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床用血审核制度Word 文档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输血工作“三统一”即: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的管理原则。
我医疗机构用血只能接受省卫生厅指定的血站供血,下各医疗机构不准接受病人家属从外单位购买的血液(包括血液制品)。
转院携带的血液经过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医务部办理申报审批有关手续,再凭输血科输血报告单才能输注。
(-)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NlO克,或红细胞压积2 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OmI以下,红细胞压积N35% 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患者血红蛋白VlO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部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
3.用血申请(1)申请输血的病人首先应做输血前十项ABo血型、Rh⑻血型、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血小板、ALT、HBSAg、Anit-HCV. Anit-HIV,梅毒检查。
(2)临床确需输注全血的由主治医生申请,医务部审批同意。
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上午10点前送输血科备血。
所有可能输血的手术病人都必须作术前备血。
(3)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生负责采血过程中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生负责实施。
(4)患者亲友、家属献血由经治医生填写《患者家属献血登记表》,到血站无偿献血。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临床医生应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提倡成分输血。
2、临床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交待有关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签署输血同意书,紧急抢救用血如家属不在场无法签字时应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
3、病房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一天申请,由经治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样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血库备血。
4、临床紧急抢救用血由经治医生电话通知血库用血血型、用血量,血库接通知后及时联系血源。
经治医生同事讲输血申请单连同血样送至血库。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必须提前三天将申请单和血样送交血库,以便和中心血站提前联系。
此类患者一旦备血后,必须全量使用,不得退费。
6、在本院进行输血者输血前必须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血型、肝功能+乙肝两对半、Anti-HCV、Anti-HIV1/2检查,对梅毒高危患者还需在输血前进行RPR检查。
7、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账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等项目,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和发血。
8、血液发出后,必须将患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备查,临床输血完成后应将血袋保留24小时,待患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弃去。
血液从血库发出后一概不得退回。
9、二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10、要认真做好血液制品出入血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
临床用血审核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有效利用血液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利益,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需要进行输血治疗的患者。
三、用血审核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审核管理委员会,由多学科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用血进行审核及管理。
四、用血审核的原则1. 严格遵守输血指征,减少输血风险;2. 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用血审核,确保输血安全;3.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个性化制定输血方案;4. 与患者充分沟通,尊重患者的选择权;5. 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确保患者了解输血的风险和益处。
五、用血审核的程序1. 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用血审核委员会提出用血申请;2. 用血审核委员会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审核用血指征及输血方案;3. 审核通过后,医生可以进行血液采集和输血治疗;4. 输血后,要及时进行观察和记录输血情况,避免输血并发症的发生;5. 输血结束后,要及时通知用血审核委员会,进行输血疗效评价。
六、用血审核的内容1. 患者的病情及输血指征;2. 输血前的实验室检查;3. 输血的血液制品选择及用量;4. 输血的途径和速度控制;5. 输血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七、用血审核的责任1. 医生要严格执行用血审核制度,确保用血安全有效;2. 患者要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及用血史,配合医生进行用血审核;3. 用血审核委员会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用血申请,保障患者的利益。
八、用血安全管理1. 要严格执行血液管理规范,确保输血的血液质量;2. 输血时要做好输血记录,及时记录输血量及输血过程;3. 输血后要及时处理输血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4. 定期对用血审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九、用血审核管理效果评价1. 通过对用血审核管理制度的评估,了解效果及存在的问题;2.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用血审核管理制度;3. 定期对用血审核委员会进行考核,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洛阳石化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目的1、为保证临床医疗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机构职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和储存血液。
检测血样、配血、输血监测。
检查《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3.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制度3.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75g/L和血球压积低于25%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
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评估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3.3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3.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3.5 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输血科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组织,负责全院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临床用血管理组织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相关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临床用血管理组织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业务培训;(三)监督临床用血全过程;(四)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五)定期召开临床用血工作会议。
第七条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临床用血申请的审核;(二)负责临床用血的发放;(三)负责临床用血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四)负责临床用血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临床用血审核第八条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时,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确保用血安全、合理。
第九条用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诊断、申请用血品种、数量、用血时间等内容,并经申请医师签名。
第十条输血科收到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一)申请用血是否符合适应症和禁忌症;(二)用血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清晰;(三)患者是否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四)血液品种、数量是否合理;(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一条输血科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向血站或血库发出用血通知,并做好用血记录。
第四章临床用血监督与改进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临床用血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本(2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本为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液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医务科,事后补办手续,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得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得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合,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得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过程种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输血前3天内应在我院检验科进行输血9项的检验,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
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交检验科。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4、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5、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前9项检验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6、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7、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8、检验科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9、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血站取血。
10、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条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第二条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提出,相应级别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政处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第四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由血液中心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输血科专人到血液中心取血。
所取血液包装必须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成份必须符合输血申请要求,否则不得领取。
第五条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核准签字,报医政处批准,方可备血。
急诊用血后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输血科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核对信息无误,血样验收合格,输血科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立即登记。
登记信息必须齐全。
第七条输血科根据批准、合格的输血申请进行血型复检。
第八条输血科认真作好血液的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贮存。
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医院工作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工作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对临床输血进行质量管理和监控,指导临床用血,并定期对临床用血和输血科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2.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严格执行艴床用血审批手续,经治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并签字,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4.如果因病情需要,一次用血或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经治医生申请,科主任审批签字后,经输血科会诊,报医务科批准,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急诊用血可先领取血液,但必须在用血后三天内补交审批手续。
5.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无家属签字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病人或家属送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7.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8.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再次做核对工作,并立即通知输血科,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
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备案。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文(3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文第一章介绍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审核流程,确保用血合理、安全、高效。
临床用血是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血液及血液制品的过程,是重要的救治手段之一。
为了有效利用血液资源,保障患者的用血需求和安全,医疗机构制定了本审核制度。
第二章审核原则1. 临床用血审核应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以患者的真实需要为核心。
2. 审核过程应科学、严谨、透明,确保符合血液使用指南和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
3. 审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血液使用指南和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评估。
4. 严格执行血液管理制度,确保血液的合理使用和库存管理。
第三章审核程序1. 临床医生向血库申请用血,提供患者的相关信息和病情描述。
2. 血库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审核申请是否符合血液使用指南和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
3. 血库医生对申请进行评估,并给出审核结论,包括同意、拒绝、或者建议改进。
4. 审核结论通过电子审核系统反馈给临床医生。
第四章审核依据1. 临床用血审核应参考相关血液使用指南、科学研究和专家共识。
2.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审核应综合考虑临床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和体征表现等。
3. 审核应根据血液供应情况、库存量和血型配对原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第五章审核记录与汇总1. 审核过程中,血库医生应及时记录审核结论和相关说明,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临床医生的申请、审核依据和结论等。
2. 审核记录的保存应符合医疗文件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3. 审核记录需汇总统计,用于评估和改进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六章审核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审核的监督机制,确保审核过程的合规性。
2. 监督部门对临床用血审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3. 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可通过临床用血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相关讨论和解决。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1. 临床用血审核过程中,各参与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确保审核的合规性。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血液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资源,具有重要的生命支持功能。
然而,由于供血资源的有限性和人体对外源性血液的免疫反应等因素,使用血液需要严格的审核制度来保证血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使用安全。
本医院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目的在于严格控制血液使用的指征和数量,充分发挥血液资源的效用,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血液及其制品的患者,包括门急诊、住院和手术等各个临床科室。
三、审核人员和审核流程1.审核人员:a.临床主治医生:负责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输血,并决定输血的方式和剂量。
b.输血科医生:负责对临床主治医生的审查工作,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审核流程:a.临床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输血,并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b.输血科医生: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检查申请单中的临床用血指征、血常规、凝血功能和免疫学检查等结果,以及记录患者的输血历史和用血情况。
c.输血科医生: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填写《临床用血审核记录表》。
d.临床主治医生:接收审核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输血。
四、审核标准和指导原则1.审核标准:a. 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g/dl的患者可以考虑输血。
b.临床上存在急性出血、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休克的患者可以考虑输血。
c.凝血功能异常或存在血液代谢异常的患者可以考虑输血。
d.免疫学检查结果提示需要应激性输血的患者可以考虑输血。
2.指导原则:a.严格遵循血液管理的临床指南和相关规定,确保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b.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制定输血方案,包括输血方式、剂量和速度等。
c.进行输血前,临床主治医生应向患者充分解释龙血制品和输血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五、记录和统计1.记录工作:a.由输血科医生负责填写《临床用血审核记录表》,记录审核的结果和输血的细节情况。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输血科(血库、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超过2000毫升以上)》,并又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部批准,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部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模版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临床用血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使用输血制剂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
由于血液和血液制品具有高度特异性和复杂性,其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必须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来确保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模板,以指导医务人员如何进行血液使用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流程1. 申请单填写(无分段语句)a. 医务人员在申请单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b. 填写需求血液及其数量、使用原因等详细信息;c. 填写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和联系方式,以方便后续的沟通。
2. 申请单递交(无分段语句)a. 医务人员将填写完整的申请单递交至输血科或血库,可通过电子递交系统或纸质递交;b. 输血科或血库收到申请单后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完整和准确。
3. 审核血液需求(无分段语句)a. 输血科或血库的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所填写的需求信息,审核血液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b. 医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结果、手术情况等因素,以及当前的血液库存情况。
4. 血液质量审核(无分段语句)a. 输血科或血库的医务人员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申请血液的质量进行审核;b. 医务人员需检查血液制剂的有效期、血型、抗体筛查、传染病检测等质量指标,确保血液质量合格;5. 审核结果通知(无分段语句)a. 输血科或血库的医务人员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b. 若审核通过,通知申请者取血液,并说明相关的注意事项;c. 若审核未通过,需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提供合理的建议。
6. 审核记录归档(无分段语句)a. 输血科或血库的医务人员将申请单和审核结果进行归档;b. 归档的目的是为了追踪以往的审核记录,保留证据并提供参考,以保证审核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注意事项1. 审核操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操作的合法和规范性;2. 审核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漏;3. 需要进行周期性的审核制度的自我评估和改进,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4. 与临床科室、输血科和血库之间需要建立紧密的沟通机制,协同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最新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最新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三、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检验科备血。
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检验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必须征得主管院长同意并由医务科备案后方可实施。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检验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严格掌握适应症和操作常规,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输血科确保储血、配血、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3、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应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储血点)备血。
因病情需要,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主管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2000毫升以上)》,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上述要求补办手续。
4、给患者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要首先进行知情告知,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并记录病历。
5、配血合格后,临床科室应当由专人持配血单(卡)领取临床用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出发。
6、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记录的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时。
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洗输液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7、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的领发,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质控,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六、申请输血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单次用血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核准签字;单次用血量在800ml-16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审核,科主任核准审签;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科批
准;急诊、抢救用血用血应先电话报告,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
七、临床用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输血科、医务科。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
做好输血观察记录,做好临床用血效果评价。
九、鼓励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应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