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
1、发热性能。燃烧器具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加热效率不低于规定的最低限度,应用合理的燃烧方式,实现节能和污染控制;
2、燃料使用范围。燃烧器具燃料种类不要少于规定的类型且应当能够接受多种类型的燃料;
3、结构设计。燃烧器具必须具备安全的结构设计,其结构要求经久耐用、安全,以及减少因不当操作而造成的危险;
4、温度控制。燃烧器具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温度控制系统,以避免操作和环境中燃料的温度过高;
5、安全装置。燃烧器具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6、通风系统。燃烧工艺释放的烟气应具备良好的排放条件,系统需要有效的排烟通风系统。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919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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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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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
民用 . a 燃具在42 气压下, 燃具在75 气压下, k P 公用 . a k P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起密封作用的阀门, 漏气量应小于。0 L h ) 7 ; / 2 对起自 ) 动控制作用的阀门, 漏气量应小于。5 Lh .5 , / b 中、 ) 高压燃具的压力降 中压燃具( 公用燃具) 01 MP 气压下. 在 . a 5 高压燃具( 卡式炉) 的高压侧, 。9 a气密性) 在 . ( MP 和 13 a耐压性) . MP 气压下; 时间为1 , mn均不得产生漏气( i 肥皂水检查) 和压降( 压力表检查) 现象。
462 燃烧稳定性 .. 燃烧应稳定, 不得出现脱火、 回火、 黄火和析碳现象。
燃烧稳定 性应按有关标准规定的界限气, . 在。5 p额或 15 . 额的燃气压力下分别检验。 p
463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O) .. C 含量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O 含量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C)
1 9 一50 9 8 0 一 1实施
G 194 19 B 6 1 一 9 7
。 浴槽水加热器。 ) 4 12 电器部件 .. 使用交流电源的燃具应符合 C 36 的规定。 J 2 0 413 自运行式燃具( .. 定时、 定温、 自动启动的燃具) 具有自 运行功能的燃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G 194 19 B 6 1 一 9 7
1 范围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备和掌控燃气燃烧器的安全风险,
订立本规定。
1.2 本规定订立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
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使用燃气燃烧器的生产线和生产设备。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
3.1 企业应设立燃气燃烧器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
责和权限。
3.2 燃气燃烧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
期接受安全培训。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
4.1 企业应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燃气燃烧器进行安全检查和
评估。
4.2 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
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1 企业应定期组织燃气燃烧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
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企业应向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归档备查。
第六条安全设施和装备
6.1 企业应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6.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应急预案
7.1 企业应订立燃气燃烧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
职责和措施。
7.2 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火灾、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
应急联系方式。
第八条操作程序
8.1 企业应建立燃气燃烧器的操作程序,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
和流程。
8.2 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和私自改
动设备参数。
第九条日常维护
9.1 企业应订立燃气燃烧器的日常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人员的维护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检查:在启动燃气燃烧器之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包括
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有泄漏,气体是否达到要求的压
力和纯度。
2.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气燃烧器的操作程序,并
且始终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任何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都是危险的。
3.正确启动:在启动燃气燃烧器之前,必须确保所有设备都处于正常
状态。检查点火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并先开启气体阀门,然后再点火。
4.防止泄漏:泄漏是燃气燃烧器操作中最常见的危险。为了防止泄漏,必须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并及时修复任何损坏的部件。
5.定期维护:燃气燃烧器需要定期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清洁
燃气管道和喷嘴,更换老化的部件,并检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压力监控:燃气燃烧器的压力必须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确保压
力表的准确性,并随时监控燃气燃烧器的压力变化。
7.操作人员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并持有相关的
操作证书。操作人员必须能够正确操作燃气燃烧器,并知道如何应对突发
事件。
8.紧急情况应对: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应急
救援程序,并具备适当的紧急处理能力。如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燃气
供应,并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灭火。
总之,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操作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和保护操作人员的重要措施。通过遵守上述规程,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编号:SM-ZD-17594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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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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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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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
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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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
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三)燃烧器各部件结构和尺寸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燃烧器可靠经济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对于燃烧器的运动部件(皮带传动、风机)必须设计防护装置。
(六)为防止异物吸入,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燃烧器风机入口应该装有金属防护网罩。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对于燃烧器的运动部件(皮带传动、风机)必须设计防护装置。
(六)为防止异物吸入,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燃烧器风机入口应该装有金属防护网罩。
(七)设计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350kW的燃烧器,需配置燃气流量调节装置,使其输出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可调。连续调节燃烧器的燃气流量调节装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八)燃烧器应该设置空气流量调节装置。设置调节挡板的,空气挡板的位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九)对多级调节或连续调节的燃烧器,空气和燃气调节装置应该通过机械、电动或其他方式实现联动。
(十)燃气控制阀的入口处应该装有过滤装置,过滤装置可以与下游的燃气控制阀成为整体。过滤器的孔径应该不大于1.5毫米;过滤器的入口及出口处均应当设有永久性压力测试点。
(十一)燃烧器内管道中燃气流速应当不能大于25m/s;燃烧器前管道中燃气流速应当不能大于15m/s。
第六条材料
燃烧器所有部件应该选择合适的材料,确保燃烧器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结构特性和工作特性的下降。燃烧器的制造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1、《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Gas Burn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1)
第三章安全与控制装置要求…………………………………………………………
(3)
第四章安装与系统要求 (5)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要求 (6)
第六章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燃气燃烧器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依
据《燃气燃烧器安全管理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燃气燃烧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
第三条:设备管理
1.本企业应建立燃气燃烧器设备台账,包含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方、
使用日期、维护记录等。
2.定期对燃气燃烧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每个燃气燃烧器设备都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应熟识燃气燃烧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依照操作规程正确
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用具、确保设备
四周通风良好等。
3.操作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维护保养
1.定期对燃气燃烧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含清洗、润滑、紧固等。
2.每次维护保养均应有维护记录,记录包含维护人员、维护内容、日期
等。
第六条: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1.针对燃气燃烧器设备可能显现的紧急情况,应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并进行培训与演练。
2.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应立刻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三章:考核标准
第七条:设备管理考核
1.每半年进行一次燃气燃烧器设备管理考核。
2.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台账的完备性、设备检查和维护的记录、设备专人负责的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操作规范考核
1.每季度进行一次燃气燃烧器设备操作规范考核。
2.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人员对使用说明书的熟识程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的本领等。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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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在关闭状态, 燃气通路不再自 动打开
435 压力检测安全装置 .. 使用丁烷气的卡式炉必须设压力检恻安全装置, 压力检测安全装置在。4 . MP 的压力范围内应动作。 .-07 a 关闭撼气通路的结构动作后, 然气通路 不再 自动打开。 436 限时使用切断装置 .. 直排式热水器宜设限时使用切断装置。 437 安全装置损坏、 .. 停电或操作失误时, 燃气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438 安全装置、 . . 报誓器等部件必须经指定部门检定, 并且安装部门应定期检查 439 安全装置的功能和质量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4A 重要部件检验 . 阀门总成、 控制器、 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件的主要质量指标与嫩具装配前必须逐个检验, 不合格者严 禁装配使用。
462 燃烧稳定性 .. 燃烧应稳定, 不得出现脱火、 回火、 黄火和析碳现象。
燃烧稳定 性应按有关标准规定的界限气, . 在。5 p额或 15 . 额的燃气压力下分别检验。 p
463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O) .. C 含量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O 含量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C)
选用连锁式设计。 423 烤箱、 .. 烤炉的防爆 烤箱和烤炉应为只有打开箱门或炉门才能露出火孔并点燃的结构, 但对装有熄火保护装置并能安
全点火的除外
43 安全装置设计 .
431 熄火保护装置 .. 4311 具有下述情况的燃具必须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 a 动控制式燃具; )自 b 具有封闭式、 ) 半封闭式炉膛的自 动点火型燃具; c 点火不能确认的燃具; ) d 有可能出现意外熄火的燃具。 ) 4312 熄火保护装置的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a 燃烧器( 主火或长明小火) ) 没被点燃或中途出现熄火、 吹灭等情况时, 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应
在 燃具标准规定的时间内自 动关闭;
b 火焰监测部分损坏时, ) 应自动关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 )火焰监测部分在通常使用状态下, 与燃烧器的相对位置应保持不变。 432 过热保护装置 .. 有可能产生空烧或过热郎 具( 麟 热水器等)宜设过热保护装置。 , 过热保护装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在燃具本身或其周围出现过热现象前, ) 自动切断燃气通路; b )当温度恢复正常时, 燃气通路也不应再自 动开启。
。 燃气接口 ) 应采用锥形管螺纹或符合规定要求的快速接头(. ka泄漏量 00 Lh 42 , P . / 以下) 7 连
接;
b 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 应串接两个以 卜 的电磁阀, 电磁阀的功能应互为独立的; c串 ) ) 接在b规定的电 磁阀全部闭合 状态, . a 在42 气压下, k P 泄漏量在。0 Lh .7 以下; / d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 ) 42 防爆结构设计 .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 高勇、 张道明、 徐志刚、 郭明辉、 吕复、 叶远璋、 赵骏、 李洪斌、 孙书国、 陈海波。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 标 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Leabharlann Baidu则
G nrl ey h iu rq i m ns eea sft t nq e ur et a e c e e
o gs r i a l cs g pine f b nn p a a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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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日本工业标准 J S 02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结构通则》 日本《 I 29-9( S ( , 燃气燃烧器具安
装规程)18 年版) ) 93 ( 编制的, 在技术内 容上与之等效。 依据日 本标准编制本标准时, 为与我国标准保持一致, 直排式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的热流量上限仍按
a 燃具安装要求的换气条件; )
b 燃具安装要求的供水、 ) 供电、 供燃气条件;
c 燃具安装要求的防火、 ) 隔热条件; d 燃具安装要求的其他安全条件。 )
52 民用燃具的选用 . 521 直排式燃具 .. 直排式燃具的选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单眼灶、 双眼灶、 ) 烤炉、 烤箱和饭锅等燃气灶具; b 热流量小于 1. OO ka h的燃气热水器。 ) 16 M 00 l ) 0 c/ 522 半密闭式、 . . 密闭式燃具的选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 浴槽水加热器; ) b 热水器; ) c 采暖炉; ) d 其他装有排气筒的燃具。 ) 523 洗澡用时, .. 宜选择半密闭式或密闭式燃具。 53 公用燃具的选用 . 应选择带排烟装置或与排烟设施配套供应的燃具。
45 燃具出厂检验( . 生产流水线工序检验) 每台燃具出厂前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下列各项: a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 )
b 水系统的耐压性; ) 。 燃烧工况; ) d 绝缘性能( ) 交流电源) 。 4 6 安全、 . 卫生指标 461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 ..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低压燃具的漏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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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 简称燃具) 设计和制造、 选择、 安装、 检查和验收、 使用和维修的安
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和公共建筑使用的燃具。 2 引用标准
下」 歹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 161 2 城市然气分类 BT 1-9 3
1 9 一50 9 8 0 一 1实施
G 194 19 B 6 1 一 9 7
。 浴槽水加热器。 ) 4 12 电器部件 .. 使用交流电源的燃具应符合 C 36 的规定。 J 2 0 413 自运行式燃具( .. 定时、 定温、 自动启动的燃具) 具有自 运行功能的燃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我国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 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广东神州燃气用具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然气公司、 北京市燃气用具厂、 浙江慈溪燃气安全用具厂、 广东顺德万和电器有限公司、 美菱集团合肥美吉厨房用 具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百德大昌燃气用具有限公司、 中国宏祥集团莱州市燃气用具厂、 成都前锋 电子股
民用 . a 燃具在42 气压下, 燃具在75 气压下, k P 公用 . a k P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起密封作用的阀门, 漏气量应小于。0 L h ) 7 ; / 2 对起自 ) 动控制作用的阀门, 漏气量应小于。5 Lh .5 , / b 中、 ) 高压燃具的压力降 中压燃具( 公用燃具) 01 MP 气压下. 在 . a 5 高压燃具( 卡式炉) 的高压侧, 。9 a气密性) 在 . ( MP 和 13 a耐压性) . MP 气压下; 时间为1 , mn均不得产生漏气( i 肥皂水检查) 和压降( 压力表检查) 现象。
6 安装
61 一般规定 . 61 安装燃具的用户应向当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申 .门 请批准后, 方可安装。 612 燃具的安装必须按照由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认可的设计施工图进行。 ..
6 3 燃具安装单位, 门. 必须向当 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申 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汪册登记证后, 请, 方可从事
燃具安装 。
6 4 燃具安装后, 门. 必须经当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 62 安装处所 . 621 安装的房间及部位 .. 621 下列房间和部位严禁安装燃具 ..门 a 卧室、 ) 地下室; b 浴室( ) 密闭式燃具除外) ; c 楼梯和安全出口附近( m以外不受限制) ) ( 5 ; d 易燃、 ) 易爆物品的堆存处; e 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 ) f )电线、 电器设备处。 62 2 下列房间和部位可安装燃具: .门. a 厨房; ) b 非居住房间; ) 。 室外、 ) 外廊、 阳台( 均应有防风、 雪的设施) 雨、 。 6213 公共建筑内的公用燃具, ... 当安装在地下室和内厨房( 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和窗) 应符合 时, G 508 3 . -722 的有关规定。 B 2-9 中722 . 0 . 7 . 8
433 风压过大安全装置 .. 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应设风压过大安全装置。 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应按燃具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当排气管顶端承受过大风压时, 在燃烧器火 焰出现不稳定前, 应自动切断燃气通路。
d1 4 烟道堵塞安全装置 ..
G 194 19 B 6 1 一 9 7 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应设烟道堵塞安全装置. 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应按燃具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当烟道排气口 堵塞时, 5 应在 mn内自动切 i
5 选择
5 1 一般规定 .
511 用户应按燃气类别、 .. 安装条件和用途等因素选择燃具。 512 然具的燃气类别代号与当地供应燃气的类别代号必须一致。 .. 513 燃具安装要求的条件与安装处可能达到的条件必须一致。安装条件不符时严禁选用。 ..
安装条件应包括如下项目:
下6 9
G 1 9 4 1 9 B 6 1 一 9 7
民用和公共建筑使用的其他燃具也应参照执行。
4 设计和制造 41 一般结构设计 411 排烟装置 .. 下列各类燃具必须设置排气筒接口: a 采暖炉; ) b 热流量大于 1. 1 00 lh 的热水器; ) 16 0 ka/ ) k W( 0 c
国家技术监督局1 9 一 7 0 批准 9 70一7
G 508 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B 2-9 0 C 6-19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 3 2 96 0
3 总则
I, 为了加强对民用及公共建筑用燃具的安全监督, 保证安全运行,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
本标准
32 本标准是燃具安全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 . 燃具的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验和改造等单位, 必须
42 1 应设观火孔和点火孔。 ..
422 大锅饮、 .. 沸水器、 容积式热水器的防 爆 防爆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炉膛和烟道应设防爆门, ) 防爆门可分别按 1 烟道或炉膛的体积其泄压面积不小于20 ' m s 5c 设 m
计;
b 炉膛内使用的燃烧器宜设长明火式的点火燃烧器, ) 点火燃烧器供气阀门与主燃烧器供气阀门宜
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 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
3 3 与燃具安全有直接关系的燃气质量( . 类别、 特性、 压力和杂质含量等) 应符合 G 508 B 2 和 0 G / 161 BT 1的规定; 3 燃具及其附件质量( 排气筒、 调压器、 胶管及接头等) 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安装质量应符合安装规程的规定; 使用及维修质量应符合有关管理规程的规定。 34 本标准适用于供民用建筑使用的燃气热水器、 . 燃气灶、 燃气烤箱、 燃气饭锅、 燃气采暖炉、 燃气方便 炉( 式炉)公共建筑使用的燃气中餐灶、 卡 , 燃气大锅灶、 燃气沸水器等, 以及与燃具配套使用的进、 排气 设施、 燃气泄漏报警器、 燃气接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