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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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折旧会计分录

一次性折旧会计分录

一次性折旧会计分录一次性折旧会计分录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如下:(1)购入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对于一次折旧,剔除残值后的金额,全额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比较特殊,属于资产类账户,但是与一般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不同,它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可以理解为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类似这样的会计科目还有累计摊销、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首先要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残值率,计算出每月需计提的折旧金额.要计算折旧的话首先要确定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制作分录时根据使用部门的不同,计入不同的科目(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贷:累计折旧最终固定资产报废时分录: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根据不同的资产使用不同的计提折旧方法: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2.工作量法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3.双倍余额递减法月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的折旧年限/124.年数总和法月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2.。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其实很简单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其实很简单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其实很简单说起固定资产,我们财务人并不陌生,因为几乎每一个公司都会多多少少的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哪怕是一个刚成立的初创小公司好歹你也得有几台办公电脑吧。

聊到固定资产的核算,我们条件反射的就会想到固定资产折旧会影响当期损益进而影响利润总额,那么从税务方面考虑,肯定会影响所得税。

2018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关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税前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性政策(财税[2018]54号),这项政策形成了一个典型的税会差异,进而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这使得很多人都很头痛,因为对于递延所得税,大部分人还都非常的陌生。

1、会计核算与税收优惠政策不可以混为一谈很多人,一听到2018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了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会计核算中也不再需要费劲巴拉每期计提折旧了,一股脑的将固定资产一次性的计入成本费用了!比如新购进一台100万的机器设备(不考虑残值),按照所谓的税法规定,一次性全部将其计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有木有想过呢?当然是会导致当期成本费用过高,进而使购买当年利润过低,后期利润又过高,这种会计核算显然是不允许的,也是失真的。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固定资的产成本应该是按照使用年限,均匀的分摊到每个期间,这样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才贴近生产经营实际,最终的会计信息质量才真实可比。

所以固定资产的核算,是结合会计准则和每个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来定的。

会计核算是依据会计准则来的,纳税申报是依据税收规定来的,两者不可以混为一谈。

至于税法和会计的差异,不是有汇算清缴吗,它的作用之一就是用来调整税法和会计的差异,将会计上的利润总额调整为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确定应纳税额。

2、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税法上的“一次性扣除”平行进行在税总“500万大手笔”出台之前,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4 64号)所有行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这也使得很多公司在制定自己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时候,结合会计准则的情况下,为了减少税会差异,会将“5000”做为是否做固定资产核算一个判断标准,这个是合理的,毕竟5000对于很大部分公司来说对当期会计利润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是符合准则要求和企业实情的。

记账实操-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1、固定资产的折旧:借:在建工程【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研发费用【研发部门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贷:累计折旧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①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开始维修时: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原价】发生后续维修支出: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注意:企业发生的一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这样可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重复计算。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一、背景介绍2019年新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报告。

其中,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是一个颇受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就此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二、新购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在2019年新会计制度中,对于新购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在新购入固定资产后,应当按照采购合同或者购买凭证确认其所有权,并在确认所有权的同时进行初始计量。

在进行初始计量时,除了应当将购入金额计入成本,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与购入相关的增值税、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应当进行合理的分摊和确认。

三、新购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和折旧摊销除了初始计量外,2019年新会计制度对于新购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和折旧摊销也做了一些调整。

企业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并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摊销。

在进行折旧摊销时,应当结合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进行合理计算,确保折旧摊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新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处理2019年新会计制度还对于新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处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减值处理。

在进行减值处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2019年新会计制度对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影响2019年新会计制度对于新购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调整,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报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更加严格地管理固定资产的购入和账务处理,以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新规定的实施也要求企业加强固定资产的评估和折旧摊销,更加准确地反映其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变动。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问题】固定资产清理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为贷方余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计提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计提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计提及会计处理杨书白发表于:2015-09-17 17:0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关于以上政策,是适用于所的行业企业的,无非一类是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价1 00万元以内的仪器设备,一类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全部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会计认为,对以上固定资产,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而且不考虑残值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就是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妥的。

一、建议仍然通过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符合这两个特征的固定资产,就应该用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不在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既不符合上述准则,也很容易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建议仍然考虑预计净残值《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国家关于加速折旧的政策是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里的折旧,应该是剔除残值以外的部分。

对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合理确定预计净残值,这样企业在处理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资产时,与正常固定资产处理的方法保持了。

三、举例看一下核算案例2014年9月25日,某小型公司购进电脑一台,价值4200元,增值税714元。

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核算研究——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核算研究——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核算研究——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处理内容摘要: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劳动资料,在企业总额中占较大比例,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

一般来说,生产经营用的劳动资料,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就应列为固定资产。

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损耗或使用磨损等原因,往往发生部分零部件的损坏。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及使用,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修理,这必然要发生修理费用。

固定资产修理费是指企业为修理固定资产所支出的费用,保证了固定资产可以正常运行,从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经营。

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的处理,新旧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差异。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修理费;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分为日常修理费(中小修理费)和大修理费(更新改造支出)。

一、日常修理费(中小修理费)。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修理费用支出,一般是指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状或维持其原有效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部拆卸、更换部分主要部件、配件;对窑、炉进行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和局部翻修等支出,均可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列支。

[3]二、大修理费(更新改造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财税[2018]54号文件6大热点问题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8]54号文件6大热点问题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8]54号文件6大热点问题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导语: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下发,为纳税人送上了一份政策大礼包。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企业对此政策在理解上有偏差,因此小编选取了纳税人普遍关心的5个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财税〔2018〕54号文件6大热点问题分析1.如何准确理解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逻辑主线?54号文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从税收优惠的类型上来说,上述一次性税前扣除或者加速折旧政策,应属于递延纳税,而不是税收减免。

对于企业而言,既可以采用保守的方式核算会计利润,也可以在税收上采用一次性扣除或者加速折旧的方式改善现金流,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虽然总税负未变,但税负前轻后重,将企业纳税时间节点向后推移,特别是对于部分科技型企业的可以使其税负成本和销售收入更加匹配。

因为这类型的企业产品从研发到上市还有一个很长的周期,研发活动到形成实际成果还有一定的距离,采用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或者加速折旧可以延缓当期税收负担,待后期形成可用纳税资金再行征税。

而对政府而言,在一定时期内,虽然来自这方面的总税收收入未变,但税收收入前少后多,等于是延缓了税收收入实现的时间。

所以上述优惠政策就等于是政府以损失了一部分税收收入的“时间价值”为代价,换取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的发展的效果。

如何学习固定资产的折旧、修理、处置的会计核算

如何学习固定资产的折旧、修理、处置的会计核算

如何学习固定资产的折旧、修理、处置的会计核算作者:李宇明来源:《中国经贸》2013年第11期为了帮助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尽快理解、掌握和运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修理、处置的会计核算,同时做好2013年1月1日的顺利衔接,笔者结合教学和工作经验对此进行归纳总结,权作抛砖引玉。

固定资产初始确认与计量后,在使用中由于磨损等因素会导致价值贬损。

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为资产的财务管理服务,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够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这就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的使用寿命。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为其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重新计算折旧额。

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其成本以及各一次性计入了当期支出。

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求,事业单位会计采用了“虚提”折旧的模式,即在计提折旧时冲减其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

最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折旧的税法、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申报

最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折旧的税法、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申报

最新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折旧的税法、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申报最新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政策规定及案例符合54号⽂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次扣除税法上的规定,那么在您投⼊使⽤⽉份的次⽉所属“年度”就可以⼀次性税前扣除(如果在该年度预缴未享受,也可以在当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

但如果汇算清缴仍未享受,就不能再享受了。

)产⽣的税会差异需要通过申报表填报的⽅式作出调整。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扣除条件参考⼀下,您根据条件判定⼀下您是否享受此优惠政策1、2018年1⽉1⽇⾄2020年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2、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3、可以是以货币形式购进(包括购进的使⽤过的固定资产)或⾃⾏建造的固定资产;4、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途发⽣的其他⽀出确定单位价值,⾃⾏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结算前发⽣的⽀出确定单位价值。

符合条件享受的话您汇算清缴时可以把残值以外价值全部⼀次计⼊费⽤扣除, 会计上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上按期折旧,第⼀次享受扣除年度需要调减,次年汇算清缴开始调增汽车是会计上做固定资产,每⽉都计提折旧,但是税法上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汽车也做固定资产直接报⼀次性税前扣除掉是吧,以后年份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折旧这⼀块;05、“⼀次性计⼊当期成本费⽤”Q:企业2018年购⼊单价100万元的设备、器具,要根据54号⽂⼀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应如何处理?A: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百⼆⼗⼋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四条规定分⽉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因此,企业在季度预缴时仍应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进⾏纳税调整,⼀次性扣除相应成本费⽤。

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4)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5)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

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

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这个听起来好像很复杂的样子,但是其实很简单,就像我们平时吃饭一样,只要按照顺序来,就不会出错。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下这个流程的具体步骤。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把我们在一定时间内购入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或者费用中进行扣除。

这样可以减少我们的税前利润,从而降低我们的所得税负担。

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

这些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时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等。

第二步,我们需要在会计软件中进行录入和审核。

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数据有误,后面的处理就会出问题。

第三步,我们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算。

这一步比较复杂,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和公式来进行计算。

第四步,我们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一步也很重要,因为如果计算不正确,就会影响到我们的纳税申报。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的大致步骤了。

看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

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太懂的话,可以找一些专业的会计师或者税务师来帮助你处理。

希望我的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地理解固定资产一次性汇算扣除账务处理流程。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疑问,欢迎随时提出来哦!。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方法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方法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账。

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必要的⽀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的固定资产,技实际⽀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等,作为⼊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账价值。

(⼆)⾃⾏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发⽣的全部⽀出,作为⼊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确认的价值,作为⼊账价值。

(四〕融资租⼊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租赁资产的原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应⽀付或可能被要求⽀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担保的资产余值。

但是,如果企业(承租⼈)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在租赁开始⽇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将会⾏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

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出租⼈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法知悉,应当采⽤同期银⾏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发⽣的⽀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的变价收⼊,作为⼊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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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符合上面规定条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一般存在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现以案例的形式进行分析,哪种方式比较合理。

 案例
 A公司于2016年3月购置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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