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食品经营者临近保质期消费提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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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临近保质期间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间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间食品管理制度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食品安全: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由于品质已经有所下降,容易产生变质,细菌滋生加快,如果不合理管理则有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2. 提高产品质量: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严格管理,可以降低产品质量的变质率,减少损耗,提高产品附加值。

3. 减少经济损失: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会成为企业的经济负担,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4. 符合法律法规: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制度,也是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 严格的品控标准: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品控标准,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详细的管理流程:制定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步骤,确保流程畅通,避免因为流程不畅导致食品质量问题。

3. 有效的库存管理: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定期盘点,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避免食品超过保质期上市销售。

4. 合理的陈列方式: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采取合理的陈列方式,做到先进先出,及时售罄。

5. 严格的质量检验:定期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6. 合理的处理方式: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打折促销、进行二次加工或低价清仓等。

7. 清晰的记录保存:建立完善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信息记录和保存制度,包括进货信息、售卖信息、处理方式等,为日后追溯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8. 员工培训:对相关员工进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的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

三、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具体步骤1. 研究制定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需求。

2. 制定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3. 审查已有管理制度的不足。

4. 加强与上下游配合,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

5.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专区(专柜)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X工商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食品经营者制度第一条在XXXX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设立临近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字样。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第三条食品经营户须依法取得主体资格(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证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第四条食品经营户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把食品安全准入关,并依照台账记录情况,及时区分临近过期食品将其摆放在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柜”字样。

第五条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标准食品经营柜组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平安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自营柜组、租赁经营户,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缺乏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缺乏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缺乏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缺乏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各业务部门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第三条自营、租赁经营户应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自营、租赁经营户应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自营、租赁经营户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有条件的自营、租赁经营户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应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第六条与其他商品一起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第四条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第六条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稳定。

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产业链中,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合理管理可以有效减少食品浪费,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同时也有利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的意义1. 减少食品浪费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有一半以上的食品浪费是由临近保质期食品造成的。

对于超市、餐饮、食品制造企业等来说,减少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浪费不仅减少了成本,也有益于环保和资源节约。

2. 保障消费者权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可能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如果消费者不慎食用,可能会导致健康风险。

因此,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3. 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食品行业是一个关乎人民生活安全的行业。

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管理,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企业也应当在产品生产和销售中坚持商业道德,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产品。

二、现行临保管理制度的不足在现有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1. 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目前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存在着模糊不清的问题。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认定标准不一,导致了管理上的混乱。

同时,对于超市、连锁店等零售商来说,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标准也需要明确。

2. 缺乏有效的处置渠道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理,目前存在不少问题。

一些餐饮企业和超市传统上采取降价销售、送人等方式处理,这样容易导致食品变质后进入市场。

同时,一些食品企业也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处理渠道,导致了食品浪费的增加。

3. 缺乏监督和执法力度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中,监管部门对于市场上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乱象。

同时,由于监督不力,使得一些非法经营者有机可足,使得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风险增大。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引言在餐饮行业中,对于食材的保质期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在许多情况下,食品会因为贮存不当、保质期过期等原因而变质,给顾客的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问题。

因此,餐饮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完整的保质期管理制度,以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品质和安全性,并且有效减少食品损失。

制度的目的•确保食物的新鲜度和品质。

•减少废品和浪费。

•遵守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制定清晰的临近保质期处理政策,减少误用或遗忘。

•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和安全。

制度内容1.食材的储存和管理•所有进货的食材必须在原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确认剩余保质期。

•在存放之前,必须重新标记保质期,确保食材在进货后正确的保质期内使用。

•标明有效期相同的产品,必须标记在相同的区域。

使用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使用保质日期最短的产品先使用。

2.对临近保质期产品的处理政策除非经过特别授权,否则下面的政策应适用于所有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当天必须使用:在保质期的最后一天,必须使用食材。

•储存在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冰箱或储存区域内,其他区域会被巡视人员监控呈之。

•标明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在产品或原包装上标记明天到保质期结束之间的天数。

3.消费者的知情权顾客有权知道自己食用的食品是否超过了保质期,如果未在保质期范围内选择,则厨师有责任向顾客说明。

4.对于废弃食材的处理政策•废弃的食材必须被废弃马上处置,不可使用。

•废弃的食材必须被垃圾桶垃圾清理公司分类回收,确保安全。

•负责都原料管理的员工必须解释废弃的原材料的数量,并及时上报给上级。

结论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是一个餐饮企业保证食品安全、新鲜和可持续的有效途径。

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将使员工、顾客和企业都受益。

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简介临近保鲜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目标制定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销售和消费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以保障食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安全。

内容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标识要求:临近保鲜期食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明保质期、生产日期及相关警示信息,以提醒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食品。

2. 仓储管理:商家在存储临近保鲜期食品时,应按照一定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要求进行储存,确保食品质量不受损。

3. 销售管理:商家在销售临近保鲜期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充分检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并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保质期信息。

4. 消费者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临近保鲜期食品的认识,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时注意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

5. 监督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临近保鲜期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商家进行处罚,以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建议为了更好地落实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建议:1. 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的意识和专业知识。

2. 定期开展临近保鲜期食品的抽检和监测工作,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3. 建立临近保鲜期食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

结论制定临近保鲜期食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临近保鲜期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大中型食品超市、商场)为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的管理,防止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继续销售,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收货部门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用于各种目的的赠品,均需在所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明确约定食品的允收期、临近保质期的界限,否则不予收货。

食品临近保质期界限划分:保质期为15天以上的,为保质期的20%;保质期7天到15天的,为到期前2天;保质期少于7天的,为到期前1天或者到期当天。

2、建立完善的电子台帐制度。

电子台帐管理软件每天自动比对,在设定临近保质期限提示日及超过保质期日出现醒目提示,检索汇总归类数据。

发现有临近保质期限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应当及时通知仓管员或者相关食品区质量管理员进行妥善处置。

二、商品销售部门(一)贮存管理:仓管员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临近保质期限和超过保质期食品。

出库销售时应当做到“先进先出”。

(二)销售管理1、散装食品上市时,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市后,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每天或者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

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装销售,必须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

2、预包装食品上市时,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对食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

上市后,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每天或者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陈列时应当做到旧货靠前、新货靠后,使食品按照保质期到期的先后顺序流通。

3、本超市自制的包点、糕饼、快餐等食品,建立生产加工记录。

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上述自制食品(保质期较长的除外)应当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清理完毕,次日不能再行加工销售或者混入次日的生产原料中。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
1. 简介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有效管理即将过期的食品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该制度的目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2. 目的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防止过期食品对人体造成危害。

通过合理管理即将过期的食品,减少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3. 目标
该制度的主要目标包括:
- 提高食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
- 减少食品浪费,降低经济和资源损失
- 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保质期的意识和知识
- 加强食品生产和供应链的监管和合规性
4. 具体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食品保质期的定义和标准,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
-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风险管理和追溯制度
- 提供消费者对食品保质期的识别和判断方法,引导消费者正
确选择食品
- 开展食品保质期临近产品的促销活动,促进销售和消费
-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罚
5. 结论
保质期临近食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
食品浪费,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积极执行该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的发展。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86348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86348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食品公司临期品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临期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临期食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确保临期食品的管理规范、透明、高效。

第二章临期食品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临期食品是指保质期即将到期的食品,根据保质期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1.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2. 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3. 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4. 保质期15天以内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

第三章临期食品的管理第五条建立临期食品标识制度:1. 对即将临期的食品,必须在包装上或显著位置进行标识,标明“临期”字样和剩余保质期;2. 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必须在包装上或显著位置进行标识,标明“即将过期”字样和过期日期。

第六条建立临期食品销售制度:1. 临期食品应优先销售,不得与正常食品混合销售;2. 销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消费者需求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成本价。

第七条建立临期食品销售记录制度:1. 记录临期食品的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等信息;2. 定期汇总分析临期食品的销售情况,为库存管理和促销活动提供依据。

第八条建立临期食品退市制度:1. 对于临期食品,应在保质期到期前至少15天开始退市;2. 退市食品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 退市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员对临期食品的管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临期食品标识是否规范;2. 临期食品销售是否符合规定;3. 临期食品退市是否及时、规范。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临期品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食品公司在临期食品管理方面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市场竞争力。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食品的保质期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食品销售中,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往往会成为问题库存,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不仅会对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面对这个问题,很多企业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价促销、二次加工等,但这些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规范存储。

企业应该在进货时注意查看保质期信息,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分类孤存储。

应当采取先进的信息化存储管理手段,确保存储记录的准确性。

同时,要对存储环境进行严格的检查,如温度、湿度、通风等,确保食品不会因为存放条件的差异而导致过期弃货。

第二,管理销售。

在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销售计划,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管理,将即将到期的食品摆放在显眼的位置,采取办法鼓励消费者购买,如优惠促销等。

同时,在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该引导消费者及时消费,告知食品保质期限,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方法。

第三,及时处理。

如果有部分临近保质期食品无法销售,企业应该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比如彻底销毁或者通过专业渠道处理。

对于过期或者食品质量不佳的产品,企业不应该仅仅为了节省成本而将剩余产品销售。

这不仅损害企业的声誉,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第四,建立档案。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企业应该对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每批食品的保质期、销售情况、处理结果等。

这有利于企业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也为后期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参考。

在建立全面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时,还需要注重以下方面:一、意识培训。

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意识培训,使所有员工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理解清楚,了解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二、市场调研。

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来了解目前市场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需求和反应。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篇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专区(专柜)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x工商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食品经营者制度第一条在xxxx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设立临近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字样。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第三条食品经营户须依法取得主体资格(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证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第四条食品经营户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把食品安全准入关,并依照台账记录情况,及时区分临近过期食品将其摆放在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柜”字样。

第五条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邻近保质期食物治理轨制【1 】
1.本单位增强对邻近保质期食物的治理.杜绝过时食物上柜发卖,邻近保质期食物尺度如下: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邻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缺少一年的,邻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缺少半年的,邻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缺少90天的,邻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缺少30天的,邻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邻近保质期为1天.
2、在营业场合的能干地位提示花费者留意检讨食物临盆日期.保质期和有用日期.设置邻近保质期食物专区或专柜,并在能干地位标明“邻近保质期食物发卖专区”字样.
3、与其他商品一路绑缚搭售的食物邻近保质期时,必须标明“邻近保质期食物”.绑缚搭售时,不得隐蔽该食物的临盆日期和保质期.
4、树立营业场合邻近保质期食物准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轨制.按期检讨库存和待发卖食物,发明食物邻近保质期时,应实时转至邻近保质期食物专区或专柜,或同一粘贴“邻近保质期食物”标签.
第1页,共1页。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

餐饮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前言在餐饮行业中,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

而保质期管理作为餐饮行业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对于食品品质和客户满意度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针对餐饮中出现的食品临近保质期问题,制定并实施临近保质期管理制度,是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甄别临近保质期食品1.在进货时,门店需要对食品的保质期进行仔细检查。

要求供应商在交货时应提供发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批次等必要信息,以确保食品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供应。

2.需要对于所有食品,特别是易变质类食品,建立实时监控机制。

一旦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完畢,要立即按照规定处理。

3.开展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日常操作,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要求员工在工作中认真辨别食品保质期,并做好备案记录和及时报告。

同时,业主应做好现场监督,全面把握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动态。

二、采取有效措施1.建立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区分不同的保质期食品和不同种类的易变质食品。

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不同食品类别的处理方式要有所区别,如有的可直接标注清晰的日期并进行处理,有的则需要在发放时予以相应警告并合理设置销售价。

2.临近保质期食品的交接要严格控制。

要求接受食品的人员做好记录,并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

同时,对处理的过程,要求有完善的流程管理和操作规程。

3.对于卫生审核不合格的食品,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这也包括对於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理,要求各类问题都要被记录并交付至相关部门。

4.对于采取退货分级质弱的食品,在退货时应注意维持食品原状态并及时处理。

如涉及到退款等,需严格按照流程及时操作。

三、员工培训1.对于员工保质期管理的要求,门店应该制定详细的标准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并且对于食品保质期管理方面的培训,要加强员工交流,增强他们的意识。

2.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

综合反馈信息并进行改进,及时处理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不断催化员工质量管理意识的提升。

3.要及时记录食品标定和变化,要有固定的处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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