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0、血液透析室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透析文件应该包括血液净化治疗知情同意书,病人首次透析病历,透析
治疗记录单、病情变化记录、透析充分性评估记录、化验检查报告、长期和临时用药情况等。
2、首次透析记录是透析病人进入透析室后,医师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
检查和诊断之后,所做的记录。
3、透析治疗记录单用于记录患者每一次透析的医嘱和接受透析全过程的医
疗、护理、机器运转、各种监测记录。
要求医师和护士认真填写好每一项记录。
4、在病人透析过程中,要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做好病情记录。
5、血液透析室应该保存和管理好透析病人的资料和文件。
建立病人资料登
记,以便能更好地评估透析质量,及时调整质量控制措施,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6、为每一位病人建立透析档案,每月整理医护记录资料装入档案袋,再将
档案袋放入专用库房保存,保存时间3年以上。
7、危重病人血透或CRRT需填写危重病人透析登记表。
参考文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绥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
2016年4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10〕35号
卫医政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血液透析室医疗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疗制度
1、对首次透析的患者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填写并签字。
2、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诊疗工作,了解患者的病情、饮食、心理等情况,对患者进行相关指导,透析病历按规范书写。
3、提前到岗,做好病人治疗前的透析时间、透析超滤、干体重、钠盐的设置及复查项目等上机前的设定并填写。
4、接待患者态度和蔼,并做好讲解、解释工作,巡视中听取患者主诉,对患者认真负责,做到不离岗,随叫随到,对危重患者做好抢救准备。
5、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相关项目,做好出院病人随访并记录。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新技术,不断丰富血液净化方面的理论及实践知识,为患者接受高品质的透析创造良好的条件。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新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XXX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XXX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事情职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卖力人全面卖力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事情。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卖力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卖力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卖力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事情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卖力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完整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透室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一)新患者入室程序及相关文件的管理1.新患者评估2.告知患者家属病情,签署知情同意书、委托书,至于病历中。
3.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设电子病历及书面病历。
4.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打印。
6.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核发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意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8.对按照有关规定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亲属签字,没有近亲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9.在透析患者登记本中记录透析患者的入室时间、详细地址,记录家属的联系方式。
10.透析前乙肝二对半、丙肝抗体、梅毒、艾滋病抗体检查,报告单贴于病历报告单黏贴纸上。
11.血透病历夹包括:血透病史、血透记录单、知情同意书、委托书、检查报告单。
12.新透析患者的登记本,记录透析患者的入室时间、详细地址,记录家属的联系方式。
13.血透室配备专用电脑,设血透病史文件夹,每年一个文件夹保存电子血透病历。
14.血透室配备专用电脑及网络,及时登录透析登记网站,登录新透析患者的资料:病历首页,疾病诊断,首次肾替代治疗日期、治疗模式。
(二)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相关文件的管理。
1、在透析记录单上记录每次血液透析的相关情况,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血透记录单每3个月收入专用对应的文件夹内。
2、如血透患者离开本血透室,则病历夹内所有资料(包括:血透病史、血透记录单、知情同意书、委托书、检查报告单)连同原保存在文件夹内的血透记录单完整保存于资料箱内。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一、总则血液透析是治疗终末期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为确保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临床科室,以及涉及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的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
二、医疗文书管理组织架构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文书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文书管理的相关规定,监督和检查医疗文书管理的执行情况。
2.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文书的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文书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文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医疗文书管理要求1. 医疗文书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不得虚构、篡改、隐瞒。
2. 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楚,表述准确,易于理解。
3. 医疗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不得缺项、漏项,不得随意增减、调整项目。
4. 医疗文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 医疗文书应确保患者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四、医疗文书管理流程1. 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文书的管理流程、责任人、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文书填写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医疗文书填写质量。
3.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文书审核制度,对医疗文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核,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文书归档和保存的管理,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文书查阅制度,规范医疗文书查阅流程,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医疗文书管理考核与奖惩1.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文书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医疗文书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促进医疗文书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医疗机构应对在医疗文书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血透医疗管理制度模板
血透医疗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血液透析(以下简称血透)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血透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机构与人员资质1. 医疗机构应取得相应的血透服务资质,并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
2. 从事血透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三、设施与设备要求1. 血透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消毒设施。
2. 血透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四、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血透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透析器的安装、透析参数的设定、透析过程的监控等。
2. 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后应进行严格的手卫生和个人防护。
五、患者管理1. 对血透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和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 建立患者档案,记录每次血透的详细信息,包括透析时间、透析液流量、患者反应等。
六、感染控制1.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 对血透患者进行定期的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七、质量监控与改进1. 定期对血透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治疗效果等。
2. 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血透服务流程和质量。
八、应急预案1. 制定血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患者紧急情况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培训与教育1. 对新加入的医护人员进行血透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定期组织血透知识更新和新技术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十、监督与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血透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血透室病历书写及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病历及相关医疗文档书写及管理制度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1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首次透析病程记录、血液透析记录单、病程记录、透析病人用药单、化验黏贴单、谈话签字单。
3、血透医生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血透前必须签署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8小时内必须书写首次透析病程记录,以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月1次,保留黏贴门诊血透病人的各种化验检查单,用药单要体现出治疗方案,如透析处方、病人的饮食、长期用药,治疗方案有更改时要随时记录。
4、血透护士必须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血液透析记录单.透析时生命体征变化、各项透析参数、不良反应、透析时用药情况等。
5、长期血透病人的病历资料每年整理归档一次。
病历资料存放在血透室资料间,所有透析病历资料概不外借。
任何人不得将患者透析病历带离透析中心,病历保存30年。
6、科室成立血透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血透病人登记情况、血透病历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整改。
7、透析记录单需要记录内容包括: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例号2) 透析日期、时间3) 透析方式(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4) 抗凝方式,抗凝剂使用剂量。
5)干体重、透前及透后体重,设定脱水量及实际脱水量6) 透析液流量或血液滤过置换液量;7) 透析中血流量、静脉压、动脉压、跨膜压及单位时间超滤量监测果8)透析中其它特殊治疗及处理:应用可调钠、可调超滤、吸氧等操作,所有透析过程中及透析后给予的药物治疗9)监测并记录患者在透析过程中血压、心率情况,对于透析过程中患者出现的各种症状给予相应的描述,并记录处理措施及其结果。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透析室文书管理制度
透析室文书管理制度一、引言透析室是医院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为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
在透析室中,文书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患者的诊疗信息、透析记录、药物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为了确保透析室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本文提出了一套完善的文书管理制度。
二、文书管理流程1.患者的诊疗信息在患者进行透析治疗之前,透析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包括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诊断结果等信息。
透析室应当为每位患者建立独立的档案,并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在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医护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透析情况、体征变化等信息,并在病历中进行详细的记录。
2.透析记录透析记录是透析室文书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透析记录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透析方案、透析过程、不良反应、药物使用等内容。
透析室应当建立统一的透析记录表格,确保记录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透析记录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透析过程中进行实时记录,并在透析结束后进行审核和汇总。
3.药物管理透析室中的药物管理是文书管理的重点之一,它直接涉及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透析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存储、配药、使用和监测等环节。
透析室应当建立药品清单,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方法等信息。
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存储和使用,避免药品过期或者混淆使用。
4.信息共享和交流透析室中的文书管理还涉及到信息共享和交流的问题。
医护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秘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患者的诊疗信息。
在透析室的日常工作中,医护人员应当加强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确保患者的信息得到及时传递和处理。
透析室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方便医护人员进行信息检索和查询。
三、文书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透析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文书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文书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效果。
透析室应当定期组织对文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透析室应当建立文书管理档案,记录文书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结果,为未来的监督和评估提供依据。
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一、血液净化中心医疗资料室保存医疗证据、总结透析效果、提高透析质量的要求,
因此必须保留各种记录资料
二、需要保存的患者记录资料有:透析首页记录单、透析记录单、化验单、辅助检查
结果以及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
注意所有资料不得随意涂改,保存期15年以上。
三、需要保存的医疗资料有:
输血报告单
血液透析病人随访记录
血液透析病人等乙肝三对、感染性标志物结果登记{医生记录}
血液透析病人透析登记表{护士记录}
透析机消毒登记本
血液透析病人排班表
透析液配制登记本
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监测记录本
血液透析室耗材单据
血液透析室机器运行故障登记本
血液透析病人健康宣教
血液透析室护士业务学习记录本
透析用水、透析液质量监记录本
血液透析室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细菌培养监测记录
四、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透析病例网络申报登记工作,通过电脑软件程序进行资料管理和定期汇总分析,并为质量改进提供决策依据。
五、所有资料有透析室护士长负责管理,并固定保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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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一、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净化病人的登记和文件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透析病历信息录入和网络报告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透析病人的资料和文件。
建立病人资料登记,以便能更好地评估透析质量,及时调整质量控制措施,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二、透析文件应该包括病人首次透析病历、透析治疗记录单、病情变化记录、透析充分性评估记录、化验检查报告、长期和临时用药情况。
1、首次透析记录是透析病人进入血液透析室后,医师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诊断之后,所做的记录。
2、透析治疗记录单用于记录患者每一次透析的医嘱和接受透析全过程的医疗、护理、机器运转、各种监测记录。
要求医师和护士认真填写好每一项记录。
3、在病人透析过程中,要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做好病情记录,及临时治疗情况和抢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