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讲义第23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以及卷烟的批发商等。
一、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以及卷烟的批发商等。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三种假的委托加工: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东奥会计初会经济法基础精讲班郭守杰整章讲义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18讲-第四章考情分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情况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0分左右。
不论考生参加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分为六个单元,共计38个考点。
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需要死记硬背的考点并不多。
复习本章需要12个小时左右。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新增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政策”;(2)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抵扣政策”;(3)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4)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消费税法律制度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一单元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销售服务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混合销售与兼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征税方法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考点0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P121)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3.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1)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2)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如高速公路经营权)、经营权(如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代理权、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 消费税法律制度9W9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税目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征收管理一、消费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特别提示】增值税VS消费税二、消费税的税目(★★)(一)消费税税目概述(15个)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白富美: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
屌丝青年:烟、酒、摩托车。
偶然相遇:高尔夫球及球具。
喜结连理:实木地板、涂料、电池;鞭炮和焰火;小汽车;游艇(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
(二)消费税税目的主要考点接上表接上表接上表接上表接上表接上表【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照“高档化妆品”税目计缴消费税的有()。
A.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B. 成套化妆品C. 高档修饰类化妆品D. 高档美容类化妆品【答案】ABCD【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 中轻型商用客车B. 高档西服C. 进口音响D. 平板电脑【答案】A【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黄酒B. 调味料酒C. 白酒D. 啤酒【答案】ACD【解析】(1)在消费税中,税目“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例如,果木酒、药酒、葡萄酒);(2)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环节总述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批发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 纳税环节总述接上表2.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1)直接对外销售,于销售时纳税。
(2)移送使用【例题】以高档化妆品为例,分析与之相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处理。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委托加工、受托方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业务的税务处理(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对外出售4. 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
4、视同销售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或者最近时 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材料成本
税税率) 税税率)
(3)进口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 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 税方法的有( 税方法的有( )。 A、烟丝 B、卷烟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 答案:BCD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 4000斤 取得销售收入14040 14040元 含增值税)。 )。已 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 0.5元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该酒厂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2006年 (2006年) B、 A、6229.92 B、5510 D、 C、5000 D、4000 答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该酒厂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 17%) 25% %)× 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1+17%)×25% 4000×0.5=5000元 +4000×0.5=5000元。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3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四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02:消费税的纳税环节(★★★)(P152)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例题1·判断题】某酒厂将自产的5箱普通白酒移送到厂工会用于奖励先进员工,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答案】ABCD【例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答案】B【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7年)A.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奖励职工B.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馈赠客户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D.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市场推广【答案】ABD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1)金银铂钻①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单元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额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销售旧货金融服务特殊行业销售额的确定考点0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48)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7)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8)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1·判断题】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银行收到货款的当天。
()(2015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
第1页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1)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移送使用环节纳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按规定征税)
(1)将外购非应税产品以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2)将外购低税率产品以高税率产品对外销售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代垫部分辅料
注意:(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或受托方先将货物卖给委托方,再加工;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无论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自制产品纳税
(2)一般情况——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机构所在地
特殊情况——受托方为个人——委托方收回后缴纳——委托方机构所在地
(3)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扣除
(4)直接销售——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纳税
——高于,不属于直接出售,按规定申报纳税,计税时可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初级经济法_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34页)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大题精讲1.纯增值税——传统增值税业务【大题1·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2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53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2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2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
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5.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的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上期留抵增值税额5.6万元B.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3.2万元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6万元D.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0.3万元【答案】ABCD【解析】(1)选项A: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可以与本期进项税额一并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2)选项BCD:①是否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是否用于可抵扣用途?——购进设备、原材料、交通运输服务用于办公、生产,属于用于可抵扣用途;因此,选项BCD的进项税额均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10.53÷(1+16%)×16%=1.45(万元)B.10.53÷(1+16%)×16%+0.23×10%=1.48(万元)C.(10.53-0.23)×16%+0.23×10%=1.67(万元)D.(10.53-0.23)×16%=1.65(万元)【答案】C【解析】(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计入成本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排除选项AB。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消费税是一种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量而征收的税收制度,是对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需求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在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中,消费税是一个重要的考点,掌握消费税的相关知识对于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关于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
消费税的概念及作用。
消费税是指由消费者支付的税,通常通过增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来征收。
消费税的作用是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缓解通货膨胀,提高国家的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等。
考生需要了解消费税的概念及其作用,从而可以更好地理解消费税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性。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和税率。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征税的方式是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包含税金,由消费者进行缴纳。
税率通常是以一定比例计算,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
考生需要了解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税率及征税对象,以便对消费税进行正确的理解和运用。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和计算方法。
消费税通常是由销售者收取,并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加入税金,最终由消费者支付。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乘以税率,得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考生需要掌握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和计算方法,以便在实际情况中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和减免政策。
消费税是由消费者承担的税务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需支付相应的消费税。
政府也可能会针对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设定减免政策,降低消费税的税率或免除一定金额的税款。
考生需要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和政府的减免政策,以便正确执行税收义务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涉及消费税的概念、作用、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方式、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和减免政策等方面。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深入理解这些知识点,熟练掌握消费税相关的计算方法和政策规定,从而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消费税是税收领域中的重要内容,掌握消费税相关知识将有助于考生在职业生涯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收制度,促进自身的职业发展和提高。
消费税培训讲义(PPT 74页)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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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注意:消费税在“换”、“投”、“抵”的情况下, 是以同类消费品的最高售价确定销售额,其规定带有 一定的惩罚性质。
而以上3种行为缴纳增值税时,是按当月同类货物的 加权平均售价、最近日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加权平均售 价以及组成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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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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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的税率
(P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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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 法及其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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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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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法
我国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 : 1.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2.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 3.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计税方法
28.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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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分类
有害品:危害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 玉石等。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稀缺资源: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财政意义:如汽车轮胎。
28.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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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与难点
消费税的基本特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 委托加工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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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案例
某天,李小姐在广州天河城看上一款化妆品,但觉 得价钱不合适,便对店员说:“这款化妆品我在香 港买过,怎么你这里的价格贵了那么多啊?”店员 跟她解释说:“从香港到这里要缴很多税呢,我们 这个牌子是高档消费品,光消费税就高得吓人,当 然要比在香港卖得贵些了。”李小姐听了接着说: “按你这样说,国内销售的衣服很多都比香港的贵, 也是因为在我国销售衣服也要缴很高的消费税啦。” 店员说:“那当然啦,所以生意难做啊!”
税法消费税专题知识讲座
第五节 应纳税额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p110例3-2) 3、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销售数量×单
扣除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旳扣除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再销
售,为防止出现反复征税,税法要求对外购已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 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旳消费税 税款。
1、扣税范围P114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旳卷烟; (2)外购已税化装品生产旳化装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旳珍贵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旳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旳汽车
50 ×2000 ×0. 5 ÷10000+200 ×20%
=45(万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所谓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
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 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途税务处理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不缴纳消费税 品
2、用于其他方面 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 ③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二、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合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 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初级经济法:零基础导学08(消费税2)
2020 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导学班(8)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消费税考点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情形一、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平均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税率形式适用税目计税公式从价定率除适用从量、复合外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答案】不涉及,从量定额计税仅与“数量”有关,跟“价格”无关。
【举个栗子】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 月份将试制的 2 吨新口味啤酒用于职工福利,已知该酒厂没有同类啤酒的销售价格,该啤酒成本 4 000 元 /吨,成本利润率 5%,每吨消费税税额 250 元。
计算当月应当缴纳的消费税。
【解答】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啤酒属于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的计算与价格无直接关系,应按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征税,应纳消费税=250×2=500(元)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税率形式适用税目计税公式从价定率除适用从量、复合外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税率形式适用税目计税公式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举个“栗子”: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 1 吨自产白酒馈赠客户,已知该批白酒的成本为 1 万元,成本利润率为 10%,该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该批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 0.5 元 /500 克。
(2020年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2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二】消费税法律制度核心知识点分析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六、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规定1.基本计算公式(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征收: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但下列项目除外:(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2)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特殊规定1.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税。
2.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注意】换投抵,最高价。
3.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6.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并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7.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8.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计入销售额。
消费税知识点整理讲课讲稿
消费税征税范围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两个特殊环节: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相关内容如下:税目与税率税目一、烟: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2.雪茄烟3.烟丝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他酒。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固转箱押金。
(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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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02:消费税的纳税环节(★★★)(P152)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例题1·判断题】某酒厂将自产的5箱普通白酒移送到厂工会用于奖励先进员工,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答案】ABCD【例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答案】B【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7年)A.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奖励职工B.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馈赠客户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D.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市场推广【答案】ABD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1)金银铂钻①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②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和珠宝玉石,仍在生产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超豪华小汽车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零售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不缴纳消费税。
表4-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例题5·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生产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1)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6年)A.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B.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C.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D.乙超市零售啤酒【答案】ABC【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玉手镯),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7·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7年)A.超市零售白酒B.汽车厂销售自产电动汽车C.地板厂销售自产实木地板D.百货公司零售高档化妆品【答案】C【解析】(1)选项A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2)选项B: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8·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零售超豪华小汽车B.进口钻石饰品C.生产销售白酒D.委托加工烟丝【答案】B【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9·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将自产白酒赠送给合伙企业B.将自产卷烟发放给员工当福利C.零售金银首饰D.零售高档化妆品【答案】D【解析】(1)选项A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用于赠送、职工福利)的,于移送使用时征收消费税;(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10·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实木地板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实木地板B.高档化妆品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高档化妆品C.烟草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销售卷烟D.白酒批发企业将白酒批发销售给商场【答案】C【例题1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B.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C.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D.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答案】D【解析】选项D: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1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9年)A.丁商场零售金银首饰B.乙汽车贸易公司进口小汽车C.丙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D.甲服装厂生产销售服装【答案】AB【解析】(1)选项C: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2)选项D:服装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3·多选题】下列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从国外进口数码相机B.从国外进口小汽车C.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D.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答案】BC【解析】(1)选项A:数码相机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口环节应征收进口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进口小汽车应征收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3)选项CD: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1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甲公司向零售商批发销售卷烟B.乙公司生产销售小汽车C.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D.丁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答案】ABCD考点03:消费税的税率(★★★)(P158)1.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1)多数税目适用比例税率;(2)成品油税目和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3)卷烟和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解释1】成品油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
【解释2】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解释3】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解释4】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例题1·判断题】高档手表采用从量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2016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雪茄烟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2017年)A.电池B.涂料C.柴油D.黄酒【答案】CD【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有()。
(2017年)A.柴油B.涂料C.黄酒D.游艇【答案】AC【例题5·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黄酒B.葡萄酒C.啤酒D.药酒【答案】AC【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8年)A.卷烟B.黄酒C.白酒D.小汽车【答案】AC【例题7·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雪茄烟B.卷烟C.黄酒D.白酒【答案】BD【例题8·单选题】2019年10月甲啤酒厂生产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A.100吨B.33.9万元C.30万元D.150吨【答案】A【解析】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而非生产数量)。
【例题9·单选题】2019年10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2019年)A.1000万元B.1130万元C.240吨D.140吨【答案】A【解析】(1)药酒不属于“白酒”,不实行复合计征,也不实行从量计征,而是从价计征消费税,排除选项CD;(2)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排除选项B。
【例题10·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390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从量税税额为0.5元/500克。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390000×20%+50×2000×0.5=728000(元)B.3390000÷(1+13%)×20%+50×2000×0.5=650000(元)C.3390000×20%=678000(元)D.3390000÷(1+13%)×20%=600000(元)【答案】B【解析】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390000÷(1+13%)×20%+50吨×2000斤/吨×0.5元/斤。
【例题11·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M型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