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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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火工品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煤矿企业、煤矿采空区治理单位、煤矿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火工品,是指煤矿生产中用于起爆、破碎、测量、通风等作用的炸药、引爆装置、雷管、导火线、起爆器等。

第二章火工品的选择与采购第四条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火工品进行采购。

第五条煤矿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火工品,并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求合理确定火工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及时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计划。

第七条煤矿应制定火工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做好采购记录和台账。

第三章火工品的储存与保管第八条煤矿应根据火工品的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标识和包装。

第九条火工品应存放在专门的火工品库房中,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火工品的储存和保管。

第十条火工品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爆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库房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火工品库房应有专门的出入口,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对进出库的火工品进行登记记录。

第十二条火工品库房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保持库房内的干燥和通风。

第十三条火工品库房应与其他场所、设施隔离,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第十四条火工品库房应设有监控系统,保障库房内部的安全监控。

第十五条火工品库房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火工品的使用与处理第十六条煤矿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安排火工品的使用,并制定详细的使用方案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煤矿应对从事火工品使用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火工品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数量等,并进行报备。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火工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火工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煤矿火工品的使用,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火工品使用审批管理2.1 火工品使用审批程序煤矿火工品使用必须经过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审核并集体讨论确定使用范围、量和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后,经安全科审批合格后准予使用。

2.2 火工品使用申请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应提前5日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递交书面使用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使用单位、使用部门、使用地点、使用时间、文件材料张数、使用程序、使用干部、使用人员签字等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

2.3 火工品使用审批安全科等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使用单位申请的火工品进行审批。

安全科员必须对使用单位申请的火工品进行验收,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使用。

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安全评价或需求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最终经过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火工品运输管理3.1 火工品运输编号管理运输单位应对矿山和煤矿生产单位提供的火工品运输进行登记和编号管理。

火工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矿山确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进行运输,严禁改变运输路线和时间。

对于需要跨县、市、省的火工品运输,需申请运输文件。

3.2 火工品运输车辆管理火工品运输车辆必须状况良好,经过安全检测,并按规定装载火工品。

火工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运输期间提供的有关规定保障运输安全。

4. 火工品储存管理4.1 火工品储存场所煤炭厂矿必须建立专门的火工品储存场所,保证其安全、卫生、清洁无尘、存放整齐有序、运输便利、通风、防潮、防鼠、防火等条件。

各种不同性质、用途的火工品必须要划分到相应的储存场所中。

4.2 火工品储存条件火工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规定,不得超过火工品的限定储存温度。

火工品储存区应具备相应的灭火设施、排除静电装置、排除火源装置、不锈钢装置和检测设备等。

5. 防范控制火灾爆炸的措施5.1 防范火灾爆炸的措施为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煤矿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切实掌握火工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用户,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3篇)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3篇)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一、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基本要求1. 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在火灾和爆炸风险控制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2. 煤矿火工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所有煤矿生产环节,包括储存、运输、使用和销售等。

3. 煤矿火工品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二、煤矿火工品管理的责任分工1. 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火工品管理部门,负责火工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火工品管理部门应明确人员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 煤矿生产部门应按照火工品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具体措施1. 火工品的采购和储存(1)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法的供应商采购火工品。

(2)火工品的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储存安全,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2. 火工品的运输和使用(1)火工品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2)在使用火工品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火工品的销售和销毁(1)火工品的销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销售环节的安全和合法性。

(2)火工品的销毁应由专门的单位进行,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二次污染和事故的发生。

四、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煤矿火工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煤矿企业的火工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通报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信息。

3. 煤矿员工和职工应加强火工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五、煤矿火工品管理的法律责任1. 煤矿企业和相关人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火工品管理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一、概要说明由于煤矿生产需要使用一定量的火工品,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火工品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煤矿火工品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二、煤矿火工品的分类煤矿火工品可根据其用途和形式分为多种类型,以下为常见的三种类型:1. 爆炸物品爆炸物品是最常见的火工品,在煤矿生产中用于炸毁煤层,如:炸药、雷管、导爆管等。

这类火工品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都存在潜在危险,因此必须谨慎使用和管理。

2. 烟火物品烟火物品用于煤矿的庆祝活动或者特殊场合,如:焰火、鞭炮等。

虽然这类火工品较为安全,但使用时也需要注意安全。

3. 护堤、输水工程使用的火工品此类火工品在煤矿生产中应用较为频繁,例如用于护堤、开采煤矿时的接通水管等,使用时也需要严格遵循规定。

三、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 火工品的储存所有火工品必须放置在标明“火工品”字样的专用仓库中,仓库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并隔离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仓库内部应装有消防设备,入口及出口应严格管理,确保任何未授权人员无法进入。

2. 火工品的领用所有领取火工品的人员必须持有领用证明,领用时必须遵守使用规定,严格按照使用量领用,不得擅自超量领用或转借他人。

3. 火工品的操作所有涉及到煤矿火工品的操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

操作前必须对火工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火工品的完整性,方可进行操作。

4. 火工品的运输所有火工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并使用有标志的专用运输车辆,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规定。

5. 火工品的销毁所有火工品在使用后必须通过专门渠道销毁,并不能随意处理。

销毁后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记录由管理人员负责。

四、火工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煤矿火工品的严格管理,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应当委派专业人员负责,进行不定期或者定期的检查和审计,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煤矿企业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火工品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火工品包括炸药、引爆器材、火工品仪器设备等,具体种类以《煤矿火工品分类和命名规范》为准。

第四条煤矿火工品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严格依法行政许可,防止违法行为;(三)实行分类管理,采取措施确保质量和安全性;(四)层级管理,做到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五)强化监管,加强对火工品管理的监督检查;(六)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第五条煤矿火工品管理的主管机构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火工品的行政许可、安全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煤矿火工品的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存放、使用、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煤矿火工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三章行政许可和登记备案第八条煤矿火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销售或使用。

第九条生产、销售煤矿火工品的单位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火工品生产、销售许可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身份证明;(三)企业资质证明和生产、销售能力证明;(四)煤矿火工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明;(五)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煤矿火工品的使用单位应在购买火工品后,向主管机构申请登记备案,并提供购买合同、使用计划等相关文件。

第四章质量安全控制第十一条煤矿火工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煤矿火工品的生产过程应遵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煤矿火工品的销售单位应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销售。

第十四条煤矿火工品的使用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国家标准使用火工品,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限制条件。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火工品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煤矿所有员工和访客,包括工作区域和非工作区域。

3. 煤矿对火工品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

二、火工品采购管理1. 煤矿在采购火工品前,应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审核和批准。

2. 采购火工品应选择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3. 采购火工品应按需采购,严禁囤积储备,尽量减少库存数量。

4. 采购火工品的所有记录需详细、准确,包括采购日期、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三、火工品储存管理1. 煤矿应建立专门的火工品仓库,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 火工品应分门别类、分类储存,按照规定的标志和标识进行存放,确保易燃易爆品与其他物质分开存放。

3. 火工品在储存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库存产品及时更新,避免过期使用。

4. 火工品仓库应配备完善的防盗、防火、防爆措施,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防止火源接触和泄漏。

四、火工品使用管理1. 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火工品使用操作规程,并定期教育培训员工,确保熟知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

2. 使用火工品前,应检查火工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废并更换。

3. 使用火工品前,应进行所需检查和试验,并确保使用环境符合要求。

4. 使用火工品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方式、混合使用或进行其他不安全的行为。

五、火工品处置管理1. 煤矿应建立火工品处置方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处置。

2. 火工品处置应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

3. 火工品处置前,应对火工品进行分类,防止不同类别的火工品混合,造成不安全的后果。

4. 火工品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六、火工品事故管理1. 煤矿应建立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对应急措施的熟悉和掌握。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煤矿火工品即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爆破工具和化学品,其管理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火工品的管理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火工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在进行煤矿火工品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管理原则:对煤矿火工品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符合安全标准的火工品,降低事故风险。

2.科学管理原则:建立科学的火工品管理体系,确保火工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符合规定,做到有序、法定。

3.责任管理原则: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二、煤矿火工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我国煤矿火工品的管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1.《煤矿安全法》:明确了煤矿火工品管理的法律基础,规定了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煤矿安全规程》:详细规定了煤矿火工品的分类、使用、储存、运输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

3.《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火工品的注册登记、标识、贮存、销售等。

三、煤矿火工品管理的主要内容1.火工品的分类管理:根据火工品的爆炸性能和危险程度,将火工品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火工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煤矿企业在采购和使用火工品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使用。

3.火工品的存储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符合规定的火工品存储场所,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储存,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4.火工品的运输管理:进行火工品的运输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和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5.火工品的销售管理:火工品的销售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要求销售单位对购买者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确保火工品的合法使用。

四、煤矿火工品管理的责任和监督1.煤矿企业的责任:煤矿企业是火工品使用的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新版)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新版)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新版)(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新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为;涉爆人员有义务收缴废旧火工品,有责任使用好、管理好火工品及其相关设施。

第5条为强化我矿对火工品的管理工作,矿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员:其它分矿矿领导、安检科、保卫科、供应科、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保卫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检科、保卫科、供应科管理人员组成。

第6条责任划分:(一)矿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全矿范围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

(二)矿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我矿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单位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1. 引言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煤矿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火工品安全可靠、有效管理,避免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火工品的管理流程、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等,以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定义•火工品:指煤矿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可燃性、易爆性或起火性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炸药、引信、起爆器材料等。

•火工品管理人员:指煤矿内负责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3. 火工品管理流程3.1 火工品采购•必须由煤矿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进行火工品的采购。

•火工品采购需要提供详细的采购计划和用途说明,确保采购数量合理,并经过煤矿负责人的审批。

•采购的火工品应具备合法证明文件,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和凭证。

3.2 火工品存储•煤矿应建立专门的火工品存储区域,确保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火工品存储区域应设置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入内,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防爆器具等。

•存放火工品的仓库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数量限制进行堆放。

3.3 火工品使用•火工品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确保火工品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效证书的人员才能操作和使用火工品。

•使用火工品时,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没有产生人为失误。

3.4 火工品废弃处理•废弃的火工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随意丢弃。

•废弃火工品的处理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处理程序,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废弃火工品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记录,包括废弃数量、处理方式和时间等。

4. 火工品管理安全操作规范4.1 火工品操作人员安全要求•火工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火工品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穿戴相关个人防护用品,如防爆服、防爆鞋等。

•操作过程中,火工品操作人员应保持警惕,禁止使用火种、明火或其他会引起火灾的物品。

4.2 火工品装载和运输安全要求•装载和运输火工品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运输要求,如车辆防火性能、装载容器的完整性等。

2024年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
1.1 背景与意义
1.2 研究目的和内容
1.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第二章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1 煤矿火工品的定义
2.2 煤矿火工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3.1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3.2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的制定流程
3.3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第四章煤矿火工品的分类和规划
4.1 煤矿火工品的分类
4.2 煤矿火工品的规划原则
4.3 煤矿火工品的配置与调配
第五章煤矿火工品的采购与供应商管理5.1 煤矿火工品的采购流程
5.2 煤矿火工品的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5.3 煤矿火工品的库存管理
第六章煤矿火工品的运输和储存
6.1 煤矿火工品的运输管理
6.2 煤矿火工品的储存条件与管理
6.3 煤矿火工品的防护措施与安全管理第七章煤矿火工品的使用与处置
7.1 煤矿火工品的使用程序
7.2 煤矿火工品的使用安全措施
7.3 煤矿火工品的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第八章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监督与评估8.1 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监督机制
8.2 煤矿火工品管理的评估标准
8.3 煤矿火工品管理的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九章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经验与启示9.1 国内外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现状与问题9.2 对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第十章结论
10.1 主要研究结果
10.2 研究的局限性
10.3 研究的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范本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定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火工品使用安全性。

第二章火工品管理机构与责任第四条煤矿应设立火工品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煤矿内火工品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二)制定火工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和销毁管理制度;(三)指导和监督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四)组织煤矿内部的火工产品培训和考核工作;(五)协调处理火工品事故。

第六条煤矿应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对火工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煤矿负责人应对火工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三章火工品的购置、储存与使用第七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火工品的种类和数量,确保生产安全。

第八条煤矿购置火工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火工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二)购置火工品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三)购置火工品的费用应计入煤矿的费用总额,纳入煤矿财务核算。

第九条煤矿储存火工品的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火工品储存场所应位于煤矿内,离煤井、矿井和其他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二)火工品储存场所应专设防火设施和安全设施;(三)火工品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煤矿火工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三)禁止在具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火工品。

第四章火工品的销毁第十一条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过期、失效或无法使用的火工品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二条煤矿火工品销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火工品销毁应在专门场所进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二)销毁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和记录;(三)销毁后的残渣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3篇)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3篇)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一、引言煤矿火工品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爆炸物品。

由于火工品的特殊性,合理管理和使用火工品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便于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正确运用火工品。

二、管理责任1.煤矿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火工品的管理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

2.煤矿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工作,确保火工品的库存、使用和销售等环节的合规管理。

三、火工品的分类与储存1.煤矿火工品根据危险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2.火工品的储存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防止火工品受潮、曝晒、高温等不良环境影响,储存区要与其他区域严格隔离,并做好防火措施。

四、火工品的购置、使用与处置1.煤矿企业购置火工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购买的火工品质量合格。

2.火工品的使用必须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火工品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报废和销毁,不得私自保留或擅自处理。

五、火工品的运输与保管1.火工品的运输要有专门的运输车辆,符合道路运输安全要求,并按照规定放置标识牌。

2.火工品的保管应设置专门的库房,库房内要有专人看守,确保火工品的安全。

六、火工品事故的应急处理1.煤矿企业应建立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处置。

2.火工品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控制事故扩散,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七、火工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火工品管理的检查与验收工作,核查火工品的库存和使用情况。

2.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火工品管理的监督,确保火工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八、火工品管理的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2.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在使用火工品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总结本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火工品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火工品的安全使用,维护矿井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矿井井下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火工品指具有爆炸危险性、用于矿山井下爆破作业的各类火工品,包括但不限于炸药、雷管、引爆装置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工作由矿井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主管单位设立专门的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机构,负责井下火工品的购买、保管、出库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井下火工品的购买、保管、出库和使用管理制度;(二)组织井下火工品的购买、检验、验收工作;(三)确保井下火工品存放、使用场所的安全;(四)落实井下火工品的使用登记制度;(五)制定井下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六)定期组织井下火工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七)督导井下火工品的使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购买、保管和出库第七条井下火工品的购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八条井下火工品的购买数量必须按照实际需要和矿井安全容量进行合理规划,不得购买超过安全容量的火工品。

第九条井下火工品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管场所必须设有专门的防火、防盗设施,并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第十条井下火工品的保管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井下火工品的出库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操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擅自出库和随意分配。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井下火工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有有效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井下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矿井的生产需要,严禁超出或不足配额使用。

第十四条在进行井下火工品爆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爆破参数和控制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工人身体健康,规范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火工品管理。

三、管理原则1.火工品须经过安全性认证方可投入使用;2.各单位必须建立火工品使用登记和管理制度;3.火工品储存、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禁止非法携带、携带未登记火工品进入矿区;4.火工品储存、使用前必须检查,未经检查照明具有危险性的来访人员量不许带入。

四、储存管理1.火工品储存室必须单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存,储存室应建有专人管理;2.火工品储存室内文明、整洁,储存架要求牢固,储存架上火工品必须摆放整齐,各类火工品需要分别储放,不得混杂;3.火工品储存室必须坚持“入库查验、定期检查、终止存储”,周年日期应在储存室显眼处标出;4.防弹防爆门必须在火工品储存室的门口装设,防盗报警系统可装置在储存室外。

五、使用管理1.每一种类的火工品都需要使用明确的申请制度,由有资格的工作人员申请,并经过严格的审核;2.使用火工品时应该有专人负责,一期一组设置人员,需要在严格审批通过和火工品情况符合安全标准后,可以进入使用环节。

六、安全措施1.所有使用火工品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面罩面无光照具、鞋子、头盔等必须穿戴全面,工人可会以防火服穿盖身;2.火工品使用前至少需要进行两个层面的检查,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3.所有火工品的使用在安全保障情况下进行,火工品不得用于非本行业用途,火工品储存时间有到达的标准,需及时处理。

七、处罚规定1.违反上述规定发现煤矿管理部门会进行严惩;2.违规情节较为严重时,将被开除劳动合同或职工身份。

八、附则本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均应遵守相关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以上为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火工品的分类1. 煤矿火工品分为易燃、易爆和有毒三类。

2. 易燃火工品包括液化气体、油漆、浆料等;3. 易爆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火药等;4. 有毒火工品包括有机磷、氰化物等。

第三章火工品的管理1. 煤矿火工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2. 火工品的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实行定量管理;3. 火工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安全隔离;4. 火工品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障操作安全;5. 火工品的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环境污染。

第四章火工品的保护1. 火工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2. 火工品应定期检查,保证使用质量;3. 火工品的操作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遵守操作规程;4. 火工品的使用地点应标明警示标识,保障作业安全;5. 发现火工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火工品的培训1. 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2. 火工品的危险性及应急处理培训应加强,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 火工品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章火工品的奖惩1. 对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奖励;2. 对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惩罚;3. 对致使火工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煤矿应加强火工品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以上为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希望广大煤矿单位严格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提高矿井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火工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制度流程,科学施策,合理分工,集中领导,推行责任制,确保矿井火工品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矿井应做好火工品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同时,加强防火、防爆常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防护意识。

第四条矿井应组织每年的火工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火工品的储存情况、使用情况、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应根据实践经验和技术方法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火工品的分类与储存第六条火工品分为炸药、雷管、引燃药炮打管、火工品配套器材等几大类。

矿井应根据不同的火工品特性,进行分类储存,并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储存。

第七条炸药应单独存放在专用的炸药库中,库房底板应选用非易爆材料制作,并有足够的排风设施,严禁引火、冒烟、禁止照明。

第八条雷管应单独存放在管仓或雷管库中,远离炸药存放。

雷管库应设有足够的排风设施,并具备防尘、防水、防静电设施。

第九条引燃药炮打管应分类储存,存放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炸药和雷管,防止引燃药受潮、受热、受压。

第十条火工品配套器材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储存,防止混杂和污染。

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第三章火工品的使用及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火工品,严禁超范围使用和超量使用。

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专门的审批,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领用登记制度,要求领用人员填写具体的领用数量、用途和时间,并由领用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火工品的使用合规合法。

第十三条火工品的使用现场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和警示牌,明确使用规程和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和事故发生。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了切实保障某煤矿员工和设施的安全,规范火工品的管理,并防止其造成意外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煤矿内所有使用火工品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火工品管理1.禁止私自携带火工品进入矿区;2.强制使用矿区统一配发的火工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安全培训,经过认证后方可使用;3.火工品必须存放在专用货柜中,货柜内应设有防火、防潮、防暴击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货柜的安全性;4.火工品只允许在特定区域进行使用,同时需要由专人进行监管和指导;5.使用火工品的人员不能穿戴带金属物品的衣物和身上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物品;6.火工品的使用应遵循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紧急停止使用火工品。

四、火工品使用审批程序1.部门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火工品使用审批申请;2.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申请表和使用火工品的指导书;3.火工品使用人员需要在提交申请表后,经过指导人员的指导和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4.证书需要在使用时携带并在批准区域内使用。

五、火工品使用结束后的处置1.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货柜的门紧闭,并及时清点和检查货柜内残留的火工品;2.货柜内残留的火工品必须交由专人回收,并在特定的回收场所进行妥善处理。

六、培训和考试1.每位员工在接触火工品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2.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火工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对合格人员进行奖励。

七、其他1.严禁在矿区内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性和污染性高的火工品;2.对于违反安全规程和使用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约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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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为加强××××××煤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府谷县万顺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煤矿矿长担任。

成员:由生产部部长、煤矿安监部部长、煤矿工程部部长、安全检查员、各区队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部,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1、矿每月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区队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区队的主管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检查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必须保持完好,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三、奖罚办法: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1、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

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5、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

6、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到位。

7、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

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8、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

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

9、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0、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

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二)、火药的领发与清退1、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区队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生产部审批,没有区队主要负责人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生产部一律不准审批。

2、放炮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便携仪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库管员严禁发放。

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

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3、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领到的火工品炸药和雷管要分开运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

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10元,罚区队当班现场负责人5元。

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仓库保管员坚持“八不发放制度”。

(1)没有合格证不发。

(2)放炮员不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

(4) 不是双人领料不发。

(5)没有雷管盒不发。

(6)雷管盒没有锁不发。

(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8)质量有问题不发。

5、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

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

6、各单位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

7、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安监部,每人次给予10-50元的处罚。

8、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须交炸药库,由当班炸药库值班员出具证明报安监部;井上捡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主动的交安监部。

上交者必须讲清拾到雷管的地点(最好有证明人),矿对上交雷管个人按每发20元给予现金奖励。

9、安监部对收到的雷管,要做好专项记录台帐。

暂存雷管的箱子要双人双锁保管,并定时送往炸药库,炸药库对收到的雷管必须做好记录,要专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编号及使用单位。

10、安监部对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处理工作,丢失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组。

11、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100元,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

12、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井下放炮: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2、放炮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放炮。

3、井下各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50元。

4、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50元,未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50元。

5、放炮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线长度符合规定(直巷不少于150米,拐弯巷道不少于120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6、放炮距离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7、放炮时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钥匙,没有将放炮母线连接脚线进行全导通检查,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药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烟炮。

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

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

12、出现拒爆处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及时处理。

13、用钻爆法贯通巷道时,生产部应提供准确的图纸资料,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头必须停止作业,但保持通风。

(四)、奖励办法:1、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内评出先进管理区队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

2、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管理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火工品领导小组每人奖励100元。

3、对在平时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50-200元,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请矿给予表彰。

4、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区队,不予评先。

5、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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