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及答案详解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24)含答案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24)含答案证券法2009年7月,A国有企业欲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
具体作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的股份。
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
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
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A 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分析A企业收购C公司的作法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1)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
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2)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
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
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3)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
收购协议应是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4)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物权法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篇1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一、案例背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会面临需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探讨在经济法学的框架下,合同可变更与撤销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问题。
二、案例分析小明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合同,约定小明购买公司的产品1000台,总价为10万元。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希望能够与公司进行合同的变更或撤销。
公司认为小明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需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三、分析与解答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履行的交易性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变更请求的合理性。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是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具有客观合理性,公司应当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合同。
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合同未生效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时,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一)抗辩合同效力的法定情形;(二)合同的成立、变更或者履行,违反法定的意思表示形式、程序或者有违背事实情况隐瞒的。
在本案中,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撤销请求的合理性。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一: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研发的某款软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技术优势。
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功能相同的技术,且被告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软件技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答案: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3.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4)处以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未能按期交货,导致公司生产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供应商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答案: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08年,甲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公司,经协商,甲将其40%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价格为8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与乙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此后,甲以乙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要求乙将其股份回购,乙拒绝。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将转让股权的情况通知公司登记机关。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甲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时,并未经过其他股东丙的同意,且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因此,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关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乙并未取得甲的股份,因此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无效,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经济法》经典试题精讲(含答案)
《经济法》经典试题精讲(含答案)【案例10】(2015年)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限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
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卖给丙。
事后,不知情的丙全额付款并取走设备。
3月16日,丙将该批设备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
3月20日,丙交付设备,丁向丙付款。
3月25日,A公司对甲的债权到期,甲无力偿还,A公司拟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
此时,甲才得知乙已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丙,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丙返还设备,丙告知甲已将设备转卖给丁。
甲要求丁返还设备,A公司则向丁主张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均遭丁的拒绝。
4月9日,丁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无法投入使用,遂主张解除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丙赔偿损失,丙以该质量瑕疵在乙向其交付设备时已经存在,丁遂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丙是否取得了从乙处购买的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设备?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能否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解除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5)丁是否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6)对于甲的损失,谁是赔偿义务人?并说明理由。
【案例10答案】(1)丙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
根据规定,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甲则丧失了所有权。
(2)甲无权要求丁返还设备。
根据规定,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已经依法取得了该批设备的所有权,丙将该批设备再卖给丁时,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且该批设备已经交付,故丁自交付之日起即取得该批设备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要求丁返还设备。
(3)A公司不能行使抵押权。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9)含答案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9)含答案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规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公司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作企业清偿债务,发现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响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练习题(10)含答案
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练习题(10)含答案
【案例】
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经管理人确认:
(1)该企业的全部财产变价收入为300万元;
(2)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66万元;
(3)其他债权合计为300万元;
(4)欠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65万元,欠税款35万元;
(5)管理人查明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不包括在以上变价收入中);
(6)破产费用共30万元。
【问题】
本案中,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可以得到多少清偿额?
【参考答案】
(1)破产财产的确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以上破产企业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所以该行为无效,该财产应该追回,并入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财产=300+80=380(万元)。
(2)破产债权的确定
根据题意,破产债权为300+66=366(万元)。
(3)破产分配
破产费用30万元应该优先支付,其次是职工的工资65万元,再次是欠缴的税款35万元,
所以剩余的清偿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380-30-65-35=250(万元)
清偿率=250/366×100%=68.3%
甲的破产债权为66万元,因此甲获得的债权清偿数为:
清偿数=清偿率×某个债权人的破产债权=66×68.3%=45.08(万元)。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案例】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
假设2008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
法院于2008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
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
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08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
但在2009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08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2007年2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
【问题】(1)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通过?并说明理由。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5)对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由于A、B二人的债权均有破产企业财产作担保,因此其对本次债权人会议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
(2)A 和B不享有表决权,那么通过此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应该经过5人以上(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在350万元以上(1/2以上)。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25)含答案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25)含答案【案例】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
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
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
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
供应商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
【问题】(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会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3)供应商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如果供应商向工程队行使追索权,其可追索的费用包括哪些?【参考答案】(1)该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名牌衬衫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
(2)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分离。
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
(3)供应商可以向所有签章在前的前手,包括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纺织厂、张某、工程队追索。
如其向工程队追索,则追索的费用包括: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金额1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拒绝证书的费用、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案例】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规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公司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一、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
1995年,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199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依法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甲卷烟厂使用注册商标蓝鸟牌香烟,一年后发现乙乡政府卷烟厂未经商标注册,也生产销售蓝鸟香烟,且质量低。
甲厂认为乙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产品信誉,就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意诉请法院求偿。
乙厂得知后,找到甲厂,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二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
并主张通过许可协议,取得甲厂的使用权。
甲厂同意,并订定商标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厂先行赔偿。
后,双方找到律师进行咨询,问:1、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2、如果甲、乙双方达成了使用许可协议,当事人应遵循我国商标法的哪些规定?答:1、乙厂属于违反商标注册管理和商标侵权的双重性质。
A乙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强制性注册规定,根据规定,产销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对乙厂的此种行为,工商企业部门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注册,并罚款。
B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可根据甲厂请求,责令乙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加处罚款。
2、如果甲、乙双方事后达成使用许可协议,乙厂又承担侵权行为,双方应遵循以下规定:A双方除需订立书面协议外,甲厂作为许可方,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将合同副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并报送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发生合同效力。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11)含答案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11)含答案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2005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
2006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截至2006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07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那么,甲公司将面临退市危机。
此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007年4月28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6月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
1、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BC)。
A.要求甲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B.指定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C.解除有关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D.终止有关甲公司的执行程序2、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重整而启动重整程序的主体有(ACD)。
A.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股东丙公司B.甲公司的董事刘某C.享有抵押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乙公司D.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人丁公司3、法院审查重整申请后,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在重整期间,符合法律的做法有(B)。
A.甲公司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甲公司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因租赁期满,债权人丁公司要求收回甲公司租用的库房,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D.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4、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人的重整计划。
讨论时,债权人会议将债权人分成四个组别:担保债权组、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
以下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和通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C)。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 1/2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5、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在当今社会,经济法案例的分析至关重要。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利益。
下面,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对经济法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迟交付货物的责任。
同时,乙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关于反垄断法的案例。
某家公司在市场上垄断了某种商品,导致其他竞争对手无法进入市场,价格也被人为操纵。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相关部门可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利益。
再者,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劳动法的案例。
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且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关于知识产权法的案例。
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技术,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受侵权的公司可以依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法在实际生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加强对经济法的学习和理解,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2016经济法案例解析 (1)
经济法1、案例分析题(共40分)1、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
2000年7月9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
2001年7月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
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
问:(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案例分析题(共40分)1、甲厂委托乙研究所研制一种水稻收获机,研究经费由甲厂负担,双方末就技术成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并交付甲厂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
甲厂为满足市场需要,许可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水稻收获机。
吴某从丙厂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
乙发现后向甲、吴某提出交涉,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并认为乙将自己出资委托其开发的技术申请专利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吴某认为是从丙厂处购进的产品,自己没有侵权。
从而引起诉讼。
问:(1)专利权属于甲还是乙为什么(2)乙是否侵权甲是否有权许可丙厂使用技术生产(3)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是否侵权吴某销售该专利产品是否侵权为什么侵权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案例分析题(共40分)1、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
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
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
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
1993年9月,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分贝,所处区域为D类混合区。
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
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5000元。
经济法案例(内含详细答案)
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一般 承担有限责任,作为第三人的丙有理由相 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和第 三人的关系,合伙人执行本企业事务及代 表合伙企业时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所以当丙相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时, 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章案例
案
例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共同出资90万元设立一家有 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5万元,乙出资25万元, 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并主持召开 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会上商定了以下问题: ⑴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直接担任执行董事,并作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⑵决定设由懂得财务的乙担任财务主管及公司监事; ⑶决定以公司股东会名义公开登报招聘公司总经理 一名; 问:⑴该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由甲召集是否符合《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 ⑵在该股东会议上商定的各事项中,哪些不符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何某可以要求上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 求上海公司与温州公司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 因为产品缺陷造成妻子人身权受到侵害,根据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 身、财产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责任 实行无过错原则,所以可以要求上海公司与温州 公司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 上海公司违约,销售了不合格的商品,因此可以 要求上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19章案例
案例分析1
晓力2007年9月大学毕业后进人一家国有大型物流 公司工作。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晓力的合 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晓力在工作了一段时 间后发现这家公司管理混乱,合同约定的试用期 工资比一般同类公司的工资要低许多。于是在工 作后的第四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则要求晓力支付因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晓力认为自己是在试用期内,不应当支付这笔违 约金。 问:晓力是否应当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已 经成立。因为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订立了书 面合伙协议,有三人认缴的出资,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场所,所以已经成立。 2、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 且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 3、并抽走的12000元的行为视为抽逃出资根据 《合伙企业法》规定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在不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企 业经营困难,所以他无权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 。 4、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他是普通合伙人,是在给 合伙人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擅自退伙 ,不符合 退伙的规定,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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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6)以下是()为同学们准备的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模拟题,各位同学不妨来试试,也可以通过以下案例题知道自己的复习方法是否有误:
【案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空调并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该汇票作为向个体户丙电脑的预付款先行支付。
丙收到该张汇票后,将其赠与丁。
丁于2003年5月1日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该银行拒绝付款。
丁考虑到乙公司效益较好,遂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问题】
1.丁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AC)。
A.可以不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B.必须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C.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的同时,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D.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后,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就不能行使追索权
2.下列关于丁的票据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C)。
A.丁无偿取得票据,不享受背书转让权
B.丁因赠与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与前手相同
C.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D.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可以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3.丁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法定金额和费用包括(ABC)。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汇票金额的利息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因行使追索权产生的误工费
4.丁对前手的追索权应当在(B)前行使。
A.2003年8月1日
B.2003年11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5年5月1日
提醒考生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中一定要注意时间的分配,不能本末倒置,要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刀刃上。
望各位考生及时抓住剩下的时间,好好复习,如果对自己没有信心,复习不知道重点,可以做做考前冲刺卷,比如高级经济师,对提高成绩、顺利通过大有好处。
如有疑问,马上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