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机关责任考核

合集下载

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工作方案

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2011年)》,为切实做好局属单位2011年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按照考真、考准、考实的要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考察各单位2011年度目标、业绩、过错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激励局属单位履职尽责、争创业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此次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为目标、业绩、过错三个方面。

目标包括:(1)单位年度责任目标;(2)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理“十大实事”中由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畅通郑州等相关城市管理工作;(4)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5)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

业绩是指对照业绩的标准,本单位取得的工作成绩;过错是指对照过错的标准,本单位发生的工作失误和不良后果。

绩效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分项计分、综合评定的办法确定考核结果。

(1)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行政业务工作目标占目标总分的40%、党务责任目标占总分的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占总分的10%、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占总分的10%、局领导综合评价占总分的20%)。

以各单位承担的年度目标单项分值为基础,考核时未完成任务部分扣除相应分数,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加上相应分数。

加分比例不超过本项基础分的20%。

任务未完成的项目按比例扣分,直至此项基础分扣完。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目标必须事先写出专题报告,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不予扣分,否则按未完成计分。

行政业务工作年度考评计分方法采取平时月检查占10%;年中考评占30%;年底考核占60%。

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蒙人社发﹝20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各乡镇,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庄周、漆园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根据亳人社发[2012] 27号《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年度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意义和目的考核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基础环节,通过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利于激励和鞭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素质,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有利于严格管理和监督,促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进一步促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民创业,实现我县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考核的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机关效能建设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注意考核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宗旨意识、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措施,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方案,认真做好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我县2011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一)转任、调任人员由现单位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其转任、调任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亳人社发〔2012〕27号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人员。

二、优秀等次比例单位的优秀比例,一般单位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2011年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目标考核等综合考核的先进单位,归口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百分之二十确定。

凡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年度工作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百分之十以下。

优秀等次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计算;3人及3人以下单位每两年可设定一个优秀个人,当年度优秀比例达20%的单位可设定一个优秀个人。

三、公务员培训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公务员学习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1、2011年6月30日以后提拔的副处级干部,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2、市直单位抽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上班的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考核,不计算为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

3、选派到村任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县选派办负责,不计算为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

4、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在企业挂职锻炼和由组织选派到南部新区、招商局等单位帮助工作半年以上的,由企业或受帮助单位提供年度表现材料,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

五、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制度凡要求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前,应将书面报告、《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申报表》,以及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市直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报送考核备案材料及各项表格时,请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011年局直学校(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岗位考

2011年局直学校(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岗位考
1月4日~1月13日局集中审核学校(单位)年度考核材料(工作人员年度岗位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备案花名册、考核结果统计表、嘉奖及记功人员奖励登记表等材料);人事局集中审批学校(单位)年度考核材料。
1月14日~1月20日处理年度考核中的遗留问题;各学校(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岗位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利用工资软件晋升工作人员薪级工资;做好年度考核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12月31日~1月20日1.12月31日前集中收取各学校(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台帐;2.局考评组对各单位进行集中考评(对照工作台帐及现实表现,分别对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完成情况、日常考核情况打分);3.各学校(单位)负责人集中汇报并现场进行民主测评,局领导评鉴打分;4.汇总考评数据,产生初步结果;5.局党组讨论考核结果;6.考核结果公示,印发考核结果通知。
1.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考核的学校(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间在与各检查组联系确认的同时,需一并报组宣处。
2.局机关市管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会、各直属学校(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集中汇报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2月17日~1月3日各学校(单位)布置年度考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动员、个人总结、述职测评、领导评鉴、小组审核定等、结果公示、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等);单位领导述职述廉、民主测评。
12月1日~12月16日考核工作动员部署;各学校(单位)上报领导述职述廉时间,核对考核人数、举证提间;测算单位优秀、嘉奖指标并书面通知各单位。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审定、表彰处置),于2012年2月上旬(开学初)将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优秀党员名单、不合格党员名单等材料报组宣处。

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程序

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程序

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程序及有关事项一、目标责任考核程序1、发布考核预告。

2、召开考核大会。

议程:(1)乡镇或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

(2)考核组领导讲话。

(3)乡镇或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本人述职述廉报告。

(4)大会测评。

分别发放并回收: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测评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满意度测评表》。

③《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票》、《民主评议党员票》。

参会人员范围:乡镇为机关全体人员,直属站所负责人,农村党支部书记;县直部门(单位)为单位全体人员,所属站所全体人员。

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进行年度考核社会评价。

填写《年度考核社会评价表》。

参会人员为乡镇或部门(单位)科级干部。

(6)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

填写《公众满意度调查表》,参会人员为联系单位、服务领域、下级单位、本单位人员。

3、进行个别谈话。

参加谈话人员包括:乡镇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直属站所负责人,部分党支部书记,其他人员等;县直单位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科室及直属站所负责人,其他人员等。

一般不少于30人,单位人数少的全谈。

4、实地查阅查验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调查走访等方式,进一步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5、量化考核评分考核组根据考核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情况,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共性指标完成情况、县直部门(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需带回的材料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在职科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党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各一份(A4纸型正反打印,同时报电子版)。

2、各种测评表及汇总表(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票、民主评议党员票原始票留存单位,只报评议结果汇总表)考核组成员签字后报县考核办。

3、参加测评大会人员名单、谈话人员名单及公众满意度调查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011年重点工作事项评分细则(内设机构)

2011年重点工作事项评分细则(内设机构)
每缺少一项扣2分,未及时报送的每项扣1分。
18
继续深化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防范工作,进一步查找出新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3分)
没有查找出新的风险点、没制定防范措施的不得分。
合计
100分
考评组签字:考评组长复核: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查看督查记录、督查通报及有关会议记录。不按时间要求报送本系统督查通报的,每次扣0.5分,没有督查记录的扣1分,没有会议记录的扣1分,没有月通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组织人事工作(40分)
6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干部任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考核干部做到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按考核权限和程序做好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表填写规范,及时收集报送市局归档。(8分)
没有开展的不得分,缺少记录的扣2分。
16
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年内各单位履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责的分管局领导、股长和基层工商所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进行述职述廉开展率达到100%。(2分)
开展率每少5个百分点的扣1分。
17
年初要有工作部署(3月末前),年中(6月15日前)、年末(12月15日前)要有工作总结,并将材料报送至市局监察室。(6分)
主要领导未履责的不得分,没有记录的扣3分。
12
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工商局与所属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方案》(桂工商发〔2007〕194号)的要求,对本单位与所属行业协会脱钩情况及脱钩后是否存在借年检之机乱收费、代收费等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1年6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局监察室。(4分)
14
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信访举报及案件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要求分别于每季度的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接到的信访举报和案件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送监察室。(3分)

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全面实现“建一流执法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总体目标,为我市“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进程提供坚实的城管执法保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根据市局《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罗情华常务副组长:彭文斌副组长:吴熙武、邓战青、周挺、邓东军、朱凯成员:李言仁、彭德明、李志强、曾爱民、张艳下设办公室,吴熙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一)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分为综合目标、支队办公室、执法大队、个人评分四大块,另有部分加、扣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综合目标的考核方式以市局年终考核为标准,依据市局年终考核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进行加减。

加分不封顶,扣分不保底。

(二)综合目标(分别按100分计分)(五)机动执法考核评分标准(100分)(六)规划执法考核评分标准(100分)(七)个人考核评分标准(100分)三、其它加分和扣分项目1、荣获国家、省部级、市级、区级或市局、区级部门表彰或奖励,每次分别加20分、10分、8分、5分、2分。

2、政令不通,信息不畅,工作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执行不力的扣1分/次。

3、各大队确定一名信息员,每月必须完成4篇信息报道,并及时上报支队办公室。

未完成信息报道任务的,每大队扣0.5分/次。

大队超额完成上报宣传材料,每篇/次加0.5分。

4、依法行政,执法大队处理案件一律在大队办公室,因处理不当或交待不清,导致执法对象上访至支队机关,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队/次扣1分;全年无引发集体上访或行政诉讼的加5分。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

上述加扣分分别计入相应个人和所在的大队。

二0一一年四月。

青河县2011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

青河县2011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

青河县2011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赋分得分备注领班子建设思想政治。

1、讲学习、讲团结、讲政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本领;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班子成员团结共事,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积极进取,3、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理论武装。

4、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在建一流机关、造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

8党建责任。

1、实施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落实年度党支部目标考核制度;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时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配齐配强专党务干部。

进一步推行班子换届“公推直选”。

建立机关党组织任期2年届满提醒制度,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换届选举、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给予通报(通报一次扣5分); 3、重视党建投入,支持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4、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主体,以“五个好”为内容开展“基层满意县直部门”创建活动,创建活动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切实解决问题。

1民主集中。

1、坚持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经会议决策;2、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 3、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

5作风建设。

学习弘扬“六种精神”,转变作风,推动发展,党员做到“五带头”。

5党员队伍建设学习培训。

1、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通过中心组学、支部集中讨论学等形式,发挥远程(电教)、网络电视优势,深入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2、落实党员轮训制,借助外出培训和“请进来”授课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增强学习实效;党员领导干部累计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2次。

3、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鼓励党员利用各种形式以及现代网络和传媒手段,互动交流,提高党员学习兴趣。

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充分调动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队伍,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追赶跨越发展,决定对局机关干职工2011年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教研室教研员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自我考评、股室考评、民主测评与考核小组行政考评相结合。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股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局机关干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其他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表彰等日常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和各股室平时要注意原始考核资料的积累,重点工作和活动要有专人及时记录,要有小结或阶段性结论,便于年终考核检查。

三、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一)自我考评。

由本人对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自测和评价。

自我考评结果供行政考评参考。

(二)股室考评。

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股室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三)民主测评。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年度民主互相测评,根据测评对象一年的德、能、勤、绩情况逐项进行考核打分。

民主测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四)行政考评。

考核领导小组对干职工自我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相应的原始考核资料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11年考核附件

2011年考核附件

附件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

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

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 20分2.履行职位职责情况 20分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 5分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 5分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1.班子成员民主测评 15分2.一般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35分三、奖励减扣分部分。

在上述百分以外设臵,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

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11.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0分;12.行政行为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的扣3分;13.当年病事假超过120天以上的扣2分;14.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他奖扣2-3分。

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2.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3.上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留任的人员;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在岗半年以上人员;5.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表2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表2
2.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党委会记录没有相关记载或没有述职述廉报告的每少一项扣1分,处级以上干部未上报重大事项的或者重大事项“一把手”未进行阅批的,扣1分。
3.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加强干部管理。没有任务分工的扣1分,未按分工履行职责的扣1分,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3.“十廉”活动开展情况。每年开展两类以上廉政文化活动。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廉政文化开展情况及效果,未开展的扣2分,开展效果不理想的扣1-2分。
4.《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对未进行重点检查的单位进行检查。没有开展专项学习教育的扣1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20
1.对照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抽查不少于10项“三重一大”事项(不足10项的,全部检查)。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监督出现问题事项,酌情扣1-3分;对抽查出现3个以上项目出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情况扩大抽查面可至20项,扣分同上,扣完为止。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区直机关Leabharlann 委区卫生局区招待所
教研中心
区动监局
双峰集团
天竺镇
区委办
区人口计生委
区档案局
牛栏山一中
区种植业中心
永进物资
李桥镇
区纪委监察局
区安监局
区市场中心
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区农机中心
煤炭公司
南彩镇
区委组织部
区经信委
水上公园投资中心
区市政市容委
区水产中心
区残联
区财政局
区园林服务中心
区气象局
建筑企业集团
北石槽镇
区委社会工委

目标责任考核汇报

目标责任考核汇报

中共长武县委党校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党校的关怀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将2011年班子和队伍建设和重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县目标责任考核办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班子和队伍建设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我校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做到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和谐共事。

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意识,关心职工生活,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做好党校工作。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坚持新进人员都要到教学一线锻炼,都要进课堂、上讲台,新调3名骨干到教学一线,优化专业结构,加强教学力量;我们根据市党校的安排,开展全体教师教学演示大比武,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坚持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增强党性修养,不在指导思想上出偏差;狠抓教育进修培训,考察调研,加强业务素质,掌握各方面的知识;强化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做到勤奋敬业,严谨治学,作风朴实。

(二)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廉政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坚持职工集中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推进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轮流讲课制度,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作为学习内容,在提升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理论水平、加强其党性修养、增强其工作本领上下功夫。

通过学习型机关建设,树立了“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先进理念,形成了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甘政办发电[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1]16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矿区办事处:按照省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甘依法发〔2011〕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9日。

二、考核内容《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和《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部门适用)的通知》(甘依法办发〔2011〕2号)所确定的目标责任,主要包括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7个方面内容。

三、考核步骤考核分自查自评、组织考核、确定结果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25日)。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照考核标准先行组织自查,收集整理迎检材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于11月25日前报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未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的要适当予以扣分。

第二阶段:组织考核(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9日)。

省政府将派出6个考核组赴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30•【字号】宜府办文[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宜府办文〔201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市政府分解的控制指标,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宜安发〔2011〕7号)中所列内容。

二、考核时间对县市区的考核从2011年12月5日开始,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联系。

对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的考核于2012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考核要求,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一)考核主要方式。

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进行考核。

听取县市区政府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调阅相关资料,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现场检查不少于2个乡镇、1个部门、3家企业),并随机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所在地方、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相关情况,力求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判。

对每个县市和夷陵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天,对其他各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天半。

(二)考核组人员及分工。

市政府成立7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具体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第一组组长:黄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杨辉(市安全监管局副主任,138****8355)被考核单位:五峰自治县、猇亭区第二组组长:陈秀全(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成员: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肖云舫(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33****1308)被考核单位:秭归县、夷陵区第三组组长:黄建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成员: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钟安新(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134****2166)被考核单位:当阳市、长阳自治县第四组组长:赵庆华(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成员:市交警支队、市港航局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付婧红(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59****0399)被考核单位:枝江市、兴山县第五组组长:黄芳帅(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成员: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吕红(市安全监管局副科长,138****0006)被考核单位:宜都市、开发区第六组组长:佘远忠(市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成员:市总工会、市消防支队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朱万全(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137****9651)被考核单位:远安县、点军区第七组组长:张晓林(市质监局副局长)成员:市住建委、市治安支队各1名科级干部联络员:吴双仪(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33****9766)被考核单位:西陵区、伍家岗区四、有关要求(一)各考核组要本着“严谨、务实、细致”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2011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2011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2011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第一部分综合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经营管理规范化)、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5项任务。

班子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注重作风建设。

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注重廉政教育,监督措施有力,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管理制度建设(经营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目标,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制度规定有力,内部安全稳定。

(明确经营发展目标,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单位实际;健全经营决策机制、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管理科学、民主、严格。

)及时汇报重大事项,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加强收入分配制度、奖励制度等激励制度建设。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确保保密工作不出事。

党组织建设:按照《党组织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精神文明建设: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单位风清气正。

第二部分各单位具体业务发展目标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一类目标1.组织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3.抓好科技信息综合楼建设项目。

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做好监理、施工招标工作,办结施工前的各项审批程序,确保按期开工,力争年内施工至±0.00。

4.加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工作,完成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一期)的软硬件建设,配合厅成果处开展试运行工作;完成网上技术市场英文版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行。

5.积极开展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科技厅办公网、门户网等信息更新及信息系统的整合与应用。

保障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6.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履约率90%以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浙政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浙政发〔2012〕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各种困难矛盾,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动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着力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赋予的年度各项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迈出了坚实步伐。

根据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考核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财政厅等19个单位为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其他25个单位为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现将优秀单位名单通报如下: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经合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水利厅、省残联、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省侨办。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希望各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名单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侨办、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省经合办、省供销社、省残联、省农信联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责任部门:经营部责任人:考核结果:
责任部门:生产质量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责任部门:财务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责任部门:档案室
二〇一一年机关各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责任部门:法律事务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部门:劳动人事教育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部门:离退、信访办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〇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部门:保卫处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纪委责任人:考核结果:
二○一一年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表
责任部门:公司工会责任人:考核结果:
公司机关部门目标责任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机关管理,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对机关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完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目标责任制为目标,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具体考核内容,对公司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改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指标考核和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是: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由经理助理兼任的自主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市场开发部)。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总公司考核由公司职工代表进行评议。

公司自主经营部门按照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

四、考核依据
1、部门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由公司法人代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

2、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上级组织和公司领导布置的任务;
4、部门工作人员出勤、参加机关会议、日常学习和其他活动的情况。

5、对工作人员的考评。

五、考核体系的构成
考核体系有目标考核、评议考核、出勤考核、机关日常考核四部分组成。

1、目标考核(60分)是指考核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评议考核(20分)。

评议考核分2次进行。

首先是在年终召开由各基层单位的党政领导、公司项目部代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述职,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部门述职和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占考核的5分。

对部门工作人员的评议
考核,在年终召开的机关上大会进行,占考核的5分。

分为优秀(5分)、称职(3分)、不称职(1)。

其次是在召开的公司党政领导联系会上由参会成员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议,占考核的10分。

前述参与考核的自主部门,只考核部门负责人,不考核部门工作人员。

3、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5分)是指各部门要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情况编写部门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工作流程等,年终工作人员要书写工作总结。

书面材料不全或工作人员总结不认真要酌情扣分。

4、出勤考核(5分)。

由机关总支和劳人部根据考勤情况打分。

部门工作人员旷工一天,扣部门1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部门0.1分,但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5、每个部门每季度送交办公室的图片、通讯不得少于1篇,每少1篇扣1分,每多完成1篇加0.5分。

6、机关日常考核(10分)
由机关总支和机关工会根据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参加学习、参加各种活动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由机关总支和工会根据掌握的情况打分,占考核的10分。

日常参加会议、学习、活动占5分。

部门工作人员每次每人无故不参加的扣0.1分,该项最多扣5分。

今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并在期末进行综合考试,考试成绩计入考核,占5分。

具体为,每次部门人员考试平均成绩乘以5﹪。

对讲课者的评分,每次讲完后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评。

所在部门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获集体奖的给部门加1分,个人获奖的给本部门加0.5分/人;参加集团总公司和社会上组织的活动获集体奖的,给本部门加3分,个人加2分/人。

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社会考试获得经济类、财务类、统计类、审计类、造价类、企业法律顾问等中级职称的,给部门加3分,获得经济类、财务类、统计类、审计类、造价类、司法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给部门加5分。

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给部门加2分/人,通过二级建造师增项的再加1分/人。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给部门加5分/人,通过一级建造师增项的再加3分/人。

获得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等证件的,每获得一个证件给部门加1分。

获工程师,政工师证者给部门加2分,高级政工师证者给部门加3分。

六、考核结果的确认
部门考核得分=目标考核得分+评议考核得分+岗位职责考核得分+出勤考核得分+图片、通讯考核得分+机关日常考核得分
七、考核的组织领导
公司经理是考核的总考评人。

考核小组成员由公司各分管领导、党委工作部、劳动人事教育部、机关总支、机关工会负责人和机关一名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劳动人事教育部。

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担任。

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机关各部门的考核,负责策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受理被考核者的复核申请。

八、为了奖游罚劣,公司将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末位淘汰1-2名。

末位淘汰实行评分制,由民主测评、日常表现、部门负责人评分、分管领导评
分四部分组成。

民主测评是指年终在机关大会上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的评议考核,占60分;日常表现是指由机关总支、机关工会根据日常出勤、学习、参加活动情况、年终个人总结等给予得分,占10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评分各占15分。

九、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考核结果应反馈给部门,评议考核结果应反馈给个人。

考核结果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聘用、晋升、培训、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按各部门考核结果发给年度兑现奖。

部门科员按1.0、部门负责人按1.3,部门副职按1.1,部门负责人以外的正科级按1.2的系数发放兑现奖。

经理助理、副总会、副总工、副总经济师按对应部门科员平均兑现奖的1.5系数兑现。

十、附则
1、当年直接从工作岗位退休(含内退)的人员可按实际出勤的月份参照所在部门同职务人员发放兑现奖,但不参与年终考核。

2、当年新调入人员和新分配的学生以及请事假或请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人员按实际出勤参照所在部门同职务人员发放兑现奖。

在机关先实习后留用的人员,其实习期视为出勤日。

3、退休后返聘到机关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按实际出勤的月份参照本部门同职务人员发放兑现奖。

其他聘任人员以本部门同职务人员兑现奖的50﹪作为基数并参照出勤发放兑现奖。

4、兼任2个以上部门的负责人,可按所负责的得分最高的部门发放兑现奖。

5、绩效考核奖只发到部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本部门工作人员日常表现、奖罚情况、工作量、证书取得情况等在工作人员之间自主分配。

6、为了配合机关考核,今后机关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或岗位合同到期以后,由个人在机关大会上述职,由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经理助理、副总会、副总工、副总经济师等组成评委评议是否续聘劳动合同或岗位合同。

7、本办法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