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201909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201909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9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本办法所称技术单位,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技术单位为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包括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和自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

第五条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主持人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第七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信用平台纳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信用平台公开。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八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第九条编制单位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

前款规定的单位中,下列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或者由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

(三)由本款前两项中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四)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单位;

(五)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六)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的出资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本条第一款规定单位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临时机构,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十条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还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十一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通过信用平台提交本单位和本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生态环境部在信用平台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诚信档案,并生成编制人员信用编号,公开编制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以及编制人员姓名、从业单位等基础信息。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平台变更。

第十二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一个单位主持编制,并由该单位中的一名编制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

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与主持编制的技术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第十三条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审核阶段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

理机制。有其他单位参与编制或者协作的,编制单位应当对参与编制单位或者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

编制主持人应当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并加强统筹协调。

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落实环境保护投入和资金来源,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管理,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通过信用平台提交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信用平台生成项目编号,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建设项目名称、类别以及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等基础信息。

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具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情况表相应位置盖章或者签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应当由信用平台导出。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文件存档。

编制单位应当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当包括项目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或者科学试验的,还应当将相关监测报告和数据资料、预测过程文件或者试验报告等一并存档。

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和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应当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

存档材料应当为原件。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包括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

第十七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以及是否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是否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信用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资料是否明显不实,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合理。

第十九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情况;

(三)编制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档案管理情况;

(四)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过程中,应当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

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由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或者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信用平台提交相关信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过程中,应当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质量检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部定期或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对抽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有关审批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复核。

鼓励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复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部定期或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通过抽查的方式,开展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或者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

相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单位或者个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问题、编制质量问题,或者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一)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的;

(二)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

(三)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

(四)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或者错误的;

(五)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

(六)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的;

(七)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或者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或者错误的;

(八)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内容不全或者结果错误的;

(九)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或者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的;

(十)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致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或者同时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下列严重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技术单位、编制人员予以处罚:

(一)建设项目概况中的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及其生产工艺,或者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等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

(二)遗漏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环境保护目标的;

(三)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或者编造相关内容、结果的;

(四)未开展相关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或者编造相关内容、结果的;

(五)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未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或者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的;

(六)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的;

(七)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但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的;

(八)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

第二十八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作出通报批评和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相关人员告知查明的事实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相关单位和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在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核实。

第二十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通报批评和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开。处理和处罚决定应当包括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基础信息、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理处罚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监督检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重新对其进行编制质量检查:(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信用平台提交相关信息的;

(三)由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编制人员编制的。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的,或者由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以及由受理时已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编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相应批准文件。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的,原审批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本条前三款涉及情形之一的,实施监督检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原审批部门及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其中,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的,实施监督检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还应当一并对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四章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对象)纳入信用管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信用管理对象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当实施失信记分。

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对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的记分规则、记分周期、警示分数和限制分数等作出规定。

第三十二条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编制单位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或者编制人员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在信用平台提交相关情况信息或者及时变更相关情况信息,或者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两家以上单位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由两名以上编制人员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持人的;

(四)技术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委托合同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的;

(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附具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并盖章或者签字的;

(七)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的;

(八)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九)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

(十)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受到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实施失信记分应当履行告知、决定和记录等程序。

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信用管理对象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当向其告知查明的事实、记分情况以及相关依据。信用管理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信用管理对象在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核实。

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经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记分作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失信行为记分决定应当包括信用管理对象基础信息、失信行为事实、失信记分及依据、涉及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名称等内容。

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失信行为记分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决定及有关情况上传至信用平台并记入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

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信用管理对象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实施失信记分的告知、决定程序应当与处理处罚相关程序同步进行,并可合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和失信行为记分决定。

同一失信行为已由其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失信记分的,不得重复记分。

第三十四条失信行为和失信记分相关情况在信用平台的公开期限为五年。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技术单位和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编制人员,其失信行为和失信记分永久公开。

失信行为和失信记分公开的起始时间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失信记分决

定的时间。

第三十五条信用平台对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的失信记分予以动态累计,并将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情况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信用管理对象连续两个记分周期的每个记分周期内编制过十项以上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无失信记分的,信用平台在后续两个记分周期内将其列入守信名单,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减少对列入守信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抽取比例和抽取频次。

信用管理对象在列入守信名单期间有失信记分的,信用平台将其从守信名单中移出,并将移出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第三十七条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达到警示分数的,信用平台在后续两个记分周期内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并将相关情况记入

其诚信档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抽取比例和抽取频次。

第三十八条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失信记分实时累计达到限制分数的,信用平台将其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限期整改期限为六个月,自达到限制分数之日起计算。

信用管理对象在限期整改期间的失信记分再次累计达到限制分数的,应当自再次达到限制分数之日起限期整改六个月。

第三十九条信用管理对象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的,失信记分直接记为限制分数。信用平台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与处罚决定中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期限一致。

对信用管理对象中列入“黑名单”单位的出资人,由列入“黑名单”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以及由列入“黑名单”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信用平台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自列入“黑名单”单位达到限制分数之日起计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对上述信用管理对象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复核抽取比例和抽取频次。

第四十条信用管理对象列入本办法规定的守信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的相关情况在信用平台的公开期限为五年。

生态环境部每半年对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和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以及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一条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信用管理对象受到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其相关违法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十二条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发现的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记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水平评价。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全职,是指与编制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除外)并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事业单位类型的编制单位中在编等用工形式。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编制人员全职工作的编制单位。

第四十五条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同时废止。

201909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9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本办法所称技术单位,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技术单位为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包括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和自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 第五条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主持人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第七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信用平台纳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信用平台公开。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八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第九条编制单位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 前款规定的单位中,下列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计划

1.政策 是医院人力资源架构、分配及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2.目的 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分配,从而更好地满足医院的发展需要。 3.标准 3.1在拟定人员编制计划时应考虑到医院的使命、需求、病人的构成、病人需求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医院的服务范围以及在病人医疗护理过程中使用的技能,还应考虑到医院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科室的实际需要。 3.2拟定人员编制计划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3.3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所需人员的数量、类型、结构比例及所期望的学历、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或其他必需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达到不断更新完善,以真正适应实际运作为目的,此计划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 3.3.1人员编制计划要使用普遍公认的方法来确认各类人员的数量,如根据床位确认需配备的医护人员数量等。 3.3.2人员编制计划应满足医院的教育及科研活动需求。

3.4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发展和部门/科室人员的要求情况审核各部门/科室的人员编制计划,并负贵将审核后的人员编制计划报院长批准确认. 3.5严格按院长核准的编制计划执行。 3.6若人员编制需求突然发生改变(如部门/科室人员紧缺),医院应参照《人员招聘与录用规程》、《工作指派授权规程》执行应急人员调配。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7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如员工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进行工作的再分配,合理安排休假、调岗等。 3.8根据医院的发展和经营状况,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计划与实际的人员数量及岗位进行持续监控,部门/科室对人员编制需求每季度更新一次,人力资源部对全院的人员编制计划每半年汇总一次,以确保满足临床科室医疗和管理的需要. 4.定义(无) 5.指南(无) 6.规程(无) 7.职责 见各部门主管/科主任岗位职责的相关部分。 8.相关文件 8.1 《年度人员编制计划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是整个论文的重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向其委托单位——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单位提交的工作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项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9]。 建设项目的类型不同,对环境的影响差别很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也就不同。虽然如此,但其基本格式、基本内容相差不大。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本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共分为十五章: 第一章总论:包括项目的背景;编制依据;评价原则;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污染控制及保护目标; 第二章建设区域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气候;地表水文;土壤植被;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社会环境概况; 第三章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概况;总平面布置及场地利用;公用工程;填埋工艺方案; 第四章工程分析:包括工程污染源分析;工程污染物排放; 第五章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包括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预测与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预测与分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预测与分析;声环境质量现状预测与分析;周围生态质量现状预测与分析;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环境影响分析; 第七章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噪声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 通知 [入库:2005年8月15日][来源] 本文简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发[2004]98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07.03 【实施日期】2004.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 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 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环发[2004]98号2004年7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九条“依照本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的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以下统称《范围》)。《范围》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范围》吸收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总体规划》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按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意见执行。 现将《范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一、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 二、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渔业发展规划 3.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三、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省级及设区的市级畜牧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草原建设、利用规划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主体】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第三条【相关方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界定和能力建设】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设指南开展能力建设的技术单位。 第五条【编制人员界定】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制负责人。 编制人员应当不断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公开信用管理对象基础信息和失信行为等相关情况。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七条【编制总体要求】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第八条【编制单位要求】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应当为企业法人或者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 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 下列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人员规划-人员招聘计划编制流程

人员规划-人员招聘计划编制流程 一、人员招聘计划编制流程 1.1流程图 流秤帛称;人员拘聘计划编制応■ h FHT 编UJOY-RLB-01-05 流程负责人:招聘"b. I?-XXX 1.2流程节点描述 1.2.1 开始 节点名称:开始 节点编号:B1 流程描述:根据《人员需求计划表》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关键节点:统计空缺岗位与人员、分析招聘需求、编制人员招聘计划。触发条件:每年1月20日 前编制本年度人员招聘计划 表单模板: 《人员需求计划表》、《人员配置计划》、《现有人员信息表》、《空缺岗位与人 员 统计表》。 输出结果:《人员招聘计划》。 1.2.2 统计空缺岗位与人员节点名称:统计空缺岗位与人员节点编号:B2 节点描述:对企业的空缺岗位与人员进行统计标准操作方法 1.统计空缺岗位与人员 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根据《现有人员信息表》、《人员配置计划》和部门实际需求,对企业的空缺岗位与 人

员进行统计,并制定《空缺岗位与人员统计表》。 123 分析招聘需求 节点名称:分析招聘需求 节点编号:B3 节点描述:分析招聘需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表》。 标准操作方法 1.分析招聘需求 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根据《空缺岗位与人员统计表》,综合考虑新招聘员工的工作熟练度、现有员工调岗的 情况,在保证企业经营目标能够完成的基础上,尽量降低人员需求量,制定《人员需求计划表》 124 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节点名称: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节点编号:A3节点描述:根据招聘需求的分析结果,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标准操作方法 1.确定招聘方式 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根据《人员需求计划表》以及各岗位的任职要求,确定各类人员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 分为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 1)通常情况下,首先考虑内部招聘。根据员工的绩效水平进行平调或提升。如岗位的人员需求量 较 大时,可考虑通过采取竞聘的方式。内部招聘可能造成新的岗位任职空缺,需要对《人员需求计 划 表》进行相应调整。 2)在内部招聘无法满足人员需求时,根据需求人员的任职条件、能力素质要求,进行外部招聘。 2.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在确定招聘方式后,编制详细的《人员招聘计划》。具体应当包括各类岗位人员招聘的 途径、具体操作方法和预算等。 125 审核 节点名称:审核 节点编号:B3 节点描述:对《人员招聘计划》的编制依据、数据来源可靠度、计算方法合理性等进行审核。标准操作方法 1.审核通过 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若《岗位空缺与人员统计表》填写完整、规范,所参考的资料具有真实性、精确性、 宀 完 整性;《人员招聘计划》中具体数据所用到的计算方式具有合理性,规范性。则招聘主管审核通 过,交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审核。 2.审核不通过耗用时间: 操作说明:若空缺岗位统计方法不合理、统计资料不完善或招聘需求分析方法不规范等,则返还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装订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印装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及审查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印装规范”。 1、封面页 1.1项目编号 封面页右上角为项目编号,具体示例如下: 项目编号 字体为仿宋小四。表格行高度为0.8cm,列宽度为4cm。 1.2报告书题目 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名称,如“江苏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字体为华文新魏,字号32号左右,单独一行。第二部分为项目具体内容,如“年产600万只密闭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年产1000 吨烯草酮原药技改项目”,字体为华文新魏,字号二号左右,行数视字数多少而定。 1.3封面页中间 题目下方空两行左右(视总体而定,位置约在首页的中间位置),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视报告书性质而定),字体字号为华文新魏初号。下一行内容“(送审稿)” 或“(报批稿)”,字体为华文新魏二号。 1.4封面页下方 圭寸面页下方三行内容分别为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资质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日期。字体字号为华文新魏三号

1.5其他 封面页视情况而定,鼓励附与项目相关的图片。 报告书侧面需打印项目名称(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字体字号 为华文新魏小二号加粗) 2、报告书前附页 报告书第二页为单位证书资质页,第三页为编制人员签字表,第四页为项目负责人登记证复印件。 3、目录 4.1字体字号及级数 目录按(1 .. 、1.1 .. )的格式编写,建议仅列到第二级。目 录中各章题序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Romar体,第一级标题用小仿宋GB2312小四加粗,第二级标题用仿宋_GB2312小四。 4.2附件与附图 4.2.1附件 附件另起一页,与目录分开,中间用分隔符分开。字体字号为仿—宋_GB23124、四。“附件”二字为仿宋GB2312小、四加粗。 4.2.2附图 附图与附件空一行距离,不用另起一页。字体字号为仿宋_GB2312 小四。“附图”二字为仿宋GB2312、、四加粗 5页眉、页脚与页码 5.1页眉 页眉分两部分:靠左侧为项目名称,如“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

浅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方法

2013-2014学年上学期环境影响评价期末课程论文 题目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方法 姓名曾克英 学号114120243 院、系生命科学学院 专业应用生物教育(A)班 二0一三年十二月

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方法 曾克英生科院 11级应生(A)班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开发任何一项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份符合国家标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此文主要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原则、基本要求和编制要点三方面简述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方法。 关键词:环境概况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环境评价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内容上都发生了重要变化,非污染生态研究评价、清洁生产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等日益受到重视。近几年,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的书面表现形式,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技术文件。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的书面表现形式,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技术文件。在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该全面、客观、公正,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

全部工作;评价内容较多的报告书,其重点评价项目可另外编写分项报告书;主要的技术问题另外编写专题报告书。 2.文字简洁、准确,图表清晰,论点明确,典型项目或比较复杂的项目,应有主报告和分报告(或附件),主报告应简明扼要,分报告把专题报告、计算依据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根据环境和工程特点及评价工作等级进行编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总体结构符合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总体结构应符合国家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2.基础数据可靠 基础数据是评价的基础,基础数据如果有错误,特别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错误,即使选用正确的计算模式和精确计算,其计算结果也是错误的。因此,基础数据必须可靠。若不同来源的同一参数数据出现不同时应进行核实。 3.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 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模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参数也因污染物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应具体分析,应选择模式的推导条件和评价条件相似或相同的模式。 4.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 结论中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选址合理性做出明确的回答,不能模棱两可。结论必须以报告书中客观的论证为依据,不能带有感情色彩。 5.表达准确,篇幅合理 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篇幅不易过长。凡带有综合性、结论性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正文中,对有参考价值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附件中,以减少篇幅。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附件一: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二OO五年五月

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及审查工作的效率,制定本“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本规定引用HJ/T2.1~2.4-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新建、技改、扩建工业类建设项目,其它类型项目可参照执行。火电、石油化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交通及港区码头等建设项目执行相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除满足本规定要求外,还需执行我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已颁布的有关规定。报告表中专题评价执行本规定相应要求。 1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1.1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准确描述项目拟建地所在行政区(含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省、市、县、镇村。 详细规范描述评价区所属水系,说明水系水文特征及重要水工设施运行规律、排污及废水受纳水域环境功能区划,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渔业水域、重要湿地等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规范描述当地气候特征,给出常年风玫瑰图。说明评价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居民点、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

标以及生态功能区类别。 1.2 区域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1.2.1 区域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 简述区域经济社会环保发展现状。描述经批准的区域(城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镇区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点和环保规划要点。说明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水域与岸线利用、生态保护、以及太湖一级保护区、南水北调和“引江济太”清水通道、沿岸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内容。说明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含排水体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现状。阐述实现区域规划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条件及存在问题。 建设项目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建设,需附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保规划的批复意见。 1.2.2 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排放标准 说明本区域是否属于“两控区”或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等。说明评价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列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国内无标准可参照国外标准。如废水实行区域集中处理,须列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1.2.3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描述评价区域内居民区、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等,按表1-1填写:

(完整版)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2016.3.4 本编制要求适用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技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行业类别及代码尽量详尽; (2)项目背景:简明扼要介绍项目所属行业发展状况,适时引出本项目建设意愿,说明项目建设的意义; (3)工程内容及规模:规范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名称,与备案证一致;给出构建筑物一览表; (4)建设地点:给出地理位置坐标;周边关系描述准确;给出敏感点方位、距离、功能; (5)投资:与备案证一致; (6)产品方案:与备案证一致,涉及多种产品列表说明各产品产量、规格; (7)原辅材料:列表给出原辅材料名称、用量、规格、数量、来源及包装形式,应特别关注化学危险品及含有机毒物、重金属等原辅料;根据情况给出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8)主要设备:给出名称、型号、数量,需与生产工艺流程对应; (9)公用工程:给排水、用电、用热、制冷情况。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算用水量,给出总用水量、新鲜水量、循环用水量、消耗量、排放量,绘制水平衡图;给出天然气、煤炭成分表;核查燃煤锅炉是否属于淘汰类; (10)产业政策:对比国家、河北省及行业产业政策,给出符合性结论; (11)选址合理性:从规划意见、国土意见、园区定位、交通状况、对环境影响方面论述; (12)清洁生产分析 (1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保问题 简述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现状及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说明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以新带

老内容。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简述与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关系密切的自然环境状况;规范描述当地气象特征,说明主导风向、平均风速等主要气候状况;说明区域内植被类型、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等情况。 (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简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现状,包括行政区划、人口、近三年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工农业发展、交通、文化教育等相关内容;说明与建设项目关系密切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等内容。 (3)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情况,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及公用设施建设情况。 3.环境质量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利用有效资料阐述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并须提供相应监测资料,说明资料来源;结合环境功能要求评述环境质量现状,如出现超标现象,须分析超标原因;明确区域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说明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发生过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表说明项目评价范围内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以及大气、水、噪声保护目标,污水排口上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含清水通道)、取水口、水产养殖等水环境保护目标及生态敏感点等。以图的形式说明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目标及其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4.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1)环境质量标准:使用最新标准,列出标准文号和各评价因子的相应标准限值。 (2)污染物排放标准:列出标准文号和各污染物允许排放限值;废气含排气筒相应排放高度的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等;废水含行业允许排水量;如实行污水集中处理,须列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如无国内标准,可参照国外标准。

(完整版)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汇总

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 一、章节设置及要求 前言 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1、总则 1.1编制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应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规划、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中引用的资料等。 1.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分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其他标准及具体限值 1.3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各专项评价工作等级,重点评价内容 1.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以图表形式说明评价范围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类别或级别,各环境要素环境敏感区和功能及其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等 1.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附图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城镇、区域或流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或保护区规划等 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质量、区域污染源(最新信息)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范围、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或评价指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人文景观、人群健康、文物古迹、基础设施(如交通、水利、通讯)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分析情况,给出环境风险评价后果、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从环境风险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具体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明确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具体环境保护措施。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论证建设项目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按技术先进、适用、有效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方案 按工程实施不同时段,分别列出其环境保护投资额,并分析其合理性。给出各项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8、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区域总量控制的实际情况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分析情况,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标建议和满足指标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效益分析结果,提出补偿措施与建议 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设计、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包括环境管理制度、机构、人员、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因子等 12、公众意见调查 给出采取的调查方式、调查对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对环境保护的主要意见、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等 告知信息: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的环境影响、影响范围和程度、预计的环境风险和后果、拟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和效果等。

客服中心人员编制计划

2009 年客服中心人员编制计划 为了完善客服中心人员架构,达到公司的要求,对每一个商户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减少管理阶层,减少中间有流动环节,达到管理的效果,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确定各岗位人员职责,特制定《客服中心人员编制计划》,具体编制如下: 一、天佑城客服中心人事架构图: 备注:经理1人,经理助理1人,现场主任2人,文员2人,早班前台接待1人,早班现场管理员5人,晚班前台接待1人,晚班现场管理员5人,共计17人。 二、上班时间: 经理、经理助理、文员:9:00—12:00,13:00—18:00; 现场主任:早班:9:00—17:30,晚班:14:30—23:00; 前台接待:早班:9:00—17:30,晚班:14:30—23:00; 现场管理员:早班:9:00—17:30,晚班:14:30—23:00。

三、各岗位工作职责: 1、经理岗位职责(1人): (1)全面负责客服中心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公司领导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2)全面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管理目标。 (3)制订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4)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令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6)负责租户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7)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市政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8)制定部门年、月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9)制定客户回访计划,组织客户意见征询活动,定期了解客户对公司各项服务的意见及建议,不断保持、改进、提升服务的素质。 (10)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职业道德与岗位培训; (11)协助行政人事部做好部门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12)认真完成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1人): (1)全面协助经理负责客服中心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2)全面协助经理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管理目标。 (3)协助经理制订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协助经理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租户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市政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制定客户回访计划,组织客户意见征询活动,定期了解客户对公司各项服务的意见及建议,不断保持、改进、提升服务的素质。 (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的控制,制定物料消耗定额和申购计划; (9)认真完成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流程

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流程 一个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来制定其本身的人力资源计划。一般来说,一个企业组织的人力资源计划的编制要经过五个步骤,如图“人力资源计划编制步骤示意图”所示。 1、预测和规划本组织未来人力资源的供给状况 通过对本组织内部现有各种人力资源的认真测算,并对照本组织在某一定时期内人员流动的情况,即可预测出本组织在未来某一时期里可能提供的各种人力资源状况。 1)对本组织内现有的各种人力资源进行测算。包括各种人员的年龄、性别,工作简历和教育、技能等方面的资料;目前本组织内各个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各个时期中人员变动的情况;雇员的潜力、个人发展目标以及工作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有关职工技能――包括其技术、知识、受教育、经验、发明、创造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所获专利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2)分析组织内人力资源流动的情况。一个企业组织中现有职工的流动就可能有这样几种情况:第一,滞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第二,平行岗位的流动;第三,在组织内的提升或降职更动;第四,辞职或被开除出本组织(流出);第五,退休、工伤或病故。 目前,国内外企业组织对本组织人力资源供给方面进行预测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根据本组织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往有关工作岗位上 输入和调出信息以及在本单位内工作更动的情况进 行预测性测算,这样,人力资源计划人员就可预测出 组织内现有或未来某一时期内可提供的各种人员的 数量。这种方法适用于相对稳定的环境或短期性的预 测。 ?采用随机网络模式方法。 2、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进行预测 经过第一步对本组织员工在未来某一时期内人力资源供给方面预测规划的基础上,接着就要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来预测本组织在未来某一时期对各种人力资源的需求,对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和规划可以根据时间的跨度而相应地采用不同的预测方法。 3、进行人力资源供需方面的分析比较 人力资源计划编制的第三步是把本组织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数与在同期内组织本身仍可供给的人力资源数进行对比分析。从比较分析中则可测算出对各类人员的所需数。在进行本企业组织在未来某一时期内可提供的人员和相应所需人员的对比分析时,不但可测算出某一时期内人员的短缺或过剩情况,还可以具体地了解到某一具体岗位上员工余缺的情况,从而可以测出需要具有哪一方面的知识、技术档次方面的人,这样就可有针对性地物色或培训,并为组织制定有关人力资源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依据。 4、制定有关人力资源供需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在经过人力资源供给测算和需求预测比较的基础上,组织即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将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呈交最高管理层审批。 1)制定解决人力资源需求的政策与措施。解决人员短缺的政策和措施有: ?培训本组织职工,对受过培训的员工据情况择优提升 补缺并相应提高其工资等待遇; ?进行平行性岗位调动,适当进行岗位培训; ?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或增加工作负荷量,给予超时超工 作负荷的奖励; ?重新设计工作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雇用全日制临时工或非全日制临时工; ?改进技术或进行超前生产;

铸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铸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前言 1.1 评价任务的由来 不论国市场还是国际市场对叉车的需求更为强烈,2004年第一季度,某股份叉车等产品的产销量相对2003年同期增长60%以上。公司高强度铸件、消失模铸件、“V”法平衡重铸件的生产能力与主机厂需求存在着较大的缺口,面临较大的供货压力。 高强度铸件现采用落后的潮模砂生产工艺,且生产场地严重不足,设备老化,为叉车配套的桥壳、制动鼓、轮毂等高强度铸件及外协件生产存在着产品质量低、机械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工人劳动强度高、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现潮模砂铸件的生产能力仅为3000t,相对公司2008年30000台叉车的生产要求和国外市场的配套需要,高强度铸件生产能力于需求差额700%,严重制约了公司叉车整体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的提高。 消失模铸造被称为“绿色铸造”,是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提倡、扶植的高新技术产品。某股份消失模铸造处于国领先水平,在国际上也是较为先进的。公司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投产7年来,在消失模铸造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发展,为“某”牌叉车提供了高品质的配套变速箱体等铸件,大大提升了产品的在质量,是精品铸件生产的典型代表。进入2004年,公司消失模铸件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更为突出。同时,消失模铸件以其优越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国外各厂商的认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达国家铸件生产快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公司消失模铸件出口增幅快速上升,使公司消失模铸件的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目前,公司消失模铸件生产能力仅5000t/a。据预测,相对公司2008年30000台叉车、装载机的生产及国外配套要求,公司消失模铸件生产能力与需求差额89%,进行扩大生产能力的建设已是非常必要。 V法平衡重是我国叉车及工程机械必需的关键铸件,也是国际叉车及工程机械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关键配套件。2003年以来公司V法平衡重铸件需求增幅快速上升,现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公司现V法平衡重生产存在着场地严重不足,设备老化,先进工艺设备能力不足。按目前出口增长趋势预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

附件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体系,方便建设单位查询和选择技术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以下简称《能力建设指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失信行为记分办法》(以下简称《失信记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对全国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公开的信息开展相关抽查。 第三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填写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基础材料。

鼓励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填写技术能力信息并动态更新。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对基础信息和上传基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技术能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承诺,并对本单位与《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符合性作出承诺。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填写的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类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企业法人的出资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的举办单位、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 鼓励编制单位填写的技术能力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名称、项目类别、是否属于重点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时间及文号和编制主持人; (二)承担的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课题的承接时间、立项单位、主要研究内容、验收(鉴定)时间; (三)承担制修订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名称、立项单位、立项时间、已发布的标准号; (四)工作场所、具备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软件等情况。 填写时应当一并上传编制单位承诺书(附1)和法人相关材料。 第五条编制单位提交信息和上传材料后,信用平台建立编制单位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单位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类型、与《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性等基础信息和技术能力信息,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第六条编制单位基础信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情形发

客服中心组织架构及其人员编制方案计划

客服中心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客服中心远程联络、7*24小时服务的特性,为本行各项电子业务和即将开办的信用卡业务提供支撑保障,进一步落实总行“全面打造区域性银行和实现电子渠道运用大幅提升”的战略,特制订《客服中心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客服中心拟设置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设置:运营部、品质部、支撑部、营销部和综合部。客服中心总经理由电子银行部分管副总经理兼任,客服中心副总经理享受总行部门中经理助理级别,运营部、品质部、支撑部、营销部和综合部经理及主管分别享受总行部门经理、副经理级别。 二、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运营部 1、部门职责: 根据总行及电子银行部要求结合客服中心方针目标制定相应的日常考核制度;对投诉指标考核负责;负责对客服中心投诉、运营、电话回访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根据已制订的考核办

法及时对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对话务量的分析,及时向客服中心上级领导提出增员需求,负责前台话务人员日常工作;负责根据客服中心内实际情况和新业务开展情况,提交切实可行的客服业务需求,配合协调部门、班组间的工作,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学习;负责各项日报,重大故障、影响接通率原因分析。 2、岗位设置: 经理岗、主管岗、组长岗、投诉专员岗、回访专员岗、座席岗。具体职责如下: (1)经理岗 负责协调客服中心与银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召集会议调整流程和服务内容,确保客户的需求受到充分的重视;负责管理整个呼叫中心的运作表现、质量保险、生产率及成本效率控制等目标,并全面监管日常客户服务;规划、管理及控制呼叫中心的运作,以便用有效及高效的方法达到品质与成本的目标;在符合优质服务的目标下,确保呼叫中心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管理被分派项目的整体质量、绩效及生产力;设计及发展优秀的工作流程及范例,并确保其执行品质;发现及校正任何影响生产力及获利方面的营运问题,培养积极的及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及时分析日常投诉热点,并将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020年如何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如何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引导语:每个公司都会在年度或季度结束时编制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虽然不同的人力资源经理会有自己不同的做法,但编制人力资源计划的结构却基本一样。下面就和一起来看看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基本方法吧。 一、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企业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报告进行盘点,确定人力资源需求的大致情况 结合企业现有人员及职务的人员,职务可能出现的变动情况,职务的空缺数量等,掌握企业整体的人员配置情况,编制相应的配置计划。其目的是描述企业未来的人员数量和素质构成。 二、编制职务计划 企业发展过程中,除原有的职务外,还会逐渐有新的职务诞生,因此,在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时,不能忽视职务计划。编制职务计划要充分做好职务分析,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综合职务分析报告的内容,详细陈述企业的组织结构、职务设置、职位描述和职务资格要求等内容,为企业描述未来的组织职能规模和模式。 三、合理预测各部门人员需求 在人员配置和职务计划的基础上,合理预测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状况。在做人员需求预测是,应注意将预测中需求的职务名称、人员数量、希望到岗时间等详细列出,形成一个标明有员工数量、招聘成本、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为完成组织目标所需的管理人员数量和层次的分列表,依据该表有目的地实施日后的人员补充计划。

四、确定员工供给状况 人员供给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内部提升,二是从外部招聘。如果采取第一种方式,人力资源部经理要求充分了解公司各部门优秀员工,了解符合提升的条件的员工数量、整体质量等,也可与各部门经理联系,希望他们推荐。内部提升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因为被提升的员工基本上已经接受了公司的文化,省去了文化培养的程序。其次是通过提升使员工得到某种满足,更易激发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外部招聘相对来说比内部提升效果要差一些,但也不是全部,如果能够从外部招聘优秀人才并留住人才,得以发挥其作用,也是很好的。在确认供给状况时要陈述清楚人员供给的方式、人员内外部的流动政策、人员获取途径和获取实施计划等。 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调整计划 该计划中要明确阐述人力资源政策调整的原因、调整步骤和调 整范围等。人力资源调整是一个牵涉面很广的内容,包括招聘政策调整、绩效考核制度调整、薪酬和福利调整、激励制度调整、员工管理制度调整等等。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调整计划是编制人力资源计划的先决条件,只有制定好相应的管理政策调整计划,才能更好地实施人力资源调整,实现调整的目的。 六、编制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包括招聘费用,员工培训培训费用,工资费用,劳保 福利费用等等。有详细的费用预算,让公司决策层知道本部门的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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