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考核细则
就业指标解释
二、指标解释(一) 人社统EP1号表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2.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3.自然减员人数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指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 人社统EP2号表1. 本期新登记的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人员总数。
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登记失业人员本期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中从失业状态转为就业状态的人数。
3.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指报告期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总数。
期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全部统计为登记失业人员。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5.期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截止报告期末,辖区内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中就业人员及离岗职工总数,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台、港、澳和外籍人员及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数据来源为同级统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同期统计数据:(1)统计部门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的统计中,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之后的单位从业人员数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2)工商管理部门对私营企业情况统计中的城镇投资人数、城镇雇工人数及对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中的城镇从业人员数。
就业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一、人社统EP1号表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2、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3、自然减员人员: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指报告内,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人数。
5、就业困难人员:指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人社统EP6号表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政府举办的,为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才服务的机构。
2、本期办理就业登记人数:指报告期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涉及人员总人次数。
3、本期单位登记招聘人数:指报告期内,用人单位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帮助招聘、推荐的岗位空缺所对应的总人次数。
4、登记招聘人员的单位数:指报告期内,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的数目。
5、本期登记求职人数:指报告期内,求职者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帮助介绍、推荐工作的总人次数。
6、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7、农村劳动者:指农村户籍的本地及外地劳动者;在已取消城乡户籍区分的地区,指原为农村户籍的劳动者。
8、本期接受职业指导人数:指报告期内接受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邀请的有关专家职业指导的总人次数。
9、本期接受创业服务人数:指报告期内接受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创业服务的总人次数。
10、期末代理保管人事档案人数:指报告期末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保管人事档案所对应的总人数。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兰政办发[2012]196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2012年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确保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考核有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第三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评定等工作。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兰州市调查总队负责审核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等数据。
第四条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局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本办法所考核内容为: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目标;市人社局与各县区人社局签订的工作目标。
第六条平时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指标数据的统计过程检查,包括统计台账、报表、方法、程序和结果的检查核对;目标指标数据的现场检查,包括县区业务经办数据库、有关业务经办记录、财务凭证的检查;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
2.季度报表的上报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区是否按时上报截至季末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与目标考核有关指标的季度报表;各县区目标责任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上报的业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
工作考核细则表
5、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率达到纳入管理人数的100%,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6、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街道每季度组织1次,社区每月组织1次,得5分;每少一次,扣0.1分。
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100分
1、工作责任落实情况(15分)。是否责任明确,街道、村(居)工作落实到专人,没有落实的,不得分。
2、参保、领取人员申报工作(25分)。新增参保人员在缴费一个月后未及时办理缴费证的,一次扣5分;办理参保、领取手续,按照张农险[2011]5号文件要求,是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出现漏报、错报现象的,一次分别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5、生育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及增量(20分)。未完成计划的本项不得分。
6、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经办率(10分)。辖区内新增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过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系统经办率达到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城镇医疗保险
100分
1、参保资料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的,得15分,未及时归档的扣5分。
5、档案管理情况(15分)。按照张农险[2011]5号文件要求,是否建立参保人员档案、整理是否规范,未建立的不得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规范化要求的扣5分。
6、按时参加和完成业务部署活动情况(15分)。未参加业务指导会或培训的,分别扣5分,未按时完成业务部署任务的不得分。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00分
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得5分;达不到的,本项不得分。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达到98%,得5分;达不到的,本项不得分。
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GS综合部分(一) 人社统GS1号表1. 下岗失业人员:指年初结转和本年新增下岗职工之和。
(二) 人社统GS2号表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
其中,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局(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局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中心),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企业管理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专业性服务机构。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依法设立,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专门机构。
包括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设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依法受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是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体化办案机构(仲裁院、仲裁办、仲裁中心等)。
5.职业培训(技工教育)教研指导机构:是指主要承担职业培训和技工院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总结推广、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开发、教材开发与推广、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企合作招生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的机构。
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对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和社会认证的机构。
包括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和其它考核鉴定机构。
7.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在街道和乡镇设立的承担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机构,以及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立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2篇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2)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2)精选2篇(一)考核目标:1. 提高就业率:着力推动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地实施,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人数,确保就业率持续稳定增长。
2. 促进社会保障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全体劳动者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保障。
3. 保障就业权益: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加大对非法用工和违法解雇的打击力度,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考核指标:1. 就业率指标:- 基本就业率:衡量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的指标,以劳动力参与率和失业率为主要指标。
- 外出就业率:衡量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状况的指标,以农民工就业率为主要指标。
-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衡量高等教育对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能力,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主要指标。
2. 社会保障指标:- 社会保险覆盖率:衡量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和覆盖面的指标,以社会保险参保率为主要指标。
- 社保待遇水平: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以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为主要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覆盖率:衡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覆盖面的指标,以公共就业服务覆盖率为主要指标。
3. 劳动者权益保障指标:- 非法用工打击力度:衡量打击非法用工行为的力度,以非法用工查处案件数为主要指标。
- 劳动争议解决率:衡量劳动争议解决效能的指标,以劳动争议解决率为主要指标。
具体考核方法:1. 进行定期数据监测和分析:定期收集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进行数据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
2. 制定年度考核目标:根据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目标,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并明确责任主体和考核时间节点。
3. 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数据,对各地区和单位进行绩效评估,按照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排名和奖惩措施。
4. 配套政策支持:对表现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政策支持,激励其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5.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宣传考核目标和结果,引导各地区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考评工作方案
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考评工作方案为做实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镇经济发展水平对就业工作的带动情况,综合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顺利实现年度增比进位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27个镇(乡)。
二、考评内容对照年初下达的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考核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信息完整和真实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镇(乡)工作开展情况,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台帐建立情况,季度和年度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信息完整。
主要考核镇(乡)录入《XX省劳动就业信息系统》的新增加人员信息完备情况。
三、考评办法第一季度:考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1日,主要考核第一季度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评分标准:完成季度预期目标数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扣0.1分第三季度:考评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至30日,主要考核季度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评分标准:完成季度预期目标数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扣0.1分。
第四季度:考评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5日,主要考核年度预期目标完成和信息真实性情况。
评分标准:对信息登记完整,按时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任务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扣0.5分;县级组织当年度二次抽查时,准确率在70%以下的扣0.3分,71%—80%的扣0.2分,81%—89%的扣0.1分,90%以上的不扣分;登记信息不完整的扣0.1分。
四、奖惩措施根据县城镇新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的检查情况,分别计算镇(乡)分值,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
(一)奖励1.工作成绩突出的全县表彰奖励。
2.在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各季度信息抽样调查中,分别给予经济奖励。
即:省、市抽样调查时信息被判定为真实的,每次分别奖励该镇(乡)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30元/条,同时给予被抽查人充值手机话费100元;3.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抽查的平均准确率作为城镇新增就业工作经费的计发依据,标准为:平均准确率在71%—80%的,按6元/人计发;平均准确率在81%—89%的,按8元/人计发;平均准确率在90%以上的,按10元/人计发。
就业与社会保障考核工作方案
4就业与社会保障考核工作方案一、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与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检验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二、考核目标1.全面评估各地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3.提高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三、考核内容1.就业方面:(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及完成任务情况。
(2)失业率控制情况。
(3)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4)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情况。
(5)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2.社会保障方面:(1)养老保险覆盖面及参保率。
(2)医疗保险覆盖面及参保率。
(3)失业保险覆盖面及参保率。
(4)工伤保险覆盖面及参保率。
(5)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1.数据采集:通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渠道收集相关数据。
2.现场核查: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民意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
4.综合评价:结合数据采集、现场核查、民意调查等情况,对各地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流程1.考核启动:召开考核动员会,明确考核任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
2.数据采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3.现场核查:考核组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
4.民意调查:开展问卷调查、访谈等,了解人民群众对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
5.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6.综合评价:结合数据采集、现场核查、民意调查等情况,形成考核报告。
7.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地区,督促其改进工作。
六、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区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7.04•【字号】豫人社办函〔2017〕183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7〕10号),确保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根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和加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相关统计口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统计范围包括城镇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的居民户籍人员和持有《河南省居住证》人员、高校毕业生。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新就业人数减去自然减员人数。
(二)城镇新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基层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以及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且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三)城镇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减少的就业人员数。
(四)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在报告期内通过政府扶持、就业服务等实现重新就业的人数。
(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下列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7、其他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本考核方案旨在加强对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管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考核对象
本考核针对全国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及企业等,以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1.新增就业情况
(1)就业人数指标:考核对象提供本地区近三年的就业人数情况,包括全年新增就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劳动力参与率等
指标,考核对象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确保
合理实现。
(2)就业质量指标:考核对象提供本地区近三年的就业质量情况,包括企业招用人员信息、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工资水平等
指标,考核对象应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引导企
业采取有效的人才培养和用工机制,确保实现就业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标准
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标准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标准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州市作为南中国的明珠,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涌入。
在这个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就业人口的数据统计和计算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广州市的就业状况,制定合理的就业政策,本文将对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广州市就业人口的定义及划分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就业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段内(通常为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参与社会劳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
在广州市,就业人口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城镇单位就业人口: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外商投资单位、私营企业等就业的人口。
2.城镇个体就业人口: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劳动者。
3.农村转移就业人口:指从农村地区转移到广州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
4.外来务工人员:指从其他城市来广州市务工的人员。
二、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方法及标准广州市就业人口的计算方法主要采用人口普查、劳动力调查等途径获取数据。
在计算过程中,需遵循以下原则:1.人口统计范围:以广州市行政区划为范围,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2.数据来源:通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种渠道收集就业人口数据。
3.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实、统计,得出各类就业人口的数据。
4.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就业人口统计数据,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就业人口的计算标准。
三、广州市就业人口计算标准的意义1. 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了解广州市就业人口状况,有助于政府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政策和城乡发展规划。
2.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分析就业人口结构、分布等特点,为人力资源市场提供有益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和配置。
3.保障劳动者权益:掌握广州市就业人口状况,有利于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4.研究人口发展趋势:就业人口计算标准有助于分析广州市人口发展趋势,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8.19•【字号】豫人社办〔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29号)及9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8〕15号)精神,切实提高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根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登记城镇新就业人员是指报告期内新就业的城镇户籍人员、高校毕业生、在城镇居住的居民户籍人员和持有《河南省居住证》人员。
实名登记项目包括城镇新就业人员的“姓名”“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新就业前人员身份”“新就业时间”“新就业地点”“新就业方式”“新就业产业”共9项,应凭相应信息资料按月全面如实填制《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登记(汇总)表》(附件1)。
(一)“学历”是指城镇新就业人员新就业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共6个层次。
(二)“身份证号”共18位数字,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出生月日的4位数字均用×代替。
县级政府就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县级政府就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考核内容1.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情况:地方财政就业创业资金配套投入比例、地方财政就业创业资金配套增长比例。
2.充分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创业培训人数、小额担保贷款金额、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3.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新增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增长比例、就业资金支出执行进度、就业服务信息化覆盖比例、就业资金促进就业人数。
二、考核方法坚持定量考核,除充分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外,均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
考核指标数据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提供。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县年度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具体计算方法为:a=b×c/100(a为省政府综合考核中各县就业工作得分,b为省政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就业工作指标分值,c为各县就业工作专项考核得分)。
县级政府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就业工作考核有关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说明一、有关指标解释1.地方财政就业创业资金配套投入比例,指地方财政安排的就业创业资金与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创业资金的比例。
2.地方财政就业创业资金配套投入增长比例,指地方财政就业创业资金配套投入比例比上年度配套投入比例提高的百分比。
3.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指本年度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金额越大,指标得分越高。
4.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增长比例,指本年度新发放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与上年度同比增长幅度。
5.就业资金支出执行进度,指本年度就业资金支出金额占本年度筹集的就业资金总额的比例。
6.就业服务信息化覆盖比例,指辖区内联通就业服务信息专网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数量占本辖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7.就业资金促进就业人数,指本年度新增就业人数与就业资金支出金额(以万元为单位)的比值。
2024年市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市经济工作考核方案____年市经济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我市在经济领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提高竞争力,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经济工作,实现经济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目标1. 经济增长:确保全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实现GDP增长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就业率:积极推动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3. 财政收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收入增幅不低于GDP增幅。
4. 政府支出:合理控制政府支出,确保政府财政收支平衡。
5. 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市场的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GDP增长率。
6. 投资和融资:推动投资和融资的活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社会融资规模的任务。
7. 外贸出口:扩大外贸出口规模,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
8. 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三、考核指标1. 经济增长指标:(1) 年度GDP增长率:按年度统计数据计算,要求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统计各产业的增加值,要求全面增长且比例合理。
2. 就业指标:(1) 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要求控制在3%以内。
(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统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要求与经济增长相适应。
3. 财政收入指标:(1) 财政总收入增幅:按年度统计数据计算,要求不低于GDP 增幅。
(2) 财税收入占比:统计财政总收入中税收的占比,要求合理且稳定。
4. 政府支出指标:(1) 政府总支出增幅:按年度统计数据计算,要求控制在GDP 增幅以下。
(2) 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支出占比:统计政府总支出中民生支出的占比,要求合理且稳定。
5. 消费市场指标:(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按年度统计数据计算,要求不低于GDP增长率。
(2) 商品消费价格指数(CPI):统计全年CPI,要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劳动保障新增就业工作方案
劳动保障新增就业工作方案是指为了应对当前就业形势,促进就业增长,提高劳动者的就业保障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3000字的劳动保障新增就业工作方案的示例: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不少企业停产停工,许多人失去了工作,就业形势变得更加严峻。
为了应对当前的就业困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制定了劳动保障新增就业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就业目标:到2022年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5000万人。
2. 重点任务:(1)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其稳定增长、扩大规模。
提出减税降费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兴业,增加就业岗位。
(2)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建立全国性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项目,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适应市场需求。
(3)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劳动监察,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拖欠工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提供相应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政策。
(5)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求职渠道,促进劳动力供需的匹配。
(6)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他们创业就业。
三、政策和措施1. 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负和社会保险费。
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费,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增加就业机会。
2.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建立全国性的职业培训机构,在各地推广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劳动者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3. 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加强劳动监察,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欠薪行为。
建立健全劳动者维权机制,加大对劳动者维权的支持力度。
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考核方式
城镇新增就业考核方式嘿,咱来说说城镇新增就业考核方式这事儿哈。
你看,这就好比一场比赛,怎么评判谁跑得快、跑得好呢?咱先得看看有多少人找到了新工作,这是最直观的嘛。
就像数数篮子里有多少个鸡蛋一样,一目了然。
要是这个数字蹭蹭往上涨,那肯定是好事呀,说明咱这城镇活力满满呢!然后呢,还得看看这些新工作质量咋样。
不能光是有个工作就完事儿了,还得是那种能让人长久干下去,有发展前景的。
这就好比买东西,不能光看便宜,还得看质量好不好呀!要是都是些临时的、不靠谱的工作,那可不行哦。
再说说就业的人群分布。
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都得照顾到呀。
不能只盯着一个年龄段,那可不行。
就像一顿饭,得有荤有素,营养才均衡嘛。
还有啊,这些就业机会是从哪儿来的呢?是新创办的企业带来的呢,还是原有企业扩大规模了呢?这也很重要呀。
如果都是靠老企业撑着,那可没什么后劲。
但要是有很多新企业冒出来,那可就有希望啦!咱也得关注就业的稳定性。
今天找到工作了,明天就丢了,那可不行。
就像建房子,根基得稳呀,不然一阵风就吹倒了。
那怎么才能做好这些呢?政府得给力呀,出台好政策,鼓励企业招人,给创业者提供支持。
学校也不能闲着,得好好培养学生,让他们有本事找到好工作。
企业呢,也得有社会责任感,多给大家提供机会。
咱老百姓自己也得争气呀!多学本事,提升自己,让自己有竞争力。
不能光等着机会掉下来砸到自己头上呀。
你说,这城镇新增就业考核方式是不是很重要?关系到咱每个人的生活呢!要是就业情况好,大家都开开心心上班,挣钱,生活多美好呀!要是不好,那可就麻烦啦,大家都愁眉苦脸的。
所以呀,咱们都得重视起来,一起努力,让咱的城镇就业形势越来越好。
让更多的人能找到好工作,过上好日子。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这是关乎咱未来的大事呀!大家说是不是呢?。
安徽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徽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市就业工作情况,根据《》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16个市人民政府及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1.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情况、充分就业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绩效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六个部分内容。
2.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情况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运行情况,就业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核情况,扩大就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情况,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情况,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 充分就业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城镇新增就业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标、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标、困难群体就业指标、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创业培训指标、小额担保贷款指标等。
4.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情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情况,主要是创业型城市创建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开展情况、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创业扶持资金情况;公共就业服务情况,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市场建设情况、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情况、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重大项目用工服务情况;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就业资金支出执行进度,促进性就业支出占就业总支出比例。
5.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就业规模,主要是从业人员规模增速、新增就业人数与GDP增长率的比值、高技能人才人数;就业质量,主要是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高技能人才比重,实名制就业比重;就业环境,主要是每10万人拥有私营企业户数、个体工商户户数,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绩效,主要是就业资金支出和新增就业的比值、职业介绍补贴促进就业情况、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就业情况、社会保险补贴促进就业情况、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情况;创业成效,主要是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培训后成功率、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每万元扶持创业人数;6.工作创新情况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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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80分
1、新增就业岗位
20
完成目标数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5
正常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系统且完成目标数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3、转移农业劳动力人数
20
完成目标数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4、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覆盖
15
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数量按比例抽查,信息准确率为100﹪得满分,不准确的按比例扣分。
基础工作20分
1、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6
乡镇劳务输出人员基本情况、新增就业岗位等十三个台帐齐全得满分,台帐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的每个扣0.5分。
2分,缺报或错报一次的按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