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等级、首次聘用对应职级及控制比例、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分级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人发〔2007〕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社发〔2010〕57号)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石人〔2008〕3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分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个级别,共十三个等级。其中正高分为一至四级,副高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分为十一至十三级。二、晋升等级的条件拟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通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首次聘用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在结构比例之内聘在本级别的最低等级,满3年以上的,在结构比例之内允许进入本级别的第二个等级,满6年以上的,在结构比例之内允许晋升到本级别的第三个等级。已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在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此次职务分级时,当高一级别最低等级岗位出现空缺,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职务分级条件。此次职务分级后,今后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57号文件执行。三、制定职务分级工作实施方案1、各事业单位要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暂定方案”制定出本单位的职务分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和原则、每个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聘用方法和聘用程序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分级原则上应实行竞聘上岗。2、通过并公布工作方案。聘用工作方案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3、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过的工作方案进行聘用,并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四、有关问题(一)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科学制定聘用方案,规范聘用程序,严格聘用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二)对停聘期间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即聘即免”的政策。自省规定2007年1月1日停止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按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符合本单位晋升等级条件的,可以在原单位实行“即聘即免”,并重新核定退休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起执行新退休工资标准,之前与原职务等级形成的工资差额不再补发。“即聘即免”是一项临时性政策措施,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之后不再执行这一政策。(三)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位和副高五级岗位的聘用,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将符合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位和副高五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报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根据有关规定,各县(市)、区申报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位数量应控制在本县(市)区现已聘正高职总量的40%以内,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五级岗位数量应控制在本县(市)、区现已聘副高总量的20%以内。正高三级岗位和副高五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人社发〔2010〕57号和石人〔2008〕32号文件执行。(四)正高二级岗位的申报。需要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由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经核准后由本单位聘用。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人社发〔2010〕57号文件执行。(五)兑现工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新增工资自2012年1月起执行。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
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党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事业单位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精神,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核定的范围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的范围规定,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在实施范围之列。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均在核定的范围之内,须按管理权限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执行日期问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聘任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其工资待遇从聘任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三、关于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问题
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新的岗位管理制度,核定各类人员的岗位。各类人员所任职务已超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数的单位,通过设臵临时岗位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各类岗位有一定比例空额数的单位,可开展相应岗位的聘用工作。
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 号、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粤人社发〔2010〕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
1.本实施细则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和工勤
技能工作职责,并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政府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工作,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实施范围和对象
4. 全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0年6月21日·豫人社[2010]141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办[2010]3号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的界定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岗位设置。因国家政策性安置、引进人才等事由,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册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二、关于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的确定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应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确定。主体岗位类别不明确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认定。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内江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解答意见
内江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解答意见
1、关于岗位总量设置问题
岗位总量设置掌握的原则是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准。空编较多的单位和职能弱化只出不准再进人的单位以现实有人员为基数设岗。借用人员不设岗,回原单位占岗。编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不纳入岗位总量。
2、关于岗位结构比例问题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必须按文件规定的比例控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不能作为提高结构比例的理由。高级正高与副高的比例原则上按1:9确定。对规模小、人数少的单位首次设岗,在不突破规定的等级内,原则上按现等级设岗,实行动态管理。
政工系列不属于专业技术系列。
3、关于管理(职员)岗位设置问题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其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的权限确定,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在国家没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现仍暂按川人任[1991]9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关于岗位类别设置
岗位类别的设置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结构为依据,不能以现有人员的结构情况作为岗位类别设置的理由。如果这次岗位设置需要调整的,应先商编制部门同意并调整后,再按新的编制结构设置。
5、关于核定的领导职数是否一定要设岗的问题
经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包括中层领导职数要设岗。
6、关于九年制学校混设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问题
根据2002年省政府川办发[2002]46号文件规定,高、初中核定编制要分核的规定。对这类学校要商编制部门将高初中编制分核。如果不能分开的,按班次核定。
7、岗位实施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成立实施领导小组(要有职工代表)
岗位设置和聘用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化、制度化,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哈人社发[2010]26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黑人保发[2010]81号文件的通知》(哈人社发[2010]26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黑人发[2008]111号文件的通知》(哈人社发[2010]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院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设岗、按需
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岗位设置
岗位总量个,
其中:管理岗位个
专业技术岗位个
工勤岗位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或技能等条件;
4、在原岗位聘用期,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在核定的各级岗位数按如下方法排序聘用:1)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2)相同任职年限的按取得资格时间,先者优先;
最新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最新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大人社发〔2010〕207号
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主体岗位类别确定问题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和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
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由单位申请确定主体岗位类别,并合理界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农业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除单位因其社会功能变化、职责任务调整、人员编制增减等原因外,单位的主体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0
(皖人社秘[2010]69号)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为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原则上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确定。因机构分立、合并或政策性安置人员等超编的事业单位,可将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与单位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设岗基数。
二、关于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商省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照皖办发〔2008〕17号和国家行业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管理(职员)岗位等级设置问题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其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在具体核定管理(职员)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时,按下列原则掌握:
1、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省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而确需设置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2、承担一般管理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正厅级和未设内设机构的正处级单位,七、八级和九级以下职员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4:3:3;副厅级和未设内设机构的副处级单位,八级和九级以下职员岗位结构比例为5:5。
四、关于政工专业职务岗位设置问题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4页word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
问题的处理意见
省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目前,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已基本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积极稳慎地做好这项工作,确保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平稳入轨,顺利实施,现就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问题。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分两步实施,第一步要实现平稳入轨。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新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和等级,对现已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内,依据本人及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岗位。其中,2008年11月28日以后聘用(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人员,只能进入本层级最低等级,对2008年11月28日至实行设岗聘周期间由下一岗位层级聘用到上一岗位层级,可能产生的下一层级等级差不予考虑。第二步实行正常化管理。实现平稳入轨后,进入正常化管理,事业单位空余专业技术岗位方可使用,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之间,逐等级竞聘上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各单位对空余专业技术岗位要按比例逐年使用,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对各单位每年使用的空余岗位数量进行核准。
二、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人员(即“双肩挑”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事业单位实行首次设岗聘用时,按规定限额确定为“双肩挑”范围内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可与其它专业技术人
员一样,按照同等条件和程序,在同一层级竞聘晋升不同等级;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如原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可保留其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工资。聘用到管理岗位的“非双肩挑”人员,原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在首次设岗聘用时,可实行待遇不降低的过渡性政策,允许其超岗聘用(在手册中经注明),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工资。待正常化管理后,逐年过渡,逐步规范。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事业单位岗位
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1.08
•【字号】阿府办发[2009]3号
•【施行日期】2009.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9〕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事厅批复和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这项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县、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管理,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阿坝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业务说明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业务说明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划定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超编人员纳入岗位管理,但在实施中,要注意看是否经机构编制部门核编,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此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60号)精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实施意见(试行)》以及相关的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二)严格确定岗位类别和等级
1、岗位类别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能任务、工作性质等因素,事业单位岗位包括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
位。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涉及到附设岗位和特设岗位的设置。
附设岗位:就是为了解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而设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不超过管理岗位数50%的比例设置“附设岗位”,专门用于必须“双肩挑”的岗位,这类岗位不计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数,但要求:第一,“双肩挑”必须有具体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承担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职责任务。第二,必须报经泉州市人事部门核准。第三,实行结构比例控制。附设岗位高、中、初结构比例参照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附设岗位在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中应以明确。这类岗位是过渡性岗位,今后随着职员制度的完善,视情况变化逐步予以核销。
事业单位职位级别怎么划分
【导语】岗位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等级划分,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是如此。进⼊单位,⼤部分的⼯作⼈员都会认真⼯作,去争取职称,⼀步步的攀登。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家在⼯作期间也是这样的,体现⼈⽣的价值。对于事业单位的岗位等级划分,⼩编给⼤家进⾏了总结,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忧考⽹事业单位频道!
【篇⼀】事业单位职位级别怎么划分
⼀、管理岗位,岗位分为10个等级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作岗位。根据《办法》,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到⼗级职员岗位。职员岗位⼀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般应具有⼤学专科以上⽂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般应具有⼤学本科以上⽂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位,⼀级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平和能⼒要求的⼯作岗位。根据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三级。
此外,专业技术⼀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中国科学院院⼠、中国⼯程院院⼠;在⾃然科学、⼯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做出重⼤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流⼈才。
三、⼯勤技能岗位普通⼯岗位不分等级
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方案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根据人社局和教育局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方案,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具体设置岗位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 。
(1)正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
(2)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2.中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3.初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7%。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53%。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16%。
四、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人社局、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020年(岗位职责)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
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
附件2: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说明:我市只设3—10级职员岗位,备注栏所指系我市原职员职级
附件3: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附件4: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附件5:
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6: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7-
-8-
附件7: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认定表
-9-
附件8: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
2、“双肩挑”人员既要填写“职员职务”,也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但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其现执行工资类别。
3、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但未聘者,在“聘用时间”一栏填写“未聘”字样。
-10-
4、此表须经区县人事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11-
-1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7
(二)设置岗位
▪ 1、确定岗位总量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在编制员额范围内,结合事 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际情况,根据单位经费来源、 社会功能确定岗位总量。 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 员额范围内设岗; 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或自理的事业单位,可 按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在编在职人数确定岗 位总量;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一般应在编制限额内按现有 在编在职人数设岗.
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 定执行。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综合考虑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 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 定任职的具体标准。
29
镇江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基本条件(试行)
▪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 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任 职年限要求有行业指导意见的从其规定,其它事业单位的专技人 员的任职年限要求是:
前言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的一项创新。此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对象涉 及全市2300余家事业单位的近6万多名工作人员。
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 ▪ 一是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的需要,使事业单位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增强事业单位 的生机与活力; ▪ 二是为与事业单位“工改”政策相配套; ▪ 三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需要,实现社会公益服 务资源的均衡化配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握三、四级岗 二级岗位工作
位设置,并需 二年以上。
十级
中一三级 小高三级
680
十一级
中二一级 小一一级
620
十二级
中二二级 小一二级
590
5:5
逐级上报,其 通过竞聘后
中三级岗位 超结构比例人
(不实行兼 员,可进入相
职)经市政府 应层次的最低
批准,四级岗 位经县政府批 准。
等级岗位,也 可“高职低聘 ”,保留原工 资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对应职级及控制比例、基本条件一览表
岗 管理岗位 对应 位 (职员) 职务 工
资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副处 850
七级 正科 720
八级 副科 640
九级 十级
科员 590
办事 员
55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
分类
其他 教育 工资 单位 系统
比例
基本 条件
正 高
高 级
副 高
中 级
助
初 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中高二级 1040
中高三级 930
中一一级 小高一级
780
中一二级 小高二级
730
2:4:4 3:4:3
号文件执行。 一定影响、做
人员与编制原 出一定贡献,
超的按上限、 且是工作骨干
低于80%按下 限、高于的按
。 中级各等级
可比照上述条
中线。
件把握。初级
2、县从严掌 十一级应在十
理 级
员
级
一级
国家确定
二级 三级 四级
省确定
1630 4:6
1420
1、高、中、 初比例: 县属单位 1:3:6; 乡镇属单位 0.5:3:6.5
进入五、六 级岗位的,应 分别在六、七 级岗位工作三 年以上(五级 首次进岗时可 为在六级、七
五级 中高一级 1180
。具体按皖人 级岗位工作六 办发[2009]56 年以上)且有
十三级
中三 小二
550
工勤技能 岗位
岗位 工资
对应等级
比例
一级 830 高级技师
5%左右
二级 690 技
技师
25% (本县无) 左右
术 三级 615 高级工
20%
工 四级 575 中级工
≦40%
五级 545 初级工 35%
普通工 54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占50% 以上。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一般不低于70%。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的,工勤技能岗位占主 体,一般占50%以上。
一个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 构比例。
一个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 岗位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 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政工岗位列入管理岗位总量。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 单位和科研、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