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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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常规考核方案
共100分
资料上交10分
每位教师必须根据教务处要求按时上交资料(如:计划、总结、质量分析等),不交者每次扣1分,不按时上交者每次扣0.5分,不按要求写者第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一、备课考核方案10分
(1)教师备课可用电子备课和手写备课两种方式,其中电子备课教师必须在教案中用手写添加批注。未添加批注者该教师本期备课考核记0分。
(2)教师在每次新课前必须根据新课特点对学生提出合理的预习要求,未对学生提出预习要求的扣1分,预习要求未根据新课特点订制的扣0.5分。
(3)课时教案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有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具准备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应该定位准确,明确。缺项扣1分,定位不够准确明确的扣0.5分。检查后及时整改的扣0.5分。
(4)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每缺课按每节1分扣除。
(5)与教学同步,做到超前备课,不课后补教案;备课必须在上课前一天,否则扣1分。(6)有反思,语文按课反思,数学按小节反思,英语按单元反思,科学按单元反思,字数在50字以上。每缺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每次扣0.2分。
(7)严禁网络下载教案或抄袭他人教案。发现有抄袭他教案或网络下载者每次扣3分。
二、上课考核方案20分
教师上课的考核分为课堂效果(10分)
两部分。其中课堂效果由教务处(占40%)认定和学校组织和课堂效果考评小组(占60%)经听课认定:分优10分、良8分、中6分。教师这项成绩为课堂音乐课考评小组打分的平均分。具体评价细则见《龙坪镇天池小学教师听请表》。
课堂常规(10分)
(1)教师在上课铃响后必须迅速走进教室,清查学生人数后组织学生开始上课,中途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上课铃响后三分钟,如教师还未进教室者视为迟到,二十分钟后还未进教室者视为旷课,下课铃未响教师就离开教室都视为早退。旷一节课扣1分;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注:经学校批准的法定假、病假不扣分;公事外出,通知教务处后不扣分。
(2)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挪用其它课程上语、数、英等考试学科。发现在有挪用其它课程的现在,每次扣2分。
(3)教师在上新课前必须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未检查扣1分,未指导扣0.5分。
(4)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不得穿奇装异服上课。不使用普通话上课的发现一次扣
0.5分(学校特许的教师除外)。穿奇装异服上课都每次扣1分。
(5)教师上课时必须面对全体学生,注重学生课堂行为的培养,如对学生未认真听讲不做提示,纠正其课堂行为的,扣1分。
(6)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扣2—9分。
(7)老师上课不得坐着上课,课中不得接打手机,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意走出教室。每次扣0.5分。
(8)杜绝拖堂,教师如拖堂影响后一节教师正常上课者扣0.5分。
(9)教师应应尽量使用教具上课,提高课堂效果,如学校没有的,学校鼓励教师自制教具。能使用教具确不使用或可自制简单教具去不使用的扣0.5扣。
三、作业批改考核方案15分
(1)严格执行对中小学生减负的相关要求。未按国家要求布置作业都扣5分。
(2)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实行分层次作业制度(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布置作业),尽量不全班布置相同的作业。学生作业中可分层次布置作业却未分的视情况扣0—5分。
(3)课堂作业必须及时全收全改,并做到认真不马虎。未做到及时改都一次作业扣1分,未认真(如:一钩到底,错误位置未明确标明)者一次扣0.5分,作文有教师旁批,评语应使用鼓励性语言,不得用“本次作文中心明确,句子通顺。”一类的大话作为评语。凡马虎者一次扣0.5分。
(4)作业无知识性错误,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要求学生订正,教师在下次批改作业时同时批改学生的订正。学生作业中发现知识性错误的一次扣0.5分,学生错误未订正的一次扣0.2分。学生订正后教师不作批改的一次扣0.5分。
(5)学生作业整洁规范。一、二年级要求使用铅笔书写,不得使用自动笔;三至六年级使用刚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水笔书写,且每次作业在换页前不得使用不同颜色,学生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不得使用改纸,修正液甚至用笔乱涂,应用修改符号进行修正。否则每人次扣0.1分。
(6)教师评语使用正楷字规范、认真、工整地书写,无错别字。未用正楷字规范、认真、工整地书写的每次扣0.2分,发现错别字每次扣0.5分。
(7)作业批改及时:作文批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单元测试必须在三日内完成,其它作业必须在一天内完成。未及时批改的发现一次扣0.5分。
(8)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活动,凡安排到推诿的,扣1分。
四、“培优帮困”工作考核方案5分
(1)教师接到新班级后应迅速调查了解学生情况,及时拟定培优帮困工作计划,期未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每期在5人次以上,并如实、认真地好记录,每缺一次扣0.2分。
(3)“培优帮困”工作有明显成效。以期未统考作为成效参考依据。在期未统考中优秀率每上升1%加0.3分,降低1%扣0.3分;低分率上升1%扣0.2,降低1%加0.2分。
五、教研工作考核方案10分
(1)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每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的实行加分制度:片区级加1分,镇级加2分,县级加3分,以此推。在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时获得奖项的实行加分制度:片区一等奖加1.5分,镇级一等奖的加3分,县级一等奖加6分,以此类推;片区二等奖加1分,镇级二等奖加2分,县级二等奖加4分;片区三等奖0.5分,镇级三等奖1.2分,县级三等奖加3分,以此类推。注:此项加分均取高分,单次不重复加分。
(2)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差一节扣0.5分。
(3)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旷一节课扣1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注:经学校批准的法定假、病假不扣分;
公事外出,通知教务处后不扣分。
(4)教师在教研活动中必须从教研组长安排,不得做有损教研组织团结和影响教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带头起哄,教研组长还未宣布结束就吵着要结束等)。如出现类似现象,当事人每次扣2分,且通报德育处拿入师德考核。
(5)教研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认真记录。差一次记录扣
0.3分。
(6)每位教师每期至少上交一篇教研论文、案例分析或经验总结。任选一篇)款交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