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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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内部控制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内部控制现状与对策研究
理 论 探 讨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内部控制现状与对策研究
! 李逊敏
! ! 现代内部控制是一种“ 机制” 。证 券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证券公司为实现既定目 标,在公司内部建立的,由董事会、管理 层通过所有员工( 控制主体) 实施的,对 经营和管理活动及其相伴生的风险( 控制 客体) 进行控制,确保公司生存安全和持 续发展的一种系统性、综合性的机制。 一、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 存在问题 证券公司的业务特点,使得证券公司 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和难以把握。我国证 券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环境先天不足,一是 证券公司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证券市场存在 着诸多突出的问题;二是证券公司缺乏规 范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 制衡机制。国际化为我国证券公司提供了 广阔舞台的同时,也使其高风险的行业特 征充分暴露。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 增强,证券公司将面对快速传递的全球性 宏观经济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我国证券 公司起步较 晚,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建 设 更 晚, 工作重点和注意力过分集中于如何开拓市 场,扩大业务,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在证 券市 场 不 规 范、投 机 性 强,证 券 业 法 规、 法制建设滞 后 及业 务 监 管不 力 的 环 境 中, 证券公司在利益驱动下不惜进行违规操作, 根本无视巨大的政策和市场风险。究其原 因,主要还是出在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 意识薄弱上。 (# 对风险内部控制作用的重视程度不 够,风险意识不高 虽然近年来外部监管部门不断推出各 项政策法规,证券公司内部也在建立健全 风险内控组织和制度,以此来规范各项经 营活动。但 由 于多 数 证 券 公 司 起 步 较 晚, 发展相对较快,在资本规模不断扩张的情 况下,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管理理念没有 跟上,因此对风险内部控制作用的重视程 度不够,风险意识不高。 随着近年来证券交易佣金的下调,市 场行情的持续阴跌,国外证券公司的威胁 逐步逼近,各类风险对证券公司的不利影 响进一步 加 大,证 券 公 司 风 险 意 识 不 高, 忽视风险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管理重视程 度不足的隐患逐渐显现。加之我国证券公 司业务发展空间有限,市场集中度低,众 多证券公司业务雷同,提供服务缺乏差异 化,在有限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证券公司 数量又增 长 得 过 快,市 场 竞 争 比 较 激 烈, 使得各类风险对证券公司的影响成倍放大。 *# 公司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不好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都按照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建立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但 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现代企业三权 分立的监督管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虚化, 导致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内部控制制度得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治理分析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治理分析

( )信 息不对 称 ,产 权关 系模糊 二
杂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经营企业 ,是企业 的 内部人 ,但其 行为难 以观察 ,再 加上契 约合 同的
公司是由一个人力资本经营者和非人力资本所 有 者 共 同订立 的特 别 市 场 合 约 ( 其 仁 ,19 。 周 96) 现代 公 司要 求产权 明晰 、权责 分 明 ,而产权 数量 的
余 索取 权 配置上 可 能并不 完 全 匹配 ,导致 双 方承 担
低 ,就极 易 引致经 理人 过度 的 自我 隐形 激励 和灰 色 收人 ,如 名 目繁 多 的在 职 消费 。 ( )中小 股 东理 智 的冷漠 ,维 权 意识薄 弱 三 中小股 东 持股 比例 小且 相对 分散 ,要想理 智 地
运 用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和 信 息 不 对 称 理 论 分 析 内部 人 控 制 问题 的理 论 渊 源 ,然后 联 系上 市 公 司 实际 情 况 。从 公 司治 理 、股 东 、经 理 人 、 董 事 和 非 正 式组 织等 角度 分 析 其 内在根 源 ,最后 有针 对 性 地 提 出 了一 些 完善 对 策 ,

【] 寿 奎 ,傅 鸿 源 . 于服 务 质 量 和 成 本 的 2何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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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项 目定价机制与效率分析Ⅱ. 】 系统工程理论 与
实践 ,2 0 , ) 0 9( . 9
政 府 不 同 意项 目公 司 价格 调 整 策 略
20 ,) 0 9( . 1
要 政 府 偏 向消费 者 ,就 不会 妨 碍 政 府 制 定 出一 个

( 任 编 辑 :杨 艳 军 ) 责
1 8 8 ・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和措施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和措施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原因和措施内部人控制问题,说白了就是公司或者组织里,一些所谓的“核心人物”有点过于“掌控全局”了。

你知道吗?就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人,感觉自己就能决定一切,无论是财务、战略,还是日常管理。

这种现象在很多企业里面屡见不鲜,甚至已经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尤其是那些股东和管理层分不清楚界限,或者说是权力高度集中的时候,更容易让人产生这种情况。

而这种“内部人控制”,可不是个小事儿,长期下去,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影响可大了!说白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背后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原因——就是权力集中。

你想啊,公司的核心高层人员手里有权有势,手一挥,什么事儿都能决定。

这就让那些其他员工,特别是一些投资人,根本无法插手。

谁让他们没那号召力呢?而更严重的情况是,这些人有时候会把公司当成自己的“私人小天地”,做些不太合规的事儿。

我不是说所有的管理层都不好,问题出在那些少数人,他们在利益面前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

这时候,企业就变得不健康了,甚至可能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公,资金流失,甚至丧失了原本的竞争力。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有啥办法解决这种问题呢?其实办法有很多,关键看怎么去做。

最基本的,就是要加强监督机制。

现在不是古代了,信息公开透明的时代,大家手里的手机和电脑都能随时了解公司动态,作为一个高层领导,没什么理由去做什么遮遮掩掩的事儿。

比如说,财务报表、决策过程,最好是能做到透明化。

这样一来,不仅能杜绝一些不明不白的操作,也能让公司内部的其他人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公司里的人要建立一种“平衡机制”。

换句话说,老板或者董事长可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必须有一个好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大家要有充分的讨论和制衡。

就像古代的三国演义,曹操再牛逼,还是要看刘备和孙权的脸色,对吧?所以,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这样才能避免某一个人控制全局,导致决策失误或者偏离公司发展方向。

哦,还有一点,就是要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如果一个企业内部文化好,员工之间有信任感,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关系也和谐,这样的公司自然就能避免那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了。

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基金监管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基金监管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监管主体不统一、监管手段滞后、监管法规不完善等。

本文将就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基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管主体不统一当前,我国基金监管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等机构共同承担,但各监管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导致监管工作不够顺畅高效。

监管主体之间应加强沟通合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2.监管手段滞后基金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但监管手段却相对滞后。

目前,大部分监管手段仍停留在传统监管领域,难以有效识别和防范新型违规行为。

监管机构应及时了解市场新动态,提升监管手段,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时识别风险,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3.监管法规不完善现行基金监管法规存在漏洞和缺陷,对一些新兴业务和新型产品缺乏明确的规定,无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需要完善法治环境,加强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增加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4.信息披露不透明基金运作过程中,信息披露不透明成为了一个突出问题。

一方面,部分基金公司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另一方面,投资者对于基金公司的运作情况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三、对策分析1.加强监管主体合作在基金监管中,应建立监管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确保各方共同为市场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并加大对协会监管的支持力度,发挥其行业自律功能。

2.完善监管手段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提升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

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基金市场进行全面监控和风险评估,确保市场安全。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浅析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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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使独立董事成为具有真正权力和义务的一种职位和责任主体,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在法律上确认独立董事制度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和责任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二要建立独立董事的市场遴选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三要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绩效考核体系,做到责权利相称;四要建立独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对独立董事没有履行义务、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促使独立董事尽心尽责;五要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报酬,以保证独立董事执行职务时有足够的动力。
二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治理对策
对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国家控股且是公司唯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是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因此,通过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转让实现我国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将有利于对内部人的监督约束。国有资产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只控制少数关键性、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同时引入企业法人大股东,将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限制在一个相对正常的范围之中。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主动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在设立之初就形成有几个相对持股较大的股东的公司;二是对已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采取减持国有股,引进国内外法人机构投资者,形成前几名股东拥有较高比例而股权比例相差不大的股权结构;三是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允许和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入市持股,并积极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
健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年薪制与股票期权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高管人员报酬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的关联性;二是推行管理层收购(MBO),使高管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相统一,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三是大力培养经理人市场,对经理人员的选择采取市场化的标准,从而使经理市场的竞争和声誉机制,对经理人员构成外部的压力和约束;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的收购接管机制,鼓励敌意收购,易于转移的公司控制权将会有效地约束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迫使其努力工作。

关于我国投资基金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投资基金若干问题的思考
牺牲与侵害 了基金持有人 的利益 。 基金 管理公 司的发起人和 基金 管理人之 间的 天然联 系, 使 两者 之 间缺 少 独 立性 , 致基 金 管理 公 司 的发 导 起人 难以客观地维护基金持有人 的利益 。 第三 , 基金托 管人职 责难 以行使 。一方 面 托 管人作 为持 有人的代 言人和 基金 资产的名 义持 有人 ,必须对管理人 的运 作行 为进 行监 控; 另一方面却 因发起人和 管理人 的特殊 关系 和 自己是 由发起人 指定 的事实而 陷入 被动 的 尴尬地 位。加 上 目前我 国基金数量 少, 大商 各 业银 行还 处于争夺基金托 管业务 市场份额的 初期 阶段 , 管市场竞 争激 烈 , 而托 管人一 托 故 定程 度上需要依 附和 受削 于管理人 , 甚至沦 为 基金管理人侵 犯基金持有人 利益 的共谋 。可 见, 在基金 业的 实践 中, 国现行 的基 金托 管 我 人 制度 , 实际上一 方面为管理人 实现关联交 易 创造 了客观备件 , 另一 方面又未能保证托 管人 获得应 有的独 立地位 , 因而其监督职能往往也
我 国公 募 式投 资基金发起 人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之 间的 关联利益与 身份重叠 , 是 我 国 当前 投 资基 金 治理 结 构 的 主 要 问题 。 基 金托 管人 由基金管理公 司选择 , 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 约束弱化 ,缺 少对管理人 的监督 与制 约 , 以真正发挥基金治理结构所赋予托管人 难 监督基金 资产 管理运作 的作用 。 在投资基金管 理公 司方面, 目前 所设立的董事会与聘请的董 事 大多没有发挥 实质性作用 。因此 , 国 目前 我 的投 资基金治理结构还有待 完善。 目前我 国投 资基金 治理 中存 在 的主要 问
题 :
由于基金发起人和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 的监管 力度不够导致权利失衡 , 形成 了以基金 管理公 司发起人 利益为 中心 ,投资基金 发起 人、 基金管理公 司、 基金托 管人等利益 关联的 利益链 , 从而不 可避免地会 出现基金发起 人幕 后控 制、 基金 管理 人的道德风 险与“ 内部人 控 制” 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作为投资 基金 中最重要的 当事人基金持有人 , 利益缺乏 保 护机 制, 实质上这就 不能真正发挥投资基金 的创新 、 有效 、 学、 科 专业的 治理结构作用。 二、 完善我 国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对策 第一 , 强立法与执法 。法治建设是规范 加 基金 管理公 司治理结构 的重要 内容 。2 0 0 6年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引言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与之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也将会一并得到提携,基金行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潜力将会被无限放大。

然而,由于起步晚、发展程度低、内部结构不合理等诸多原因,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在法律监管、选择空间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因此,我们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

一、证券投资基金业的概述(一)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历程1.早期探索阶段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但是这一行业的发展直到90年代才真正开始起步。

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上海飞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是发行了我国第一支股票的企业。

这家公司是在原来的上海飞乐电声总厂基础上改建而成的。

该公司在1984年11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得到批准之后面向社会发行了每股价值50元的股票,当时发行的总股本是一万股。

当时这个时期发行的股票对持股人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该股票的35%必须为法人认购。

另外的65%才可以面向社会发行。

2.迅速发展阶段我国证券基金投资行业在1992年发展最为迅速。

这一年我国成立了37家基金,基金规模总额达到了22亿美元。

我国第一支封闭式基金也在这一年的6月成立,这就是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

10月8日,我国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在深圳成立;截止1993年年底,国内已经涌现出70家左右的基金,基金规模已超40亿元人民币。

这些标志性事件都充分说明了我国基金行业已经步入了迅速发展的阶段。

另外,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在1993年6月成立,基金规模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

从1993年8月开始,基金正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一员并开始上市交易。

从国家首次从政策角度对基金予以承认,到中外合资基金在中国出现,再到第一家基金的公开发售,中国证券基金行业迈出了极为重要的几步,这些尝试和探索为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3.规范调整阶段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在发展初期就显示出了迅猛的发展势头,但是发展动力十足的同时,也存在着形式不规范、运行较为随意等不足,这也导致了管理难度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出现。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

论文成绩:《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题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学生姓名管中慧学号 20091312168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会计学班级 3任课老师黄超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09会计3班20091312168 管中慧摘要: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产物,它既是一种金融产品创新,也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于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繁荣资本市场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在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揭示了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方法。

关键字: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多元化金融结构调整投资基金监管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和运作现状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渠道和理财工具。

它是随着股票和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我国投资基金起步于20 世纪90 年代初期。

1992 一1997 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各地分行批准设立的投资基金及基金类受益券被称为“老基金”,此时的基金规模很小,运作也很不规范,而且,绝大部分基金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在理论界通常把“新基金”才视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起源,即把1998 年作为我国投资基金的元年。

1997 年11月14 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奠定了基本的法制基础。

此后发行的基金被称为“新基金”。

1998 年3 月,“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的发行与设立,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化发展时期。

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控制措施探讨

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控制措施探讨
内幕 交易案件发生 以来 , 交易 行为主体 的范 围在扩大 , 延到 制 , 外 具体讲 就是非常注重对上市 企业 第一次所披露 的信息 的监 并 外部 , 即与 内部人员关 系密切的人员 。从而使得证券 内幕交易 管 ,而对于信息事件前 后的所披 露的信息并没 有及时审核 , 的督 察 范 围及 难 度 又 一 次 加 大 了 。 做到有效审核 。然 而正是这种时 间前后披 露信 息的失真性 , 或 者是误导性给证券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这留下了可乘之机 。 所以 ( ) 五 交易 行 为 的督 察 效 率 降 低 以便于动态 的对其 监管 。在 由于证券 内幕交易行为 的手段在不 断复杂化 、 主体范 围也 必须加强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 主体 , 不 断扩大化 , 给监督 管理部 门带来 了很大 的困扰 , 而降低 了 确保有效 的强制证 券投资基金交 易主体进 行信 息披露 的同时 , 从 督察效率 。 根据 统计 资料 , 在我 国证券市场上 , 8 %的违法交 还应该积极的鼓励 自愿性信息披露 。当然这就要求在各上市企 约 0 易金 额都 是通过 内幕交易所得 到的 , 也就直 接表明虽然有法律 业 内部建立起 一种长期性 的控制 机制 , 确保企业 商业 秘密不被 部 门 的监督 , 但是证 券 内幕交易市场 却依 然很活跃 , 同时 间接 有意或无意泄露 。 I 在互 联网高度 普及 的今 天 , 应该注重利用 网 的反映出 内幕交易行为 的发 生频率如此之高 , 即违法交易案件 络进行信息披露 , 但也应该注重对其的监管。 数量 巨大 , 监督管理部 门并未起到抑制的作用。 ( ) 全 证 券 法 制 体 系 五 健 证券投 资基金 内幕交 易行为产 生的一个 主要 原 因就 是缺 三 、 制 证券 投资 基金 内幕 交 易的有 效 措施 控 少完善 的证券法制体系 。目前我 国的证券法制体 系还有很多不 ( ) 强教 育 宣传 一 加 例如 :2 0 “0 7年 , 王石 妻子买卖 万科 股票 , 最终却 以王江 证券 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 的行 为应 该预防和治理相结合 , 而 足之处 , 且应该是把预防放在更主要 的位 置。预防就是让那些试 图有证 穗 卖 出股票 所 得 收益 全部 收归 万科 公 司所 有 的方式 落 下帷 l 6 这种 我 券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 动机 的人 , 时打消 这种念头 , 内幕交 幕 。”I 现象就是 因为 , 国现行 的证券 法并 没有把 内部人 及 将 易行 为扼 杀在萌芽期 。预防工作 的关键 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工 的配偶 等关 系密切 的人员划入 禁止证券 投资基 金 内幕交 易 的 所 要想有效控制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 , 就必须健全 作, 强有力 的宣传是预防证券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 的一种效果非 范 围。 以 , 常明显的办法 。在 我国 , 人们 的有些 观念还不能完全符合 法律 证券法制体 系。 ( ) 六 加强监管部 门的监察及 处罚 力度 要求 , 常他们 会非常的厌恶贪污受贿 , 通 偷窃抢劫 等行 为 , 是 但 相对 于其 他发 达国家 , 我国对证券 内幕交易 行为的处罚力 对于一些暗地里 的行为 , 例如就像 证券 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 行为 相关法 律条文也很不健全 。如我 国琼 民源案件涉案 等, 通常就会持 一种可 以理解 的态度 , 的甚 至会认 为只是一 度还很 弱 , 有 1 6 0万元 的罚 款 , 相 种本领 , 为从 事证券投 资基金 内幕交 易的人有 能耐 , 系网 非法所得 6 5 万元 ,但监管部 门仅仅给予 5 认 关 1 6 其罚款数额仅 占 1 0 这根本起不到警戒训示 的 / , 1 大会做事 , 而并 不把这些 人看作 犯罪分 子 , 更不把他 们 的行 为 比 6 5 万元 , e n eie案件 中没 收了其全部 非法所得 s 视为违法乱纪 。 正因如此 , 我们必须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 , 让全 作 用 。而美 国在 D n i Lvn 6 B ek 社会都意识到证券 投资基金内幕交易是一种 可耻的违法行为 , 110万美元 , osy案 中对其 的处罚则 远高 于其非法 交易所 为 亿美元。所以 , 国应该借鉴美 国对 内幕交易行 为的处 我 让那些有 这种动 机的人意 识到 自己的行为 可能带来 的严重 后 得 , 1 罚经 验 , 加强 对证券交易 的监督管理 和对违法交易行为 的处罚 果, 从法律 , 道德 , 社会 压力等方 面加强 宣传 , 从而 营造一种 全 保证证券市场 的健康平稳 的发展 。 面控制证券投 资基 金内幕交易 的文化氛 围 , 已达 到有 效控 制证 力度 , 券投资基金 内幕交易 的目的 。 ( ) 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交 易 主 体 登 记 制 度 二 完

浅议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浅议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 以相 关的法律、法规 为基础 的 ,基金管理 公 司主要 由法律合规部 、内部审计部 、监督稽核 部和 风险管理 控制部组成 ,负责实施 内控 制度的法律 、法规 指引 ,而且 以 其指导各项业务 的开展 。
( )内部 管理控制 制度 二 内部管理控制通 常是 由只和财务记录 间接 相关 的方法和 程序组成 ,包括组织结构控制和操作控制 。
启 示。 、
[ 关键词] 募证券投 资基金 风 险管理 内部控 制 私 【 中图分类号 】F 3 【 80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一. 4 (0 ) 1 —0 9 2 9 5 9 2 1 一O 0 3 1 0


概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为进行 的监控 管理。
( 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如 由于 网络技 术水 平落 后 ,交 易操作 中 出现 人 为 的干 扰或管 理系统和管理制度不健 全所造成 的操作风 险。由于技 术和硬件方 面的 问题 ,公 司不 能有 效、准确地搜集 、处理信 息 ,而 且一般地 ,任何后 台、办公室都可能 出现 这种 问题 , 另外基金经 理 由于不适宜控制 ,对 复杂 的衍生工具 的定价 也 可能会造成潜在 的操作 问题 。

四、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控制对策
组 织结构控制指通过 合理的组织结构设 置,来加强各部 门之间 的相互 配合与制衡 ,充 分体现部 门职责分工 的原则 。 操 作控制有 关于投资 限额 的规 定, 比如各基金 都在 招募说 明 书 中公开披 露其投资 范围和 投资限制 ,在标准 化方面主要有 操作 的书面 化、程序 的标准化 、 岗位职责 的明晰化等要求 , 同时基金 公司应做到业务 隔离,主要是指各 资产管理公司应 将 基金资产 管理、机构投 资者 的资产管理和 自有 资金的资产 管理独立运作 。

浅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控制结构的缺陷

浅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控制结构的缺陷

者 ,在管理人 ,托管人 以及高份额持有人 面前 ,处于 明显 的弱势地位 。如此 更进一 步滋长 了管理公 司和高份额持有者 以及托 管人之 间的内幕交易 ,灰色交易。而信托 人制度下 ,基金信托人能按照信托合 同的
在 日常基金运作 中,对外 代表基金主
的某些业务 已经从 管理人处剥 离出来 ,外 包给别 的企业来进行 ,也是 由管理人所 指
定 的,这大 大减 少了金融分工对于金融风 险控制的作用 , 而国外成 功的经验显示 , 基
体资格 的机构一直是基金 管理公 司。在成
熟 的基金市场 中,如果基金 以公 司的形式 设立就有董事 ,如果基金 以商业信托 的形 式设立就有信托人 。在 实践 中他 们是 完全 相 同的组织 ,基金业 内使 用这 二个词的意
为 “ 运动 员”的托 管银 行来 行使部 分裁判
内 容 摘 要 :我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内部
控 制 结 构 中 ,缺 失 了信 托 人 这 一 关键 环节 ,增 加 了金 融 机 构 的风 险 、降 低 了 金 融 系统 的 稳 定 性 。 本 文 认 为 建 立 信 托 人 制 度 能 有 效 保 护 广 大 份 额 持 有 人 的利 益 ,并 且 还 能 深 化 金 融 市 场 改 革 ,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以资产组合方式进 行证券投资活动。 ”
( )监 管缺 陷 一
是很显 然的 ,持 有人 大会 的召集举 行需 要 耗费很大 的人 力物 力 ,而且 《 基金 法》规
定 ,第一召集义务人 为管理人 ,第二召集 义务人是托管人 ,第三召集义务人是持有 份额达 到 1 % 的持有 人。 中小份 额持有 O
加显得苍 白无力 。故亟需使基金信托委 员

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探讨

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探讨

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探讨摘要:近年来,我国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动证券公司以投资者(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制度的建设,相关部门针对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但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现状仍表现为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均不健全,内部人控制问题尤为突出,成为引发公司高管犯罪率上升等诸多问题的根源。

从问题入手,探讨解决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原因对策一、内部人控制的相关概念1994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青木昌彦提出了转轨经济中的“内部人控制”这一概念,并将其描述为:“经理人员通常与工人合谋,在事实上掌握了(前国营企业)的控制权,他们的利益在公司战略决策方面得到了强有力的变现。

”从广义上讲,“内部人控制”问题就是“委托——代理”问题,即代理人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事情来。

结合相关实践,对内部人控制可从以下方面理解:(1)内部人是指公司的实际管理层,既包括公司经理层,也包括公司董事,有的公司也将监事划为内部人范围。

(2)内部人控制问题的表现有两种,即股权分散下的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下的内部人控制。

(3)控制对象包括剩余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但主要是剩余控制权。

(4)内部人控制通常是企业的外部成员(如股东、债权人和主管部门等)监管不力,内部成员掌握了实际控制权。

二、证券公司内部人控制现状相关调查,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组织设置及相应关系的界定上有很大随意性。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往往分工不明确,有的干脆一肩挑。

目前有二成券商的一把手身兼两职。

同时,作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等原因,“三会”的设置形同虚设。

在这种权利失衡的状态中,券商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

此外,股权结构也形成两个极端:一种极端是“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经营管理层,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另一种极端是,一些券商故意将股权结构设计得过于分散,借此削弱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监督约束,强化内部人控制程度。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

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
处在第 四梯队的有2家 基金公 司。作为参照 ,在美 国基金业 7
中, 1名 的市场份额 占到5 %, 1 到2 名 占2 %, 前 0 1 第1名 5 3 其余几 百家基金公 司占有剩余的2%。国内基金业 的现状显示 , 6 目前
信托投 资公 司发起设立 , 虽然 是独 立的法人 , 但从管理模式上
况下 , 势必导致 内部人控制 。 2基金持有人 的监督效果欠佳。 . 基金持有人往往人数众多 且高度分散 , 以至于基金持有人大会往往流于形式 。只有当基 金管理人 出现严重失职或违法违规时 ,基金持有人大会才能 以多数 决议将其撤换 。因此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 的监督
截至20 年6 0 7 月底 , 我国共有5 家基金 管理公 司提供 基金 8 管理服务 , 中1家为 中外合资企业 , 其 8 他们 管理着5 只封闭式 0 基金和2 2 7 只开放式基金 ,管理 的资产 总额约人民币10 0 0 0 亿 元 ,比2 0 年末的人民币5 0 " 元有较大提高 ;在管理资产 06 4 8L f 中, 开放式基金约为人 民币7 0  ̄ 元 , 00L 其余是封闭式基金 。基 金管理市场正在进入集约化时代 。2 0 年初 , 07 博时 、 南方 、 易方
是事后 的、 有限的, 带有极大的滞后性 、 软弱性 。
由于 目前我 国契 约型基金持有人 与管理人之 间存 在的是 信托关系 , 不具有类似于股东 的发言权 , 加上 基金持有人 大会

队, o oL 以上 、0 — 0 0 份、0 — 0 亿 份、0 亿 份以 即lo4 份 80 10 亿 50 8 0 50 下 。在5 家基金公 司中, 8 位居第 一梯队的有 5 家分别 是 : 博时 、 南方 、 华夏 、 易方达、 嘉实 ; 于第二梯 队的有6 : 处 家 华安 、 大成 、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经纵横
浅析我 国证券市场存在 的问题及对 策
王 振
( 河南科技 大学马克思主 义学院 , 洛 阳 4 10 ) 河南 703
【 摘 要】 本文从我 国证 券市场对 经济发展 的重要意义 出发 , 分析 了我 国证 券市场 目前主要存在 的 问题 , 深入分析 了其产生的
原 因, 并提 出了相应的对策 , 以期对我 国证券 市场 的规范发展 能有所帮助。在依 法治 国的今天 , 了建设 一个健康 的证 券市场 , 为 必 须依 法治市, 充分运用法律管理证券市场 。本文就我国证券 市场的规 范与 发展做一些初步探讨。 【 关键词】 券市场; 证 规范发展 ; 因分析 ; 策 原 对
展; 证券市场 的快速 发展, 同时加 快了投融资体制的改革 , 加速 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 模棱两可。 了企业 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 的步 伐, 进一步推动 了国民经 济持
暴露出了不少 问题 。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 证券市场发展 的 行规范 ,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 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 的问题,
也 正 是 本文 要 探 讨 的 问题 。

2 .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 市公 司的信息是 时效性极强的 资 3 .信息披露不 公平 。上 市公司的消息还 没有在证监会指 不公平 。内幕消息 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 市的重要特征 。 ( 机 构投资者 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四) 目前, 国证券 市场 从人 数上看个人投资者 占总开户人 数 我 的 9 .%, 97 机构投 资者只 占 O3 . % 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 8%左 0
财 经纵横
由最初的债券现货 市场到股票交 易市 场, 再到 相应 的金融衍 生 确、 实地对 公司各项 报告及事 件进行有 效披露 , 真 以此 增强投

论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控制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控制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21年l月 0 0 0 刊
商 品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口唐 雯
(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蚌埠 2 3 3 ) 30 0
摘 要 : 前 , 国证券投 资基金 内部控制法律制度 中存在着 中小投 资者利益缺 乏有力代表 , 目 我 基金托 管人缺 乏独 立性, 独立董事监督 乏力的问题 应 当通过在基金持有人大会 中引入投 票权代理制度 , 改革基金托 管人任 免方式, 完善独 立董事制度三个 方面有针对性 的加 以解决 。 关键词 : 证券投资基金 内部控 制 基金托 管人
证券 投资 基金 内部 控制 法律 制度 中 的 问题 ( ) 一 中小 基金 投 资人 利益缺 乏有 力代 表 无论 在基 金发起 设立 时 , 还是 在基金 成 立之后 的运 作过 程 中, 中 小基金 投资 者 的利益 都 缺乏有 力代 表 ,使得 基金 投 资人利 益 很 容 易被基 金管 理人 和 基金托 管人 侵 害 。 从基 金发起 设立 时来 看 , 按照 《 证券投 资 基金 法》 的规 定, 由基 金发 起人 作为 委托 人与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 人签 订信 托契 约 。这 实 际上 赋予 了基 金发起 人基 金 持有 人代 表 的身份 。然而 ,基金 相关 法规 中又规 定 , 金 发起人 在基 金成 立后 当然 就是 基金 管理人 , 基 这 就使 得作 为发起 人 的基金 管理人 利益 冲突 的法 律地 位不 可 能真 正 代 表 基金投 资 者的 利益 , 而基 金 管理人 又 有权 选择 另一 个委 托 人. 基 金托 管人 ,因而 , 基金 契约 的签 订完 全 是 由基 金 管理 人所 主导 的 , 金管 理人成 为基 金 设立 时法律 关系 的 中心 , 金投 资者 只有 基 基 选 择接 受和 不接 受基 金契 约的权 利 , 而没 有讨 价还 价 的权 利 , 基金 投 资人 的 利益 实际上 无人 代表 。 从基金 成立 之后 来看 , 尽管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定 , 规 投资 人可 以通过 基金 持有 人大 会行 使投 资 人权 利 , 且基 金投 资 人享 有对 并 基 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 人进行 监 督的权 利 。但 是 ,由于基 金 持有 人 大会 中投 资 者权 利 的行 使 形式 是集 体表 决 ,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在 众 多 中小投 资 者投 资者 为主 ,基金 份额 持有 情况 高度 分 散 的情况 下, 出于 经济理 性 , 些中 小投资 者普遍 存在着 ” 便车 ” 这 搭 的心 理 , 不 愿 耗 费财力 和精 力 出席基 金持 有 人大 会 , 表现 出一 种” 理性 冷漠 ” , 出现个 体理 性 导致 的集体 非理 性 问题 。我 国证券 投 资基 金实 践也 充分验 证 了这 一 点 : 大 多数 持有 人热 衷 于短线 操作 以博取差 价 , 绝 根 本没 有兴 趣参 加一 年一 次 的基 金持有 人大 会 ,以致 基金 持有 人 大 会往 往 流于 形式 , 这 使得 关 系基 金 的重 大决 策 基本 上 由基 金 ① 管 理人 一手决 定 , 中小投 资者 由于 没有 利益 代表 , 往往 只 能无奈 的 选 择用脚 投 票 , 难行 使基 金持 有人 权 利去 修改 基金 契约 或更 换 很 基 金管理 人 。 ( ) 金托 管人 缺乏 独立 性 二 基 在 基金持 有 人大 会对 基金 管理 人监 督不 力 的情况 下 ,基金 托 管 人对基 金 管理 人 的监督 就显得 尤 为重 要 。 界各 国( 区) 般 世 地 一 都 明确规定 契约型基 金 的托 管人对 基金管 理人 的行 为有监 督职 责 。 我 国现行 基金 法规和 契 约中 虽然也 规定 了基 金托 管人 的监 督 职 责 , 是监 督 的实际 效果 并不 理想 。主 要原 因在 于 : 可 在实 际 的运 作过 程 中, 基金 管理 人通 常是 基金 的发起 人 , 有权 决定基 金托 管人 的选 聘和撤 换 , 了保住 自己的地位 以取 得稳 定 的托 管费收 入 , 为 理 性 的基金 托管人 往往 屈就于基 金管理 人不敢 真正履 行其监 管职责 , 以维 持与 基金 管理 人长 期 的” 良好合 作” 关系 , 至纵 容 、 甚 迁就 基金 管理 人 的违法违 规 行为 , 漠视 基金 投 资人 的利 益 。2 0 04证监 会公 布 的调查报 告 显示 ,有 的基金 管理 人承 认在 投 资运 作 中或 多或少 的存在 着违 规行 为, 但没 有一 家基 金托 管 人在 其 《 管 人报 告》 托 中 予 以披露 ,经验 证实 了我 国基金 治理 中托 管人 的监 督职 能形 同虚 设 。② ( ) 三 独立 董事 监督 乏力 为规 范基金 的运 作 , 监会 自 2 0 年 起就 已经 明确 要求 基金 证 01 管理 公司 必须建 立独 立董 事 制度 ,其 目的在 于通 过 独立 董事 对作 为基 金管理 人 的基金 管理 公 司 的行为 形成 有效 的监 督和 制约 , 并 在重 大决策 上代 表基 金投 资 者的 利益 ,防止 基金 管 理人侵 害 基金 投 资者 的利 益 。 但 是 , 目前为止 , 到 基金 管理 公 司中 的独立 董事 是否 代表 基金 和 基金 持有 人 的利益 并没 有 明确 ,而我 国 的证券 投 资基 金是 契约 型基金 , 没有如 公 司式 基金 的公 司外 壳 , 并 基金 只是 信托 财产 , 而 不 是独 立 的组织 体, 基金 管理 公 司也 只是独 立 的基金 管理 人 , 不能 等 同于 基金 , 因此 , 立董 事只 是基 金 管理 公司 的董 事 , 独 而不 是基

我国开放式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治理建议

我国开放式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治理建议

购 、 回费 等 , 使 得 无 法 在 风 险 分 担 基 础 上 形 成 赎 这 激 励 相 容 并 对 其 行 为 加 以 约 束 , 且 管 理 人 不 参 与 并
人 的 权 利 , 被 管 理 人 以 双 重 身 份 取 得 了 , 金 管 也 基
的 申购 、 回 机 制 对 基 金 施 加 的 监 督 作 用 , 得 “ 赎 使 内 部 人控 制 ” 题 能 够得 到 较好 的 解 决 , 是 由于 诸 问 但 多 制 度 和 机 制 上 的原 因 , 国 证 券 市 场 上 的 契 约 型 我 开 放式 基 金仍 存 在明显 的“ 内部 人 控 制 ” 题 。 问
起 人 另一 项 重 要 的 职 责— — 代 表 投 资者 的利 益 签
订 基 金契 约 , 可 能 无 法 实 现 ; 难 说 基 金 管 理 人 则 很 与 投 资 者 具 有 相 同 的效 用 函数 和 利 益 取 向 , 此 在 因
是存 在 冲 突的 , 管 理 公 司 的 股 东 对 于 管 理 公 司 , 而 尤其 是 对管 理 公 司 领 导 层 的控 制 作 用 显 然要 强 于 “ 部 ” 基 金 投 资 者 , 自 己 的 股 东 与 投 资 者 的 利 外 的 当
竞争 是 充分 的 , 时 间 ” 身 就 可 以解 决 这 一 问 题 , “ 本
但 目前 管 理 层 拥 有 “ 场 准 入 ” 批 准 权 , 国 开 放 市 的 我
式 基 金 市 场 事 实 上 是 垄 断 的 , 此 这 种 “ 资 者 缺 因 投
位” 的契 约 不 可 能 很 好 地 体 现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 资 投 者 通 过 基 金 契 约 来 约 束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托 管 人 的 控

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

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

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摘要】随着基金行业的不断发展,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加强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内部控制效率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

通过对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提高基金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和避免潜在的管理漏洞。

在未来,我们应该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建议基金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其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能力,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键词】内部控制管理、基金公司、制度、沟通、协调、培训、监督、评估、科技手段、效率、反思、未来展望、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基金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管理投资者资金、保障投资安全的重要责任。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随着金融市场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增加,基金公司内部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也在不断暴露出来。

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威胁,公司的声誉和信誉也面临着严重挑战。

基金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带来了更多的管理难题和挑战。

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不畅,导致管理效率低下,风险管控不到位。

基金公司面临着严格的监管要求和市场竞争压力,要求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1.2 问题意识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基金公司面临着诸多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挑战。

问题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金公司存在着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由于基金公司规模庞大,业务复杂多样,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容易导致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

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控制问题

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控制问题

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控制问题摘要:本文分析了内部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剖析了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本质,认为内部人控制现象是经济发展一种客观必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同时,结合我国的特殊情况探讨了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内部人控制问题。

提出了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一)内部人控制的产生青木昌彦认为(1994),内部人仅指经理或工人。

但是,现代企业中,掌握内部资源信息的并不仅仅是经理层与员工,还包括内部股东、内部董事以及其他相对于外部股东和债权人的内部人。

最终控制人一般是经理人,因此。

本文所指的内部人主要指经理人。

之所以产生内部人与外部人之分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在两权合一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不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为了扩大生产而将资本集聚起来。

出现股份制企业。

分散的股权导致众多股东集体决策效率的低下:加之这些财产所有者很难同时具备专业的生产管理能力,为了保持良好的资本运营,他们开始将经营管理权让渡给有能力保障其资产保值增值的人,于是出现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在这一前提下,尽管股东(外部股东)仍然在形式上把持控制权。

但是当经理人掌握企业经营权时,他们在事实上掌握了企业控制权,成为内部人,而仅仅是出资者的外部股东、债权人等成为相对的外部人。

这样一来。

实质上企业被内部人控制。

这就是内部人控制的产生。

(二)内部人与外部人的关系内部人是外部人的代理人,他们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

尽管二者的目标不会自动协调统一。

但如果契约是完备的且可以付诸执行。

内部人控制问题很难发生。

遗憾的是如哈特归纳的,缔约过程中存在3种不可忽视的交易成本:一是在一个复杂、不可预测的世界中,人们很难把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到,也很难对他们都做出计划:二是即使能够做到,契约双方仍然很难就这些计划达成协议;三是即使前两者都能做到,他们也很难在出现纠纷时候使外部权威明确客观理解并强制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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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浅析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契约型,其三方治理结构中,基金持有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使用,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加上三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是投资者处于信息最劣势地位)以及目标函数的不一致,产生了三方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在委托代理问题存在的前提下,如果基金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乏力,很可能出现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决策中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这就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本文在对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内部原因(基金内部治理架构缺陷)和外部原因(外部治理机制失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

一、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治理架构缺陷
目前我国契约型基金的治理结构存在内在制度缺陷,未能对基金管理人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是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内部原因。

这表现在:
1.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基金持有人由于高度分散且存在搭便车心理,实际上并没有兴趣参加一年一次的、代表其利益的基金持有人大会,因此,他们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带有极大的滞后性、虚弱性。

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也形同虚设。

这是因为:其一,我国目前基金发起人主要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本身,基金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身份重叠,而且,作为基金主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又有权决定基金管理人的选聘和撤换(经批准后),托管人的地位缺乏独立性;其二,基金托管业务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新的表外业务和利润增长点,银行(托管人)在利益驱动下,有可能纵容、迁就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监督效果。

因此,目前对基金管理人有效监督机制的缺乏,是导致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2.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基金投资基金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基金管理人获取收益的主要手段也就是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资产的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运作费用,没有利益分成,激励机制乏力。

在既缺乏有力的制约又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的投资专家就极有可能结成联盟合谋牟利。

激励机制的缺乏,也是导致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外部治理缺陷
1.证券投资基金法仍需完善。

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虽然为基金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仍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

比如,在开放式基金的短期融资问题、混业经营问题、私募基金问题、基金持有人话语权、信息披露等问题上存在空白或对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保护不足。

另外,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较短,政府对基金业的监管缺乏经验与力度也是我国基金业内部人控制产生的重要原因。

2.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

如果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没有竞争性的基金市场和经理人市场,来自公司外部的治理机制不能或不能充分发挥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容易滋生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

在我国,目前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一是基金本身的市场规模很小,开放式基金比重太少,投资者选择的余地不足,没有形成竞争性的基金市场;二是没有竞争性的基金经理人市场,基金经理人中大部分是带有计划特色的行政任命的,是一种非市场选拔机制,在一种没有竞争的环境下,通过为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服务来发展自己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治理对策
1. 改善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

一是基金持有人机构化。

基金持有人中机构投资者比重的上升,不仅可以解决个人投资者监督上的“搭便车”问题,还可以增强基金持有人相对于公司经理人的谈判能力,更大程度上地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二是建立激励相容的共同风险合同。

一种可能的制度安排是让基金发起人充当基金管理人,提高发起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并用法律限定其持有者的基金份额在存续期内不得减少,这种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于一身的作法,有助于克服管理人偷懒问题和降低风险转嫁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将经理人的经营业绩和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在基金经理人的报酬设计中增加长期收益部分,如类似股票期权之类等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基金经理人道德风险的发生。

2.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的外部治理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法,做到切实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权益。

二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

一方面可以增加开放式基金的比重。

相比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运营的风险性可以增强对基金经理人的行为的约束,并且,开放式基金的引入,本身可以提高基金市场的容量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加快建立竞争性的基金经理市场,不仅可以造就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引入竞争机制,还可以发挥市场对基金经理人的声誉约束职能,使其对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从而形成基金经理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市场机制。

三是建立基金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在基金行业内部制定一些同行业共同遵守的规范和信誉评级制度,由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经理人进行检查和审核,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全行业通报,
以此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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