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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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8.09.24•【文号】人社部发[2008]78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2008年9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具有重要作用。

为做好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各地实际,做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新时期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涉及到广大用人单位和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自颁布实施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国务院公布了实施条例。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在劳动保障系统和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中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使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准确领会法律的精神和内容,为法律的贯彻落实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基本概念 (1)第二章参保政策 (2)第三章缴费标准 (2)第四章个人账户 (3)第五章退休待遇 (5)第六章其他政策 (7)第一章基本概念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1)保险的性质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企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

(2)目的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养老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资金来源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缴费全部由投保人负担。

(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兜底责任,对商业保险主要依法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第二章参保政策1、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含户主页)复印件到社保大厅办理参保手续,确定缴费基数后可按月或按年分期、一次性缴清一年的养老保险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11月1日以国务院423号令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宣传工作,现将《条例》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

一、确定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条例》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发XXX实施,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要突出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使广大职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各地要根据宣传提纲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12月为《条例》宣传月,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到公共场所、企业和社区设立宣传点,接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并尽可能邀请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政策解答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

三、加强部门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句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由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等附随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关系体系;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而形成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系;4、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5、法的三要素:概念、规则、原则6、法律规则的结构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7、劳动法的地位:它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10、集体谈判: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11、集体合同:团体协议或团体合同;是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佣条件的书面契约;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一种劳动保护制度;13、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1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辨析说明:15、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A、民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调整的原则不同B、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不同C、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同;目的不同16、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容不同:提供劳动的过程 / 必须有劳动成果地位不同:合同签订前是平等的,签订后具有一定的隶属性,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地位始终是平等的费用计算不同:按劳分配 /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合理的利润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劳动法 / 不适用劳动法风险承担不同: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务风险自行承担17、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劳动者集体 / 单个的劳动者目的不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待遇和劳动标准 / 建立劳动关系内容不同: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劳动待遇 /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形式不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 对不是书面形式的也加以保护生效方式不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 签字盖章1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1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即未履行法定义务;简答:20、劳动法的作用: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B、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C、规范劳动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D、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21、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和劳动力的使用展开的22、劳动合同A、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B、特征:劳动合同在主体上具有是固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23、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只有年满十六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外国劳动者加以限制,仅能建立一个全日制的劳动关系24、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合同的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已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25、劳动合同的效力:合意则合同成立并生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无效;26、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程序以及后合同义务: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后合同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但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27、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内容举例说明:A、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B、特殊工时:包括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8、休息时间的种类:A、休息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用膳和工间休息、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B、休假:法定节假日,不补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婚丧假、产假;29、工资形式及构成:A、工资形式:计时: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年薪: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B、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3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协调原则:与相关的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保障劳动者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分级管理原则:不同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31、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32、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各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方案后,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14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同意后,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方案报至各级政府批准批准后7日内在公报上发布在发布后10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标准报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在发布后10日内,将标准公示33、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A、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必经程序C、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民诉法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仲裁委员会35、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条件:行为人具有法律责任能力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36、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经济补偿、强制履行合同、补发工资、补缴保险费等刑事法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等论述:37、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限条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终止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作为合同的终止期限劳动报酬条款:明确的,经协商一致的违约金条款:除法律有规定外,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竞业禁止条款:法定的:受到法定的限制,不得从事和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不补偿约定的:不受法定约束的劳动者约定在合同内的不补偿;合同期满后,限制其择业的补偿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不得出卖;38、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A、权利:工作平等权:平等就业和平等待遇劳动安全权: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参与用人单位安全卫生决策权、知情权、拒绝危险工作、安全卫生代表的处置权劳动报酬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休息权:年休假不少于3个工作周、8小时工作制、享受带薪休假职业培训权: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社会保险与福利权:人文关怀:年老、急病、失业、伤残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请求依法受理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B、义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积极学习,努力专研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9、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经济赔偿支付条件:P 150协议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提前通知3日;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提前30日或付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40、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A、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组织科研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并实施、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B、用人单位:权利:依法制定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劳动者全面遵守、对本单位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未成年工和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劳动者: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拒绝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权和撤离权、监督权、工伤保险权、获得民事赔偿权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履行安全生产义务D、工会:监督检查,提出意见等41、特殊劳动保护制度:P 242A、女职工: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矿山井下作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连续负重20公斤、间断负重25公斤的作业;经期保护:明确规定经期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保护;禁止作业;调动工作;保护休息权产期保护:产假为90天,有生育保险待遇哺乳期保护:明确范围;延长休息时间设施的建设B、未成年工:禁止使用童工明确未成年工的工作范围定期的健康检查登记制度4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念: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他社会保险的服务主体、管理人、监督人;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客体: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服务行为;。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乎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尊严。

在现代化的社会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应该成为一项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社会义务。

本文将从劳动者权益的定义和保障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加深人们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认识,并促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劳动者权益的定义和内涵劳动者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

这其中包括基本的劳动权利、社会保障权益、劳动报酬等多个方面。

基本的劳动权利包括劳动与就业自由、劳动条件的合理保障、平等就业机会等。

社会保障权益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劳动报酬则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等。

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它不仅体现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爱,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使劳动者能够在劳动活动中获得应有的物质和精神回报,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劳动者是社会生产的主体,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如果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劳动者将失去对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将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

2.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智慧创造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只有保障他们的权益,劳动者才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3.提高劳动者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劳动者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只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公平有序的劳动环境,劳动者才能够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公正的报酬,并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从而提高其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三、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工伤宣传资料

工伤宣传资料

工伤宣传资料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为了加强工伤宣传,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并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本宣传资料旨在向大众传达相关信息,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主要目标是提供一种保障机制,帮助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和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制度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推动用人单位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工伤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1. 工伤认定与赔偿: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对工伤事件进行认定,并根据不同的伤情、伤残程度进行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逐级上报至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复审和赔偿。

2. 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医疗保障,保障劳动者在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

劳动者可享受一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和康复服务,保证其身体康复并能够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3. 康复和再就业:工伤保险制度注重劳动者的康复和再就业问题。

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康复辅助器具、康复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他们重返工作岗位,实现再就业。

三、工伤预防与安全意识培养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依托于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

用人单位应加强预防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

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并向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工伤保险制度的申报流程1. 工伤认定申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向所在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协助填写工伤认定申报表。

工伤认定申报表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2. 工伤保险费缴纳: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保险金的正常支付。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语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语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语1.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2.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共建和谐社会3.劳动保障政策做好宣传,让劳动者有尊严4.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让劳动者更有安全感5.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劳资和谐共赢6.加大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保障劳动者权益7.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推动劳动事业发展8.强化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促进经济稳定增长9.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10.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1.关爱劳动者,讲真话,办实事12.提高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新型工业化13.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维护国家稳定14.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工作的社会氛围15.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更美好的未来17.劳动保障政策宣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8.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19.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构建人人尊重劳动的社会21.劳动保障政策,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2.劳动保障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3.劳动保障政策,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4.劳动保障政策,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25.劳动保障政策,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26.劳动保障政策,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27.劳动保障政策,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28.劳动保障政策,保障职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9.劳动保障政策,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

30.劳动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31.劳动保障政策,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32.劳动保障政策,加强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健康。

33.劳动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34.劳动保障政策,推动企业注重职工队伍建设。

35.劳动保障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

36.劳动保障政策,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37.劳动保障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劳动保护。

38.劳动保障政策,推进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1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二章社会保险2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2.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23.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4.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25、单位缴费以什么为基数划入每个职工的个人帐户26.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7.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2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29.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第三章工资支付30.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哪些内容31.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3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34.职工按规定休年休假企业扣发其工资是否正确3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3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38.法定节假日有哪些39.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折算40.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4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4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第五章就业43.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44.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45.《就业促进法》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6.《就业促进法》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48.国家采取哪些办法和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49.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优惠政策50.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仲裁5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55.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该如何与用人单位协商56.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57.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59.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没有时效的规定第七章劳动监察6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62.劳动监察对违法案件的调查期限63.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6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如何处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简报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简报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简报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简报是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提高员工对于
劳动保障监察知识和意识的重要途径。

具体内容包括: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性。

通过介绍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和任务,引导员工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
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核心是保障职工的基本劳动权益,提高职工的工
资收入和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

通过介绍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让员工了解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安
排等。

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通过介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职工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尊重,同时也提醒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举报渠道。

介绍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举报渠道,让员工了解如何进行投诉举报,
并且鼓励职工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和公正性。

五、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并积极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劳动条件和员工福利待遇,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

六、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

介绍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加强职工对该领域的认识和关注,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共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

七、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解读。

解读最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让员工透彻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政策法规,提升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避免违法风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3、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给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人员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1) 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2)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3) 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4) 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5) 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6) 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知识

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知识

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知识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是工会组织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指工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会政策、工会政策等工会相关知识,培养职工的劳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职工的团结意识,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维权能力,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发挥工会作用十分重要。

一、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一)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围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职工劳动权益的相关知识,告诉职工他们的维权途径和权益。

(二)宣传政策法规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还应当宣传国家、地方出台的有关劳动政策、工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政策法规,让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他们的影响,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策意识。

(三)宣传工会政策工会是职工的利益组织,它根据职工的利益需求,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如劳动保护政策、职工福利政策等。

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还应当宣传工会的政策,让职工了解工会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和保障,并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工会活动。

二、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一)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可以让职工了解自己的劳动权益,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减少因不了解法律法规带来的劳动争议。

(二)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增强职工的维权能力,让职工在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可以让职工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增强职工的团结意识,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使职工在劳动中更加自信、自觉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四)促进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加强工会组织和会员的联系,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工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一)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可以通过举办职工培训、法律讲座、专题研讨会、宣传展览等活动,向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增强职工的维权能力。

劳工权益保障的法规解读与政策解析

劳工权益保障的法规解读与政策解析
普及法律知识
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劳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举办 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向劳工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技 巧。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用人 单位执行劳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情 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反劳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 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 责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的衔接,形成打击侵害劳工权益行 为的合力。
政府加大对劳动者技能提升的投入,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普及化、常 态化,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劳动保护政策
政府加强劳动保护监察,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监督检查情况
1 2 3
执法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安全和有效运行。
福利待遇政策
01 02
福利待遇的种类
福利待遇包括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等,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
福利待遇的标准
福利待遇的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合 理确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3
福利待遇的调整
加强社会监督,发挥舆论作用
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 为,及时向社会曝光并督促整改。
发挥舆论作用
通过媒体等渠道,加强对侵害劳工权益行为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同时,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 良好的社会氛围。

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方案

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方案

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方案一、背景介绍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方案旨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本方案针对各类岗位的劳动者,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普及劳动保障法规知识,以有效应对与劳动保障相关的问题和挑战。

二、目标1. 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对劳动保障法规的认知;2. 培养劳动者合法维权的能力,提升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3. 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增加工作场所的稳定性。

三、宣传方式1. 举办讲座: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劳动保障官员等开展针对劳动保障法规的讲座,并邀请企业代表和劳动者参与讨论;2. 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形式,将劳动保障法规的内容简明扼要地呈现给劳动者,便于查阅和宣传;3. 网络平台宣传:利用企业内部网站、员工APP等网络平台,发布劳动保障法规的相关知识和政策,满足劳动者随时随地获取信息的需求;4. 制作宣传视频: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制作劳动保障法规宣传视频,并通过企业内部电视台、员工培训等途径进行播放;5.开展培训班: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组织劳动保障法规相关的培训班,提高知识水平和维权能力;6.组织法律咨询:设立劳动保障法律咨询点,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就业和劳动保障方面遇到的问题。

四、宣传内容1. 劳动合同:解读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内容,强调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作用;2. 劳动报酬:介绍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法,讲解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相关问题,提醒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劳动时间和休假:教育劳动者了解法定工时、弹性工时的规定,讲解法定假日和年假的计算方法,并告知劳动者享受休假权益的重要性;4. 社会保险:普及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知识,宣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福利政策,引导劳动者主动参保;5. 劳动保护:介绍工伤保险制度,并重点强调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安全生产等内容,提醒劳动者关注个人安全和健康。

劳动局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劳动局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劳动局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和维护劳动关系的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合理运用法律知识,可以更好地处理涉及劳动法规的案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介绍劳动局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要点,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一、劳动法基础知识劳动法是指导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是劳动局工作人员必备的法律知识。

例如,他们应熟悉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劳动者权益保护、用工单位责任等基本要点。

二、劳动保障制度劳动保障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和社会保障机制。

劳动局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劳动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条件、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例如,他们应熟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便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劳动局工作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劳动合同管理经验和法律知识。

他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变更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并能正确分辨各类劳动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此外,他们还应了解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例如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四、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矛盾和纠纷,劳动局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了解劳动争议的类型、解决途径和程序,能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公正、合理的争议化解工作。

同时,他们还应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谈判技巧,以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和满意解决。

五、立案和执法程序劳动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熟悉相关的立案和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他们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局工作人员的授权和职责,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条件和程序,同时熟悉相关证据的收集、调取和评估等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保障法的实施,劳动权益的保护工作也在不断深入。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在此,我们要做出如下的宣传工作:
首先,要开展全面的宣传和培训,让全体劳动者深入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清楚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从而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学术界、人民群众、媒体等各个方面的作用,监督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积极推动劳动保障法的对外宣传,借助各种媒体的传播,向国家内外宣传劳动保障法,以便让外国人民了解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从而获得更好的劳动保障。

此外,要有效地指导劳动者就业,鼓励劳动者创业,维护劳动者就业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有效地指导企业和职工围绕“三同时”要求,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把全社会力量团结起来,共同监督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的讨论,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加以重视,严格执行,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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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法律法规宣传方案

人社局法律法规宣传方案

⼈社局法律法规宣传⽅案2019-02-22为⼤⼒宣传⼈⼒社保法律法规政策,提⾼企业经营者遵守法律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社保中⼼⼯作,创新⼯作⽅法,加⼤⼯作⼒度,深⼊推进“六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作,努⼒提⾼市民⼈⼒社保法律素质,提升⼈⼒社保系统依法⾏政⽔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贴近实际,贴近⼯作原则。

既要遵循法律宣传的普遍规律,⼜要体现⼈⼒社保⼯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接受能⼒,积极倡导深⼊浅出、循循善诱的宣教⽅式,运⽤通俗易懂的语⾔,鲜活⽣动的案例,图⽂并茂、声像结合的形式,不断增强宣教活动的⽣动性、趣味性、吸引⼒和感染⼒,切实增强宣教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理论联系实际,整合资源原则。

在对企业、劳动者宣传教育时,既要适度集中⼈⼒物⼒、充分发挥集中宣教的作⽤,⼜要在检查监察、服务过程中⽇常引导,充分发挥⼯作优势。

突出其关注点,努⼒做到集中宣传与⽇常服务管理、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的有机结合,教育和引导企业及劳动者提⾼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

(三)讲求⽅式⽅法,务求实效原则。

宣传活动要切实体现“学法规,促和谐”的基本要求,以“提⾼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为基本⽬标,结合“⼊村镇、进社区、到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教育引导、宣传培训等多种服务活动,不断提⾼宣传的效⼒。

三、宣传培训内容《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养⽼保险条例》《市城镇职⼯医疗保险规定》和市相关政策。

四、宣传培训形式(⼀)组织专题宣传活动。

利⽤各种“节⽇”及法律颁布纪念⽇、“12.4”法制宣传⽇、双爱活动⽇、12333统⼀咨询⽇等开展宣传,在市⼈⼒资源市场或⼈员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图⽚展览、发放资料等开展法律咨询,进⾏专项宣传。

劳动保障制度规定

劳动保障制度规定
劳动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的劳动保障制度可以追溯 到20世纪初,经历了多个阶段
的发展和完善。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 了计划经济体制,劳动保障制 度也相应地建立了计划经济体
制下的模式。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推 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劳动保 障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
劳动保护监控
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动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04
劳动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监 督
实施机构与职责
劳动保障部门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是实施劳动 保障制度的主要机构,负责制 定和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政策, 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工
资福利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 、支付等事务,协调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
工资支付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 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克扣工资。
安全卫生
企业应当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 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监督管理与处罚
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企 业执行劳动保障制度情况的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企业的劳动 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企业,将 依法给予罚款、责令改正、吊销营 业执照等处罚措施,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
05
劳动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 善
国际劳动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
就业保障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在促进就业、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各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就业保障制度,以保 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机会。

劳动监察工作宣传方案

劳动监察工作宣传方案

劳动监察工作宣传方案一、宣传目的劳动监察工作是国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公平正义社会的重要手段。

但是由于一些劳动者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不了解自身权利,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常常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劳动监察则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存在的。

本宣传方案旨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劳动保护意识,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宣传对象•广大劳动者•各级企业和单位的管理者•社会各界三、宣传内容1. 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知识,让广大劳动者了解自身权利,知道如何维权。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法规,需要重点宣传。

在介绍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可以引导广大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的根本性质,理解合法合规为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性。

(2)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政策宣传是普及劳动保护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劳动者了解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劳动保护知识劳动保护知识包括工作场合安全和劳动防护相关知识。

通过宣传这些知识,让广大劳动者了解常见的安全排查和事故处理方法,从而提高劳动安全意识和能力。

2. 劳动监察宣传为了引导广大劳动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劳动监察的开展,需要开展劳动监察宣传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介绍劳动监察通过介绍劳动监察的开展情况、劳动监察的功能和优势、劳动监察的组成和使用流程等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劳动监察的现状和作用。

(2)劳动监察案例解析与说明通过解析劳动监察案例,让广大群众了解劳动监察的重要性和实际效果。

通过这种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在劳动纠纷解决过程中,劳动监察的作用和意义。

(3)劳动监察制度讲解通过宣传劳动监察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劳动监察的实质,以及劳动监察面临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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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在工地上建立一卡二牌三表。一卡指农 民工工资用银行卡发放(要求工程在500万以上的 项目)。二牌指在工地显眼位置树立劳动维权告示 牌和农民工工资公示栏。三表即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考勤表、用工备案表。 (二) 各相关单位对所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 建、即将开工或竣工的建筑工程的清理实行月报告 制,即每月5日前将此表报县联席办(设在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后简称“县联席办”),以 便汇总后及时向市联席办报送,未涉及的单位实行 “零报告”制。
3、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在事故伤 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受伤害职 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
私人之间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之内,因为私人没 有用工主体资格,属债权债务关系。应属法院受理。如:农户自建房 中,农户与小包工头或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3、企业将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用工备案表交 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到农 行予以退行。 4、下一次拨付进度款按以上程序循环……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事项: 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单位 进行: 1、日常巡视检查; 2、审查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 3、调查处理举报投诉事项; 4、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你单位以下情况进行检查: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2、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 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实施监察中,你单位及有关人员应给予协助,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出具 伪证,不得谎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违 反上述规定,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你单位将受到罚款 3000元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罚款500元至5000元的行政 处罚。
误区四: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 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发放管理工 作 一、目的意义:
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 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治理农 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 环境,在全县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管理。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A
企业认知不到位
农民工流动性大, 企业管理不到位
B
C
D
部分农民工思想保守, 受制于监察手段不足等诸 多困难,监管难度较大 维权意识淡薄
三、做实“实名制”管理基础性工 作: 一是要实时动态掌握项目工人数量,摸清班组工人的年龄、身
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等基本情况,对高龄多病等人员严禁进 入施工现场,杜绝三无人员混进工地,控制用工风险;及时上报劳 务班组每月用工考勤记录、工资表,同时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 人员进行考勤抽查,及时了解劳务对班组工资的支付情况,确保工 程进度款能直接支付到每位工人手中(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置“民 管员”)。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设立、使用 和资金监管。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设立和 资金入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提条件,建设单位拨付进度款 时,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上具有进度款15%的资金, 确保民工工资来源。
误区二:
机器租赁的驾驶员只是为建筑公司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和机手等服 务,和公司属租赁与被租赁关系。因此,机具驾驶员与公司之间属于经 济纠纷,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应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误区三: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他们 与企业或个人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宝 兴 县 劳 动 监 察 大 队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2014年10月20日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解析
一、劳动监察的管理对象 1、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劳动者的界定:
区 别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专和 农 用农 民 账民 工 户工 工 的工 资 资保 支证 付金
是指由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缴纳,存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 定银行账户,在建筑企业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资金。(交财政局专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 总承包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前,必须分别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 5%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承担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按工程承 包合同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劳务分包企业,按工程承包合同价的 30%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管理流程
适用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1 、资金存入:建筑企业按进度将存入专户中,并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 部门备案。 2、资金使用:由建筑企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可由项目部编制好工资表,由银行代发)
1、男:年满18周岁--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
女:年满 18周岁--5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劳社部发[1999]8号中规 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 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和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三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全面推进科学、规范、高效的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管理体系,提升两网化管理 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网格监管力量,延伸劳动监察覆盖体系。 在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显眼位置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 栏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告知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 公正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畅通申诉“绿色通道”,优化受理 立案程序,提高仲裁效率。
三、适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时效规定
1、劳动监察的时效为2年。 2、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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