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井下车辆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主要包括:车辆准入管理、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维护管理和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章车辆准入管理
第五条所有进入矿山井下的车辆必须办理准入手续,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准入:
1.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车辆具有完整的技术参数、使用说明和车辆检验证明;
3.车辆驾驶员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相关操作技能;
4.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急救设备。
第六条车辆准入手续主要包括:
1.提交车辆基本信息和证件材料;
2.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评估;
3.驾驶员资质审核;
4.培训并领取准入证明。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七条车辆在井下运行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车辆刹车、转向等核心部件的可靠性;
2.检查车辆照明、信号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火灾报警、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
4.试运行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
2.严禁酒后驾驶,不允许驾驶员饮酒;
3.禁止超载和违规装载;
4.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
第九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车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程;
2.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车辆;
3.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时,立即停车并上报相关人员。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减少矿井瓦斯灾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
进行矿井设计、水平设计、采区设计时必须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实现采区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与用风地点独立用风、变更设计时同时设计通风系统。回采工作面、采区转移过程中必须由技术科拟定通风系统方案,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矿井风量分配。
矿井内各作业地点用风根据矿井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配风,需调整时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风量分配、调整工作由技术科负责____相关人员实施。
三、矿井____生产时,必须协调矿井内采、掘布署,避免人为设置瓦斯库和积聚点。
通安科对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防止主要进回风巷堵塞,风路不畅,瓦斯积聚;回采工作面进回风穿口、进回风巷断面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煤壁方向要布置成抑制采空区瓦斯逸出的方向;对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后盲巷、工作面和采区结束的盲巷都要及时打密闭和栅栏,并挂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孔暂不进度,或节假日较长时间全井停产,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停局部通风机但须密闭,并打栅栏挂警示
牌。井下临时停风、瓦斯检查员立即撤人,把风机开关回零,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排放单孔瓦斯;当瓦斯浓度等于或低于____%时,由矿制定排放安全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通安科____排放。
四、矿井通风设备设施管理。
矿井主通风机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设备管理规定检查、保养,做到完好。通风构筑物做到建造位置合理,质量达标,检查、检修、维护完整,主要风门应进行联锁,避免因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_煤矿车辆管理制度条例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_煤矿车辆管理制度条例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业公司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
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的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矿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有
效进行。
第五条矿业公司应当根据车辆的不同用途,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车辆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七条矿业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车辆管理设备和工具,维护保养车辆设施,提高车辆使用
寿命。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矿业公司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码、使用
时间、使用路线等信息。
第九条矿业公司应当建立车辆使用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线。
第十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持有效驾驶证,熟悉车辆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十二条禁止未经授权私自调动车辆,私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路线和停放位置。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饮酒后操作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处
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车检查,并及
时向保养维修人员报告。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应当立即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规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3篇)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开及井下机动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车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井下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四不象、耙渣机、三轮车、排渣车、及其他在巷道内驾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大贾庄项目部。
四、管理内容
1)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规定
1、对于井下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定点、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装载机、耙渣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
2、井下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
5、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
6、行车时靠右侧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
7、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8、装载机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指挥进行操作,进行转弯或者倾倒作业时必须观察倾倒物料半径内的人员动向。
9、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山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矿山生产和运输安全,矿山车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运输车辆、作业车辆和特种车辆。
第三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规范运营,保养维修,合理使用”的原则,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管理工作合法、规范。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申请管理
第五条矿山应根据生产和运输需要,合理配置各类车辆,确保满足生产和运输需求。
第六条矿山车辆的配备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应包括车型、数量、使用地点和用途等信息。
第七条各作业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车辆使用合理、有效。
第八条作业单位如需要新增车辆或更换车辆型号,应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和必要性。经矿山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新购车辆进入使用时,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矿山车辆的使用计划应为矿山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各作业单位应根据生产任务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制订详细的车辆使用计划,并确保在计划内使用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超载、超速和超范围行驶。
第十三条各作业单位应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擅自调换车辆或私自改装车辆等行为。
矿山车管理制度
矿山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车辆的管理,确保矿山车辆的安全运行,保护矿山车辆的使用者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矿车、卡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所有在矿山内使用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矿山车辆管理必须依法、合规、科学,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矿山车辆、使用者、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贯彻执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管理和维护矿山车辆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方式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章矿山车辆的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矿山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各部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矿山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每辆矿山车辆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底盘等各个部件。
第七条检查后,车辆如果有任何不合格的部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和更换,直到符合标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车辆的维护保养需由专业的技术工人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保障车辆的使用安全。
第九条车辆维护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地填写,每次维护后需写明维护内容和日期,签字确认。
第三章矿山车辆的使用
第十条矿山车辆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禁止临时加装配件、修改车辆结构等行为。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查,包括发动机、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使用车辆时,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
第十三条矿山车辆的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技术资格,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和使用车辆。
煤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场内所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第三条煤场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车辆购置与报废
1. 车辆购置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车辆报废需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报废车辆的安全处置。
第五条车辆证照管理
1. 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持有有效行驶证。
2. 车辆必须办理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
第六条车辆维修与保养
1. 车辆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七条驾驶人员资格
1. 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
2. 驾驶人员需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驾驶人员职责
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按时参加车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 遵守煤场内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九条车辆使用审批
1. 驾驶人员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车辆使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非工作原因使用车辆,需经领导批准。
第十条车辆行驶规定
1.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车。
2. 驾驶车辆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得做与驾驶无关的事。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 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4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____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管理井下车辆,规范作业行为,保障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井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矿井专用车辆(如矿用机车、托车、抽水泵等)、运输车辆(如矿车、巷道专用车辆等)等。
第四条井下车辆管理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矿山规定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井下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科学管理。
第七条值班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八条井下车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防滑设施、灭火器、报警器等。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井下车辆应进行专业培训,学习车辆操作技术和应急预案等,领取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作业时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与中控室或其他管理部门进行联系。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第十三条井下车辆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井下车辆在作业现场必须清洁整齐,不得堆放废弃物或其他杂物,确保作业环境清洁。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第十五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地点停放,并做好固定措施,以防止滑动或倾覆。
第十六条井下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调查。
煤场车管理制度
煤场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车辆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煤场车辆指在煤矿、煤厂、煤场等场所使用的各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卡车、运输车、运输卡车、专用车辆等。
第四条煤场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且配合重要政策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煤场车辆管理应遵守“保证安全、节约能源、文明行车、高效运输”的原则。
第六条煤场车辆的购置、报废、折旧等工作,由煤场内设立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必须保证车辆的使用合理和安全。
第七条当煤场购置新车辆时,必须符合国家车辆管理规定,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使用,煤场需配备专职司机和交通运输人员,确保车辆有合格的司机进行操作。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车辆的技术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煤场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购置合同、技术参数、保险资料等,以便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应按煤场内部的作业计划和车辆调度进行,不得擅自调配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越线行驶,也不得在临时禁行路段通行。
第十三条车辆在行驶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服从交通信号等行为。
第十四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不得乱倾倒、乱泼洒物料或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 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六条在煤场车辆因故需要停用或报废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处置。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山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车辆使用,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第四条矿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矿山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辆、专用车辆等,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七条车辆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借用、转借车辆。
第八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九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做好车辆调度管理,确保车辆合理使用。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驾驶证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驾驶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需要每天进行车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私自维修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档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做好车辆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需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矿山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章环保管理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做好车辆尾气排放和废弃物处理,保护环境。
矿区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表
矿区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区员工车辆管理,规范员工使用车辆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维护矿区车辆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员工使用的车辆管理,包括各类车辆的登记、使用、维护、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矿区员工车辆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
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矿区员工车辆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禁止私自使用车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
第五条矿区所有员工使用的车辆,必须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车辆登记信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所有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员工须提供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明,方可登记使用车辆。
第八条车辆使用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到车辆管理部门更新车辆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九条员工需按规定使用车辆,严禁私自调换车辆、改变用途等行为。
第十条车辆使用者需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者需保持车辆清洁,注意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事故或故障,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处理。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每台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需建立定期维护检修计划,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预防故障。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者需遵守安全驾驶规范,确保行车过程中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者需在停车时将车辆锁定,保护车辆安全。
矿区车辆管理制度
矿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区内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高管理效率,保
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的车辆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矿区的车辆管理以安全第一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照统一
规划,科学管理要求开展。
第四条矿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特种车辆等,必须进行登记,取得相
关许可和证书,方可在矿区内使用。
第五条矿区内的车辆管理工作,实行责、权、利明确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车辆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矿区内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合法登记和审核,取得相应的行驶证、牌照等合法证件后
方可在矿区内使用。
第七条矿区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所有车辆的行驶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驾驶车辆。未
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不得擅自驾驶车辆。
第九条矿区内的车辆行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矿区内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对车辆的购置、维护、报废等情况进行
记录和归档管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的管理
第十一条矿区内的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禁止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和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特种车辆和超限车辆,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通行,不得违规擅
自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矿区内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必须进行车辆管制,对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对于重要设施和场所,必须设置专门的停车场地,禁止在禁止区域乱停乱放。
煤矿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公司车辆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务车、运输车和其他使用车辆。
第三条煤矿公司车辆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为先、节约为重、效率为本”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四条煤矿公司车辆管理应当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车辆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
第五条煤矿公司应当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
第七条车辆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车辆管理规定,熟练掌握车辆使用技能。
第八条煤矿公司应当建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九条煤矿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加油加气、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条车辆使用制度应当规定车辆的配车原则、保管要求、使用限制等内容。
第十一条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应当规定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内容,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车辆加油加气制度应当规定车辆加油加气的地点、方式、安全规定等内容。
第十三条车辆报废制度应当规定车辆报废的条件、程序、责任等内容。
第四章车辆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车辆的使用申请应当由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包括车辆的保管、维护、保养等工作。
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矿业公司车辆的使用和运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员工用车、租赁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和维护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清洁、有序运行。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充分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车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做到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车辆。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车辆,应当事先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私自使用车辆。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辆,禁止在车辆内吸烟、乱扔垃圾、随意摆放物品等行为,确保车辆内部整洁干净。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时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根据出差计划合理安排行程,不得擅自更改出差计划或违规使用车辆。
矿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区车辆管理,保障矿区交通秩序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务用车、生产用车、职工个
人车辆等。
第三条矿区车辆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矿区车辆管理由保卫部负责,设立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小组职责:
(一)制定矿区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矿区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审验、保险、维修、加油等工作;
(三)对矿区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车辆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对矿区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监督矿区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
第六条矿区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私用、借用、转借、出租或用于非
法用途。
第七条矿区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有效的驾驶执照,并取得矿区车辆驾驶资格。
第八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安全行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矿区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矿区车辆的保险、年审等手续由车辆管理小组负责办理。
第四章车辆停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矿区车辆应按照指定的停车场所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第十二条停车场所需设施应齐全,标志清晰,指示明确。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小组应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通行畅通。
第五章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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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车辆运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上岗条件
1、驾驶员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
3、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二、开车前准备
1、接班时,司机要认真了解车辆的运行,信号及线路情况。
2、开车前检查熟悉车辆的特性、使用要求,防爆胶轮车特别要熟悉柴油机的防爆要求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中煤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执行。
3、检查发动机冷却水箱是否加到规定水位且不漏水,检查燃油箱的柴油是否满足要求、刹车、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灯光齐全,全车线路无破损、无漏电,检查润滑系统的各种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够且不漏油,各紧固件是否都处于紧固状态,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检查轮胎气压,档位是否在空档。防爆胶轮车的液压自卸机构使用前检查液压油箱油量是否足够,检查液压机构各油管接
头连接是否紧固,机车发动前应将带球升降手柄推向中立位置、使其处于分离状态。
三、开车
1、接到开车指令后,先观察机车旁和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
2、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启动。
3、观察各仪表、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4、车辆起步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档位行驶,变速一般应逐渐进行,不应越级换档。
5、倒车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告知井下工作人员。
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狭窄弯道交叉点和泥泞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应先换低速档待车速降低后缓慢的制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安全行车。
7、车辆会车时,换近光灯,减速慢行。
8、使用液压自卸机构时:将液压泵结合手柄搬向左上方向,泵开始工作,再将升降手柄搬到规定位置,油缸则推动车厢倾翻。柴油机使用油门一般(900-1000转/分),严禁使用大油门高转速自卸时间一般为30秒左右。自卸完毕,应将后箱板自动关闭。较长时间不用自卸,应将液压泵接合手柄放在离合位置。严禁乱调限压阀和安全阀,有故障时应在试验台上调试。
9、严禁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
10、临时停车,不得关闭车灯并打开警示灯。
11、行驶中要时刻观察仪表情况,瓦斯报警仪报警时、排气温度高达69℃,冷却水位低至设计值时、机油压力表低于0.2Mpa时、发动机转速超过最高转速,松开油门踏板仍将不下来时,应立即停车。
12、车辆如有损坏,及时汇报调度室。
四、停车
1、停车后将手制动器拉到锁定位置,关闭发动机,拔下钥匙,锁好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后,保持车辆处于可靠地停止状态,避免车辆自由滑动。
五、交班
1、向接班驾驶员交清机车的运行情况、运行区域的巷道情况、材料运送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要爱护设备,保持机车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