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范围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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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对于因过失或其他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在2023年,国家赔偿法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和法治精神,以下是对于2023年国家赔偿法全文的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1.国家赔偿法的制定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管理和依法行政制度。

2.国家赔偿原则是依法赔偿,赔足赔实。

第二章赔偿主体3.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4.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赔偿义务5.国家赔偿应当在依法给予赔偿的基础上,尽可能还原损害前的状况。

6.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利益损失等。

7.赔偿数额应当合理、公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章赔偿程序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9.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章赔偿标准10.赔偿标准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1.赔偿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理合法。

第六章赔偿决定12.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13.赔偿决定应当合理、公正,享有诉讼权利。

第七章赔偿执行14.赔偿决定应当得到执行,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5.赔偿执行应当及时、有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八章赔偿责任16.具有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赔偿责任不得逃避,违法者将受到惩罚。

第九章赔偿监督18.赔偿实施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权益。

19.赔偿部门应当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章赔偿纠纷20.赔偿纠纷应当依法处理,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手段。

21.赔偿纠纷应当加强调解,促进互谅互让。

第十一章赔偿审查22.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赔偿事项,规范赔偿程序。

23.赔偿审查应当独立、公正,依法进行。

第四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第四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B.(1)法院在一审生效判决中宣告被告人 无罪,对判决前的羁押,存在错误拘留和错 误逮捕,是否构成司法赔偿?
(2)一审判决被告人有罪,在二审程序中 被改判无罪的 ,是否构成司法赔偿?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减 轻刑罚的,被告人有无权利请求 国家赔偿?
D.对有罪公民不应当判处死刑而 判处死刑且已执行的,国家是否 承担赔偿责任?
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B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 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 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
某县工商局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
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哈尔滨强拆事件8人被捕 5 人为临时工 视频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兜底性条款 2、有无外部界限
2008年试卷二第99题:张某租用农 贸市场一门面从事经营。因赵某提出 该门面属于他而引起争议,工商局扣 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 个月之久。张某在工商局返还营业执 照后,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 赔偿范围的是( )。
法院起诉后, 10月1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
公安局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
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A.退还罚款1000元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返还出租车
答案: ABC
C.2009年2月1日至10月1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 损失

590号令补偿标准

590号令补偿标准

590号令补偿标准
根据590号令,对于因公务活动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人员,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用。

对于因公务活动受伤的人员,其医疗费用应当由单位全额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在治疗过程中,如果需要转院或者转诊,相关费用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二、误工补偿。

受伤人员因治疗需要而暂时停止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其原工资标准支付误工补偿费。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每日工资的80%。

三、伤残补助金。

对于因公务活动受伤导致伤残的人员,单位应当按照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由医疗鉴定机构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给付。

四、丧葬补助金。

如果因公务活动导致人员死亡,单位应当给予其家属一定的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

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因公务活动受到精神损害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用于缓解其精神痛苦。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六、其他补偿。

除以上列出的补偿项目外,对于因公务活动受伤或损失的人员,单位还应当给予其他合理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护理费用等。

以上是590号令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

同时,也希望广大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因公务活动导致的伤害和损失的发生。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我国《国家赔偿法》概述
《国家赔偿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法律,于1994年12月1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受到侵权损害而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益,规定了国家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防止侵权损害的责任,并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国家赔偿法》包含了六章,共计五十七条。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体和其基本原则。

第二章赔偿获得的条件和限制:规定了要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和限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的直接因果关系、赔偿请求的时效性等。

第三章赔偿责任的主体:明确了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第四章赔偿的范围和方式: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并详细说明了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第五章赔偿程序:规定了赔偿申请的途径和程序,包
括赔偿申请的提出、赔偿决定的作出、赔偿款的支付等。

第六章附则:包括了法律的施行日期和加强国家赔偿工作的规定等。

总体而言,《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为受到国家机关违法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获得赔偿的权利和途径。

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赔偿标准和范围

国家赔偿标准和范围

国家赔偿标准和范围国家赔偿标准和范围1. 引言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标准和范围是确保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文将从标准和范围两个方面来探讨国家赔偿的相关内容。

2. 国家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是国家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进行赔偿的具体规定和量化要求。

具体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类型的赔偿对象和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家赔偿标准:财产损失:国家赔偿标准中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财产的毁坏、损失和减值等。

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利润的减少、经营成本的增加等。

根据具体情况,国家会确定不同类型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国家赔偿标准中的人身损害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害等。

身体伤害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心理咨询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名誉损害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公开道歉、名誉损害赔偿金等。

无形损失:无形损失即因侵权行为导致的非经济损失,如精神痛苦、信誉受损等。

国家赔偿标准对于无形损失的赔偿主要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化和衡量,以保证赔偿的公正和合理性。

3. 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范围是指国家机关在赔偿责任承担方面的界定和限制。

国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机关侵权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范围对于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例如,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执法等行为可能导致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会依法判定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侵权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范围对于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例如,司法机关的错误判决、违法拘禁、拒绝执行判决等行为可能导致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会依法判定赔偿责任。

其他国家机关侵权赔偿范围:除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外,其他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也可能导致赔偿责任。

第四章 国家赔偿范围

第四章 国家赔偿范围

答案:AD
2006年卷2第44题:

2005年4月5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 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 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 ,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为保障自己的 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B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 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 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
(2)收容教育
(3)强制戒毒
( 4) 约束
(5)强制传唤 (6)留置 (7)其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强制措施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 、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 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赔偿法》 (1994)的规定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 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 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国赔法》第3条 二、侵犯财产权的:《国赔法》第4条
一、侵犯人身权的:《国赔法》 第 3条
(一)违法拘留或者 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 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施的

1、违法拘留
(1)处罚的主体 不合格 (2)错误拘留 (3)适用对象错误 (4)超期拘留 (5)违反法定程序 的拘留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 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国赔法》 第 4条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 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 、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北京国家赔偿标准

北京国家赔偿标准

北京国家赔偿标准北京国家赔偿标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相关法规,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国家赔偿时所采用的标准。

下面将从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程序三个方面介绍北京国家赔偿标准相关参考内容。

一、赔偿范围北京国家赔偿标准的赔偿范围包括了个人权益受侵害赔偿、非财产损失赔偿以及死亡赔偿等。

1. 个人权益受侵害赔偿:涉及个人权益的侵害,如人身自由受侵害、名誉、荣誉受侵害、人身损害等,根据侵害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的影响大小,以及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受到的精神损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2. 非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生活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因事故受伤或患病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因人身伤害导致的残疾等级评定所需的费用。

3. 死亡赔偿:当事人因公共事业或者行政管理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对于死者的赔偿数额根据死者的生活状况、赡养亲属的状况、死者的生活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对于死者的赡养亲属,根据生活状况、亲属关系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二、赔偿标准北京国家赔偿标准的赔偿数额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1.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人身自由受侵害、名誉、荣誉受侵害和人身损害等不同情况,以及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例如,轻微伤赔偿金额为不超过500元人民币,重伤赔偿金额为以万元为单位,并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

2. 非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情况,赔偿生活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数额,要求符合实际情况。

3. 死亡赔偿标准:对于死亡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例如,赡养亲属的赔偿金额根据生活状况、亲属关系等因素,以及工作收入、生活费用、子女赡养等情况来确定。

三、赔偿程序北京国家赔偿标准对于赔偿程序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 提出申请: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责任单位书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并提供证明和相关材料。

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内容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因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话,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但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也是有自己的赔偿范围和方式的,同时具有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公式。

那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计算公式▲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242.3元▲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42.3元(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42.3元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 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据的等材料)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因冤假错案⽽⼊狱,莫名在监狱⾥⾯过了⼏⼗年的⼈有很多,这些⼈⼀番翻案就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赔偿⾃⼰经济上的损失等等。

但是国家赔偿也有相应的申请范围,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店铺⼩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效法律⽂书执⾏错误,造成损害的,国家应予赔偿。

(⼀)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和执⾏的顺利进⾏,依法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秩序⾏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存在妨害诉讼的⾏为为前提。

关于妨害诉讼的⾏为,包括违反法庭秩序、扰乱或者阻碍审判和执⾏、拒不履⾏协助义务等情况。

对此,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较全⾯和典型。

⼈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在⾏政诉讼中,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和拘留。

民事诉讼法和⾏政诉讼法在规定上述强制措施的同时,⼀并规定了上述措施的适⽤范围和程序。

⼈民法院违法采取上述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的,受害⼈是否都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对此,《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执⾏〈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仅规定了⼈民法院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对其他的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即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和责令具结悔过等应否赔偿,没有规定。

必须指出,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该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或者旁听⼈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

对不听制⽌的,可以强⾏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被处罚⼈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民法院申请复议。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一、总则1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责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法。

2 本法所称国家赔偿以民间赔偿和政府赔偿相结合的方式定义的,是政府给予因政府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民赔偿的行为。

二、赔偿范围本法规定,以下行为须对损失负责救助赔偿:(一)因政府行动、政策或者政策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行政授权机构遭受损失的;(二)因台湾人民因私去中国大陆造成损失的;(三)根据国家外交政策,依法国立所做出的行动给予受害者赔偿的;(四)国家非市场操作对民众经济活动导致不良后果的;(五)由于国家决策失误致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六)因自然灾害及社会不公平对民众经济损失的;(七)发生战争、持续冲突的国家,因战争或冲突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八)因政府行为或行政失当造成社会破坏后对受损失的个人及物品给予赔偿。

三、赔偿标准1. 一般情况下,赔偿额应与实际损失所应赔偿的金额相匹配。

2. 在特殊情况下,因政府行为、政策或政策执行不当致使的损失范围之外的一般社会公共危险,可按照实际损失的1/3以下为准进行赔偿。

3. 根据特别情况,对因政府行为、社会公共危险等致使受害人遭受精神上损失的,可给予必要的精神抚慰金。

4.政府赔偿依据本法规定不能赔偿的,可按照法定赔偿标准给予相关补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家赔偿上限。

四、申索赔偿1. 受害人可向损害当事方根据本法规定要求赔偿。

2. 受害人要求损害当事方及当事方的共同赔偿方支付赔偿金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3. 申请人不能自行恢复损失原状的,可以向当事方申请恢复原状的赔偿。

4. 申请人提出赔偿申请时没有赔偿标准或仏低于国家标准的,可依法向政府申请补偿。

五、赔偿程序1. 受害人应当向政府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

申请书应当发送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并应当填写相关资料;2. 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向受害人及当事人发出法律文件,如通知、裁定等;3.受害人和当事方支付赔偿金;4. 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核实赔偿金是否支付,并把赔偿案证明材料保存好。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误工费根据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国家国家赔偿标准二、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总体来说,国家赔偿标准分为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两种形式。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最大的区别是针对的国家机关不同。

行政赔偿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刑事赔偿的对象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公民可根据侵权对象的不同,按2018年国家赔偿标准申请行政赔偿或是刑事赔偿。

三、交通意外国家赔偿标准有那些规定呢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伤害杀人等涉嫌人身的暴力犯罪引起的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范围,有关赔偿项目和标准均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0号)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国家行政赔偿标准

国家行政赔偿标准

一、国家行政赔偿标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不同类型的损害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据此,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标准是按日支付赔偿金。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公民应得的赔偿金等于该公民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拘留、拘禁的天数乘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对受害者给予一次性赔偿。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按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

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7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规定计算,并且从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和造成死亡三个方面分别规定了赔偿标准: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

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

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国家赔偿项目:(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三、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司法赔偿(三)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赔偿(四)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那么,我们知道国家赔偿的特征之一是一种有限赔偿,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我们▲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显得至关重要了。

▲一、概念介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二、国家赔偿法的范围1、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的种类和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种类和范围有哪些?
经济损失。
刑事赔偿 的范 围包括 :


违反 《 刑事诉讼 法 》 的规 定对公 民采取拘 留措 施
的 , 者依 照《 事诉讼 法 》 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 民采 或 刑 规
取拘 留 施 。 措 但是拘 留时间超过 《 刑事诉讼 法》 定的时 规
限 。 后 决 定撤 销 案件 、 其 不起 诉 或 者 判 决 宣告 无 罪 终 止 追
大批货物。 上述财产总额 已经远远超过 了我公 司拖 欠的货款。 对此 , 我公 司已经提 出异议 , 但一审法院
国家赔偿 分为两种 , 一种是行政 赔偿 , 种是刑事赔 一
偿。
拒 不采纳。一审宣判后 , 家公 司就立即申请 强制 这
执 行 . 院执 行局 便 立 即指 派 两名执 行 人 员 强行 拉 法 走 公 司被 查封 的货 物 , 作 为 公 司 经 理 立 即上 前 劝 我
究刑事责任 的;
二 、 公 民采 取 逮 捕 措 施 后 , 定撤 销 案件 、 起 诉 对 决 不
或者判 决宣告无 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的;
三 、 照 审 判 监 督 程 序 再 审 改 判 无 罪 , 判 刑 罚 已 经 依 原
执行 的:
四、 讯逼供或 者 以殴 打、 刑 虐待 等行 为或 者唆使 、 放
纵他 人以殴打、虐待 等行为造成公 民身体 伤害或者死 亡
的:
在侵 权行 为影响的范 围内 , 为受害人 消除影响 、 恢 复名誉 、 礼道歉 ; 成严重后 果 的 , 当支付相 赔 造 应 应 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需要 提醒的是 , 精神损害 抚慰 金属于新 修订 《 国家赔偿法 》 增加 的内容 , 而 新 《国家赔偿 法 》 2 1 于 0 0年 l 2月 1日起 才正式 实施 。因此 , 若你 立即提请 国家赔偿将无望获得精

国家赔偿法讲义

国家赔偿法讲义

《国家赔偿法》讲义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内容新的《国家赔偿法》共6章42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程序。

1、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

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

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

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

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所以,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司法赔偿又可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司法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其他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除刑事司法职权以外的其他司法职权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因为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约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实施的,因此,在国家机关中,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最直接、最广泛、最经常。

如果他们违法行使职权,必然直接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负面影响也很大。

所以,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点。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Great success depends on the team, small success depends on the individual.(页眉可删)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其中,行政赔偿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⑦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⑧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根据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 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 则不予赔偿。

(二)只赔偿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

(三)只赔偿财产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

国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往往会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不小的伤害,很多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正是如此,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赔偿,并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国家赔偿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是什么都赔偿。

那么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小编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从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 设定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行为标准, 即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要负赔偿责任; 二是损害标准, 即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

根据损害标准,在国家赔偿范围上确立的是有限赔偿原则。

即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害, 国家并不都给予赔偿, 而是只针对部分权益、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赔偿范围较为狭窄,具体表现为:(一)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 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 则不予赔偿。

一般来说,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具体说来, 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只对受到侵害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给予赔偿, 对其它人身权的侵害, 则不予赔偿。

另外, 对于政治权、受教育权、平等权、就业权等公民基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国家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只赔偿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现有利益的减少, 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

国家赔偿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 民事赔偿对物质损害不以直接损失为限, 也包括间接损失, 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不同, 不包括间接损失。

(三)只赔偿财产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

对公民而言, 无论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受到违法职务行为的侵害, 势必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由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国家赔偿范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详细解答。

⼀、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1、侵犯公民⼈⾝⾃由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2、国家赔偿范围需要划分⾏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1)⾏政赔偿范围包括⾏政机关及其⼯作⼈员在⾏使⾏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权与财产权的情形,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由的⾏政强制措施的,⾮法拘禁或以其他⽅法⾮法剥夺公民⼈⾝⾃由的,以殴打等暴⼒⾏为或者唆使他⼈以殴打等暴⼒⾏为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处罚的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政强制措施的等等;(2)刑事赔偿范围包括⾏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作⼈员在⾏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权、财产权的情形,⽐如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嫌疑的⼈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为或者唆使他⼈以殴打等暴⼒⾏为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

3、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政机关及其⼯作⼈员在⾏使⾏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权情形之⼀的,受害⼈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由的⾏政强制措施的;(⼆)⾮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法⾮法剥夺公民⼈⾝⾃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以殴打、虐待等⾏为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为。

第四条⾏政机关及其⼯作⼈员在⾏使⾏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的,受害⼈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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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或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主体: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损害赔偿
以下情况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1.对妨害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2.诉讼保全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3.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措施。4.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的。5.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刑事赔偿
1.实施:实施侵权的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机关。2.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3.错误逮捕: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生效判决是一审作出的由一审法院赔偿,生效判决是二审维持或改判的由二审法院赔偿。即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赔偿。5.二审改判无罪: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范围的比较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不予赔偿的情形
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1.实施:实施侵权的行政机关。2.共同: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授权:被授权的组织。4.委托:委托的行政机关。5.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复议: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注意与行政诉讼中被告的区别)
刑事赔偿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包括非法超期留)。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等。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无、限、精神病)。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轻微、时效、特赦、亲告、死亡、其他)。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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