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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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5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5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一、“四新”安全管理规定____公司和各单位要抓好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

2.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前,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隐患排查,兜清所有工艺、环节、工程组织方面存在的隐患及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整改不到位不得组织施工或投入使用。

同时填报《“四新”现场隐患排查记录》。

3.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第一班,必须由专业部室、区科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盯一个工作全循环、全过程,指出关键点和易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填写《“四新”投入首日带班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不准盲目作业。

二、多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管理1.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无论是正常生产还是停产、检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交叉作业现象。

因工程特殊需要,需要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平行或交叉作业时,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和专项措施审评会,充分研究部署平行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重点问题。

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安、技、调人员进行跟班安全确认,现场指挥协调。

2.单位内部交叉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或作业环境不良的工作、工程,要采取专门安全措施,各施工单位均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盯岗,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派人到现场统一指挥施工作业,并通知安管部。

由安管部负责指定专人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1.各单位要落实工程交接、开工许可制度,严格工程交接管理。

所有工程移交必须同步做好技术资料、图纸和现场标注的安全隐患警示标志移交。

如掘进冒顶、采空区、老塘水等。

生产技术部在组织工程交接过程中,必须明确基层单位技术资料移交的范围和移交日期。

各技术主管负责部室内部相应技术资料移交工作。

技术主管部门要设立《工程资料移交台账》,详细记载资料移交情况。

2.掘进交安装、安装交回采,回采交拆除,所有衔接的上下工序必须严格按《____加强“三按”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____》要求的“三按”标准进行施工,全面落实“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理念。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开工报告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造项目等。

三、审批职责1. 开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并对开工报告的内容和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3.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开工。

四、审批流程1. 开工报告编制阶段(1)项目编制单位组织编制开工报告,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预算等内容。

(2)项目编制单位将编制好的开工报告提交给项目审批部门。

(3)项目审批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开工报告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初步审查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编制单位。

2. 开工报告审批阶段(1)项目编制单位根据项目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开工报告重新提交给项目审批部门。

(2)项目审批部门对修改后的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包括对其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3)项目审批部门将审查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对其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

(5)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开工,并将决定结果通知项目审批部门。

(6)项目审批部门将开工报告审批的决定结果通知项目编制单位,并告知具体的开工时间和相关要求。

五、审批要求1. 开工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情况,并具备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开工报告应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配套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预算。

3. 开工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开工报告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性,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方面的考虑。

四新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新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四新项目(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组织机构1.成立四新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队长等担任成员,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四新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施工队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由施工队队长担任组长,安全员、技术员等担任成员,负责本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四新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

2.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技术措施1.针对四新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对四新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情况。

3.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六、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3.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四新项目的施工全过程。

2.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执行。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为了促进施工工程的有序进行,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进行如下管理:一、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的定义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是指在已经取得了施工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和符合开工条件的前提下,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请的,用于承揽国家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乡规划,同时具备施工条件的建设工程,依法批准该工程开工的许可证。

二、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建设单位须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同意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须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认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建设单位须提供项目建设的资金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证明、资金拨付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4.建设单位须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监控计划、环保设施布置方案等文件。

5.建设单位须提供工程施工的时间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图等相关文件。

6.建设单位须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和符合开工条件。

三、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的材料后,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作出书面意见。

2.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完善,再次提交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完善的申请材料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结果出具书面意见。

4.经过审查和核查合格的申请材料,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将对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一、前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进展,大量新型、高科技企业在国内涌现,因此,为了规范这些企业的建设,加强管理,需要订立“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二、“四新”企业管理规定“四新”企业是指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的企业,这些企业在建设、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特别性质和难点,因此,需要订立一些管理规定来加强监管。

1、规范立项程序首先,对于“四新”企业的立项,应当加强规范,确保项目的可行性,避开因过度乐观而导致的项目失败。

这一点需要投资、技术、市场等各方面的专家评估,从而实现项目的科学决策。

2、强化环境保护由于“四新”企业使用的是新技术、新材料等,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因此,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环保方面的监管和管理,推行环保措施,确保其生产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要求安全生产对于“四新”企业来说,由于产品的特别性,其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都较为多而杂,因此,存在肯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要对其生产环境、设备、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人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4、加强质量监管“四新”企业的产品往往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市场前景。

因此,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制度。

三、工程交接规定工程交接是指承接单位接收建设单位的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和安装等工作。

为了确保交接工作能够顺当进行,需要订立相关规定。

1、明确交接程序在进行工程交接前,需要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和交接程序。

交接程序应当包括资料准备、现场查看、验收、检验、测试、安装等几个环节。

2、规范验收标准对于交接的工程,需要确定严格的验收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与国家标准一致,以确保交接后的工程符合国家要求。

3、强化安全管理工程交接工作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进行交接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

全部在现场工作的人员都需要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措施,以保障交接过程的安全。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根据最近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四新”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接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项目开工许可管理的通知》,以下是关于“四新”项目、工程交接和开工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概述:
1. “四新”项目: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新型产业化项目、新兴产业项目。

这些项目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建设和改善居民生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 工程交接:新老工程交接是指正在建设的项目或工程已经完成施工任务,需要将施工工地及相关设施移交给后续单位或个人进行维护、管理和利用的过程。

工程交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交接过程顺利,保障项目的持续运行。

3. 开工许可证管理:开工许可证是指项目在开始建设之前必须获得的合法许可文件。

加强开工许可证管理是为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四新”项目和工程交接的监管和管理,制定完善的交接机制和管理规定,确保项目交接的及时性、规范性和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对开工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开工条件,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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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新”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搬迁)的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工作,保障项目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减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四新”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搬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一)新建项目:指在原有建设用地上新建的项目。

(二)扩建项目:指在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或改变功能的项目。

(三)改建项目:指在已经建成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或内外装修工程的项目。

(四)搬迁项目:指因自然灾害、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将已建成项目整体或部分迁至其他地点的项目。

第三条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是“四新”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重要环节,包含项目报批、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交接、竣工验收等多个阶段。

第四条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以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适用于所有“四新”项目,包括公共建设、工业建设、民用建设等各个领域。

第六条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工程交接管理第七条工程交接是指在“四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交付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过程。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交接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监理规定,制定交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三)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四)交接的时间和地点。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六)其他需要交代的事项。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接受工程交接时,应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与建设单位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条工程交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出具书面的工程交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接通知书、交接记录、技术资料等。

第十一条工程交接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交接中的问题。

2024年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

2024年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

2024年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证规定。

第二条本办证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活动前必须取得施工安全管理办证,否则不得开展施工活动。

第六条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种类分为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和特种施工安全管理办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工程的特殊性,申请特种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特种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另行制定。

第二章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第八条申请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二)具备施工作业所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力量;(三)具备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四)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申请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依法设立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三)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情况描述;(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五)其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材料。

第十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审核通过后发放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并进行注册备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获得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施工单位需重新进行办证申请和审查。

第十三条一般施工安全管理办证注册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对注册信息造成的不真实或者不准确的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特种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第十四条申请特种施工安全管理办证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从事特种施工所需的技术力量和设备;(二)具备特种施工作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三)具备特种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能力。

工程许可证管理制度

工程许可证管理制度

工程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许可证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结果科学合理。

第四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审批程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许可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第七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工程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申请工程许可证,提交相关材料。

第九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审批记录,保留申请材料和审批决定,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第十二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发现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进行补正或撤销审批。

第十三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对审批结果进行及时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障审批结果的落实。

第三章工程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审批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档案,保留审批、施工等相关资料,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3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3篇)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本【前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提出了《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交接和开工许可证的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

本文就《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目的和原则: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交接和开工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规定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合理、严格监管、公开透明。

【二、工程交接】第三条工程交接程序:工程交接包括前期准备、交班会议、验收办理等程序。

第四条工程交接内容:工程交接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设备、工程文件资料、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

第五条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验收。

【三、开工许可证管理】第六条开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开工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开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开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程序一般分为提交申请、审核评审、许可证颁发。

第八条开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开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自颁发之日起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四、监督管理】第九条监督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都应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包括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

第十条处罚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的处罚措施可根据违法情节轻重进行决定。

【五、附则】第十一条对于特定类型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额外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结语】本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开工许可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许可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许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并在开工后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连续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施工图纸已交付,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第三条已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本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第五条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六条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第七条资金能满足本单位工程施工的要求。

第八条相关工程能满足本单位工程施工的要求。

第三章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第九条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在开工前三天,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

第十条监理机构审核签字,工程部对“开工报告”进行复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批准后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四新”安全管理规定

“四新”安全管理规定

“四新”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公司四新活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控制要求,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各生产厂处、工程部门、技术部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进行生产或建设时的安全卫生管理。

3 权责3.1本管理规定由*******制订,经*********审查,******核定。

3.2权责(1)安全卫生处负责四新引入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策评价、训练教育等环节督导。

(2)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原则,需求或使用单位负责四新活动安全可行性及应对措施研拟,并组织专业评估;业务批准部门负责各环节的具体监督管理。

4 一般数据:(1)新工艺:指公司引入新的工艺方法,或改变了原有的工艺操作方式。

(2)新技术:指公司首次采用的技术。

(3)新设备:指公司内部未采用过且同行业内无成熟使用案例的设备设施。

(4)新材料:指公司首次引入使用,且国内同条件下无成熟使用案例的原料或辅料。

5管理内容5.1“四新”活动属于公司变更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各项手续办理必须遵循公司现行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的约束,不得私改标准或省略工作步骤。

5.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单位,须事先充分调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2项目报备要求5.2.1可能具有安全和职业卫生影响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项目需求或推动单位均应于立项阶段向安全卫生处提前报备,以判定是否需采取特殊安全管理要求。

5.2.2项目实施时,项目责任部门应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项目“三同时”过程监督工作;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的,应协助安全卫生处办理有关手续。

5.3项目风险评估要求5.3.1依照公司《安全卫生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中要求及方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引入和投用环节进行全流程的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经一级主管确认后报安全卫生处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审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全新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全新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全新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开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开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开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一、开工许可证的使用㈠原则:当施工队组变更作业地点时或同一地点作业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行开工许可审批手续。

㈡使用范围:1、施工队组在新的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2、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改变生产工艺。

3、同一作业地点、同一作业内容、施工单位发生变更。

4、矿上的重点检修项目。

㈢必须开具开工许可证的项目采掘开工作面的安装、回收;采煤面的回采及掘开面的开口、掘进;专项修巷及回棚作业;风桥施工;支架运输;重点检修项目;新形成的运输或供电系统投入运行;停产的工作面复产(复产申请);总长超过500米4"以上管路专项安装与回收;其它未尽项目。

二、开工许可证的管理㈠开工许可证上应说明施工单位、施工地点、开工日期和班次、规程措施审批及贯彻情况等。

㈡对工程进行简要介绍。

㈢重点说明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㈣开工许可证必须经生产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科室及总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

㈤工许可证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一份,送生调度、主管业务科室各一份,安全科一份随规程(措施)一并存档备查。

㈥工程必须按开工许可证规定日期、班次开工。

主管科室应到现场进行指导,安全科派安全员现场监护,调度室进行重点调度。

三、单项特殊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单项特殊工程在安全上具有特殊的要求,凡有单项的、特殊的、应急工程的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与安全科签定《单项特殊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

㈠项特殊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管理1、签定单项工程责任书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安全科对是否有安全措施,手续是否齐全,开工条件是否具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把关。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定责任书。

2、签定单项工程责任书必须按要求写明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及施工时间和班次,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者。

3、责任书中要写出安全要点,特别对起吊作业要写明起吊形式和起吊物件的吨位。

采用锚杆起吊时要写明锚杆的拉拔力和起吊物件的吨位范围,起吊连接装置要使用专用的吊装环连接装置,以便重点监护。

工程许可证书管理办法

工程许可证书管理办法

工程许可证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许可证书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工程许可证书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申请和使用工程许可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当向工程许可证颁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2. 工程许可证颁发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审理。

3. 审理通过后,工程许可证颁发机构将颁发工程许可证书,并在公示栏上公布相关信息。

四、工程许可证书的使用1. 工程许可证书持证人应当按照工程许可证书的规定进行施工,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 工程许可证书持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借或者出租工程许可证书。

3. 工程许可证书持证人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程许可证颁发机构申请,并说明原因。

申请获批后,可以延长工程施工时间。

五、工程许可证书的审查和监督1. 工程许可证的颁发机构应当加强工程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性和资质。

2. 工程施工监管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工程许可证颁发机构和工程施工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或者批评教育。

2. 暂停工程许可证的使用。

3. 吊销工程许可证。

4.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为《工程许可证书管理办法》,请各单位和个人遵守,并加强对工程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

> 注意: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1、承包单位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及相关资料。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下列内容
(1)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均已办理。

(2)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且已进行了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四通一平)已完成,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已查明。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经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6)测量放线定位控制桩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复验合格。

(7)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按计划到岗到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料具已按需要进场,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已落实并满足开工的需要。

(8)承包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
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如果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需经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开工申请表》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开工报告的审批和管理,特制定本《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以规范和统一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批质量。

二、审批机构和职责1. 项目部: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按规定流程和要求提交审批。

2. 相关部门:负责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领导层:负责最终决策,对开工报告进行批复。

三、审批流程1. 编制开工报告:项目部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开工报告,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和任务、工作计划、预算等内容,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

2. 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对项目可行性、技术方案、资金安排等进行评估,同时对报告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3. 部门意见反馈:相关部门将审核结果和意见反馈给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 领导审批:项目部将修改后的开工报告提交给领导层,领导层对报告进行最终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复。

5. 批复结果通知:项目部将审批结果通知给相关部门,并组织项目团队根据批复结果进行进一步工作安排。

四、审批要求1. 审批时限:开工报告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 审批标准:审批依据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资金安排等标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3. 审批要点:审批时重点关注项目的风险控制、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达成。

4. 审批记录:项目部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记录审批过程和意见,形成书面审批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开工报告审批的监督机制,监督项目部和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2. 评估指标:制定评估指标,对开工报告的审批效率和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3. 问题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合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六、补充规定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视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管理

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管理

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为了进一步强化开工许可制度,规范开工许可证的使用,做到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责任明确、规范有序。

特制定本办法:一、使用开工许可证的目的开工许可证是安监部门对施工队组规程、措施学习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鉴发的许可意见,从而达到强化规程、措施的学习,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打好开工条件,保障开口施工作业安全的目的。

二、开工许可证的使用(一)原则:当施工队组更变作业地点时,同一地点作业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

(二)使用范围:1.施工队组在新形成的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2.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改变生产工艺。

3.同一作业地点、同一作业内容施工单位发生变更。

4.公司的重点检修项目。

三、开工许可证的管理(一)开工许可证上应明确规定生产日期、班次,生产队组必须按许可证规定日期、班次开工。

主管部门应到现场进行指导。

安监部必须派安全员现场监护,调度室进行重点调度。

(二)开工许可证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一份,送井口检身房、调度室、主管业务部门一份,安监部一份,随规程(措施)一并存档备查。

四、开工许可证与单项工程责任书、现场安全责任书的使用界定单项工程责任书是指对作业规程中没有涉及到的工程,或随生产出现的“应急工程”,除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外,而签定的对本项作业的安全进行负责的安全责任书。

现场安全责任书是指由于“四位一体”在现场不能全部到位时,作业队组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负责而同安全部门签订的责任书。

五、必须开具开工许可证的项目(一)采掘开工作面的安装、回收;(二)采煤面的回采及掘开面的开口、掘进;25(三)修巷及回棚作业;(四)风桥施工;(五)重点检修项目;(六)新形成的运输或供电系统投入运行;(七)停产一个月以上的工作面复产;(八)总长度在500m以上6`管路的安装与回收;(九)其它未尽项目。

六、以下情况使用单项工程责任书(一)工作面更换大件;(二)特殊情况的放炮作业;(三)掘进面的过断层、临时处理冒顶;(四)强制放顶;(五)三天以下的零散作业;(六)井下电焊气割;(七)防尘队探放水作业;(八)其它未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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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四新”、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最新版)
一、“四新”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和各单位要抓好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

2.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前,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隐患排查,兜清所有工艺、环节、工程组织方面存在的隐患及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整改不到位不得组织施工或投入使用。

同时填报《“四新”现场隐患排查记录》。

3.新区域开工、新系统投入、新工艺及新设备试运转第一班,必须由专业部室、区科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盯一个工作全循环、全过程,指出关键点和易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填写《“四新”投入首日带班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确认,不准盲目作业。

二、多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1.各生产、生产辅助单位,无论是正常生产还是停产、检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交叉作业现象。

因工程特殊需要,需要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平行或交叉作业时,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和专项措施审评会,充分研究部署平行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重点问题。

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安、技、调人员进行跟班安全确认,现场指挥协调。

2.单位内部交叉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或作业环境不良的工作、工程,要采取专门安全措施,各施工单位均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盯岗,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派人到现场统一指挥施工作业,并通知安管部。

由安管部负责指定专人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程交接、开工许可证管理
1.各单位要落实工程交接、开工许可制度,严格工程交接管理。

所有工程移交必须同步做好技术资料、图纸和现场标注的安全隐患警示标志移交。

如掘进冒顶、采空区、老塘水等。

生产技术部在组
织工程交接过程中,必须明确基层单位技术资料移交的范围和移交日期。

各技术主管负责部室内部相应技术资料移交工作。

技术主管部门要设立《工程资料移交台账》,详细记载资料移交情况。

2.掘进交安装、安装交回采,回采交拆除,所有衔接的上下工序必须严格按《关于加强“三按”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的“三按”标准进行施工,全面落实“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理念。

生产技术部要按规范的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交接验收。

达不到“三按”标准的不准移交。

工程交接时填写《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三按”施工管理检查验收表》,验收人员签字生效。

3.要严格落实《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关于重申井下施工实行“开工安全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工程要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现场会,工程涉及的职能科室及生产单位派人参加,经现场勘查没有较大安全问题的,填写《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工程开工许可验收记录》,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生效。

4.生产单位携《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工程开工许可验收
表》及相关资料申请开工许可证,由公司安全副经理签发后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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