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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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发字〔2016〕10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6年12月19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2016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关(中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办发〔2016〕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财政资金资助、带有商业行为的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项目合同”是学校教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学校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科研咨询服务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

项目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是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

在校学生承担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六条项目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原则,分工负责实施。

第八条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审核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

横向项目立项备案流程

横向项目立项备案流程
注:合同模板、科技合同审批表、项目合同备案表在科技处网站“相关下载”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19年12月2日
横向项目立项备案流程
1、合同签订盖章
学院
负பைடு நூலகம்人所在学院科研秘书、院领导审核(负责人、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
科技处
合同、科技合同审批表提交科技处翟文老师
注:项目若招投标,需要法人委托书,请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审批表,(负责人、院领导签章)提交科技处
科技处负责人签字、科技处余英老师(南办218,)盖科技合同章
合同复印件交学院科研秘书
2、经费到账后立项备案
科研管理系统
经费到账后,登录OA-科研管理系统-横向课题-项目一览-新增,录入项目信息(信息完整录入、准确,填写到账经费)
学院
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进行网上审核,显示“机构通过”
科技处
盖章后合同原件,项目合同备案表交科技处(翟文,南办220,。地调项目请说明,经费预算科技处领导签字,并拍照留档)
邮件或电话通知科技处翟文老师进财务系统审核经费,显示“1级审核通过”
财务处
告知黄捷老师财务审核,通过后财务状态显示“审核完毕,已写入财务系统”
2、二次经费到账
财务处
经费到账后在OA科研管理系统填写到账经费,去财务处审核
科技处
翟文老师打印经费到账通知单,填写财务编号,科技处余英老师盖章,财务处盖章,到款通知单原件交科技处
科研管理系统审核,显示“学校通过”
财务处
财务处黄捷老师(南办112,)办理经费到账审核,科研项目状态显示“财审通过”
科技处
打印经费到账通知单,科技处余英老师盖章,财务处黄婕老师盖章。原件交科技处(拍照留档,个人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交科研秘书)

浙江大学横向项目立项及到款办理流程 指南

浙江大学横向项目立项及到款办理流程 指南

横向项目立项及到款办理流程
1.签订合同,对方没有盖章时,科研院所盖章;对方盖章后,科研院所盖章,可一并提交
预算表,也可在项目到款后提交。

科研院联系:一般横向,开发部,紫金港东三124,电话88981081,88981083.
2.预算表制定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和系所负责人签字后,拿双方签好字的合同去科研院办
理;
3.项目到款后,从财务系统查询确认,拿合同和预算表,去科研院办理,拿回项目分成单;
项目到款可去玉泉财务办103找张老师查询。

4.以下情况可以网上办理科研项目入账:(1) 科研项目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且已递交合同
书、通过科研院相应科室审核;(2) 只需做简单分成,即该笔到款经费中不含需减提、做硬件、外拨的经费。

5.网上提交科研项目非第一笔到款流程,教师账号登录→我的经费→提交分配方案→打电
话至88981603,等待财务确认方案→打印到款单(只能打印一次)→凭到款单和合同、预算表去财务办理→学院联交至赵菊扬老师。

6.拿合同、预算表和项目分成单到财务办理项目分成,之后经费即可以使用。

7.拿发票去财务会计核算中心报销科研所花费用即可。

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精神,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通知如下:
1.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劳务费和业务招待费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60%。

其中,开支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30%,开支人员劳务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30%。

2.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用于业务招待费和人员劳务费之和不得超过项目配套经费的40%。

其中,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配套经费总额的30%。

3.学校现行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自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文件校科〔2016〕450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2016年第二十九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12月29日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主动公开2016年12月29日印发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经费是以我校为法人主体,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包括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我校开展科研项目的经费、与境外企业间的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横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项目组在申报立项时,根据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结合项目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立项后,计划财务处将依据预算进行经费入账和经费控制,确保科研经费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横向科研经费预算科目包括:项目业务费、人员费、外协合作费、管理费等.(一)项目业务费:用于支付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2—会议费、设备费、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二)人员费:用于支付项目相关人员的绩效,主要包括在职的人员和学校聘任的项目人员,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劳务补助、以及专家咨询费等。

人员费比例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项目经费的50%,特殊情况需科研院审批。

(三)外协合作费:用于支付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的费用,包括委托开发、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四)管理费由学校统筹提取或列支的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按技术类合同(含技术开发、测试、加工等)和咨询类合同分类提取管理费.第五条经费预算立项后一般不做调整。

西安交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

西安交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

(只填比例,不填金额)
科研院审核: 负责人:
经办人及电话:
财务处审核:
共 两 联
03113 开头的经费号
结题项目经费卡 方式一:选择 100%科研发展基金,学校不提扣
负责人填写 第 二
□联
□研发展基金+课题组津贴奖励金=90%,学校提扣 10%
财 务 处
框里打“√”)
学校
课题组津贴奖励金(≤70%)
科研发展基金
10%
(只填比例,不填金额)
西安交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
申请学院: 合同名称
年月日
单位:万元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负责人

来款单位
两 联
剩余经费
勿需填写 剩余经费转至科研基金经费号
03113 开头的经费号
结题项目经费卡
负责人填写
第 一

方式一:选择 100%科研发展基金,学校不提扣
□ 科
□ 结题方式
(在选择方式 方式二:选择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组津贴奖励金=90%,学校提扣 10%
研 院
框里打“√”)
学校
课题组津贴奖励金(≤70%)
科研发展基金
10%
(只填比例,不填金额)
(只填比例,不填金额)
科研院审核: 负责人:
经办人及电话:
财务处审核:
西安交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
申请学院: 合同名称
年月日
单位:万元
合同编号 来款单位 剩余经费
合同金额
负责人
不需填写 剩余经费转至科研基金经费号

关于印发《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南大学审计处

关于印发《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南大学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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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纵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由科技处或社科处统一办理 入账手续。
第九条 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由计划财务处填写科研经费 “到账通知单”,科技处或社科处根据科研合同及“到账通知单” 开具“科研项目经费分配表”,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凭“科研项目经费分配表”、入账通知单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技术合同复印件办理项目财务立项手续。
第十九条 严格外拨经费审核。所有转拨的科研经费,需有 项目批复部门的文件、合同及双方协议,并须经学校科研主管部 门和计划财务处共同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 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 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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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 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合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 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项 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12. 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 询专家的费用。
13. 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 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14. 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上述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支 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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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数据采集费、其他费用等。 1. 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
(含软件),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 器设备费而发生的费用。
2. 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 改装所需的费用,不能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 的开支。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8-12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8-12

*学院横向科研与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开展横向科研与技术服务项目(后简称横向项目)的积极性,规范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横向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16〕47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横向项目经费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学校开展科学研究、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技术改造、市场调查、决策咨询等具有一定研究内容、成果形态和学术价值的科研与技术服务项目所取得的经费,一般性生产制造、社会培训和社会服务等项目不在此列。

第三条横向项目均需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后统称合同)。

合同格式文本由科研处参照国家相关部委范本统一制定。

合同是科研活动开展、经费拨付和使用、项目验收、资产归属权划分等行为的依据。

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业务部门(后简称系部)和科研处联合审核,重大项目还需法律顾问审核,用印审批手续按学校规定办理。

合同须在院办、科研处和计财处各留存一份。

第四条横向项目经费原则上实行合同(协议)约定制管理。

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经费到账后,计财处予以公布,项目负责人凭合同到计财处认领项目资金,领取到账通知单,并到科研处办理立项、编码、经费预算审核等手续。

计财处按编码为每个项目建专账。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项目经费需编制预算并按预算开支。

如合同中已明确了经费预算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明确科研经费为包干使用的,须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自行编制预算,由系部、科研处审核后执行。

分期到款的项目,按到账经费编制预算。

经费支出应优先满足科研与技术服务任务的开展。

第六条项目经费预算可按研究开发费、成果使用费、报酬、管理费、税费五部分据实预算。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加速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

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由地方政府委托的,并按照合同(协议)执行的非计划类项目,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院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科研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归属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级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应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洽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共同确定项目的任务指标、经费预算和相关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任务书和项目技术方案。

第六条项目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合同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方可有效。

第七条项目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内容,保护学院信誉,维护学院正当权益。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代立项,项目组须及时将合同书及相关资料交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存档,经费到达学校指定账户后,项目方可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对各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根据职责负责项目的合同审查、监督以及成果鉴定、专利申报、宣传推广等工作;各系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协调、论证、保障、结项、归档等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

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

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
填表说明:1、表内各项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计算机打印;
2、合同一式5份(科技处1份、财务处1份、委托单位2份、课题组1份);
3、办理退税手续须另交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以及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

附表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附表二:横向科技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附表三:国家教育部科技统计年报中科研项目所属行业分类
附表四:国家教育部科技统计年报中科研项目所属学科分类
附表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武汉理工大学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2008年5月27日单位:万元
项目组经办人:科技处经办人:计财处会计:科技处盖章:
武汉理工大学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年5月27日单位:万元
项目组经办人:科技处经办人:计财处会计:科技处盖章:
武汉理工大学
地方政府(行政单位)委托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项目组经办人:科技处经办人:计财处会计:科技处盖章:
武汉理工大学
地方政府(行政单位)委托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分配单
年月日单位:万元
项目组经办人:科技处经办人:计财处会计:科技处盖章:
附表二:横向科技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科技处经办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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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国家教育部科技统计年报中科研项目所属行业分类
附表四:国家教育部科技统计年报中科研项目所属学科分类。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9‟121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2019年5月16日(主动公开)—1—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发…2018‟25号文、财税…2018‟58号文、《东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暂行)》以及《东南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而订立的确立合同各方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关于作价入股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具体而言:(一)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的转让、授权许可合同。

—2—(三)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关于研究项目经费汇入指导教授指定账户的函

关于研究项目经费汇入指导教授指定账户的函

关于研究项目经费汇入指导教授指定账户的函尊敬的教授
我写信是关于我的研究项目经费汇入的事宜。

首先,我想感谢您的支
持和指导。

在您的帮助下,我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并且我相信接下
来的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果。

根据我们之前的讨论和安排,我了解到我的研究项目经费将会进行汇入。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我请求您指定一个账户用于接收该
经费。

在您指定的账户中,我将能够更好地监督和管理我的研究经费,以
便更好地实施我的研究计划。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我建议使用一个专门的账户,该账户将仅用于我
的研究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流动。

这将使各种开销和支出更加透明和容易追踪。

经费汇入指定账户的做法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用经费的风险。

在指定账户的选择上,我建议考虑以下几点:
1.适合管理资金的账户:请选择一个方便管理资金的银行账户,确保
能够及时了解账户余额和交易情况。

最好选择一个支持网上银行和自动化
交易的账户。

3.共同控制:为了确保经费的安全,我建议将该账户设为共同控制账户,以便您和我都可以监督和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当然,如果您有其他更好的账户指定建议,我也非常愿意接受。

此外,为了确保顺利进行资金的汇入,我希望您能提供汇款需要的具体细节,例
如收款账户的名称、账号、银行名称和地址等等。

同时,我也会遵守学校或研究所对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我将按照学校和研究所的要求定期提交经费使用报告,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其他相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协作、科技服务咨询等取得的收入,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的合作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责任制第三条学校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有分管责任。

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设备、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及学院(系、所)(以下统称院系)、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第四条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是学校横向科研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审核预算调整、大宗材料和外协加工、科研协作费的拨付等重大支出,提供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信息,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科研人员学习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在项目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科学、合理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审查横向科研经费决算报告,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结题审计。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使用学校横向科研经费购置和形成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大型和批量仪器设备等货物的购置论证、采购及使用效益评价,固定资产的验收、建账、调拨、报废及回收处理,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重庆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模板】

重庆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模板】

重理工发〔2017〕25号关于印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3月22日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大学2017年4月1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促进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6〕29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学校接受非财政资金资助开展的科学研究(包括合作研究)项目,以及政府部门按市场机制委托的项目。

第三条开展横向科研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

第四条项目的管理和经费使用,按照委托方要求或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的三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科研处为项目的服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请、合同签订、项目结题、验收等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指导规范使用经费、编报项目决算等工作。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按相关规定对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和资产入库进行指导和管理工作。

审计处负责对项目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监察处负责对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第七条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横向科研承担监管责任,负责监管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等。

第八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应按相关规定主动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接受有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对项目内容和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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