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汇编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汇编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容易用于制造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详细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目录。
由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双重性质,它既是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要物质,同时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需要严格加强管理,在储存上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1. 储存场地要求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于特殊药品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地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库。
2. 储存原则分类存放: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易制毒化学物品必须根据其不同特性专库专储,尤其是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物品,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危险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3. 出入库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1双人验收;验收人员应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资料,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
易制毒化学品按生产指令限额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
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库。
4. 日常安全检查日常检查的方法,分为逐日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三种,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的管理情况,库房严禁动用明火,特殊情况下须进行申请;电源管理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设备;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物品有无潮解风化;堆垛是否稳固,货物堆垛一般不得超过两个包装件,如各种酸、碱的存放;库房是否漏水,温度、湿度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失灵等。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5篇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5篇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库房,应制定规范的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篇1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部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部门必须设有急救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
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内部存在或使用该类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定义1. 剧毒物品:指危险性较大,对人体有严重伤害或致死风险的化学物品。
2. 易制毒物品:指能够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
3. 易燃物品:指在常温条件下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剧烈反应并能迅速燃烧的物质。
4. 易爆物品: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的物质。
三、管理措施1. 采购和存储1.1. 剧毒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2. 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化学品储存室,远离人员通行区域。
1.3. 易制毒物品的采购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法用途说明,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4. 易制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储存柜中,该柜须配备密封装置和报警系统。
1.5.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6.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与明火、高温等物体接触。
2. 标识和警示2.1. 所有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标识明确的化学品名称和危险性标识,并附带相应的安全警示语。
2.2. 剧毒物品的储存室和易制毒物品的储存柜上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提醒人员注意。
2.3.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应贴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和明火靠近。
3. 使用和操作3.1.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2. 易制毒物品的操作必须由特定人员完成,并在操作结束后彻底清理工作区域。
3.3.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3.4.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置于高温或阳光直射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进行加热。
4. 废弃和处理4.1. 剧毒物品的废弃需经过特定人员审核和批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4.2. 易制毒物品的废弃必须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确保不被滥用。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系统储存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规定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1、接报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①勘察、记录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②了解记录有关时间、地点及接触人员、发现人员情况;③了解保管押韵制度、措施、交接手续、丢失过程、丢失品种、数量、之情人情况;④从管理角度查明原因,找出漏洞;⑤配合专门机关侦破案件;⑥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现场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3、投毒、中毒事故现场调查①调查当事人和知情人,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发案的原因和现场目睹情况;②收集残留物,寻找其他可疑物品;③协助刑侦部门查破案件,提供管理情况和技术数据;④了解保管、使用、运输、安全措施各方面详情,找出问题,研究改进工作;做好全面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写出报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9、易制爆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试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1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规则第一条发现有人中毒或受其它伤害,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卫生所;第二条救护人员佩戴好自身的防护器材,以两人为一组相互照顾,进入毒区抢救中毒者;如进入酸区,必须穿戴好防酸衣靴和手套;第三条迅速将受害者抬到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处,解开领口、腰带,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清楚呼吸道异物,注意保暖, 毒物的性质和中毒的程度予以急救;第四条受害者在塔、罐、容器内部中毒,如一时难以救出,应先给其带上防护面具,以防进一步中毒,再设法和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急救; 第五条在发生多热中毒和伤害时,救护人员须听从当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处理机器、设备事故时,必须听从从车间意见,不得瞎指挥和擅自操作,以防事故扩大;第六条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自己使用防护器材情况,若感到身体不适和呼吸困难,空气瓶压力降到40公斤/平房厘米,应立即撤出毒区,有病者不准参加抢救;第七条在救护骨折、烫伤患者时,应细心加以保护,用担架转移患者以免伤势加重,从空气中转移患者时,用救生带捆好,严防碰撞,摔伤; 第八条麻醉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时,若中毒者已经停止呼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强制输氧,不得中断,直至患者呼吸恢复正常,或经医生确认死亡方可停止;第九条对氨气、氯气、硫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刺激性毒物中毒时,除电击式外的停止呼吸外,一般情况禁止施行人工呼吸,只能给予输氧,并尽快送医院处理;第十条对于呼吸转弱和面色青紫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主输氧,一氧化碳中毒者,最好给予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应予以较长时间的自主输氧;第十一条当眼镜、皮肤为液体酸、碱、氨水等引起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水冲洗,但被浓硫酸灼伤时,且不可用水直接冲洗,应迅速将酸液擦去再用大量水冲洗,以免发热过大,引起更大的痛苦;第十二条当苛性碱溅入眼内时,要用3%的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净水冲洗,当酸类物质溅入眼内时,要用4%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净水冲洗;第十三条当眼镜被电弧光灼伤时,用纱布沾上硼酸水覆盖眼上再送到医院处理;第十四条凡被液氨低沸点液态气体引起化学冻伤时,应立即送医院处理;第十五条凡被蒸汽、热水、热油或热设备管道烫伤时的急救方法为:1、一度烧伤:症状为皮肤发红,稍有发肿,可涂凡士林油或烫伤膏;2、二度烧伤:皮肤起水泡,周围发红,有疼痛感,应防止弄破水泡防止感染,可涂凡士林油和龙胆膏、烫伤膏,再用消毒纱布包扎伤口;3、三度烧伤:皮肤上下组织完全坏死,形成感觉丧失,其周围发红疼痛形成水疮;禁止涂任何油类膏类,用碘酒或双氧水将周围健康皮肤施行消毒,复以纱布,并立即送医院医治;第十六条抢救触电伤者,应先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竹竿和干燥木棒等挑开电线,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伤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如同第三十二条所述;第十七条抢救空中摔下及头部受打击而脑震荡,昏迷不醒者,应解开衣服,将头及上身稍置高处,而使仰卧, 若脸色苍白时须使其头低下,头部施行冷敷法,若同时兼有创伤,骨折和脱臼,立即送医院治疗;第十八条抢救高温中暑者,应使其仰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腰带等处,使呼吸得以自有;并高置头部,频频挥扇送风于中暑者旁侧;使头部、胸部冷却可用湿毛巾盖复面部摩擦其上下肢;如停止呼吸,可施行人工呼吸,如以苏醒,可让患者多饮冷开水,防止心脏再次衰弱,醒而复眠,恐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监护;第十九条抢救溺水假死者,须脱掉衣服,移置温暖处;如溺水者已大量吸水,可将其腹部俯卧于卷成圆形的被服上,将其腹部俯卧于抢救者的膝上,而使其上体向下而俯其头,用手掌扶溺水者额部,略抬其头,以拳轻轻捶背或以手掌自腰向背强力压迫,务必使其吐水,并立即使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进行急救;如同八条所述;“五双”制度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易制爆品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使用签批制度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易制毒危化学品的仓储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危化学品,是指能够用于制造毒品、炸药和其他危险品的化学物质。
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常见的易制毒危化学品)。
第二章仓储安全责任第四条易制毒危化学品的仓储安全责任应当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五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问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个人在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三章仓储安全措施第九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仓库的规模、仓储品种、存储方式等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仓库的建筑、结构和设施应当符合建设标准,能够承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冲击。
第十一条仓库内的易制毒危化学品应当按照具体的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严禁混储混装。
第十二条仓库内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指示易制毒危化学品的存放位置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仓库内应当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第十六条发生易制毒危化学品事故时,仓储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发生易制毒危化学品事故时,仓储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仓储易制毒危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1. 引言近年来,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使用和交易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和执行一套严格的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为组织和企业提供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的指南。
2.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化学武器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 定义3.1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又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作、易酿成爆炸品或易制作成毒品的化学品。
3.2 安全储存安全储存是指将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条件和设施中,以防止泄漏、事故和非法获取。
3.3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使用和运输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4. 组织与责任4.1 设立专门部门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
4.2 部门职责•负责制定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制度。
•定期检查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和场所,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
5. 储存场所与设施5.1 储存场所选择储存场所应根据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合理选择,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储存场所分类根据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储存场所可分为以下几类:•低危储存场所:储存数量较少、危险度较低的化学品,设施条件相对简单。
•中危储存场所:储存数量较大、危险度较高的化学品,设施条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高危储存场所:储存数量大、危险度极高的化学品,需要有专门的防爆、防毒措施。
5.3 设施要求根据储存场所的危险程度不同,设施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基本的设施要求:•储存柜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材质应为耐酸碱、耐腐蚀的材料。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罐、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质量要求规定,各种安全附件、管架应完整好用,并定期检查。
二、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应按规定设有通讯、视频监控、浓度报警装置,具有防雷、防嗮、防静电、防雨、防火、防腐、防渗漏和防护围堰等安全设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三、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槽)应按安全消防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告知:品名、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应急措施)。
四、仓储场所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并设有喷淋、冲洗设施。
五、仓储场所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应急能力,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仓储(槽、罐)的盛装系数不能大于____%,在进、出库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
对仓储操作人员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七、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和管理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易制毒危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1. 总则:- 指定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及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明确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的目标和原则;-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2. 仓库选择与建筑:- 根据易制毒危化学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仓库;- 仓库建筑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耐火、防爆和通风要求;- 安装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防火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3. 存放与管理:- 明确易制毒危化学品的分类、编码和标识;- 采取技术措施,确保易制毒危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安全存放;- 制定严格的易制毒危化学品存储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和库存记录等;- 配备专职保管人员,对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库进行24小时监控。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4篇)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于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易制毒性。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和管理必须进行严格规范。
本文将就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概述易制毒化学品是一类特殊的化学品,它既具有一定的工业用途,又有可能被非法使用用于制造毒品。
因此,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需要兼顾其合法用途和防控非法使用的需要。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购买、销售、使用、仓储、运输和报告等。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管理1. 购买人员资质审查为了预防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必须对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购买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并且必须有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需要和用途。
2. 购买数量限制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数量必须有严格的限制。
购买人员必须提供详细的购买用途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必要时还需要提供购买单位的相关证照和资质。
购买数量超过一定限制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3. 购买信息记录对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购买人员的个人信息、购买数量、购买用途等。
并且购买单位必须保留购买记录一段时间,以备相关部门的查验和检查。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1. 销售许可证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证,该许可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颁发。
销售许可证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必须重新办理。
2. 销售人员培训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且必须定期进行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以确保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3. 销售记录和报告对于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售人员的个人信息、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
并且销售单位必须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销售报告,以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和规范。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1. 使用许可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的使用许可证,该许可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颁发。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一)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
2.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标识、特种包装和专用运输,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
3.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一般禁止在禁闭区域、居民区、人口密集区等地储存或使用,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设施、化学品库房或车间,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4.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置安全警报器,并安装防火、防爆设施。
5.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检查和维护。
(二)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1.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技能和操作规范,必须按照标准化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考核。
2.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具有明显的区分性,化学品必须标明其名称、CAS号、规格、批次、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位置和数量等信息,必须做好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
3.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必须随时监测温度、湿度、气氛和容器状态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领导。
4.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储存区域应设置隔离带或警戒线,并设有安全警报器、消防器材等设施。
5.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开展各项工作,对于实验室、工艺等操作应制定安全操作要求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安全防范措施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其安全储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进行专门的加固和防爆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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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1、接报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
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
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①勘察、记录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②了解记录有关时间、地点及接触人员、发现人员情况。
③了解保管押韵制度、措施、交接手续、丢失过程、丢失品种、数量、之情人情况。
④从管理角度查明原因,找出漏洞。
⑤配合专门机关侦破案件。
⑥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现场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投毒、中毒事故现场调查①调查当事人和知情人,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发案的原因和现场目睹情况。
②收集残留物,寻找其他可疑物品。
③协助刑侦部门查破案件,提供管理情况和技术数据。
④了解保管、使用、运输、安全措施各方面详情,找出问题,研究改进工作。
做好全面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写出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易制爆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试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规则第一条发现有人中毒或受其它伤害,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卫生所。
第二条救护人员佩戴好自身的防护器材,以两人为一组相互照顾,进入毒区抢救中毒者。
如进入酸区,必须穿戴好防酸衣靴和手套。
第三条迅速将受害者抬到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处,解开领口、腰带,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清楚呼吸道异物,注意保暖,毒物的性质和中毒的程度予以急救。
第四条受害者在塔、罐、容器内部中毒,如一时难以救出,应先给其带上防护面具,以防进一步中毒,再设法和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急救。
第五条在发生多热中毒和伤害时,救护人员须听从当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处理机器、设备事故时,必须听从从车间意见,不得瞎指挥和擅自操作,以防事故扩大。
第六条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自己使用防护器材情况,若感到身体不适和呼吸困难,空气瓶压力降到40公斤/平房厘米,应立即撤出毒区,有病者不准参加抢救。
第七条在救护骨折、烫伤患者时,应细心加以保护,用担架转移患者以免伤势加重,从空气中转移患者时,用救生带捆好,严防碰撞,摔伤。
第八条麻醉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时,若中毒者已经停止呼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强制输氧,不得中断,直至患者呼吸恢复正常,或经医生确认死亡方可停止。
第九条对氨气、氯气、硫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刺激性毒物中毒时,除电击式外的停止呼吸外,一般情况禁止施行人工呼吸,只能给予输氧,并尽快送医院处理。
第十条对于呼吸转弱和面色青紫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主输氧,一氧化碳中毒者,最好给予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应予以较长时间的自主输氧。
第十一条当眼镜、皮肤为液体酸、碱、氨水等引起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水冲洗,但被浓硫酸灼伤时,且不可用水直接冲洗,应迅速将酸液擦去再用大量水冲洗,以免发热过大,引起更大的痛苦。
第十二条当苛性碱溅入眼内时,要用3%的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净水冲洗,当酸类物质溅入眼内时,要用4%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净水冲洗。
第十三条当眼镜被电弧光灼伤时,用纱布沾上硼酸水覆盖眼上再送到医院处理。
第十四条凡被液氨低沸点液态气体引起化学冻伤时,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第十五条凡被蒸汽、热水、热油或热设备管道烫伤时的急救方法为:1、一度烧伤:症状为皮肤发红,稍有发肿,可涂凡士林油或烫伤膏;2、二度烧伤:皮肤起水泡,周围发红,有疼痛感,应防止弄破水泡防止感染,可涂凡士林油和龙胆膏、烫伤膏,再用消毒纱布包扎伤口;3、三度烧伤:皮肤上下组织完全坏死,形成感觉丧失,其周围发红疼痛形成水疮。
禁止涂任何油类膏类,用碘酒或双氧水将周围健康皮肤施行消毒,复以纱布,并立即送医院医治。
第十六条抢救触电伤者,应先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竹竿和干燥木棒等挑开电线,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伤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如同第三十二条所述。
第十七条抢救空中摔下及头部受打击而脑震荡,昏迷不醒者,应解开衣服,将头及上身稍置高处,而使仰卧,若脸色苍白时须使其头低下,头部施行冷敷法,若同时兼有创伤,骨折和脱臼,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十八条抢救高温中暑者,应使其仰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腰带等处,使呼吸得以自有。
并高置头部,频频挥扇送风于中暑者旁侧。
使头部、胸部冷却(可用湿毛巾盖复面部)摩擦其上下肢。
如停止呼吸,可施行人工呼吸,如以苏醒,可让患者多饮冷开水,防止心脏再次衰弱,醒而复眠,恐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监护。
第十九条抢救溺水假死者,须脱掉衣服,移置温暖处。
如溺水者已大量吸水,可将其腹部俯卧于卷成圆形的被服上,将其腹部俯卧于抢救者的膝上,而使其上体向下而俯其头,用手掌扶溺水者额部,略抬其头,以拳轻轻捶背或以手掌自腰向背强力压迫,务必使其吐水,并立即使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进行急救。
如同八条所述。
“五双”制度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
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
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
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
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
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易制爆品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使用签批制度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