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一、实施目的
(一)防止采星井潜水,减少井下安全风险,保护国家正在开采矿井
的安全。
(二)确保采星井安全生产,防止采星井的滥用,确保顺利进行采星。
二、实施范围
(一)采星井以及周边设施的操作、运行和安全管理。
(二)采星井以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验收、维护和保养。
三、井控管理主体
(一)井控管理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负责管理、操作和维护采星井及周边设施。
(二)井控管理主体应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组织采星井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并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技术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
及安全检查验收、维护保养的专业化。
四、井控管理办法
(一)井控管理应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井控主体负责的区域限定安全
阈值,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效果评估,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依次组织
实施安全检查,对采星井及其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井控管理应建立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对采星井进行安全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每次安全检查的级别,实施安全检查。
(三)井控管理应建立资料记录制度。
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油发钻〔2015〕14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中国石化制度管理办法》的评估要求,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对《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西北油钻〔2014〕130号)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修订后的《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北石油局 西北油田分公司2015年9月6日企业制度-执行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 文件1 规范内容的界定为规范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局、分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根据《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局、分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井控”是指油气井勘探开发钻完井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含定向、钻井液、欠平衡、气体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完井、测试等各生产环节。
本细则所称“三高”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 2S 特征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油气井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 0 4m 3/d 及以上;“高压”是指油气井地层压力达70MPa 及以上或预测关井井口压力超过35MPa 的油气井;“高含H 2S”是指地层流体介质H 2S 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本细则所称“三高”气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 2S 特征的气井和凝析气井(气油比2000及以上)。
“三高”气井区域指塔中顺南井区、AT 井区奥陶系、塔河9区奥陶系、顺托等井区。
本细则所称“预探井”是指新区的第一口探井或新钻目的层的探井;“外围探井”是指塔河区块之外的探井。
承包商简称约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属各工程公司或中石油及其他公司同级建制,在本文简称工程公司。
各工程公司次级建制的分公司在本文简称工程分公司。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2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钻井井控是石油钻井作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确保钻井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本实施细则旨在确保钻井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井控策略井控策略是钻井作业中的重要安全环节,其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井口压力管理:确保井口压力在安全范围内控制,避免井喷和井涌事故的发生。
2. 钻井流程管理:确定合理且安全的钻井流程,并对其进行严格执行。
3. 管道管理: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完整性,避免泄露风险。
4. 井底压力管理:监测和分析井底压力,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井底溃塌或井眼塌陷等问题。
三、井控措施1. 操作规范a)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b) 钻井操作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南,严禁擅自变动操作方法。
c)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d) 完成每个作业步骤后,必须进行记录和报告,形成作业日志。
2. 安全设备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喷器、防火设备、报警装置等。
b) 安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3. 紧急应对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b)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
4. 工作场所管理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安全,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b)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如佩戴安全帽、穿防护服等。
四、井控监测系统1. 实时监测仪器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实时监测仪器,用于监测井口压力、井温等参数。
b) 监测仪器必须经过校准,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数据分析a) 监测到的数据必须及时进行分析,以便判断井控状况是否正常。
b) 如果监测到异常情况,必须采取及时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钻井、加强检查等。
3. 报警系统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报警系统,用于发出井控告警信号。
b) 报警系统必须保持正常工作,检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培训课件PPT
4.6 钻井井控基本要求 4.6.1 钻井施工应安装井控设备。防喷器压力等级应与裸眼井段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尺寸系 列和组合形式应视井下情况按标准选用;压井和节流管汇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最高 压力等级相匹配。当井筒地层压力高于现有最高额定工作压力级别井控装置时,井控装置可按 最大关井井口压力选用。“三高”气井井口段套管抗内压强度宜达到闸板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 。 4.6.2 区域探井、高压及含硫油气井钻井施工,从第一层技术套管固井后至完井,均应安装剪 切闸板。5 寸以上钻杆应使用带助力液缸的剪切闸板防喷器。 4.6.5 探井“三高”气井应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新区第 1 口探井和高风险井 宜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钻开主要目的层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评 估建议和评审意见,控制井控风险。 4.6.6 “三高”气井应确保 3 种有效点火方式,其中包括1 套电子式自动点火装置。有条件的 可配置移动式可燃气体应急点火装置。
板防喷器出厂应做气密检验,各项检验指标应满足《闸板防喷器气密封检测安全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采购验收》的要求。
3.7.3 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防喷器报废年限为 13年,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 15 年,管
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 13 年。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 3 年。用
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 7 年,超过 7 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
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培训
2023年4月
1.1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井控管理,降低公司石油工 程作业井控风险,根据《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钻完井、井下作业、采油气等工程作业的井控管理。 1.3 规范内容界定 1.3.1 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 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含试油(气)、储层改造、修井、带压作业等,下同) 、 油气生产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各生产环节。 1.3.2 本细则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硫化氢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 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 100×104 m 3 /d 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 70MPa 及以上; “高含硫化氢”是指地层气体介质硫化氢含量达 1000ppm 及以上。 1.3.3 本细则所称含硫化氢气井(含硫气井,下同)是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或大于 0.4MPa, 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 0.0003Mpa,或硫化氢含量大于 50ppm(75mg/m3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1. 目的- 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进行。
- 最大限度地减少井控事故的发生。
- 提供钻井井控操作的指南。
2. 定义- 井控:指针对井口动力及井底压力的控制和监测。
3. 责任与授权- 钻井经理负责确保井控程序符合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并授权井控团队进行操作。
- 井控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必要的井控资质证书。
4. 井控策略- 井控策略应根据不同的钻井作业阶段进行调整,并在每个阶段进行评估和审查。
- 井控计划应包括钻头选择、环空设计、井口动力控制和井底压力控制等内容。
- 井控策略应符合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要求。
5. 井控操作程序- 井控团队应根据井控策略编制详细的操作程序,并确保所有团队成员清楚理解和遵守这些程序。
- 井控操作程序应包含井控设备的启动、监测和关闭步骤,以及应急情况下的相应措施和联系方式等。
6. 井控设备和工具- 井控团队应确保所有的井控设备和工具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
- 井控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 井控巡视和监测- 井控团队应定期巡视井场,检查井控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情况。
- 井控团队应定期监测井口动力和井底压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8.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井控团队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计划,并进行相应的演练和培训。
- 井控团队对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和事故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轻其影响。
9. 文件记录和审核- 井控团队应记录所有与井控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 井控团队应定期对井控程序和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更新。
10. 培训和继续教育- 井控团队成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了解最新的井控技术和方法。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定稿)
A.1.1Q/SHXB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企业标准Q/SHXB 0038.2—2011替代Q/SHXB0038.2-2010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2011-XX-XX发布2011-XX-XX实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II)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与定义 (4)4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要求. (5)6井下作业前的开工准备、检查验收 (9)7作业过程中的井控 (10)8 井喷失控现场措施 (14)9 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 (12)附录A (规范性附录)井控装置组合示意图 (20)附录 B (资料性附录)修井井场布置图 (28)前言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2006〕426》及《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规定》要求,修订了Q/SHXB 0038-2010《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
该标准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钻井测井测试完井;──第2部分:井下作业;──第3部分:采油气生产。
本部分为Q/SHXB 0038-2011的第2部分,为第二次修订。
本部分与Q/SHXB 0038.2-2010 《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试油采油试井修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拆分为两部分:即《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和《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第3部分:采油气生产》;──补充完善了防喷器及节流、压井管汇安装组合的选择形式内容;──增加了高含H2S油气井应安装剪切闸板、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做等压气密检验的要求内容,现场试压应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增加普通井放喷管线基墩固定管线螺栓及压板尺寸规范和高压高产气井放喷管线要求的内容;──增加了内防喷工具摆放架、不少于2个开关工具及现场试压要求内容;──增加了分离器安装的内容;──增加了开工准备的二层平台逃生演练要求内容;──删除测试内容,增加了射孔作业的内容;──补充完善了溢流的处理软关井、硬关井程序要求内容;──删除消防水龙带、直流水枪和供水管线应装消防管线接口的内容,增加了消防毡;──将原来井控管理的12项制度改为16项制度,并补充完善了制度的内容。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新版12章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I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二○一五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井控设计 (2)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 1552-2012《钻井井控技术规范》所论述的准则,结合西南油气田井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地质、钻井、录井、测井和试油等专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勘探开发、生产运行、工程技术、设备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和钻井承包商和其他相关专业化技术服务承包商,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西南油气田的井控设计、井控装置安装试压利用、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钻井及完井进程中的井控作业、溢流的处置和压井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办法、井喷失控的处置、井控技术培训考核、井控工作分级责任制、井喷突发事件逐级汇报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油气井钻井,其它井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五条油气井井口安全距离要求(一)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
(二)距民宅不小于100m。
(三)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
(四)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或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
(五)油气井之间的井口间距不小于5m;高压油气井、高含硫油气井井口与其它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本井所用钻机钻台长度且不小于8m;丛式井组之间的井口距离不小于20m。
特殊情况无法知足上述条件时,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和环境评估,按评估意见处置,经项目建设单位井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井场布局要求(一)道路应之前场进入。
(二)废水池低于方井时应修涵洞,高于方井时应在方井内修集液坑。
(三)应有放喷管线接出和固定所需的通道。
(四)至少在一个主放喷口修建燃烧池,其尺寸依据井控风险分级选择:1.地层压力不小于105MPa的井、硫化氢含量不小于30g/m3且地层压力不小于70MPa的井、风险探井、新区和新领域第一口预探井等一级风险井,其燃烧池长×宽为16m×9m。
油田钻井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油田钻井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第1条井控装置的安装包括钻井井口装置的安装、井控管汇的安装、钻具内防喷工具的安装等。
第2条钻井井口装置的安装规定:(一)钻井井口装置包括防喷器、防喷器控制系统、四通及套管头等。
各次开钻要按设计安装井口装置。
(二)防喷器安装完毕后,应校正井口、转盘、天车中心,其偏差不大于10mm。
用Ф16mm钢丝绳和反正螺丝在井架底座的对角线上将防喷器绷紧固定。
防喷器顶部安装防溢管时,不用的螺孔用丝堵堵住。
(三)防溢管处应装挡泥伞,保证防喷器组及四通各闸阀清洁。
(四)冬季施工(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或最低温度低于0℃),井口装置及井控管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证开关灵活。
(五)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操作杆手轮应接出井架底座,靠手轮端应支撑牢固。
使用单万向节的操作杆与水平方向夹角不大于30°;使用双万向节操作杆应满足手轮转动灵活。
手动锁紧杆离地面高度超过1.6m应安装手轮操作台。
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到位圈数和闸板类型。
手轮处应有计量开关圈数的计数装置。
(六)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所控制的防喷器组合及管汇等控制对象相匹配。
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安装要求:1、安装在面对井架大门左侧(侧钻井、老井加深井宜安装在面对井架大门左侧)、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稠油井如受场地限制,距井口距离不宜少于20m处),距放喷管线或压井管线有2m以上距离,周围留有宽度不少于2m的人行通道,周围10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使用电动钻机,摆在钻台后方或井场左后方,距井口25m以远。
2、管排架(液压管线)与放喷管线的距离不少于1m,车辆跨越处应装过桥盖板;不应在管排架上堆放杂物和以其作为电焊接地线或在其上进行焊割作业;在液控管线处应设立高压警示标志;井口处应使用耐火液压软管。
3、远控台总气源应与司钻控制台气源分开连接,配置气源排水分离器,并保持工作压力;远程控制台应使用通径不小于16mm专用供气管线,不应强行弯曲和压折气管束。
油田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油田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第1条井控分级责任制度:(一)油田公司和承包方都要建立分级井控管理网络,成立井控领导小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井控规定,组织制订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及管理整个井控工作。
(二)油田公司主管工程技术的副总经理是油田公司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包方主管钻井工作的副职是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开发公司、采油厂)、钻井公司、钻井队、井控车间及在钻井现场协同作业的专业化服务单位,应成立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钻井公司及10个钻井队以上的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油田公司与承包方每半年、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检查。
第2条井控操作证制度:执行“井控操作证”制度的人员:(一)油田公司:1、公司领导:公司井控第一责任人,主管工程技术的领导。
2、机关处室:工程技术处处长、副处长,钻井工程管理科、井控与监督管理科各岗位。
3、直属机构: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负责钻井专业的监督;勘探事业部、开发公司主管钻井的副职、正副总工程师(地质师)、安全(副)总监,生产、安全、技术科室从事钻井技术管理的岗位,项目(副)经理、地质监督、测井监督、钻井监督、钻井液监督、固井监督、安全监督。
4、工程技术研究院:主管钻井的副院长、总工程师,方案规划研究所钻井设计组各岗位。
5、从事钻井生产的采油单位:主管钻井生产的领导、钻井设计审核人员、钻井管理人员。
(二)承包方:公司井控第一责任人,工程技术处、安全处领导及主管人员,钻井分公司领导、工程技术与安全部门领导及钻井管理和技术人员,钻井队HSE监理、正副队长、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钻井液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三)其它服务公司:欠平衡钻井、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现场负责人;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队长、测井监督和地质(方案)设计人员。
泥浆工考试考核表(答案)
泥浆工考核表注:总分二笔试成绩*30%+演练成绩*20%+访谈成绩+工作经历(本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得5分,3〜5年得4分,3年以下得2分)1对油田公司、监督中心等井控制度要求传达落实情况(3分)2.1 井控细则要求2.1.1 加重材料及重浆储备要求:D距钻井液站100公里以内的开发井,在钻开油气层前储备加重材料,加重材料的储备量确保能将1∙5倍井筒容积井浆密度提高0∙15g∕cm3〜0∙20g∕Cm3。
“三高”气井、预探井,在安装封井器后储备加重材料,加重材料的储备量确保能将1∙5倍井筒容积钻井液密度提高0.15g∕cm3〜0.20g∕cm3,在钻开地质设计预测的储层段前应储备1倍井筒容积比设计钻井液密度上限高0.20g∕cm3的加重钻井液。
2)距钻井液站100公里以外的井,按照不同井别储备:a)开发井和评价井在钻开油气层前储备加重材料,加重材料的储备量确保能将1.5倍井筒容积钻井液密度提高0∙15g∕cm3〜0∙20g∕Cm3,在钻开地质设计预测的储层段前应储备1∙5倍井筒容积比设计钻井液密度上限高0∙20g∕cm3的加重钻井液,并配套使用自动下灰加重装置。
b)“三高”气井、预探井在安装防喷器之后储备加重材料,加重材料的储备量确保能将1∙5倍井筒容积钻井液密度提高0∙20g∕cm3;在钻开地质设计预测的储层段前应储备2倍井筒容积比设计钻井液密度上限高0∙20g∕cm3的加重钻井液,并且配套使用自动下灰加重装置。
对易漏失井应储备一定量的钻井液堵漏材料。
2.1.2 什么情况应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查油气侵,及时发现和控制溢流2.1.2.1什么情况应进行短程起下钻a)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钻前。
除“三高”气井、预探井外的其他井后期若井筒稳定、气测值无异常、钻井液性能稳定且未钻开新油气层的情况下,起钻前可以不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测油气上窜速度。
b)溢流压井后起钻前。
c)目的层井漏堵漏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
D)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4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钻井井控是指在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过程中,为了确保作业安全和井壁稳固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供参考使用:1. 井控人员资格要求:a. 井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井控作业。
b. 井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井控计划编制:a.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井控计划,包括井口控制、压力控制、流体控制等方面。
b. 井控计划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随时能应对突发情况。
3. 井控装备要求:a. 钻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性能稳定可靠。
b. 井控装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井控监测和预警:a. 在钻井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的井口、井底的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预警措施。
b. 钻井井控监测系统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的仪器设备,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的工况变化。
5. 井控传递和沟通:a. 井场的井控信息应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大家对井下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b. 井控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6. 井控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a. 钻井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b. 风险管控包括压力控制、井深控制、井壁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避免风险。
7. 井控应急预案:a. 钻井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井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撤离等方面。
b. 井控应急预案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能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措施。
8. 井控数据管理:a. 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进行及时整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b. 井控数据应按照要求上报和归档,以备后期的分析和审核。
9. 井控质量管理:a. 钻井作业中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措施。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钻井井控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钻井效率和质量,制定本《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涉及的范围包括国内外钻井作业,适用于所有涉及的钻井井控人员。
第三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循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章测井井控第四条测井井控人员应熟悉测井设备和测井数据的解释与处理,确保测井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测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校验测井仪器和设备,检查通信设备等。
第六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底情况的判断依据,合理根据井况情况选择测井的仪器和工具。
第七条测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测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三章钻井井控第八条钻井平台的井控人员应熟悉钻井设备的组成和操作原理,掌握钻井工艺和流程,能够独立进行井控工作。
第九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钻具设备,测量井眼位置等。
第十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下异常情况的判断依据,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钻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四章井控指挥体制第十二条井控指挥体制应由作业主管、井务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等组成,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作业主管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和调度人员,统筹指挥井控工作。
第十四条井务工程师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井控人员的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现场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操作规范,如实记录和报告井下状况,并按要求进行井控操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钻井井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 第1部分
ICS13.100QE 09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 第1部分:钻井 测井 测试 完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发布目 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井控设计 (1)4 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5)5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10)6 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11)7 溢流的处理和压井作业 (12)8 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 (13)9 井喷失控现场措施 (14)10 井控技术培训、考核 (15)11 配合作业期间的井控工作 (16)12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20)附录A (规范性附录)井口装置组合图 (23)附录B (资料性附录)关井操作程序 (34)B.1 钻进中发生溢流时: (34)B.2 起下钻杆中发生溢流时: (34)B.3 起下钻铤中发生溢流时: (34)B.4 空井发生溢流时: (34)附录C (资料性附录)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 (35)C.1 钻进中发生溢流时: (35)C.2 起下钻杆中发生溢流时: (35)C.3 起下钻铤中发生溢流时: (35)C.4 空井发生溢流时: (35)附录D (规范性附录)防喷演习、防硫化氢演习记录格式 (36)附录E (规范性附录)井控装置送检表格式 (38)附录F (规范性附录)坐岗记录表格式 (39)附录G (规范性附录)井控设备检查表格式 (40)附录H (规范性附录)防硫设备器具检查表格式 (42)附录I (规范性附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表格式 (43)附录J (资料性附录)硫化氢防护 (46)J.1 硫化氢的性质与危害 (46)J.2 硫化氢监测 (46)J.3 呼吸保护设备 (47)J.4 警示标志 (48)J.5 应急管理 (48)附录K (资料性附录)硫化氢的物理特性和对生理的影响 (51)K.1 物理数据 (51)K.2 暴露极限 (51)K.3 生理影响 (51)K.4 呼吸保护 (52)前 言根据西北油田分公司《关于修订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重新编制了Q/SHXB 0038-2008《西北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一,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油田公司、指挥部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油田公司、指挥部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井控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整个井控工作。
,三,钻井公司、各采油厂、各钻井队、井控车间及在钻井现场协同作业的专业化服务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四,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恪尽职守~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油田公司、指挥部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各项井控规定的落实.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井控规定和制度~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六,油田公司、指挥部以及钻井公司在各种生产大检查、安全大检查中~要将井控工作列入重点检查。
1二、井控操作证制度,一,油田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井控操作证:1、主管钻井或勘探开发工作的油田公司领导、指挥部领导~相关部门处级和科级领导及负责生产和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2、钻井公司:经理、主管钻井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及负责现场生产和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3、钻井队:钻井监督、正副队长、指导员,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4、欠平衡钻井、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监督和地质设计人员,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没有取得井控合格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二,凡需持证的人员和持证指挥的岗位~必须先培训~取证后上岗。
,三,井控操作证有效期限为两年~凡持证者每两年必须复培一次~复培考核合格经井控培训中心签发后~操作证继续生效。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井是井控三级风险井:
1、未发生过溢流区块的油水井。
2、不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块的低压低产油水井。
3、地层压力系数在0.8以下且单井单层的井。
4、预测气准
根据井控风险评估与风险分级划分原则,将青海油田井下作业施工区域的井控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三十二条压井施工时,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和压井作业标准进行压井施工,观察压井平稳后,要用原性能压井液循环1.5周以上,然后进行下一步施工。井内管柱较少或空井筒采用挤入置换法。
第三十三条已射开层位的作业井切换井口前必须循环压井,确保井口液面平稳;一级风险井必须空井状态下切换井口,切换井口前必须采用可捞式桥塞封堵,再进行切换井口作业。待井口切换完毕、安装防喷器并试压合格后打捞出桥塞,进行下步作业。
(1)油水井为0.05g/cm3-0.10g/cm3;气井为0.07g/cm3-0.15g/cm3
(2)控制井底压差: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Mpa
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大小、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钻井时的钻井液密度、井控装置等。
4、工程设计根据地质设计中提供的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含硫油气田探井井口周围3km、生产井井口周围2k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水资源情况以及风向变化制定避险防范措施。
2、在井控车间内,应对防喷器、防喷器控制台、射孔闸门等按标准进行试压检验。
第二十一条现场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和检验
1、防喷器安装必须平正、各控制阀门、压力表应灵活可靠,上齐上全连接螺栓;每次切换井口后必须试压。
2、全套井控装置安装完毕后,用清水对井控装置进行试压,试压值取施工层位目前最高地层压力和所使用套管抗内压强度以及井口额定工作压力三者中的最小值。稳压时间不少于10分钟。液压控制系统管线、压井管汇试压达到额定工作压力。
油气田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
油气田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1.1 含硫化氢气井、区域探井、深井在油气层中钻井作业时,为加强井控技术管理,钻井公司应派工程技术人员驻井把关。
在含硫地层钻进时,应利用钻井液除气器和除硫剂,控制钻井液中硫化氢的含量在50mg/m3以下,并随时对钻井液的pH值进行监测。
1.2 钻井队应严格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
钻进中要进行以监测地层压力为主的随钻监测,绘出全井地层压力梯度曲线。
当发现井下情况与设计不相符需修改设计时,应按更改设计程序进行;若遇紧急情况,已经危及到安全生产时,井队长和钻井驻井监督协商后,可先处置,再及时上报,甲方应按更改设计程序及时审批、回复。
在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他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应大于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保证井控安全。
1.3 在主要油气层井段钻进时,钻头喷嘴选择应在满足水力参数时考虑压井和堵漏作业要求。
每只钻头入井钻进前以及每日白班开始钻进前,都要以1/3~1/2正常钻进排量测一次低泵冲循环压力,并作好井深、泵冲数、排量、循环压力记录;当钻井液性能或钻具组合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补测。
1.4 采用短程起下钻方法检查油气侵,及时发现和控制溢流,调整钻井液性能及密度,控制油气上窜速度,确保安全钻井需要。
1.4.1 下列七种工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a)新钻开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b)溢流压井后起钻前;c)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d)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e)钻头在井底连续长时间工作后中途需刮井壁时;f)油气层取心后若同层位未进行短程起下钻时,应做短程起下钻。
g)钻开油气层后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他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1.4.2 油气上窜速度要求a)中浅井:根据中浅层气井具有井浅、溢流来势猛、反应时间短、控制难度大且极易着火特点,且大多数井改造投产现状,川西工区以蓬莱镇、遂宁组和沙溪庙组为产层气井,油气上窜速度控制不超过10m/h或保证下步安全作业时间。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钻井井控是钻井作业中保证井口安全的重要部分。
为了保证井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 目的确保钻井井控工作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钻井作业的人员。
4. 井控责任4.1 井控责任人由井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和指挥井控工作。
4.2 井控队长必须熟悉井控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并具备井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3 井控队长应确保现场人员都了解井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 井控程序5.1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井控队长应召集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对井控工作进行说明和培训。
5.2 井控队长应制定并实施井控计划,确保井控措施的执行。
5.3 井控队长应监督井口状态,并及时纠正任何异常情况。
5.4 井控队长应与设备操作人员和工程师等密切配合,确保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6. 井控设备6.1 井控队伍应配备必要的井控设备,包括气体检测仪、防爆火灾设备、急救箱等。
6.2 井控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7. 应急响应7.1 当发生井口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井控队长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7.2 井控队长应指挥现场人员进行逃生,确保人员安全。
7.3 井控队长应与相关部门和救援人员密切合作,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8. 井控记录8.1 井控队长应记录所有井控工作的情况,包括井口状态、井控设备使用情况等。
8.2 井控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
9. 安全培训9.1 井控队长应定期组织钻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井控意识和技能。
9.2 新进人员应接受必要的井控培训,确保其了解井控的流程和要求。
10. 审核和更新本细则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以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11. 附则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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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油发钻〔2015〕140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单位、部门:根据《中国石化制度管理办法》的评估要求,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对《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西北油钻〔2014〕130号)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修订后的《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北石油局 西北油田分公司2015年9月6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 文件—2—1 规范内容的界定1.1 为规范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局、分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根据《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局、分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所指“井控”是指油气井勘探开发钻完井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含定向、钻井液、欠平衡、气体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完井、测试等各生产环节。
1.3 本细则所称“三高”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油气井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 0 4m3/d 及以上;“高压”是指油气井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或预测关井井口压力超过35MPa的油气井;“高含H2S”是指地层流体介质H2S 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4 本细则所称“三高”气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 特征的气井和凝析气井(气油比2000及以上)。
“三高”气井区域指塔中顺南井区、AT井区奥陶系、塔河9区奥陶系、顺托等井区。
1.5 本细则所称“预探井”是指新区的第一口探井或新钻目的层的探井;“外围探井”是指塔河区块之外的探井。
1.6 承包商简称约定1.6.1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属各工程公司或中石油及其他公司同级建制,在本文简称工程公司。
1.6.2 各工程公司次级建制的分公司在本文简称工程分公—3—司。
1.7 局、分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局/分公司、各相关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程分公司及基层队伍也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2 井控组织机构2.1 局、分公司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分公司首席专家、副总工程师、生产运行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油气勘探管理部、油气开发管理部、安全环保处、设备管理处、市场管理处、投资发展处、财务资产处、人力资源处、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完井测试管理中心、石油工程监督中心、物资供应管理中心、油田治安消防中心、油田特种工程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局、分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井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管理部。
2.3 各承包商及基层队伍成立以钻井、固井、测井、录井、完井等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全面落实井控安全责任。
2.4 石油工程监督中心、完井测试管理中心设立专职井控管理机构,并明确一位井控主管领导。
2.5 各钻井承包商明确一位井控主管领导。
钻井队伍达到6支(含6支)以上的钻井承包商,设立井控管理科;6支以下的—4—设立专职井控管理岗。
2.6 测试试油队伍应设置专职井控管理岗,负责本单位完井、试油气工程井控安全管理工作。
2.7 承包商根据施工队伍数量设立井控专家岗位,每个专家负责3支钻井队的井控安全工作,井控专家负责本单位钻井和完井试油气工程井控安全管理工作。
井控专家资质要求如下:2.7.1 具有石油工程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7.2 从事井控管理工作时间累计5年以上。
2.7.3 具有工程师、技师或以上任职资格,岗位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2.7.4 熟悉各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掌握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HSE管理知识。
2.7.5 熟悉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2.7.6 持有有效的井控操作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和HSE培训合格证。
2.7.7 掌握现代井控技术,具有现场处置井控应急事件的能力。
3 管理职责3.1 局、分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3.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及集团公司企业规范,落实井控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
3.1.2 审查局、分公司井控相关制度和规范。
3.1.3 组织召开每半年一次的井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5—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井控管理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3.1.4 审核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投入。
3.1.5 审批局、分公司上报和自筹资金的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落实经费、监督实施。
3.1.6 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工作。
3.2 井控管理办公室3.2.1 全面负责局、分公司日常井控管理工作。
接受局、分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工作安排,对局、分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指导各二级单位的井控管理工作。
3.2.2 贯彻实施行业、集团公司及局、分公司有关井控技术安全标准、规范,组织制(修)订局、分公司井控技术标准和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3.2.3 负责组织局、分公司井控年度、季度专项检查,编写检查总结材料,落实井控问题整改情况。
3.2.4 负责组织钻井、完井承包商队伍的井控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和技能竞赛;向局、分公司建议对考核评比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2.5 组织钻井、完井井控例会,及时向局、分公司井控领导小组汇报井控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及安排意见。
3.2.6 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井控案例、井控管理经验,组织宣讲、交流。
—6—3.2.7 负责组织局、分公司钻井、完井“三重一险”作业开工验收工作。
3.2.8 负责组织井控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3.2.9 参加局、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
3.2.10 参与井控技术服务队伍的引进和考核工作。
3.2.11 参加局、分公司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3.3 安全环保处3.3.1 负责局、分公司井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处室、二级单位及承包商井控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3.2 负责制定局、分公司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进度;负责制订局、分公司井控和H2S防护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计划完成情况。
3.3.3 组织井喷事故及H2S溢出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与指挥工作;参与并督促局、分公司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3.3.4 负责组织对预探井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评估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井控措施落实。
3.4工程技术管理部3.4.1 负责局、分公司钻井、定向井服务、固井作业、测录井、完井、测试、修井、封井井控管理工作。
3.4.2 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有关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7—制(修)订局、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技术标准和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3.4.3 负责组织重点区域(井)井控技术方案论证,参与审核局、分公司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3.4.4 负责组织对钻井、完井承包商基层队伍的井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组织井控技能竞赛活动。
3.4.5 负责组织收集国内外井控案例、召开井控管理经验交流会;参加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参与局、分公司级井喷及H2S逸出事故调查处理。
3.4.6 负责组织井控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
3.5 油气勘探管理部3.5.1 负责勘探井测井、录井专业的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3.5.2 贯彻落实行业、集团公司和局、分公司勘探井测井、录井井控技术标准、制度。
3.5.3 参与勘探井井控设计与技术方案论证。
3.5.4 负责勘探井测井、录井专业的井控检查工作。
3.5.5 负责组织测录井专业井控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
3.6 油气开发管理部3.6.1 负责开发井测井、录井专业的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3.6.2 贯彻落实行业、集团公司和局、分公司开发井测井、录井井控技术标准、制度。
3.6.3 参与开发井井控设计与技术方案论证。
—8—3.6.4 负责开发井测井、录井专业的井控检查工作。
3.6.5 负责组织测录井专业井控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
3.7 生产运行管理部负责组织局、分公司井控应急事件的响应、抢险及恢复、组织落实钻前井控要求;负责与专业承包商签订应急抢险联动协议;参与井控日常管理。
3.8人力资源处负责局、分公司井控技术培训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及取证工作;负责落实井控专职岗位人员设置。
3.9 设备管理处负责局、分公司自有井控设备管理及检维修的管理。
3.10市场管理处负责承包商和检维修承包商资质审查和准入。
3.11投资发展处负责井控投资计划的上报与管理。
3.12财务资产处负责井控费用的预算与管理。
3.13完井测试管理中心3.13.1 负责新井完井、试油阶段现场井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13.2 负责贯彻落实局、分公司井控技术标准和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完井试油井控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3.13.3 负责甲供井控设备、设施的检维修质量及运行管理,负责新井完井井口装置组装试压、采油气井口装置的检维修监督管理。
3.13.4 每季度组织完井试油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参与局、分—9—公司井控专项检查。
3.13.5 参与完井试油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推广和创新工作,参与对完井试油承包商基层队伍的井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13.6 完井试油期间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参加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3.14 石油工程监督中心3.14.1 负责钻前、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工程、酸化压裂等项目现场井控监督、检查、管理。
3.14.2 负责钻前工程场地满足井控标准要求的监督检查工作。
3.14.3 负责井口三点一线调试及下套管期间井口套管居中情况、套管头和井控装置安装及试压、内防喷工具和防磨套的监督检查工作。
3.14.4 负责现场人员资质核查、现场井控设备及工具检测检验情况的检查。
3.14.5 对设计要求的井控技术措施、井控演练、溢流检测和坐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4.6 负责对井控设备及工具的专业维修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
3.14.7 每季度组织对承包商井控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参与局、分公司井控专项检查。
3.14.8 负责钻井现场开工验收工作,参与“三重一险”验收工作;参与对钻井承包商基层队伍的井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10—3.14.9 参加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3.14.10 参与钻井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推广和创新工作。
3.14.11 参与井控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3.15 勘探开发研究院负责新井全井段地层压力预测;在可能含有H2S等有毒气体的井,地质设计应注明其预测目的层位、地层压力、埋藏深度和预计硫化氢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