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认证认可领域科研项目集中验收
《认证认可研项目科研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认证认可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编制说明《认证认可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国家认监委评价认证认可科研项目的业绩与成效,解决认证认可科研项目实施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研工作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的重要管理性文件,对《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
《办法》的研制由国家认监委牵头,认证认可专业委员会认证分专业委员会具体协助开展,经过3年的研究、修改和完善,反复征求认证认可专业委相关专家、认证认可相关机构科研部门、部分权威专家、认证认可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并在2013年的试点考核运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一、《办法》的编制背景(一)认证认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国家认监委颁发的《国家认证认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国认科[2011]84号)“四、保障措施”第(一)条,明确提出“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机制。
制定以创新程度和应用成效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评估科研项目的实施成效,促进成果转化。
”(二)系统的“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质量分析”结论强调,完善认证认可科技管理制度迫切需要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在国家认监委科标部组织的“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质量分析”(2001~2011)工作中,经过系统的分析,得出“针对目前存在的个别单位项目完成率低、项目负责人投入精力少、成果质量不高、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应尽快探索建立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机制,从项目层面和单位层面分别进行综合绩效量化评估,客观反映认证认可领域的科研绩效情况,为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奠定基础,推动认证认可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的结论,并建议“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机制,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验收、登记到成果应用,建立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评估机制。
公开考核原则、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豫科项〔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豫科项〔2022〕14号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豫科条〔2018〕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2年集中结项验收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4月29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9月30日(不再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2018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明年起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将不再受理。
拟终止项目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送材料,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须一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按要求退回。
三、受理程序(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系统于3月28日开通、9月30日关闭。
(二)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先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提交。
(三)省科技厅审核受理后组织集中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四、项目管理改革事项(一)简化验收流程。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验收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推行网上报送,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冀科平函〔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冀科平函〔2024〕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2023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估(一)评估对象除2023年新建平台、需参加本次建设任务验收的平台外,已纳入管理序列或批准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参加本次评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参评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的建设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补充报告两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3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评估流程1.提交材料。
平台依托单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在“科研平台”——“平台绩效”——“月度绩效填报”栏目填报并完善2023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
在月度绩效附件页面上传绩效补充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填报明白纸见附件3,绩效补充报告模板见附件4),依托单位于2024年5月28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3月14日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规范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深入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示范活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打造一批质量引领力强、产品和服务美誉度高的产业集群,及时总结推广最佳实践,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示范区创建依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现有的各类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以下统称园区)。
园区管理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自愿申请参与创建活动。
第四条示范区建设坚持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严格认定、动态管理、规范运行、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是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目标任务的执行和产出情况、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
财务验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五条重大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1—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民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第二章验收的组织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八条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验收的组织实施。
项目(课题)验收可通过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九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财务验收专家组应由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确定1名组长.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第十条实行回避制度。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科研活动监管机制,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研活动管理全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科学技术部等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重新修订了《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三章信息记录第四章失信调查第五章激励与惩戒第六章失信修复第七章附则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科研活动监管机制,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研活动管理全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科学技术部等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诚信管理是指对本省辖区内参与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活动,遵守科研诚信管理各项规定,信守科研诚信承诺的信用优秀责任主体予以激励;对不履行承诺和义务、违反科研行为准则的责任主体予以记录、评价和惩戒。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9.06.03•【文号】国科发计[2009]267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267号)为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05年底启动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
经过3年实施,首批平台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了开放共享,有效支撑了各类创新活动的开展。
为全面掌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平台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平台项目的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验收对象为2005年以来启动的有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及子项目(附件1)。
二、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三、验收内容验收内容为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部门和单位间的协作情况、资源整合的数量和质量、资源信息化及汇交情况、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务情况、平台对创新活动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验收程序本次验收工作由我部具体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司组织开展。
依据子项目设立情况,采取分层验收。
1. 对于不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汇总验收所需材料后,通过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直接组织开展验收。
2. 对于下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先由总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子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子项目的验收工作。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程院•【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院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中国工程院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2024年9月13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国工程院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为国选题、为国立项、为国攻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和能够引领未来工程建设发展的关键核心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第四条中国工程院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重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
科研项目未验收法规
科研项目未验收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课题)的验收结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自治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签订项目任务书的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统称项目),应按本办法及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自治区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或已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规范的,按其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结题或综合绩效评价。
第三条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是考核评价项目和承担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项目验收结题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核查,并结合项目实施管理、科研诚信等综合情况予以评价。
逐步探索关键技术成熟度评价和综合绩效评价。
第五条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以及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六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项目管理机构负责跟踪掌握项目到期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了解项目能否按期验收,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结题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按本办法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第二章验收方式及准备第七条项目验收方式主要采用会议验收(含视频会议)和通讯验收等方式。
会议验收采取会议形式,由验收专家组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观看演示、质询等程序后,专家评议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
如需现场查定,在专家完成现场查定后再组织会议验收。
视频会议验收主要适用于特殊情况下,需邀请多位区外专家参加评审的项目验收。
通讯验收采取通过网络系统形式,由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项目管理机构汇总,形成项目管理机构意见。
通讯验收主要适用于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项目等小额度财政经费资助项目。
第八条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原则上应采取会议现场验收;过程管理已经现场查定的,可采取会议验收。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济市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2021年度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快干实干。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济南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建设新时代强省会的起步之年,也是济南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塑造品牌的攻坚之年。
要牢牢把握“强省会战略”实施和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聚焦“四个坚持、两大战略、四大行动、五条底线”重点任务,砥砺奋进,苦干实干,加快构建服务强省会建设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担当意识,拉升工作标杆,加快赶超进位,以敢啃硬骨头、打硬仗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要梳理制定推进落实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完成时限、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进、按时完成。
分管领导要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
各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要点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局办公室邮箱(联系电话:66603596)。
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各处室、单位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深化创新,打造品牌。
今年是市局确定的“工作创新年”,要一体推进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形成“人人讲创新、处处有创新、时时在创新”的生动局面。
第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校内验收报告
第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校内验收报告学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批年限:2019年专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务处制填表说明1.报告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且与本专业建设内容相关。
填报内容不得有空缺项,如无内容应填aτ-.,,尢。
2.报告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附件材料在后,装订成1册。
3.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由所在学院(部)负责审核。
一、专业基本情况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三、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注:1、标志性成果分国家级和省级两类。
国家级成果包括:国家教学成果奖、教育部•流课程(五类金课)、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四新”实践与改革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奖项、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奖项等。
省级成果包括:省教学成果奖、省一流课程、省级重点产业学院、省重点教材、省教改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奖项等。
2、国家级•流专业原则上应完成的标志性成果数量为I+11+X∙I代表国家级成果,至少应完成1项;H代表省级成果,至少应完成2项:X代表国家专业认证(有国家专业认证的专业必须完成,没有国家专业认证的专业此项不记)。
四、经费使用情况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简要介绍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后期建设目标、思路和举措等,不超过500字。
六、审核意见专家组签名:专业负责人审核意见经审核,表格所填内容属实,本人对所填内容负责。
专业负责人签名: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自查情况学院负责人签名:部门(公章)学院组织专家论证意见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意见注:填表时请保持所有意见栏在最后一页。
国家质检中心验收实施细则
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质检中心筹建质量和水平,指导国家质检中心的验收工作,根据《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技术机构承担建设或通过资源整合及联合社会力量建设并已完成筹建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依照本细则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组织,会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含总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局)及有关专家共同进行。
第二章验收主要内容第四条技术能力和水平:大型和关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已具备的检验能力,关键检验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实验室环境条件和硬件设施状况。
第五条科研能力和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标准及规程的制(修)订情况,近期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六条科技团队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本专业领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考核情况。
第七条运行状况:现行管理运行机制,依托法人单位近年来相关检验业务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
第八条影响力和权威性:在相关学术组织、专业技术组织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力,参加学术、技术交流的情况。
第九条地方政府支持情况及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及各方面支持情况,筹建资金投入及构成。
第三章验收申请第十条申请验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已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并具备了良好运行条件;(二)具备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的85%以上的产品或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三)地方政府的支持已经到位;(四)在筹建期内完成了《筹建任务书》(见附件1)所确定的任务,进行了总结和自查,达到了筹建预期目标,并经省级局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符合验收申请条件的,对照《筹建任务书》检查、总结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填写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报经省级局审查后,由省级局向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二条总局对省级局报送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验收条件的,批复验收申请表。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省级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1.02•【文号】市监质函〔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4〕1号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青海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加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创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的部署要求,鼓励支持地方探索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综合遴选,现确定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以下简称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名单并公布附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辐射带动为导向,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统筹建设与协同服务,推进技术、信息、人才、设备等向社会开放共享,探索建立健全高效实用、要素融合、便利快捷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增强质量技术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二、试点项目分类(一)产业型集成服务基地。
主要面向当地或周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急需发展产业,统筹运用质量基础设施相关要素资源,推动解决产业发展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中的重点质量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服务范围可辐射拓展至全国相关产业领域。
(二)区域型集成服务基地。
主要面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城镇群、都市圈、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针对性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广应用,提供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融合集成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质量升级,助力区域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提升。
CNAS首次举办水尺计重能力验证活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 Q C)和红星美 凯龙“技术研究及实践基地”近日正式揭 牌,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广州、深 圳、成都等7个家居制造业主流城市将同时 成立基地分站。通过此次共建基地,双方 将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重构、推进区域 化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不同地域对质量发展、不同企业对技术提升的 需求。
22 《 质量与认证》2018·06
业界Biblioteka 编辑 徐航一批认证认可领域 科研项目集中验收
4月18~20日,国家认监委 在京组织专家对国家质检总局 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认监委认 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 家认监委“短平快”项目等30 个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 验收的科研项目,涉及建设工 程领域认可技术研究、认证机 构评价模式研究、风电场运行 维护服务能力评价、认证认可 宣传信息可视化等众多认证认 可前沿、急需领域。
CNAS首次举办水尺计重能力验证活动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 L A C)日前在网站发布了新一期的 《认可通讯》,刊发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 N A S)首次举办 水尺计重能力验证活动的新闻。这是C N A S首次举办水尺计重的能力验 证活动,共有46家国内检验机构的108名检验员参加此次验证。此次活 动采用影像重现与文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影像重现方式分段还原 水尺计重工作现场,以答题的方式对检验员能力进行考核。此次能力验 证活动共识别出水尺计重检验中存在的29个主要问题,并依据问题出现 的频次进行了排序,对检验员的技术水平进行了排序。108位检验员中 87名检验员的结果为满意,4名为基本满意、17名为不满意。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 C A A)日前发布《关于发布中国认证认可协 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决议的通知》,会议表决通过的两项决议。一是 成立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二是生飞为中国认证认可 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德峰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认 可政策法规研究与咨询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德山为中国认证认可协 会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总结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总结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总结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完成合同任务或达到预定实施年限后,必须进行验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项目任务合同书,2007年、2008年立项,已经完成目标任务或达到合同实施时限的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均须进行验收。
已经达到合同规定的实施时限不能验收的,应在达到合同规定的实施时限后一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交推迟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承担单位关于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验收的申请(二)《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三)《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验收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三、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组织。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由省财政厅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后出具,拟申请验收的单位请及时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审计事宜。
四、要求有关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其中,《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项目验收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报送地点:科技厅:政三街4号188房间联系人:宋延龙电话:*************财政厅:经三路25号8614房间联系人:李旭电话:*************E-mail: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cn附件1.《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略)2.《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略)3.2007-2008年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一览表(略)二○一○年五月十八日——结束——。
科技行业科研项目验收标准
科技行业科研项目验收标准科技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科研项目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科研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科技行业科研项目验收标准展开论述。
一、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科技行业的科研项目验收工作始于项目申报与立项阶段。
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阶段,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评审和评估体系,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创新性以及对科技进步的贡献。
同时,应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从技术、经济、市场等多个维度全面评价项目的可行性。
二、科研项目实施与管理科技行业科研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是科研成果真实性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合理分工,确保科研工作的高效推进。
在项目管理方面,应建立科学的管理流程和规范,完善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科研成果验证与评价科研项目验收的核心内容是对科研成果的验证与评价。
科研成果验证要求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进行真实、客观、可信的研究数据和实验过程记录,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科研成果评价应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社会影响等方面。
四、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是科技行业科研项目验收的重要环节。
科研成果的转化要求将科研成果转变为实际的产品、技术或解决方案,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科研成果的推广要求将科研成果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效果。
五、科研项目验收结果的发布与宣传科研项目验收结果的发布与宣传对于提高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十分重要。
科研项目验收结果的发布应在科研项目验收组织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权威。
科研项目的宣传应突出科研项目的成果和贡献,向社会传递科研项目的价值和重要性。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局级立项课题集中验收鉴定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局级立项课题集中验收鉴定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冀中医药函[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局级立项课题集中验收鉴定会议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08〕32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我省中医药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定于2008年6月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课题(以下简称“局级课题”)集中验收鉴定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鉴定的范围自2005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局级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和指导课题)。
二、验收鉴定需提交的材料请各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实施情况,选择验收或鉴定其中一项,认真填报如下材料:(一)课题验收或鉴定申请表,一式2份;(二)课题验收或鉴定工作报告,一式5份;(三)课题验收或鉴定技术报告,一式5份;(四)课题验收或鉴定查新报告,一式5份;(五)课题验收或鉴定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专利受理情况、授权证书、应用证明、毒理报告、药理报告、制剂室证明及制剂号等,一式5份;(六)与课题研究相关并已公开发表的论文,3篇以上,复印件各一式5份;(七)课题的基本情况简介表(含电子版),一式15份;(八)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其中“专家鉴定意见”和“专家名单”不填),一式10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纸,小4号字打印并简单装订成册,其中(六)--(八)项,申请验收的课题可不填写。
三、鉴定会形式、时间和地点鉴定会形式:会议答辩。
鉴定会时间:2008年6月13日-6月14日,请各课题组于6月12日下午14:00-18:00到会务组报到,并进行验收鉴定材料的审核。
鉴定会地点:石家庄市园林会议中心(石家庄市植物园内,从火车站北边的纪念碑站乘旅游1路公交车西行终点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8088)四、其他事项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对课题组填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先提交验收或鉴定的课题申请表一式2份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我局科教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NAS首次举办水尺计重能力验证活动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 L A C)日前在网站发布了新一期的 《认可通讯》,刊发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 N A S)首次举办 水尺计重能力验证活动的新闻。这是C N A S首次举办水尺计重的能力验 证活动,共有46家国内检验机构的108名检验员参加此次验证。此次活 动采用影像重现与文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影像重现方式分段还原 水尺计重工作现场,以答题的方式对检验员能力进行考核。此次能力验 证活动共识别出水尺计重检验中存在的29个主要问题,并依据问题出现 的频次进行了排序,对检验员的技术水平进行了排序。108位检验员中 87名检验员的结果为满意,4名为基本满意、17名为不满意。
业界
编辑 徐航
一批认证认可领域 科研项目集中验收
4月18~20日,国家认监委 在京组织专家对国家质检总局 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认监委认 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 家认监委“短平快”项目等30 个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 验收的科研项目,涉及建设工 程领域认可技术研究、认证机 构评价模式研究、风电场运行 维护服务能力评价、认证认可 宣传信息可视化等众多认证认 可前沿、急需领域。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 C A A)日前发布《关于发布中国认证认可协 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决议的通知》,会议表决通过的两项决议。一是 成立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二是生飞为中国认证认可 协会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德峰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认 可政策法规研究与咨询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德山为中国认证认可协 会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2 《 质量与认证》2018·06源自“泰山品质”认证 联盟成立
“泰山品质”认证联盟日 前正式成立。“泰山品质”认 证联盟是在原山东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支持和指导下,由方圆 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认 证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S G S通标标准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德国莱茵 T Ü V集团、必维国际检验集 团、Intertek天祥集团、山东国 鉴认证有限公司等9家认证机 构和检测机构发起成立的。计 划今年完成“泰山品质”高端 认证产品和服务项目10个。到 2020年,“泰山品质”认证产 品和服务项目争取达到50个。
CQC和红星美凯龙共建“技术研究及实践基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 Q C)和红星美 凯龙“技术研究及实践基地”近日正式揭 牌,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广州、深 圳、成都等7个家居制造业主流城市将同时 成立基地分站。通过此次共建基地,双方 将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重构、推进区域 化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不同地域对质量发展、不同企业对技术提升的 需求。
中检集团参加联合国“促进电子商务贸易 便利化”圆桌会议
中检集团近日组团参加联合国相关组织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促进 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U N/C E F A C T)”圆桌会议。会上,来自全球的各 方代表围绕四个主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包括:单一窗口建设、物联网技 术、追溯技术和区块链技术。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正在驱动跨境电子商务 的质量共治和创新发展。会上,中检集团专门提出了跨境电子商务质量 保障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提案,并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