
适用期限
各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期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特点
监视居住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指 定区域等。
拘留
定义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 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讲强制措施
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实行拘留,以保证 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公安 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实行逮捕,以保证 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和注意事项
• 适用原则: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和比例性原则。必要性是指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 有必要时方能采取;合理性是指采取的强制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必要的限度;比例性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程 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轻重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相适应。
刑事诉讼法第六讲强 制措施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强制措施概述 • 拘传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 拘留 • 逮捕
01
强制措施概述
强制措施的定义和特点
• 强制措施的定义: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 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方法。
变更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再符合逮捕条件,应当及时变更 强制措施。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措施。
解除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审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已经 判处刑罚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如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决定后,可执行逮捕 。
拘留
• 拘留是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继续危害社会,对其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
具体内容 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必须在法定情形下实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7日。
来自百度文库
03
各种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操 作程序
逮捕
•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为确保案件侦查和审判的顺利 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逮捕
具体内容
逮捕必须基于合法、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逮捕须经检察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
操作程序
检察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批准,决 定是否批准逮捕。
04
强制措施的监督和救济
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01
02
03
监督主体
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主体 通常是法院,确保强制措 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监督内容
对强制措施的实施过程进 行监督,包括决定、执行 、变更和撤销等环节,确 保各环节符合法定程序。
监督方式
通过庭审、裁定、执行回 执等方式对强制措施进行 监督,确保司法监督的有 效实施。
THANKS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手段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段
警⽅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进⾏⼀些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是针对犯罪嫌疑⼈或被告⼈的,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嫌疑⼈或被告⼈实施强制措施,这是为了保障顺利的侦查案件与进⾏诉讼。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段⽅⾯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段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六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被告⼈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百⼀⼗三条⼈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对被告⼈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以上内容由店铺⼩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强制措施
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种类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适用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
3.相当性原则
4.变更性原则
拘传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两次拘传间隔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
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讲:强制措施
(六)改变强制措施 1、解除强制措施 (1)依职权解除,原因有到期限和条件消失 (2)依要求解除。 2、撤销强制措施 (1)对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采取的; (2)采取强制措施种类错误的。 3、变更强制措施:主要是在取保候审、监视 居住、逮捕几种强制措施之间变更,拘留因 其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只能变为其他而一 般不由其他措施变来(拘传除外),拘传因 其落着在传讯,所以也不存在由其他强制措 施变来的问题。
谢谢大家
(二)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是公安、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 嫌疑人和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 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在不逃避和妨碍诉 讼进行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2.决定和执行:公安、司法机关都可以决定,由 公安机关执行. 3、取保的方式: (1)保证人保证(人保):保证人的四点条件 (2)保证金保证(财保) 注: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
4、期限:侦查羁押最长为7个月(对照相关条 文) 5、逮捕的程序和具体时限 (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已拘留的,3 日提请批捕,特殊的延长1-4日,对三类案 件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的7日内决定批 捕与否(未拘留的15日内决定),不批捕的 公安机关应立即放人或改变强制措施。 (2)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审查决定,最长14日。 (3)逮捕的执行:示证,通知,讯问
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一)拘传: 1.拘传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 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决定和执行主体:谁决定,谁执行。
刑事诉讼法详解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详解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刑事案件的顺利侦查、审判和执行,通过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权利,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准确进行的一种手段。在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条件和限制都有明确规定,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限制出境、拘留、逮捕和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这些强制措施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综合运用。
1.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活动和审判阶段保持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避追究责任,并保证案件正常进行。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提供保证金,并限制被告人的住所、出行等行为。
2.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定点居住,并委托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其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需要遵守指定的住所和时间限制,并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监视居住的使用主要是为了便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动进行监控,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3. 限制出境
限制出境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禁止出境的一种强制措施。限制出境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作出,并通知边防机关。被限
制出境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境,否则可能构成拘留罪。限制出境的措施
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追究刑事责任。
4. 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羁押
性强制措施。拘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但依法可以延长到六个月。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如通知近亲属、委托辩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
引言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确保被告人
不逃避司法追究,而由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个人采取的必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在合法正义的角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一般原则、适用条件及适用的具体细节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在法定情形下进行,即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确实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才能对涉嫌犯罪的个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适当性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行为特点,进行个案分析,确保采取的措施与案情相适应。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时,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个人背景、社会关系、工作单位等因素,以确保措施的适当性。
3. 必要性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必须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即必须在确实需要采取这些
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对于仅有轻微犯罪嫌疑、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应优先考虑其他限制自由程度较小的措施。
4. 协议性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应与被告人达成协议,确保对涉嫌犯罪个人权利的限制是在
被告人的知情、自愿和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涉嫌犯罪的个人,在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时,应当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听取其意见并做出适当回应。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是指对涉嫌犯罪的个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必须具备
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一条规定。本条规定了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下是对该条的详细解读。
第一段:原则
本条第一段规定了指控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控人在侦查阶段有权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以确保侦查工作的进行和案件相关人员的出庭参与。
第二段:适用条件
本条第二段规定了适用强制措施的条件。指控人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犯罪嫌疑。指控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证据,足以支持对被调查人的
犯罪嫌疑。
2.存在逃避、毁灭证据或者阻碍侦查的危险。指控人必须能够证明被调
查人存在逃避、毁灭证据或者阻碍侦查的危险,从而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来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
3.适用强制措施符合法定程序。指控人在适用强制措施时必须遵守刑事
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报告程序。
第三段:限制
本条第三段规定了对采取强制措施的限制条件。指控人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采取的强制措施应当合理、必要。指控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
选择适当的强制措施,并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以确保案件的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强制措施的期限应当严格执行。指控人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明确
规定措施的期限,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权利应得到保障。指控人在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人予以限制自由时,应当保障其基本人权,不得侵犯其人身尊严和其他权利。
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享有救济权。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有权依法申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点
1.特点(适用主体;对象;目的;法定性;时间上的临时性)
2.与刑罚、行政处罚的不同
3.扭送(不是强制措施。)(对象:正在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越狱逃跑;正在被追捕。总结为:现行犯或在逃的)
二、拘传
1.拘传与传唤(对象不同;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二者的关系)
2.拘传适用的程序(《解释》第63条、第64条)
(1)负责人批准;
(2)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进行;
(3)2人执行;
(4)辖区以外执行——通知当地的公或检、法
3.时间
三、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取保候审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诉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8)持有效护照和出入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不适用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方式
(1)人保
A保证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54条)
B义务:监督;及时报告
C责任
a.行政责任:罚款(1000——2万);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前提:协助逃匿、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提供;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解释》第73条)
(2)财产保(人民币;起点)
注:不能同时适用
3.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第56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
(2)决定机关(决定数额;变更)
(3)执行机关(没收、退还保证金、罚款)
(4)违反的后果(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监视;逮捕)
变更逮捕的情形:企图自杀、逃跑;毁灭、伪造证据、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擅自离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
(5)在取保期间涉嫌新的犯罪,保证金的处理
(6)对没收保证金不服的救济(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
5.期间(计算;三机关分别适用;需要重新办理手续)
四、监视居住
1.适用的对象
2.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第57条)
注意:与被取保受审人义务的区别
(1)自由范围不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
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注意:会见不需要批准的人:聘请的律师、同
住的家属。
3.期限
五、拘留
1.适用的条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拘留程序
1)决定权(检察机关的权限);
2)执行权
3) 2个24小时
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应当将拘留的原因和场所,告知其家属或者单位。在拘留的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拘留错误的,立即释放,发放释放证明书。
当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去执行,检察机关讯问、通知。
4)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拘留(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乡镇人大代表
5)异地拘留,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3.拘留羁押期限(与侦查羁押期限的关系)
1)公安机关 A 3+7=10 B 3+4+7=14 C 30+7=37
2)检察机关 A 10 B 14
4、刑事拘留与民事拘留、行政拘留区别
区别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
1.法律性质不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是一种审判前的羁押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的性质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
2.法律依据不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3.适用对象不同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构成犯罪的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5.适用目的不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6.羁押期限不同一般10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15日以下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