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YW-11-06
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进一步增强公司执行力,切实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效能监察工作的单位(部门)、单位(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组织领导与职责人力行政中心分管领导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审核公司各项效能监察制度,对效能监察工作完成结果进行判定、考核。
效能检查具体工作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如下:(一)负责公司效能监察相关制度的制定;(二)负责对接集团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三)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效能监察工作的分解、落实、跟踪与考核等具体事项;(四)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与经营计划的交叉、重复事项进行确认;(五)负责发起公司级效能监察工作,按时将会议纪要、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等发送至各责任部门;对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党员及中层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组织程序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来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会议决议;(三)公司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业务管理流程(一)发起:在收到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工作当日,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人力行政中心在会议纪要或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
(二)识别:人力行政中心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及重点工作,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统计、整理和识别,明确新增项目责任单位,合并重复事项后,发至相应的责任单位(部门)。
(三)分解:各责任单位(部门)在收到效能监察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周分解计划,并将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的周分解计划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人力行政中心。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明确效能监察的范围、程序、责任及奖惩,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效能监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2. 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3. 项目、合同、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4. 财务、资金、物资管理;5. 人力资源管理;6. 安全生产;7.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的领域。
第五条效能监察的内容包括:1. 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2. 查找管理漏洞,提出改进措施;3. 监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4. 调查处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5. 审查公司重大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6. 评估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绩效。
第三章效能监察的程序第六条效能监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监察计划: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效能监察计划,明确监察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
2. 实施监察:监察部门按照监察计划,组织开展监察工作,包括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访谈、现场检查等。
3. 分析评估: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形成监察报告。
4. 处理处罚: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5. 跟踪落实:对监察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效能监察的责任第七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效能监察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第九条监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效能监察工作,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效能监察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效能监察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好后台支撑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督办事项,适用于效能办与市场销售部组织的,为生产经营一线解决支撑问题而召集的各部门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职责1.日常的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由公司效能办负责。
2.各县(市)分公司、分局、各部室、中心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承办检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者和直接责任者,负有承接并办好督办事项的责任。
三、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的具体内容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真实情况。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坚持“归口管理,落实责任,规定时限,追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各部门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应办的事项,都列为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的重点。
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领导重要讲话、批示及总经理临时交办的督办事项。
2.县(市)分公司及生产经营一线所提出的需要支撑部门特殊解决并答复的事项.3.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应为生产经营单位支撑解决的事项。
四、效能督办工作的程序和要求1.各县(市)分公司及生产经营一线将需要服务支撑部门解决的事项统计后,报送到市场销售部,由市场销售部综合分类整理后,报送效能办,效能办根据需要解决事项的整体情况与市场销售部共同组织相关支撑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由会议确定需要解决事项的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以及承办要求、时限.2.承办事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督办部门应明确责任领导及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在共同办理承办事项过程中,主办单位应主动商请协办单位提出办理意见;如遇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主管领导协调,提出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
3.承办部门要按照完成时限的要求如期完成。
4.效能办对于上述要求各部门承办的事项均列为督办事项,对于需要督办的事项,主要采用发督办单的方式进行督办。
效能监察审计管理办法.doc
效能监察(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营管理,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目的主要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第三条公司的效能监察(以下简称监察)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各单位的核算员是效能监察工作的助手和联络员,作为配合力量,承上启下、沟通协调。
第四条监察人员必须依法监察,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二章监察依据和内容第五条监察的依据11.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计划、目标;3.其他有关标准。
第六条监察的内容1.生产经营成果、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2.内控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3.资产的使用、管理,保值、增值情况;4.各项计划、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监察对象和职权第七条监察对象包括:所有基层单位;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其他有关人员和事项。
第八条监察职权1.监察部门有权监察被监察单位的所有工作,有权查询、了解被监察单位的所有资料、记录、人员;2.对调查的有关事项,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3.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人员,2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4.监察部门根据具体监察事项经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以调整监察范围。
第四章处理与处罚第九条对有下列行为的被监察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1.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执行定额标准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限期整改、完善;2.对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并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3.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对处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可视情节轻重,处罚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基层单位领导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基层单位按违规金额的5%。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YW-11-06
规章制度控制表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源头预防,注重过程监督,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效能监察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决策的贯彻执行,为实现公司各项工作目标服务。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3原则3.1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3.2分级管理,分级监察的原则;3.3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3.4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3.5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3.6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4职责与要求4.1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责任,支持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4.2公司综合部在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系统效能监察业务工作。
各分公司和建设处综合部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效能监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
4.3效能监察必须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4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企业监察业务,熟悉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基本知识,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纪律,清正廉洁。
4.5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5对象及内容5.1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建设处及管理人员。
5.2监察部门主要在以下方面对监察对象开展效能监察:5.2.1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5.2.2执行公司决策、决定和行业规程、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5.2.3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5.2.4员工关心和反应强烈的问题;5.2.5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5.2.6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实施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政工部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企业中心,抓住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来进行。
第五条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确定企业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对象,审批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支持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工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监察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监察。
监察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内容第八条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情况。
执行上级公司的决策、决定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
第十条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第十二条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方法及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察,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或者由监督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有关部门主办,监察部门协办。
第十六条效能监察工作可采取以下形式:(一)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或者要求有关单位报送工作报告。
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促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尽职尽责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促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尽职尽责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管理效能,即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监察。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效率,改进管理,加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进一步发现案件线索,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达到廉政勤政一起抓,使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专业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监察部门必须依法开展效能监察。
各级监察对象应主动、自觉接受监察。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效能监察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
第七条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分公司机关各部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是否尽职尽责,勤奋高效,保证中心任务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否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第八条对生产管理活动的项目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公司宏观规划(计划)及业主需要安排生产计划;是否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目标;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坚持优质低耗,努力降低成本;生产过程是否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知名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纪违规现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效能监察,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监察范围第四条监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公司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2. 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3. 重大财务活动;4. 采购、销售、工程建设等关键业务流程;5. 人力资源管理;6.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规性;7.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监察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效能监察工作。
第六条能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效能监察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效能监察活动;3. 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4. 提出改进建议和纠正措施;5. 对监察结果进行跟踪落实;6.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监察工作情况。
第四章监察程序第七条能监察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由效能监察办公室提出立项建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立项。
2. 调查:效能监察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监察对象进行实地调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收集相关证据。
3. 分析: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4. 处理: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 反馈:将监察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监察对象和相关部门。
6. 跟踪:对监察结果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监察要求第八条能监察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4. 能够保守公司秘密。
第九条能监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公正无私,客观公正地开展监察工作;2.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监察工作信息;3. 不得利用监察工作谋取私利;4. 对监察对象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改进工作。
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随文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XX公司2017年6月7日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化,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服务于生产经营中心,维护生产经营秩序,依据《人民国行政监察法》和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监察。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目的: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对于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达到既维护党的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又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目的。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查处问题、堵塞漏洞与防教育、健全制度相结合。
第五条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效能监察,做到实事、客观公正。
各级监察对象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围和容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七条对职能部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贯彻执行党和的路线、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制度的情况;2.行使职权,坚持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的情况;3.尽职尽责,勤奋高效,保证中心任务和目标管理的实现情况;4.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情况。
第八条对生产管理活动的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组织生产情况2.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条款情况;3.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坚持优质低耗,降低成本情况;4.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第九条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决策活动是否合规的情况;2.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合理的情况;3.经营目标是否实现的情况;4.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的情况。
效能监察活动管理制度
效能监察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效能监察活动管理,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效能监察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效能监察活动是指对机构、部门、个人在履职过程中的工作效果、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的活动。
第四条效能监察活动的目的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第五条效能监察活动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监察、突出问题导向、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明确效能监察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
第二章效能监察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效能监察活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监察计划和方案,确保监察工作的目标明确、内容具体。
第八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监察人员,确保监察活动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监察人员在进行监察活动时应当遵守纪律,维护监察活动的严肃性,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第十条监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监察人员应当对监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确保监察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十二条监察人员应当定期对监察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效能监察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上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效能监察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效能监察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投诉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确保监察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效能监察活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察工作的资料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机构应当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监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违反本制度的处理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资格。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效果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中心,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发展原则。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
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高管。
第七条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审计监察部主任兼任,成员由企业发展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以及审计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某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厂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基本概念、领导小组及项目小组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工作方法(程序)和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厂效能监察工作相关活动及单位。
二、定义(一)效能监察效能监察是权利人充分授权下对各级管理者及其领导组织的勤政和能政情况进行考察和整改的行政监察。
包含了对管理过程的严谨性、科学性、民主性的管理学及理论应用的行为监察,包含了服务于权利人的对管理效力及利益实现情况的目标监察,是以取得经济、社会、技术、管理进步为目标的能效监察。
(二)企业效能监察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机构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事项,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和企业所辖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纠正行为偏差,发现管理缺陷,促进企业规范和完善管理,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三)企业效能监察项目企业效能监察项目是指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存在的难点或暴露的薄弱环节,为规范高效地实现管理过程复杂或动用企业资源较多的企业目标,经企业行政主管批准立项,由企业监察机构备案检查和专门小组负责实施的专项管理活动。
三、职责(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和确定年度效能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方案。
2、负责审定效能监察项目的选题立项、运作计划、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考核细则、成果申报和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4、协调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关系。
5、定期听取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并定期向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6、审议成果评审方案,组织成果评比,向上级推荐优秀成果。
7、决定对效能监察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8、负责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监察对象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9、各成员根据分管关系或专业特长,分别定点辅导1~3个效能监察项目的运行管理,提供相应的技术、权力支持,代表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效能监察活动的开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公司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央企业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效能监察,是公司监察部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情况,针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重大决策等情况,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原则(一)立足于提高企业的效益、效率,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依法监察,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
(三)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建章建制、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
(四)专业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管辖综合办公室负责分公司所立效能监察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并指导各县(市)营业部的效能监察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项目的依据(一)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原则、任务。
(二)上级领导机关直接安排的项目。
(三)群众反映、举报的线索。
(四)监察部门日常了解发现的问题。
(五)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内容(一)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分公司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分公司重大改革措施、经营决策及经营目标实施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分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廉政、勤政规定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分公司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程序(一)确定效能监察项目。
选题立项要紧贴分公司中心工作,选择效能监察项目的标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有可能损害国家、分公司或员工的利益,影响和制约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时符合监察业务的事项。
(二)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
效能监察项目可由监察部门独立承办,也可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承办。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效能监察管理暂行规定》及沁秀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在矿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对我矿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及其工作效果、效率等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效能监察是管理的管理,管理的监察。
要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现和堵塞管理中漏洞,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方针目标管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第五条开展效能监察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专业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第六条矿成立效能监察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组长:其他副矿领导领导组下设效能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审科),办公室主任由监审科科长兼任,成员由矿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矿效能监察领导组职责:把握效能监察工作方向,审批效能监察管理制度和年度立项、协调和决策效能监察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一)研究和确定年度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二)负责审定效能监察立项和实施方案。
(三)决定整改措施及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效能监察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二)负责效能监察的信息收集,调查研究和向领导组提出效能监察立项、实施方案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实施和成果核定工作。
(四)负责查处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五)负责将各种材料整理,立卷归档。
(六)负责定期对矿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评验收。
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效能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提高企业的效能和工作质量,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编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职员和工人。
2.2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
第二章监察程序第三条设立监察机构3.1 公司设立效能监察机构,负责监察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
3.2 监察机构由公司领导任命,定期轮岗,保证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3 监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监察对象确定4.1 监察对象包含全体员工,特别关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
4.2 监察对象确实定应依据工作目标的紧要性和工作成绩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估。
第五条监察方式5.1 监察方式包含定期考核、随机抽查和投诉处理等。
5.2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全部员工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
5.3 随机抽查:随机抽取员工进行监察,特别关注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的情况。
5.4 投诉处理:对员工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察内容6.1 工作绩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含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6.2 工作纪律:对员工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监察。
6.3 工作态度:对员工的工作乐观性、业务知识和沟通本领等进行评估。
第三章监察结果处理第七条监察结果评价7.1 监察机构依照监察内容进行评价,将结果以评级形式进行分类,包含优秀、合格、待提升和不合格等。
7.2 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紧要依据,对员工的晋升、奖金和惩罚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八条监察结果反馈和奖惩8.1 监察机构将监察结果及时通知被监察对象,并供应相应的改进看法和培训支持。
8.2 依据监察结果,对优秀员工进行嘉奖,如晋升、加薪或表扬等;对不合格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章制度控制表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源头预防,注重过程监督,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效能监察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决策的贯彻执行,为实现公司各项工作目标服务。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3原则
3.1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
3.2分级管理,分级监察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3.4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3.5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
3.6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4职责与要求
4.1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责任,支持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4.2公司综合部在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系统效能监察业务工作。
各分公司和建设处综合部在本单位行政
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效能监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
4.3效能监察必须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4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企业监察业务,熟悉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基本知识,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纪律,清正廉洁。
4.5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5对象及内容
5.1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建设处及管理人员。
5.2监察部门主要在以下方面对监察对象开展效能监察:
5.2.1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
5.2.2执行公司决策、决定和行业规程、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5.2.3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
5.2.4员工关心和反应强烈的问题;
5.2.5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
5.2.6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6承办方法
6.1监察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6.2监察部门提出监察建议,其他部门主办,监察部门协办。
7工作形式:
7.1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或者要求有关单位报送工作报告;
7.2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
7.3根据上级监察部门的统一部署或者本单位工作需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8效能监察工作程序
8.1选题立项
8.1.1根据上级部署和领导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并报主管领导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
8.1.2立项报告应对工作意义、预期成效以及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作出明确表述。
8.2制定方案
8.2.1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组成部分包括:工作目的和依据、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经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8.3组织实施
8.3.1下达内容明确的效能监察通知书;
8.3.2落实参加人员,参加人员中应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8.3.3按照效能监察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8.3.4督促检查效能监察方案的落实;
8.3.5及时收集反馈工作信息,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8.3.6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以监察建议(决定)书(格式见《监察机关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的形式,要求有关方面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8.4落实整改
8.4.1跟踪检查监察建议(决定)书的落实情况;
8.4.2根据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健全规章制度的建议;对需要处理的人员应提出政纪处分的意见,并协助有关方面落实。
8.5总结归档
8.5.1写出书面总结。
内容包括:立项根据,实施过程,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效果分析评价,工作建议等;
8.5.2审批、上报。
将工作总结报主管领导、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监察部门;
8.5.3建立效能监察档案。
包括立项报告或审批表,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决定)书,工作总结和领导批示意见等有关材料及重要的有价值的过程资料。
9效能监察措施
9.1要求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9.2要求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9.3责令被监察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停止违纪违规行为。
10工作报告制度
10.1对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监察部门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监察部门报告;
10.2对本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本年度11月15日前书面报公司综合部;
10.3填报“效能监察立项表”、“效能监察项目完成情况表”,分别于本年度3月1日和11月1日前报公司综合部。
11考核
11.1违反“9”条规定的,列入公司“二至三类”考核事项。
11.2违反“10”条规定的列入公司“一至三类”考核事项。
附则
11.1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11.2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