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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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保障合规手册

企业劳动保障合规手册

企业劳动保障合规手册
本手册旨在为企业提供关于劳动保障合规的相关信息和建议,以帮助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1. 劳动法律法规概览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帮助您了解劳动保障合规的基本要求。

2. 招聘与录用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招聘与录用的合规流程,包括招聘公告、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以及相关的合规要求和注意事项。

3. 劳动合同管理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
终止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合规要求和操作流程。

4. 薪资与福利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薪资支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南。

5. 劳动争议处理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和
诉讼等相关程序,以及相关的合规要求和最佳实践。

6. 劳动保障检查与合规改进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保障检查的程序和内容,以
及如何进行合规改进和风险管理。

7. 附录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参
考资料,以供您参考和查阅。

希望本手册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劳动保障合规的要求和实践,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模板

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模板

一、活动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举办“尊法守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

二、活动目的1. 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 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3.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四、活动对象1. 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2. 劳动者代表;3. 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活动内容1. 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 组织《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形式,检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程度,提高法律意识。

3. 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海报等,广泛发放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4. 现场法律咨询: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开展典型案例剖析:选取典型案例,剖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提高维权意识。

六、活动要求1.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广泛动员职工参与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 各级宣传媒体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七、预期效果通过本次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结束语】让我们携手共进,尊法守法,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误区二:
机器租赁的驾驶员只是为建筑公司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和机手等服 务,和公司属租赁与被租赁关系。因此,机具驾驶员与公司之间属于经 济纠纷,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应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误区三: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他们 与企业或个人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误区四: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 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发放管理工 作 一、目的意义:
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 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治理农 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 环境,在全县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在工地上建立一卡二牌三表。一卡指农 民工工资用银行卡发放(要求工程在500万以上的 项目)。二牌指在工地显眼位置树立劳动维权告示 牌和农民工工资公示栏。三表即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考勤表、用工备案表。 (二) 各相关单位对所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 建、即将开工或竣工的建筑工程的清理实行月报告 制,即每月5日前将此表报县联席办(设在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后简称“县联席办”),以 便汇总后及时向市联席办报送,未涉及的单位实行 “零报告”制。
1、男:年满18周岁--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
女:年满 18周岁--5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劳社部发 [1999]8号中规 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 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和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和保障,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劳动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活动。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公平、及时、足额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公开透明。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手续,并向农民工提供支付凭证。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义务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集体合同,并明确工资支付事项。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集体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等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告知农民工劳动报酬构成、支付方式、计算方法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工资支付的足额,不得扣除或者迟延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税款和社会保险费。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签订受益人为农民工名义的工资支付凭证。

第四章劳动争议和保障第十四条农民工发现用人单位迟延支付工资或者未支付工资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农民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

保障农民工权益宣传册

保障农民工权益宣传册

宣传政策维护权益优化服务促进就业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1.地俱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商校毕业生.未升学的4届初,普中毕上生,年人每年能享受一次免册职业培也I、两次免粉取士介用.2.灵活就业的城镇人员可享受三年三分之二的养老金补贴.3、卷和创业培训合格,可申请小被坦保贷款,财政蛤于贴息.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常识一是更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到具备法人先恪的用人单位去工作,并直接与用人单住婕立劳动关系.特别是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麻佣关系。

要将工作地点和卑位名葬及叶告诉你的友人或朋友.二龙到用人单位工作时,要知逋自己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粗支付工费,不律克扣,无故拖欠TS;工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费标准:必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您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身份证等证件.三是耍与用人单位答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与用人单位直接冬订,不得由他人代冬: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便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笫订或者故意推廷名订劳动合同,鎏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建监察机构投诉:劳动合Fl签定后.您必飨手持,京俘,旻件保管,以备后思。

当你的合法权英受到侵害时.您会受到有力的保护.四是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费缺乏凭证.卷别是要注意保存好上岗证、出入江.工费结算单.出工考勤表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认可的欠工资单或上工日志单等证件和证据,五是用人单便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裳察机构递交或者邮寄书画举报投诉材料.及时投诉可有效防止形成累计拖欠,也可遇制用人单位警工侥幸行为.书面投诉材料应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将、地址、负责人姓名.所从事的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I1.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工作迂明材料和拖欠工资证明.六是正确寻求维权途径.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应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主管部门请求转助解决,还可求助法存援助.七是工作期何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朦因发生的人身饬害,故,应由用工单位负责.如用工单位不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当本人应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速定衣员会作出伤残速定姑果后,当事人就可向当地劳动人事濡解仲裁委员会桀出书面申诉,请求工伤赔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服务民生年老保险城助和营会正、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择业者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私营.民营金正按上年度省均工资28%激费.个体工商户、百由择业者按上年度省均工笠2O¼!ft费.达到法定退休年好享受阴等待遇。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人民的劳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必要的保障。

依照宪法的规定和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

为此,我国已经制定了《劳动保障法》,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益。

一、《劳动保障法》确立劳动者和雇主均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

强制参加社会保险:对工资有保障,可以免除困难并取得医疗照顾,保护劳动者不受就业不稳定情况影响,有助于提高工人的日常生活福利。

二、《劳动保障法》明确劳动者及其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禁止雇主以低于法定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行为。

对未按法定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保障法》第40条规定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追索。

三、《劳动保障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休息休假,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以上,每年休假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天以上。

同时,劳动者受到怀孕和生育次数限制的保护。

四、《劳动保障法》规定,雇主以不合理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五、《劳动保障法》规定了劳动者具有工会自主权。

劳动者可以成立工会,维护劳动者共同的合法权益,并有权参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和调整工作时间、工作组织等工作规定的修改审查。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法》的出台为劳动者的工作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护,使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

因此,劳动者应当当好社会廉洁使者,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好,既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又能维护劳动合同顺利有序地实施。

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政策系列宣传手册范本

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政策系列宣传手册范本

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政策系列宣传手册〔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政策问答1.何谓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适用于那些劳动者?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某某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3.实习学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某某国劳动法〉假如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X 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适用最低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同样受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最低工资标准有几种形式?根据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食宿〞,是否仍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某某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而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7.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局部?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㈠加班加点工资;㈡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㈢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11 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合同标的本协议旨在通过制作和传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宣传手册的内容应涵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各项重要条款、法律责任、维权途径等方面,并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

11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21 甲方有权对宣传手册的内容和设计提出要求和建议。

1122 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完成宣传手册的制作。

112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11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31 乙方有权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宣传手册的内容和设计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

113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高质量的宣传手册。

1133 乙方应保证宣传手册的内容准确、完整、合法,不存在误导和虚假信息。

1134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宣传手册的制作,并交付给甲方。

12 违约责任12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导致宣传手册制作延误或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采取措施尽快弥补。

122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宣传手册,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4 若宣传手册的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或违法之处,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争议解决方式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13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其他条款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3、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给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人员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1) 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2)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3) 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4) 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5) 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6) 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册劳动保障政策⼀、《就业与失业登记证》的办理申报条件: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且有就业要求,处于⽆业状态本省城镇户籍⼈员.由劳动者本⼈携带有效⾝份证,户⼝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的⽬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免冠2⼨彩照4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2、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3、个体⼯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经营的须提供⼯商出具的停业或注销执照的证明.4、承包⼟地被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出具有关部门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5、军队退出现役且未纳⼊国家统⼀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证书.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有关证明.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员.⼆、就业困难⼈员的认定就业困难⼈员⼀般指具有劳动能⼒,并有就业愿望,但因⼤龄、⾝体状况、失去⼟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员。

(除失地农民外其他均要是城镇户⼝)。

包括以下登记失业⼈员:1、男满50周岁、⼥满40周岁⼈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员;(凭低保证)4、残疾⼈;(凭残疾证;有劳动能⼒的残疾⼈)5、失地农民;(⼈均耕地⾯积少于0.1亩)6、军队退役⼈员;(退伍证)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奖励证书)8、烈⼠家属;(凭烈⼠证,民政部门的抚恤证)9、抚养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员。

三、就业困难⼈员就业援助项⽬政策1、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援助。

2、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

3、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

4、社会保险补贴援助。

5、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援助。

6、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

7、基本⽣活保险保障援助。

8、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1、吸纳了就业困难⼈员的企业(单位)。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1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二章社会保险2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2.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23.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4.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25、单位缴费以什么为基数划入每个职工的个人帐户26.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7.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2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29.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第三章工资支付30.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哪些内容31.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3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34.职工按规定休年休假企业扣发其工资是否正确3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3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38.法定节假日有哪些39.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折算40.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4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4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第五章就业43.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44.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45.《就业促进法》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6.《就业促进法》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48.国家采取哪些办法和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49.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优惠政策50.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仲裁5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55.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该如何与用人单位协商56.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57.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59.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没有时效的规定第七章劳动监察6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62.劳动监察对违法案件的调查期限63.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6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如何处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

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

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尊敬的员工:为了加强劳动法律宣传,提高您的劳动权益意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特编写本宣传资料,向您介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它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涵1.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

2.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用双方理解并认可的文字表达。

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搪塞、欺骗对方。

3. 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委托的代表签订,并应当提供一份存根给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任何形式的强制或者虚假陈述均无效。

2. 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有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一方通知终止、事业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解雇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3. 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者依据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违法行为和处理办法1. 雇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3. 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追究雇主的法律责任。

五、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1. 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怎么办?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您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帮助,维护自身的权益。

2.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自动续签?若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5天内未与雇主进行续签约定,您可以认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劳动法宣传材料

劳动法宣传材料

劳动法宣传材料尊敬的员工,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现将劳动法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1. 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一部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工时、休假、薪酬、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双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有需要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3. 工时和休假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的加班工资进行支付。

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事假、病假等休假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休假,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4. 工资和福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以及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5. 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受由工伤保险提供的医疗费和工伤补偿。

6. 劳动争议解决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申请解决劳动争议。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员工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请各位员工充分了解劳动法,知晓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与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务部门。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协助和支持。

最后,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创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共赢的目标。

谢谢大家!(完)。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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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责任: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无效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
十二、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对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十四、关于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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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栏【篇一: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就业与失业登记证》的办理:申报条件: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由劳动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2寸彩照4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2、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出具的停业或注销执照的证明.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出具有关部门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5、军队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有关证明.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但因大龄、身体状况、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除失地农民外其他均要是城镇户口)。

包括以下登记失业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凭低保证)4、残疾人;(凭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失地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1亩)6、军队退役人员;(退伍证)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奖励证书)8、烈士家属;(凭烈士证,民政部门的抚恤证)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项目政策: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援助。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

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

社会保险补贴援助。

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援助。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

基本生活保险保障援助。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一是吸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二是按灵活方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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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等证件吗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14.劳动者在试用期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二章社会保险2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2.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23.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4.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25、单位缴费以什么为基数划入每个职工的个人26.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7.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容是什么2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29.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第三章工资支付30.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哪些容31.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3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34.职工按规定休年休假企业扣发其工资是否正确3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3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38.法定节假日有哪些39.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折算40.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4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4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第五章就业43.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44.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45.《就业促进法》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6.《就业促进法》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48.国家采取哪些办法和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49.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优惠政策50.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等证件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仲裁5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55.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该如何与用人单位协商56.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57.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59.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没有时效的规定第七章劳动监察6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62.劳动监察对案件的调查期限63.劳动监察对行为的查处时效6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如何处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的,因此,它是当事人共同意志的体现,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l)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等证件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

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书等。

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行为。

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l)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O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4.劳动者在试用期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l)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达成协议的。

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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