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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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三、 标准样
1. 与储运科沟通,给香精厂家下达第一个采购订单时,务必要求厂家(每个厂家,每个品种)寄一份或随货同行一份标准样品到工厂,并需在标准样品上标注样品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代码、确认人。
2. 标准样有效期为从生产日期算起六个月,到期需提前通知储运科重新索取。
3. 标准样品有效期内,如购进香精感官差于标样时,依据原标样判定;如购进香精好于标样时,可判定合格,因标样盖打开频次多的影响,通知储运科重新索取
4.3 计算
审核:
核准:
制定:
广东嘉能可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5/09/01
页次
4/5
文件名称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X1=〔(V1-V2)×C1×0.1269〕×100
X2=X1×78.8
式中:X1—样品的过氧化值,g/100g
X2—样品的过氧化值,meq/kg
注:尽量调整样品和折光仪棱镜的温度接近20℃(折光仪棱镜通过调整室温或用20℃的待检样品冲洗折光仪镜2-3次,以使其接近20℃)。
3 相对密度的测定
方法一:
3.1 定义: 香精在25℃时,一定体积的香精的质量与25℃同样体积蒸馏水的质量之比。
3.2 仪器
3.2.1 玻璃比重瓶:25ml或50ml。
3.2.2 恒温水浴:将温度控制在25±0.2)℃
4.2 称取2.00-3.00g混匀(必要时过滤)的样品,置于250ml碘瓶中,加30ml三氯甲烷-冰乙酸混合液,使样品完全溶解。加入1.00ml饱和碘化钾溶液,紧密塞好瓶塞,并轻轻振摇0.5min,然后在暗处放置3min。取出加100ml水,摇匀,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淡黄色时,加1ml淀粉指示剂,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为终点,同时取相同量的三氯甲烷-冰乙酸溶液、碘化钾溶液、水按同一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文件编号RD-09-A1标题:香精产品检验方法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文件编号RD-09-A1标题:香精产品检验方法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1 目的制定本公司香精的采购及验收标准,以保证本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

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所用香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贮存的要求。

3 参考引用标准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4 检验标准及方法4.1 检验标准4.1.1 原料供应商首先向本公司提供“三证两报告一标准”。

“三证”: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两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经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检验报告单;“一标准”:指质量指标执行标准。

4.1.2 技术要求4.2检验方法4.2.1 色状测定: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4.2.2香气测定:按GB 14454.2-2008 香料香气评定法执行。

4.2.3 香味测定:按QB/T 1505-20075.3规定方法执行。

4.2.4 折光指数测定:将全自动数显折射仪的检测温度设置为20℃,用蒸馏水校准调零后,测定试样折光指数。

4.2.5 相对密度测定:25℃下,试样绝对密度与蒸馏水绝对密度之比。

5.1 组批同批进货、同一规格的产品视为一批作一次验收,不同批次分别验收。

5.2 抽样每批抽1桶取样80ml左右,分成2份,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作为留样备查(保存到该批次产品使用6个月后)。

5.3检验分类5.3.1来料检验来料检验项目为色状、香气、香味、折光指数,应逐批进行检验。

5.3.2 型式检验5.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2)正常生产时,生产厂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5.4 合格批判定5.4.1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重新检验,核检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2 未密封或包装不完整的产品应拒收。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1 抽样检验项目1.1 烟用香料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1.2 烟用香精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2 抽样2.1抽样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卷烟制造部送检通知单,记录下当日所配制的香精和香料的牌号、批数(公斤数)和相应的香精或香料罐(桶)代码;将配制的香精或香料的牌号、配制日期及罐号写在标签上贴于棕色磨口瓶上,此瓶作抽样器皿。

2.2 抽样规则:以同一日、同一牌号、同一类型、同一罐、同一次配制的香精、香料为检验批。

2.3 抽样点:香料厨房香精或香料罐(桶)。

2.4 抽样方法:将配制好的香精、香料搅拌均匀后,随机抽取≥100ml的香精、香料密封作为检测样品。

2.5 抽样检验频率:1次/批。

2.6 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由川渝中烟工业公司配方研究室配制或确定。

3 实验检验方法3.1 香气指标检验:3.1.1 试样的准备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异味的样品瓶中,然后用辨香纸分别蘸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2cm(蘸取量应基本相等)。

3.1.2 评香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香室内,用两条辨香纸分别蘸取试样和标准样品,凭嗅觉对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进行评判,评定试样的香气是否与标样一致。

3. 2色泽指标检验:3.2.1 试剂制备:乙醇和水的混合液:乙醇为分析纯试剂[含量95%(V/V),水为蒸馏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乙醇和水的混合液中乙醇的含量(V/V)可以是:0%,50%,55%,60%,65%,70%,75%,80%,85%,90%,95%。

制备混合液时,将蒸馏水加到95%(V/V)分析纯的乙醇中,并用密度仪测量,校正其浓度。

3.2.2 颜色评估用移液管随机抽取10ml试样与标样分别吸入同等大小的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对于色泽很深的试样用该法不易观察时,则分别取一体积试样和标样,各加1-3体积适当浓度的乙醇水溶液,摇匀后分别置于比色管中,用上述方法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食用香精检验标准013

食用香精检验标准013
目测
外包装严重不洁、外漏,没有标签

轻微不洁、破损,
标志不全

外观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目测
色泽异常

香味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嗅,尝
香味异常

杂质
无可见黑点,异物
目测
异物

2.3理化及卫生要求(0收1退):
项目
指标
监控频率
检验机构
水分,%(粉末香精)
≤15
每批
工厂内部
细菌总数cfu/g
≤750
每批
2、检验项目:
2.1材质证明:
无,则整批拒收,来料的名称、标签与采购单不相符的,整批产品退回。
2.2外包装及感官检验:(AQL值:主要MAJ:1.0轻微MIN:2.5)
项目
要求
方法
缺失
MAJ
MIN
外包装
外包装应牢固、洁净、有相应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执行标准等。
工厂内部
大肠菌群cfu/g
<10
每批
工厂内部
砷(以As计),mg/kg
≤3
1次/年
官方机构
铅(以Pb计),mg/kg
≤10
1次/年
官方机构
甲醛,%(水溶性香精)
≤0.2
1次/年
官方机构
3.相关标准
QB/T 1505-2007食用香精
4.相关记录
进料检验报告
平和坊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FW-QC-IQC-013
版号
A1
文件名称:食用香精检验标准
页次
1/1
生效日期
2009.04.01

香精香料检验操作标准

香精香料检验操作标准

安徽新锦丰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精香料检验操作标准水分的测定GB/T5009.3—2003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精香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二、105℃恒重法1、原理:在105℃温度下,将试样烘干到恒重。

根据试样减轻的重量,计算出水分含量百分含量。

由于105℃温度比水的沸点稍高,在此温度下水分被干燥除去,试样中其他成分的损失非常小,所以测定值比较准确,故又称为第一标准法。

2、仪器和用具:电烘箱;干燥器;天平:感量0.001g ;铝盒;研钵或粉碎机等。

3、操作步骤:3.1洗净铝盒、烘干铝盒,风干后将盖子套在铝盒底下,送入烘箱内烘网上,关闭烘箱门,把温度调整至105℃±2℃,烘0.5~1小时,取出铝盒,立即盖好盖子,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15~20分钟)取出称重,再复烘0.5小时,烘至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0.005g ,即为恒重。

3.2制备试样:取所需的面粉平均样品。

3.3烘干试样:称取3~5g (准确至0.001g )于已烘至恒重的铝盒中,将铝盒盒盖套在盒底下,在电烘箱温度升至105℃左右时,打开烘箱门,送入烘箱内,关闭烘箱门,把温度调整至105℃±2℃烘2~3小时,取出试样,立即盖好盒盖,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20~30分钟),取出称重,再复烘0.5~1小时,取出冷却称重,直至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0.005g ,即为恒重。

如果后一次重量高于前一次质重量,取前一次重量为准。

4计算:X (%)= ———— ×100% 式中: m ﹣m 1 mX——试样的水份含量,%m1——干燥后试样的重量,gm——试样的重量,g结果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双实验许可误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值为检验结果。

4、说明:烘干铝盒或烘干试样时,应将铝盒放在温度计的直下周围,减少温度误差。

三 130℃电烘箱法1、原理:此法是在130±2℃温度下,在限定时间内,一次烘干试样,根据试样减重计算出水分含量。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同法定标准
复验期
36个月。
同法定标准
类别
药用辅料。
同法定标准
贮藏
密封保存。
同法定标准
8检验操作规程:
8.1试药与试剂:
8.2仪器与用具:烧杯。
8.3外观: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4香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5检查:
8.5.1
8.5.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附录24)
2代码:
3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名单
4取样文件编号:
5检验方法文件编号:
6依据:《食用香精》(QB/T 1505-2007)
7质量标准:
项目
法定标准
内控标准
外观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香气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同法定标准
检查
(1)相对密度(25℃/25℃)D标样±0.010
(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
XXXXXXXXX有限公司辅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标题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共2页第1页
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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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日期
部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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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审阅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变更记录:
修订内容及文件号
修订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修订文件内容
1品名:
1.1中文名:香草香精
1.2汉语拼音:Xiang cao xiang jing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橘子香精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香味。

为了确保橘子香精的质量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程序。

下面是一份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一、检验目的橘子香精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二、检验范围橘子香精的检验范围包括外观、气味、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等。

三、检验仪器设备1. 电子天平:用于称量样品。

2. 气相色谱仪:用于检测香精中的化学成分。

3. pH计:用于测定香精的酸碱性。

4. 显微镜:用于观察和检测微生物指标。

5. 微生物培养皿和培养基:用于培养和检测香精中的微生物。

四、检验项目及方法1. 外观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观察其颜色、气味和透明度等。

(2)外观应为橙黄色,无明显杂质和异味,透明度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 气味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闻其气味,应具有明显的橘子香气。

(2)如有异味或其他不良气味,应判定为不合格。

3. 化学成分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2)分析样品中的有机酸、醇类、酮类和醛类等化学成分,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3)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4. 酸碱度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将其溶解于蒸馏水中。

(2)使用pH计测定香精溶液的pH值。

(3)pH值应在范围内,若超过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

5. 微生物指标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微生物检测。

(2)将样品接种于培养皿上,使用适当培养基进行培养。

(3)观察培养皿的菌落形状和数量,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记录应详细记录每一项检验项目的结果,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方法、操作步骤和结果等。

2. 检验报告应总结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精心整理》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精心整理》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GMP文件目的建立香精检验操作规程,规范香精的检验操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度。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辅料香精的检验职责原辅材料检验员对本标准负责。

内容【检验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标准GB/T1505-2007和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检查。

【性状】本品为极微黄色液体。

【检查】香气与同一型标准样一致。

香味分别取供试和标准样0.1g,精密称定,加入糖水溶液(蔗糖8-12g、柠檬酸0.10-0.16 g,加水至100ml),制成含0.1%供试液和标准溶液,搅拌均匀。

即得。

分别小口品尝供试液和标准溶液,辨其香味特征、强度、口感有无差异,供试液应符合同一型的标准溶液。

每次品尝前,均应漱口。

相对密度取本品适量,置50ml量筒中,使供试品温度保持在25℃,将比重计直接放入供试品中,直接读出密度。

折光密度将恒温水浴与棱镜连接,调节恒温水浴温度,使棱镜温度保持在20.士0.5℃。

用纯化水校正折光仪。

水的折光率为1.33300。

用滴管向棱镜表面滴加数滴20℃左右的样品,立即闭合棱镜并旋紧,应使样品均匀、无气泡并充满视场,待棱镜温度计读数恢复到20.士0.5℃。

调节反光镜使视场明亮。

调节棱镜组旋钮,使视场中出现明暗界线,调节补偿棱镜旋钮,使界线处所呈彩色完全消失,再调节棱镜组旋钮,使明暗界线与叉丝中心重合。

读出折光率值,估读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即得。

溶解度取本品1g,溶于700-1000ml水中,应全部溶解。

重金属取本品4.0g,置200ml烧杯中,加醋酸铵缓冲溶液(PH3.5)4ml与水使成50ml,煮沸10分钟后,放冷,加水使成50ml,滤过,取滤液25ml,依照《重金属检验操作规程》第一法测定,与标准铅溶液4.0ml制成的对照液进行比较,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取本品2.0g,置锥形瓶B中,加水23ml与盐酸5ml。

依照《砷盐检验操作规程》测定,与标准砷溶液2.0ml制成的标准砷斑进行比较,应符合规定(0.0001%)。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

济南卷烟厂企业标准QJ/JY.08.012―2007代替:QJ/JY.08.012―2002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2007―05―30发布 2007―06―01实施济南卷烟厂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QG/JY.01.001-2001《质量手册》对原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进行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

本标准由济南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伟、李吉云。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和料液等进货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使用的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添加的香精和料液的进货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C/T 145.2 烟用香精相对密度的测定YC/T 145.3 烟用香精折光指数的测定YC/T 145. 10 烟用香精抽样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2000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香料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感尝出香味的物质。

它可能是单一体,也可能是混合体。

它分为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三类。

3.2烟用香料单独或经调配成香精后添加于烟草及烟草制品的香料。

3.3香精香精是一种由人工调配而得的混合体。

其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香料。

3.4烟用香精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香料、适量溶剂和其他成分调配而成的,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中能突出或修饰烟草制品风格并能改善刺激性、杂气等烟草制品品质的混合物。

3.5料液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上具有改进烟草吃味、增加韧性、提高保润性、改善燃烧性和减少碎损等作用并具有一定香气的混合物。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香精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物的香味和口感。

然而,香精中可能存在一些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香精进行检验,以确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食用香精检验方法的详细介绍。

1.样品准备首先,需要从市场或供应商处获取香精样品。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不同种类的香精样品,例如水果香精、花香精等。

确保样品能够代表所需检测的香精。

2.提取香精将香精样品与适量的提取剂混合,常见的提取剂如乙醇、丙酮等。

混合物需要充分搅拌,并放置一段时间以便提取香精中的化学成分。

可以使用离心机加速提取过程。

3.去除固体残留物提取完成后,使用滤纸或滤膜将提取液过滤,以去除固体残留物。

过滤完毕后获得的液体称为香精提取液。

4.检测重金属残留重金属是一种常见的香精污染物,例如铅、汞等。

可以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对提取液进行检测,以确定重金属的含量。

5.检测农药残留香精中可能存在农药残留,因此需要对提取液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

常见的农药检测方法有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先使用固相萃取或液液萃取等方法将农药从提取液中提取出来,然后使用气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6.检测挥发性物质香精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香味,因此提取液中可能含有挥发性物质。

可以使用气相色谱仪对提取液进行分析,以确定挥发性物质的种类和含量。

7.检测有害成分除了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外,香精中可能还含有其他有害物质,如苯、甲醛等。

可以使用紫外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进行分析,以确定有害成分的存在。

8.数据分析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将实验结果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

如果提取液中的一些成分超出标准范围,可能需要调整香精的配方或购买符合标准的香精。

9.结论和报告最后,将检测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

根据实验结果,可以得出香精的质量和安全性评估。

总结:食用香精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样品准备、提取、分析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薄荷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薄荷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薄荷香精检验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薄荷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薄荷香精的检验操作。

3 职责:检验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规程:4.1 编制依据: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香精与香料卷及《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4.2 质量指标:见《薄荷香精质量标准》。

4.3 仪器与用具:量杯、比色管、气相色谱仪、玻璃容器、温度计。

4.4 试药与试液:乙醇。

4.5 操作方法:4.5.1 性状:本品应为无色液体,具明显薄荷样特征香气。

4.5.2 检查4.5.2.1 溶液的澄清度:取本品适量置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用目测法观察,应澄清透明,无杂质。

4.5.2.2 溶解度(25℃):取本品1g,在25℃时应能全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全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

4.5.2.3 甲醇含量:精密量取正丁醇1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内标溶液。

精密量取甲醇1ml置100ml量瓶中,精密称定,加水稀释至刻度,精密量取上述溶液和内标溶液各10ml,加水稀释至100ml,摇匀,作为标准溶液。

取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连续进样3-5次,按平均峰面积计算校正因子。

精密量取内标溶液1ml置10ml量瓶中,加本品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

取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测定计算,即得。

除另有规定外,每1L供试液含甲醇量不得过0.4g。

4.5.3 微生物限度:按《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检验,应符合规定。

4.6 结果判定:全部符合上述项目范围为符合规定,若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范围,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薄荷香精批检验记录见附件1。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嘉能可食品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5/09/01
页次
1/5
文件名称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一、感观检验
1、香味的检验
将试样以0.1%量加入糖水(由蔗糖8-12g,柠檬酸0.10-0.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成),进行品味,并与同一型号标样对比。
2、香气的检验
2.1 在空所清新无杂质的环境
2.6.2 向棱镜加几滴20℃的试样,迅速合上棱镜并旋紧。试样应均匀充满视野而无气泡。
2.6.3 打开光源,由目镜观察,转动补偿器旋使明暗两部分界限明晰。再转动标尺,使分界线恰通过接物镜上“×”线的焦点上。
2.6.4 读出标尺上折光指数至四位小数。
2.7 结果表示: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四位小数。测定精确度为±0.0002。
2、油溶性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折光指数、净含量
3、浆(膏)状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4、乳化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验证厂家检验报告单至少包括的项目:见质量标准中出厂必检项目
第三方检验报告全项验证:质管部进行验证
审核:
核准:
4. 进行香精感官检验的人员需进行筛选和培训。
5. 需要将香精的标准样、保留样放在室温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制定依据:QB1505-2007、GB10355-2006、厂家提供技术
审核:
核准:
制定:
4.3 计算
审核:
核准:
制定:
嘉能可食品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食品香精验收标准

食品香精验收标准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香精的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适用于浙江**公司所有进厂食品用香精的验收。

2 参考标准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3 技术要求3.1 感官要求感观应与标准样品一致,无可见外来杂质。

4 检验方法见《香精验收检验方法》5 检验规则5.1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分批次检验和型式检验。

批次检验项目,每批进货必须检测。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由供应商按其执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2 取样来料批次数量不能大于2,随机取样约20ml或20g进行检测。

5.3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应由生产厂家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出厂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等。

如果生产厂家不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内容不符合本标准,该批产品拒收。

5.4 判定规则与复检批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

复检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结果出来前,该批产品不得使用。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志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食品添加剂”字样,执行标准号、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等。

6.2包装根据香精性状选择适宜的包装。

6. 3 运输在运输中应防止日晒雨淋,运翰工具应保持干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4贮存应贮存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混存,防止日光直射,远离热源。

7 相关表格《浙江**公司原材料检验报告—香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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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香精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编码:SOP-QC-207-A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控部
分发部门:检验室
变更记载修改号
批准日期执行日汇编。
目的:建立一个香精检验的操作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香精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质控部经理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贮藏]密封保存
2.3.3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g加至含溶化的(温度不超过45℃)5g司盘80,3g 单硬脂酸甘油酯,10g聚山梨酯80的无菌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加入45℃的pH7.0的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使充分乳化,作为1:10的供试液。取适量供试液,照微生物限度检查平皿法(《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Ⅺ J)检查,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分别不得过100个/g,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为符合规定。
2.3操作方法
2.3.1色泽:取本品50ml,置50ml纳氏比色管中,与对照液(取上述重铬酸钾
标准液(0.10mg/ml)3.7ml,加水稀释至50ml制成)比较,不得更深。
2.3.2溶液的溶解度:取本品1g,在25℃时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为符合规定。
2.2试药与试液
2%硫酸溶液
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取预经干燥至恒重的重铬酸钾1.0000g置1000ml容量瓶中,加2%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重铬酸钾标准液(0.10mg/ml):精密量取上述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10ml置100 ml量瓶中,用2%的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规程:
1.[性状]
取本品25ml,置25ml比色管中观察,置白色背景上,自上而下透视,或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为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相对密度
取本品按相对密度测定法(《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ⅥA)测定,本品的相对密度为不小于0.880为符合规定。
2.[检查]
2.1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纳氏比色管(10ml,25ml,50ml)移液管容量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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