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吉教高〔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吉教高〔2020〕4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吉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线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在线教指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指委性质在线教指委是省教育厅聘请组建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1.决策咨询和指导。
深刻理解国家有关在线教学方面的政策,把握省内外有关在线教学的发展趋势,研究普通本科高校在线教学中的重大问题,为我省在线教学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2.理论和实践研究。
了解掌握在线教学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开展在线教学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制订我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在线教学管理规范,为全省在线教学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实践指导。
3.质量检查和评估。
围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要求,依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在线教学管理规范,指导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在线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服务。
4.课程建设与应用。
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开展在线开放课程评审、在线教学相关竞赛评比,指导、推动在线教学工作持续深化,促进在线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5.培训与交流。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在线教学培训与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取得的典型经验与案例,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在线教学工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第四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第四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吉政办函〔2017〕158号•【施行日期】2017.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第四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15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根据《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第三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任期已满,经省政府批准,现组建第四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李晋修副省长副主任: 杨凯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伯军教授、省教育厅厅长(主持省学位委员会常务工作)李晓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高校工委书记杨振斌教授、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李元元教授、吉林大学校长杨晓慧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益春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校长王利祥研究员、中科院长春分院院长苏忠民教授、省教育厅副厅长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于化东教授、长春理工大学校长于吉红院士、吉林大学化学学院马富明教授、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王德利教授、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院长付国强教授、空军航空大学校长冯江教授、吉林农业大学校长冯守华院士、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曲永印教授、吉林化工学院院长邬志辉教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刘宝教授、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刘春明教授、长春师范大学校长孙大文研究员、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立佳院士、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所长李凡教授、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学部长李延忠教授、北华大学校长李志瑶教授、长春大学校长李宝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景海教授、吉林师范大学校长吴振武教授、吉林大学副校长邹勇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宋冬林教授、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宋柏林教授、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寿教授、延边大学副校长张会轩教授、长春工业大学校长张志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张瑞林教授、吉林体育学院院长张福贵教授、吉林大学文学院院长陈维友教授、省科技厅副厅长郑伟涛教授、吉林大学副校长房继路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赵树宽教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胡明教授、长春工程学院院长秦和教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贾平研究员、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郭建华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郭春方教授、吉林艺术学院院长崔田教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东育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国伟教授、东北电力大学校长戴昕教授、吉林建筑大学校长秘书长: 孙大文(兼)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31日。
吉林省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
吉林省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主考学校:吉林师范大学(专业代码:990111)一、指导思想吉林省普通高校在校生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而举办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设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目标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在校本科大学生提供一个正规化、系统化的学习掌握跨专业学科知识的有效途径,满足他们在校期间获得第二专业学历和学位的迫切要求,为国家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要求,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一致,同时,根据高校在校生第二学历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全部课程采用学分制。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课程考试及格者,累计学分达到71学分,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吉林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核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学位授予申请学士学位的本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成人学位外语考试的合格成绩,依据吉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培养目标是:为我省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专业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是: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上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守则;业务素质上能够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运用技能和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拥有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吉考办字[20XX]3号—————————————————————————关于公布20XX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各高职高专、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学校:20XX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XX年10月20日至21日两天进行,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现将20XX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此通知认真做好各项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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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XX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2、20XX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课程安排表20XX年1月16日主题词:公布自学考试课程通知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1月16 日印发附件120XX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专业及代码10月20日(星期六)10月21日(星期日)9:00—11:3014:30—17:009:00—11:3014:30—17:00公共课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心理学0003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教育学(一)00429线性代数02198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大学语文0472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俄语(二)00017英语(一)00012日语(一)00013俄语(一)00014物理(工)00420本科及独立本科段(110个专业)金融020XX6财务管理学00067国际金融00076金融市场学00077保险学原理0007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国际贸易020XX0国际运输与保险00100外经贸经营与管理00101企业会计学00055世界市场行情00102国际市场营销学00098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经济学020XX5经济思想史00143计量经济学00142中国近现代经济史00138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中英合作金融管理020XX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调查与分析020XX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公司管理020XX3现代企业竞争战略05306公司应用文写作07528电子商务07797税收学03409经济活动分析05125宏微观经济学05168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国际经济与管理020XX8服务贸易管理05321国际市场营销学(二)00952企业信用管理学05318经济应用数学(二)04224投资理财020XX7金融学概论04762国际投资学07750投资学原理07250国际商务经济学概论05323金融市场学00077理财学08019工商企业管理020202财务管理学0006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企业管理咨询00154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工商企业管理(工业管理方向)020202A 投资经济学05083企业生产管理05172现代企业管理(二)02626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组织与管理05170会计020204会计制度设计00162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高级财务会计00159财务报表分析(一)00161市场营销020208国际商务谈判0018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企业会计学00055国际市场营销学00098旅游管理020210日本旅游文化01250旅游文化学06124美、加旅游文化01251环境保护05580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00197旅游人力资源管理06126电子商务020216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0910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00915商法(二)00995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00906电子商务安全导论00997人力资源管理020218薪酬管理06091工作分析06092公共关系学00182经济学00800中英合作商务管理02022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物流管理020229物流企业财务管理05374汽车物流0132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劳动经济学03323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劳动关系学0332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3322社会保障国际比较03326项目管理020256项目时间管理05063项目质量管理05062管理数量方法05058项目风险管理05064项目范围管理05060项目管理法规05065项目成本管理05061项目管理案例分析05067项目审计学03436铁道财务会计020264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07299铁路运输经济学07106交通运输经济法规07111高级成本管理会计05291铁路审计学05593工程管理020279财务管理学00067CAD设计01876工程合同管理04621工程造价与管理07138城市建设与管理法规00328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物流企业财务管理05374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财务管理020303应用文写作02126财务管理学00067会计电算化08310高级财务会计00159证券投资学00103现代企业管理020309管理心理学00163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08819现代企业管理理论08815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设计08818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06093中小企业战略管理05171法律030106金融法05678合同法00230公司法00227法律文书写作00262票据法00257外国法制史00263婚姻家庭法0568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房地产法00169经济法学030107社会保障法06455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专利法06617民法总论05553行政法030114国家公务员法06913部门行政法06915行政复议法06910仲裁法06917行政处罚法06908国家赔偿法06911行政法学总论06907社会工作与管理030203社会统计学00278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00284社会行政00283福利经济学00286西方社会学理论00280发展社会学00287社区规划00291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030316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计算机操作系统原理07841数据库原理与程序设计04001学前教育040102美育基础00409学前比较教育00401学前特殊儿童教育0088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00403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00881儿童文学名著导读00887学前教育心理学00882心理健康教育040110心理治疗(一)05624职业辅导05627团体咨询05628心理的生物学基础05621小学教育040112中外教育简史0046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03301中小学教育管理00458小学语文教学研究03329小学数学教学研究03330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0466小学艺术教育06230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06231大学数学06227文学概论(二)00542电脑美术教育040306中小学教育学与教法01255美术创作与指导01373Pagemaker01372信息技术教育059353DMAX01371秘书学050104领导科学00320行政法学00261中国文化概论00321公共关系学00182广告学(一)00181秘书参谋职能概论00526汉语言文学050105外国文学史00540西方文论选读00815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00813中国文化概论00321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39语言学概论00541中国古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00422朝鲜语言文学050110语言学概论(朝)01286中世纪朝鲜语概要01295朝鲜民俗学(朝)01296中国古代文学史(三)(朝)01288比较文学概论(朝)01290朝鲜族文学通史01287新闻学概论(朝)01293汉语言文学教育050113文学评论研究01271中小学教育学与教法01255中国新时期文学01267影视文学06008信息技术教育05935语文教育及课程研究05938语言学概论00541中学教学语法研究01269英语翻译050134高级英语00600科技英语翻译05384商务英语翻译05355高级英语笔译05351对外汉语050140汉英语对比01213中国现当代文学01207外国文学(一)01208对外汉语教学发展概论01211语言学概论00541英语050201英语阅读(二)00596高级英语00600旅游英语选读00837综合英语(二)00795大学语文04729语言与文化00838英语写作00603综合英语(一)00794日语050202基础日语(二)00606日语翻译00601日本国概况00608高级日语(一)00609日本文学选读00612第二外语(俄语)00839第二外语(英语)00845俄语050203俄语阅读(二)00847高级俄语(二)00618俄罗斯文学00512经贸俄语03151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英语)00845朝鲜语050205高级韩国语01111韩国文学史与文学作品选读01115韩国语写作01117韩国语语法01109韩国语阅读01113对韩贸易实务01114朝鲜语基础(一)00627翻译(汉韩互译)(二)01118第二外语(英语)00845朝鲜语基础(二)00628英语教育050206中小学教育学与教法01255英语应用文写作01256高级英语泛读(一)01259信息技术教育05935英语语音学(一)07862高级英语泛读(二)01260商务英语050225国际商务英语谈判09131商务英语精读(一)01310商务英语精读(二)01311国际商务文化09130商务英语阅读(一)01312商务英语阅读(二)01313国际市场营销(英语)09129商务英语翻译05355第二外语(日语)00840国际商务会计01317广告学050302新闻事业管理00662广播电视广告00639中国文化概论00321中外广告史00641经济法概论00244平面广告设计00640新闻学050305文学概论(一)00529新闻事业管理00662新闻摄影00659公共关系学00182外国新闻事业史00660公共关系050309人际关系学03291国际公共关系03295广告运作策略03299企业文化03297播音与主持050310普通话语音与发声07178新闻采访写作00654节目主持人文案写作07175语言学概论00541音乐教育050408音乐教育学00735音乐欣赏(一)07975简明配器法00732西方音乐史07124美术教育050410美术技法理论00742外国美术史07074视觉传达设计050433英语(二)00015动画设计(特教)05043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聋哑试卷)动画概论0450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聋哑试卷)动画创作理论01064服装设计与工程050443服装工业工程03910服装国际贸易03911服装市场调查与分析03919服饰文化07541艺术设计050448中外工艺美术史01385广告学原理03442透视01377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00692中外设计史01380应用心理学071502认知心理00471心理诊断07048行为改变技术07052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07049心理学研究方法06059心理学071504心理治疗(一)05624认知心理学03665心理实验设计08667人力资源管理(四) 08672信息管理与服务071602信息管理基础02115计算机信息检索02139信息经济学02132信息分析方法02124经济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08844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0213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080302机械制造装备设计02209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02213传感器与检测技术02202工业用微型计算机02241光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8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06018实用光电技术06019光电工艺06021精密仪器设计06023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080327工程材料与热加工05791模具制造工艺学02222冲压工艺及模具设计02218塑料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02220CAD/CAM04116汽车车身数字化设计080332车辆人机工程学01893车身及零部件快速建模技术01899车身工程应用力学基础01892车身三维数字化设计技术01903车身及零部件实验技术01898汽车造型设计01896车身CAD与CAM基础01894汽车车身设计01897测控技术与仪器080333现代光学制造技术01911仪器精度分析01909机械设计CAD01907光学测量0191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80342过程设备设计08834机电设备管理08300过程流体机械08835过程装备制造技术08837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热工过程自动控制02267工程热力学(二)02258锅炉燃烧设备02264机械设计基础及电厂金属材料02262工业自动化080603检测与转换技术02293微机控制技术02294C++语言设计02290工业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02299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电力系统分析02310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02312自动控制理论(二)02306发电厂动力部分02311汽车电子控制技术080606汽车电控喷射技术06926发动机原理02577汽车实验学06928汽车车身电控技术06903汽车电工电子技术基础06931汽车电器基础06923汽车设计06929汽车制造基础06919汽车底盘电控技术06902电气工程与自动化080612接触网12261工程数学06268工业过程与过程控制08239牵引继电保护12263计算机及应用080702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数据结构02331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C++程序设计04737软件工程02333计算机网络080709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数据结构02331网络工程04749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计算机网络管理02379互联网及其应用03142计算机软件080711数据结构02331WIN20XX07758VC程序设计07761汇编语言程序设计02321JAVA程序设计07870软件工程及应用01024信息技术教育080713中小学教育学与教育法01255Photoshop 图形处理01265Pascal 语言与青少年奥林匹克赛01261多媒体教学系统00441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06625数控技术080741机床数控原理05661机械工程控制基础02240传感器与检测技术02202CAM/CAD软件应用05663动画080746二维动画04509艺术概论00504动画概论04503数字影视后期合成04513三维动画04511视听语言07189多媒体技术应用05710计算机应用软件080762计算机专业英语(一)07757软件技术基础07186电子商务07797数据结构原理与分析01343计算机维修维护01341算法设计与分析01345数据库应用开发01333多媒体技术应用05710动态网页制作技术01348建筑工程080806混凝土结构设计02440水力学02444工程地质及土力学02404建筑结构试验02448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02447道路与桥梁工程080807工程数学(一)07961计算机应用与辅助设计07965公路施工组织与概预算06084路基路面工程02407道路勘测设计02405桥梁工程02409隧道工程06081测量学00113道路建筑材料06280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080821桥涵水文06286公路施工组织与项目管理07968路基路面工程02407公路工程地质07966公路勘测设计06281桥梁工程02409道路工程制图06279环境工程081102固体废物管理04519环境规划与管理06610水污染控制工程(一)04523大气污染控制技术0452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205化工设计概论02489化工工艺学06041化学反应工程05044化工过程开发08842应用化学催化原理08827精细有机合成03473表面活性剂化学助剂化学及工艺学0812090882508826食品科学与工程081308食品工艺原理03280食品原料学03284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03283食品微生物学(二)03281食品安全与品控081314食品安全性评价04990食品实用英语03793食品原料学03284食品生物技术04992食品添加剂04175食品工艺学02520汽车维修与检测081710汽车节能技术06895发动机原理02577工程力学(一)02159汽车常见故障诊断分析06896汽车智能化检测技术06899汽车运用工程06898维修企业管理06892汽车保险与理赔06904特种车辆06905汽车底盘电控技术06902交通铁路运输081711铁路运输能力计算07115铁路管理运筹学05588铁路站场与枢纽05208铁路集装运输05206铁路运输安全管理05207铁路运输工程081712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07299国际货物运输07113土力学及路基工程07259控制理论基础05600铁路桥梁05592机械系统设计05599计算机在铁道工程中的应用05589铁路运输收入管理06348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081727汽车电控喷射技术06926现代汽车新技术01322汽车营销管理学06933汽车诊断与检测技术05949汽车服务企业管理03991汽车实用英语01321汽车电器新技术01328汽车物流01323汽车营销商务谈判01330汽车法规05833汽车市场调研与分析01324汽车电子商务03977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8数据结构导论02142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0910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C++程序设计04737软件开发工具03173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04757工程造价管理082231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04229建设监理导论04230管理信息系统02382汽车服务工程082232汽车电气设备与维修05879汽车电控新技术04438汽车保险与理赔05873汽车服务信息系统04440汽车营销案例分析05872汽车应用英语05869汽车营销与贸易04446汽车诊断与维修05881汽车安全技术04445汽车售后服务管理05870汽车概论04442管理信息系统082237市场调查与资讯01362国际企业管理资讯01354财务信息管理系统01365商务信息管理07527农学090102种子学02679作物遗传与育种学02681农业自然资源利用及农业区划01374作物生产技术06476耕作学06172田间试验与统计方法02677农业生态学06215植物科学技术植物生物技术园艺通论06860田间试验与统计方0901*******法02677畜牧兽医090403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02793养禽学06713畜牧业经济管理02796养羊学07919家畜饲养管理学02797兽医临床医学02799动物科学090407家畜传染病学06314配合饲料加工工艺学06695动物营养学06497饲料质量检测技术06694现代牧业生产090416动物饲养学01375家畜繁殖学06697农业自然资源利用及农业区划01374羊生产学06702家畜环境卫生学02771农业生态学06215反刍动物营养学06720护理学100702护理管理学03006外科护理学(二)03203护理学研究03008精神障碍护理学03009护理教育导论03005公共关系学00182妇产科护理学(二)03010儿科护理学(二)03011康复护理学04436社区护理学100705护理管理学03006社区卫生服务管理03627护理学研究(二)03699社区康复护理03626护理教育导论03005公共关系学00182社区精神卫生护理03628中药学100802数理统计03049分析化学(二)03047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02895生物化学(三)03179药物制剂100806药剂学03029药理学(四)06831天然药物化学04372卫生事业管理100902领导科学00320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卫生事业管理(二)03060药事管理学03034医学心理学02113社会学研究方法03063药学与药品营销100904医药市场营销学07793现代药学信息技术07960药理学(一)02903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00894网络营销学03360生物制药100907生物制药学06711细胞生物学02085人体解剖生理学02068以下六个专业最后一次收尾,不接待新生报考。
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发展,规范自学考试制度建设,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水平,教育部决定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自学考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机构设置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设立国家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两个层面。
(一)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由教育部领导主持,由相关部门及高校代表组成。
(二)地方委员会地方委员会负责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主持,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代表参与。
二、职责分工(一)国家委员会1. 统一规划自学考试的发展方向,制定政策和制度,推动各地自考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完善自学考试课程设置,推动自考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和教学资源的充足。
3. 配备专业教师和考务人员,建立健全自考监考人员培训机制,提高考试监管水平。
4. 加强自考课程教材编写和教学研究,推动自学考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5. 组织开展自考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提升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6.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动自考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的教育相结合。
(二)地方委员会1. 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委员会的规划和政策要求。
2. 制定本地区自考课程计划和考试安排,确保考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3. 加强自考教材的选用和教育资源的配备,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条件。
4. 加强考务管理和考试监督,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5.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自考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6. 组织开展自考课程的宣传推广,扩大自学考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工作要求(一)国家委员会1.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1.23•【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0.11.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已经2000年11月2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洪虎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曾经制定过大量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这些文件对于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行政管理项目已经不适应现实的要求,为了给我省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对于由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以及本部门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经过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于这些文件中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然具有积极作用的567项行政管理项目予以保留;对于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给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增加不合理负担的、管理程序繁杂的以及过时的295项行政管理项目,予以取消和暂缓执行。
为了便于全社会的了解和掌握,现将保留的以及取消和暂缓执行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的行政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省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文件以及2000年以前公布的省政府规章中规定的以公民、法人和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为行政管理对象的审批发证类、培训备案类、强制措施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管理项目,凡是未列入本决定中保留的行政管理项目目录中的,一律停止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今后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发文恢复执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88]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88〕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发至县级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适应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成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更新和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使之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向,及时调整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研究开发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继续教育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把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放在首位。
第四条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和职务的限制。
第五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和优秀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从实际出发、进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业余自学为主,同时要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的脱产或半脱产进修。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脱产进修的方式包括:一、参加高等院校或其他继续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进修班、研究班和培训班等;二、到有关的科研、生产、教学单位边工作学习;三、有计划、有步骤、有考核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培训;四、本单位组织由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师资的短期培训;五、利用广播、电视、录像、函授、刊授等途径,接受远距离教育;六、结合本职工作或研究项目进行文献资料查索、专项课题调研和考察;七、出国进修、考察;八、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其他各种进修形式。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考办字[2004]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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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二OO五年四月吉林省
自学考试课程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0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2004]5号)精神,现将2005年4月吉林省自学考试课程表印发给你们,请按此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工作。
附件:
1、二○○五年四月吉林省自学考试课程表
2、二○○五年四月吉林省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二OO四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公布自学考试课程通知
───────────────────────────────────────抄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各主考学校
附件1
二○○五年四月吉林省自学考试课程表
附件2
二00五年四月吉林省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说明:1、课程名称前带*号的教材为变动教材;2、待定教材在2004年10月份公布。
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条件
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条件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条件是指那些想要通过吉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认证的成人学习者所需满足的条件。
在吉林省,成人自考本科是一种兼具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性学位,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就业和发展机会,开拓个人职业和学术道路。
本文将介绍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条件及考试相关细节。
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条件首先,考生应满足法定年龄要求。
一般来说,吉林成人自考本科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不得超过60周岁。
此外,考生的内容是否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是决定是否具备成人自考本科的前提条件之一。
如果没有高中以上学历,则需要先参加招考,经过自考委认证后才能进行自考本科的报名。
此外,吉林成人自考本科还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以及获取比高中证书更高水平的学习能力。
这些技能可以通过学习高中课程及相关的自学考试课程来获得。
在此之上,学生还需要熟练掌握各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自学考试难度和考试技巧,完成相关的课程内容和测试要求。
吉林成人自考本科报名及考试细节吉林成人自考本科课程共包括15门课程,其中必选课程有11门,选修课程有4门。
每门课程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考生可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自由安排时间。
为保证公平公正,考生的成绩将由吉林省教育厅根据官方考试标准进行评分。
报名方面,吉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设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提交证书申请并进行线上支付,也可以在指定的考试场地提交申请并缴费。
按照规定支付所有考试费用后,考生就可以获得自考本科课程相关的学习材料,使用各种学习资源和工具,以及参加相关的测试任务和考试。
吉林成人自考本科的考试通常在每年6月和12月举行。
这些考试可以在吉林省内的多个考试中心进行,包括长春、吉林市、四平等多个城市。
考生可以选择最方便的地方进行考试。
考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口试和论文等多种方式,以便考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
总之,在进行吉林成人自考本科之前,考生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学历、技能和年龄要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教委):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二○○九年一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考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考试质量,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教育部自考办)负责制定考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省级考委)领导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报名报考,试卷的印刷、运送与保管,考试组织与实施,评卷与分数报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违规处理,统计工作等。
第五条各级自考办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六条各级自考办要根据考试规模的发展配备与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0.04.03•【文号】考委办[2000]23号•【施行日期】2000.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2000年4月3日考委办[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各命题中心:现将《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一)、《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的考试大纲、教材书目》(附件二)和《名称相同的全国统考课程情况一览表》(附件三)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0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对64个统考专业(工业工程专业过渡除外)所涉及的569门统考课程进行了安排。
公共政治课和部分涉及面广的公共课每年安排两次,其他公共课和共同课每年安排一次;每个统考专业中的必考课和选考课中涉及的统考课程每年安排一次。
这些课程的考试安排将保持相对稳定。
二、为便于考试的组织管理,从2001年起,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中的统考课程名称后加注课程代码,在专业名称后加注专业代码。
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或要求不同的课程,一般在课程名称后标注“(一)”或“(二)”以示区别。
属于统考范围的这类课程目前有77门。
为避免混淆,特将此类课程进行了归类整理(详见附件三),请各省注意正确使用。
三、“五一”劳动节的法定休假日改为3天以后,为便于各地安排工作,在2001年试行将上半年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提前,由四月的最后一周向前调整一周。
在充分听取各地意见后,再确定2002年及以后每年上半年的考试时间。
四、2001年是进行专业调整的最后一年,请各省按时完成调整。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此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对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觉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办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注重开考社会急需的专业。
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全国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
高等教育自觉考试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凡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必须在全国考委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根据全国考委开考专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考专业和拟定专业考试计划。
第五条省级考委开考专业可直接面向社会,也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
吉林省自考招生简章
吉林省自考招生简章吉林省自学考试是指考生在不参加院校集体教学、自主研究、通过自学考试合格后获取学历文凭的一种考试形式。
以下是吉林省自考招生简章,详细介绍了招生对象、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等内容。
招生对象:吉林省自考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和具备同等学力的人员。
报考者年龄不限,没有学历要求,但需准备符合报考科目的学历证明材料。
报名条件:吉林省自考报名条件主要包括身份要求、学历要求和其他要求。
身份要求:中国公民,无论性别、职业、地区均可报名参加。
学历要求:吉林省自考没有学历要求,只需要提供符合报考科目要求的学历证明材料即可。
其他要求:吉林省自考报名需提供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报考科目:吉林省自考科目设置涵盖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
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科目进行报考。
具体的科目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法律基础、心理健康等。
报考者可以根据个人的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考科目。
报名时间与地点:吉林省自考报名时间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
具体时间根据各年度规定而定,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2月底至3月初和8月底至9月初。
报名地点一般为各县(市、区)招考办公室。
考试安排:吉林省自考一般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阶段。
笔试:吉林省自考笔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举行,具体时间根据各年度规定而定。
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将以招生简章为准。
口试:一些外语科目需要进行口试,口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公布。
考生需根据通知准时参加。
考试结果与证书颁发:吉林省自考的考试结果一般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公布。
考生可通过查询系统查询成绩。
合格考生的学历证书将在考试结束两年内按照规定在报名地点领取。
费用与奖助政策:吉林省自考的报考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和学历证书费。
具体标准根据各年度规定而定。
同时,考生还可以享受相关奖助政策,比如优秀学生奖励、减免费用等。
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89]考委字011号
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正文:---------------------------------------------------------------------------------------------------------------------------------------------------- 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89]考委字011号1989年6月1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的考试。
报名与考试第三条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应考者,还须持有本人专科毕业等学历证件。
第四条凡属部门委托开考、认定学历、考核验收考试的,均由业务部门或被考核验收单位负责办理报名。
第五条应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六条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
有关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部分)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均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第七条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转专业、转考、停考和寄考第八条应考者要求转专业,必须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从严掌握。
转专业应在报名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县(区)、地(市)自学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考委批准。
第九条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移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当地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第十条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委同意后,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吉教职成〔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教职成〔2017〕26号各高等学校: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管理,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转变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制定的《实施细则》是推动《管理办法》落实的实施举措,是具体细化和延伸,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各高校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加快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各高校要认真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对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
要按照成人学习特点和教学规律,做好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要做好信息服务平台专业申报和开考专业设置工作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
2017年,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
吉考办字[2006]?号
吉考办字[2012]5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4月14日至15日进行,现将此次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报名报考时间定于2月21日至3月16日(周六、周日正常办公),考生须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报考交费确认手续。
请各市(州)招考办和有关院校务必将报名报考数据于3月19日前报送省考办信息管理科,数据上报省考办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报考条件、地点和办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可以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需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现场缴费确认报名、报考。
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报名报考资格仅限于已开设高职高专、二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籍学生。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和未摄像的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包括:①居民身份证;②军警人员证件;③未成年人的户口薄;④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要有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到户口或身份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报考确认手续。
(二)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时必须到助学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三)根据有关规定,我省不接待外省新考生报名、报考。
对于违规报名的考生和违规接待考生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省考办将依照《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补充规定》(吉考办字【2009】42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按违规处理,同时将撤销违反报名规定的县(市、区)招考办的自学考试考点资格。
三、网上报名系统试点工作经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研究决定从本次自考报考期间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试点工作,实行试点的地区、县(市、区)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进行报名、报考的个人信息填写,课程选择等操作。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收费及支出项目标准的复函-吉财综函字[2000]68号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收费及支出项目标准的复函正文:----------------------------------------------------------------------------------------------------------------------------------------------------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收费及支出项目标准的复函(吉财综函字[2000]68号2000年4月17日)省自考办:你办《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吉考办字(2000)7号)收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9)110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19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经认真研究,现就自学考试收费及支出等问题函复如下:一、收费项目、标准及分配(一)考试费。
1.普通类考试每生每科收费25元。
其中,省自考办14元;市(州)自考办3.5元;县(市、区)自考办7.5元。
2.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剑桥少儿英语、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等小规模考试,每生每科(级、模块)收费120元。
其中,扣除应上缴国家考试中心的费用后,结余部分,省自考办和各考点(或主考院校)各留50%。
(二)毕业审定费。
每生收费50元(含毕业证书工本费)。
其中,省自考办25元;市(州)自考办10元;县(市、区)自考办15元。
(三)实践环节考核费。
每生每科收费30元。
其中,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各15元。
二、经费支出项目、标准(一)监考、巡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50元。
(二)租赁考试场地每室每天20元。
(三)集中入围期间直接参与试卷印刷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
(四)登分、统计工作人员每份试卷补助0.40元。
(五)评阅试卷每份补助1元。
其中,主客观试题分开阅卷的,每份试卷补助分别为0.6元和0.4元。
(六)考试期间负责试卷保管、押运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5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
历教育培训教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目录展开基本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目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一项重要决策,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历史沿革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学士学位证书世纪80年代初。
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 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
在这二十多年里,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2010年5月8日在武汉举行的湖北省第三届自考校园文化节上, 这位负责人在开幕式讲话中介绍说, 自学考试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 中国自学考试目前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业绩: 全国累计共有2.1亿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累计报考5420万人, 毕业学生920万人;非学历教育累计报考2900万人次, 约1000万人获得各种非学历证书。
1.已具相当规模。
目前除台湾省外,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开展了高教自学考试, 并辐射到港、澳、台地区。
2.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有了一个自学考试的工作队伍。
3、加强了法规建设, 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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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考办字[2004] 50号
关于调整英语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委的统一要求,经省考委协调各专业主考学校深入讨论和反复论证,决定从二OO六年四月考试开始以下专业并入全国统考计划,不再执行原考试计划,已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有效(课程替代关系见附件)。
二OO五年考试仍按原计划过渡,届时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应考者将一律按新执行的全国统考计划要求申请毕业。
并入全国统考计划的专业是:英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俄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朝鲜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护理专业专科段、电力工程专业专科段、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
附件: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调整专业计划通知
抄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4)
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9)
俄语专业
朝鲜语专业
护理学专业专科段(1007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段(080604)
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050501)
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