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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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分类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设备和用品。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可分为以下几类:1. 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帽等;2. 面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3. 呼吸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4. 耳部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5. 手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等;6. 身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鞋等;7. 其他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绳等。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第一位的,一切防护措施和用品的使用都要以保障职工的安全为前提;2. 综合预防: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从源头预防事故和危害,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全面安全和健康;3. 科学合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配置和使用要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4. 规范运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使用、保管和检修等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用品的正常使用效果;5. 个人责任:每个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和履行自己的劳动防护义务,确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1. 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根据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危害特点进行配备,确保符合职工所处环境的安全要求;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要参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性能;3. 职工在工作时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或丢弃用品;4.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职工应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品的完好和有效;5.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更换要及时进行,不得存在过期、破损或失效的情况。

第五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管理1. 工程建设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2. 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场所,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潮等设施,保证用品的安全和完好;3.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做好用品的分发、调试和登记工作;4. 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和动态管理要定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用品的存量;5. 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和检测,确保用品的性能和效果符合要求。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内的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电力工程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办法,并监督职工的使用和保管。

第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便利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定期开展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识。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与选用第六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功能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帽等;(二)眼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尘眼镜等;(三)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四)听力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五)手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防护手套等;(六)足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防滑鞋等;(七)体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裤等。

第七条选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选用时应考虑材质的质量、结构的合理性、舒适度和可调节的性能。

第八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采购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认证标准。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九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考核指标。

第十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并依法提供给职工。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定期进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对于损坏、超过使用寿命或失去保护功能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保管制度。

职工领取防护用品时应签收,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

第十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和维修,确保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所有职工,包括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职工和间接从事工作的管理人员。

三、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1.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2. 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标志、安全标识牌、安全警告语等。

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有全面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 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损坏的用品。

五、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1. 公司负责人根据职工需要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组织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

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发放,发放前需对用品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和完好。

3.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职工的身高、体型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和配备,确保适合职工使用。

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1. 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佩戴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不佩戴或随意更换使用其他型号的防护用品。

2.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仔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

3.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保持其清洁、完好,并注意及时更换破损或失效的用品。

4. 职工在脱离工作岗位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找到。

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1. 管理人员在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重点关注用品的完好度和性能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处理。

3. 职工应定期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检修和更换。

供电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供电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劳保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分类及发放第四条供电劳保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眼镜、耳塞等;2. 防尘用品:防尘口罩、防尘帽等;3. 防寒用品:防寒服、手套、帽子等;4. 防水用品:防水服、防水手套、防水鞋等;5. 防毒用品:防毒面具、防毒手套等;6. 其他用品:工作服、工具包、工具等。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1. 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合理确定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2.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3. 员工因工作需要更换劳保用品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六条员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其有效防护。

1. 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2. 定期检查劳保用品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晾晒、消毒。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维护:1. 员工应妥善保管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2.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3. 不得将劳保用品借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回收与报废第八条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为:1. 防护用品:3年;2. 防尘用品:1年;3. 防寒用品:2年;4. 防水用品:2年;5. 防毒用品:1年;6. 其他用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第九条劳保用品到期或损坏后,由员工上交至人力资源部门,经审核后进行回收或报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3.1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

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为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公司特定制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请所有员工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职工,包括办公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等。

2.本规定所指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耳罩、防护鞋等。

二、管理责任1.公司的领导层应做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分发工作,保证使用的品质。

2.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1.根据工作内容和风险评估结果,企业应给予职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务必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2.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无任何损坏或过期现象。

3.职工应按照要求佩戴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以避免头部受伤。

4.如工作环境存在粉尘、刺激性气体等危险物质,职工应按规定戴防护口罩。

5.在需要接触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时,职工应佩戴防护手套。

6.对于需要长时间操作噪音较大设备的职工,应佩戴防护耳罩,保护耳朵。

7.对需要操作复杂机器设备或者需要防滑的工作环境中,职工应佩戴防护鞋。

四、使用注意事项1.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禁止私自移交、转借、出售等。

2.职工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抛弃或擅自修改。

3.职工在发现自己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异常情况(如损坏、过期等)时应及时通知上级或相关负责人,以便更换和维修。

4.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操作,不得私自更改或忽视规定。

5.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的职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培训与宣传1.公司将定期进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以提高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2.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定期向全体职工宣传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职工劳动防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所有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头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耳部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身体防护用品等。

第四条职工入职时,公司应为其提供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合理指导和培训,以确保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五条公司要定期检查和评估职工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状况,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格性。

对于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已经过期或存在破损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职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更换或拆除。

对于自行更换或拆除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职工应接受公司安排的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并按照培训要求参加考核。

未通过考核的职工,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责任人。

并在相关责任人安排下进行更换或修复。

第九条高风险作业环境中,职工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私自从事此类工作。

高风险作业环境应由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所有职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要求,在工作期间严禁随意摘取、丢弃或损坏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职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劳动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公司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电力工程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已于×××年××月××日制定并公布。

公司名称:电力工程公司公章:。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

第四条公司在生产现场、实验室、办公场所等相关工作场所必须配备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五条公司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工作特点和职工需求,合理选择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与专业生产制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品质和供应。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国家认证和检验合格,防护效果显著。

第八条公司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领用、使用和检查情况。

第九条公司应组织定期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第十条职工使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提供,职工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离岗时归还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一条职工在进行高空作业、危险操作、高温、高压等特殊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应配置合适的型号和规格,禁止职工私自更换、调整或移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职工必须维护和保养自己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其完好无损和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淆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的工具或设备。

第十五条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或损坏时,职工应立即上报,禁止继续使用有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六条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破坏、私自改装劳动防护用品或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将追究责任、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最重要的责任,员工的工作环境应保持安全舒适。

2. 预防为主:通过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责任明确:公司管理层负有保证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员工有义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1.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员工工作环境的实际需要。

3. 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充分考虑其质量、舒适度、保护性能等因素。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1.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公司应及时补充和更换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保护性能。

3.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授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五、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1.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或拆卸。

2. 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劳动防护用品,并且养成常佩戴的好习惯。

3. 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缺陷或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并要求更换。

六、管理措施1.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记录供应、更换、修理等情况。

2. 公司应定期检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其正确使用,并对使用不当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公司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七、违纪处罚1. 如果员工私自改动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2. 如果员工拒不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如果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如由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将对本规定进行相应的修订。

电力工程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力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工程施工的公司或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三、定义1. 防护用品:指在电力工程施工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而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装备和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带等。

2. 管理人员:负责电力工程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3. 使用人员:指在电力工程施工中使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

四、防护用品的选择1. 根据电力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性能要求。

2. 防护用品应具有耐磨、耐高温、防水等特性,以确保其能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有效发挥作用。

3. 对于特殊工种或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绝缘手套等。

五、防护用品的购买和储存1. 防护用品应当从正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 购买的防护用品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信息,以便管理人员进行核实。

3. 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仓库内,避免受潮、变形等影响。

4. 储存的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六、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归还1. 使用人员在开始施工前应到管理部门领取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签署领用单据。

2. 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确保其紧固牢固、正常运作。

3. 使用人员在施工结束后应将防护用品归还给管理部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常离开工地。

4. 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调换、擅自外借、私自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七、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存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用品应立即报告并进行更换。

2. 使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自己的防护用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更换。

3. 防护用品的清洁与消毒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避免使用不当导致破坏。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2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2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雇佣劳动者和自由职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保护职工健康的各类设备和物品。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合理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工作场所的特定特性和劳动过程的实际需求;(二)具备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功能;(三)适合职工的身材和工作习惯;(四)易于穿戴和调整,舒适度高。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职工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存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应当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库存数量和品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职工使用情况和用品发放情况。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一人一份的原则发放,并定期更换磨损或过期的用品。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制度,保证用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报废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程序和档案,确保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化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考虑产品的质量、功能、适应性和价格等因素,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和透明。

第七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需经过合理的评估和比价,并选择质量合格、性能稳定的产品。

第八条采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应纳入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九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工种特点和劳动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防护。

第十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进行登记,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发放时间、品种型号、数量等,并确保职工签收。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做到正确佩戴、正确使用,不得随意篡改或私自更换。

第十二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坏情况时,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第十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失效或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注明报废原因和时间。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应注销相应的存量和台账。

第十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回收和再利用机制,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电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电力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电力生产秩序和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供电、维修和检修等电力工作的劳动者。

二、基本要求1. 劳动者必须佩戴、正确使用并维护好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和防护手套等。

任何时候禁止将防护用品用于非劳动防护目的。

2. 防护用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 劳动者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4. 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统一采购,保证质量,并按需发放到岗位。

用人单位有责任对劳动者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执行。

三、安全帽1. 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劳动者都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且必须正常佩戴并系好带子。

2. 安全帽需要定期检查,确认没有破损和老化的情况,并确保使用寿命不超过寿命期限。

四、防护眼镜1. 要求从事电力工作的劳动者佩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睛受到尘土、碎屑或化学品等的伤害。

2. 防护眼镜应符合国家标准,选择透光性好、耐磨、耐酸碱等性能好的防护眼镜。

3. 劳动者需要定期检查和清洁防护眼镜,确保视野清晰,无损伤和亚健康状态。

五、耳塞1. 高噪音环境下的劳动者应佩戴耳塞保护听力。

2. 耳塞应符合国家标准,选择能够降低噪音的能力强、舒适度高的耳塞。

3. 劳动者需要定期更换耳塞,并及时清洁。

六、防护服和防护手套1. 从事高温、高压、高电压等危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应佩戴防护服和防护手套。

2. 防护服和防护手套需符合国家标准,抗热、抗压和耐电性能好,能够有效防止电流和危险物质侵入。

3. 防护服和防护手套需要定期检查和修理,如发现破损或老化应立即更换。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拒绝佩戴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2. 对于违反规定,不正确使用和保管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安全教育。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全体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耳塞、防护眼镜等。

第四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职责,落实到位。

第五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组织开展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技能。

第六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第七条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危险程度,电力工程公司应当确定每个岗位需要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统一采购。

第八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第九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记录。

第十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职工的使用技能。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使用说明和保养要求来正确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定维护保养的计划和流程。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验和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更换、拆卸劳动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措施第十六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发现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在案。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职工劳动防护意识,增强职工劳动保护意识,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预防职工工伤、职业病和其他职工健康危害,采取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工作场所防护设施。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指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使用、保管、维修和更新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根据职工的具体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进行选择。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备。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透明、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八条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注重质量和耐用性,并兼顾舒适性和人体工程学原理。

第三章配货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结合职工具体情况和工作环境,合理配置,并注重保养和更新。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可以根据岗位特殊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工作场所防护设施两类。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防护垫等。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数量应根据职工人数、工作岗位和工作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第四章使用和保管第十三条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并保持清洁、整洁。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醒职工重视劳动防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保管,建立完善的物品登记制度,用于追踪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和更新。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检查防护效果,一旦发现有磨损、破损、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五章维修和更新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工作应交由专人负责,确保及时维修和更新。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职工在从事相关工作时,为保护自身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所必需的个人防护器材、设备和用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所有从事施工、维修、安全监督等工作的职工。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增强防护用品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宣传和教育培训,使职工了解和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与配备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 适应具体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3.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4. 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具体工种和职责不同的职工,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上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方案。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设备的检查和更新,并及时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十条公司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进行严格控制,选择合格、可靠、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质量与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一条职工在从事相关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者不佩戴。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保养和维修,并保持其清洁、干燥、无损坏。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用完后,职工应将其存放在规定的专用柜或仓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如发现有不合格、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更换或购买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和使用的各类防护设备、防护用具、防护服装、防护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率。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种和工作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进行采购和配备。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认证标准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可通过招标、询价、合同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采购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存放合理、分类明确。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修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其正确、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有漏洞、损坏或过期。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修理材料和零部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防止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所使用的防护设备、防护用品和保护措施。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包括选购、使用、保管、检查、维修、更换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单位应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合理判断和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六条单位应通过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第八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选购。

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可靠。

(二)符合工作环境和从业人员的需要,能起到预防和减轻职业伤害的作用。

(三)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工作。

(四)价格合理,具有良好的性价比。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选购的程序如下:(一)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确定所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二)单位应向多家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较价格和质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三)单位应签订合同,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规格、数量、价格等关键条件。

(四)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

(五)单位应检查和验收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条对于特殊工种或特殊环境下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单位应向专业机构咨询并获得专业意见,确保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程序,并将其告知全体员工。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程序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WORD4页)【啼血贡献】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WORD4页)【啼血贡献】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检修人员劳动条件,保障检修生产过程中检修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检修队伍整体形象,规范检修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参与公司检修项目的人员。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四条劳务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一)、短期借工和项目外包工1、安全帽采取借用的方式,根据安全帽上的编号,由外借(外包)单位负责人提供检修工作人员名单,落实到个人,相互不能交换使用,工程结束后归还。

2、工作服、劳保鞋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外借(外包)单位根据在公司服务的检修人员人数、检修期限等情况,向华兴公司按工作服、劳保鞋的成本价购进,费用在外借或外包工程款中扣除。

3、外借(外包)单位已购买过工作服和劳保鞋的,在下次检修任务时符合使用要求的,勿需再购。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向短期借工按工种提供必需的消耗性劳动防护用品。

消耗性劳动防护用品是指除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等以外的劳动防护用品。

5、项目外包工的消耗性劳保用品由外包单位负责提供,也可向华兴公司购买。

(二)长期劳务工1、长期劳务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外包单位委托华兴公司负责提供,发放周期和标准见附件一。

2、各用工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长期劳务工的劳保用品发放台帐,并在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内负责领用和发放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服务时,应归还安全帽。

工作服和劳保鞋由外包单位负责回收,领用不满二个月的,外包单位需承担成本价格的50%;不满半年的,承担成本价格的30%,半年以上的不再承担费用。

4、因丢失或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要重新申领劳保用品的,将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时间,酌情由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第五条参与外部市场计划检修项目时,由项目部提出劳保用品发放申请并提供参修人员名单,综合管理部本着节约和必需的原则,按照涉外检修项目的增发标准核发,增发劳保用品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聘工及实习生等。

3.所有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公司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二、用品使用1.根据职工的具体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公司将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职工在进行工作前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和保管。

3.职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破损或失效的情况下,应立即汇报,不得私自使用。

4.职工离岗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交还给专人,按规定存放或更换。

三、用品保管1.公司将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定期进行盘点和维护。

2.职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按照实际需要领取并填写领用单,用品必须专人领用并登记。

3.职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离开公司范围内不得私自带出。

4.职工应妥善保管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有意外损坏或遗失,需立即汇报上级并按规定补偿。

四、用品维护1.劳动防护用品维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清洁和消毒。

2.职工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具体用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

3.职工在使用完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洗净并按照要求进行存放。

4.若劳动防护用品出现破损或失效,维护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或修护。

五、用品更新1.公司将根据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更新。

2.更新时,公司将按照统一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进行验收,确保更新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

3.职工可以向公司提出劳动防护用品更新的建议,并将其提交给相应的部门负责人。

六、培训和考核1.公司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劳动防护培训,以提升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2.职工参加培训后,应通过相关考核,证明其掌握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知识。

3.未通过考核的职工,应接受重新培训和考核,直至合格。

七、违规处理1.对于职工未佩戴或私自更改、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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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简易版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
理规定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
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
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
3.1 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
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
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

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
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 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
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

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

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
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
专业管理制度/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system 编号:EW/OF-VN949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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