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改革与税务管理方式创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练习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
A、税务管理B、税务登记C、纳税申报D、税款缴纳2、税务登记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
A、授权行为B、法定手续C、确定权利D、依法纳税3、税务登记不包括()。
A、开业登记B、经营登记C、复业登记D、注销登记4、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0B、20C、30D、405、代扣代缴义务人,应自()内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A、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B、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C、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20日D、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6、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开业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是()。
A、企业验资报告B、企业章程C、银行开户许可证D、工商营业执照7、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如有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还应发放()。
A、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B、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副本C、代缴税款登记证及副本D、以上都不对8、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内审核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A、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B、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15日内C、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D、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30日内9、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30日内B、第30日C、30日后D、以上都可以10、甲单位董事会变更了法人代表,按规定,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A、新开立税务登记B、注销旧的税务登记C、申请暂时停业登记D、申请变更税务登记11、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A、6个月B、9个月C、一年D、二年12、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
2023年度吉林省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典型题题库及答案
2023年度吉林省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典型题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简答题(30题)1.A市要对旧老小区进行整顿,你负责其中的两个小区,要对这两个小区居民进行动员,你设想怎么开展?2.现在有两种人,一种是单位离不开的人,一种是离不开单位的人,你是哪种人,你想成为哪种人?3.某单位为了加强与基层群众、部门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上门“一对一”“几对一”的零距离服务活动,开始都比较满意,但经过一段时间,单位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下降了,群众也开始表现出不满情绪。
如果让你为此事制订解决策略,你该怎么办?4.12月1日起,河南省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将“两证整合”,即营业执照,新执照兼具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针对河南个体户“两证合一”的政策,你怎么看?5.你是文体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领导让你在单位内部组织一场演讲比赛,你怎么做?6.政府推出小区需要拆围墙的相关政策,有群众认为这样的举措有利于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市规划,但是有群众认为这样不利于居民安全,请说说你的看法。
7.同事让你帮忙做一件你反感的事情,你会怎么做?8.当今社会出现浮躁现象,很多人工作不认真,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9.杭州文明促进法把随地吐痰等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对此你怎么看?10.近来微信朋友圈,微博中经常会看到小孩患病缺钱治疗,求转发;农产品滞销亟需“带走”求扩散小……如今以网络为载体的微公益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其利用互联网无边界、传播广的特点,为人们带来“人人皆可公益”的新体验。
请谈谈你对网络微公益的看法?11.小王正忙于写工作报告,突然接到群众打来的电话,发现某一路口水管爆裂。
小王以工作繁忙的理由挂了电话。
如果你是小王,你要怎么处理?12.对于年轻人都热衷于炒股,80后、90后的炒股人数越来越多,你怎么看待?13.近日,有网友匿名在多家网站发布数段视频,称你医院某医生收受患者“红包”,作为医院党委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领导让你去处理此事,你会怎么办?14.上海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明确将社区卫生服务置于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位置,通过机制调整与制度设计,夯实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打造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从而推动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高效有序。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3)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时间安排:2017年4月底前,制定服务制度的细则或实施办法。
9月底前,检查服务制度落实情况。
(14)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行动内容:进一步落实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细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办法及流程,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方法要求:继续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做好与金税三期优化版对接工作,积极争取与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签订《安徽省税务工商信息共享协作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进一步解决工商部门传送数据不及时、户型遗漏、数据项不全等问题,切实保证后续管理环节的数据质量。
时间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
(15)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行动内容:落实《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
方法要求: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原则,制定《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应权利,更好地发挥社会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作用。
时间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
(16)加强所得税后续管理、推广新申报表行动内容:制定我省《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办法》,推行并完善省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新申报表的宣传辅导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重要信息的监控和运用能力。
方法要求:在全省深入推进《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后续管理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总结办法执行情况,提出完善修改建议。
制定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和操作要求。
通过网站、媒体、办税指南、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加强新申报表的宣传辅导。
时间安排:2017年4月起。
(17)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行动内容: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走访大企业机制,落实税收联络员制度;完善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大企业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提升纳税人学堂品质,加强大企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个性化服务方式,为大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9.09•【文号】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衔接顺畅高效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统称企业)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应当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应当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即时共享到交换平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税务主管机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或出具清税证明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并更新相关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应当在共享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二、完善业务衔接流程,确保登记规范有序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市政协专门成立专题调研组,赴工商局、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考察调研,召开市工商局、编办、法制办、经信委、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到宿迁市、临沂市进行学习考察。
一、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以工商部门为代表的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艰辛探索,打出了一连串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组合拳,成功创造了一批享誉全省、全国的经验、模式,以更低的门槛、更快的速度、更好的秩序、更优的服务,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我市振兴实体经济、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提供了源头活水。
主要特点是:1、准入更便捷。
围绕“放管服”改革主线,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了登记注册便利化,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
截至2018年2月,全市实有各类—1 —市场主体33.6万户、注册资本(金)9950亿元,比2014年初分别增长110%、104%。
2、监管更规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通过取消年检改为年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共治等改革,初步构建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规范了市场环境,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
3、服务更优质。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施行“一站式”审批、“一窗式”服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自助一体打印、建立综合帮办体系等改革举措,初步构建了“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的工商登记新模式,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最大程度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替换名言】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三证合一是什么呢?下面是带来的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从10月1日开始,山东省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开具相关证明。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杨宜新介绍,“三证合一”实施后,此前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税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将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改革实施范围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这些证件办理的相关事务,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
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企业事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开具相关证明。
据了解,山东省“三证合一”改革过渡期为今年10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存量企业在办理变更或备案业务时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杨宜新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山东省共有企业131万户。
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设立“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2】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据悉,我省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20__年12月31日前,我省要完成现存全部131万家企业的证照换发工作。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
国办发〔2015〕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这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
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2.规范统一。
要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3.统筹推进。
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申报方法
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申报方法个体工商户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它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申报方法对于其经营管理和合规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方法,以帮助个体工商户管理者更好地运营自己的企业。
一、会计核算方法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是指通过一系列的会计处理,记录和统计经济业务活动,计算利润和财务状况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方法。
1. 记账方法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我国的《会计法》规定,按照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
核算单位可以通过手工记账或者使用会计软件进行记账。
记账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合法合规性。
2. 会计账簿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好各种必要的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现金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购销存货账簿、固定资产账簿等。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增加其他需要的辅助账簿。
3. 会计报表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个体工商户管理者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4. 纳税凭证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税务申报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纳税凭证,如销售发票、进项发票、收据等。
这些凭证可以作为税务部门核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纳税义务的依据。
二、税务申报方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按照我国的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下面将介绍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申报方法。
1. 税种选择个体工商户根据自身的经营活动,需要选择适用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不同的税种涉及的计税方法和纳税义务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2. 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需要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的前提,只有进行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才具备纳税的资格。
3. 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纳税申报。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全国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全面推行,这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表面看是证件数量的减少,而实则是监管理念创新、行政权力下放、公共资源整合共同发力的结果。
从10月1日开始,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不再发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部门均已做好准备。
据介绍,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但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简化手续助力“双创”过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程序复杂,耗时耗力。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准确地说,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一证三号”改革大大节省了市场主体的注册时间。
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
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改革后,江苏宿迁市城建开发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时间由220个工作日压缩至58个工作日,由过去至少往返30个部门,精简至只需跑上一趟、连走4个窗口。
“推行‘三证合一’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23•【文号】国办发〔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这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
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篇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工商户数量逐渐发展,涉及用户众多,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入库税款占整个税收的比例很小。
十八大后,国家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将进一步增长,市场环境将愈发复杂。
但由于我国个税制度的相对不完善,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个体工商户往往容易成为偷税漏税的集中点。
税务机关和学术界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问题的关注从未停止,但由于学术界缺乏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入细致解读,往往导致税务征收机关确定个体工商户数难、税款征收难、职权行使到位难和日常管理难。
本文将简要叙述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并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1.绪论1.1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个体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促消费等方面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22年底,个体工商户总数已突破超过4900万户,相比2022年,年增长比例近7%。
但个体工商户纳税额占整个税收的比例却相对较少,增长较慢,巨大的行业规模与纳税规模存在较大的反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所缴的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养成及时纳税的习惯,并且个体工商户会存在经营点多、经营面广、经营地点不固定、帐本记录不清或凭证不全的问题,造成了个体工商户有偷税漏税的机会和便利,给税务机关征收税款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解决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迫在眉睫。
1.2研究内容与方法笔者常年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有较多的交流与接触,对现阶段下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征管时遇到的问题有较全面的了解,也希望能在在税收的公正、公平,税负合理,提高征管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等问题上有所突破。
多证合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假设干》 (国发〔xxxx〕20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假设干意见〉的》 (陕政函〔xxxx〕114 号)要求,现就我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改进审批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开展。
(二)根本原那末1.便捷高效。
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流程,依托全省统一使用的并联审批系统,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效劳。
2.标准统一。
全市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标准。
3.依法互认。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鼓励创新。
妥善解决新旧制度衔接产生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方向的改革措施积极予以支持和推广。
鼓励各县(区)在多证合一、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新工作模式。
(一)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依托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政务效劳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后-工商和税务的注销有点区别!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
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
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
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ﻫﻫ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
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
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
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
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
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大白菜提醒:关键看最后一段!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明确“三证合一”后,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将共享22项企业登记数据,同时明确,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现就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2014年3月1日以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通过改革,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场主体,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仍然不畅。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
2015年以来,一些地方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工商登记和税务变更通知
工商登记和税务变更通知前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管理,这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所在。
作为一家正在快速发展的企业,我公司近期完成了工商登记的相关变更,同时也进行了税务方面的调整。
为了便于各位合作伙伴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特此发布本通知,希望通过这份通知能够全面地为大家介绍公司的工商登记和税务变更的具体情况。
工商登记变更情况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原名为”XXX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XXX科技有限公司”。
这次名称变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公司始终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希望通过更贴切的名称,向社会传达出公司的发展定位和行业地位。
注册资本增加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于近期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增资扩股。
原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现已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
这次增资扩股不仅为公司带来了更充沛的发展资金,也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营范围调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我们对原有的经营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和优化。
除了原有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主营业务外,公司新增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应用、物联网技术等领域。
这些新增的经营范围,不仅体现了公司业务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也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张三先生,现变更为李四女士。
李四女士长期从事公司管理和战略规划工作,在行业内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相信在李四女士的带领下,公司必将开创新的篇章,继续保持快速稳健的发展态势。
税务变更情况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变更公司原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已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这次纳税人资格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已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公司将享有进项税抵扣等优惠政策,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工商管理简化企业注册流程
优化工商管理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工商管理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顺利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长期以来,繁琐的企业注册流程给企业家和投资者增加了很大的负担,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优化工商管理,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势在必行。
一、简化材料准备环节企业注册涉及到大量的材料准备,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等。
这些材料准备不仅浪费了企业家和投资者的时间,还给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增加了负担。
为了简化流程,可以推行材料准备的电子化提交,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高效率。
同时,对于办理多次注册的企业,可以建立材料准备和审核的快速通道,实现简单材料快速审批。
二、简化注册流程传统的企业注册流程通常包括预名核准、登记申请、备案审查等多个环节,需要企业家进行多次办理和呈报。
为了提高效率,可以借鉴先进的国家经验,在一个窗口内集成企业注册的各个环节,实现一站式办理。
企业家只需提供必要的材料,一次性提交,相关部门在内部协同工作,完成所有审核和审批。
通过整合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企业注册效率。
三、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工商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信息共享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建立与工商注册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相关机构对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
企业在注册时,只需提供一次基本信息,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共享平台的方式获取并核验相关信息。
避免了企业反复提供相同信息的麻烦,减少企业家的负担,同时也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自助服务与在线申报利用科技手段,推行自助服务和在线申报,是优化工商管理的重要举措。
建立企业注册的自助服务终端,企业家和投资者可以通过自助终端完成注册所需的各项手续,减少人工操作的繁琐,并提供即时的咨询和指导。
同时,推行在线申报系统,企业家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注册申请和相关材料,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优化工商管理简化企业注册流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努力。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发〔2015〕3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发〔2015〕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自贡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和十一届市委第15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自贡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4〕5号)及《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4〕42号文印发)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一、总体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和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先照后证”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先照后证”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系统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系统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1999.02.11•【字号】浙地税征[1999]7号•【施行日期】1999.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系统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通知(浙地税征[1999]7号1999年2月11日)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外税局、稽查局:为加强各级工商、地税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提高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户源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工商、地税部门之间进行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户管联网协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原则各级工商、地税部门开展户管联网协作管理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齐抓共管、协商自愿、协作互利原则。
二、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目标各级工商、地税部门要通过户管联网协作管理,进一步增进工作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户管资料和户源动态,从而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户管复式监控网络,共同提高户源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要求1.各级工商、地税部门的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户管联网协作管理工作。
2.各级工商、地税部门要结合实际,克服困难,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因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户管联网协作管理工作。
3.各级工商、地税部门要建立健全“户管联网协作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定期交流户管资料,及时传送户源动态。
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户管清册(或数据库)应每季度交流一次;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新开户、变更户、非正常户、注销户名录(或数据库)应每月传送一次。
四、户管联网协作管理的形式各级工商、地税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以下几种类型的户管协作共管方式:1.动态监控。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28•【文号】银发〔2015〕401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发〔2015〕40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规范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现就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账户业务(一)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提供的证明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单位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应区分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未纳入“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组织),分别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持新版营业执照(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内使用的“一照三号”、“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持电子营业执照的,已配备电子营业执照识别机具的银行应予以办理,并留存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
改革过渡期内,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银行仍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及相关规定执行。
完善税务管理制度
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税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公平竞争、提升税收征收效率和确保税收政策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展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税收法律体系建设、征收管理方式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以及税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首先,税收法律体系建设是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的基石。
税收法律的完善与时俱进,是保障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规范性的关键。
在税务管理中,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立法工作,健全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定化,明确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税务执法,维护税收秩序的稳定。
其次,征收管理方式的创新是完善税务管理的重要途径。
现代社会的经济形态日新月异,只有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收需求。
可以从简化税收流程、优化纳税人服务、提升征管效率等方面入手,推进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例如,建立健全电子税务局,推动纳税人办税过程的网上化、数字化,提高征收管理的便捷性和水平。
信息化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也是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升征管能力。
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税收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共享,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税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是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的必要环节。
税收管理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应建立独立的税务监督机构,加强对税务机关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要建立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综上所述,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是促进税收合理征收的重要保障。
税收法律体系建设、征收管理方式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以及税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是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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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工商登记改革与税务管理方式创新
(2014-07-10 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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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工商登记改革与税务管理方式创新作者:
工商登记改革与税务管理方式创新
作者:金晓鹏赵磊
税务管理适应工商制度新变化,应实现由零申报向有税申报转变,由发票控税向资金流控税转变,由垂直征管向网格征管转变。
自今年3月1日起,国务院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随后,各类市场主体新登记户数猛增。
据天津市工商局统计,改革一个月内,天津新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19594个,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5640户。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释放出巨大的政策红利,也为税务机关征管带来新问题,倒逼税务管理方式方法必须转变。
“松绑”注册带来的问题
笔者在实际征管中发现,“松绑”注册资本和住所登记,为税务机关带来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税务登记信息失真较为严重。
目前,天津市国税局、地税局在行政许可中心实行联合办证,在办照时采集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
信息。
然而对于获得的纳税人数据,在后续税务管理时发现,许多新增市场主体存在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不实、“一地多照”、“一照多地”、电话号码错误等问题突出,税务机关无法和纳税人取得联系。
二是税务申报率明显下降。
一方面,部分市场主体纳税意识薄弱,办照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不清楚纳税申报等事宜,或者听说国家给予月收入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以为税收全免了,就不进行纳税申报;另一方面,不少市场主体办照后无业务或不经营,经营者缺乏税收专业知识不会纳税申报,也无力承担代理纳税申报费用,导致长期不申报。
三是新增纳税人税收不理想。
根据笔者对去年同期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123户企业跟踪调查,发现除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以外,零税额户高达78.9%,纳税额超过1万元的企业仅9户,户均税收贡献度较低。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经查无下落的并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认定为非正常户,非正常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在实际征管中,由于信息失真无法和纳税人取得联系,无法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或者通知其申报营业者也长期不申报,按照地址也无法
找到纳税人的现象非常普遍。
基层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达到四五百户,个别甚至超过千户,也无暇将大量精力专注于小微企业,税务机关只好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宣布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笔者对123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市场主体跟踪结果显示,一年后非正常户比例高达36.6%。
随着信用体系的健全,非正常户的信息一旦被市场主体信用平台所采用,对于小微企业将影响巨大,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处处受限,特别是融资贷款等重要事项将会受阻。
而非正常户的认定却往往是由于小微企业刚起步时,登记信息错误税务机关联系不上、无力负担代理纳税申报费用、或者缺乏税法知识不知道需要按月纳税申报等原因所致,经营者因此形成了不良记录,导致以后的经营活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这显然不符合当前“打开大门”的经济发展趋势,也违背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初衷。
税务机关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顺应和服务于国家宏观发展大势,在愈加开放的准入制度下,通过提高管理和监控能力来应对日益增长的税收管理压力和税收风险。
税务管理方式要实现“三个转变”
笔者认为,税务管理适应工商制度新变化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由零申报向有税申报转变。
零申报对税务机关来讲,仅代表纳税人在正常申报,除此没有实际意义,同时还增加了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和成本,对小微企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国家出台月收入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税务机关何不“扶上马送一程”,推行有税申报制度,将纳税申报责任真正交还给纳税人?纳税人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情况自行申报,有纳税义务发生则申报,无纳税义务发生则不申报,减轻无业务或者暂不经营市场主体的纳税费用负担,改革非正常户认定制度。
二是由发票控税向资金流控税转变。
“以票控税”为保障财政收入、监控税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为纳税人供应发票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
随着小公司“一地多照”、“一照多地”现象的日益增多,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监管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同时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白条交易”占比较高,“以票控税”也难以奏效。
税务机关应该转变监管思路,着手准备向“以资金流控税”迈进,依托金融网络,加快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共享,建立“货币—银行—企业”监控体系,从纳税人的资金流来监控纳税人的税收流,从根本上实现对企业税收的有效控管。
三是由垂直征管向网格征管转变。
目前,税务机关按照垂直管理体系,把分散的税源逐级征缴上来,这种管理加征管的方式,可以将税收触角延伸到“末梢”,但很难触及征管的边界。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未延长征管的纵深,但极度扩展了征管边界,有专家称,我国城市小规模纳税人的统计已进入“每平方米”。
有效管理税收,就是要在垂直管理基础上,借鉴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实行税收征管的“网格化”。
依托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平台,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管理,使被动征管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作用,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简化涉税流程,推进对简单涉税业务经营者的便捷征管,实行简易核定、简易申报、简易征收。
作者单位:金晓鹏,天津市津南区地税局;赵磊,天津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