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V+施事”句法可逆的认知语义条件-10页word资料
[语言学]现代汉语语法部分
第五章语法语法: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
语法的性质:抽象性,稳定性,民族性语法单位:语素,词,短语,句子句子:是具有一个句调、能够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言单位。
词类:词的语法性质的分类。
划分词类的目的在于说明语句的结构和各类词的用法。
词的分类要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结合。
汉语的词类划分主要依靠语法功能。
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务。
(造句功能),即能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什么句法成分(词与词的组合能力)实词与另一类实词的组合能力,即某类词能不能跟另一类组合,用什么方式组合,组合后发生什么关系虚词依附实词和短语的能力,包括虚词跟什么实词结合,表示什么语法意义。
构形形态:分重叠式和粘附式(把具有词尾性质的主次粘附在实词后面表示某种语法意义)分类依据形态(辅助性的依据)构词形态:包括前缀和后缀意义:指语法上同类词的概括意义或意义类别,如名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动词表示动作、行为等,形容词表示性质、状态等。
(参酌因素)实词:能够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有词汇意义、语法意义的词。
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数词、量词、副词、代词、拟声词和叹词。
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只有语法意义的词。
包括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
附表一几种易错词小结充足条件:有它就够,没有它不一定不行(有之必然,无之未必不然)必要条件:少了它一定不行,有了它不一定行(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附表二助词小讲附表三六大语气词用法附表四根据宾语细分动词估计认为省得构成互补及物动词关系(能带受事宾语)动词A+c能带名宾和真谓宾能带名宾又能带准谓宾都能带指出看见说表明抱怨得到有作想象保证称赞担心反对不及物动词(不能带受事宾语)句法成分汇总表附表一各种词语充当谓语的情况附表二主语的意义类型附表三宾语的意义类型附表四定语和助词“的”附表五多层定语附表六状语和助词“地”附表七多层状语附表八意义类别附表九中心语的意义类别第六节句子的分类四种疑问句附表一几种常见的动词谓语句附表二主谓谓语句的分类(按大小主语之间的关系)。
黄伯荣《现代汉语》语法-词类笔记
黄伯荣《现代汉语》语法-词类笔记第⼀节语法概说语⾔三要素:语⾳(语⾔的物质外壳),词汇(语⾔的建筑材料),语法(语⾔的组合法则)语法:1)语法规律——客观存在的语法事实2)语法学——知识或理论,即语法学者对客观语法事实的说明,带有主观性。
语法研究三个⽅⾯:句法、语义、语⽤。
语法体系:1)语法系统——客观存在的语法事实、语法规律的系统性。
2)语法学体系——语法学说的系统性。
※⼀个民族语⾔的语法系统只有⼀个,⼀个民族语⾔的语法体系可以不⽌⼀个。
语法性质:1)抽象性、概括性2)稳固性,但⼜具有时代特征3)民族性语法单位 : 1)语素:语⾔中最⼩的意义结合体。
2)词:最⼩的能够独⽴运⽤的语⾔单位。
3)短语:由词组成、没有语调的语⾔单位,是造句的备⽤单位。
4)句⼦:具有⼀个句调、能够表达⼀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单位,句⼦前后有隔离性停顿。
句法成分:句法构成的组成成分。
1)主语:被陈述的对象,谓语是陈述主语的,两者之间是陈述关系。
2)动语:是⽀配、涉及后⾯宾语的成分。
3)宾语:位居动语后头,表⽰⼈、物或事情,是动作所⽀配、所涉及的对象。
4)修饰语:a)定语:名词性短语⾥中⼼语前⾯的修饰语,位居名词前头、修饰名词的成分。
b)状语:谓词(动词、形容词)性短语⾥中⼼语前⾯的修饰语。
位居动词形容词前头的修饰成分。
5)补语:动词、形容词性短语⾥中⼼语抹布的补充成分。
位居谓词后头起补充说明作⽤。
※层次分析法※成分符号减半法——动前有主状,动后有补宾。
第⼆节实词(上)词类:词的语法性质的分类。
划分⽬的:说明语句的结构规律和各类词的⽤法。
分类依据:1)主要依据:词的语法功能——词的分布功能,实词在语句⾥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即词的职位。
实词都能当句法成分。
还指词与词的组合能⼒。
2)参考依据:词的形态和意义形态:构型形态。
重叠(研究——研究研究)构词形态。
凿(单独为动词,加“⼦”构成名词)意义:语法上同类词的概括意义或意义类别。
汉语语法基础知识(完整版)
汉语语法基础知识词类和词性(一)知识概述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也就是把汉语里的所有词,根据它们的词汇意义和语法特点进行分类,这样得出的结果就是词类。
现代汉语教学系统把词分为十二类:实词可以分为:1、名词: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叫名词。
(1)表示人:老师、学生、作家、工人、鲁迅(2)具体事物:天、地、花、草、天空、海洋(3)抽象概念:方法、科学、法律、事业(4)处所:北京、青岛、黄河、长江、三味书屋(5)方位:东、西、南、北、上、下、前、后、左、右、里、外、内、中、间、旁、以前、以南、之下、之后、东边、西面、里头。
(6)时间:早晨、正午、晚上、半夜、上午、白天、夏天、立秋、今天、星期二2、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等意义的词叫动词。
(1) 动作行为:穿、跳、走、纪念、朗诵。
(2) 存在变化:有、增加、缩小、扩大、发生。
(3) 心理活动:想、懊悔、喜欢、担心。
(4) 可能意愿:应该、应当、能够、愿意、必须、敢、肯、会、能、要、可以。
(5) 趋向:上、下、来、去、上去、下去、进来、进去、起来、上来。
(6) 判断:是、就是、正是(7) 使令:使、让、派、请、叫、要求、命令、推举、允许、鼓动、鼓励。
3、形容词: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或状态的词叫形容词。
(1)形状:大、小、高、圆、长、短、高大、肥胖。
(2)性质:好、坏、镇定、勇敢、乐观、伟大、优秀(3)状态:愉快、慌张、急躁、迅速、朦胧、桔红4、数词:表示数目的词叫数词。
(1)基数(确数)一、二、千、万、亿(2)序数:第一、三叔、三年级、六楼、初五、老三。
(3)分数:三分之一、九成(4)倍数:三倍、十倍、翻一番(5)概数:十几概数、十余人、三十多岁、两三个、成千上万、很多人5、量词:表示事物单位或行为、动作单位的词叫量词。
无量(表示人或事物单位的词)(1)个体:个、位、尺、只、台、条(2)集体:批、帮、群、套、双、副、对、类(3)不定量:些、点(4)度量衡:丈、尺、里、亩动量(表示动作行为的单位)次、回、下、趟、遍、阵、场、遭、焉动量词也可以借用跟动作有关的事物的名词。
存现句和可逆句专题
存现句和可逆句专题存现句一、性质叙述或说明某处或某时存在、出现、消失某些人或事物的特殊句式,结构上,一般分三段:处所段(处所/时间词语)+动词性词语+存现宾语(名词性词语)。
如:桌子上放着几本书。
/昨天来了三位客人。
/监狱里逃走了一个犯人。
其中,处所段可同时出现时间词语,但时间词语不是必有成分,如:(前天)村里来了三个陌生人;存现宾语可有施事或受事性或不确指性,如:地上铺着红地毯。
/江面上停着一艘军舰。
存在句最能体现存现句特点。
不一定是存现句的情况:但是,表“存现”意义的句子不一定都是存现句,如:张三在上海。
不符合存现句的结构特点;处所词前加介词,整体构成介词短语作句子的状语,而不能作主语,是存现句的变体——非主谓句,如:在地上放着一堆衣服。
符合“存现”句结构的句子也不一定都是存现句,如:台上唱着戏。
/操场上开着大会。
分类上,三类:1. 表示某处存在某人或某事物的存在句,如:山上有炮。
/口袋里只有几块钱。
2. 表示某处出现某人或某事物以及表现某处某人或事物有所变化的句子的出现句,如:今天来了几位同学。
/他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片绿洲。
/村子里改变了面貌。
3. 表示某处消失某人或某事物的消失句,如:家里少了几只鸡。
/前天烧掉了一堆垃圾。
二、存在句的类型和结构特点(一)类型:静态存在句+动态存在句1. 静态存在句按中段分类:(1)“V着”句:处所/时间词语+V着+名词性词语前段主语是处所词或时间词,包括方位名词、处所名词、时间名词及短语,后段是名词性词语。
如:台上坐着主席团。
变换式:“NP+V+在+L”,如:衣服上绣着一朵牡丹花。
→一朵牡丹花绣在衣服上。
(2)“V过”句:处所/时间词语+V过+名词性词语某处曾存在过某人或某物,如:那里放过几本书。
(3)“V了”句:处所/时间词语+V了+名词性词语突出体现静态存在的状态,如:山上架了炮。
一般可把“了”替换为“着”,如不能替换,就是动态存在句。
如:*湖里死着几条鱼。
语义学复习提纲.docx
(2)受事(Patient)
(3)主事(Theme)
(4)经事(Experiences)
(5)与事(Beneficiary)
(6)I.具(Instrument)
(7)处所(Location)
(8)目标(Goal)
(9)来源(Source)
范畴、
大脑对客观世界进行认知加工,经过加工后的世界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这种主客观相互 作用的认知加工过程就是对事物的分类过程即范畴化过程,结果形成认知范畴。
家族相似性
通常认为某一词类的全体成员一定共有某一分布特征,那么全体成员具有家族相似 性。1.以运动会为例,各种比赛项冃交叉相似。称为家族相似性。
二、原型
.原型是某类范畴中最好、最典型的成员。跟它最接近的成员最具原型性,反Z为边缘成员 有以下特点:
①决定范畴内涵的属性机器数目是不确定的°
②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③成员的地位成员不平等④原型性更高的成员最大限度地区别于其 他范畴的原型成员⑤原型是由完形感知形成的。
引申、
引申人体上可以分成隐喻和换喻两种方式。
引中义
词语由本义引申而成的新义。
语义特征(义素)义素
对义位(义项)进行分解得到的语义区別性特征。
语义场、
语义场实际是以一个共同的意义成分为核心聚集起来的词义的聚合。这些词义相互联系、相 互制约,在意义义场:同属于一个上位概念的下位概念构成联想语义场。颜色词和亲属词。
TIME IS MONEY
•转喻举例
名转动:部分代整体
The buses are on strike・
Napoleon lost at Waterlo()・
例如:
1.He is a pig.他简直是头猪。(比喻:他是一个像猪一般的人,指肮脏,贪吃 的人。)
“处所+V+施事”句法可逆的认知语义条件
晤百 丽
‘ 所 +V +施 事 " 法 可 逆 的 认 知 所 +V+施 事 ” 一 B式 “ 事 +V+处所 ” 供 用—— 益 得 类 可逆 施 是
句中的 一个语 义 小类 。其 中, 中施 事格 [+受 动性 ] 义 特征 的增 强 , 它 可 以合 法 句 语 使
后 边
( A 床 上 睡 孩 子 一 一 B 孩 子 睡 床 上 4)
所谓 “ 所 +V +施 事 ”的句 法 可 逆 , 指 处 是 位 于主 宾语 位置 上 的处所 格和 施事 格在 核心 动词 V的前 后可 以互换 位 置 , 能保 证 句 子 逻 辑 真 值 而 义 基本 不变 的句 法 可逆 现 象 。如非 特 别 说 明 , 我
身份 出现 于 宾位 ; 它生命 度 的 高低 也 同 时会 对 它 宾位 的合 法 身份 产 生 一 定 的影 响 。 但
可 以进入 这 类可逆 句的动词 都具 有 [+附着 ] 的语 义特 征 , 并且 所表 动 作往 往 是 由人发
出的 ; 同时 , 些动 词进 入 可逆格 式 的 自由度 也并 非 完全一致 。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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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荣 “ 所 +V+施 事 ” 法 可 逆 的认 知 语 义 条 件 处 句
础 形 式 ; 外 , 句 式 语 义 角 度 来 看 , 多 学 者 将 另 从 很
处 所 的过 程 ; 且 按 照 我 们 的认 知 经 验 , 是 万 物 而 人
其混 同于 存 现类 可 逆 旬 式 。我们 认 为 , 面 这 种 上 可逆 句属 于供 用—— 益得 类可 逆句 式 中的一个 语
上面 这类 句法 可 逆 现象 , 早 对 其 进行 语 义 描 写 较 的 主要有 宋玉 柱和李 敏 。宋 玉柱认 为其 属 于供动 型可 逆句 [ ] p 12 , 敏 认 为 其 属 于 “ 给 ” 1 ( .5 ) 李 供 义 主宾 可互 易句 [ ] 2 。另 外 鲁川 运 用 “ 想论 ” 3 , 预 [] 倪 、 涛从 对 称性 语 义 关 系 角 度 [ ] 则分 别 对 龙 4, 它们 的句 法可 逆进 行 了解释 。虽 然讨论 可逆 句式 的多 数学 者都 注 意 到 了上 面 这 类 句 法可 逆 现 象 , 但大 家往 往 只分析 了其 中具 有数 量对应 特点 的形 式, 而忽 略 了上 面所 举 的 这 种不 带 数 量 成 分 的基
语言学概论复习资料--语义、义项、文字
语言学概论复习资料--语义、义项、文字第五章语义1. 简答语言的理性意义和非理性意义。
答:语言是交流思想和感情的工具,语义也就必然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即一是思想,就是所谓的“理性意义”,二是情感,就是所谓的“非理性意义”。
理性意义也叫逻辑意义或指称意义,是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
在词语平面上,它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在句子平面上它是与判断和推理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
理性意义是语义的基本要素。
非理性意义是说话人的主观情绪、态度以及语体风格等方面的内容,它一般总是附着在特定的理性意义之上。
2. 解释“语义”。
答:语义是同语言形式结合在一起的意义,同语言形式的结合是语义的基本特征。
3. 解释“语言意义”答:语言意义是一般的、稳定的意义,是语言形式本身表达的意义。
4. 解释“语境意义”。
答:语境意义是个别的、临时的意义,是语言形式在特定的交际场合、知识背景等语境音素作用下所表达的意义。
5. 解释“词义”。
答:词义是同词的语音形式结合在一起的人们对一定对象的概括反映和主观态度。
6. 解释“词的理性意义”。
答:同词的语音形式结合在一起时,对一定对象的区别性特征的认识就是词的理性意义。
7. 解释“义素”。
答:义素是从义项中分析得到的词义的语义特征。
8. 解释“义项”。
答:义项是词典释义的最小单位,是从词语的各种用例中概括出来的共同的、一般的、稳定的意义。
9. 简答义素和语素之间的区别。
答:义素和语素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们是两种性质上根本不同的单位。
义素是对一个词的语义特征进行分析后所得到的最小语义单位;语素则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
义素是一种从理论上分析出来的语义单位,就不是一种自然语言的单位,义素不直接与语音相结合。
语素不仅有一定的意义而且有一定的读音,是人们可以直接感受到的自然语言的单位。
10. 简答义素和义项之间的关系。
答:一个词可以同时有几个理性意义,其中一个意义在语言学上叫一个义项。
现代语义学把分析音位的区别特征原理用于词义分析,把义项进一步分析为若干语义特征,这些语义特征就是义素。
[语义学,事实,条件]反事实条件句语义学理论的发展分析
反事实条件句语义学理论的发展分析在自然语言中,我们把形如如果p,那么q 的语句称为条件句。
而条件句涉及逻辑学的核心问题推理,或者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全部逻辑,至少是旨在刻画推理的逻辑,都建立在澄清和研究若 A 则 B的真值和涉及此类条件句的推理的形式有效性之上。
①因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条件句分为直陈条件句和反事实条件句,条件句关注最多的就是后者,不仅因为它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还由于它有不同于一般条件句的自身特点。
通常人们认为前件为假的条件句为反事实条件句,但前件为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客观事实上是假的,另一种是主观认定是假的 ( 而客观事实是真的) 。
客观事实上为假的反事实条件句,例如,我为昨天开会迟到而感叹地说如果我没有迟到,我就不会被批评了。
主观认定是假的反事实条件句,举个例子,我们学校举行元旦晚会,张三很有表演才华,他的节目是压轴戏,最后我没看完提前回家,第二天见到张三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要是你参加了昨天的晚会,节目会更精彩。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我而言,我表达的是一个反事实条件句,尽管我所说的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
本文中我们用□表示反事实条件句的逻辑符号,用 p□q 表示反事实条件句如果 p,那么 q。
历史上人们尝试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刻画它,这些方法大致来自三个方面的: 语形的、语义的和语用的,而从语用学角度刻画反事实条件句起步较晚,文献较少,本文主要从语义学的角度综述了反事实条件句理论的发展。
反事实条件句语义学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的静态语义学向现代的动态语义学的发展。
一、用传统的静态语义学理论刻画反事实条件句我们知道,传统逻辑语义学对意义的理解就是它的成真条件,这种意义理论描述的是语言与客观事物之间的静态关系,因此是静态语义学。
实质蕴含理论、严格蕴含理论、可共存性理论和 Stal-nakerLewis 可能世界语义学理论都属于传统的静态语义学理论。
( 一) 实质蕴含理论实质蕴含源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有着悠久的研究历史,其核心思想是: 不考虑前后件之间的联系,条件句的真值由它的肢命题的真值决定。
现代汉语语法语义
四、语义指向7
(三)状语的语义指向 1.后指中心语 雨 还 不断地 下着。 │ ↑ └──┘
第41页/共61页四、语源自指向82.前指主语他 老老实实 站 在那里。↑ │ └──┘他 把桌子 认认真真地擦了一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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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语义特征6
⑵星期三了。(原来不是星期三,现在是,而且星期三由前面的时间发展而来。)⑶大学生了。(原来不是大学生,现在是了,大学生由小学生、中学生发展而来。)⑷(问:到哪儿了)广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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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语义特征7
(三)语义特征的解释力先看一些变换:⑴烧了一壶水(*把一壶水烧了)⑵烧了一桌菜(*把一桌菜烧了)⑶烧了一棵树(把一棵树烧了)⑷烧了一炷香(把一炷香烧了)⑸烧了一窑砖(?把一窑砖烧了)⑹烧了一只鸡(把一只鸡烧了。两可)
4.从属关系5.隶属关系6.含属关系这几部分都与“领属关系”不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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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语与中心语的语义关系6
7.质料关系定语表示的是中心语的质料,如:⑴红木家具⑵劣质产品⑶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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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语与中心语的语义关系7
8.来源关系人或事物的来源,来自何处,产于何地等,如:⑴买来的书⑵美国朋友(对比:美国的朋友)⑶缅甸玉⑷景德镇瓷器
客观现象有一维空间的线性排列,也有二维空间的平面排列,还有三维空间的立体排列,有人认为还有四维空间的。由于人的发音器官的局限,语音只能成线性的排列,当人要表述平面空间或立体空间时,都得把它们转化为线性的排列。比如,对立体的教室的描述,我们就得决定先说什么后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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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词与名词的语义关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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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词与名词的语义关系18
句法_语义非一致性的认知理据和语用阐释
第21卷第4期2008年10月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 f Y anta iU nive rsity (Phil osophy and Soc i a l Sc ience)V o.l 21 N o .4O ct .,2008句法 语义非一致性的认知理据和语用阐释[收稿日期]2008-05-16[作者简介]周国辉(1959-),男,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英汉对比研究。
周国辉1,皇甫伟2(1.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烟台264005;2.华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102206)[摘 要]在语言的运用中,特别是汉语,语法与语义的关系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多样性,即一种句法可以表示不同的语义,从而形成了句法、语义之间的非一致性关系。
这种关系看上去超出常规,但可从认知、语用上得到解释,从而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关键词]句法;语义;非一致性;语用;认知[中图分类号]H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3194(2008)04 0114 051.引言按照常规的语言结构来讲,句法与语义应该是一个统一体,因为没有语义,也就无所谓句法;反之,语义也就无所寄托。
语言的句法与语义是相互依存的。
但是在语言的运用中,就英汉语来讲,特别是汉语,句法与语义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候一种句法可以表示不同的语义,从而形成了句法和语义之间的非一致性关系。
换言之,句法结构体经常是语义关系的重合体。
例如: 吃饭!,这是一个语言的常规结构体,其句法与语义又是一个统一体,而 吃饭店、吃父母、吃大碗、吃包月!在句法上可以成立,但语义却无法接受,形成了句法、语义的矛盾冲突关系。
英语中存在同样的语言现象, eat one ∀s sand w ich !是句法、语义的统一体,而 eat one ∀s soup ,eat t h e c liffs ,eat th is chap ,eat the m iles !则体现了句法与语义矛盾、冲突关系。
原型供用句句法可逆的语义制约
2 1 第 5期 0 0年 ( 总第 23期) 2
姓才 论
THE NORT ERN H F0RUM
No 5, 2 0 . 01 Toa . 23 t lNo 2
原 型供 用句句法可逆 的语 义制 约
鹿 荣
( 山东 大学 文学 与新 闻传播学 院 ,山东
The S m a i src insf r Sy a tc I v r us e ntc Re t ito o nt c i n e s
o h o o y e S n e c s c n e n n o i i g ft e Pr t t p e t n e o c r i g Pr v d n
《 中情》授 予最佳导演奖 伞
( )A五百元钱奖三名 学生一一 B三名 学生奖五 百 4
元钱
这里 的 “ 受事”指 的是 “ 事件 中 自发动作 行为所涉 及 的已存在 的 直接 客体 ” ,亦 即狭 义 的受 事 ,而 …‘ “ 与事”则是 跟施事或 施事 和受事 一起 参与 某种动 作行 为的另一参与者 。上面的几个例子 中,箭头前后 的 A、B
汉语动态语序结构的优选机制
汉语动态语序结构的优选机制摘要:本文主要讨论汉语语序结构的动态性特征及其制约机制。
具体分析了汉语小句中动词前处所项和与之共现率较高的施事项、时间项、与事项、工具项之间的语序关系,讨论了各种语序制约条件并认为它们处于“句法≥语义≥语用≥认知”的等级序列上,该优选评估机制能够比以往研究更全面更系统地解释汉语动态语序结构现象。
关键词:浮现语法;动态语序结构;制约条件等级序列;优选机制一、动态语序结构范晓(2007)指出汉语语法既有规律的一面,也有灵活的一面。
拿这个说法套用到小句中共现项(item)①的语序上,就是共现项的语序既有规律的一面也有灵活的一面,具体表现为一些共现项的语序受到了某些规则的制约,这是它规律性的一面,但在某种情况下,共现项的语序又能违反这个规律,同样的共现项有不同的排列顺序,产生了不同的语序结构,这是它灵活性的一面。
例如:(1)a.张三昨天在百盛商厦买了一件新衣服。
b.昨天张三在百盛商厦买了一件新衣服。
c.昨天在百盛商厦,张三买了一件新衣服。
d.在百盛商厦,张三昨天买了一件新衣服。
e.在百盛商厦,昨天张三买了一件新衣服。
f.张三在百盛商厦昨天买了一件新衣服。
上例充分说明了汉语语序的规律性与灵活性共存的特点。
动词前有三个语义项:施事、时间、处所,一共可以形成六种语序结构。
这其中前四种完全合格,体现了汉语语序灵活性的一面;后两种合格度不高,因为它们违反了“时间项>空间项”的位序等级,这又充分表现了语序结构也有规律性的一面。
我们把这样的语序结构称作“动态语序结构”,这是汉语浮现语法(emergent grammar)在语序上的具体表现。
上例也促使我们思考以下问题:a句、b句、c句遵循了“时间项>空间项”的位序等级,是合格的语序结构,而d句、e句、f句同样都违反了“时间项>空间项”的位序等级,为何d句是合格的而e句、f句是不合格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机制在制约着汉语语序结构?汉语语序结构为何具有动态性与多样性?本文试图解释这些问题,为了能够集中讨论问题,我们把研究对象限定为汉语小句动词前处所项与其他共现项(施事、时间、与事、工具)之间的语序关系。
汉语通论第四章语义
词义对客观的反映是概括的、抽象的。在概括词义的过程中,人们所着眼的是一类事物内部所具有的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特征,而把具体的一个一个的事物所具有的特殊性和个性忽略掉了。
人: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
(人:种族、性别、年龄、外貌……) 单独概念也是概括的(专有名词“黄河”) 概括性是和明确性统一的。→在特定语境中,其范围和界限是明确的
(四)理据义
形象色彩、联想色彩
语义中所包括的引起人们对客观事物某方面的联想的意义内容。它是由客观事物产生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觉方面的感性反映。 附加视觉形象意义:仙人掌、金钱豹、蘑菇云、灰不溜秋、 白花花、丁字路口、爬山虎、凤尾竹 附加听觉形象意义:乒乓球、呱嗒板儿、拨浪鼓、霹雳舞 附加味觉形象意义:甜丝丝、辣乎乎、酸不溜丢 附加嗅觉形象意义:香喷喷、臭烘烘 附加触觉形象意义:冰凉、火热、硬邦邦、麻嗖嗖、软绵绵 附加两种形象意义: 水汪汪(明亮+灵活) 酸溜溜(味觉+嗅觉) 吊儿郎当(视觉+听觉) 胖墩墩(胖+矮+结实) 酱紫(视觉+味觉)
类别。
口语色彩;2)书面语色彩。 口语:爸、妈、脑袋、撒野、害臊、深更半夜 书面语:令尊、令堂、步伐、对抗、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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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语体义
什么是理据义。由造词的理由和依据所形成的表层意义及其形象色彩,包括意趣情调和联想意义。
类别。 形象意义。指词的构词语素所现实出来的一种具体生动的直觉形象感。如:喇叭花。 文化意义。指词义中隐含的文化信息,包括历史的、异域的、文学的等。如:诸葛亮。
语境使词义具体化;
03
语境使词义增加了临时义;
04
“处所+V+施事”句法可逆的认知语义条件-10页word资料
“处所+V+施事”句法可逆的认知语义条件一、“处所+V+施事”表供用的认知解释所谓“处所+V+施事”的句法可逆,是指位于主宾语位置上的处所格和施事格在核心动词V的前后可以互换位置,而能保证句子逻辑真值义基本不变的句法可逆现象。
如非特别说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都是由自主动作动词V的光杆形式充当谓语中心的祈使句,例如:(1)A里屋住人←→B人住里屋(2)A台上坐主席团←→B主席团坐台上(3)A后边站高个儿←→B高个儿站后边(4)A床上睡孩子←→B孩子睡床上上面这类句法可逆现象,较早对其进行语义描写的主要有宋玉柱和李敏。
宋玉柱认为其属于供动型可逆句,李敏认为其属于“供给”义主宾可互易句。
另外鲁川运用“预想论”,倪呖、龙涛从对称性语义关系角度,则分别对它们的句法可逆进行了解释。
虽然讨论可逆句式的多数学者都注意到了上面这类句法可逆现象,但大家往往只分析了其中具有数量对应特点的形式,而忽略了上面所举的这种不带数量成分的基础形式;另外,从句式语义角度来看,很多学者将其混同于存现类可逆句式。
我们认为,上面这种可逆句属于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中的一个语义小类。
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是我们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得到的汉语特殊句式类型。
所谓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是指这样一类语言现象,即在A 式“NP1(名词性短语1)+V(动词性短语)+NP2(名词性短语2)”和B 式“NP2+V+NP1”这样一对主宾语互换位置而能保持句子逻辑真值义基本不变的句子中,A式为供用句,表达“(在供用者有意识的作用下)某些存在物(NP1)以某种方式(V)供给某些人或物(NP2)使用”这样的句式语义,其中NPl为供用物,NP2为供用对象;与之相对,B式为益得句,表达“(在供用者有意识的作用下)某些人或物(NP2)以某种方式(V)得到某些存在物(NP1)”的句式语义,其中NP2为益得者,NP1为益得物。
虽然有些句子从内部组成成分来看似乎属于一般的动词性谓语句,但构式语法认为,构式的整体意义并不等于各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事实上它们满足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的条件,属于其中的一员。
“处所+V+受事”句法可逆的语义制约
The Semantic Restrictions for Syntactic Inversion of the"Location + V + Patient"
作者: 鹿荣[1];齐沪扬[2]
作者机构: [1]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济南250100;[2]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上海200234
出版物刊名: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139-144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4期
主题词: 处所;受事;可逆;附着
摘要:A式“处所+V+受事“←→式“受事+V+处所”是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的一
个语义小类。
要想实现句法可逆.其中的处所格在语义上必须表示位移“终点”并能成为合格
的供用物,其中的V必须是具有“附着”义的置放动词。
另外,添加动态助词后,A式“处所+V着/了+受事’’既可以看作是供用句,也可以看作是存现句。
句法语义的认知解释
二、原型范畴 “学习、演出”等既可以带宾语,也可以修饰名词做定 语,还可以接受名词修饰,后两者都是偏正短语。那么“学 习”等到底是动词,还是名词?还是名动词?这说明,“帽 子、书包”等属于典型的名词,“走、吃”属于典型的动 词。而“学习、演出”等就不是典型的名词或动 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原型范畴
在自然界,同样也存在这样的情况,麻雀、燕子是典型的 鸟类,而鸵鸟、鸡、鸭就不是典型的鸟类。因此,我们在给 语言成分或现象分类时,首先需要树立起“原型范畴”,建 立起核心的成员集合。所谓原型范畴是指具有该类范畴典型 属性和特点的成员的集合。在原型和非原型之间没有不可逾 越的鸿沟,从最典型成员到最不典型成员,按照典型程度的 高低逐步过渡,从而形成一个连续统。 例如:部分名词,可以直接受动量词修饰,叫做“动量动 态名词”。 (1)一阵雨 一阵风 一阵雪 (2)一顿饭 一顿点心 一顿皮鞭 (3)一场球赛 一场战争 一场京剧 (4)一次宴会 一次灾难 一次机会
三、图形与背景 我们观察事物,可以从图形到背景,也可以从背景到图 形。这里显然存在两种不同的途径。 例如: (1)亭子在湖中心。 人造湖在公园中央。 (2)旅游团住在度假村里。 度假村坐落在山脚下。 (3)湖中心有个亭子。 公园中央有个人造湖。 (4)度假村里住着旅游团。 山脚下建了个度假村。
三、图形与背景
二、原型范畴 尽管“风、雨”、“战争、球赛”以及“会议、手术”等 都是名词,但是它们的属性实际上还是跟一般的典型名词有 区别。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名词动态性程 度的连续统,假设从 A 点到 E 点,为一根横轴,中间可以分 为B、C、D三个点。 静态 100 75 50 25 0 A B C D E 动态 0 25 50 75 100 A是典型的静态名词[静态100% 动态0%],E是典型的动 词[静态0% 动态100%],静态因素跟动态因素互为消长:当 静态成分增长,相应的动态成分就减少;当动态成分增长, 相应的静态成分就减少。
《现代汉语通论》-语法章-第八节-句法结构中的语义分析PPT课件
小花猫逮住了一只大老鼠。 他把书拿走了。
3.系事
指连系动词连接的主体。
他是学生。 陈伟成了一名画家
4.等事
指连系动词连接的对象。
他是学生。
陈伟成了一- 名画家。
7
指动作行为的间接承受者,也可用介词“给”引进。
他们送母校一幅油画。 他还给我一支笔。
指动作行为产生的结果。
陈小玉去了师大。 我住在二楼。
10.时间
指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用介词“在”(从、到)引进。
他回家乡过春节。
我的课请排在星期-五。
9
11.目的 指动作行为发生的目的,可用介词“为”(为了)引进。
他在筹备展览会。 刘玲为考大学在复习。
12.原因 指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也可用介词“因为”引进。
他在外待了一个月避避风头。 他爷爷因为肺病住了院。
原因:A组(坐):【+静态附着】【-动态进行】 B组(唱):- 【-静态附着】【+动态进28行】
【2】可以解释某些同形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例如:
A
倒了一杯水
→倒1掉一杯水 →倒2上一杯水
B
烧了一车炭
→烧1掉一车炭 →烧2出一车炭
原因:动词语义特征具有多样性 倒1 烧1:【+去除】 倒2 烧2:【+获得】
-
29
谢
谢
-
30
13.材料 指动作行为所使用的材料,也可用介词“用”引进。
他在给青菜浇水。 地板用油漆涂了一层。
-
10
14.致使 指动作行为使动的对象,也可用介词“使”引进。
学习态度 环境
15.对象 指动作的对象,也可用“对”(向)介词引进。
自己整理的简答(语言学概论)
自己整理的简答(语言学概论)语言学概论(2014年10月)名词解释一、词类答:词类是词在语法上的分类,指可以替换出现在语法结构某些共同组合位臵上的词的类,即具有聚合关系的词的类二、复辅音答:一个音节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辅音的二组合叫“复辅音” 。
复辅音是一个音节内部的音位组合。
如果两个辅音相连,但却分属不同的音节,就不能算是复辅音,复辅音里的几个辅音并没有像复元音那样一体化,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发音过程。
三、复合构词答:指词根语素加上词根语素构成一个新词,这样得到的合成词又叫“复合式合成词” ,即“复合词” ,汉语中,按照语素与语素之间的关系,复合词可以分为陈述式复合词、偏正式复合词、支配式复合词、并列式复合词四、屈折答:即词的内部发生语音的交替变化,屈折与附加的作用相同,只不过屈折是给词的外部加点东西,附加是改变词的内部的某个东西。
分析题一、“相互理解程度”不是区分“语言”和“方言”的唯一标准答:正确。
西方的语言学家往往倾向于把“语言”作为识别“民族”的重要标准,而有把“相互理解程度”作为区分“语言”和“方言”的唯一标准。
他们的观点和主张是由这些新兴民族国家的语言和社会历史的特殊情况决定的。
但西方国家这种通过识别“语言”和“方言”从而识别“民族”的惯例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因此,单纯的根据“相互理解程度” 来确定几种身份未定的:话是属于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还是不同的“语言” ,从而确定有关的社会群体是一个“民族”还是几个不同的“民族”,这种方法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且很有可能在政治上引起严重后果。
二、音强由频率的大小决定答:错误。
音强就是声音的强弱,由振幅的大小决定。
振幅的大小又决定于使发音体震动的外力的大小,外力大振幅就大声音就强,反之不同。
三、每个汉字都由意符和音符构成的答:错误。
各种字体的字符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即“意符“音符“记号”表音文字只使用音符,汉字则三类符号都使用,汉字在隶变之前,由意符音符构成,记号极少四、“新汽车牌照”这个说法有不同理解,这是由语义的模糊性造成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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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所+V+施事”句法可逆的认知语义条件一、“处所+V+施事”表供用的认知解释所谓“处所+V+施事”的句法可逆,是指位于主宾语位置上的处所格和施事格在核心动词V的前后可以互换位置,而能保证句子逻辑真值义基本不变的句法可逆现象。
如非特别说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都是由自主动作动词V的光杆形式充当谓语中心的祈使句,例如:(1)A里屋住人←→B人住里屋(2)A台上坐主席团←→B主席团坐台上(3)A后边站高个儿←→B高个儿站后边(4)A床上睡孩子←→B孩子睡床上上面这类句法可逆现象,较早对其进行语义描写的主要有宋玉柱和李敏。
宋玉柱认为其属于供动型可逆句,李敏认为其属于“供给”义主宾可互易句。
另外鲁川运用“预想论”,倪呖、龙涛从对称性语义关系角度,则分别对它们的句法可逆进行了解释。
虽然讨论可逆句式的多数学者都注意到了上面这类句法可逆现象,但大家往往只分析了其中具有数量对应特点的形式,而忽略了上面所举的这种不带数量成分的基础形式;另外,从句式语义角度来看,很多学者将其混同于存现类可逆句式。
我们认为,上面这种可逆句属于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中的一个语义小类。
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是我们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得到的汉语特殊句式类型。
所谓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是指这样一类语言现象,即在A 式“NP1(名词性短语1)+V(动词性短语)+NP2(名词性短语2)”和B 式“NP2+V+NP1”这样一对主宾语互换位置而能保持句子逻辑真值义基本不变的句子中,A式为供用句,表达“(在供用者有意识的作用下)某些存在物(NP1)以某种方式(V)供给某些人或物(NP2)使用”这样的句式语义,其中NPl为供用物,NP2为供用对象;与之相对,B式为益得句,表达“(在供用者有意识的作用下)某些人或物(NP2)以某种方式(V)得到某些存在物(NP1)”的句式语义,其中NP2为益得者,NP1为益得物。
虽然有些句子从内部组成成分来看似乎属于一般的动词性谓语句,但构式语法认为,构式的整体意义并不等于各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事实上它们满足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的条件,属于其中的一员。
上面的这类句子正是如此,A式句表面看来是存现句,B式句表面看来是一般的施动句,但是我们认为事实上它们也完全符合供用句和益得句的句式语义特点,可以分别被看作是供用句和益得句。
上面由处所格充当NP1,施事格充当NP2形成的供用——益得句所反映的客观图景是(在某一供用者的作用下)施事主体通过动作所表示的行为位移并附着于某一终点处所的客观图景。
虽然在客观图景中真正发生位移的是施事,但是我们认为“给予/得到”行为与事物的位移行为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位移者并不必然就是供用物,位移终点也并不必然就是供用对象和益得者。
上面的那一客观位移过程我们完全可以在主观上通过隐喻的方式理解为是(在供用者的作用下)某一处所通过施事主体的位移行为供给某一施事主体使用的过程和某一施事主体得到并占有某一终点处所的过程;而且按照我们的认知经验,人是万物的主宰,因此,一般来说,人充当非生命实体事物的领有者,要比其他非生命形式具有更大的的优先权,也即供用对象/益得者由施事充当要比由处所充当具有更大的可接受度。
另外,我们在后边的分析中还会指出,影响这类供用——益得句可逆的关键因素并不在于施事,而在于处所是否具有充当供用物的合法身份。
由此,处所格充当供用物和益得物即NP1,施格充当供用对象和益得者即NP2,应该是比较符合语言现实的。
二、施事格出现在宾位的语义合理性从语义格的施受性角度来说,按照陈平“充任主语和宾语的语义角色优先序列”,处所格靠近语义角色序列的中间位置,它一方面具有较弱的[+受动性]特征,另一方面也还具有[+自立性]特征;而我们认为,具有[+受动性]语义特征是某一语义格可以充当宾语的基本条件,具有[+自立性]的语义特征是某一语义格可以充当主语的基本条件。
这样,处所格在宾语和主语位置上都获得了合法存在的资格。
这里我们重点解释一下施事格。
通常来说,深层事理语义格中的施事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
在陈平的语义角色优先序列中,施事格是具有最多原型施事特征的语义格,因此,它充当主语具有最大的优先权,而充当宾语的能力则最弱。
但是,在供用——益得句中我们发现,施事格不但可以出现在主位,还可以比较合法的身份出现在宾位。
对于这一点,我们尝试从句式语义的角度来加以解释。
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施事格至少具有的原型特征有[+自主性]、[+使动性]、[+自立性]等。
但是我们认为,进入供用——益得句中的两个名词性成分即使处在主语位置上也都具有隐含的[+受动性]特征,也即在供用——益得句中施事主体的位移是供用者作用的结果。
上面的句子不管A式还是B式我们都可以在前面加上“我们让/安排/使”等而保证句子依然合格,这也正是我们可以把A式看作供用句、B式看作益得句的原因。
以加上“我们安排”为例:(1’)A’我们安排里屋住人←→B’我们安排人住里屋(2’)A’我们安排台上坐主席团←→B’我们安排主席团坐台上(3’)A’我们安排后边站高个儿←→B’我们安排高个儿站后边(4’)A’我们安排床上睡孩子←→B’我们安排孩子睡床上由此我们认为,进入供用——益得句中的施事格从表层句法语义格的角度来讲,并不能算作是真正的施事。
陈昌来曾经把兼语结构中动词“使”前后的名词性成分分别叫作致事和使事,并指出使事的特点是“接受致事的致使动作行为的影响而产生变化或动作”。
可见,从语义特点来说,B式益得句句首的位移主体更接近于使事格,而对它产生影响的供用者则更接近于未在句中出现的致事格。
这样,相对于普通的施事格来说,出现在供用——益得句中的施事格原型特征也有一些变化,主要就表现在其[+受动性]特征的增加,和[+自主性]、[+使动性]特征的减弱上。
这样,A式供用句宾语位置上的施事格事实上就体现出比较强的受动性特征,即一方面它是处所供用物的供用对象,另一方面它作为供用对象也是在供用者安排下产生的结果。
此外,B式益得句句首的施事格作为益得者虽然更多地体现出它的原型施事特征,但它受供用者影响的[+受动性]特征也以隐性形式存在着。
总之,施事格原型受事特征的增强,使其可以以比较合法的身份出现在供用句宾语位置上。
三、句中动词的特点(一)动词必须具有[+附着]的语义特征既然A式“处所+V+施事”←→B式“施事+V+处所”反映的客观图景是事物的位移和附着过程,我们认为,出现在A、B两式句子中的动词应该具有[+附着]的语义特征,并且这些具有[+附着]义的动词所表动作往往是人或其他动物自身发出的,且没有其他的非处所支配对象,或者说动作的非处所支配对象就是动作者自己,比如“张三坐沙发上”,实际上是“张三通过发出‘坐’的动作行为把张三本人安置于沙发上这个处所”。
正是因为“张三坐沙发上”中的“张三”除了具有被供用者支配的受动性之外,还具有作为动作的一个隐性承受者的受动性特点,它出现在宾语位置上才具有了更高的合法性。
这类动词主要有“坐、骑、睡、走、上、站、躺、住、挤、蹲、跪、趴”等。
这类动词[+附着]的语义特征一般也可以从《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中看出,比如:坐:把臀部放在椅子、凳子或其他物体上,支撑身体重量。
站:直着身体,两脚着地或踏在物体上。
躺:身体倒在地上或其他物体上,也指车辆、器具等倒在地上。
趴:身体向前靠在物体上。
比较特殊的是“睡”和“走”。
《现代汉语词典》对它们的解释如下:睡:睡觉。
(睡觉:进入睡眠状态。
)走:人或鸟兽的脚交互向前移动。
从词典释义中我们似乎看不出它们[+附着]的语义特征。
我们认为,词典释义总是凸显概念最重要也最典型的特征,而舍弃一些非典型性或不言自明的特征。
对于“睡”这种动作来说,它的发生并不必然要占据一定的空间位置,比如有的人可以站着睡觉,但是那只是非常特殊的一种情况;就人们一般的认知经验来说,要想“进入睡眠状态”,我们总是要“附着”于“床、沙发”等一类可供躺卧的处所。
而对于“走”来说,要想发生“移动”的动作,就要首先占据一定的空间处所,也即“走”的动作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处所中发生的。
比如我们要想“在便道上走”,首先必须位移并“附着”于“便道上”这一空间处所。
由此,“睡”和“走”的[+附着]特征虽然没有在词义中体现,但是借助于相关性联想,我们很容易通过转喻的方式捕捉到。
(二)附着义动词进入句子的自由度序列虽然上面我们提到的动词都具有一定的[+附着]特征,但它们进入供用——益得句的资格并不平等,按照它们进入的自由度由低到高排列,大体上依次是“挤第一人称单数及排除式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专有名词>亲属词>反映地位的词>有生性名词>代表其他离散实体的词……>表抽象事物的名词。
张国宪也曾将语言学中的生命度等级序列归纳为:说者/听者>第三人称代词>指人专有名词>指人普通名词>其他有生名词>无生名词。
我们以动词“坐”为例,看不同生度施事格的例子:(22)*A沙发坐我?A’沙发上坐我(23)*A沙发坐你?A’沙发上坐你(24)*A沙发坐他?A’沙发上坐他(25)?A沙发坐老张A’沙发上坐老张(26)?A沙发坐女儿A’沙发上坐女儿(27)?A沙发坐老师A’沙发上坐老师(28)A沙发坐人A’沙发上坐人上面的例子中,按照施事格“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指人专有名词<亲属名词<反映地位的词<指人普通名词”的顺序,随着施事格生命度的降低,供用句的合格度也越来越高。
另外,对于允许带弱处所性成分的“住、走、上、坐、睡、骑”等动词来说,施事格的生命度越高,越排斥弱处所性成分与之同现,也即对强处所性成分与之同现的强制性要求也越高;而施事格的生命度较低时,处所成分中的方位词即使不出现,也即施事格即使是与弱处所性成分同现,句子依然能够合法存在。
五、“处所+V+施事”可逆的句法表现(一)供用句和益得句的不对称“施事十V+处所”构成的B式益得句符合语义成分与主宾语的配位原则,同时,其句法顺序也象似于“位移物+位移动作+位移终点”的时间顺序,因此句子的合格度比较高。
而A式供用句正好与之相反,一方面,施事格的生命度限制有些供用句的合法度;另一方面,处所格是否能够充当某些施事格通过动作行为得到的供用物也是决定供用句是否能够合法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样,在处所格与施事格分别充当主宾语参与构成供用——益得句时,B式益得句一般是较为自由的无标记句式,而A式供用句则往往成为可逆无法实现的关键,供用句和益得句的分布具有不对称性。
(二)可以有合格的基础式从句法表现形式来看,供用——益得类可逆句式可以有的句法表现形式主要是三种,即不带数量成分的基础式形式如“A书送老张←→B老张送书”等,对举的加强式形式如“A书送老张,本子送老李←→B老张送书,老李送本子”,和数量对应式如“A三本书送一个人←→B一个人送三本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