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卫疾控发[2006]13号关于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
公共卫生的含义
公共卫生的含义公共卫生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在不同的社会、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公共卫生的含义都会有所不同。
发达国家的学者提出,公共卫生是为保护和提高人群健康水平,预防疾病、伤害和失能.社会做出的有组织的反应。
国内一些专家和学者对公共卫生还不能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和界定明确范围。
所谓公共卫生就是以预防医学的理论、观点和技能为基础,对预防疾病、促进人群健康所采取的社会性实践,也称公共卫生措施。
公共卫生措施包括基础性公共卫生措施和应急性公共卫生措施。
2003年,中国政府作出的定义是:公共卫生就是组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和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流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
2008年1月,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卫生工作的重大战略目标。
要研究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努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他说,“人人享有”的本质含义是“公平享有”,任何公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支付能力等,都享有同等权利。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指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家、社会、个人能够负担得起的,投入低、效果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既包括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急救、采供血服务以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安全饮用水等公共卫生服务,也包括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诊疗程序提供的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
[58.31.37]:15块钱够不够用啊?【童爱萍】: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
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305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3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我部组织编写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制订本方案。
一、原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一)在现行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资料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305号)及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47号),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促进疫苗可控制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一)通过每年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在托在校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防止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
二、目标(一)以区市县为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比例达到100%。
(二)以托幼机构和小学校为单位,入托、入学漏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查验对象全市托幼机构和小学校新入托入学的所有儿童,包括外省市流动儿童或在本市借托、借读的外籍儿童均为查验对象。
其中,因甲肝疫苗2008年6月1日起才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故查验对象为200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组织分工(一)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预防接种证的查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并随时与教育行政部门互通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查验及补种情况进行通报。
(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宣传、培训、检查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并提出建议。
(四)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应安排专人承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五)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入托入学儿童的补证或补种工作。
五、工作程序(一)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在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接种记录,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儿童是否完成全部规定针(剂)次的接种,填写《大连市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见附件1),将儿童预防接种证交还家长保存,并通知漏种儿童补种(见附件2)。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概述:
流动儿童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因素,如工作变动、学校调整或家
庭迁移等原因而经常或暂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儿童。
针对流动儿童
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与常住儿童相同的免
疫保护,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
本文将详细介绍流动儿童预防
接种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流程、接种证明等内容。
一、管理机构:
1.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
2. 儿童医疗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预防接种服务,并负责记录、储存接种信息。
3. 社区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和儿童医疗机构进行流动儿童
的接种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管理流程:
1. 登记注册:流动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在流动前到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登记注册,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接触信息。
2. 接种安排: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儿童年龄和接种计划,为流动儿童安排合适的接种时间和地点。
3. 接种记录:儿童医疗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服务,并记录接种信息,包括疫苗类型、批号、接种日期等。
4. 接种证明:儿童医疗机构提供流动儿童接种证明,家长或监护人需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和使用。
三、接种内容:
根据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和疫情状况,流动儿童接种内容与常住儿童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疫苗:
1. 百白破疫苗:预防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
2. 脊灰疫苗:预防小儿麻痹症。
3. 麻疹疫苗:预防麻疹。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办法
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的流动量日益增长,流动范围、流动频次和流动与停留时间情况越来越复杂,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对我街道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所造成的影响也越发突出。
为巩固我街道计划免疫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市区疾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免疫接种与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流动儿童的调查发现,建帐登记和接种管理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通过入户调查,乡村医生定期报告以及居委,计生,公安等部门联系等方法和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儿童的流动情况,得新发现的外地寄居儿童要认真做好户籍地,暂住地,监护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停留时间等情况的登记工作。
3、对在本辖区内居住达三个月以上的外地和本取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对尚未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者及时建证,并按“本区流动和外区流动”另外分页建账,注明来本的时间和原户籍地址后与辖区内的儿童一道进行管理,同时也要建立本辖区內长期外出或在外地投保和接种儿童的接种账册,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长期外出或在外接种的地点。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必须凭《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接种,接种前应根据儿童的既往接种情况和我省先行的免疫接种程序及时通知接种对象进行各种生物制品的接种,二类疫苗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账证的登记和接种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流动儿童离开本辖区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提供该儿童在本地暂住期间的免疫接种情况。
对将在本辖区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本区外镇儿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必须向原先承担该儿童接种的单位索取其既往免疫接种资料。
6、对流动儿童及民工子女进行接种前告知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核查。
发现漏种的要及时进行补种。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我部组织编写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配置系统运转所需设备、人员和维持经费,确保东、中、西部省份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底以前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二、现已具备系统运转条件的县,所辖接种单位应在系统启动后的6个月内,按照《规范》要求完成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和报告。
目前正在使用其它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地区,应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集成标准》的要求,对应用软件进行调整,实现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利用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辖区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及时发现免疫工作空白和薄弱地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附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了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背景流动儿童指的是在一个地区常住的儿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常住在该地区或流动性较强的儿童。
由于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和流动地之间频繁穿梭,容易接触到不同地区的疾病,他们的预防接种工作具有很大的难度和重要性。
二、目的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管理,促进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减少疾病的传播和发生。
三、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应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确保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2. 全程跟踪:对于每一位流动儿童,应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其接种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及时掌握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
3. 定期提醒:通过各种渠道定期提醒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进行疫苗接种,确保接种计划按时完成。
4. 照顾特殊儿童:针对特殊儿童,如流浪儿童、孤儿等,要加强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力度,确保他们获取免疫接种服务。
四、管理措施1. 建立流动儿童接种登记制度:对接种的流动儿童进行登记,记录基本信息和接种情况,为跟踪管理提供便利。
2. 开展疫苗保险制度:为流动儿童提供免费或补助的疫苗接种服务,让接种不成为经济负担。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资料、健康讲座等方式,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合作协作: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学校等应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协作,共同推进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5. 定期检查评估:定期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责任分工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和管理标准,组织实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2. 学校:作为流动儿童的主要集中活动场所,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接种登记和宣传教育工作。
3. 家长: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将孩子的接种信息及时提供,确保疫苗接种按时完成。
六、评估与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手段,是我国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成效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国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以来,有效控制以致消除、消灭了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
但是,近期个别地区暴露出的问题,提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亟待规范加强。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预防接种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
原则上,城镇每个街道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在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模式,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
服务半径超过以上标准的地区,应当根据情况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或者接种点。
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地区,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或在保证服务质量前提下设置村级接种点,采取定点与入户巡回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
新建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应当及时增设接种单位。
二、统筹安排预防接种服务周期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当尽量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当采取日、周接种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根据服务需求,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免疫规划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
****免疫规划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免疫规划是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简便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的特征。
当前,面对公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加强和改进免疫规划工作,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仅是摆在疾病控制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也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这是因为,免疫规划工作成效如何,不仅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和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更是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能力强弱和水平高低,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与取得成效****,辖***镇**乡**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个行政村,常住人口*****人(2013年),县域面积******平方公里(2013年)。
共设有****个预防接种门诊(含县医院预防接种门诊),****个预防接种点。
截止2014年年底0-7岁儿童****人;各级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人,其中县级***人,乡镇级***人(含县医院预防接种门诊);村级***人;预防接种门诊都配发冰箱、冰柜,各接种点均配备有冷藏包,满足了疫苗的冷藏运输需求,县疾控中心冷库与2008年3月安装并投入使用。
通过各级疾控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免疫规划工作连续多年在市级排名前两位,****免疫规划工作连续排名全市第一名。
(一)建立覆盖全县的接种服务体系,完善疫苗接种和监测网络***免疫规划工作,主要是由县、乡、村三级协作完成。
县级主要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内设免疫规划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实施;乡级主要为乡镇卫生院,内设防(疫)保科及预防接种门诊,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的具体落实;村级主要为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乡村(社区)医生协助完成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接种通知单发放和/或村(社区)内设有接种点的预防接种工作。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 引言流动儿童指的是常年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儿童,他们由于短期或长期的流动性,面临着较高的疫苗接种管理难题。
为了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接种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以确保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得以有效管理和执行。
2. 管理目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确保流动儿童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接种所需疫苗。
2.提供流动儿童接种疫苗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疫苗接种知识普及。
3.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接种记录准确可靠。
4.组织开展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健康宣教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和家长的接种意识和参与率。
3.1 流动儿童接种登记针对流动儿童,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流动轨迹、疫苗接种史等内容。
相关部门应根据流动儿童信息,定期更新和核对个人档案。
3.2 疫苗接种服务针对流动儿童,应建立疫苗接种服务点,提供接种服务。
服务点应设置在方便流动儿童前往的地点,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等。
同时,应加强对流动儿童家长的宣教,增强其对疫苗接种的了解和认同。
3.3 疫苗储存与配送为了确保疫苗接种的质量与安全,要建立相应的疫苗储存管理制度。
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都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控制温度和光照条件,防止疫苗变质和失效。
3.4 接种记录管理对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及时、准确地进行接种记录。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接种记录管理系统,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要进行接种后的监测和不良反应的报告。
4.1 流动儿童接种登记流程1.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接种登记表,提供相关信息。
2.工作人员核实并录入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和接种史。
3.流动儿童接种信息更新后,及时更新个人健康档案。
4.2 疫苗接种服务流程1.流动儿童前往疫苗接种服务点,如社区卫生服务站。
2.工作人员核对个人健康档案,根据疫苗接种计划提供相应疫苗。
3.接种完毕后,工作人员更新接种记录,并提供相关宣教。
流动儿童工作计划(精选五篇)
流动儿童工作计划(精选五篇)第一篇:流动儿童工作计划流动儿童工作计划2011年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乡广大卫生防疫人员的共同探索、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流动儿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1当前工作情况:2011年我们强化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我乡创建了专用登记簿、个案卡月调查、与计生部门月查月对、适时的查漏补种、月报制度、接种史转索等多种形式组成的管理结构模式。
流动儿童有效管理率达80%以上。
2存在问题镇2011年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弄清流动方向;3是充分利用防保网络的网底作用,在村医生每月送接种通知单之时询问发现流动线索,并及时报告。
4是利用每月的接种率调查机会,在全乡镇范围内进行挨门逐户地调查走访,发现流动儿童及时记录流动情况及免疫状况;5是利用每旬的未种原因调查,调查未种儿童是否因为流动而引起,从而及时找到流动儿童下落;6是利用每年九月份新生凭证入托入学的机会,认真查验接种证,发现流动线索,把好流动儿童查漏补种的最后一关,工作计划《流动儿童工作计划》。
7是对重点地区落实辖地管理单位每月主动走访、搜索8突出重点环节,抓好查漏补种。
平时在每旬接种期间,通过“流动儿童追踪、接种管理通知单”,与常住儿童的接种通知单一并发给乡村医生,进行随时追踪、通知,发现流动走后立即通知起补种。
同时结合春节、农忙、“五一”、中秋等重大节日,适时开展大规模的查漏补种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行动。
此外,在糖丸强化免疫中,对发现的流动儿童,除查看糖丸是否漏种外,还查看计划免疫其它疫苗的接种情况,发现漏种的则给予登记造册和补种。
把住新生凭证入托入学关。
在每年入托入学时,认真查验接种证,发现漏种儿童再次进行补种。
另外,还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有先、收费优惠、随时接种”的原则。
9继续使用流动儿童管理接种专用登记簿和个案卡。
对发现的流动儿童,分流进与流出建立专门的管理接种登记簿,详细记录0~7岁流动儿童的流动情况及计划免疫状况,同时建立个案卡,实施追踪管理。
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寺庄乡卫生院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1、为加强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提高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各接种单位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村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与分布情况,保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3、各村卫生室负责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建卡、建证工作;在卫生院规范化接种门诊接种的村流动儿童的摸底、上报工作由各村卫生室负责。
上报迁出人口预防接种信息;承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迁出迁入管理衔接工作。
随时收集辖区内新出生儿童、迁出和迁入儿童及儿童死亡情况,督促适龄儿童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4、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入儿童凭原居住地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申请登记建卡,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根据流动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为其新建接种卡,并将既往接种记录登记到卡。
原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迁出儿童应向原居住地接种单位索取有效接种证明,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根据接种证明为迁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对无任何有效接种证明的迁出儿童视为未种,应为其补办预防接种证、卡,按免疫程序进行补种,从迁入本地时间算起,1年内完成基础免疫。
儿童迁出时,家长应主动到现接种单位办理转证、转卡手续,接种单位应将儿童预防接种有效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
5、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管理儿童接种资料的接种单位应将迁出儿童接种资料与常住儿童接种资料一并纳入信息卡系统进行管理,不得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代替接种证。
6、迁出儿童预防接种实行现居地管理。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不得拒绝适龄迁入儿童的合理接种要求。
7、医务人员对迁入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二篇)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近年来,我镇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本镇儿童免疫接种率___%的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连续十几年无病例报告。
但是,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无法落实已成为影响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与指标1、对象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___岁及___岁以下儿童。
2、指标(1)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___%。
(2)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
(3)连续居住≥___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七苗”全程接种率≥___%。
(4)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___%;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___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___%(禁忌症除外)。
二、措施和方法(一)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城建、妇联、计生、村(居)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___岁以下的儿童。
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___部门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___进行核实和建卡。
(二)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市(市、区)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7岁以下儿童。
2.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3.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每月到当地流动儿童管理相关部门或村(居)委会收集流入、流出儿童资料。
每季度开展1次流动儿童的入户调查,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对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及时做好登记。
4.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以下的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接种并出具接种证明。
5.接种单位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实行卡(簿)的分类管理,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
6.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移时,原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流入地接种单位;流入地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
7.流入地接种单位以流动儿童迁入时间为准,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预防接种或补种。
接种时,应当在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上做作好记录,同时将个案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8.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应单独进行统计汇总,按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9.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规定作好记录。
流动儿童免疫预防管理方案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方案近年来,我市流动儿童(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 个月的≤7岁的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已成为提高我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重点工作之一。
从2014年起,省市政府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有效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每月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主动搜索一次,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变动动态;(二)每年开展二次流动儿童“拉网式”查漏补种活动;(三)流动儿童建卡(证)率≥95%;(四)流动儿童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五)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5%(禁忌症除外)。
二、工作要求(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各县(市、区)疾控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妇联、计生、街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流动人口的信息,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共同抓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
要充分发挥各级免疫规划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主动搜索,及时掌握目标人群1.健全基层网络,明确村级网络人员任务。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与居(村)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作为网络人员,制定村级网络人员名单并抄送县疾控中心,网络人员可由乡村医生、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站、街道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计生等工作人员组成,随时对新发现的适龄流动儿童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其到接种单位登记和接种,并发放《介绍信》(附件一)给儿童家长进行催种,并每月将所辖范围内的儿童流动情况报接种单位。
网络人员变更时,应报县疾控中心,作为今后追究责任人时的依据。
2.实行“切块”管理,推行防疫医生责任制。
将当地行政区域切割为若干块,推行接种门诊防疫医生责任制,由地段防疫医生每月与所管理区域村级网络人员联系,核查流动儿童的流动情况,填写附件二每月汇总至附件三,并把接种史反馈给街道、居委会,以便继续督促管理。
面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档案管理研究
面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档案管理研究作者:董杰来源:《档案管理》2013年第05期1 引言为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全国儿童预防接种的信息管理,卫生部下发文件(卫疾控发〔2006〕512号),要求东、中、西部省份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底以前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为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软件供乡级接种单位使用。
系统中的档案管理功能包括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信息的收集、登记、录入和网络报告等。
通过系统的运行和档案管理的实践,我们发现,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系统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因档案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不到位,产生了数据质量问题和系统操作与业务不衔接等新问题。
如何通过加强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中的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系统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具有迫切性。
本文认为,档案工作不能仅局限于信息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模块的操作与使用,而要面向整个系统开展档案管理,承担信息系统运行的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
通过跟进和拓展档案管理与服务功能,达到解决现有信息系统存在问题、提升系统运行质量目的。
2 系统运行的绩效2.1 提高工作质量。
其一,提升了卡证符合率。
系统显著提高儿童接种微机化管理,减少了手工抄写时登记大卡、小证的笔下误。
2010年年终工作检查时,对全区19处接种门诊的120名儿童进行了卡证符合率调查,结果发现,卡证符合率由使用微机前的72%提高到现在的95%以上。
其二,保障了免疫程序的准确执行。
由于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均由电脑控制,避免了人工推算免疫程序所导致的时间误差。
其三,增强了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控制。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联网后,对于到外地暂时居住而又忘记带信息卡和接种证的儿童,可以在数据库里查询后给予补发接种证,既能使儿童及时接种疫苗,又不用家长回家取接种证,减少了儿童家长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和往返的旅程费用。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定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服务质量,消除免疫空白,减少易感人群,降低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保护儿童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区)、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且≤6周岁的儿童。
二、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出生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劳动、城建、妇联、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在有关单位确立联系人,定期了解流动人口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分布与变化,收集新出生儿童资料,对适龄儿童要建卡、建证,及时提供免疫服务。
四、城市地区至少1个月,农村地区至少每3个月对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摸底登记与查漏补种工作。
外来儿童与当地儿童、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儿童,都应享受同等的免疫接种服务。
每次接种后,要填写预防接种证,并交待清楚下次免疫接种地点和时间。
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实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对未免疫的儿童要及时进行补种,并办理预防接种证。
六、当儿童迁移或寄居(托、养)于其它地区时,应持《预防接种证》到原负责该儿童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迁出手续;之后,持《预防接种证》再到新迁入或寄居地区的预防接种单位登记,以继续接受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
对新迁入儿童,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免疫接种。
对无接种凭证的6岁内儿童,视为未接种,应按国家免疫程序要求进行预防接种,以迁入本地时间为准,1年内完成基础预防接种。
七、预防接种单位要根据流动人口的从业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通知免疫服务时间和地点。
每年至少进行4次查漏补种活动,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免疫规划试题库(100题]
免疫规划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70题)1、流脑A群疫苗共两剂次,两剂次的间隔时间应(C)天。
A、1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2、下列那种疫苗接种途径为皮下注射(D)A、百白破B、卡介苗C、乙肝疫苗D、麻疹疫苗3、预防接种卡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D)年。
A、3B、5C、7D、15E、204、哪种疫苗用于暴露后免疫(B)A、卡介苗B、狂犬疫苗C、乙肝疫苗D、流脑疫苗5、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B)类。
A、一B、二C、三D、四E、五6、新生儿乙肝疫苗国家免疫程序(A)A、按0、1、6月接种3剂B、1年内接种3剂C、5年内加强1剂D、1年内接种4剂7、卡介苗的接种途径是(C):A、肌肉注射B、皮下注射C、皮内注射D、口服8、疫苗接种后,儿童不要离开接种现场,须留观多长时间,发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C)A、10分钟B、15分钟C、30分钟D、60分钟9、预防接种中度反应是(A)A、局部反应红肿直径的大小2.6~5.0cm,发热(腋温)37.6~38.5 ℃B、局部反应红肿直径的大小2.6~5.0cm,发热(腋温)37.0~38.5 ℃C、局部反应红肿直径的大小1.6~5.0cm,发热(腋温)37.6~38.5℃D、局部反应红肿直径的大小1.5~5.0cm,发热(腋温)37.0~38.5 ℃10、安全接种是指(E)A、对受种者安全B、对实施接种者安全C、对环境安全D、以上都不对E、以上都对11、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B)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
A、1B、2C、3D、4E、512、免疫接种前的皮肤消毒应采用下列何种方式(B)A、上下涂擦B、螺旋式由内向外C、螺旋式由外向内D、不规则涂擦13、《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中规定麻腮风三联减毒活疫苗应按一定的免疫程序接种,一定的免疫程序为(A)A、18—24月龄接种1剂次疫苗B、12—18月龄接种1剂次疫苗C、2—3岁接种1剂次疫苗D、3—6岁接种1剂次疫苗E、6—8岁接种1剂次疫苗14、皮下接种法的进针角度和刺入皮内针头长度为(A)A、与皮肤成30度—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B、与皮肤成9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C、与皮肤成30度—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3/4D、与皮肤成100度—15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15、百日破疫苗可预防(D)A、百日咳B、白喉C、破伤风D、以上都是16、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包括(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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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卫生局文件
沾卫疾控发[2006]13号
关于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前,我县正在实施改革开放及招商引资政策,流动人口正日益增多,流动儿童的数量也在相应增加,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的高低,对我县的计划免疫工作有直接影响。
为加强我县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县流动儿童身体健康及维护他们的权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并下发本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相互协调
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积极争取政府的组织领导与支持,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整个卫生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保证流动儿童与当地常住居民子女获得计划免疫接种的权利均等,都享受同等免疫接种服务。
各单位要主动与计划生育、公安、教育、工商、劳动等部门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月到辖区内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及计划生育等部门去了解和收集相关数据,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特别是在每年入学时教育部门的新生入学/入托的儿童查验接种证期间,要搞好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对流动儿童及时造册登记。
二、流动儿童定义
是指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乡镇或同一个预防接种门诊辖区内的流动儿童。
三、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儿童迁移时,到原预防接种单位办理转证、转卡手续,原预防接种记录到迁入地继续有效。
外来长期暂住流动人口在本地区生育的婴儿,其监护人可在1个月内及时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申办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
各地疾控机构要合理制订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服务计划,并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通知免疫服务时间和免疫服务地点,提高疫苗接种率。
四、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负责,实行双向管理
(一)流动儿童现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是:
1、进行计划免疫工作宣传教育;
2、负责对辖区内适龄流动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建卡、证)、接种;
3、与计划生育、公安、教育等部门配合,每月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变动情况进行检查、访视、及时登记并补建卡证、补种疫苗;
4、负责向流动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转、索免疫接种史,通报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情况;
(二)流动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是:
1、进行计划免疫工作宣传教育;
2、负责对辖区内适龄流动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建卡、证)、接种;
3、督促流动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落实计划免疫管理措施,并与之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
4、会同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每月对辖区内的流出儿童进行核查、访视,对返回户籍所在地未建卡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开展补建、补种工作;
5、负责向流出儿童现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转送免疫接种史,通报流出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情况。
(三)流动儿童的接种统计、报告工作应单独进行,由流动儿童现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要专门建立本地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帐册,每月逐级统计并上报包括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接种的疫苗及针次。
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疫苗,我县按照省规定的疫苗包括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新入托幼儿按国家规定计划免疫疫苗免疫程序和针次进行补种。
新入学的学生除卡介苗不补种外,其它六种疫苗按国家规定计划免疫疫苗免疫程序和针次进行补种。
具体为:
1、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人群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2、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
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3、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人群,应补满至2剂次;
4、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进行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六、县卫生局将定期对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未落实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措施、造成免疫空白引起相关疾病暴发或流行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流动儿童的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沾化县卫生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1. 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满3个月的≤7周岁的儿童。
2. 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3. 临时居住(小于3个月)的外地儿童,可持原来的预防接种证到乡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相应疫苗。
无证儿童必须在接种门诊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否则不予接种。
4. 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地儿童应到乡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要补办。
5. 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
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
6. 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
7. 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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