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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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切勿买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切勿买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切勿买
经济适用房不仅不能购买,而且在5年之内房屋所有者也不能出售。

(1)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在入围、摇号、选房、购买上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每个中低收入家庭只有一次机会;(2)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办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之后才可上市出售,购房人须按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营业税等税费也须正常缴纳,且售房家庭不能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3)《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仅是无效合同,而且根本无法办理公证手续,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律师提醒大家,购买类似有着严格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年限才能购买,千万不要听信“先签合同、公证、交款,五年以后再办过户手续”的承诺。

否则,一旦五年中有任何闪失,受损失最大的还是购房者。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1. 引言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稳定社会和谐发展。

2. 政策背景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房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关注和重要议题。

为了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国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住房市场的扭曲程度,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3. 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经济适用房的首要购房对象。

根据国家规定,低收入家庭是指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适合居住的房屋,减轻经济负担。

3.2 公租房租户公租房租户也是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对象之一。

公租房租户在一定的租赁期限后,可以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这种政策可以帮助租户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

3.3 政府安置人员政府安置人员指的是因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或其他政府行为而被迫搬迁的居民。

政府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这些人员提供经济适用房,并购买的优先权。

4.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4.1 家庭收入条件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入标准。

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不得超过当地的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4.2 家庭人口条件购房人家庭的人口数量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

根据政策规定,购房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数量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范围。

4.3 房屋使用条件购房人对经济适用房的使用也有一定的规定,通常购房人需要自住使用,不得进行出租、转卖等行为。

5. 经济适用房价格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价。

具体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进行买卖

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进行买卖

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进行买卖一、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进行买卖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但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保障房的分类有哪些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

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3、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021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有什么新政策?

2021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有什么新政策?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政策
1、经济适用房自住不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
2、自住满5年后买卖,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才能够买卖;
3、自住未满5年出售经济适用房,签署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费用政策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契税按照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手续费为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缴纳房价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产权政策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一般都会修建在城乡结合的地方,在交通及周边设施不够好,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详细考虑是否可以牺牲交通及工作等。

2、购买经济适用房同样需要考虑户型问题,尽量按照自己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型。

3、合同签署不要偏信广告,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等。

4、交房的使用申请人不要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买卖

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买卖

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买卖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经济适用房的房型区别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

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

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房能够 数次交易吗 交易有哪些限定

经济适用房能够 数次交易吗 交易有哪些限定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交易有哪些限定经济适用房和商住楼一样,都是会授予《中国人民共和国房子权》,因而不论是购买或是是交易都是会有一定的法规限定,那么实际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它的交易又有哪些限定?下面让我们为您解释。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依据相关要求:1、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家中获得了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没满五年的,不可按销售市场价格开展发售出售,须经出售的,产权人应该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提交申请,由所在城市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根据摇号申请等方法明确满足条件的购房者(购房者要根据相关要求,已申办其经济可用住房的购买资质审批办理手续),由购房者按售价购买或由县区住房确保管理方法单位按售价认购。

2、已购经济可用住房家中获得的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格开展出售所买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买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价的百分70补缴土地资源的等合同款。

同样价格标准下,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产权人户籍所在地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能够首先认购。

总的来说不满意5年的,不可以以市价出售,并且是政府部门认购,而且本人购买的经济可用住房在获得彻底产权之前不可用以租赁运营。

交易有哪些限定一般是分成2种状况:一种是定居已满5年,另一种是定居不满意5年。

1、定居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针对早已住够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现阶段市面的价格开展出售,但出售后小区业主需按房子成交量的百分10补缴综合性地价款。

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需凭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房子所有权证及其住房出让合同书等有效证件到房子所在城市国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交易、产权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就可以。

2、定居不满意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现行政策要求而不允许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

因而,需出售该类经济适用房的小区业主,只有以不高过购买时的价格开展出售,而且只有出售给合乎的经济可用住房购买标准的家中或由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回收。

上海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经济适⽤房新政策是怎样的1、经济适⽤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地出让⾦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政策1、经济适⽤房申请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连续满2年。

(⼆)家庭⼈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5平⽅⽶(含15平⽅⽶)。

(三)3⼈及以上家庭⼈均年可⽀配收⼊低于6万元(含6万元)、⼈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及以下家庭⼈均年可⽀配收⼊和⼈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均年可⽀配收⼊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过住房出售⾏为和赠与⾏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为除外。

2、经济适⽤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

共同申请⼈应当共同⽣活,并具有法定、或者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员:(⼀)配偶(需满1年);(⼆)⽗母、⼦⼥与祖⽗母、外祖⽗母,祖⽗母、外祖⽗母与⽗母双亡的孙⼦⼥、外孙⼦⼥;(三)兄、姐与⽗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配偶应当⼀同申请;(⼆)年满70岁的⽼⼈(孤⽼除外)应当与本条第⼀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同申请;(三)未成年⼦⼥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应当与其⽗母⼀同申请,⽗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同申请;(四)⽗母后,与⼦⼥共同⽣活的⼀⽅死亡、另⼀⽅不愿与⼦⼥⼀同申请的,未成年⼦⼥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应当与本条第⼀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同申请;共同申请⼈应当书⾯推举⼀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成员作为申请⼈代表,申请⼈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为,视同共同申请⼈的⾏为。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1、要明确一点,安阳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2、经济适用房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

3、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安阳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安阳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一下税款:1、个人所得税。

是否要缴纳这个税费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判定为是需要缴纳的,当然也有具体缴纳的标准,缴纳的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出售总价的1%。

也可以是房屋现在出售的总价减去初购房屋时的总价的差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缴纳的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五点五缴纳。

房屋产权的年限达到五年的,可以免征这一部分的税收。

3、印花税。

这一部分的缴纳是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缴纳的标准一样,都是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0.05%。

4、土地增加税。

安阳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的标准的,不交纳土地增加税。

没有达到标准年限的缴纳的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百分之一。

5、如果是安阳二手房交易在中介进行的,还需要缴纳中介费,费用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2%至3%不等。

安阳的朋友们如果要交纳经济适用房的税费的话,建议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房屋的买卖,要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房屋的税费。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安阳的朋友们交纳税费有一定的帮助。

2023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3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3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依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支配建设的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有哪些新政策呢?下面随我一起来了解吧!2023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状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爱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状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

“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全部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可由业主供应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供应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需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别条件。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过户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有哪些?

过户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有哪些?

过户经济适⽤房的规定有哪些?新修订的《经济适⽤住房办法》对经济适⽤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1、明确经济适⽤住房购房⼈拥有有限产权。

2、明确购买经济适⽤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住房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平等因素进⾏回购。

的买卖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的,不能随意进⾏交易和转让。

那么,过户经济适⽤房的规定有哪些?过户经济适⽤房的限制规定有哪些?过户经济适⽤房需要哪些费⽤?办理房屋的⼿续和费⽤:1、5年内的,需要由卖⽅交纳。

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的⼿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您⾃⼰⼀算便知。

经济适⽤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住房上市出售⼟地出让⾦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住房出售免缴):由卖⽅缴纳。

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住房平均单价、原⽀付超过住房⾯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按本规定缴纳的⼟地出让⾦、、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例缴纳。

成交价⾼于当地同期经济适⽤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成交价⾼于当地同期经济适⽤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

超过住房⾯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各承担⼀半;(四):1.5%,由买⽅缴纳;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使⽤的房地产买卖双⽅,应当签订,⽂本可以使⽤房屋⼟地管理局制定的⽰范⽂本,也可使⽤⾃制合同。

使⽤⾃制合同的,当事⼈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问题的处理

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问题的处理

浅析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问题的处理摘要作为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和交易等活动均由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尤其是经济适用房的交易受到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严格限制。

然而,因为利益的驱使,经济适用房的私下交易行为屡屡出现,严重扰乱了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而且交易双方之间极易发生纠纷(因为交易的“违规性”,相对于合法的交易行为,违约方的违约成本低),若处理不当,就会导致买卖双方之间利益的失衡,甚者危及社会稳定。

关键词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房管秩序作者简介:孙卫国,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一、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2007年11月19日由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由此可知,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照顾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居民而组织建设的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的住房,其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具有以下三点特殊性。

一是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组织建设的。

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了出售而建设的,商品房的建设者以营利为目的,是一种商人行为。

而经济适用房则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其目的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有房居住,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等有关住房制度政策的规定,各级政府在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时,都给予了许多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经济适用房的用地一般实行无偿划拨。

二是经济适用房不能自由买卖。

商品房是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而经济适用房则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首先,经济适用房不是社会上任何人都可以购买的,而是面向特定群体,并由政府按照一定的规定分配购买的,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经济适用房 税费及适用

经济适用房 税费及适用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哪些?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

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①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 缴纳。

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③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①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②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

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元X3% = 9000 元;②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

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 元 X0.05% = 250 元经济适用房买卖应提交哪些资料?一、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1、未住满5年的(是否满5年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日期为准),出售时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并提供以下资料: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经济适用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01、一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注:综合地价款的收取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购房价款-该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10%)02、二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类房产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上标注为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03、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①一类经适房买这类房是要有指标的本地户口,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然后还要进行公示一星期,取得经济房住房标准才可以。

房本上也写着以经济价购买或经济适用房。

②二类经适房房本上写的是以经济适用房管理等字样,区别是一类五年才能上市,二类直接可以上市。

04、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流程A.甲乙双方在确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应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

在最后一页附件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B.去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等待叫号。

同时可以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填写表格信息。

(表格的背面有个成交价款。

这个成交价是你缴纳契税的依据。

)C.网签后,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摞东西(买卖合同交易资金划转声明等)。

然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用来缴纳契税。

然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交纳土地出让金。

D.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

二类经适房怎么过户?过户后性质是商品房吗

二类经适房怎么过户?过户后性质是商品房吗

二类经适房怎么过户?过户后性质是商品房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二类经适房指的是不用等房产证满五年随时就可以出手的房产,但是在交易时会多出一些,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二类经适房怎么过户?过户后性质是商品房吗?二类经适房怎么过户?1、关于二类的经济适用房是不用等到房产证满5年的,随时就可以出售,就是比普通的商品房交易时多了一个3%的土地出让金,不满5年会有5.6%的营业税,1%的个税,还有契税。

二类经济适用房必须满五年并且向国家缴纳差额70%综合地价款方市交易。

且满五不唯一的需缴纳差额20%的个税。

如果买受人是二套契税3%。

首套(含)90平米以上契税1.5%。

2、首先满5年,去当地房屋建委,经转商。

回迁房需要交综合地价款,3%房改房可直接上市交易如满5年没有营业税不满五年有5.6%营业税,而经适房分一类和二类一类不满5年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满五年是要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3、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4、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过户后性质是商品房吗?1、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

2、交易后的经济适用房性质上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是转换成了商品房,并市流通了,但永远改变不了的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济适⽤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买不起商品房,⼜不契合经济适⽤房申请条件的⼈来说,⼆⼿的经济适⽤房或许是个不错的挑选。

可是咱们常常看到房产中介挂出的“⼀类经济适⽤房”和“⼆类经济适⽤房”有所不解,那么咱们今⽇就区分⼀下,同时重视经济适⽤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

经济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经济适⽤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对于买不起商品房,⼜不契合经济适⽤房申请条件的⼈来说,⼆⼿的经济适⽤房或许是个不错的挑选。

可是咱们常常看到房产中介挂出的“⼀类经济适⽤房”和“⼆类经济适⽤房”有所不解,那么咱们今⽇就区分⼀下,同时重视经济适⽤房的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

经济适⽤房买卖⼀类经济适⽤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今后才能够买卖,买卖需补交10%的归纳地下款。

买卖⼀次今后房赋性突变更为商品房.⼆类经济适⽤房:这类经济适⽤房“等同于经济适⽤房处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许“回迁房”,他们仅仅产权证标⽰为经济适⽤房,处理上对⽐经济适⽤房,可是不受经济适⽤房5年的限制,只要获得产权证就能够上市买卖,除了依照商品房税费规范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报价3%的⼟地出让⾦,交纳该⼟地出让⾦后,其产权性突变为商品房。

平时咱们说的经济适⽤房即是⼀类经济适⽤房,也即是两限房。

那么这类经济适⽤房上市买卖的有关⽅针和流程怎么呢?经济适⽤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缺乏5年的:该房产只能依照原采购报价出售给契合经济适⽤房采购资历的家庭;2、交付使⽤已满5年的:能够依照市场报价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可是需要交纳成交报价10%的归纳地价款。

办理房⼦产权过户的费⽤:1、5年内的房⼦过户,需要由卖⽅交纳⾃⼰所得税。

5年今后的不需交。

2、⾸次经济适⽤房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的经济适⽤房过户⼿续费(房管局收)。

4、房⼦评价费按评价后总价的5‰收(评价事务所收)。

青岛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经济适⽤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规定的经济适⽤房的出售条件是取得房产证已满5年,补交差价,⼀般按照成交价格以购买经济适⽤房价格差价的50%缴纳,向政府交纳⼟地收益款,在完全取得经济适⽤房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对外销售,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住房保障部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经济适⽤住房⾃房地产登记之⽇起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时以经济适⽤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住房上市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

⼆、青岛申请审查程序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条凡夫妇双⽅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员及或丧偶不带⼦⼥的⼈员(以下统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其中⾄少⼀⼈达到5年以上;(⼆)申请⼈财产、⼈均收⼊和⼈均住房⾯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住房之⽇前5年内,因离婚、、出售、赠与以及履⾏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住房所有权或使⽤权转移给他⼈的,应当计算原住房⾯积。

申请⼈只能购买⼀套经济适⽤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

第⼆⼗⼀条申请⼈家庭或个⼈的财产、⼈均收⼊、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屋、民政等⾏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住房价格⽔平、家庭⼈均可⽀配收⼊的⼀定⽐例和⼈均住房⾯积等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条申购经济适⽤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购买经济适⽤住房申请表;(⼆)户籍和明;(三)住房情况证明;(四)收⼊证明;(五)财产状况证明;(六)婚姻状况证明;(七)市房屋⾏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经济适⽤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进⾏。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北京政策一、经济适用房1、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北京户籍满3年,年满18周岁,作为单身家庭申请的,需年满30周岁;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标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2、经济适用房转让条件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二、限价房1、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3(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卖掉经济适用房要注意什么?

卖掉经济适用房要注意什么?

卖掉经济适用房要注意什么?卖掉经济适用房要注意是否已满五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一、卖掉经济适用房要注意什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包括哪些环节?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法吗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法吗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法吗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购买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由此引发的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通常是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对交易不予以保护,买方面对卖方的反悔只能束手无策。

但不久前某市一位购买未满期限规定的经适房的女工却偏不认这个理,在一审法院被判败诉后,她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坚持认为自己的购买,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求认定合同有效。

“房票”加价转让拆迁户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卖给他人,获利近9万元。

房价上涨,拆迁户意欲反悔。

2007年底,由于城市改造,市民王琴所住的房子被拆迁了,并获得7万余元的拆迁款。

依照政策规定,被拆迁户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王琴当即提出了申请,很快得到批准并拿到购房票。

2008年1月上旬,王琴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约定买一套77平方米的经适房。

王琴是被拆迁的优抚安置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原本26万元的房子,对王琴仅售17.3万元。

2008年1月16日,王琴与一位叫李霞的来到售楼处,匆忙交齐了房款。

原来,王琴因为资金紧张,连日不停筹款,当她听说李霞准备购房,便与其签订了“房票”买卖合同,将房子以26万元卖给李霞。

因为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经适房购买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所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屋所有人还是王琴,待5年期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不久,李霞从王琴手中拿到了房子的钥匙。

半年后,王琴看到周边的房子“呼呼”地上涨,便找到李霞,欲返还房款收回房子,但李霞拒绝。

2009年上半年,李霞全家搬进了新房。

一审判决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各自应把房屋和房款退还给对方。

2009年底,王琴一纸诉状将李霞诉至区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李霞返还房产。

庭审中,原告王琴表示,当初将房屋卖给李霞的原因是父亲突患重病,其只好将房子卖掉筹钱为父亲治病。

被告李霞说,当初王琴无力缴纳购房款,但又不愿意放弃购买经适房的机会,于是才找到了她卖了“房票”,并从中赚了9万元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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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经济适用房入住5年可以出售吗?对于经济适用房满5年是否能出售的说法一直是众说纷纭,再加上每年的政策规定,人们对此就更不了解了,那入住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吗?出售需要多少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不满5年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可以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两种。

其中,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那些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

按照规定,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交什么钱?
一、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
如果实在想要出卖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卖方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买方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1)按原价出售住房的
a.卖房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

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c.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d.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的
a.卖方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卖方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c.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卖方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d.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二、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出售与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其价格也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二类经济适用房则要交一笔计税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需要注意的是,二类经济适用房经过交易房屋性质就变为商品房,其税费缴纳比例就会按照商品房买卖税费缴纳标准执行。

购房指南:
1.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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